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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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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我省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8号)精神,特制订《河南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深入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精神,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现代农业生产技术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高中等涉农院校教育资源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为农服务能力,促进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强化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服务主导产业。按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以下简称示范县)主导产业发展的技术和人才需求,结合当地基层农技人员数量、专业水平和专业结构等实际情

况,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开展培训工作,促进当地主导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二)尊重农技人员意愿。以科学发展观为主导,坚持以人为本,广泛听取基层农技人员的意见和建议,面向学员需求,适应学员特点,设置培训课程,安排培训时间,选择培训方式,充分调动基层农技人员参训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因人施教开展培训。既突出急用、实用、管用,也着眼于全面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素质,兼顾现代农业的总体要求和地域产业特色,坚持理论教学与现场演示、实践操作相结合,切实提高培训效果。

三、任务与目标

2009年全省培训任务3900人,其中重点培训117人,普通培训3783人;每个示范县推荐重点培训人员3人,普通培训人员97人。培训集中在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等7所高中等涉农院校开展。

通过培训从整体上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的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农业行政部门与农业推广、教学单位加强衔接配合,形成上下左右联动的大联合、大协作新格局,逐步建立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制度,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四、培训内容

培训以发展粮食生产、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

民收入等为主要内容,重点开展具有区域特点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新机具,以及农技推广理论与方法,现代农业理论、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经营管理知识以及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培训。

五、培训方式

(一)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分为重点培训和普通培训两类:重点培训:一般不少于15天。主要开展现代农业理论、宏观管理、经济发展、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方法、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管理统计等方面的培训和实践。

普通培训:一般不少于5天。重点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日常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新品种、新机具以及急需了解的新技术、急需获得的新方法进行培训。

(二)培训采取集中教学、现场实习和参观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六、组织实施

(一)认定培训基地

省农业厅根据我省示范县数量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在各地自主申报的基础上,认定河南农业大学、河南农业职业学院等7所高中等涉农院校为河南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以下简称培训基地),承担全省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的培训工作。

(二)下达培训任务

根据示范县的数量、区域布局、产业发展情况和培训基地分布情况,按照就近就地原则,将培训任务下达各培训基地、省辖市农业局(附件1、2)。

(三)选送学员

示范县要按照要求,选拔种植类专业符合条件的农技人员,参加重点班培训或普通班培训,并将报名表于10月30日前报送相关培训基地(附件3)。

重点培训班培训对象:县农业局主管业务的局长,县、乡或区域推广机构中科技入户工程首席专家或高级农艺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10年以上工作经验。

普通培训班:县、乡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骨干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没有职称要求。

各示范县要严格按照参训学员的遴选要求,认真遴选学员。省辖市农业局要按照培训基地的教学计划,指导示范县分期分批选送学员到培训基地参加学习。参训学员要处理好业务工作和参加培训的关系,积极配合相关培训基地做好培训工作。

(四)开展培训

我省示范县基层农技人员培训工作由培训基地具体负责。

培训基地要按照《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试行)》(附件

4)和《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试行)》(附件5)的要求,针对培训对象,科学制定教学计划,明确教学内容、教学形式、时间安排和每班次每个省辖市参加培训人数,教学计划要于11月5日前分别报送省农业厅和有关省辖市,保证培训工作顺利开展。为确保培训质量,一个教学班培训学员50名左右。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既要考虑工作上的能力需要,也要考虑知识更新的需要。要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课堂教学与考察相结合,教师讲授与学员讨论相结合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培训,不断创新培训模式,确保培训质量。

(五)考试考核

各培训基地要在每期培训结束后,组织专门的结业考试,并将成绩记入学员信息档案。考试种类分为考试和考核两种。对于考试考核合格的学员,发放《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培训时间记入继续教育学时。培训基地发放培训证书时,必须在学员照片处加盖印章。培训证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制,现代农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办公室负责制作、管理和发放。培训证书是专技人员参加培训的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

(七)检查验收

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和培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将作为以后年度确定示范县和培训基地的重要考核内容。省农业厅将对示范县

选送学员情况、学员学习情况和培训基地的培训组织情况、学员满意程度、学员食宿情况、档案管理情况等进行检查验收,按照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对示范县和培训基地培训工作进行评价,建立项目承担单位的退出机制。对未能较好完成培训任务的培训基地和选送学员不力的示范县进行淘汰。

七、经费使用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精神,参加培训人员费用从中央财政安排的示范县经费中支出,主要包括农技人员参加培训所需的培训费、食宿费、交通费等。重点班的培训费用原则上每人不超过3000元,普通班的培训费用原则上每人不超过1000元。学员参加培训时向培训基地交纳,培训结束后回本县报销。培训基地要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专账管理。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农技人员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是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

中央1号文件、省委1号文件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07]78号)精神,切实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示范县要明确专人负责参加培训的基层农技人员的选送工作,培训基地要明确1名校级领导负责培训工作,每期培训班都要明确1名同志为班主任,具体负责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要建立职责分明、分级负责的管理机制,逐级落实责任。省农业厅主要负责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方案的制订、培训基地的确定、教学大纳的编印和培训的检查验收工作等。省辖市农业局主要负责督促示范县推荐和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协助省农业厅对所在地培训基地的培训进行指导、检查和验收等。示范县农业局主要负责推荐和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参加培训,督导学员严格按照培训基地要求进行学习,为参加培训学员提供培训费用。培训基地主要负责培训的组织、培训和管理等工作;为参加培训学员提供良好的培训、食宿条件;要建立完备的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具体内容包括:《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6)、选用教师情况、培训教材(教案)情况、学员考试考核情况,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等。参训学员要及时到培训

基地进行学习,并严格遵守培训的有关要求。

(三)加强督导检查。要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培训工作的督导检查。省农业厅要组织人员每月对培训情况抽查1次;省辖市农业局要对所辖示范县和所在地培训基地进行全面检查;示范县农业局要督导所推荐的每个基层农技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培训;培训基地负责同志要经常性的对培训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培训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四)培训基地要加强培训能力建设。各培训基地要切实加强师资建设,积极选聘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或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岗位专家担任农技人员培训教师;要加快专职教师的知识更新,建立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满足培训需求;要切实加强教材建设,公共基础知识培训选用规范、成熟的通用性教材,专业知识培训根据当地实际和学员情况,组织教师编写针对性、实用性突出的教材或讲义,保证培训质量。要加强学员管理,切实做到生活上照顾好学员,学习上辅导好学员,管理上组织好学员。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省辖市、示范县、培训基地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为规范信息报送工作,农业部建立了网络报送制度,省、市、县农业主管部门以及培训基地,都将获得网上录入用户名和密码,用于数据库的录入和查询。各培训基地要及时登录并填写详细培训信息,建立学员培训档案和数据库。从11月开始,省辖市农业局每旬末将示范县参加培

训人员组织情况报省农业厅,培训基地要将每期培训情况分别报送省农业厅、有关省辖市农业局。全部培训工作结束后,每个培训基地要向省农业厅报送培训总结。

附件:1.全省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任务分配表

2.全省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任务分配表

3.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

4.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试行)

5.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试行)

6.基层农技人员参训情况登记表

附件3

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报名表

注:1.本表由培训学员本人填写,由项目县农业部门统一报送培训基地。

2.所学专业指最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所属行业指目前工作单位的所属行业,如种植业、畜牧业、农机化、渔业、能源环保、质量安全等;工作地点、培训类型请划勾。

附件4

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大纲

(试行)

一、编制说明

本大纲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为依据,立足现代农业新技术,面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为整体增强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

大纲采用模块式培训,共安排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

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方法、农业信息化服务、市场营销和考察与交流6个培训环节,总计90学时,具体安排详见基层农技人员重点班培训模块及学时分配表。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培养和造就大批高素质、善沟通、精业务、懂政策、会推广、能示范的基层农技推广负责人,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培训对象

县、乡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中,首席专家、主管业务的局长或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中等以上学历,年龄55周岁以下,10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重点班培训模块及学时分配表

备注:1.本大纲为为重点班培训内容,建议按15天安排,培训学时为90,日学时一般为6。

2.各地重点班培训时间可根据上述“建议培训学时”及培训内容比重,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学时。

五、能力要求

(一)现代农业产业发展

1.了解国内外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概况;

2.熟悉国家有关农业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及规范;

3.熟悉现代农业生态区划、主要产业生产方式及当地农业产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4.能参与制定本地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

5.能帮助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因地制宜制定具体产业发展计划。

(二)现代农业新技术

1.了解现代农业新技术的特点及要求;

2.了解当前国家农业重大关键技术(机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成技术推广;

3.了解所在区域的农业主导新品种、主推技术和主要措施;

4.了解主要农产品的产后技术;

5.能组织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的相关技术措施,指导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农民按照农业标准、技术操作规程开展标准化生产。

(三)现代农业推广服务

1.了解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的一些新进展;

2.能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推广工作;

3.掌握现代农技推广的基本技巧和推广模式;

4.能独立完成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区域试验设计;

5.能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独立完成一项产业技术明白纸设计。

(四)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

1.了解农业信息化服务概念、作用、内容、模式与应用;

2.掌握几种农业信息服务的方法;

3.能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4.能通过信息服务宣传国家有关农业补贴政策和其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五)农产品市场营销

1.了解农产品市场营销的基本特点、基本理论;

2.掌握农产品市场调查和分析方法;

3.知道如何进行农产品营销。

(六)考察与交流

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现代农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方法、农业信息化服务和农产品市场营销等环节,安排2次专题考察和若干次课堂交流并提交心得报告。

六、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实施

1.培训方式与要求:授课期内要少讲理论,多讲案例,避免纯理论式教学,提倡学员自讲、互动、交流等参与式或模拟式的培训方式,并在技能培训学时中设置实地考察交流的时间,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培训应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

”的教师(专家)承担。

2.培训时间:按照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需求,重点班按15天时间培训。可根据本大纲“建议培训学时”,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相应的学时。

3.培训教材:在部统一组织编写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教材正式出版前,由各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依据本《大纲》组织编写相应的培训教材用于培训。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重点:基层农技人员的考试考核重点是现代农业新技术、农技推广方法和农业信息化服务的技能,注重农技人员的能力培养和实践考核。

2.考试考核方式:结合各培训模块分阶段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测试与考察报告相结合,力求简单易行。

3.考试考核结果:考试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经考试考核“通过”者,可获得由人事部和农业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并记入继续教育学时。考试考核未获通过的参训学员不能获得证书。

附件

5

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大纲

(试行)

一、编制说明

本大纲以《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09】95号)为依据,立足现代农业新技术,面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规范化培训,为整体增强基层

农技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

大纲采用模块式培训,共安排现代农业新技术、农业推广新方法与实践、农业信息化服务和考察与交流4个培训环节,总计42学时,具体安排详见基层农技人员普通班培训模块及学时分配表。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技能水平,培养和造就大批具有一定素质、会沟通、懂技术、能推广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增强科技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支撑能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培训对象

县、乡及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中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技术骨干人员,高中以上学历,年龄50周岁以下,有一定的工作经验,没有职称要求。

四、普通班培训模块及学时分配表

备注:

1、本大纲为为普通班培训内容,建议按5天安排;有条件的地方,建议安排学员进行考察交流,并计算学时数。

2、各地普通班培训时间可根据上述“建议培训学时”及培训内容比重,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学时。

五、能力要求

(一)现代农业新技术

1.了解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的概况,了解现代农业的基本特点;

2.熟悉本区域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及农业标准化集成技术的推广应用;

3.掌握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的技术要点;

4.能指导专业农民按技术操作规程和模式图开展标准化生产。

(二)现代农业推广服务

1.了解现代农业推广理论与实践的一些新进展;

2.能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推广工作;

3.掌握现代农技推广的基本技巧和推广模式;

4.能在高一级农技人员的指导下开展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区域试验;

5.能组织开展农民科技培训。

(三)现代农业信息化服务

1.了解农业信息化服务概念、作用、内容、模式与应用;

2.掌握几种农业信息服务的方法;

3.能及时报送和发布农事信息,完成有关调查统计;

4.能通过信息服务宣传国家有关农业补贴政策和其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规范。

(四)考察与交流

围绕农业新技术、现代农业推广工作安排一次专题考察与交流,并提交心得报告。

六、培训与考核

(一)培训实施

1.培训方式与要求:授课期内要少讲理论,多讲案例,避免纯理论式教学,提倡学员自讲、互动、交流等参与式或模拟式培训方式,并在技能培训学时中设置实地考察交流的时间,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与效益。培训应由“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实践经验丰富、语言表达能力强

”的教师(专家)承担。

2.培训时间:按照当地农业产业发展实际和基层农技人员培训需求,普通班按7天时间培训。可根据本大纲“建议培训

学时”,结合当地实际,可适当调整安排相应的培训学时。

3.培训教材:在部统一组织编写基层农技人员培训教材正式出版前,由各地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依据本《大纲》组织编写相应的培训教材用于培训。

(二)考试考核

1.考试考核重点:基层农技人员的考试考核重点是现代农业新技术、农技推广方法和农业信息化服务的技能,注重农技人员的能力培养和实践考核。

2.考试考核方式:结合各培训模块分阶段进行考试考核。考试考核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能力测试与考察报告相结合,力求简单易行。

3.考试考核结果:考试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未通过”两种。经考试考核“通过”者,可获得由人事部和农业部颁发的《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并记入继续教育学时。考试考核未获通过的参训学员不能获得证书。

附件6

参训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培训基地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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