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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以下简称EDI)有关当事人之间所签定的协议,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EDI的运行秩序,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EDI中心和入网用户签订的协议以及入网用户之间签订的协议。第三条签订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EDI协议(以下简称EDI协议)的EDI中心,必须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批准、具有合法资格的EDI中心;签订EDI协议的入网用户必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企业和与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相关的部门和单位。

第四条EDI协议是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协议,协议文本可参照《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合同)提要》(附件)制订。

第五条EDI协议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所传递的电子报文的种类和范围;

(二)电子报文所采用的报文标准、代码标准、安全保密标准和管理标准;

(三)对电子报文的安全保密要求和准确性、可靠性要求;

(四)电子报文的传递程序;

(五)电子报文的交接确认手续;

(六)费用的计算标准和结算方式;

(七)变更或解除协议的办法;

(八)违约责任;

(九)各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六条当事人在协议内所采用的电子报文必须符合《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单证替代纸面单证管理规则》的要求。

第七条电子报文的传输,需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标准体系表》中的报文标准、代码标准、安全保密标准、管理标准。交换的电子报文,应采用UN/EDIFACT电子报文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报文中的数据元,必须遵照《EDIFACT 数据元之目录》。报文所有代码数据元应参照《EDIFACT代码表》中提供的代码标准。

第八条对非结构化的信息传输,或用户目前尚不能接受国际标准的电子报文,可采用电子邮箱E-mail作为补充传输手段。

第九条电子报文的安全性

(一)为了保证EDI系统的安全,确保电子报文传输安全可靠,必须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共同维护好系统。

(二)当事人应负责防止非法侵入或非法传输,保护业务记录和报文数据不受非法侵入、灭失、篡改或毁损。

(三)一方若发现有违背安全、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行为,应立即通知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并进行调查,将调查的结果报告对方及其他有关方。在此期间,电子数据交换应暂停直至安全情况恢复到双方满意为止。第十条为确保电子报文在交换和传输过程中可靠、完整,当事人可根据需要设置如下安全保密机制:(一)身份鉴别机制,应采用EDI中心软件提供的口令字方法进行简单鉴别。

(二)确保数据完整性机制,必须采用EDI应用软件对报文格式进行检查;对有特殊要求的报文必须作特殊处理。

(三)数据加密机制,对保密有特殊要求的EDI报文,可采用数据加密方法对整个或部分报文内容进行加密后传输。

(四)防止责任抵赖机制,除了保存EDI报文传输日志外,当事人可协议采用数字签名的方法。

第十一条对需要数字签名的EDI报文当事人应在发送EDI报文时必须采用秘密密钥,对EDI报文进行数字签名,并将报文、秘密密钥、公开密钥及数字签名的结果留存,直到无争议为止。

第十二条需由EDI中心接收、存储、转发的电子报文,由EDI中心通过各自的专用管理域(PRMD)进行交换。EDI中心与国外用户的电子报文,必须经由国家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共管理域(ADMD)进行交换。第十三条当传送电子报文的当事人要求协议对方给予收到的确认时,对方必须接受该项要求。

(一)当事人未能在约定的合理的时间内收到确认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否则当事人有权假定最初的传送未被收到。

(二)发现接收到的电文在形式上不正确或不完整或传送不够有序,应尽快通知发送方。

(三)若当事人接收报文经确认该项传送的报文的真正接收人有误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同时应将这项信息从其系统中删除。

第十四条对电子报文内容准确性的认可:

(一)接收方发现所接收的报文不符合标准,应及时通知发送方并要求重新发送。

(二)当事人如需要对其发出的电子报文履行数字签名,则应在EDI协议中加以明确。

(三)接收报文的当事人,有义务留存对方发送来的电子报文,并应在发来的电子报文上注明发送人、接收人、传送日期、时间和地点。

(四)电子报文进入指定接收人信息系统的时间为收到时间。发送人和接收人的作业地点分别为发、收电子报文的地点。

第十五条协议的履行:

(一)协议当事人应在各自的操作部位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保管反映系统运行情况以及所交换的全部电子报文清单输入EDI日志)。EDI日志应由各方的专职人员作书面证明。用户可根据需要到EDI中心查询。(二)任何当事人均不得将本协议书下的利益转让给与本协议无关的其他方。

(三)任何当事人在履行本协议书规定的义务时,因不可抗拒力的作用,无法履行或按时履行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力采用其他方式通讯。在这期间,电子文件发生延迟、脱漏或错误或偶发的不良后果不负责任。

(四)当事人的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签署书面声明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费用:

按《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有关费用结算的原则进行计费,通讯费用和各方与协议外的其他方发生的费用均自行承担,涉及增值服务的费用各方各自与EDI中心结算。

第十七条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协议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各当事人同意,并在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如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变更或终止生效日期前发生的义务和权利不因此而受影响。变更或解除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

第十八条违约责任

当事人违反协议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由当事人商定。当事人违反协议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

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违反协议的行为应承担协议规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当事人在履行EDI协议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或者申请仲裁机关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本规则的解释权属交通部。

第二十一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合同)提要

根据《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各方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签订)电子

数据交换协议(合同)。

甲方(发送方/接收方):___________

乙方(接收方/发送方):___________

丙方(EDI中心):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甲方、乙方、丙方于一九__年__月__日在签订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传输合同。

合同履行地: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的标的:

(1)开户;

(2)初装;

(3)通讯;

(4)增值服务;

(5)广告服务;

(6)信息处理;

(7)应用开发;

(8)查询;

(9)EDI单证制作;

(10)检测;

(11)培训。

二、合同内容:

(一)电子报文的名称

(1)船期表报文(IFTSAI);

(2)挂靠信息报文(CALINF);

(3)船舶离港报文(VESDEP);

(4)舱单报文(IFCSUM);

(5)船图报交(BAPLIE);

(6)集装箱装/卸报文(COARRI);

(7)集装箱残损报文(COARRID);

(8)集装箱溢卸报文(COARRIO);

(9)集装箱短卸报文(COARRIS);

(10)危险品通知报文(IFTDOGN);

(11)危险品清单报文(IFTIAG);

(12)装箱单报文(COSTCO);

(13)集装箱进/出门报文(CODECO);

(14)集装箱堆存报文(COEDOR);

(15)正式订舱报文(IFTMBF);

(16)订舱确认报文(IFTMBC);

(17)装箱指示报文(COSTOR);

(18)装船指示报文(MOVINS);

(19)一关三检申报单报文(CUSDEC);

(21)一关三检答复报文(CUSRES);

(21)货物报告报文(CUSCAR);

(22)申请作业计划报文(COSDEC);

(23)作业计划答复报文(COSRES);

(二)电子报文交代码标准:

(1)《EDIFACT代码表》(国际标准);

(2)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EDI代码表(国家标准);(3)交通部颁布的EDI 代码表(部颁标准);

(4)用户间协商的代码标准(自定义标准);

(三)电子报文格式:

(1)《UN/EDIACT报文格式》(联合国标准);

(2)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EDI报文格式(国家标准);(3)交通部颁布的EDI报文格式(部颁标准);

(4)用户间协商的报文格式(自定义标准)。

(四)电子报文的通讯环境:

(1)有形媒体传输;

(2)公共电话网络(PSTN);

(3)公共数据网络(PSDN);

(4)增值服务网(VAN);

(五)电子报文的传递方式:

(1)E_mail方式;

(2)WWW方式;

(3)FTP方式;

(4)EDI方式。

(六)电子报文的安全性:

(1)口令;

(2)回执;

(3)数字签名;

(4)报文加密。

(七)电子报文传递的时间:

(1)24小时不间断服务;

(2)白天12小时不间断服务;

(3)间隔;

(4)不间隔。

(八)电子报文存储的期:

(1)五年;

(2)三年;

(3)二年;

(4)二年以内。

(九)费收方式:

(1)按月结算;

(2)半年结算;

(3)年度结算。

(十)商定的其它条款: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履行:

签署EDI合同的甲、乙、丙三方须共同遵守,严格履行其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和乙方共享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

(1)甲方和乙方有权享受丙方网络系统提供的服务,但必须按合同标的中所签定的要求进行;

(2)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修改和变更数据元和电子报文的要求,但必须在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后进行;

(3)甲方和乙方有权查询和提取存储在丙方的全部文件,但必须按合同中规定报文进行;

(4)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安全保密及防止危险侵入的防范要求,但必须做好自身的防范措施;(5)甲方和乙方有权向丙方提出并制止未经授权的服务,但必须做到不接受未经授权服务的内容。(二)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有权将甲方和乙方所传递的报文在EDI中心网络上运作,但不得打开报文的内容,不得灭失、更改和毁损所有报文;

(2)丙方有权拒绝传递、接收、处理、存储、交换不按合同要求的电子报文,但必须及时向甲方和乙方提出;

(3)丙方有权提出和制止甲方和乙方通过其它分组网络自行传递合同规定的报文;

(4)丙方有权检查甲方和乙方的电子计算机、安全及处理系统和通讯环境,但必须先期对甲方和乙方进行培训;

(5)丙方有权维护自身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但不得泄露任何未经甲方和乙方授权的信息。

(三)甲方和乙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合同,保证所有电子报文传递的正确、可靠、及时、安全、保密;

(2)甲乙双方收到对方电子报文后,如需要用报文回执加以确认,可由双方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3)甲乙双方一旦发觉违背合同,违背安全保密原则。非法使用或非法传输,双方交换暂停,直到恢复到原状态时为止;

(4)甲乙双方应采取充分的安全措施,保证所有的电子报文的传递均系授权的,保证业务记录和文件数据不受非法侵入、灭失、篡改和毁损;

(5)甲乙双方必须维护各自计算机系统的正常运作,保障设备、软件和服务处于完备状态,发生问题及时通知对方。

三、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EDI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或需要变更时,需经三方同意,并在协商的时间内办理变更或终止手续。但在变更和终止生效日期前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此受影响。

(一)变更和终止程序:

(1)甲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首先提前3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乙方,其次通知丙方;

(2)乙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首先提前30天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丙方,其次通知甲方;

(3)丙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应提前三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甲方和乙方;

(4)甲乙双方提出合同变更或终止,首先提前二个月以书面报告形式通知丙方。

(二)变更和终止的理由:

(1)甲乙丙三方中有一方由于企业经营范围的变化原因提出;

(2)甲乙丙三方中有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提出;

(3)甲乙丙三方中有一方侵犯另一方经济利益;

(4)甲乙丙三方中有一方因歇业(包括停业、企业倒闭)提出;

四、违约责任:

(一)EDI合同签订后,甲乙丙三方如有违约行为,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而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由违约方全部承担经济责任。

(二)一方对另一方的违约表示弃权应以书面签发弃权声明方能有效,且对延伸再发生的违约行为不应有效。

(三)EDI合同在履行时发生纠纷或争议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由仲裁机关调解、仲裁或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一式九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六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二)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如需延期,则在到期前的30天内三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本合同一经三方签字即为生效。

(四)适用于本协议(合同)的规章是:

《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管理办法》、《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电子单证替代纸面单证管理规则》、《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协议规则》、《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数据交换报文传递和进出口业务流程管理规定》以及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

甲方:法人代表(签名):企业(盖章):

财务帐号:

签合同日期:

乙方:法人代表(签名):企业(盖章):

财务帐号:

签合同日期:

丙方:法人代表(签名):企业(盖章):财务帐号:

签合同日期: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 关于印发《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 现将《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技术规章编号:TG/HY110 -2015)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 2015年12月3日

TG/HY110-2015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铁总运〔2015〕31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装箱运输管理工作,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加快集装箱运输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货物运输规程》《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称总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的集装箱运输。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应将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有关运输安全协议。与国家铁路接轨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应将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第三条总公司负责全路集装箱运输组织和统一管理。铁路局负责管内集装箱运输组织和经营管理。中铁集装箱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集装箱公司)负责铁路箱的购置、租赁、维修、报废等资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局应充分发挥集装箱标准化程度高、装卸作业快、货物安全性好以及便于开展多式联运的优势,优先发展集装箱运输,提高集装箱运输比例。 第五条铁路局和集装箱公司应建立集装箱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必要的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制定作业流程和质量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培训,建立安全责任制和考核机制,保证集装箱运输安全。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六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在有效使用期内可以反复使用; (二)适于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运送货物,途中无需倒装; (三)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装置,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四)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海运运输合同范本.doc

海运运输合同范本 海运一般意义为海上的交通运输,如散杂货运输、集装箱运输等港到港的海上运输。那么签订海运运输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我整理的海运运输合同, 海运运输合同范文一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长期委托乙方派船装运煤炭,经双方协商,根据《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的要求,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年煤炭装载数量约XX万吨。 二、甲方每次煤炭运输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准备。乙方船舶抵达指定港口装货,如因甲方资源不足,造成船舶亏吨,亏吨的差额运费应由甲方承担,如发生资源落空或空返,甲方应支付计划全程运价款的30%作为赔偿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时间,起运港及到达港的货物装卸均为甲方负责向港口申请安排,并由甲方保证两港的安全泊位。装货港为24小时,卸货港为24小时,两港合为48小时。留港时间指船舶抵港报时起算(包括锚地)至装、卸完毕为止。如超过上述期限,甲方应支付给乙方滞港费,不足小时按半天计费,超过小时按一天计费。 四、运价:每次船舶运费按登记载货吨及实际航线计算,每吨按市价计算,每航次另外确认一份运价通知单。

五、运费结算方式:每次运输任务完成后,乙方按实装量在七个工作日之内与甲方结算运输款。 六、甲方应向乙方安排的运输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适装、适卸条件的码头进行作业,以及相关资料。乙方保证安排的运输船舶具备从事货物运输应当具备的各种证书,具保证证书真实、有效、齐全。 七、费用负担:乙方负责支付船舶港务费、引航费、移泊费、停泊费、系解缆费、开、关舱费,船用水电费。甲方负责支付两港的货物港务费、交通建设费、理货费、海事监费、装卸费等其让费用。 八、货物保险由甲方负责,并承担一切保险责任,与乙方无关。 九、煤炭运输合同甲乙方暂定二年,自签订合同日起计。 十、以上合同条款,一方更改后,须经另一方重新盖章后有效。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并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或经电报、电传、传真确认)。如发生争议,仲裁和判决机构为甲方所辖地海事法庭。 甲方:乙方: 日期:年月日 海运运输合同范文二 _____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 外托运________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合同法》和_____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___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________吊货设备),应甲

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管理保证运输安全依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的双层集装箱运输与国家铁路办理直通运输的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办理双层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将双层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有关协议与国家铁路接轨的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办理双层集装箱运输时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将双层集装箱运输安全内容纳入铁路专用线、专用铁路运输协议。 第三条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称总公司)负责国家铁路双层集装箱运输组织和统一管理制定双层集装箱运输技术条件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管内双层集装箱运输组织、经营管理以及所属车站和途中运输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双层集装箱运输是铁路科技和管理创新的重大成果是提高铁路运输能力的重要手段各铁路局集团公司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有关部门分工组织做好双层集装箱运输工作保证运输安全。 第二章基本条件 第五条双层集装箱运输线路的铁路建筑限界、电气化

线路接触网导线最低高度须符合?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第六条双层集装箱运输使用20、40英尺国际标准集装箱。20英尺集装箱高度不超过2591mm40英尺集装箱高度不超过2896mm 第七条双层集装箱按整列运输仅限使用X2K和X2H型专用集装箱平车?列车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20km/h. 第八条每车集装箱和货物总重不得超过78t重车重心高度不得超过2400mm集装箱和货物总重心纵、横向偏离量不得超过?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的规定。 第九条装车后不得超过?铁路技术管理规程?规定的双层集装箱运输装载限界。 第十条X2K和X2H型双层集装箱专用平车装载集装箱后距轨面最大装载高度不得超过5850mm高5850~1820mm处半宽不超过1300mm(1820mm以下为车辆部分)有关技术参数如下: (一)轴数:4轴 (二)标记载重:78t (三)自重:22t(X2K)、218t(X2H) (四)空车重心高:650mm (五)车辆长度:19466mm (六)车体长度:18500mm (七)车体宽度:2912mm

海上货物运输的合同模板

海上货物运输的合同模板 什么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托运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 至另一港的合同。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如何确立? 承运人或者托运人可以要求书面确认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成立。但是,航次租船合同 应当书面订立。电报、电传和传真具有书面效力。 承运人的责任 承运人对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装货港接收货物时起至卸货港交付货 物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承运人对非集装箱装运的货物的责任期间,是指从货物装上船时起至卸下船时止,货物处于承运人掌管之下的全部期间。在承运人的 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如何判断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货物未能在明确约定的时间内,在约定的卸货港交付的,为迟延交付。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 而灭失或者损坏的,承运人应当负赔偿责任。 除依照规定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形外,由于承运人的过失,致使货物因迟延交付 而遭受经济损失的,即使货物没有灭失或者损坏,承运人仍然应当负赔偿责任。 承运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届满六十日内交付货物,有权对货物灭失提出赔偿请求的人 可以认为货物已经灭失。 推荐合同范文·煤炭运输合同·土石方运输合同·垃圾运输合同·公路运输合同·内河运输合同·航空运输合同 在什么情况下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在责任期间货物发生的灭失或者损坏是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的承运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船长、船员、引航员或者承运人的其他受雇人在驾驶船舶或者管理船舶中的过失: 二火灾,但是由于承运人本人的过失所造成的除外; 三天灾,海上或者其他可航水域的危险或者意外事故;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1)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运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3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 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安全合格牌照、国际铁路联盟认证标记,其中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安全合格牌照上应标有维修检验日期或有连续检验计划标记,且箱体标明的集装箱号码应与牌照一致。 第8条仅在国内运输的自备箱,由箱主向发站提出申请,车站逐级上报,铁道部统一公布编号后,在全路使用。自备箱箱主发生变更时,要提出集装箱证书和检修记录,由铁路局(公司)委托有资质

国际集装箱运输未来的发展趋势

国际集装箱运输未来的发展趋势 综观集装箱运输的发展轨迹,以及运输技术的未来变化,可以预示今后集装箱运输将会出现以下的发展趋势: 1(国际集装箱运输量继续增长 相比其他运输方式,集装箱运输是一种较新的模式,这种运输方式本身还在不断地发展和变化,它将在整个运输中承担越来越大的市场份额。这种增长主要来自于适合装入集装箱的货物进一步的集装箱化,同时,短途的沿海集装箱运输量将有明显增加。 2(国际集装箱船舶的大型化趋势 根据规模经济的规律,生产规模的扩大能使生产成本下降。为了参与国际范围内的竞争,减少运输成本,各大跨国航运公司纷纷投资,大力发展大型化集装箱船舶,使世界集装箱船舶的平均载箱量逐年上升。 3(国际集装箱码头的深水化、大型化和高效化趋势 随着集装箱船舶的大型化,水深越来越成为船公司选择港口的重要因素。船舶的大型化要求有自然条件良好的、处于航运干线附近的深水港与之配套,因此全球运输中的枢纽港的作用日益重要,而这些起枢纽作用的港口的稳定货源必须有众多的支线港予以支撑。而枢纽港的非直接应地的货源所占比重会不断增加。这种集装箱星向少数一些港口集聚的趋势已表现得越来越明显,中国香港特区和新加坡的集装箱吞吐量的急剧上升印证了这一点。因此,集装箱码头规模的扩大,码头深水化、高效化已成为枢纽港的必要条件。为此,集装箱码头将向着全自动化作业方向发展,装卸工艺将有突破性改进,作业设备将进入新一轮的更新换代时期。 4(挂靠港减少,干线运输网络扩大

航运公司运力优化配置带来的最大效果就是运输服务质量的提高。这表现为航线挂靠港减少,服务密度增加,交货期缩短。在重组的以枢纽港为核心的新的港口群中,港口密度将进一步提高,大中小港口、大中小泊位、专业与通用泊位将更强调相互协调发展,港口群体将更注重港口问密切的相互协作和高度的互补性,从而导致采用更为接近的港口技术设施。 5(适应现代社会对集装箱运输系统的柔性化需求 运输系统为之服务的客户已越来越不满足于原先那种被动适应运输需要的方式,而正在寻求适应客户自己需要的运输。客户对于运输的多样化需求,预示着运输方式应具有更大的适应性,即不能再像过去那样无法对客户的需求作出敏捷的反应,而应该是现代社会所要求的提供更为“柔性”的运输服务系统,目前正在大力推进的集装箱多式联运正是顺应了这种变化。多式联运将集装箱这种现代运输方式的触角一直伸到物流的始末端,伸向客户企业,伸向消费市场。这种需求势必产生“运输支线与运树干线相连接,分流港与枢纽港相配合,大相与小箱相配套”的集装箱运输格局。 6(集装箱运输组织方式将会明显改变 现代整装箱运输系统要求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港口、机场、仓储以及相关的海关、检验检疫、货主企业等方面的协同组织,这正是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的关键。这种需求与人们追求运输系统整个过程的效率,降低整个过程的运输成本的要求是一致的。因此,集装箱运输系统组织的进一步集成化将是未来发展的一种趋势。在海运方面,这种集成化趋势已经非常明显,这主要体现在航运企业内部趋于集中,外部走向联合。 7. 信息化将是未来集装箱运输管理的关键 近年来信息网络技术不断发展,使得客户的需求也悄然发生着变化。越来越多的客户希望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交易,对船公司电子商务的需求及依赖性越来越

集装箱互换舱位运输合同

集装箱互换舱位运输合同 甲方:XX航运有限公司(甲方向乙方订舱时,甲方系托运方) 地址: 乙方:XXXX有限公司(乙方向甲方订舱时,乙方系托运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香港与港口之间集装箱货物运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在对等互利的原则下,双方互换舱位,互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相应地享有作为托运方或承运方应有的权利与义务。 1、托运方委托承运方运输香港与港口之间集装箱货物,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运价和结算方式支付运费。 2、托运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符合法律及港口当局的有关规定,保证货物数据的完整准确和如实申报,并负责检查所托运货物的情况以及审核托运货物的单证资料准确性,否则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和损失。 3、经承运方确认的订舱为双方的有效订舱,托运方如要变更或取消须及时告知,否则应承担承运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同时承运方应按确认的订舱要求装货出运,如要变更或取消运输安排,须及时通知托运方,否则应承担托运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4、承运方应做好与码头、代理等的箱货及单证交接。托运方货物(包括集装箱箱体)在承运方责任期间内出现灭失、损坏及错误交付(承运方安排放货时)的,承运方应对造成的损失负责。但在下列情况下,承运方可免责:(1)上述灭失、损坏、错误放货是由于托运方(包括其代理)的过错导致;(2)依照《海牙维斯比规则》有关规定承运方可免责的情况。 5、双方同意将《海牙维斯比规则》(下称《规则》)条款并入本合约内,并作为处理双方权利义务的首要依据,但《规则》条款的并入,并不影响双方就《规则》内未规定事项在本合约内另外约定的条款效力。 6、在遭受或即将遭受天灾、恶劣天气、洪水、台风、飓风、海上重大意外事故、政府部门的航行管制、政府部门的进出口限制、港口当局的装卸限制、船员或码头工人罢工等不可抗力事件或者其他承运方控制以外的事件时,承运方可调整船期及交收计划,且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堆存费及滞期费,但承运方应采取积极措施配合托运方以减少损失。 7、托运方及其代理负责安排目的港的放货、控箱业务,承运方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铁运〔2007〕2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运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3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 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1018-76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范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集装箱货物运输合同范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业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道路集装箱货 物运输车辆合作经营业务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供双方 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 1.1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为民事合同,而非劳

动合同,如有劳动关系,另行签订劳动合同。 1.2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一致同意按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由乙方投资购买本合同项下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并与甲方合作经营道路集装箱运输业务。 第二条营运车辆详情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投入合作的道路集装箱货物运输车辆详情如下:车辆类型 车辆品牌 车牌号码 购买日期 联系电话:::::发动机号:车架号:拖架类型:拖架牌号:核定载重量:吨第三条合同期限 3.1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条经营管理费用 4.1 乙方向甲方按/(月/季/半年/年)标准支付经

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论文

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论文 摘要:《海牙规则》目前在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中仍得到普遍适用。但随着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受到更大的重视和海上货物运输对货主权益的进一步保护是海上货物运输公约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通过对海上货物运输三大公约的分析阐述了笔者对于海上货物运输中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意见。 关键词: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不完全过失;推定过失加一般过失;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 1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三大公约对承运人责任的规定比较 1.1承认人责任归责原则 《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对承运人责任基础采用了“不完全过失原则”。“不完全过失原则”的含义是指一般情况下采取过失原则,即有过失就有责任,但同时又有例外情况。《海牙规则》中规定了一项法定免责,即船长和船员在驾驶、管理船舶中的过失,承运人可免责。这一规定就是过失原则的例外,所以称作“不完全过失原则”。《汉堡规则》则采取了“推定过失加一般过失”的归责原则,规定承运人对驾驶、管理船舶中的过失要承担责任,除非承运人能证明自己及其雇员无过失;对于火灾采取一般过失,即由货主郑敏承运人有过失。 1.2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对于承运人赔偿的责任限制,《海牙规则》规定以单位或件为计算单位,每单位不超过100英镑。《维斯比规则》用“金法郎”来计算赔偿额,以件数或货物毛重为计算单位,规定10000金法郎一件或30金法郎一公斤,两者以较高金额的为准。一个金法郎是一个含有66.5毫克黄金,纯度为千分之九百的单位。,并非某国货币。《汉堡规则》则将承运人的最高赔偿责任规定为每件或每货运单位835特别提款权或每公斤2.5特别提款权,两者以金额高的为准。 1.3货物概念界定 《海牙规则》在界定“货物”的概念时,将活动物、甲板货排除在外。《汉堡规则》把活动物、甲板货列入货物范畴,而且包括了集装箱和托盘等包装运输工具。 1.4承运人责任期间

第一章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第一章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概述 一、重点提示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特点 (1)水路货物运输方式的特点:运输能力最大;运输成本最低;受自然条件的影响大;运输速度慢;运输的安全性和准确性相对较差。 水路货物运输最适合承担运量大、运距长、对时间要求不太紧、运费负担能力相对较低的货运任务。 (2)海上运输的危险性特点:①遭遇危险的可能性大;②所造成的损失大;③为适应海上危险建立了一系列特殊制度。 (3)国际性的特点:船公司业务经营对国际航运市场的依存性;主要货运单证的国际通用性;适用法规的国际统一性。 (二)国际海事组织 (1)国际海事组织(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IMO):是联合国在海事方面的一个技术咨询和海运立法机构。我国1975年当选为理事国。 IMO的宗旨:在与从事国际贸易的各种航运技术事宜的政府规定和惯例方面,为各国政府提供合作机会;并在与海上安全、航行效率和防止及控制海洋污染有关的问题上,鼓励和便利各国普遍采用最高可行的标准。 (2)波罗的海国际海事协会(Baltic and International Maritime Council Organization,BIMCO)。 BIMCO的宗旨:为会员提供咨询服务,防止运价投机和不合理的收费和索赔,拟定和修改标准租船合同和单证,出版航运业务情报资料,包括提供航线和港口情况。 (3)国际海事委员会(Committee Maritime International,CMI)。 CMl的宗旨:促进海商法、海运关税和各种海运惯例的统一,起草了《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等众多的公约草案。 (三)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Liner Shpping),也称定期船运输,是指班轮公司将船舶按事先安排的船期表,在特定航线的各既定挂靠港口之间,为非特定的众多货主提供规则的和反复的货物运输服务,并按运价本或者协议运价的规定计收运费的一种营运方式。 (2)班轮运输的优点:①能及时、迅速地将货物发送和运达目的港;②适合小批量零星件杂货运输;③能满足多种货物的运输要求,较好地保证货运质量;④班轮公司负责转运,能满足货物运输的特殊需要。 (3)班轮运输的特点:①“四固定”,即具有固定航线、固定港口、固定船期和相对固定的运价;②通常不签订运输合同,而是在承运人将货物装上船后或接受货物后,签发提单; ③杂货班轮运输,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码头仓库交接货物;集装箱班轮运输,通常承运人是在装货港和卸货港码头堆场或货站交接货物;④班轮公司负担装货费和卸货费; ⑤不规定装卸时间,也不计算滞期费和速遣费。 (4)对海上货物承运人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①运输服务的定期性;②运输速度;③运输费用;④运输的可靠性;⑤承运人的经营状况和所承担责任的能力。 (四)海上货运船舶

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

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概述 国际集装箱运输概述 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的标准 集装箱的种类 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集装箱运输的关系人 集装箱的标记 国际集装箱货运进出口程序 进口程序 出口程序 国际集装箱与多式联运运价及费用计收国际集装箱海运运价 国际集装箱内陆运价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范围与责任期间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与保险 国际多式联运与集装箱综合保险 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单证 国际集装箱运输单证的构成及特点 主要集装箱运输单证的内容与功能 集装箱运输单证与EDI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 国际集装箱运输操作实务 国际集装箱的发送和交接 集装箱出口通关操作流程 集装箱加固操作总应注意的事项 集装箱码头的空箱操作 集装箱的选择与检查 充分利用集装箱装载能力,提高集装箱装载量国际中转集装箱的码头操作 集装箱码头各类货物的装箱操作 集装箱场站各类货物的装箱操作 集装箱冷藏运输装货时为什么不要预冷冷藏箱集装箱船的分类 如何在码头合理装卸集装箱

如何避免滞箱 货物装箱与集港 货运单证的缮制 拼箱出运巧安排 集装箱整箱、拼箱流转程序 全套单证样本与填写规范 如何收取集装箱超期使用费和堆存费 支线运输协议中集装箱丢失的赔偿问题 我国的多式联运 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 由于集装箱是一种新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与传统的货物运输有很多不同,做法也不一样,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被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现根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1.集装箱货物装箱方式 根据集装箱货物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 (1)整箱(Full Container Load,FCL)。是指货方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以后,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有足够货源装载一个或数个整箱时通常采用,除有些大的货主自己置备有集装箱外,一般都是向承运人或集装箱租赁公司租用一定的集装箱。空箱运到工厂或仓库后,在海关人员的监管下,货主把货装入箱内、加锁、铝封后交承运人并取得站场收据,最后凭收据换取提单或运单。 (2)拼箱(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指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一定数量拼装入箱。由于一个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拼装在一起,所以叫拼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托运数量不足装满整箱时采用。拼箱货的分类、整理、集中、装箱(拆箱)、交货等工作均在承运人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转运站进行。 2.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 如上所述,集装箱货运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因此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纵观当前国际上的做法,大致有以下四类: (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收货人在目的地以同样整箱接货,换言之,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负责拼箱和装箱(Stuffing,Vanning)运到目的地货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Unstuffing,Devantting),拆箱后,收货人凭单接货。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集装箱运输合同.doc

编号: _______ 集装箱运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 月____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___ 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集装箱运输合同书由上述各方于______ 年_____ 月 ___ 日在____ 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集装箱运输一事,达成以下条款,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总则 甲方委托乙方利用往、返程空车运输集装箱到甲方指定地点,以达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之目的。 第二条甲方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之前应提前通知乙方具体提柜、还柜地点以及 最迟还柜时间、集装箱交接单定舱号和这批定舱号的总运量。 第三条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结合自身实际运输计划合理安排车辆,填写好《接受委托申请》并加盖业务章或由贵公司业务员签字,且将《接受委托申请》传真或直接交与甲方; 2 .乙方应负责提供与货物、箱型相适应的集装箱车辆; 3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时在甲方指定地点提柜,乙方司机提柜时应负责所提柜完好无损、清洁无味。如因箱体原因造成码头拒绝收柜等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应遵照甲方和货主约定的装卸时间和地点,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与甲方保持联系,如发生意外应及时通知甲方,且乙方必须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甲方运输计划的顺利进行; 5 .乙方应保证货箱的安全运送,货箱拖运责任以柜交付指定地点时箱体完好无损且收箱单位在集装箱交接单上盖章签收划分。如因乙方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箱损、灭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赔偿; 6 .乙方装卸货完毕,应在____ 天内将附带的集装箱交接单一式两联尽快交予甲方。如因上述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7 .在用车高峰期间,乙方应保障甲方的顺利用车; 8 .其中乙方在装卸过程中所产生的闸口费由甲方支付,乙方司机在提柜时先垫付,后凭收据向甲方在拖车运费中一起结算; 9 .乙方需将所拥有车辆详细资料列清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当乙

《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对承运人利益的保护条款阐述》

试论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约中保护承运人利益的条款 上海海事大学经济093 200910710090 【摘要】本文主要是介绍阐述和说明了《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鹿特丹规则》主要内容以及这些规则中保护承运人利益;通过对以上规则中承运人责任与权利进行分析比较,描绘了国际海上立法的发展演变过程和海上货物运输国际公约对承运人利益的保护。但是也不得不指出,海事立法的未来趋势,海运神话有可能被打破,以往对承运人高风险的保护将逐步削减,条款将越来越偏向货方。这是一种美好的愿景,但是要实现这一理想状态依然需要时间和各方的努力。 【关键词】海商法承运人承运人责任承运人利益保护 中图分类号:DF961 文献标识码:A 作者简介上海海事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 09级学生 引言 在鹿特丹规则热烈讨论,海事立法越来越偏向货方,对于船方,承运人保护的条款,及力度越来越小的背景下,作为海商法的研究,我们将回顾一下《海牙规则》、《维斯比规则》、《汉堡规则》及《鹿特丹规则》主要内容以及在这些规则中是如何保护承运人的利益。以及简要说明为什么海运立法对于承运人的保护越来越少,对于货方的保护却越来越多。 1 各规则下对承运人利益的保护 1.1《海牙规则》 海牙规则为统一世界各国关于提单的不同法律规定,并确定承运人与托运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制定的国际协议。其中涉及到保护承运人责任义务的主要有: (一)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所谓承运人最低限度义务,就是承运人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对此《海牙规则》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承运人必须在开航前和开航当时,谨慎处理,使航船处于适航状态,妥善配备合格船员,装备船舶和配备供应品;使货舱、冷藏舱和该船其他载货处所能适当而安全地接受、载运和保管货物。” (二)承运人运输货物的责任期间 所谓承运人的责任期间,是指承运人对货物运送负责的期限。按照《海牙规则》第一条“货物运输”的定义,货物运输的期间为从货物装上船至卸完船为止的期间。至于货物装船以前,按《海牙规则》第七条规定,可由承运人与托运人就承运人在上述两段发生的货物灭失或损坏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订立任何协议、规定、条件、保留或免责条款。 (三)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限额 这一制度实际上是对承运人造成货物灭失或损害的赔偿责任的部分免除,充分体现了对承运人利益的维护。《海牙规则》第四条第五款规定:“不论承运人或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完整版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 篇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简单的集装箱运输合同5篇(一)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铁路集装箱运输规则 铁运…2007?203号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铁路集装箱运输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维护运输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的运输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铁道部规章制定本规则。 第2条本规则适用于全国营业铁路的集装箱运输。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3条本规则所称的集装箱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运输设备: 1.具有足够的强度,可长期反复使用; 2.适于多种运输方式运送,途中无需倒装货物; 3.设有供快速装卸的设施,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便于箱内货物装满和卸空; 5.容积不小于1立方米。 集装箱不包括车辆和一般包装。 第4条铁路运输的集装箱:按重量和尺寸分为1吨箱、10吨箱、20英尺箱、40英尺箱以及经铁道部批准运输的其他重量和尺寸的集装箱。 按箱主分为铁路箱和自备箱,其中铁路箱是承运人提供的集装箱,自备箱是托运人自有或租用的集装箱。

按所装货物种类和箱体结构分为普通货物箱和特种货物箱。普通货物箱包括通用箱和专用箱,专用箱包括封闭式通风箱、敞顶箱、台架箱和平台箱等;特种货物箱包括保温箱、罐式箱、干散货箱和按货物命名的集装箱等。 按是否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分为:标准箱和非标箱。 第5条集装箱箱主应保证集装箱质量符合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鉴定、认可、制造、维修,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确保集装箱的质量满足铁路运输安全要求。 第6条特种货物箱、专用箱和非标通用箱应经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相关试验和认证,由托运人向发站提交有关技术文件和上路运输申请;铁路局(公司对运输安全性等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报铁道部公布上路运输。 第7条集装箱应按国家或铁道行业标准涂打相应的标记和标志。20英尺以上的集装箱应有集装箱检验单位徽记、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安全合格牌照、国际铁路联盟认 证标记,其中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安全合格牌照上应标有维修检验日期或有连续检验计划标记,且箱体标明的集装箱号码应与牌照一致。 第8条仅在国内运输的自备箱,由箱主向发站提出申请,车站逐级上报,铁道部统一公布编号后,在全路使用。自备箱箱主发生变更时,要提出集装箱证书和检修记录,由铁路局(公司委托有资质单位检验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9条集装箱所装货物应适合集装箱运输的要求,不得腐蚀、损坏箱体。性质互抵的货物不得混装于同一箱内。易于污染箱体的货物不得使用铁路通用集装箱装运。 第10条在一定季节和区域内不易腐烂的易腐货物,经承运人确定,可使用通用集装箱装运。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范本

欧美进出口公司与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案情简介 原告:青岛欧美进出口有限公司。 被告: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原告诉称:原告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美国AIG,LLC公司向被告订舱出运货物,货到目的港后,原告提货时发现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实为化纤废料。 原告根据买卖合同的约定,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4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28日原告才被告知货运抵天津港。原告怀疑被告倒签提单。庭审中原告将诉因变更为被告预借提单。原告认为,被告预借提单的行为给发货人美国AIG,LLC公司提供了发出与合同不符货物的机会。由于被告协助发货人伪造装船提单日期,使发货人恶意换货的欺诈行为得逞,使原告蒙受重大经济损失,因此提起诉讼。 被告在庭审中答辩称:被告签发的539551号正本提单是多式联运提单,符合多式联运提单在接收货物后签发提单的特点;提单约定的运输方式为IPICY-CY,且由托运人装箱点数施封,原告收到与提单记载不符的货物,实为托运人的欺诈行为,与承运人无关;被告忠实履行了运输义务,原告所称的预借提单没有法律依据。 审理结果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4年9月13日原告作为买方与美国AIG,LLC公司签订进口卫生纸切边合同,双方约定,价格为 CIF 中国天津新港,总价款51000美元,支付方式: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起运港芝加哥,目的港天津港。由美国AIG,LLC公司负责订舱。9月17日原告向中国银行青岛分行申请开立了以美国AIG,LLC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4年10月12日的不可撤销90天信用证。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最后的装船期为10月5日。10月5日被告作为承运人签发了提单,提单载明:托运人AIG,LLC;收货人凭指示;接货地伊利诺州芝加哥;承运船舶新秦皇岛00040航次;装货港加州洛杉矶;卸货钢中国天津;运输方式IPICY-CY;提单签发日期和地点伊利诺州芝加哥2004年10月5日。“新秦皇岛”轮10月2日抵洛杉矶锚地,10月6日开始装货,10月9日0245时装货完毕离开洛杉矶港,10月20日抵达上海港,原告货物转“国泰”轮于10月27日运抵天津港。 另查明,原告在10月19日到银行承兑并拿到提单,后发现缺少CCIC 商检证书,按照国家进口废纸规定,没有出运港的CCIC 商检证书货物不能在目的港通关。原告于10月29日向天津CCIC申请补办CCIC商检证书,天津CCIC检验结果是该批货物主要为无纺布,其他为木浆和高分子吸收体。上述货物不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标准的规定,我国海关责令货主退运该批货物,不准许该批货物入关。 再查明,我国交通部《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第三条规定承运我国允许进口的废物的承运人必须在托运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满足下列4个条件后方可接受订舱:一、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名词解释

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名词解释 篇一: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国际贸易实务名词解释 1. 货物品质:货物本质性的质量和外观形态。 2. 凭样品买卖:买卖双方约定以样品作为交货品质依据的买卖方式。 3. 品质条款的基本内容:货物品名、规格、等级、标准或商标、牌名或产地等。 4. 溢短装条款:在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中明确可以增减的百分比,但增减幅度以不超过数量的百分比为限。5%(国际贸易规定) 5. 约量:在交货数量前加“约”字的规定机动幅度方式。 6. 中性包装:指在商品包装上和商品本身,不注明生产国别和原产地的商品包装。 7. 定牌:指按买方要求在出口商品和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8. 国际贸易术语:是指用一个简短的概念或简短的外文缩写字母表明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保险,交货方式和地点。 9. FOB: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日期或期间内,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到买方派来的船上,并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10. CIF: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租船订舱支付运费并负责支付保险费,在指定装运港运至指定目的港。 11. 背书:即签字,标志着货物所有权转移及保险权利的转移。 12. CFR: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买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卖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船运至指定目的港。 13. FCA: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将货物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出口清关手续,风险转移以货物在起运地交给承运人接管为止。 14. CPT: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在指定的交货地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出口、进口手续。 15. CIP:是指卖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同承运人签订运输合同,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接管,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16. 佣金(C):中间商因介绍买卖而取得的报酬。 17. 折扣(R):卖方按原价格给买方一定比例的减让。一方给另一方单方面的价格。 18. 班轮:是按照固定的时间、沿照固定的航线、停靠固定的港口(即基本港)、收取固定的费用,这种运输方式称为班轮,即“四固定运输”。

国际集装箱运输(八)运费计算

教材《国际集装箱货物多式联运组织与管理》,参考书《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第九章集装箱运费计算 第一节集装箱运费概述 集装箱运输费用的单位价格称为集装箱运价。国际集装箱运价不是一个简单的价格金额,而是包括费率标准、计收办法、承托双方责任、费用、风险划分等的一个综合价格体系。 由于集装箱运输打破了“港到港”交接的传统,可以实现“门到门”的运输,使得承运人的运输路线增长,运输环节增多,运输过程中花费的成本构成也与传统运输有很大区别,而且由于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其计费方式也有了很大变化。 一、集装箱运输与国际贸易价格条件 常用的国际贸易价格条件主要有离岸价格(FOB)、运费到岸价格(CFR)及运费保险费到岸价格(CIF)。这三种常用价格条件是建立在“港到港”交接的基础上的,主要适用于传统的散杂货物海上和内河运输。 现代国际贸易中,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使用越来越广泛,货物交接向内陆延伸,实现“门到门”交接。在这种情况下,上述三种常用价格条件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鉴于此,国际商会(ICC)在《INCOTERMS 1990》中推出了三种贸易价格条件:货物交指定地点承运人价格(FCA)、运费付至目的地价格(CPT)、运费保险费付至目的地价格(CIP)。这三种贸易价格条件不仅适用于公路、铁路、海运、内河、航空等单一运输方式,而且适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 在目前常用的三种价格体系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是以装货港或卸货港的船边为界线,而新的价格条件中,买卖双方的责任和风险划分是以货物交给承运人或收货人为界线。尽管目前国际集装箱运输中货物的交接地点已延伸到内陆,但习惯上仍然沿用三种常用的价格条件。 二、集装箱运费的基本结构 从运输全程来看,集装箱运输产生之前,传统的件杂货运价是分方式、分段计算的。作为承担绝大部分国际运输的海运段运价,其结构是建立在“港到港”交接基础上的,仅包括货物的海上运费和船边装船、卸船费用,一般把这三项费用称为海运费。 在国际多式联运下,集装箱货物交接从港口向内陆延伸,交接地点延伸使运输经营人的责任和风险扩大到内陆港口、货运站、货主工厂或仓库等内陆地点,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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