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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妇女政治地位分析

中国妇女政治地位分析
中国妇女政治地位分析

中国社会妇女政治地位的分析

三大队社会学一区李明洋0910301022

摘要:从古至今,妇女的地位在历史上始终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从远古时代的母系氏族中妇女权位的最高化,到后来妇女沦为男人的附属品和玩偶,妇女开始了水深火热的生活,更不用说参政议政了,直到社会经济和国家情况的不断发展,人们逐渐受到或多或少的西方外来思想的影响,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接受新的思潮,开始走上历史的舞台,开始走上政治的舞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种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修改,妇女参政议政的权益得到了极大的保证,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在政坛展现他们的智慧。

关键字:妇女政治地位历史

一、前言:

英语politics(政治)源于希腊语,初指城堡或卫城,后同土地、人民及其政治生活结合在一起而被赋予“邦”或“国”的意义。后又衍生出政治、政治制度、政治家等词。因此,“政治”一词一开始就是指城邦中的统治、管理、参与、斗争等各种公共生活的总和。政治未毕通也。(政治没有完全上轨道。毕:全。通:通达,不受阻,可译成“上轨道”。)——汉·贾谊《论积贮疏》是政治一词的最早出处。

中国先秦诸子也使用过“政治”一词,但在更多的情况下是将“政”与“治”分开使用。“政”主要指国家的权力、制度、秩序和法令;“治”则主要指管理人民和教化人民,也指实现安定的状态等。而将“政”与“治”两个词结合使用,则始于中国近代,代表人物是孙中山。他说:“政就是众人的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的事便是政治。”

本文通过对已有的中国妇女政治地位的研究分析,弥补其中的不足。探讨从古至今女性政治地位的变迁和进程,重点探讨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妇女参政议政的形势的变化,理解其中变迁的各种问题,研究方法和策略,让妇女的政治地位得到真正的提高和改善,改善妇女的就业形势,缓解社会职业的歧视和偏见。

本文将从下面的几个方面来讨论这个问题:

1.我国2000年以前的妇女政治地位的变化。

2.分析影响妇女政治地位的因素

(1)、封建残留对干部性别的影响:

(2)、女性自身的参政意识不强:

(3)、妇女受教育水平:

(4)、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

3.提高中国妇女政治地位的政策策略。

4.总结与讨论。

二、我国2000年以前的妇女政治地位的变化。

(一)我国古代妇女的政治地位:

在旧中国的封建制度下,妇女终身被禁锢在家庭中,深受政权、族权、神权和夫权的四重压迫,丧失独立人格。旧中国的统治者不但拒绝承认女性与男性拥有平等的权利,而且用封建礼制和法制直接确认和保护这种不平等的两性关系。在礼制上,历代王朝根据各自的需要,制订和编印了《女诫》、《内训》、《女论语》、《女范捷录》等一整套有关女教、妇道的规条,将妇女严格捆束在“三从四德”之中。有“男主外,女主内”,“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内言不出,外言不入”。妇女除了做饭洗衣、编织缝纫、料理家务外,其他事一概无权过问,更别提参与政事国事。妇女没有做官的资格,没有自己的姓名,不能参加祖先的祭祀,没有财产的继承权,没有男女平等的法律地位,女人都是毕恭毕敬的侍奉男人,相夫教子。在宗法制度下,婚姻体现的是男性的特权。对女性而言,婚姻必须遵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由于受“男女授受不亲”和社交狭小的限制,女性对未来的婚姻是茫然不知的,由着“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命运任凭别人操纵。始于南唐后主宠妃的“缠足”更是一种变态的取悦男子的审美情趣的自觉奉行的准则。女人是婚姻悲剧的受害者,是滴血的贞节牌坊的殉葬者,是裹着小脚做男人的玩物的不幸者,是沦为娼妓卖笑的不争者。

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妇女几乎没有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地位,也难觅对其权益给予法制保障的内容和表现。在这样的环境中,中国妇女无政治民主权利可言,更不用说参与国家的管理了。

(二)从晚清维新派妇女解放的思潮到新中国的成立

从清末以兴女学和戒缠足为突破口的妇女解放的号角在当时先进思想的资产阶级维新派吹响。到了近代,经过女性的不断奋斗女性的地位开始有所上升与提高。妇女开始走出闺房,走向社会,女子学堂的大量兴办,也让中国妇女开始迈出国门。从辛亥娘子军开始中国妇女开始了参政历程。中国妇女开始在政治的舞台上导演着她们自己的风采。

南京临时政府时,开始奖励女学,实行男女同校,劝禁缠足,妇女在社会上初次享受了与男子同样的历史地位。1905年,在同盟会成立之后,先后有何香凝、唐群英、秋瑾、吴亚男、林宗素等妇女加入同盟会,成为早期的同盟会会员。据统计,同盟会的女会员约59人。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了,看到了妇女在国家解放和社会革命中的重要性,从一开始便自觉承担了领导妇女运动的历史责任。随着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思想的影响和中国共产党的成立,个别先进的妇女开始加入中国共产党。新中国建立后,妇女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着半边天的重要作用。一大批久经考验的妇女领袖担任了新中国的领导职务。在人大,政协,国务院系统及地方政府任职的妇女也不断增加,她们同男性共同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三)新中国成立至今的妇女政治地位

新中国建立后,妇女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妇女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发挥着半边天的重要作用。一大批久经考验的妇女领袖担任了新中国的领导职务。在人大,政协,国务院系统及地方政府任职的妇女也不断增加,她们同男性共同参加对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修改和实施。

新中国废除了一切歧视、压迫妇女的法律,并赋予了女子同男子平等的法律地位,妇女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建国前夕,具有宪法效力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明确规定,妇女在政治上拥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195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195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199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中,均明确规定妇女有与男子同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这些法律条文的制定,使宪法男女平等的精神成为国家生活的行为准则,为确立和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奠定了重要基础。

法律对妇女政治地位的确定,激发了广大妇女的参政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广大妇女满怀信心,积极参加各地的选举,她们称选民证为“当家证”。1953年12月,在中国有史以来第一次大规模的普选运动中,广大妇女踊跃参加了投票。这次选举全国共选出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669144人,其中妇女代表占17.31%。此后,女性参与选举的脚步一直没有停止。1995-2005年,女性参与地方人民代表选举的比例已达到73.4%。

人大和政协是妇女参政议政的主要渠道。在历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女委员中,妇女都占有一定的比例。1954年召开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共有女代表147人,占代表总数的12%;在此后的历届人大会议上,女代表的参与比例整体稳中有升。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女代表已占21.33%。 1949年第一届全国政协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6.6%,女常委占常委总数的6.9%;到2008年,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女代表和女委员分别占到了21.33%和17.7%。在地方各级人大和政协中,女代表也占一定的比例。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密切联系群众,参与意识不断提高,为国家立法和改进工作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提案。在全国政协,

妇女在中共党员和女干部中也占有相当的比例。截至2004年,女党员人数已达1295.6万人,占党员总人数的18.6%。全国各级政府中都有妇女担任领导工作。1951年党和政府的各级机关中约有15万女干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妇女干部的人数大幅增长。2007年,全国共有女干部1500多万人,占全部干部的38%。2008年,全国有230多位女性任省部领导,公务员中女干部占40%以上。司法机构中也有一大批女法官、女检察官、女律师。一代德才兼备、年富力强、有专业知识和领导才能的女干部不断被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

中国共产党不仅在自己的队伍中注重女党员和女干部的培养,而且将这一原则贯彻到各民主党派。截至2005年,在中国八个民主党派中,女性已占有较高比例,其中有七个党派女党员比例超过了30%。

我国妇女政治地位得到很到的提高,但所占比例仍然不高,男性占据绝对优势,妇女的政治地位仍未得到绝对的改善,特别是第五届人大以后女性比例基本上处于平衡,

上升十分缓慢,第一届到现在女性比例也只不过上升了10%左右。从第一届人大召开开始女性的政治参与程度就十分的低,第一届人大代表女性比例仅为12%,第二届到第四届,女性代表比例增长速度十分的快,但是第四届到第五届,就成下降趋势,以后各届的女性人大代表比例都持续在20%左右,几乎没有增长,女性政治地位处于劣势。

三.影响我国妇女政治地位变化的历史和社会因素:

(1)、封建残留对干部性别的影响:封建专制统治了中国两千多年,对中国人民无论从心理和生理上都造成了重大的影响。在妇女参政议政方面,由于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女性干部比例偏低、数量少,任副职的多,担任重要领导职务的女性少;干部从政环境和任职机制中仍存在性别歧视;基层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决策的程度仍然偏低。在女性就业方面,仍不同程度存在性别歧视,生育问题仍然是女性就业上的一大障碍;多数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从事较低层次的职业,需要高文化与高技能的职业依然由男子占主导地位;女性在劳动力市场激烈竞争的形势下正在被逐渐边缘化,而且也正在进一步低端化。

(2)、女性自身的参政意识不强:女性对社会责任和对政治的敏感程度比男性低,部分妇女参与欲望低、参政意识淡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参政素质低、竞争力弱的问题。由于受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妇女群体参政的心理准备不足、意识不强、热情不高。同时,由于长期以来缺乏参政实践锻炼和思想训练,许多人还未摆脱女性自身依赖性、自卑感的约束,参政所应具备的心理和文化素质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等在整体这也是为什么女性参与政治的比例会比男性低。

(3)、妇女受教育水平:文化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女性的参政程度,女性受教育方面总体不太平衡。在城市,男女儿童享有大致相同的教育权利,但在乡村和西部地区,农村女性教育需求被忽视,女童往往成为经济困难家庭的教育牺牲品,失学率较高;农村贫困地区、边远山区、少数民族地区、牧区扫盲教育任务艰巨,由失学辍学、学习障碍、复盲等因素而引起的新增文盲的潜在性与可能性较大;我国妇女接受高等教育专业程度、学历层次越高,女性总数比率越低。对女性教育的期望值低,“父母认为女孩上学没有用的达9.1%,比男性的同一比例高5.6个百分点。”。女性的文化水平在总体上比男性的低。

(4)、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女性政治地位的保障是法律,在辛亥革命之前,在法律上,女性是不享有和男性同等的政治权利的,辛亥革命后才逐步在法律上规定男女地位平等,并逐步完善。在女性特殊权益的保障方面,许多劳动法规没有罚则规定,有的虽然有罚则规定,但又制定得过于原则和笼统,致使执法中难以追究违法者的法律责任;一些企业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妇女在孕期、产期遭受歧视的现象仍然存在;一些对女工的保护性规定和福利待遇的规定,反而成为一些企业不雇佣女工的挡箭牌。

四.提高妇女政治地位的策略。

(1)、扫除封建残留对干部性别:现代化进程中的中国,封建残留深深地影响着社会文化教育、社会经济乃至社会政治活动。男主女从、男尊女卑等观念仍严重禁锢着女性乃至全社会的思想,成为阻碍女性政治发展的最大障碍。

(2)、提高女性受教育水平。妇女文化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的高低,与其政治地位直接相关,决定着妇女的参政能力,影响着妇女群体的整体参政水平。只有抓住提高妇女知识水平与综合素质这一基础环节,才能提高妇女的政治参与水平,才能使妇女获得真正意义上的政治进步和政治解放。搞好妇女在职教育,培养终身学习的观念,政治思想教育,提高妇女政治觉悟和治思想水平。

(3)、完善法律、法规,保障女性公民的合法权益。为妇女参政建立政策与法律相支撑的制度体系。首先,党和政府的领导与推动是关键。决策者要增强男女平等意识,在制定政策方案时,应充分考虑政策对男女两性造成的影响,一旦发现政策对妇女参政有消极影响,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力争使政策之间相互协调,从法律、法规、组织落实等方面确保其执行。同时,党委和政府要采取措施,增加妇女参政的比例,在各级党政部门领导班子的配备中,女干部的职数必须有明确和硬性的比例规定,以强化妇女参政的热情和实力,促进妇女参选率和当选率的提高。其次,加强制度建设是根本,各级组织部门与妇联等相关部门可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人才推荐制度、动态考察制度等,形成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的管理规范,逐步实现工作的程序化和制度化;同时,要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违背政策或执行政策不力。

(4)、加强妇女参政,提高女性参政意识。国际社会普遍认为,消除性别歧视,争取男女平等是消除贫困、减少失业, 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扩大女性政治参与已成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大潮流。在对全社会广泛进行妇女参政重大意义宜传的同时,要把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其中的男性作为宣传的重点,取得其对妇女政治参与的理解、支持。要把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内容纳人各级党(干),校干部培训计划,提高决策层的性别觉悟和女性参政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抵制和反对性别歧视,为女性广泛而高层次的政治参与提供公平、公正的自由竞争平台。同时,要大力宣传女干部、女代表在参与国家和公共事务决策方面的积极作用,宜传女代表在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和女性特殊利益方面的作用,宜传提高女代表的总数和比例是妇女政治参与程度的重要指标,激发广大妇女的政治参与热情,营造有利于女性参与政治生活的环境。(5)提高女性党员的参政执政能力

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先进的文化和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在政治觉悟和参政水平上都比一般人的高,党员在参政的机会上拥有实质的“特权”,注重对女性党员的培养和发展,尤其是增加对农村女性党员的培养。有利于提高女性政治觉悟,有利于解放女性思想,保障女性参政。女性在领导干部中所占的总量与比例,反映了妇女在更高层次的进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对女干部的培训、教育工作,通过下派锻炼、交叉轮

岗等形式,培养复合型女性人才,提高女干部的政治文化素质和宏观决策能力。同时,要注意培养和选拔女性后备干部,通过建立女性人才信息网络和女性人才档案,广泛挖掘和储备妇女人才,尽可能给女干部多创造一些锻炼提高的机会。

五、总结与讨论:

政治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社会的上层建筑,出现在产生阶级对立和产生国家的时候,并总是直接或间接地同国家相联系。政治同各种权力主体的利益密切相关。各种权力主体为获取和维护自身利益,必然发生各种不同性质和不同程度的冲突,从而决定了政治斗争总是为某种利益而进行的基本属性。政治作为权力主体维护自身利益的方式,主要表现为以国家权力为依托的各种支配行为和以对国家的制约性权力为依托的各种反支配行为,如统治行为、管理行为、参与行为、斗争行为、领导行为、反政府行为、权威性影响、权力竞争等。这些行为的共同特点是都以利益为中心,具有不同程度的强制性、支配性和相互斗争性。

提高妇女的政治地位具有重大的意义,消除性别歧视,争取男女平等是消除贫困、减少失业, 使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扩大女性政治参与已成为世界和平与发展的一大潮流。

参考书目:

1、《百年中国社会图谱——从小脚女人到社会半边天》吴燕中国人民出版社

2、《中国女领导人才成长和开发研究》叶忠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1]、王行娟:《中国妇女参政的行动》海豚出版社,1995年。

[5]、谭琳.《1995-2005年: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报告》[M].北京: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0,6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

中国古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历史变迁摘要中国历史上,女性曾占据过主导地位,但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女在社会的分工发生重大变化,男性成为社会的主导者,而女性地位逐步降低,渐渐处于从属于男性,成为其附庸。妇女逐步被排除于历史之外,成为历史的幕后者。到了近代以后,女性社会地位有了逐步提高的趋势,但是要真正做到男女平等,还任重道远。 关键词: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变迁 引言 女性地位是指女性在家庭和社会中享有的威望和拥有与控制家庭或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权力。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女性地位大致来说经历了三个历史发展阶段:一是妇女相对受到男子的尊敬,即原始社会早期的妇女地位;二是男子至高无上,女子无权,即传统社会的妇女地位;三是男女平等,即现在和未来社会妇女的地位。原始社会,中国处于母系氏族制度时期,对偶婚为其主要生化方式,人们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地位远远高于男子,并且受到尊敬。到了封建社会,尤其是宋代理学的传播,禁欲思想成为主流,强调“三纲五常”,压抑妇女的地位,使女性逐渐成为男性的附庸,生活地位低下。现代,随着新思想的传播,男女平等日益成为主流思想,女性也重新开始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独特地作用。因此,对女性地位的考察具有重大意义。前人对这个问题已经做了深刻的研究,所以本文中笔者对女性地位的变迁仅仅是再做一下浅陋的阐述。 一、先秦时期 母系氏族时期,主要从事采集果实,及简单的生活工具制做。女性天生的优势就充分发挥。由于女性在这些活动中表现突出,成为社会活动的主角。人们只知其母而不知有父,在古人眼中,孩子的血统仅维持在母亲身上。古代典籍中常称圣人乃其母感神而生。如《尚书·尧典》说尧是其母庆都感龙而生。种族的繁衍、氏族的维系似乎由女性起主要作用,使女性具有较高的地位。这一时期并不是女性压迫男性,而是女性和男性在地位上具有一定的平等性。如《史记》:“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禁,前有堕珥,后有遗簪,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参。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

中国妇女地位问题资料

一、古代 在人类历史漫长的母系社会中,女性曾经占据过生产和生活的主导地位。随着母系社会向父系社会的转变,女性逐步由主导变为男性的附庸。在中国父系社会形成发展过程中,女性被驱赶到一个有别于男性的生活空间,从而导致女性集体的沉默。 生产本身有两种:"一方面是生活资料即食物、衣服、住房以及为此所必需的工具的生产;另一方面是人自身的生产,即种的繁衍。"无论是哪一种生产,女性最初都是处于支配地位的。所以,在人类的历史上,女性也曾经占据过主导地位。世界各民族的发展史,以确切的材料证明史前时期都存在过一个母系社会。 根据文献学、古人类学、民族学的研究,世界范围内的母系氏族文化有大致相同的特征:第一,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决定了男女分工,从事采集的女性比较从事渔猎的男性能提供相对稳定的生活资料。 第二,群婚制的婚姻形式,使子女只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因而氏族成员的世系只能根据女性的系统来确定。 第三,由于上述自然的、人文的原因,妇女在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成为生产和生活的组织者,因而也就成为社会的中心与秩序的代表。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农耕成为主要的生产活动,拥有较强体力的男性在生产部门中逐步居于主导地位。正如恩格斯所说:"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生产地位的改变,导致妇女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的整体滑落。 在父系社会里,男性的作用和地位提升,日益成为物质生产、社会组织中的主角,妇女被排斥于生产领域之外,从事为父系家族生育下一代的人口生产、家务和其他"私人事务"。"古代妇女谋生能力也只限于一定范围,'职业妇女'古即有之,也许做得有声有色,但其不出巫、娼妓、女仆、乳母、媒婆、牙婆、稳婆、药婆、卖婆、女红等不甚了了的行业。中国妇女的生活限制已发展到极点。"女性从事的人口生产和低贱职业只被看做一种本能的和私人的活动,而非社会性的劳动,其表征孕育生命的光环被与自然和社会的抗争中占绝对优势的男性的体魄和力量所打碎,女性因生存上的弱势而处在了相对次要的、第二性的位置,最终成为私有财产的一部分,变为男性的附庸。 对于中国古代社会尤其是封建社会整体妇女地位低下的原因剖析,有学者这样总结:第一,妇女在社会生产中的从属地位是历史根源。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的劳动在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等主要的生产部门中逐渐占居主导地位,妇女则以从事家务劳动和家庭副业为主。随着母权制"十分自然地过渡"为父权制,"尤其是随着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的产生,......家务的料理失去了自己的公共的性质。它不再涉及社会了,它变成了一种私人的事务;妻子成为主要的家庭女仆,被排斥在社会之外。"尽管妇女的劳动在家庭生产中起着重要作用,尽管妇女从事的纺织业对家庭、乃至封建国家都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但女性仍然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处于被支配和从属地位。究其原因:其一,女性从事的纺织业属于家庭手工业,仅供满足家庭生活需要和纳赋,而她们纺织所需要的原料仍然倚重于男耕。况且土地的开垦、棉麻的种植,由于所需的劳动量大,主要由男子来承担。在家庭中,男性家长既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又是生产原料和生活资料(口粮)的提供者,而女性从事的纺织只不过是生产环节中的加工部分。因此,妇女所从事的家庭纺织业当然不受重视,其劳动也得不到社会的承认。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个体家庭不再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恰恰相反,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个体家庭是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单位,因而妇女也就无社会地位可言。其二,在物质供应比

中国女性犯罪问题浅谈

试论当代中国的女性犯罪问题 摘要: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女性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女性越来越广泛的参与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此同时,女性犯罪的数量也呈现不断增加的态势。女性犯罪已经成为刻不容缓的社会问题。针对女性犯罪的发展趋势、现状、犯罪的特点及原因进行分析研究,提出了预防女性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女性犯罪;法律意识;合法权益 近年来,妇女犯罪的日趋残忍化和暴力化以及妇女更多地成为犯罪者,使得妇女犯罪日益成为一个国际性的社会问题。处在这一全球化趋势中,在中国的社会和文化型塑下,当代中国妇女犯罪也呈现出自己的规律和本土特征。 在中国学术界,有关妇女犯罪的研究一直处于社会学研究和妇女研究的双重边缘地位,而主流社会学关于妇女犯罪的理论和对于妇女犯罪的解释也存在许多不足,西方女性主义对于主流社会学理论的挑战、修正和颠覆对于中国妇女犯罪的研究也有众多的不适用之处。因此,我们有必要以本土的状况和特征为基础,从社会学和社会性别两方面,对中国妇女犯罪进行深入的分析,对中国妇女犯罪理论进行改良,直至建立具有较大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有关中国妇女犯罪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 一、女性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一)女性犯罪者往往文化程度偏低,法律知识淡薄 女性犯罪者中大多或为文盲,或者为小学、初中文化,没有谋生技能的占居相当的比例。她们在处理问题时,因缺乏知识导致其判断力和观察力大受牵制;又因为不懂法律,不能明辨法律中的“是是非非”而误入歧途。 (二)大多实施的是非暴力性犯罪 近年来,女性犯罪呈现出“两高”趋势:第一“高”就是侵犯财产的犯罪比例高,第二“高”就是涉黄涉毒的比例比较高,即在涉嫌罪名上,常表现为盗窃、卖淫和贩卖毒品等。女性犯罪集中发生在家庭、单位和公共场所。发生在公共场所的,一般是盗窃类犯罪,而且结伙作案多、盗窃数额不大;女性实施涉毒案件往往是利用自身的身体条件不易引起公安机关的注意、隐蔽性较强这个砝码。而

有关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变化的看法

纵观中国发展的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在中国的近现代史中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变革或改革,女性的地位有很大程度上的提高,不过在诸多方面仍然有很多阻碍。在我看来,我认为在中国近现代史中女性地位的变化大致存在着四个阶段,从总体而言,女性的社会地位正在不断上升。 第一阶段是从清末时期,这段时期女性地位一直处在一个比较低的状态。中国妇女仍处于几千年封建家长制的禁锢下,被赋予强烈的“孝妇,贤妻,良母”的思想,虽然有新思想的传播,新式学堂的兴建,但女性解放的改革道路依旧在曲折中慢慢开展着。传统中国是男权社会,“男主外、女主内”,“三从四德”“妇以夫贵”“妻为内助”等性别伦理说教对女性加以教化和禁锢,使女性被迫困守在家庭,完全依靠男人生活,毫无自我发展的空间。在婚俗观方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包办婚姻,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束缚和迫害妇女的利剑。中国古代的妇女素质观实质是一种道德素质观,“女子无才便是德”是古代妇女素质观的基本主张,“妇德、妇言、妇容、妇勤”是对妇女素质的基本要求,使女子“惟知洞其耳、梏其足、涂饰其面目、一若仅供天地间玩好之用”。妇女“于天地间之事物,一无所闻,而竭其终身之精神,以争强弱交涉于箧筐之间”。晚清女子学堂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不过总体而言仍处在一个弱势地位。 第二阶段是五四运动时期,它不仅是思想,文化领域范围内的一次改革,更是一次深刻的妇女解放运动。它唤醒了中国妇女作为女性

的自觉,使越来越多的先进思想的女性接受了西方的平等明主的思想。让女性首先能作为一个人,一个社会人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能自主的选择婚姻生活,不再一味地依赖男人生活。“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思想遭到了越来越多的人的批判,女性同样可以接受高等教育。随着具有维新思想的中国人创办的第一所女学堂——中国女学堂的兴起,此后,上海的爱国女学、北京的京师女子师范学堂、天津的北洋女子师范学堂、南京的旅宁女学等先后创办,掀起女子教育的初步兴盛局面。随着女学的纷纷兴起,继之而起的女子参与社会工作,女子走出家门走向学校继而走向社会,女学对改变社会风气,提倡男女平等无疑起了积极作用。期间也涌现了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中国文坛上享有盛名的女作家庐隐,就是这一时代进步女性的代表人物之一。从她在日本游学的几年时光中,通过对比中日女子教育的差异,深刻剖析了中国女子教育的弊端。更涌现出来像邓颖超这样的女革命家,邓颖超青年时代投身革命,并在五四运动时期,组织了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她还和周恩来、郭隆真等天津学生运动的领导者,共同组织了进步青年团体觉悟社,参与领导天津学生的爱国运动。还有很多杰出的女性代表,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女性的社会地位。 第三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期,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国家从法律上保障了女性的平等权利,提倡女性为社会服务,男女共同承担家务。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男女平等”,“男女同工同酬”等观念不仅深入人心,而且还被深入贯彻执行。不过仍有性别歧视现象存在。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

“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操作化示例 该调查的指标体系是依据我国经济发 展现状,参照联合国及亚太地区监测妇女地 位的指标而设置的。它包括八个方面的内容, 以下是各项内容及其主要指标: 一、法律权利 1、是否设有协调和保护妇乐权益的立法机构; 2、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有无歧视性条款; 3、是否有保护妇女权益的专门性法律法规或专 4、公民堆妇女法律权益的认识与态度。 一、生育与健康 1、分城乡、分年龄人口性别比; 2、男女儿童与成人的营养、健康与寿命; 3、各类妇女的生育胎次、生育意愿、孕产保 4、对待男婴女婴的态度。

三、教育 1、女性人口的识字率、平均学龄和文化构成 2、各级各类学校女性在校生、毕业生、流失 3、职业和高等院校分学科女生人数和毕业生 4、男女接受成人教育情况。 四、劳动就业 1、妇女劳动力资源利用率; 2、非农业劳动者女性就业人口的比重; 3、女性就业人口的行业、职业构成; 4、女性在业者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障; 5、妇女就以意愿途径和职业流动。 五、社会参与与政治参与 1、妇女政治权利的享有和被尊重程度; 2、女性在国家及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比例和幅

3、妇女组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作用 4、女性的社会参与意识和参与方式。 一、婚姻家庭 1、平均初婚年龄; 2、女性自主择偶程度和婚姻决定权; 3、家庭事务的决定与参与; 4、夫妻家庭关系中的性别倾向。 七、自我认识与社会认同 1、女性个人价值取向与自我认知能力; 2、男女公民堆性别角色的期待与认识; 3、性别对机会、权利的影响; 4、两性作用、地位评价。 八、生活方式 1、社会交往的内容与结构;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 一,历史朝代分析中国古代妇女地位变化1,夏商中国商朝的妇女地位是很高的,夏朝在开国时还是母系氏族社会,其居住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是游牧性,二是从妻居。商代社会的婚姻是由多个父和多个母共娶,这也是典型的母系氏族社会。所以,母系社会妇女地位肯定是高! 2.周朝中国妇女地位的下降是随着周朝或者儒教的出现而形成的。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周朝时期,已婚妇女地位卑下,婚姻关系能否维系取决于丈夫的好恶。丈夫愿意维系,她是丈夫的附庸;丈夫不愿维系,就要被丈夫扫地出门。 3.春秋战国春秋战国时兵荒马乱,国家与国家经常打仗,生产力的发展也需要更多的劳力,所以女人的繁衍人口任务更为重要。于是,青年男女的私奔在当时都不被绝对禁止,孀妇再嫁自然就不成问题了。因此,春秋战国时期,妇女稍微有一点地位, 4.秦朝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贯彻法家思想,讲求国家利益至上,礼法道德传统相对受到忽视。秦代家庭立法中,妇女在某些方面可以和丈夫拥有平齐地位,如妇女可杀死通奸丈夫,丈夫殴妻与妻殴夫同等处罚,等等。反映在妇女再嫁的问题上,也就非常地宽容。因为,秦朝时期出现三纲五常,父系社会开始明显,妇女地位由此下降!此处省略汉、

三国、南北朝、晋等朝代 5.隋唐时期隋唐时代是我国封建社会发展的鼎盛时期,由于北方异族文化和中原文化在这之前几百年间的交融,北方民族重视妇女地位、婚姻自由结合的传统在很大程度上得以保留。 6.宋朝由于程朱理学极力主张'存天理、灭人欲',在婚姻家庭制度方面,蔑视妇女的权益,甚至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在理学的影响和长期渗透下,从宋初到南宋的几百年间,民间对于妇女再婚问题的舆论评价和社会风气本身都经历了巨大的 变化。7.元、明、清到了元明清时候,从元朝开始,由于种族和文化的差异,导致社会风气下降,到了明清时代,全女开始裹脚,女性地位遭受最严重的压迫!8.民国以后民国时期,先是解放小脚,接着是解放足不出户,笑不露齿,然后是解放大辫子,最后是解放内衣。最后一种解放也就意味着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样自由了,身体上可以不受拘束。二.文化环境和经济剖析 1.北宋与其他朝代最大的不同是其人性意识的觉醒,突出表现为两类人的地位空前高涨:一是文人,二是女人。赵匡胤深知,马上可以得天下,但不能治天下,因此对子孙留下“不得杀士大夫文人及上书言事之人”的嘱咐。在这样的氛围下,文化人的地位自然不必说,知识分子受宠,自然会拉高女人的地位。至于,宋朝有多少文人,不在这里一一举例,连皇帝都能写一首好字,作画,可想而知文人风是很流行的! 2.北宋时期,经济

妇女地位调查问卷

样 本 编 码 制表机关:全 国 妇 联 国 家 统 计 局 批准文号: 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问卷(教育与婚姻家庭情况部分) 您好!我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的调查员,我们正在进行一项关于妇女地位的社会调查依据随机抽样方法,选中了您的家庭进行调查。下面我要了解一些关于户内成员的情况,请给予支持。谢谢! 户内成员情况表(略) 将本户内18岁-64岁(含18岁和64岁)常住人口按先男后女,同性别按年龄从大到小的顺序从1开始排列,按顺序填入入户抽样表,找出最后一行与事先圈定的列相交处的数字,序号与此数字相同的人即为具体调查对象。 我们选中了您家的 作为调查对象,请问他/她现在在家吗?如果他/她现在不在,请问他/她什么时候在家,我是在您家等候好呢,还是在 月 日 点 分再来找他/她?

首先请告诉我您个人的一些基本情况 A1 您的性别:(请调查员直接填写)A1 □ 1 男 2 女 A2 您的出生年月:19 年月A2 □□A3 您的民族:族(用文字据情填写,编码见民族编码表)A3□□ A4 您18岁以前居住最久的地方是:A4 □ 1 农村 2 镇、县城 3 中小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下) 4 大城市(市区人口在100万人以上) 8不知道 A5 包括您在内,您有兄弟姐妹个,其中姐妹个。A5□□您的排行是第几。□ 下面的问题与您的受教育经历有关: B1 请问您是在几岁时上的学?周岁B1□ 97 未上过学(跳问B3)99 不回答(跳问B3) B2 不包括成人教育,您总共上了几年学?年B2□ 97 不适用 99不回答 B3 (问未上过学及上学年数少于4年者)您是否上过扫盲班? B3□ 0 否(跳问C1) 1 是 7 不适用 9不回答 B4 a 您目前的受教育程度是:B4a□ 0 小学 1 初中 2 高中 3 中专 4 大学专科 5 大学本科 6 研究生 7 不适用9不回答 b 是否是成人学历教育?B4b□ 0 不是 1 是

当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其原因

摘要:在女性主体意识觉醒、女报的宣传以及西学东渐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下,中国近代女性在家庭婚姻中的地位与婚姻价值观方面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本文以近代历史资料,辅之以女性笔记小说、杂记、文集等文献资料,从社会性别分析的视角,运用社会学、历史学等学科的理论与方法,通过对近代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转变和对待婚姻生活的态度及其行为的分析和考察,揭示中国近代女性婚姻家庭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关键词:近代女性;家庭地位;婚姻价值观

社会转型直接影响着延续了几千年的社会性别制度,改变着传统的两性关系,妇女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提升,是近代女性与传统女性相区别的标志(杜芳琴、王政,2004)。自古以来,无论是具有叛逆人格的女性还是具有开明思想的男性,都曾以各种方式对男女不平等的现象表示过强烈不满或进行过抗争,却始终无法动摇传统的性别制度。只有到了近代,社会发生重大变动,把对人的关注提到了重要地位,人的存在、人的权利受到尊重,男尊女卑的不平等制度才开始受到严重挑战。女性角色从单一性向多元化发展,女性权利部分得到社会认可,女性的生存状态得到改善,在婚姻家庭中的地位得到提升,家庭关系发生了逆向转化. 一、妇女生活史的研究是了解女性的重要环节,而婚姻家庭又是女性生活最重要的方面。 近代以来,历史翻开了新的篇章。婚姻领域的选题来看,学者多有论述,但大多是对此作现象的描述,而且对其深层次的原因未能作进一步的探讨。对于婚姻价值观的研究,大多数学者只是从宏观上描述,主要涉及到择偶观,生育观、家庭观,性观念、结婚离婚观念等方面,而且所引用的事例大多千篇一律,例如湖南长沙的赵五贞为反抗包办婚姻,在迎亲的花轿中自刎身亡的事件经常在一些论文中出现。缺乏新意,没有能够真正的了解女性的心理状态,带有很强的男性主义色彩。婚姻价值观研究的时间段而言,学者们对唐代、宋代及五四时期的女性婚姻价值观方面给予了高度的关注。相对而言,学者们比较关注开放的唐代,以及各个朝代交替时的女性婚姻价值观的研究,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这一时间段的研究相对而言多一些。清末民初这段历史时期学者们关注的着眼点主要集中在五四时期,很少强调这一转型时期对人们的生活影响(贲小丽,2006). 二、代中国女性在婚姻家庭中地位的变化。几千年来,建统治者以各种手段控制妇女,从肉体到精神对妇女极尽摧残,导致妇女于愚昧、软弱、无知无识、任人摆布的状况。因为长期被愚化,她们绝大多数处于蒙昧麻木状态,反而成为旧秩序的捍卫者。近代以来,在西方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下,女子解放运动兴起,而女性自身的觉醒经历了一个艰难的过程。这时孕育和培养了最早的妇女社会活动家、妇女运动的先驱和第一批现代知识女性.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和权利 孙伊 女性的家庭权利是其社会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包括女性在家庭内的平等权利、财产权利、生育权利以及人身安全权利等。过去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传统文化、中共文化和商品社会文化这三重压力造成了多数女性的家庭权利贫困[1].当代中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念主张女性要内外兼顾、工作家庭两不误。大部分女性除了必须在工作上努力与男性竞争外,在家庭里还要承担大部分家务劳动。尽管社会的半数成员是女性,而女性对社会和家庭的贡献可以说也超出男性(至少就辛劳程度而言是如此),但女权主义等现代理论及相应的研究在中国一直未获得应有的重视,这更大程度上是社会文化观念的约束所致。本文通过分析女性在家庭中地位的历史演变,具体考察她们的家庭权利的各主要方面,希望藉此能促进当代妇女学中家庭关系及女权问题的研究。 一、女性的社会地位和在家庭中的地位 中国女性在家庭中的地位向来不高。宋代以来女性家庭地位低下的一个典型表现就是摧残女性的缠足现象,它首先是为了取悦于男子的审美需求和性欲偏好,同时迫使女性深居闺房,不问世事,禁锢家中,成为男性的家奴和性奴。[2]有西方学者认为,“缠足是一种政治机制,它反映和存续了妇女社会和心理的劣势;缠足将妇女牢牢地固定在特定的位置、特定的功能”,而且缠足又“是公众态度,是大众文化──它是10个世纪中数以百万计的妇女作为真正的女人的生活方式的关键所在”。[3] “五四”运动以来,缠足现象逐渐废止,“新文化运动”带来了许多新的风气,但家庭中的夫权观念、女性的相夫教子功能和女子的“三从四德”文化,在民国时期一直占据主流。在夫权主导下的家庭里,妻子必须听命于丈夫,女儿必须服从于父母,媳妇必须听命于公婆,许多女性的家庭权益被严重侵犯。尤其糟糕的是,家庭中侵犯女性权益的主要侵害者常常也是女性──如婆婆、后母。“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婆婆们经常以一种不健康的心态,重复自己的婆婆当年的压迫手段,甚至变本加厉地侵犯媳妇的权益和人身自由。后母虐待非亲生之女儿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即便在家中未遇到婆婆或后母的迫害,女性也得面临代表父权的父亲和公公的压力,男性家长经常任意剥夺女性婚姻自主和经济自主的权利。 1949年以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了改善,但妇女解放运动并未深入到家庭之中,政治运动的风暴也未危及家庭中男人的优越地位。虽然传统文化鼓吹的“三从”(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文化受到明显的冲击,但在毛泽东时代女性却又多了另外的“二从”,即“从国家”、“从单 位”[4].1950年代,许多女性面临“组织上”的压力,在革命的名义和强制之下,被迫服从组织“分配”,与“首长”们结合。政府公然容许和容忍那些“老革命”喜新厌旧,抛弃老家的“黄脸婆”妻子,与年轻漂亮的城市小知识女性结婚。“组织上”用这种方法对那些“革命英雄”实行了性补偿和性报答,但众多小知识女性却被“革命”当作“性礼物”和“性奴隶”无偿赠与,其自由恋爱的权利被剥夺了,而“首长”们结发妻子的合法权益也被“组织上”彻底破坏了。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普遍在就业、薪资、提升等多方面对女性员工采取歧视性做法,女性不仅难找工作,而且处处受到福利和待遇上的歧视。全国妇联2001年第二次妇女地位调查的结果表明,从1990到1999年,城市女性与男性的工资比率从77.5比100下降到70.1比100,而在农村则从79比100下降到59.6比100.女性社会地位的下降自然影响到她们在家庭中地位的下降。随着城市里越来越多的女性被迫离开职场、退回家庭,城市失业者中下岗女工越来越多[5].退回家中的女性尽管不再外出辛苦工作,但心理压力和痛苦却成倍增加。那些仍在工作的女性则不得不降格以求,不仅被迫接受低工资、少福利的歧视,而且可能还要忍受各种性骚扰。 在农村,家庭责任承包制实行后,农民家庭普遍需要男性强劳力承担重体力活,再加上人民公社时期的乡村福利制度和“五保户”制度的崩溃,农民家庭的老人赡养只能依靠儿子,出嫁的女性、离婚女性在责任田、口粮田及土地补偿费方面都得不到公正的对待,于是农村中女性的社会地位明显下降。[6] 虽然时代变了,观念也有进步,但传统文化对女性家庭权利的约束仍然存在,下面分析女性在家庭中的财产权利、生育权利和人身安全权利状况的演变。 二、女性的家庭财产权利

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分析

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分析 近日,智联招聘发布《20XX年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结果显示女性整体收入低于男性22%,管理层女性仍然缺失严重。 此次抽样问卷调查中,智联招聘在全国31个省区市对不同行业、不同年龄层次就业者进行调查,共收到10万余份有效样本。报告称,平均而言,女性投入家庭的时间比男性高15%,而投入工作的时间比男性少9%;35.9%的女性将上下班方便作为选择工作的首要考虑因素,无形中放弃了更大范围的工作机会选择。 整体来看,女性月平均收入为6589元,男性为8006元,女性收入比男性低22%。在普通职员阶段,男性女性收入分别为5752元和5530元,这说明在职业起步阶段,女性和男性基本可以获得相同的待遇。随着更多男性跻身管理岗位,薪水获得提升,而更多女性仍然停留在基础岗位,男女收入的落差逐步显现。调查显示,73.8%的职场人认为其所在公司高管中,大部分为男性。处在婚育阶段而被动失去晋升机会这一客观因素,仍然是职场女性面临的最大障碍。 此次调查旨在发现女性职业发展特征及其面临的挑战,引起社会、企业对女性职业发展的重视和思考,共同帮助女性顺利跨越职业发展障碍,推动女性职业生涯快速发展。

从女性进入职场,选择展现传统性别印象之外的角色起,注定要面临工作和家庭投入两全的问题,尤其在女性步入婚姻组建家庭后,问题更加凸显。这一挑战并不是此消彼长的平衡战,而是全力以赴的拼搏赛。我们从女性投入工作时长和投入家庭时长视角,去揭示在这场赢得职场地位和维护家庭角色的过程中,女性所承担的压力。 不变的工作时间和与日俱增的家庭投入 以婚姻作为分水岭,尽管一定程度上已婚男性和女性每周投入工作的时长较未婚前都有所下降,但二者之间的差距比较稳定,男性略高于女性9%。从每天投入家庭的时间看,虽然随着步入婚姻,大家投入家庭的时间均在增加,但整体上,女性投入家庭的时长高于男性,且这一差距在已婚的情况下进一步被拉大。 对女性而言,每天投入工作的时间并没有变化,却需要拿出更多的时间顾及家庭,这意味着在一天有限的时间内,女性要做和所能做的事情更多,分秒必争,与时间展开较量。 要求上下班方便:是对品质生活的追求,亦是方便照顾家庭在工作选择中,职场女性的首要考虑因素是“上下班方便”,而职场男性首要考虑的因素是“能获得成长和发展”。从女性所处的婚姻状况看,未婚女性在选择工作的时候考虑有成长和上下班方便的比例基本接近,而已婚女性对上下班方便的诉求更加强烈。上下班方便意味着每天通勤时间可控或用时更短。部分女性表示,上下班方便可以更省时间,让自己睡眠充足,保证

妇女地位变化.

妇女地位变化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从封建社会到近现代社会,女性地位一直饱受争议。历史是不平的历史,那么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将延续着这种不平等。经历了种种社会革命或变革,直至主张男女平等的当今社会,虽然女性的地位较过去相比有了很大的提升,但从整体上讲,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 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时期,女性地位曾经历了一段巅峰阶段——母系氏族时期。由于女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并且在自然分工上占据优势,因此,女性在这一时期占有很高地位,倍受尊崇。但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男性在社会生产中的优势日益突出,女性地位极度下降,母权制被推翻。 在奴隶社会时期,女性地位完全沦落,成为男性任意支配的奴隶。在社会分工中占主导地位的男性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主力,女性的活动范围则主要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和家务成为女性的责任,妇女完全丧失自由,成为财产,可任意交易与买卖。 到封建社会,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 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 直至近现代社会,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明思想的传入,中国女性从意识上开始觉醒,并且开始接受正规的社会教育,开始提倡男女平等和女权主义。建国以后,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法制的建立健全,女性的各项基本权利逐渐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承认,女性在政治、经济、教育、家庭中都占有重要地位,且女性的社会地位也在不断提高。但是,由于历史原因而产生的长期不平等的根源,在短时期内是无法彻底根除

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2019-01-01 调查时间:20xx年x月 调查地点:黑龙江 调查内容: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 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访谈 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日前正式出炉,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妇女地位在多方面有了明显进步,特别是和教育两项指标追平男性;但在和政治参与两项指标上与男性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 据介绍,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x990年和2000年第一、第二期调查之后,联合进行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以20x0年xx月x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方式、法律权益和认知及性别观念和态度。省妇联和省统计局共选取x3个市(地)、44个县(区)、220个村(居)委会的3300个家庭户被抽取为调查样本户,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由调查员入户访谈方式完成。 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家庭地位满意度高 调查显示,我省妇女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成以上的妇女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心理健康良好,没有受到慢性病和妇科病的困扰。 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我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比2006年两个规划监测统计数据提高0.44年。青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 女性参与社会较为积极, 《》()。95.8%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x3.7%的女性至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xx.3%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 女性家庭地位满意度比较高,家庭事务的决策也更加平等。绝大多数女性对自己的家庭地位表示满意;妻子参与买房/盖房、家庭生产/经营和投资/贷款等家庭重大事务决策的比例分别为79.9%、78.7%和82.5%。 家庭财产拥有率低于男性家务劳动时间为男性两倍以上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浅析现代女性地位变化的因素 如今,几乎在所有行业中,都能看到女性自信、勇敢、活跃的身影。现代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为现代女性的综合发展提供了极其有利的条件,现代女性的社会地位也逐步提升。本文试从影响女性地位的政治经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现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动力之源。 由于男女不平等的传统社会文化和社会体制,女性被剥夺了受教育权,又被指责缺少智慧、感情用事和软弱无能,由此形成了消极、被动、柔弱、自卑的传统性别观念,而与此相对应的是留守家庭,生儿育女和相夫教子的传统型性别角色模式。在几千年的父权制统治下,广大女性过的是一种被奴役、被工具化和丧失自我的生活,她们没有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力、没有受教育的权力,她们不过是生育的工具和男人的玩偶,更没有地位可言。 而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发达的现代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逐渐提高,社会整体也在为实现男女性别的真正平等做积极努力。那么,影响现代女性社会地位的因素主要表现在: 一、现代女性社会文化:女性地位改变的有利理论保障 1.现代科学理论为女性改变性别角色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思想武器。 人类社会历史悠久,既有绚丽璀璨的文化,又有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在传统性别角色观念体系中,父权统治文化决定了女性没可能创造自己的形象与价值系统,女性形象是要男性根据专家的实际需求创造的。而这些内容不仅影响到女性自身的发展,限制了女性的整体素质,更严重的是使女性在社会上追求成功的期望和要求也随之被弱化和淡化。男强女弱、男刚女柔,就是传统文化经过漫长岁月积淀在我们意识形态中,并对现实生活产生着影响。 在社会科学领域,弗洛伊德认为男性优于女性主要是由于两性生理特征的不同,女性生来就是有缺陷的、道德低劣的,而伊丽莎白·格罗茨总结女性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伊娃·菲格斯、凯特·米利特、舒拉米斯·费尔斯通、杰曼·格里尔等人共同观点:从根本上说,男女两性社会化的原始材料是相同的,两性生来就有相似的潜能,是社会强加给他/她不平等的性别角色,使得这种潜能的发展出现了不平衡。A 越来越多的社会学研究者批评传统的性别角色理论及性别角色刻板化,动摇了传统理论的牢固地位。而现代管理学理论研究也充分肯定女性的领导能力,员工对女性领导的满意程度与之对男性领导的评价相比没有差别。女性领导在做决策之前更能给员工发表意见的机会,表现得比男性领导更佳,而且女性一般有更强的交际、合作和动员能力。这一理论给女性带来的启示是,如果有效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年9月)

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2015 年9 月)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2015 年9 月) 目录人民日报》(2015 年09 月23 日22 版) 前言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二、妇女与经济三、妇女与教育四、妇女与健康五、妇女与 决策管理六、妇女与环境七、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法治保障 八、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国际交流合作结束语 前言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是人类追求公平、正义与平等的永 恒主题,是社会文明进步的衡量尺度,是人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目标。

中国始终坚持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将男女平等作为促 进国家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不断完善法律法规,制定 公共政策,编制发展规划,持续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 今年是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在北京召开 20 周年, 中国政府特发表白皮书,全面介绍中国推动性别平等与妇女 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所做的不懈努力。 妇女发展既体现了中国的文明进步,也是对全球平等、发展 与和平的历史贡献。 、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机制保障 国家建立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是充分利用政府资源, 有效调动社会资源,推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的重要保障。 成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负责组织、 协调、 指导、 督促有关部门,共同促进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国务院妇女 儿童工作委员会由相关政府部门部级领导组成,主任由国务 院领导担任。 20 年来,成员单位从成立初的 19 个增至目前 的 35 个,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等 29 个部 门和 6 个群体组织。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中国妇女占世界妇女人口的五分之 中国性别平等与 20 年来, 不断完善提高妇女地位的政府工作机构。 中国提高妇女地位的机制不断健全, 作用日益凸显。 1990 年, 中国 负责日常工作, 配有专职工作人员和专项工作经费。 全国 31

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在兼职次数调查这道题上,只有133个同学填答,33个同学没有填答。从调查结果看,做兼职次数最多的同学多达10次,而平均兼职的次数是2.33,绝大多数同学仅做过一次 兼职。 调查时间:2020年1月 调查地点:黑龙江 沟南乡位于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城南部,全乡有行政村34个,在这个暑期,我前往 的是沟南乡的罗家岩村进行的社会实践,通过对当地村委会进行咨询以及向村民发放调查 问卷的方式对当地的近几年来的经济发展与环境质量之间的关系作出了统计与归纳。其中 调查问卷以及媒体发表见本报告附表。 调查内容: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 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访谈 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日前正式出炉,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妇女 地位在多方面有了明显进步,特别是健康和教育两项指标追平男性;但在经济和政治参与 两项指标上与男性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据统计,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是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继1990年和2000 年第一、第二期调查之后,联合进行的又一次全国规模的调查,以 2020年12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内容包括健康、教育、经济、社会保障、政治、婚姻家庭、生活方式、法律 权益和认知及性别观念和态度。省妇联和省统计局共选取13个市(地)、44个县(区)、220个村(居)委会的3300个家庭户被抽取为调查样本户,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方法进行数据收集,由调查员入户访谈方式完成。 一、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家庭地位满意度高 《中国青年公益创业报告》邀请了清华大学、社会科学院等在内的10家公益组织机 构的相关专家,根据对国内144名公益创业青年的调查问卷撰写而成。这也是中国首部公 益创业报告。 调查显示,我省妇女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6成以上的妇女认为自身健康状况良好, 心理健康良好,没有受到慢性病和妇科病的困扰。 女性受教育的程度明显提高。我省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为8.64年,比2020年两个规 划监测统计数据提高0.44年。青年女性受教育年限明显高于中老年女性。 女性参与社会管理较为积极。95.8%的女性关注“国内外重大事务”。13.7%的女性至 少有过一种民主监督行为,12.3%的女性主动给所在单位、社区和村提过建议。

近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近代中国女性地位的变化及原因分析 邢威 2008202349【摘要】中国女性社会地位一直偏低,这种情形从漫长的古代历史社会变迁中一览无余。从原始社会末期到封建社会结束,从人身到思想,中国女性一直被禁锢,被边缘化。新中国成立后,女性状况有所好转,但仍不佳。究其原因,主要有传统社会性别文化影响、经济上长期依附以及长期父权制的统治等三方面。直到今天,女性的社会地位还依然受其影响。实现“性别和谐”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男女两性的共同努力。 【关键词】女性地位;社会变迁;性别和谐 纵观中国五千年历史,可以发现女性的社会地位一直偏低,各方面发展状况不尽人意。经过几次意义深远的社会革命或变革,女性的地位与发展状况得到一定好转,但仍然在诸多方面有所阻碍,存在较为严重的妇女地位偏低的问题。然而,女性社会地位提升与全面发展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 一、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历史状况 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男女不平等的历史,妇女地位一直偏低:女性缺乏自我意识,缺乏反抗精神,顺从于父权制的统治;女性的潜能长期被压制与忽视,发展速度缓慢;女性长期附属于家庭,附属于社会,对各种事务缺乏主动权。历史地看: 1.原始社会——女性地位在世界历史意义上的失败。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原始社会初期,中国女性的社会地位与其他国家的女性一样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坎坷的历史过程。在母系氏族时期,一方面,由于自然形成的性别分工,女性主要从事种植、采集等生产活动,成为当时较稳定的生活资料的主要来源;另一方面,由于女性本身的生理特性,在繁衍后代的过程中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家庭生活中,女性都占有很高的地位,备受尊崇。随着生产力不断发展,男性在生产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逐渐过渡到父系氏族时期。恩格斯说,“母权制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 2.奴隶社会——女性社会地位全方位的沦落。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分工的变化,以及生育与抚养子女的阻滞,成全了奴隶社会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全方位的沦落。社会分工深化,使得家庭内部分工更加分明,男子逐渐成社会乃至家庭的主要劳动力,谋取生产及生活资料,维持社会与家庭的正常运转。女性的活动范围渐渐开始局限于家庭之中,生育与抚育子女以及操持家务成为女性“应当”的责任,“妇道”之始。同时,妇女丧失了人格与身体的双重自由,成为男性的奴隶,成为财产,可以随意交换与买卖。 3.封建社会——女性在夹缝中求生存。封建社会是中国女性社会地位十分低下,状况极其糟糕的一个时期,且持续了两千多年。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兴替中,女性一直处在夹缝生存的状态,各种男女不平等情形日趋发展成熟,成为一系列“堂而皇之”的礼教习俗、律法条文,这些精心编织的“天罗地网”牢牢缚住封建社会的女性,让她们自觉地埋没自我。无论是政治、经济抑或文化,女性一律没有过问的权利,甚至更没有婚姻自由。女子不入仕,非一家之主,在家庭中,只是男子的“内人”。此外,“女子无才便是德”,文化的交流传播与发展只是男子的天地。即便有女子著书立说,如班昭,却是劝女子遵守“男尊女卑”的礼教纲常,女性的地位可见一斑。 4.新中国成立——妇女打碎了几千年的封建枷锁。五四运动是中国女性生存与发展状况的一座界石,它翻开了中国女性发展新的一页。自五四运动以来,随着马克思主义及西方开

关于2020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关于2020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报告 此次调查我们共发放问卷200份,收回有效问卷171份,有效率达85.5%。网络问卷浏览量将近1000,在各高校论坛产生了积极的反响,在此基础上我们做了如下分析,希望对广大想做或已经在做兼职的同学有所帮助。 近年来随着我国与国外的交流日益紧密,一些国外的事物也出现在国内,比如像肯德基一样的快餐事业,而我的这篇调查报告就是有关于肯德基消费群体的分析。在此次社会调查中,我采用了实地调查,上网查找资料等方法,得出了结论。消费人群中大多是青少年居多数,以及一些陪同孩子的家长,基本是一个满员的状态,利润十分可观。 针对成都大学组织的大学生2020年的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意义,活动过程最后评比活动的看法,以及协助团委志工部促进及改善工作我们对参赛的十九支队伍进行了调研。 调查时间:20xx年x月 调查地点:黑龙江 调查内容:关于中国妇女社会地位的调查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意思是天道公平,作恶就要受惩罚,它看起来似乎很不周密,但最终不会放过一个坏人。比喻作恶的人逃脱不了国法的惩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经济、政治、教育等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们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也有很大变化。对于大学生而言,大学期间是需求不断扩张的发展时期,因而特别想以新异的消费形象,向社会展示自身成长成熟。下面有整理的关于在校大学生兼职情况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彩票销售量超过了2000亿元人民币。高增长的彩票行业在履行公益职责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个别彩民因对巨额大奖不切实际的追逐,沉迷其中甚至铤而走险的案例时有发生。希望彩民们对买彩票能保持一个理智的心态。 调查方式:调查员入户访谈 黑龙江省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日前正式出炉,调查结果显示,我省妇女地位在多方面有了明显进步,特别是健康和教育两项指标追平男性;但在经济和政治参与两项指标上与男性相比仍然存在差距。 ①在1~2周内了解掌握全班学生的思想、学习情况,订出班主任工作计划(包括班主任工作目标要求、班活动安排、主题班会的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重点、集体工作措施)。

关于中国女性自杀问题的分析报告

关于中国女性自杀问题的分析报告 近年来我国女性的自杀率成攀升趋势,有资料表明,中国是世界上妇女自杀率最高的国家,其自杀率是世界平均水平的5倍。自杀的高危人群主要集中在15~45岁的贫困地区妇女,这使得中国成为世界上唯一一个女性自杀人数高于男性的自杀人数的国家。在发达国家,男性的自杀率至少是女性的3倍,而我国的女性自杀率却比男性高26%。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自然有其深层次的原因。 自杀是由人类心理、家庭、社会生活、人际关系、身体与精神疾病等各种错综复杂的因素所产生的一种社会病。郑荣昌在《中国农村妇女自杀报告》一文中,将妇女自杀的动机归结为:逃避、赌气、威胁、惩罚、辩诬等。如代满荣的案例,就属于赌气自杀者的心态,即一时冲动下发生的自杀行为,持有这样心态的自杀者,她们往往会在和丈夫的争执后,一时赌气发生这样的轻率行为,而且立刻会产生后悔心理。逃避是所有自杀中最平静的一种心态,往往是对现实生活失望,经过深思熟虑,想通过死来获得一种解脱。威胁和惩罚性的自杀则是一种怀有人际动机的行为,其目的是要达到操纵别人达到自己想要的某种结果,这种自杀者往往试图通过这种极端手段来换取别人的同情或者恐慌,给对方心理施加压力。辩诬性的自杀是不惜一死来换取自己的清白,农村屡见不鲜的风化嫌疑、偷盗嫌疑常导致这种自杀。在我国,之所以会出现女性自杀率高于男性自杀率的现象,是与我国的社会经济环境,传统文化思想以及特定历史时期的国情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的。 原因之一:传统文化道德中的性别角色 不同的社会和文化,会对男性或女性给出不同的期望与规范。受传统封建思想影响,我国平等的性别价值取向尚未真正的塑造起来。历史上有殉葬、节女烈妇、赐死等歧视妇女的封建文化传统,妇女自杀被认为是一种可以接受的,甚至鼓励的行为。直到现在男主外女主内,夫尊妻卑,女人依附男人的思想还广泛存在。这一方面造成了,婚姻生活成了多数女性生活的全部,她们生活圈子比较小,几乎全部的精力都放在家庭、丈夫和孩子身上。这样,一旦婚姻出现什么变故,生活就会失去重心,同时对其心理造成很大的冲击甚至毁灭,最终走上不归路。尤其是农村女性,其文化素质多数较低,传统思想意识较浓厚,对婚变的承受力较弱,,缺乏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往往会采取一些极端的手段。另一方面,妇女在家庭中的弱势和依附地位,往往造成自己的被动受挫,甚至成为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如果是在投诉无门,有苦无处诉的环境里,再加上缺乏相应的社会救助机制,当矛盾激化时,就会采取自杀方式求得解脱。 原因之二:个性心理因素 女性的个性心理与男性的个性心理相比,有着其特有的性格障碍与弱点。中国的女性感情细腻、敏感、温和,长期以来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形成了服从、恭顺、逆来顺受的性格,心理承受能力差,缺少独立性,她们比男性更渴望得到尊重和保护,而现实却往往是其更容易受到伤害。一旦面对伤害,女性性格上的缺陷就决定了比男性更倾向于采取自杀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由于文化素质低,精神生活匮乏,缺乏健康的人格和坚强的心理素质,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很容易会产生心理上的焦虑、脆弱,这种心理一旦无法自拔就会导致轻生。 原因之三:女性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 个人或群体在社会中的经济地位,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即社会劳动参与率、所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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