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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材料--2018.04.25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需要材料--2018.04.25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材料

1、变更汇总表4份(正反面打印)。申请表上申请人签字要和劳动合同上个人的签字完全一致。企业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注册证书完全复印)和建造师印章(注册证书要求复印在一页纸上,上下排列,国徽页在上,内容页在下,若有其他变更页及增项页,另外复印)

3、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原注册单位的解聘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解聘证明日期必须在劳动合同日期之前,且不能间隔太长时间。

5、原注册单位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解聘证明日期一致)

6、新单位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书面劳动合同上的聘用时间要和网上上报的劳动合同时间完全一致,劳动合同聘用时间要在解聘证明时间之后,劳动合同最好是签2—3年,不能少于1年)。劳动合同不能有任何涂改的地方。

7、新单位最近一个月社保发票和社保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

8、新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9、建造师印章。没有刻章的需要原单位出具未刻取印章证明并盖上公章。所有的复印件每页均要盖新单位的公章。

说明:建造师变更完再变更B证,B证变更也需要社保发票和社保明细。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1]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工作,依据《行政许可法》、《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机关,负责企业工商注册在北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二级建造师注册审批工作。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各区、县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县建委),负责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企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申请受理、初审工作,并负责二级建造师行政许可决定的告知及行政许可决定书、注册证书的送达工作。 涉及公路、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时,市建委送市交通、水务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第二章注册专业和类别 第四条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对应下述专业申请注册: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按建筑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矿山工程的按矿业工程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冶炼工程的,可选矿业工程或机电工程之中的一个专业申请注册;资格证书所注专业为电力工程、石油化工工程、机电安装工程的,按机电工程专业申请注册。 注册申请包括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增项注册、注销注册和重新注册。注册建造师因遗失或污损注册证书、执业印章的,可申请补办或更换。 第三章注册申报程序 第五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前,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县建委提出注册申请。 第六条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建造师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8212919754.html, )或北京建设网(网址: https://www.sodocs.net/doc/8212919754.html, )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申请表。

上海市二级建造师初始 变更注册办理流程

上海市二级建造师初始、变更注册办理流程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一、办理依据: 1、《建造师注册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 153 号); 2、《一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建市[2007]101 号); 3、《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 278 号)。 二、办理条件: 1、获得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注:超过3 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证明。 2、申请人申请注册前,需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并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三、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粘贴一寸免冠照片); 2、附件材料: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有红印的页面均需复印)

《二级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申请增项专业注册提供,正反面内容均需复印); 1)学历证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 2)申请人与执业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执业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3)《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 4)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超过 3 年未注册的); 5)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材料要求 1、《申请表》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2、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书面申报材料应使用 A4 规格的纸张,请将申报材料竖向排列并在左上角用订书机装订即可,不需另行制作申报材料封面和用其他方式进行装订。 五、办理程序 1、网上申报: )选择“在线服务之人员栏目”中的“建造师注册申报”,是用本单位企业

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管理号

二级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管理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兴塔镇工业园区曹黎路39 号电话:57360012 传真:http:// Email:dj@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自xx 年3 月1 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153 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xx 年12 月11 日经建设部第112 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 第一章 第一条定本规定。第二条第三条 总则 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

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 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 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

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 第五条第六条 注册 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1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兴塔镇工业园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及注册流程图 事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 3.复印件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解聘合同或证明内容是否合格(解聘合同或证明需明确注明在原单位无在施或在建工程); 4.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5.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完成时限: 即时办理。 (三)制证、制章 申请人持签字材料到证书窗口打印防伪变更贴,并加盖证书专用章。证书变更即时办理。 材料移交注册中心汇总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证书变更次日起5个工作日后,可到印章公司领取印章。

一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手续办理流程

一、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手续办理流程 一、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一、个人版填写 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一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原始密码为7个0。) 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需的变更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 二、原单位填写 原单位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实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三、新单位填写 新单位登录中国建造师网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实无误后点击页面上方的“同意调入”,即可,随后点击“上报”。 (上报完成后,即可打印带有条形码的申请表) 申请表上需要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需要新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本人签字 四、打印人员汇总表 新单位登录“中国建设执业信息网”,登录“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管理系统”,点击“企业登录”,进入企业管理系统,点击“管理系统”的下拉菜单中的“一级建造师”,再点击“变更注册”,最后再点击屏幕中上方的“新增”按钮,填入人员身份证号,登录填写表格内的相关内容。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关闭页面,点击“上报”。 (上报完成后,即可打印带有条形码的人员汇总表) 汇总表上需要本人签字、新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经办人签字。 五、前往住建厅办理 需准备的材料: 1、汇总表一份 2、申请表两份,贴上照片 3、与原单位的解聘合同或解聘证明复印件一份 4、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5、上交执业印章、证书 6、需带解聘证明原件、新劳动合同原件 注:1、需要原单位出具的:①解聘合同或解聘证明,上面需要有本人签字。 建易网(https://www.sodocs.net/doc/8212919754.html,)是中国建筑行业最大的服务平台,旗下中国建易猎头服务中心为全国建筑企业提供包括注册公用设备;电气、土木工程师、建造师、监理、造价师、建筑师、结

山东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山东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初始注册程序 (一)凡已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包括考核认定通过人员)可申请注册(对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通过考试获取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申报注册)。申请人应当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与聘用企业依法签订聘用劳动合同。申请人向聘用企业如实提供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通过聘用企业向市建委提出注册申请,注册申请实行网上和书面相结合的申报方式,申请人应当在山东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8212919754.html,/,企业参照企业注册操作手册进行企业注册,并督促本企业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的人员参照个人注册操作手册及时申报注册。)上进行填报,网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所需申请表。 (二)聘用企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在注册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加盖企业印章后,将申请注册材料和证书原件报市建管处企管科(建委大厦0946房间)核验。 二、初始注册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 、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3 、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 2 、 3 、 4 、 5 、6部分(复印到A4 纸上)合订后的附件材料组成,申请表及原件不用装订。《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三、注意事项 (一)对申报者个人的要求 1 、对报考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的,要提供原报考单位出具的解聘证明。 2 、对报考时不符合报名条件,但又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的,不得申报注册。 3 、一个人同时拥有两个及以上建设类执业资格证书的,都要注册在同一个执业单位。 (二)对申报材料的要求 1 、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上申报成功后自动生成打印的初始注册申请表是带有条形码的,凡是不通过系统打印的申请表,一律不能上报。 2 、资格证书要将带编号页和相片页复印到一张A4 纸上;新身份证要将反正两面复印到一张A4 纸上;劳动合同要用劳动部门制式合同,复印件统一用A4 纸,内容填写要规范,其中自申报注册之日起,原则上聘期不少于一年,不能使用简单的聘用协议;以上复印件必须保证字迹清楚。 3 、申报专业的问题。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分为 6 个专业,详见《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办法》。 4、申请人的申报材料(申请表和附件材料各1份)应装订在一起,每个申请人的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转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如何办理初始注册挂靠及流程呢,那还不赶紧看看,以下是搜集并的二级建造师有关内容,希望在阅读之余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业务流程: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关于建造师相关问题: 方法/步骤 1初始注册 (一)申请人自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应当提供相应专业继续教育证明,其学习内

二级建造师考试流程全介绍

二级建造师考试流程全介绍 二级建造师是建筑类的一种职业资格,是担任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经过注册登记后,即获得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后的建造师方可受聘执业。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委)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由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考试内容 二级建造师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公共科目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含6个专业类别)。 (一)《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分为6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答题时要认真阅读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严格按照要求,在有效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作答无效。主观题部分采用网络评卷,必须使用黑色墨水笔书写作答,不得使用其它颜色的钢笔、铅笔、签字笔和圆珠笔,客观题部分采用机读评卷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三)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及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题型题量满分

二级建造师转注全套程序、材料清单

二级建造师转注程序 提交材料:(窗口受理时,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需携带原件核对)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粘贴一寸免冠照片)2份; 2、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1-3)2份; 3、附件材料(复印件)2份: 1)《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复印件2份(有红印章的页面均需复印); 2)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3)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 4)申请人与执业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2份或执业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2份; 5)申请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的继续教育证明(超过3年未注册需提供)复印件2份; 4、原件:注册证、执业印章、新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解聘证明、继续教育证明; 一、材料要求 1、申请变更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附件材料一式二份; 2、装订顺序: ①《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调出、调入单位盖章); ②市级建设主管部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初审意见表(1-3)(调出市、周建 设主管部门盖章); ③身份证正反复印件; ④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变更人执业印章);

⑤原单位解聘证明 ⑥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复印件; ⑦继续教育证明复印件; 3、所有附件材料复印件每页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办理程序 1、新聘用单位与申请人签订新的聘用合同。 2.个人版填写 1).申请人网上申请,由申请人本人进入河南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s://www.sodocs.net/doc/8212919754.html,/sheng/sheng_410000/410000.aspx),,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 点击这里 输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资格证号和密码(初始密码为七个零)

关于二级建造师注册的问题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因为经常接触二级建造师,总有一些个人问挂靠的相关事宜,为了方便大家,现将各类问题汇总如下,会不定期更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初始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 b.学历证 c.执业 d.报考单位的解聘证明(这个不一定,有的地方要求不严格,则不需要初始这个证明,到时直接问挂靠单位是否需要就可以了) 2、转注册需要个人提供的证件? a. b.学历证 c.执业 d.执业印章 e.与原单位的解聘证明

3、注册时提供的证件是否必须是原件? 大多数情况下都是需要提供证书原件的 4、初始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初始注册大概需要3个月的时间,公路专业需要的时间更长一些,因为这个证书不仅建设部要审,交通部也要审,耗得时间长一些 5、转注册大概需要多长时间? 转注册大概有20天左右就能办下来,比较快 6、报考时考试年限不够,证书无法注册,X年后年限够了,证书还能否注册? 这种情况一般是注册不了的,因为建设部审核的时候看的是你报考时的信息状态,也就说你报考的时候年限不够那就无法注册了。 7、工作经验能否累加? 例如某人中专毕业就开始工作了,两年后又考了大专,然后工作了4年就报考了一级建造师,那他前后的工作经验是可以累加的,可以加上中专毕业后的两年工作经验,这样中专毕业,有六年的工作经验,是可以注册上的,只要个人提供以前的劳动合同就成,越全越好。 8、初始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一般初始注册个人是没有手续的,只要把相关证件提供给企业就成了,剩下的就是企业去上报审批了。 目前只有省有特殊规定,注册的时候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9、转注册是否可以由朋友? 转注册的时候需要个人去原单位办理一下转出手续,开出解聘证明并要求企业调出个人信息;如果在注册地有朋友,可由朋友。 目前只有省有特殊规定,转注册的时候也要求建造师本人必须到场。 10、社保问题 挂靠单位在上报个人资料的时候,必须在其单位给建造师上个社保,以证明双方的劳动关系;如果您在注册当地已有社保,挂靠单位再给你上一个,那就会冲突,因为现在省社保逐步联网,一个省不得出现俩社保;像、天津、在这方面管理的很严格;其他没有联网的省,就尽量别挂在本市就可以了。例如,某人的社保在,那就尽量挂在、等地。 11、多证能否挂在不同单位? 只要是建设部的证书,必须挂在同一个单位。 12、多证的注册的话,费用如何算?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事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就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得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得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得,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得,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就是否上报; 2.所提供得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就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就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就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瞧复审材料就是否齐全; 2.查瞧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就是否加盖齐全; 3.查瞧区(县)住建委数据就是否提交; 4.查瞧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就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得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得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就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4。聘用单位得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得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初审标准: 1.提交网上信息; 2.复印件与原件就是否一致; 3.复印件就是否每一页加盖企业公章。 初审时限: 5个工作日。 (二)复审:主体就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人员资格窗口。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执业印章); 3、原聘用单位解聘合同或证明;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二级建造师注册指南 一、初始注册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4、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申报程序: 1、聘用企业将《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报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各主管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将复印件存档)。 2、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或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申请人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表》和《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企业申请人)》、《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核对意见汇总表(专业)》报省建管局。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复印件;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复印件; 6、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二)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核对意见表》(通过江苏建筑业网“行业监管平台”打印); 2、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3、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注册建造师自然情况变更 申请人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流程程序 ??第一步:个人版填写 ??1、登录中国建造师网站,点击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点击个人版登录入口,在页面右侧“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登录入口”处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资格证书编号,密码等,点击登录即可。 ??注:姓名、身份证号码请用初始注册时的信息填写,可到企业版“已注册人员”信息中核对信息。 ??原始密码为7个0。 ??2、登录后,点击左侧目录树中“变更注册”选项,选择您所在变更的内容:聘用企业变更、姓名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第二步:原企业版操作 ??1、原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出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此信息表格需要登录个人版填写后便可以看到),点击人员信息后边的“审核”按钮,核算无误后点击表格下方的“保存”按钮,完成企业的审查工作;反选该人员,点击“同意调出”按钮即可。 ??2、新单位登录企业版,点击目录树下的变更注册—人员调入按钮,查看到人员信息表格后,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同意调入”按钮,调入成功后,将审报状态选择为“已调入”点击查询,调入成功的人员便会显示出来,点击人员信息后面的“审查”,核实无误后点击“保存“,在人员信息前面小方框中打“√”选中,点击“上报”即可 ??3、打印表格:将人员状态选择为“已上报”点击“查询”,在显示出来的上报人员中,点击“查看”弹出“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3-1”,点击“打印”可打出个人信息表格资料

二级建造师注销申请操作流程 二级注册建造师有《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申报程序步骤如下:步骤一:填报并提交网上变更信息。登录个人用户→点注销注册,上报企业登录企业用户→点注销注册,选择人员点上报市级,打印申请表步骤二:提交以下书面申请资料。1、《二级建造师注销注册申请表》; 2、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原件、复印件; 3、符合《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证明原件、复印件。聘用企业将《申请汇总表》、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这个比较详细!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精)word版本

二级建造师注册条件以及所需要的材料 二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 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 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 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 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聘用企业将《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和申请人的申请表一式二份和附件材料一套报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 30日前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 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原注册证书;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变更注册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 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 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 在不影响原执业企业资质的前提下, 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以及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 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申请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原件 ; 新聘用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 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二级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增项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相应专业资格证书可申请增项注册。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 3年未注册的, 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准予增项注册后,原专业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保持不变。申请增项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二级注册建造师增项注册申请表》; (二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建造师(一二级)注册条件(初始、变更、延续、增项、注销注册等)和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注册申报程序及注册所需材料初始注册申请人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可申请初始注册。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二)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三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现聘用企业缴纳三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五)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六)考试报名时的企业与注册时的企业不一致的,需提供考试报名企业出具的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七)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延续注册 注册有效期满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申请延续注册。延续注册的有效期为3年。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注册有效期内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 变更注册 在注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注册。变更注册后,有效期执行原注册证书的有效期。 1、执业企业变更的;(建造师初始注册执业满一年后方可变更注册,变更后一年内不得再次变更注册) 2、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变更的; 3、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 申请变更注册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一级注册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二)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三)执业企业变更的,应当提供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原聘用企业出具的申请人变更注册前一年内的职业道德证明;新聘用企业缴纳的近一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四)申请人所在聘用企业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函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册建造师姓名变更的,应当提供变更后的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六)执业师信息完善有关表格。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

二级建造师注册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附件:二级建造师注册业务流程及流程图 事项一: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流程图: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3.聘用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逾期进行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同时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初审标准: 1.审查企业注册信息是否上报; 2.所提供的资料(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与原件是否一致。 初审时限: 10个工作日。 (二)复审、公示:复审主体是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行政综合服务大厅专属窗口;公示主体是注册中心。 复审材料: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区县审核意见表; 3.区县汇总表。 复审标准: 1.查看复审材料是否齐全; 2.查看申请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处是否加盖齐全; 3.查看区(县)住建委数据是否提交; 4.查看申请表中区(县)住建委签字盖章处是否签字盖章; 5.申请公路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资料转注册中心。

公示: 由注册中心对复审合格人员进行汇总,并公示。 完成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公告、制证制章 公示无异议后,注册中心发出合格公告,对初始注册合格人员进行放号,并转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制证,同时向印章公司传送制章数据。 转到制证区的材料为:《北京市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证书制作审批表》、空白证书、公告名单。 事项二: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 流程图: 业务流程: (一)受理、初审:主体是区(县)住建委。 初审材料:

如何申请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延续注册

如何申请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延续注册 一、如何申请二级建造师(含二级临时)延续注册: 1、延续注册具体网络操作步骤: ①登陆“福建省一、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或“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申请系统” ②点击“建造师注册个人申请入口”进入个人版,在“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页面填写注册人员相关信息,后点“登录”进入操作页面。(注意选择“二级建造师”) ③点击“延续注册”选项,点击“选择延续专业”按钮后在弹出窗口中选择需延续注册的专业,点击确定后关闭弹出窗口,在页面最下方“申请延续”栏点击,该人员信息将自动转入企业版。 ④插入建造师企业锁,点击“建造师注册企业登录入口”进入企业版,点击“延续注册”选项进入操作页面。 ⑤在“未审查”状态下,从申报人员列表“操作”栏上点击“审查”按钮,弹出“延续注册申请表”页面,核对申报人员信息无误并填写聘用日期后,点击保存并关闭“延续注册申请表”页面。 ⑥在“申报状态”下拉菜单中选择“已审查”,显示待申报人员信息,勾选需申报人员后点击“上报”发送申报信息至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完成网上申报。 ⑦在“申报状态”下拉菜单中选择“已上报”,点击“查询”列出已上报人员,点击“打印”可打印该上报人员的延续注册申请表,点击“生成汇总表”后可打印本单位申报延续注册人员的汇总表。

注意事项:“注册建造师变更、增项、注销等注册登录入口”填写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初始注册时所填写的保持一致,其中初始密码为0000000,如果密码有修改且忘记,请进入企业版“用户密码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点击“查看”即可查询到密码。 2、现场申报:聘用单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5号窗口受理。现场申报书面材料包括: (1)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延续注册申请表(需本人签字,聘用单位负责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建筑、市政、机电、矿业专业一式一份,公路、水利专业一式二份; (2)原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 (3)聘用单位一次性申报超过5人的,需提交《延续注册申请人员汇总表》一式一份;(通过“注册系统”生成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3、缴纳委托代刻执业印章费:凡申报延续注册的,均须在网上申报的同时登录“注册业务网上缴费系统”(具体缴费操作流程可从缴费系统中下载),缴纳执业印章费,收费标准为90元/人,发票随证章一并领取。未通过延续注册审核的,将退回所缴费用。 4、证章领取:公告发布10个工作日后,申报人凭本人身份证或聘用单位介绍信到所在设区市证章领取点领取证章(证章领取点详见附件2)。 二、持有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人员在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如何申请建造师注册,注销需要什么材料? 答:二级临时建造师在通过考试取得建造师资格后,应及时申请建造师注册,注

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

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转注册)流程 分享到: 2 2015-04-16 个人版提交变更申请→原企业系统审批→新企业系统审批(这时系统里会显示县级审批,这个县级审批是新企业的县主管部门)→新企业打印申请表(系统里打印,要有底纹的)、意见表(也要有底纹的,老版的表格说没用了,原企业审批后才会有,原企业和新企业的系统里都可以打印)以及相关纸质材料(请尽量都准备3份,以备用),新企业自己要盖章的地方先盖章,再把纸质材料给原企业→原企业纸质材料盖章签字→原企业的主管部门纸质材料盖章签字(系统里不用点审批)→新企业县级主管部门系统审批,纸质材料盖章签字→新企业市级主管部门系统审批,盖章签字→省级办理(本人需要到场)省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紫荆花路48号南都研发大楼1楼 注:企业需购买企业锁才可以进系统里审批,新系统不能再用企业的营业执照登录了,购锁费用:400元。购锁连接: 二级建造师聘用企业变更需要提交的纸质资料目录 1、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个人版里打印) 2、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企业系统里打印) 3、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注册章)、身份证复印件 5、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6、与原单位解聘合同、与新聘企业的劳动合同 7、建造师证书原件、章 8、新聘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司章)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里涉及到的复印件,需要新企业主管部门也盖下“原件核对章”,也可能有些地区不需要盖这个章没事,请 根据自己的当地的情况实施。 相关表格附后: 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和建造师变更注册审批意见表是浙江二级建造师注册系统里打印的,我这里就不放了,就放个在 岗情况承诺书吧。 建造师变更注册在岗情况承诺书

江苏省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

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办事指南自2017年9月1日起,我省二级建造师均采取“无纸化”、“不见面”审批模式。企业需先申请开通“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2.0”(以下简称“省监管平台”)账户,登录后在建造师模块下进行相应二级建造师注册工作。 一、初始注册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 (4)学历证书; (5)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所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7)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应当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证书领取方式,并上报该申请;

(2)省住建厅注册中心自收到申报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2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并将审核结果向社会(见“江苏建设人才网”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的,准予注册,审批结果向社会公告; (3)公告过后进行证书制作,按照企业选择的领取方式进行派发。 二、变更注册 (一)执业企业变更 1、申请人需要在省监管平台中提交下列原件扫描件: (1)《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 (2)身份证明; (3)注册证书; (4)申请人与新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申请人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5)与原聘用企业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证明文件、退休人员的退休证明; (6)《建造师注册申请诚信承诺书》(在省监管平台导航栏简易说明内下载模板)。 2、申报流程: (1)聘用企业在省监管平台中发起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选择贴条领取方式,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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