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书法教育培训办学学校章程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8号。邮政编码:735000。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性质:本教育机构属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营利性学习的社会组织。。

第七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促进艺术教育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人才,本校通过书法教育培养青少年儿童对书法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爱好,使青少年儿童具备初步的审美能力,发展青少年儿童艺术创造能力和表现能力;使青少年儿童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

第八条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

第九条办学范围: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200人;

办学的层次:实施不同年龄、层次的青少年为对象的书法教育培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

第二章学校注册资本数额

第十条注册资金:15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

第十一条资产性质:本教育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育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教育机构依法管理和使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十二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三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

第十四条对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

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育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六条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该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七条本教育机构对聘用教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本教育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育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组织校务委员会,并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学校校长;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决定学校重大事宜。

(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

(六)出资人必须遵守学校章程,承担学校的债务。在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二十条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出资人和学校选聘的主要办学人员共五人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并修改学校章程;

(二)选举和更换校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

(三)选举和更换学校校长;

(四)审议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审议批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

(六)审议批准学校终止事宜;

(七)审议批准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一条校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人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委员平等行使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校务委员会主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三条校务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

(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计划;

(三)推荐校长人选;

(四)检查校务委员会决议落实情况。

(五) 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

第二十四条校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方可召开。

第二十五条校务委员会必须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

第二十六条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务委员会主任推荐,经校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

(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

(三)拟定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六)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作和学校财务状况;

(七)代表本校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二十七条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八条本教育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育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

第二十九条本教育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一条本教育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按照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十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十三条本教育机构在下列情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自行终止办学由决策机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终止程序,提交终止清理方案,报审批机关批准,终止的教育机构由审批机关收回办学许可证和销毁印章,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十四条本教育机构因被吊销办学许可证,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属于非自行终止办学。非自行终止办学接受审批机关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校长:

酒泉市肃州区曦墨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七月八日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的名称:汨罗市白水镇彩羽培训学校。 第三条本学校的住所地是汨罗市白水镇原老粮站内。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是非盈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汨罗市民政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汨罗市教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陈庆霞。 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60万元;举办者陈庆霞,出资金额60万,占全部出资额的100%(多个举办者请分别列明出资者名称、出资金额、占有比例)。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层次:艺术培训类非学历教育民办培训机构; (二)办学形式:周六、周日及暑假、寒假; (三)办学规模:教室13 间,办公室4 间,卫生间4 间。共计2000 平方 (四)招生区域:汨罗市白水镇及周边区域。 第三章组织管理体制 第九条本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 第十条本学校校长及组织机构内名单报审批机关、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罢免、增补组织机构内负责人或成员; (二) 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 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 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 决定本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 聘任或解聘本学校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七) 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 决定本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 制定和修改本学校章程; (九) 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最新学校教师培养计划新

学校教师培养计划 张庄镇王沟小学 2014年9月

学校教师培养计划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使我校教师继续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让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水平、教育科研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我校教师培养计划。 一、指导思想 提高教师的整体的素质,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突出继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先进性,构建合理的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培训的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目的: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合理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四、培训内容 (一)师德教育方面: 经常性地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

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要求。引导教师在追求和享受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好职责和义务。加强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成为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真正做到“一言一行为人师表,一举一动堪称楷模”。 利用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年度考核等平台,让先进教师的模范事迹成为师德培训的生动材料,典型引路,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增强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理念培训 开展内容丰富的理论学习。学校定期选择相关教育理论书籍,指定教师阅读,增加理论素养。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习新课程改革的相关论述和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及时了解教育大政方针和教改信息。组织和指导教师广泛阅读,增加人文修养。 进一步集中人力,广泛搜集报刊材料和网上教育站点网页,组织教师学习和讨论关于课改的最新时文,及时更新自己的教育理念。 (三)业务培训 1、教材教法培训。进一步领会课程改革的指导思想、改革目标以及新课程标准所体现的理念,帮助教师了解各学科课程改革的突破点以及对教学的建议,使教师能以此为依据,在对教材进行充分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将理论运用于实践,制定相应的教学及评价策略。进一步深入学习相关学科的课程标准,开展学科教材教法培训,帮助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温州市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文本草案

温州市民办教育机构章程文本草案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称:第二条 地址:第三条 性质: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 社会自愿举办的民办教育短期培训机构。 第四条 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信守职业道德。 第五条 本机构接受业务主管部门鞍山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鞍山市物价局和鞍山市民 政局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 业务范围第六条 业务范围(办学类型):第三章 组织管理制度第七条 本机构实 施 ××× 负责制,每届 年,届满可连任。 本机构由××× 担任第一届××× 校长,负责机构的全面工作。 第八条 ××× 对本机构行使下列事项决定权:1、教学计划,内部管理制度;2、年度财 务预、决算方案;3、内部结构设置;4、聘任或解聘本机构负责人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员 工;5、设立、撤消、变更等方案;6、修改章程;7、决定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本机构设立××× 办公会,其职权是:检查本机构的情况,对校长在行使职权时 进行监督。 第四章资产管理及使用原则第十条 本机构经费来源:1、自筹经费 ××万元做为办学启 动资金。 2、政府的资助或社会捐赠。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收入。 4、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一条 本培训机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建立严格的财务 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帐筹,保证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本机构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定财务会计报告,委 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 第十二条 是否要求得到合理回报。 第十三条 换届或变更法人、机构名称之前,必须进行财务清算审计。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十四条 修改章程须 经 ××× 通过 15 日内, 经业务主管单位 审查同意之日起 30 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财产处理第十五条 本机构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 合 并等原因需注销的,由校长办公会表决通过,经业务主管审核同意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十六条 本机构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妥善处理各项事宜。 第十七条 本机构终止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 本机构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七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 。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管理机构登记之日起生效。 更多详情请点击:中国铁路商务网淄川区民办教育机构学校章程-范本 2017-01-22 13:34 |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范本(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8323-13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范本 (完整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范本(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 会。教师终身学习,有计划地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 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 教育是全社会的大事,但重任主要落在教师身上。 时代在变,社会在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变,教师 必须认清终身学习和有计划的学习对自身成长和发展 的重要性,自觉地树立终身学习和有计划地学习的观 点,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现代的教育需要。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一个人的政治 觉悟决定着他的思想,也引领着他的一切行为。作为 一名教师,只有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才能够把握自己 的前进方向。因此,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使自己在思 想上和党保持一致,这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素质教育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培训中心地址:,邮编:。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六条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第九条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正式版

Making a comprehensive plan from the target requirements and content, and carrying out activities to complete a certain item, are the guarantee of smooth implementation.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正式版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计划资料适用于对某个事项从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方式方法及工作步骤等做出全面、具体而又明确安排的计划类文书,目的为完成某事项而进行的活动而制定,是能否顺利和成功实施的重要保障和依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人类正在进入信息社会。教师终身学习,有计划地学习,不仅是时代的呼唤,教育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教学自我提升的需要。 教育是全社会的大事,但重任主要落在教师身上。时代在变,社会在发展,对人才的要求也在变,教师必须认清终身学习和有计划的学习对自身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自觉地树立终身学习和有计划地学习的观点,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现代的教育需要。 首先要加强政治思想方面的学习。一

个人的政治觉悟决定着他的思想,也引领着他的一切行为。作为一名教师,只有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才能够把握自己的前进方向。因此,积极参加政治学习,使自己在思想上和党保持一致,这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素质教育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首”的原则,教师首先要以德育人。教育思想、教育观点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其次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课程走向综合化是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方向。我身为一名中青年教师,又奋斗在课程改革实验的最前沿,更应当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无论是教育家,还是中外名师,他们都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这与经常学习是

2020年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2020年学校教师培训 工作计划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2020年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 导读:本文是关于2020年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希望能帮助到您! 20xx年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一)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的教育方针和上级关于师训工作的文件、政策精神为指导,以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评好课”为师训工作的重点,以教师的可持续发展为本,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造就一支适应现代化教育要求的创新型、学习型、研究型、高素质的新型教师队伍。 二、工作目标 1、加强师德建设,加强行风建设,培养一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教师队伍。 2、努力打造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教学能手等优秀教师群体。 3、建设教师、家长、学生一体化的“新课标学堂”,深入进行课改实验的研究。 三、工作要点 1、理清工作思路,避免工作盲目性。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国家、省、市、县教师继续教育的有关文件并深刻领会精神,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

2、以实施新课程教材为契机,深入学习新课标,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把“主动学习、探究学习”作为课堂教学模式的突破口,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体现教学民主,鼓励多元化的教学方式,建立“尊重、关爱、民主”的新型师生关系,倡导教学创新,挖掘、推广创新教育的典型。 3、要求教师做终身学习的模范,努力提高学历水平,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知识。指导教师处理好“学历、能力、努力”之间的关系,将研究型、终身学习、自主发展的师资素质作为努力方向。 4、继续实施教师“自主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的自主性和层次性,营造适合教师成长的学习氛围,发挥教师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教师现代信息技术手段的应用、心理辅导能力。 5、全面了解每位教师的教学情况,对新入编的教师加强跟踪听课、评课和交流,不断提高每位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 四、工作措施 1、加强校本培训的管理。 把师资培训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重要地位,以此项工作为突破口,切实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和培训水平。 2、以课堂教学为主阵地,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把“评好课”作为本学期校本培训的核心工作来抓。组织全体教师完成好培训任务,完成《校本培训记录册》的20xx年学校教师培训工作计划(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我校教师的品德修养和业务能力为核心,以健全培训制度和增强效果为主线,全力提高我校教师的总体素质。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培训学校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第二条学校性质是营利性培训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是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提升学生学习信心、构建学生学习素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帮助学生学会学习。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为每年***人次,办学层次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学校,办学形式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市**区**街道**路**号*层。 第六条学校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市**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市**工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95万元、***5万元。 第十条本学校的办学内容为业余非学历文化教育,本学校经**市**教育局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一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5人。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四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东莞市**(镇)**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电脑培训,名称为东莞市**(镇)**电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东莞市**镇**村**路**号,邮政编码:******,电话:*******。 第二条办学性质(必须载明:自愿举办、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致力于培训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四条办学规模:日常在校生达到**人,全年培训****人。 第五条培训专业(工种)和层次:(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 第二章资产 第七条学校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并应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民营等非财政性经费)。 第八条必须载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 第九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条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三章组织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应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理事或者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董(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任,每届任期三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二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二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意见通过。 —1—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 第三条本机构是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湖南省民政厅)登记,由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南省民政厅。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湖南省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

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3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万元(2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万元(10万元以上)。由共同出资。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

学校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年度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教育教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继续教育,使我校教师继续教育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让全体教师的教育观念、教学水平、教育科研能力都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订我校教师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提高教师的整体的素质,建设一支师德修养高、业务素质精良、教学技能全面、教学基本功过硬、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适应新时期新课程改革需求的教师队伍为目标,以新课程师资培训为重点,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主线,坚持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 突出继续教育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先进性,构建合理的培训体系,进一步加大教师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的力度,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努力开创我校教师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培训的对象: 全体教师。 三、培训目的: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确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合理的知识结构,胜任本职级及晋升高一职级业务要求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基本适应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 四、培训内容(一)师德教育方面: 经常性地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建设的相关要求。引导教师在追求和享受权利的同时,认真履行好职责和义务。加强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引导教师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努力成为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的典范,真正做到“ 一言一行为人师表,一举一动堪称楷模”。 利用学校“师德标兵”评选、年度考核等平台,让先进教师的模范事迹成为师德培训的生动材料,典型引路,用身边人教育身边人,帮助教师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增强教书育人、敬业爱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理念培训开展内容丰富的理论学习。学校定期选择相关教育理论书籍,指定教师阅读,增加理论素养。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学习新课程改革的相关论述和教育教学业务知识,及时了解教育大政方针和教改信息。按市教育局“十百千” 读书工程计划,组织和指导教师广泛阅读,增加人文修养。

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 ****** 学校(培训学校、培训中心)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民政部教育部《教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办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 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 。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注册地址:****** 区(县)****** 。场所属于******[ 自有、租用] (选一),邮政编码:******* 。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举办者:******* ,该组织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中的****** 。[ 企业(公司等)单位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或公民个人] (选一)。 第五条举办者属于****[ 要求或不要求] (选一)取得合理回报者。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设立的行政审批机关:****** 。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民事主体资格的登记管理机关:****** 。第八条本教育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立即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 家法律、法规相违背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 第二章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性质:属于公益性、教育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 位。 第十一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育方 针,****** 。 第十二条办学类型:属于******[ 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职 业技能培训] (可选); 第十三条办学范围:******* ;办学的规模:****** (年招生量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说明:该文本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章程示范文本,XXXX 为填入内容,()为选择或提示内容。各教育机构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有关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的名称为:靖远县加合舞蹈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无锡市民政局核准名称)。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XXXXX(公司、个人)自愿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本教育机构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XXXXXX;办学层次:非学历;办学形式:业余授课;招生对象:XXXXX。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审批机关是:无锡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无锡市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无锡市教育局。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无锡市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无锡市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的注册地址:XXXXXX(租赁/自有),邮编:XXX。

第八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范围 第九条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XXXXXX公司,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公司(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公司、社会团体组织或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 (三)查阅本教育机构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条本教育机构开办资金:人民币XXX万元;出资者:XXXXXX公司;出资形式:货币(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比例:100%(实物及其他折价额,不得超过注册出资最低额的40%)。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业务范围:XXXXX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为XX人。董事会是本教育机构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董事会全体人员讨论决定。董事会在其成员中设董事长1名。董事由举办者、职工代表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每届任期叁年。 第十四条董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本教育机构章程;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学校现有在职教职工人,区学科带头人人,区骨干教师人。教职工队伍稳定,人心思进。但同时,存在着学科结构不合理,青年骨干教师支撑点少,尤其是教改科研意识较弱等问题。 二、培养目标: 通过2-3年的努力,培养一支由区学科带头人为龙头,区骨干教师、及各类优秀骨干教师组成的青年骨干教师队伍。 三、主要举措: 1、强化学习,更新观念,不断提高自身理论水平。 人的意识、观念的更新比行为更重要。对青年教师的培养着重学习,尤其是教育、教学理念,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及时把握教育发展的时代脉搏,从而增强教师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为此,要求青年骨干教师每月交一份读书心得体会,每学期精读一本教育专著,积极参加各类专家讲座、学习,多角度吸收营养。 2、加强校内传、帮、带活动,以课堂为载体,切实提高青年教师专业水平。 骨干教师不能等、靠、要,教师的成长主阵地在校内。为此,在校内坚持一帮一一帮二的结对子活动,从思想交流、课前的学情分析、教材分析到教学过程设计、课后反思均进行随时对话、跟踪听课、重点强化示范课随堂课诊断课,让青年教师先定格,再入格,直至跳出模式逐步形成自身教学特色和风格。为集体体现校内帮扶成果,每学年举行一次青年教师赛课活动,提供更多展示平台。

3、压担子促使青年教师更稳定、持续发展。 青年教师的稳定、持续发展,自我成长的需要是内因,是主要动力,外部环境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为此,在学校工作中,对青年教师适时加压工作担子,如年级组长、教研组长、教科室主任、团总支书记等,让他们充分感受到成长的体验和赏识的愉悦,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自我成长的需要。并进一步适时提出新的工作要求,促使其沿着优秀青年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的轨迹发展。 教师队伍建设,尤其是青年教师的培养直接制约和影响着学校的长远发展,我校将坚持以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为龙头,扎实抓好教师队伍建设,争创人民满意的教育,办家长满意的学校,做学生满意的教师,让光福的孩子快乐成长起来。 四、骨干教师培养; 1、凡被评为本年度的骨干教师,实行公开。 2、学校、个人制定本年度培养计划,并认真落实。 3、学校创造条件为骨干教师提供教育教学服务。 4、要求骨干教师每人自订一份报刊杂志。 5、每学期学校提出骨干教师到校外先进校学习、交流2-3天。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说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的名称是。 [其中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应同时具有中英文相一致的名称]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是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从事公益教育活动的社会组织。 。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 。 第五条学校举办者的名称是。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举办者如为公民个人,其法定地址应为身份证所标注住址。属合作兴办学校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 第六条学校的住所地是。 [如:XX省XX市(区、县)XX街(路)XX号]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是;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 。 第二章学校办学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层次、类别;办学范围、形式、规模;招生对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 [应当具体说明] 第九条学校办学开学办资金为:,由 等部分组成,具体出资者及出资方式如下: ……………… [举办者投入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合作举办学校,应分别载明各自投资数额;以知识产权或其他无形资产作为办学投入的,应将其评估作价为固定资产额;中外合作办学中任何一方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其各自投入总额的1/3,属于政府引进的项目除外。] 第十条出资人(要求或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民办非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由 5 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 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学生素质,为我县的未来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湛江教育局;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湛江教育局。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王春明。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 3万元;出资者:王春明,

金额: 10000 元 ; 张三,金额: 10000元 ; 李四,金额: 5000元 ; 赵六,金额: 2000元 ; 高园园,金额: 3000元。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开展培训; (二)定期开展公益计算机扫盲培训; (三)到各高校开展IT前沿科技讲座;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条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 10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理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 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理事会成员为3-25人;理事任期3年或4年;有关单位主要指业务主管单位〕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一)修改章程; (二)业务活动计划; (三)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四)增加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单位院长(或校长、所长、主任等)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单位副院长(或副校长、副所长、副主任等)及财务负责人; (七)罢免、增补理事; (八)内部机构的设置;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最新学校教师培训计划

2010-2011学年二十中转变教师观念培训实 施方案与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继续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程》,探索有效的提高教师素质的校本培训模式、方法,坚持注重实效,立足校本的原则,充分发挥校本培训的功能和优势,营造有利全体教师终生教育和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教研教改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我校教师培训计划。 二、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全校教师转变教育观念,提高教育教学能力、教育创新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全面提升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提高本校的基础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三、培训形式 1、集中学习。利用周三教师会议,加强教师的理论学习和职能培训。内容包括教师职业道德;素质教育的认识和实践;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科研,班主任工作和教育政策与法规等。特别强调围绕新课程的培训。 2、分散培训。侧重教育教学技能的培训,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周二下午)。 3、青蓝结对。以老带新,互帮互助,整体提升。 三、培训的主要内容

以师德教育为突破口,建立由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为主的条件性知识和以教育教学经验的升华为基础的实践性知识所构成的教师校本培训体系,着重是现代教师特殊能力和素质的提高,如人际关系与交流、沟通、表达能力,解决问题、教研实践、创新能力等。 1、以教师专业化,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结合学校自身特点,开展教师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教师自我修养,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依法施教,以自身良好的师德师风、教师形象去感染学生,潜移默化,培养思想健康、行为规范的一代新人。开展“四比”活动:比师德、比作风、比敬业、比奉献,树立“五种精神”:终身从教的敬业精神、刻苦钻研的科学精神、爱生如子的园丁精神、不甘落后的拼搏精神,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 2、教育教学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 根据教师实际需要和学科教学的特点、要求,进一步组织教师学习教育学、心理学和现代教育理论,使教师能用理论指导教育教学行为,以学科研究为主要形式,巩固、拓宽专业基础知识,使所有的教师都较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更好的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教育教学能力培训 根据教师职业和专业基本功要求,开展教学实践和技能培训,把课堂作为主要阵地,改革教学方法,优化课堂结构,提高课堂效率。加强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和运用,提高教学技能。要积极引导教师,运用教育教学问题进行实践、研究、反思、总结,对教育信息进行收

培训机构章程

培训机构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用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名称为: 第三条本机构是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审批、(上海民政厅)登记,由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投资举办的从事职业培训的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 第四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职业教育培训方针政策,坚持公益性原则。以优质的教育培训资源服务社会,以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技能人才回报社会。积极探索先进的管理模式,确保培训质量,坚持诚信,为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劳动者就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贡献。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登记管理机关是上海民政厅。本机构自觉接受综合管理职业培训工作的审批机关(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登记管理机关(上海民政厅)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

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条本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是,邮政编码为。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本机构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本机构的开办资金共计人民币万元(10万元以上);其中;固定资产万元(20万元以上),开办资金万元(10万元以上)。由共同出资。 第十条本机构已经(上海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设立,并领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范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的名称:; 办公地址:; 邮编:; 教学场所:。 第二条学校的性质:自愿举办,从事业余非学历教育,属于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活力、创意构建儿童的学习,培养自信、积极向上、健康的儿童,努力提高我区青少年的综合素质,促进社会发展。 第四条办学规模:。 第五条学校自觉接受教育局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事(董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学校开办资金:万元;出资者:,金额:万元。 第九条本学校的业务范围:。学校经灌云县教育局审批机关批准,并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第三章组织管理 第十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其成员由人组成。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学校年度工作计划; (二)聘任、解聘校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举办者变更、终止;应届生求职季宝典开启你的职场征途简历撰写笔试真题面试攻略专业技能指导公务员专区 (七)罢免、增补董事;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设董事长马伟青,副董事长马前波。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代其行使职权。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