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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

(试行)

广东省建设厅

二○○五年六月

目 录

1总则 (1)

2 编制计划 (4)

3 技术文件 (6)

4 法定文件 (17)

5 管理文件 (21)

附录1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体系框图 (30)

附录2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与审批流程 (31)

总则

1.0.1 为规范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根据《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制定本指引。

1.0.2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适用本指引。

其它城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是: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详细规定,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1.0.4 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

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它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1.0.5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之前,应先行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由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制订,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调整由原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报同级人民政府审定,并报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0.6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技术文件、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成果草案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经公开展示后报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由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1、技术文件是法定文件和管理文件的技术支撑和编制基础。技术文件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要求。

2、法定文件是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的文件。法定文件应充分考虑资源利用、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等因素,具有强制性实施的约束力,同时便于公众理解和监督。

3、管理文件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的操作依据。管理文件既要体现法定文件的“刚性”原则,又要满足规划管理的动态需要。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体系如附录1,编制与审批流程如附录2所示。

1.0.7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对规划进行调整的,须由原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并经县(市)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原批准的人民政府同意后,按照《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三章规定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

1、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发生重大变更,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区域的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2、设立重大建设项目,对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地块的

功能与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

3、在实施城市建设中发现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明显缺陷的。

4、对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性质、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和公共配套设施的规划要求进行调整的。

5、国家和广东省的相关技术规范发生修改、变动。

1.0.8根据规划管理的动态需要,确需对管理文件进行调整的,必须在不违背法定文件的前提下,由原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镇人民政府按一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由城市人民政府自行制定)。调整后的管理文件应报当地城市规划委员会和城市人民政府备案。

1.0.9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在保持规划编制队伍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择优选定规划编制单位,并积极建立规划信息电子档案系统,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动态更新与完善。

规划编制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先进的规划设计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规划符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确定的各项原则和有关编制要求。

1.0.10 各地级以上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各地实际,及时制定当地的《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地方性技术规定,对本指引涉及的用地分类的标准、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公共配套设施等要求,以及地块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建筑间距等控制要素作出具体规定,作为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依据之一。

1.0.11 本指引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2 编制计划

2.1编制计划的制订原则和主要内容

2.1.1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以下简称编制计划)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特别是近期建设规划制订。

2.1.2 编制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编制计划制订的背景、要求和依据。

2、编制区的划定及其编制时序安排(年度计划)。

3、规划编制经费的预算与年度资金安排。

2.1.3 编制计划应附“年度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图”,图纸主要反映:

1、编制区的划定(以线的围合形式表示编制区的范围)及其完成年限。

2、区分已经完成和正在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地区,以备核查。

2.1.4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计划原则上与近期建设规划同步,一般每5年修订一次。

2.2 编制区的划定

2.2.1编制区是指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发展建设的需求,划定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区域。按年度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区域,可由若干个编制区组成。编制区应按一定规则赋予相应编码。

2.2.2 编制区的划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结合自然地理界线;

2、结合行政区划;

3、结合路网格局;

4、结合土地利用的内在关联性;

5、编制区应保持适宜的用地规模,每个编制区面积一般不宜大于5km2。

3 技术文件

3.1 技术文件的成果构成

3.1.1 技术文件包括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技术图纸和公众参与报告。

3.2 基础资料汇编的主要内容

基础资料汇编是对编制区现状情况的资料汇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2.1 上层次及相关规划要求

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等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对编制区的规划要求,以及相邻地区已批准规划的情况。

3.2.2 自然条件

编制区的水文、地质、地貌、自然灾害、生态环境特征等自然条件。

3.2.3 人口及居住状况

编制区的人口空间分布、人口结构及居住状况等情况。

3.2.4 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利用现状及征地权属情况(建议以“现状用地汇总表”和“现状用地权属表”的形式汇总)。

1、用地结构及各类用地布局现状。

2、已划拨或出让用地的征地权属情况。

3、已批准的设计要点情况。

表3-1:现状用地汇总表(示例)

用地代码

大类 中类 小类 土地使用性质

用地面

(公顷)

比例

(%)

R21 …… …… R2

…… …… …… ……

R

…… …… …… …… …… …… …… …… …… …… ……

3.2.5 建筑物状况

编制区的建筑物状况,包括建筑物的用途、面积、建设

年代、建筑质量、建筑权属、建筑层数和合法性等情况。

3.2.6 道路交通现状

现状道路的等级体系、功能划分、红线及断面形式、交叉口形式、交通设施的分布与规模。

3.2.7 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现状公共服务设施的类型、规模和分布情况。

3.2.8 市政公用设施现状

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分布、规模、用地面积以及管网等级和分布情况。

3.2.9 历史文化及建筑风貌

编制区的历史文化传统(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情况)、建筑特色及环境特征等资料。

3.2.10 环境保护现状

编制区主要污染源、污染类型及污染指标。

3.2.11 其它

3.3 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说明书是对编制区现状的分析、规划设想的论述和规划内容的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3.1 前言

说明规划编制的背景及主要过程,包括规划的委托和编制过程等。

3.3.2 规划依据与原则

说明规划编制的依据和原则,包括已审批的上层次规划及专项规划,适用的法规、规范和其它依据,规划编制所遵循的主要原则等。

3.3.3 现状概况与问题分析

简述编制区自然、历史和现状特点,分析评价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发展所面临的挑战与机遇等,并提出相应规划对策。

3.3.4 规划目标

根据上层次规划的要求,结合编制区的发展条件,确定编制区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与发展目标,并预测编制区的人口发展规模和开发建设规模。

3.3.5 用地布局

分析影响编制区用地布局结构与功能组织的重大因素;阐述用地布局与功能组织的基本思路及规划方案;确定各类用地的布局、规模及规划要求;列出“规划用地汇总表”。

3.3.6 地块划分与细分

评价影响编制区地块划分与细分的要素,明确地块划分与细分的依据和原则,确定地块划分与细分的方法。

1、结合道路和自然界线,在编制区内进行地块划分,并确定地块编码。地块编码采用二级编码方式,由编制区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2、结合道路界线、自然界线、土地权属情况和出让要求,在地块内进行地块细分,并确定细分地块编码。细分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方式,在地块编码的基础上增加细分地块代码,即由编制区代码-地块代码-细分地块代码组成。

3.3.7 地块控制

按照规划控制的要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编制区的各地块及细分地块的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等控制指标,并根据实际情况,对控制指标进行必要的说明和论证。

1、建设用地性质:确定地块和细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下同)原则上分至中类,细分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原则上分至小类;确定地块和细分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或适宜建设要求。

2、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确定各地块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和绿地率等控制指标;确定各细分地块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人口密度等控制指标。

3.3.8 道路交通规划

评价道路交通现状;预测发展需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制定交通组织原则和交通发展对策,合理组织内外交通系统;确定各类交通设施的布局和用地范围。

3.3.9 竖向规划

评价自然地形现状;结合城市道路、交通运输和防洪排

涝的要求,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及地块控制标高。

3.3.10 绿地系统规划

评价绿地系统现状;预测发展需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阐明绿地系统规划原则;确定绿地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3.3.11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评价公共服务设施现状;预测发展需求;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论证公共服务设施的种类、数量、分布和规模,编制“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如表3-2),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表3-2: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示例)

数量 所在地块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总量规划增加 规模现状保留

规划 备注 小学 ………… ………… …… 独立占地 教育设施 …… ………… ………… …… ……

…… …… ………… ………… …… …… …… …… ………… ………… …… ……

3.3.12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给水工程规划

评价给水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用水量;确定给水系统的形式及其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方式;确定给水设施的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

评价雨水、防洪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排水体制、暴雨强度计算公式和防洪标准;确定雨水、防洪系统的形式及其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方式;确定雨水、防洪设施的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3、污水工程规划

评价排污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预测污水量;确定污水系统的形式及其与上层次规划的衔接方式;确定排污设施的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4、供电工程规划

评价供电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用电指标,预测电力负荷;确定供电电源容量、数量、位置及用地面积;确定变电所、开关站的容量和位置;确定中、高压配电网线路的路径和电缆通道的宽度控制要求。

5、电信工程规划

评价电信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预测指标,预测各类通信量需求;确定电信机房、无线基站等的容量、规模及用地面积;确定有线电视、网络系统等通信传输线路和接入网管线的布设要求;阐述微波通道的宽度控制和建筑限高要求;确定邮政局所的位置和用地面积。

6、燃气工程规划

评价燃气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气源类型、用气量指标、供气方式,预测用气量;确定燃气储备站、调压站的位置、规模及用地面积;确定高、中压燃气管网压力级制及布设和安全要求;阐述防火安全间距的要求。

7、环保环卫设施规划

评价环保环卫设施现状;落实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控制要求;确定各类环保环卫设施的项目的种类和规模,并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8、工程管线综合规划

评价工程管线综合的现状,统筹安排编制区城市道路上各类工程管线的布设方式和空间位置,协调工程管线之间以及与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之间的关系。

9、编制“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见表3—3) 表3-3: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示例)

数量 所在地块号 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总量规划增加 规模现状保留

规划 备注 110KV 变电站 ………… ………… …… 独立占地 供电设施 …… ………… ………… …… ……

…… …… ………… ………… …… …… …… …… ……………… …… ……

3.3.13 城市设计指导原则

对特定地区,落实、深化上层次规划中有关城市设计内容对编制区的控制要求,分析和研究编制区的环境特征、景观特色要素及空间关系,建立编制区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城市景观框架,明确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城市设计的指导原则和控制要求。

3.3.14 规划实施的措施与建议

明确规划管理措施,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规划分期实施的策略。

3.4技术图纸的主要内容

技术图纸是指说明规划意图的相关图示。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4.1 区域位置图

标示编制区的地理位置、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及交通联系。

3.4.2 土地利用现状图

标示现状用地的种类和界线。

3.4.3 现状用地权属图

标示各土地权属单位的土地利用性质和界线。

3.4.4 土地利用规划图

标示规划用地的性质和界线。

3.4.5 地块划分编码图

标明地块划分(包括地块细分)的界线及编码。

3.4.6 开发建设密度分区图

标明地块开发建设密度分区等级和范围。需要时也可分别绘制“建设用地使用强度分区图”和“高度控制分区图”。

3.4.7 道路系统规划图

标明城市各级道路的平面、断面;标明各级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坐标;标明主要交叉口形式以及道路出入口方位;标明铁路、公路、港口、空港、客运站、货运站等对外交通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标明城市轨道交通站场、公交站场、

广场、公共停车场、加油站等城市重要交通设施的位置及用地范围。

3.4.8 竖向规划图

标明城市各级道路交叉口及控制点标高;标明各级道路坡向及坡度;标明地块控制标高。

3.4.9 绿地系统规划图

标明各类绿地的位置和用地范围。

3.4.10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标明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3.4.11 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

1、给水工程规划图

标明给水干管走向、管径及管长;标明与上层次规划给水管网连接点的位置并标注水量及水压;标明给水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2、雨水、防洪工程规划图

标明雨水及排洪管(渠)的走向、排水方向、规格、管长、坡度、控制点标高和出水口位置;标明与上层次规划确定的雨水管网连接点的位置并标注汇水面积;标明雨水、防洪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3、污水工程规划图

标明污水干管的走向、排水方向、管径、管长、坡度和控制点标高;标明与上层次规划确定的污水管网连接点的位置并标注污水流量;标明污水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4、供电工程规划图

标明电源来源、地块电力负荷;标明变电站的位置、名称、容量、电压等级、用地范围和开关站的位置、容量;标明高压走廊平面位置和控制宽度;标明高、中压供配电线路及电缆沟的路径。

5、电信工程规划图

标明电信来源、地块电信需求量;标明电信机楼、无线基站的位置、名称、容量和用地范围;标明邮政局、所的位置及用地范围;标明各类通信系统线路管道走向、管孔数和管径;标明微波通道位置、控制宽度。

6、燃气工程规划图

标明地块高峰小时用气量;标明燃气储气配站、调压站的位置、用地范围和容量规模、防火间距;标明高、中压燃气干管的走向、管径及燃气管道控制宽度。

7、环保环卫设施规划图

划定环保控制区;标明各类环保、环卫设施的位置、规模和用地范围。

8、工程管线综合规划图

包括各种断面道路的管线综合横剖面图(比例尺可与其他技术图纸有别)。标明各种工程管线的安装位置和工程管线之间的竖向关系。

3.4.12 城市设计导引图

对特定地区编制城市设计导引图。标明轴线、节点、地标、开放空间、视觉走廊等空间结构元素的位置以及建议的建筑高度分区。

3.5 公众参与报告的主要内容

公众参与报告是对规划过程中公众参与的基本情况、公众对规划的主要意见以及对公众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的有关说明。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3.5.1 公众参与的阶段及基本情况

说明本规划公众参与的基本情况,并列出“公众参与情况一览表”(如表3-4所示),详细列出公众参与时间、信息公开方式、意见收集方式、参与的公众人数、收集的意见数量以及意见处理和反馈情况等。

表3-4:公众参与情况一览表

阶段 时间信息

公布

方式

意见

收集

方式

参与

的公

众人

收集

的意

见数

意见处理和

反馈情况

编制阶段 审批阶段

3.5.2 公众意见摘要

说明公众对本规划的主要意见。列出“公众意见摘要及回应一览表”(如表3-5所示),详细列出意见提交人(单位)、意见提交时间、主要意见摘要等。

3.5.3 规划回应概要

说明本规划对公众主要意见的处理情况。对未获采纳的公众意见,应说明原因。在“公众意见摘要及回应一览表”(如表3-5所示)中,详细列出是否采纳、相关回应内容、意见未获采纳的原因、备注等。

表3-5:公众意见摘要及回应一览表

意见提交人(单位)意见

提交

时间

主要

意见

摘要

是否

采纳

相关

回应

内容

意见未

获采纳

的原因

备注

3.6 技术文件的成果形式

3.6.1 技术文件的成果应包括书面成果和相应电子数据成果。

3.6.2 书面成果

1、基础资料汇编、说明书和公众参与报告统一采用A3幅面装订,可合订,也可单独成册。

2、技术图纸的比例尺一般为1/1000-1/2000,须同时制作A3幅面缩图,单独成册或附于说明书之后。

3.6.3 电子数据成果

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格式,并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4 法定文件

4.1法定文件的成果构成

4.1.1 法定文件的成果由文本和图则组成。

4.2 文本的主要内容

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2.1 总则

法定文件编制的主要依据和原则、规划范围、生效日期及其它事项。

4.2.2 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编制区的发展目标和功能定位。

4.2.3 地块划分及编码

主要结合道路界线,在编制区内划分地块。地块编码采用二级编码方法,由编制区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4.2.4 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建设用地性质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的兼容性。

1、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地块的功能定位,确定主要的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性质原则上按《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下同)分至中类。

2、土地使用兼容性:确定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或适宜建设要求。

4.2.5 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1、确定各地块的土地使用强度,以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为控制指标。

2、确定各地块的绿地率和公共绿地面积

3、对提供公益性空间的项目,确定所提供公益性空间的最小面积与实施中奖励的最大面积。奖励的面积不计入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中。

4、特定地区地段允许的建设高度。

4.2.6 道路交通规划

1、确定道路系统中主、次干道的功能分级和道路红线

宽度。

2、确定主、次干道交叉口的形式、用地范围及控制要求。

3、确定公共停车场(库)和公交站场的用地规模和数量。

4.2.7 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1、确定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以及独立用地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种类和规模,明确其空间布局及建设要求。

2、确定大型市政公用设施(包括市政通道)用地的种类和规模,原则划定其占用的地下、地面或上空的控制范围,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

3、确定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设施的卫生与安全防护距离和范围。

4.2.8 历史文化保护区内重点保护地段的建设控制指标和规定,以及建设控制地区的建设控制指标。

4.3 图则的主要内容

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内容的规划图纸及相关表格。应将文本中确定的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等强制性控制内容集中标示在一张有效的地形图上,并以插图方式标示所在的区域位置、以插表方式标示主要的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3.1 地块划分

标示编制区范围及其各地块的划分情况和编码。

4.3.2 土地利用

标示各地块的土地使用性质代码,并以不同颜色区分。

4.3.3 道路交通

标示城市主次干道名称、功能、道路红线及其交叉口形式,以及公共停车场、公交站场用地范围。

4.3.4 区域位置

标示编制区的区域位置,以及与城市道路网络的衔接关系。

4.3.5 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

“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必须反映各地块的全部强制性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性质代码、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用地面积、地面以上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公共绿地面积、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的种类、规模等(如表4-1所示)。 表4-1: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示例)

绿地控制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市政公用 设施用地 地块 编码 土地使用性质代码 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兼容性 用地面积(平方米) 地面以上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绿地率

公共绿地面积种类规模 种类 规模 备注1-01 1-02 1-03 1-04 1-05 1-06

注:“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表”中的“备注”栏按以下要求填写:

1、该地块现有合法的建设用地性质和建设用地使用强度等需要保留的,在“备注”栏填写“现状保留”。

2、该地块的控制指标已经合法程序确定,在“备注”栏中填写“依据政府批文”,并标明批文的编号或文号。

3、制定公益性空间开发强度的奖励与补偿情况。

4、其余可酌情说明规划的依据和处理情况。

4.3.6 其它要素

应在图则中标示图例、比例尺、风玫瑰等。

4.4 法定文件的成果形式

4.4.1 法定文件的成果包括书面成果及相应的电子数据成果。

4.4.2 书面成果

将文本和图则合订为一本完整的书面成果。

1、文本

统一采用A4幅面竖向装订格式,封面注明规划的名称、编制部门和编制时间。

2、图则

按1/2000—1/10000的比例尺制作,折叠为A4幅面附订于文本之后。

4.4.3 电子数据成果

电子数据成果的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dwg和jpg格式,并符合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规划成果电子报批和管理的格式要求。

5 管理文件

5.1管理文件的编制原则和成果构成

5.1.1 管理文件由管理文本和管理图则组成。

5.2 管理文本的主要内容

管理文本是指对规划的各项目标和内容提出规定性要求,并明确其管理规则的规划条文,其中:规定性要求是对法定文件的细化,而管理规则是实施规划的管理原则及相关管制规定。双管齐下,达到辅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严格实施规划管理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5.2.1 总则

制定管理规则的主要依据和原则、规划范围、生效日期及其它事项。

5.2.2 管理规定性要求

根据法定文件和技术文件明确编制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明确细分地块的编码、建设用地使用性质以及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人口密度等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指标;明确各级道路红线;明确各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的种类、数量、分布和规模,并列出“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和“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如表3-2、表3-3示)。

5.2.3 管理规则

各编制区的管理规则,原则上应结合当地《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和编制区实际情况制定,可以视具体情况,全面作出或选择下述款项中的若干内容作出详细规定。

5.2.3.1 建设用地地块划分的管制

1、地块界线管制

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实际开发的用地红线范围,在具体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细分地块进行合并或对地块进行细分。对须预留公共开放空间、公共走廊和景观视廊的地块,政府应保留细分的优先权。

2、建筑基地规模的管制

(1)最小面积、最小宽度、最小深度细分规模的原则

性规定。

(2)依地籍现况的合并使用规定。

5.2.3.2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的管制

1、土地使用性质兼容性管制

确定地块土地使用性质的兼容范围,并明确取舍原则。

2、土地混合使用的管制

(1)商住用地混合使用的最大与最小容积配比的限制 (2)各类非居住类用地(包括公益性配套设施和工业仓储等生产设施)中原则上不得进行成套住宅(不含单身宿舍)的建设,确须建单身宿舍的,须规定其最大用地比例或建筑面积规模的高限。

3、现状用地的管制

现有合法的建设用地与规划规定的用途不符的,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原则上可继续保持其现有的使用功能;需要进行改造与重建时,其土地利用必须与规划规定的用途相符。

5.2.3.3 土地开发强度的管制

1、技术文件确定的地块用地面积和容积率等控制指标,若因计算口径原因,与已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不符的,以出让土地的实际情况为准。

2、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时,开发建设总量应保持不变:

(1)对细分地块进行合并开发的。

(2)对地块进行细分开发的。

3、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公益性空间开发强度的奖励与补偿规定。

(1)在符合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建筑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开放空间的,可增加建筑面积等。但增加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法定文件中确定的最大奖励面积。

(2)建筑基地经指定须配合留设公共天桥或地下通道,该使用的空间部分,可准予不计入建筑面积。

(3)超高层建筑物设置供公共使用的观景楼层或平台,该观景楼层及平台可准予不计入建筑面积。

5.2.3.4 道路交通的管制

1、道路红线管制

应严格执行法定文件确定的主、次干道红线。支路网的道路红线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但必须报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政府保留在主、次干道红线范围内增加港湾式公交车站和人行过街设施(包括空中和地下)的权利。

2、交通设施管制

居住区和大型公共服务设施应当按相对集中设置的原则,附设汽车和自行车、摩托车、残疾人专用车停车场(库),以利于交通组织,并有效控制和降低噪声、排气、振动等机动车的污染。

3、新建道路管制

新建道路应当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路网间距、道路退让距离,并明确新建筑物的后退建筑红线、用地边界的最小距离等,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4、特殊设施管制

应根据建筑物退缩距离和无障碍设计要求等,合理安排步行空间系统,并制定跨越道路或相邻基地间的连通系统(包括空中和地下)的留设规定。

5.2.3.5 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的管制

1、公共开放空间系统设计的原则

(1)规划确定的各项公园、广场、绿地、人行步道等公共与开放空间,其数量和面积原则上只能增加,不能缩小。

(2)编制区内各项公园、广场、绿地、人行步道等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包含使用性质、绿化覆盖率、植栽种类与数量等),应符合当地技术标准的规定。

(3)明确规定不同街区临街建筑基地必须留设的公共开放空间的方式(骑楼或无遮檐人行道等)及面积。

5.2.3.6 配套设施的管制

1、为整个编制区服务的基本设施,原则上不得减少数量或压缩用地规模,确需作出改变的,应在不违反法定文件规定的前提下,取得该设施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式认定;与相邻规划编制区内的配套设施有冲突时,可在更大区域内协调。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政府令[2007] 第208号 (2007年4月3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2月1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1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7月1日施行。 省长:蒋巨峰 二○○七年四月三日 四川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城市规划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过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城市建设用地的使用性质、使用强度和道路、工程管线、 公共配套设施及空间环境等作出控制要求的规划。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组织编制、实施和管理工作;市(州)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 本行政区域内县(市、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对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市、县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委员会由城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 市、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第六条城市规划督察员应当对派驻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调整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督察。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 部门组织编制。 第九条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或者分区规划以及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并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制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 第十条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计划,通过公开征集、邀请征集等方式,择优选定具备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承担 编制工作。 承担我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任务的省外城市规划编制单位,应当向任务 所在地的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覆盖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城市中心区、旧城改造区、近期建设区和储备土地、拟出让的土地以及其他城 市建设重要控制区域,应当优先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十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和省的有关标准和规范,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体现提高城市 环境质量、生活质量和景观艺术水平的总体要求。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广东省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指引 1总则 1. 0."1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与《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定》、《广东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相关要求,更好地指导村庄建设和整治,依据《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村镇规划编制办法》、《村镇规划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指引。 1. 0."2村庄整治是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基本的房屋、设施和环境整理,近期的工作重点是开展“三清五改五有”,即清理垃圾、清理河塘、清理乱堆放;改路、改水、改房、改厕、改灶;有整治规划,有文体活动场地(室)、有一片成荫绿地、有垃圾收集池(站)有污水处理简易设施。 1. 0."3村庄整治规划是指导和规范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的专项规划。 编制村庄整治规划应当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依据政府发布的指导性目录[1],合理确定村庄整治的具体项目和整治的要求,并提出实施计划和措施。 村庄整治规划应符合已批准的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上层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总体规划等的要求,并符合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 1. 0."4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2]中确定予以保留或城乡规划确定为: 村镇建设用地且村民户数在50户以上的自然村、行政村,在根据村民意愿编制村庄整治规划时,应参照本指引的要求开展工作。

1. 0."5本指引分为基本要求和其它要求;基本要求是原则上应当达到的,其它要求则各地可根据实际取舍。其它要求用斜体字表示。 1. 0."6各县(市、区)应从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和编制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为村庄整治规划提供指导和依据。 1. 0."7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广东省建设厅负责解释。 注释: [1]村庄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的指导性目录是各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根据本地区村庄实际情况,以解决村民在饮水、行路、用电和燃料等方面的困难为重点而制定的整治项目清单。凡符合指导性目录的整治项目,各地政府应给予技术、资金、实物等方面的引导和扶持。 [2]县域村庄整治布点规划是按照建设部《关于村庄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另行组织编制的专题规划,其主要任务是科学预测和确定需要撤并及保留的村庄,明确将拟保留村庄作为整治候选对象。 2规划原则 2. 0."1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政府应加强政策指导、技术服务,并积极引导村民自主参与村庄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能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并鼓励村民对治理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2."

南川东胜北固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重庆市南川区北固、东胜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书 一、规划范围 东胜、北固工业园区位于南川城区东部,总面积约11.58平方公里,其中起步区2.2平方公里的工业片区已编制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本次规划将对剩余的用地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北固、东胜工业园区(以下简称规划区)规划用地南以渝湘高速公路为界,北至工业园区起步区,西临花山,东以自然山体为界,总面积约为9.36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及开发态势 (一)自然环境: 1、气象水文 规划区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具四季分明、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湿度大、春旱、夏热、秋多绵雨、冬季多雾的特点。据南川气象资料,多年平均气温16.93°C,极端最低气温-1.5°C(2000年2

月10日),最高气温41.4°C。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191.8毫米,但雨量在时间上分布不均,5—9月降雨量约占全年的65—70%,且多大雨、暴雨。多年平均最大日降雨量为94.4毫米。 区内河流较发育。位于规划区中部的龙岩河由南向北贯穿整个规划区,属常年性河流,由南向北流注入大溪河,为大溪河一级支流。河面最宽处25.0米,最窄处8.0米。在规划区南东侧土桥附近,常年水位533.28米,最高洪水位537.17米(1999年二十年一遇的洪水),多年平均流量4.73立方米/秒,平均纵坡降0.5%。 位于规划区西北部的凤咀江为龙岩河的一级支流,由南向北在规划区北西部的薜家嘴角塘注入龙岩河,属常年性河流。河面最宽处9.0~30.0米,最窄处5.0米。在规划区北西侧薛家嘴附近,常年水位497.87米,最高洪水位500.76米,多年平均流量2.05立方米/秒,平均纵坡率0.7%。 2、地形地貌 规划区属于南川区总体规划确定的一城三片中的东胜片区和北固片区,处于两山之间的盆地之内。 规划区南高、北低,区内海拔最高点位于南部观山顶,最高点高程为607.2米,最低点位于规划区内龙岩河的末端,最低点高程为490.3米。区内除有观山坡等三处集中的山体之外,其余用地均较为平坦,用地建设条件优越。 规划区内观山坡等山体植被情况良好,其余大部分为农地。 (二)社会经济环境: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前言 一、导语 1993年10月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是首都政治、文化、经济等各项事业发展的总蓝图。依据总体规划确定北京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城市功能、城市布局、产业结构、发展规模以及建设原则。为了进一步实施深化总体规划,更具体地控制城市的建设,有必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制定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二、目标与任务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朝阳部分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以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体现北京政治、文化中心的功能,对本区的城市用地范围内的建设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其目标与任务,是通过对用地功能进行再细划,对各类的建筑及道路、市政、绿化等各种用地进行合理的安排,建立符合本区特点的产业结构,提高城市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保护和弘扬古都风貌,为本区域社会经济、城市建设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创造充分、合理的条件。 第一部分现状分析报告 一、朝阳区基本概况 1.历史沿革 朝阳区有着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从秦至隋唐,该地区隶属于广阳郡,后属于幽州所辖的蓟县,辽时归属南京(即燕京)道析津府,金时属中都路大兴府,元代将中都路大兴府改为中都路大兴县。明清属京师顺天府,仍为大兴县辖。民国14年(1925)设东西南北四个郊区,此为设区之始,时称北京市东郊区。民国17年(1928)改称北平市东郊区。1945年将东郊区划分为两个区:以朝阳路为界,以北为郊一区,以南为郊二区。同年分别更名为第十三区和第十四区,将原通县所辖的驹子房村划归该区。1950年8月易名第十区,1952年恢复东郊区名,并将原八区所辖的德胜门至清河公路以东地区划入管辖。1954年将安定门外公路以东、转角楼以西、土城以南地区划出,归入东四区。翌年6月,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地区划归崇文区。直到1958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东郊区正式更名为朝阳区。后又经过多次调整,1962年形成现今区域规模。 2.城市区位 朝阳区为北京市近郊区,位于近郊东部和东北部。东与通县毗连,西与海淀、东城、崇文、丰台四区接壤,北隔北小河、温榆河与昌平、顺义两县交界,南邻大兴县。区政府机关驻地神路街。 3.行政区划 朝阳区辖21个城市街道办事处──潘家园、劲松、双井、呼家楼、八里庄、三里屯、麦子店、六里屯、朝外、建外、团结湖、左家庄、香河园、和平街、安贞、小关、亚运村、垡头、管庄、酒仙桥、机场。 辖24个乡──小红门、十八里店、南磨房、王四营、高碑店、平房、东风、将台、太阳宫、大屯、洼里、来广营、黄港、南皋、崔各庄、孙河乡、东坝、楼梓庄、金盏、豆各庄、长营、三间房、管庄、黑庄户。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试题A及标准答案

(A)卷 2008—2009学年第二学期班级:姓名:学号:

…………………………装……………………………订…………………………线………….………………………………

……………………………装……………………………订…………………………线………….…………………………… 六、案例分析(11分) 某市(历史文化名城)决定编制滨湖核心区面积约40公顷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如下图示)。由于湖面及外围地段是重要的风景旅游区,有十分丰富的传统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因此,要求核心区开发项目的安排充分考虑旅游风景区的特点,开发强度不宜过高,沿湖设立保护绿地以保证湖面景观,并且交通组织上要求将旅游线路和主要车流分开。 试评析该方案的主要优缺点。 1 2 3 4 5 6 河 流 第五题图

……………………………装……………………………订…………………………线………….…………………………… 湖 面 第六题图

城市规划设计Ⅱ—控制性详细规划A卷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B 2、B 3、C 4、B 5、C 6、B 7、B 8 ABD 9 AD 10 BCD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公共绿地、公共服务设施所属绿地、道路绿地(道路红线内的绿地)、宅旁绿地 2、、至、 3、土地性质兼容、建筑性质兼容 4、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城市设计引导 5、 6、檐口顶加上檐口挑出宽度、屋脊项 7、7、17 8、建筑竖向尺度、建筑横向尺度、建筑的体形处理 9、项目准备阶段、现场踏勘与资料收集阶段、方案设计阶段、成果编制阶段、上报审批阶段 10、修编、整合、局部调整 三、解释下列专业术语(每题4分,共16分) 1 指令性指标:规定性指标是指为保障城市规划的法律性和管理的科学性、严肃性而由规划人员制定的,在进行规划管理时,必须遵守执行的不能被突破的指标,体现一定的“刚性”原则。(2分) 引导性指标:引导性指标是指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调整变化,作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参照执行的指标,它可以根据规划用地的要求及其周围环境的具体条件灵活选用,体现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2分)2土地使用控制:土地使用控制即是对建设用地上的建设内容、位置、面积和边界范围等方面做出规定性的要求。(2分) 环境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控制即是为了保证良好的城市环境质量,对建设用地能够容纳的建设量和人口聚集量作出合理规定。(2分) 3绿地率:绿地率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和占该块用地面积的比例。(2分)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为所有绿化植物覆盖的投影面积(包括公共绿地、其他绿地、宅旁绿地和树冠覆盖用地的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百分比。(2分) 4公众参与:公众参与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和程序让众多的城市成员能够参与到那些与他们的生活环境息息相关的政策和规划的制定及决策过程中去。(2分) 法定图则:法定图则是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每年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的要求编制,对分区内各片区的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和城市设计等方面作出控制和引导的规定,经过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的规划文件。(2分) 四、简答题(24分) 1、简述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作用及特征,分析其成果深度的基本要求。(14分) 答题要点: 作用:(5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衔接规划与管理、规划与实施的重要环节,更是规划管理的依据;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宏观与微观、整体与局部有机衔接的关键层次;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设计控制与管理的重要手段;

广东省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

广州市工业园区规划设计指引(试行) 1、导则 1.1 为满足广州建设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的需要,实现新期广州市的产业发展目标,科学的利用土地,促进经济发展更好的发挥城市效能,特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使用范围为广州市行政辖区内工业园区规划及建设。有关发展规范及规划标准的准则,应在规划新工业区时应用;如情况许可,该准则亦宜在现有工业区内逐步施行,尤其应在现有工业用地重新整合调整时施行。 1.3 本指引是以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为依据,参照香港、台湾和国内相关城市的同类标准及准则,结合广州市的具体情况,及历年来城市建设管理经验编制而成。 1.4 本指引主要针对工业园区规划设计的一般共性问题的建议引导,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按相关专业要求执行。规划工业园区时,一般应采用上述设计原则,尽管每项具体设计都会受制于个别地块的环境及项目性质。 1.5 本指引未包括内容应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的有关规范及标准及相关专业规范要求。 1.6 本指引应定期的更新以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环境发展状况的变化及相关规范、工艺、技术的更新。 2、工业园区规划设计 2.1工业园区的界定及分类 2.1.1工业用途——本指引“工业用途”与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所分类叙述的工业用地M用途一致。定义一般可表述如下:凡任何处所、或建筑物、构筑物内(不包括露天矿场用地)用作进行物品的制造、更改、清洗、修理、装饰、精加工、出售前改装、捣碎或拆除、进行物料的改变、包装,或与上述程序项配套的贮存、装卸及有关的研究设计均属工业用途。 2.1.2工业园区——本指引所指的工业园区为集中一定规模的城市用地用 来主要发展工业用途。广州目前情况,根据不同的管理关系,可大致分为国家级、市级、区级、镇级。 2.1.3工业用地分类——工业用地一般指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用地。本指引主要按国标(GBJ137-90)《城市用地分类及规划建设用地分类标准》分类,结合新的发展形势和本市的实际情况,在国标现有三类工业用地的基础上补充增加高新技术园区用地。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连云港市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说明 城市中心区是市级公共设施相对集中、人流、物流活动频繁的公共活动地段,是城市社会、经济和文化信息的中心,也是城市交通系统的焦点。 城市中心区规划设计的目的就是通过以人为本的理性设计理念,加强城市中心区的综合效益,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城市中心区环境。 城市新区是集市级行政、文化娱乐、教育和地区性的商业、金融、居住功能为一体的现代化的新城市中心区。 规划从历史的演进角度把握住连云港“山——海——城”为一体的城市格局,突出“新城区、新形象、新人文”的规划主题,将绿色生态融入新区,塑造出具有生命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充满人性空间的新城市形象,为新城区创造出新的人文环境。 一. 区域条件分析 规划新区位于连云港市新浦区的东南侧,是老城区与新浦东区的结合部。规划范围东起宁连公路,西至瀛州路,南起海宁路,北至苍梧路,规划用地面积675.5公顷。 区内有三条东西向的城市主干道即苍梧路、朝阳路、海宁路,四条南北向的城市主干道即瀛州路、郁州路、科苑路和学院路,并有宁连公路从该地段东侧通过,苍梧路与宁连公路交叉处规划部分苜蓿叶型立体交叉,交通十分便捷。从区位角度分析,新区处在一个联系历史与未来城市空间的过渡地段;从环境景观概念角度分析,该区域是将连云港花果山风景区以及远处的凤凰山自然景观引入城市的纽带;从城市空间、城市轮廓线的角度分析,该区域作为新城区将是城市重心所在,将集中城市较多的高层建筑和公共活动场所。因此将该区域作为城市新中心区来建设,其区域条件是十分优越的。 二. 现状概况 新区内现状,已建成地区主要以居住用地为主,其中苍梧小区、博纳花园小区均是新建的居住区,其建筑造型、小区绿化环境、小区配套设施均体现了连云港市居住区的较高水平。沿瀛州路和朝阳路西端有少量行政办公用地,苍梧路两侧则以大专学校用地为主。现状用地范围内有体育运动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正在建设的新海高级中学,苍梧路北侧还有连云港的最高 花果山及远处的凤凰山

某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doc

****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成都分院2008.02 1 第一章现状概况一、区位关系及规划范围 1、区位关系 **区位于**镇镇区东西两侧,是**镇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318国道穿境而过,西距天全12公里,东距雅安市区26公里。2、规划区用地范围 **区分为**片区和思经片区,**片区用地范围北至土地堂,西至**大桥,东至切山三级水坝,南至盐水岩,面积2.58平方公里。思经片区用地范围北至思经河,东到思经路,西邻思经乡,南到思经路,面积为0.33平方公里。 二、现状概况 1、**区基本情况。区属于山地丘陵地带相间地带,**片区自然地势总体呈北高南低,西高东低,地形整体起伏变化不大,局部有陡坎,平均海拔在650~720m,其用地大部分为农田。规划区内现有**110kV变电站,沿凤阳大道两侧形成汽车修配及商业小店铺。**城总体规划产业布局已将**镇作为建材及食品加工区。同时工业区也是未来**城的重要组成部分。 思经片区现状用地属思经河冲击平地,主要为农田、村镇用地,现有思经乡政府、思经小学等单位,基础设施主要有思经水厂、35KV变电站等。

2、天全工矿企业基本情况:区内现有工矿企业有年产量70万吨的治权水泥厂、年产量为20万吨的二郎山水泥厂、琼雅工业硅等20多家工矿企业,年产值约2亿元。三、**区开发建设有利条件与不利因素 1、有利条件 A、区位优势。**区地处雅安与**城的经济发展轴上,地理区位优越。 B、资源优势。**镇周边矿产资源丰富,同时区靠近天全河,取水方便,并能满足生产生活用水要求。区内已建成**110kv变电站,电力得到保证。 C、依托旧镇,开发新区。**区配套的居住用地及生活服务设施由**镇统一安排。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并能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 D、用地较平坦,有满足区用地规模,且已有一定的基础设施。 2、不利因素 A、**区涉及部分拆迁企业和居民区,拆迁补偿投入资金较大。 B、**110kV变电站虽能对工业区开发建设有利,但高压线走廊对用地布局有一定影响。 第二章规划依据、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规划编制体系需要应对新形势下城市发展出现的各种问题。配合《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实施,广东省建设厅出台了《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下文是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欢迎阅读! 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程序,保障城市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和省人民政府指定编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镇,其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和实施,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指以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为依据,对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使用强度、道路、工程管线和配套设施以及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作出的规划。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实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制度。 城市规划委员会是人民政府进行城市规划决策的议事机构。城市规划委员会委员由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代表、专家和公众代表组成。其中专家和公众代表人数应当超过全体成员的半数以上。主任

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人民政府从委员中指定。 城市规划委员会的产生、任期、议事规则等有关事项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四条设市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县城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经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省人民政府指定的镇为其他建制镇的,其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县(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城市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第五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变更。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本条例执行情况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市规划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保障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支持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依法实施,对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 北京市中心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动态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一、形势和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做了进一步阐述: ”科学发展观, 第一要义是发展, 核心是以人为本, 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 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近年来, 北京城市经济快速上升, 建设速度持续加快, 进入了重要的战略机遇发展期。要贯彻落实胡总书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要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等具有开创性的先进理念在城市规划中加以体现并落实, 城市规划必须以科学发展的思想观和统筹兼顾的方法, 去应对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 去满足和适应各种新需求和新事物。一是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种需求。在京中央单位、首都各

项事业和功能发展, 以及人民群众生活就业的需求在日益增加, 城市规划在努力满足各方面需求的同时, 需平衡兼顾各方面的利益和长、短期利益, 统筹协调城市发展与资源、能源和环境承载约束的矛盾。二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建设方式和投资渠道更加多元化, 脱胎于计划经济的城市规划必须不断加以改进, 适应市场选择的多样性和灵活性。三是适应社会民主化、法治化进程的需要。利益主体和人民群众要求深入参与公共政策制定与传统的”精英”决策模式的矛盾逐渐突显。《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法律的出台, 要求城市规划进一步加强公众参与和公开透明, 尊重不同利益群体的合理需求, 推进社会和谐公平。 面对新的形势, 我们的任务是: 必须以科学的方法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 以发展的眼光看待城市规划, 首先是城市规划要尽快完成从技术文件向公共政策的转变。过去, 城市规划在编制过程中, 主要侧重于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而当前的矛盾往往需要从政治、经济、社会、环境、文化等方面综合解决。其次是城市规划越来越成为多种利益主体的载体和协调者。第三是城市的快速发展和法规的相对滞后要求城市规划必须不

惠州市惠城区南部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目录 文本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3)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3) 第四章建设用地性质控制 (4) 第五章建设用地使用强度控制 (5) 第六章道路交通规划 (5) 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公用设施用地规划 (7) 第八章城市设计 (10) 图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划适用围(以下简称本片区)为:惠城外环路以南,莞惠高速公路以北,惠大高速公路以西,惠大铁路以东的城市 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24.17平方公里。 第二条制订本规划的主要规划依据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报批稿)。 第三条本规划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则构成。文本是指规定规划强制性容的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条文,图则是指反映文本容的规 划图纸及相关表格。文本与图则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两者 应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片区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还应符合国家、省及市的有关法律、政策、规相关 条款的规定。 第五条本规划所确定的道路交通设施和市政设施的用地围,可能在详细设计时略有修改,但须报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 第六条本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如需调整,必须符合《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规划自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实施。即日起,该地区原有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自动废止。

第二章发展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八条本片区发展目标为:依托高起点、高标准的市体育文化中心、教育园区以及数码园,将本片区发展成为集商业/商务中心、 体育/文化中心、高等教育园区、城市住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为一体的,服务于市的综合新城。 第九条本片区主要有五大发展功能,分别是:体育/文化、商务/商业、城市住区、高等教育、高新技术产业。 第三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第十条主要根据道路界线进行本片区的街坊及地块划分,编号的顺序依次为从西至东、由北至南。地块编码采用两级编码 方法,由编制区代码(街坊代码)—地块代码组成。 第十一条本片区总共分为26个编制区(街坊),由448个地块组成。 第十二条本规划所确定的地块界线,并不一定代表确实的用地红线围,在详细的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中,可根据实际情况将 地块进行合并或细分。

广东省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

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Guidelines for city square planning and design GDPG—001 (试行稿) 1998-8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关于“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说明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城市规划建设某些专题公布的一系列引导性政策和技术要求,针对不同时期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省内各地城镇的发展动态和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规划热点而制定,是在遵循现行规划法规的基础上对有关城市规划政策和技术的强调、深化和补充。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的制定注意借鉴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并与国家和广东省有关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政策相衔接,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既注重系统性和时效性,更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力求为引导广东省城市发展建设和规划管理发挥重要作用。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在为省内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政策引导的同时,也为规划设计部门提供技术指导,是各地编制和实规划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必须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指引要求。 “广东省城市规划指引”编制、审批和修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从广东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实际出发,由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专家提出编制意向; 2、经专家论证及广东省建设厅审定同意立项; 3、由广东省建设厅城乡规划处主持编制,并广泛征求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专家意见; 4、组织各地城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和专家进行评审; 5、由广东省建设厅发布施行; 6、根据需要对指引进行检讨,并按上述程序进行修改。

导言 一、制定《城市广场规划设计指引》的背景 1、现阶段广东省的城市发展建设特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广东省的城市在近二十年迅猛扩张的基础上,逐步进入注重发展质量的新阶段。这一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存质量正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对城市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城市管理部门的建设思路逐步从简单扩张向集约发展转变,优化城市资源配置、提高城市环境质量,追求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已为共识; (三)随着城市的发展和规划设计工作的深入,城市规划师和建筑师日益注重设计品质的提高,城市设计的思维已贯穿城市规划和建筑设计的各个层次。 本世纪以来,尤其是九十年代全球兴起“可持续发展”的发展理念以来,创造更多丰富多彩的城市开放空间,已成为国内外城市开发和城市更新中提高城市质量的重要途径,广东省各地城市中兴起的“城市广场”、“城市园林”、“步行街”等建设热潮也正印证了这一趋势。可以预见,开放空间的营造在广东省城市追求品质的进程中将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2、营造开放空间──城市广场体系的现实意义 城市开放空间是城市中提供市民公共活动的自然或人为的外部空间,城市开放空间具备以下主要功能:(一)提供市民公共活动场所;(二)维护、改善生态环境;(三)有机组织城市空间和人的行为;(四)改善交通,便利运输;(五)保护周边文物古迹;(六)提高城市防灾能力。 在现代城市条件下,城市开放空间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解决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生活和环境问题,创造现代都市生活所期盼的舒适、方便、富有人情味的活动空间;(二)改善城市空间,提高景观质量,增强城市活力,塑造现代城市氛围。(三)与整体环境融为一体,提供城市未来发展。城市广场正是城市中两种最具价值的开放空间──广场与公园──之一。 城市广场是城市重要的建筑、空间和交通枢纽,是市民社会生活的中心,起着当地市民的“起居室”、外来旅游者的“客厅”的作用。城市广场是城市中最具公共性、最富艺术魅力、也最能反映现代都市文明和气息的开放空间,城市中对这种有高度价值的开放空间应给予优先的开发权。

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案例分解

大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书 1.概况 1.1地理位置 杨陵区位于东经108°—105°07′,北纬34°12′—34°20′之间;地处陕西省关中平原的西安—宝鸡的中间位置。杨凌东隔漆水河与武功县相望,西、北与扶风县相连,南以渭河为界与周至县相邻。 大寨镇位于杨凌区北部偏西,东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相邻,西至隋文帝杨坚陵与五泉镇接壤,北以韦河与武功镇隔河相望,南以陇海线与李台乡相邻。 1.2历史沿革 大寨镇是杨陵区下辖镇。1984年建大寨镇。辖蒋家寨、周家村、官村、陈家沟、黎张沟、杜家寨、大寨东、大寨西、西小寨、孟家寨、东卜、西卜、南卜、梁氏窑14个村委会。 大寨镇属于杨凌区,杨凌地区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我国农耕文明的发祥地。4000多年前,农业始祖“后稷”在这里“教民稼穑、树艺五谷”,开创了中华农耕文明的先河。在农业方面这里一直以来主产小麦、玉米、苹果、猕猴桃等。 1.3自然条件 (1)地质地貌 规划区地处鄂尔多斯地台南缘的渭河地堑,属渭河谷地新生代断陷地带。南侧为我国南北方地理分界秦岭山脉,北侧为横贯陕西中部的渭北黄土塬。区内属典型的河谷地貌类型。本区域系河流冲积平原,土地比较平坦,相对高差不大,地面平均坡度1.12%。 (2)水文气候 大寨气候类型属暖温带半湿润半干旱气候区,具有春暖多风、夏热多雨、秋热凉爽而多连阴雨、冬寒干燥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型气候特征。东风和西风为区内常年主导风向,最大风速21.7米/秒。区内灾害性天气主要有干旱、连阴雨、大风、冰雹、霜冻、干热风等,其中干旱是本区最严重的灾害性天气。 杨凌水资源比较丰富,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28.7亿立万米。其中地表水资源28.2亿立方米,占水资源总量的98.26%;地下水资源0.34亿立方米,占我国水资源总量的1.18%;大寨镇内也有水系穿越,水资源相对也是比较丰富的。 (3)土壤植被 地面组成物质以第四纪黄土为主,其土层深厚,成土速度较快。土壤肥沃,耕性良好,灌溉方便,宜于农作物生长,属比较优质而宝贵的地资源。 大寨镇自然植被属森林草原带,自然植被几乎全部为人工植被所替代。植被类别主要是河滩堤岸防护林、农田防护林、沟坡水土保持防护林、道路村镇防护林等。 2.现状综合 2.1土地利用现状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002-7-5] 审批依据 审批内容 审批条件 审批程序 申报要求 公开方式 办理部门 审批依据 关于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执行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善调整控规的程序,以及实行社会公众参与,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于2002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区范围内试行“北京市区中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二OO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实施<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细则(试行)》 《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 审批内容 根据《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的规定:各级政府及组成部门、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因城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拟改变《市区控规》规定的规划控制指标的,可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审批条件 有土地使用权的、申请调整控规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申报单位),到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综合处申报大厅收件窗口申报。申报前须填写"控规调整审批申报表"。申报时提交由具有甲级和乙级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编制的控规调整可行性论证报告,纸文件一式5份,电子文件2份,图示展板1套。论证报告内容必须符合《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调整的技术管理要求》(试行)中有关要求。综合处经审查后认为可以受理并发给申报单位"控规调整立案表"。 审批程序 综合处在受理申报单位申报后,在1个工作日内,将论证报告转到重点处,进入预审、公示程序。 进入预审、公示程序后,由重点处进行论证报告图纸文件初步校核工作及公示材料准备工作,期限为5个工作日。之后组织论证报告预审工作及公示工作。公示与预审工作同时进行,期限为15个工作日。 预审与公示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重点处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汇总意见整理后,请示委主管副主任及相关领导安排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将预审意见及公示意见与论证报告一并报控规调整审查组审查会议。

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说明

目录 第一章概述 (4) 一、规划背景 (4) 二、规划内容 (4) 三、技术路线 (4) 第二章现状解析 (5) 一、现状基本情况 (5) 二、规划区现状土地利用概况 (5) 三、现状建筑评价 (6) 四、规划区发展特征及现状存在问题分析 (6) 第三章上位规划、相关案例解读及规划对策 (7) 一、上位规划要求及解析 (7) 二、相关案例解读 (8) 三、纯化镇镇区发展趋势判研 (10) 四、现状土地资源供给分析 (10) 五、规划对策 (11) 第四章规划总则 (12) 一、规划依据 (12) 二、纯化镇中心区范围 (12) 三、规划原则 (12) 四、规划目标 (12) 五、规划区功能定位 (13) 第五章土地使用规划 (13) 一、规划构思 (13) 二、规划结构 (14) 三、用地布局规划 ......................................................................................................................................... 14第六章综合交通规划. (17) 一、规划原则 (17) 二、对外交通规划 (17) 三、道路系统规划 (17) 四、交通设施规划 (18)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19) 一、绿地规划目标与原则 (19) 二、绿地系统布局 (19) 三、绿化种植 (20) 第八章道路竖向规划 (20) 一、规划依据和原则 (20) 二、竖向规划设计 (20) 第九章给水工程规划 (21) 一、编制依据 (21) 二、用水量预测 (21) 三、水资源现状及利用方案 (22) 四、供水水质与供水水压规划 (22) 五、供水系统规划 (22) 第十章污水工程规划 (23) 一、编制依据 (23) 二、编制原则 (23) 三、排水体制 (24) 四、城市排水工程规划 (24) 第十一章热力工程规划 (25) 一、规划依据及原则 (25)

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新广州知识城信息技术产业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征求意见稿) 规划组织单位: 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 中新广州知识城分局 评价单位: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2019年5月

1.规划概要 规划名称:中新广州知识城信息技术产业区城市设计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组织单位:广州开发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局中新广州知识城分局 规划范围:北规划区位于中新广州知识城南部,北起知识城南起步区,南至广河高速,西依帽峰山,东抵九龙大道,总面积为7.77平方公里。地理位置详见图1。 年风向玫瑰图(C:11.3%) 图1本规划区地理位置图

一、功能定位与人口规模 (1)发展定位 以新一代信息技术、检验检测为主导发展产业,打造引领知识城的自主创新示范核心区。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智慧、绿色、低碳的高标准建设要求,打造世界一流水平的低碳生态智慧新区。 结合多个共享服务核心,以人才吸引和创新集聚为核心的国际化创新高地。(2)人口规模 规划范围内居住人口规模8.15万,产业就业人口2.97万。 二、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谷四脉水相连,四核六区绿野间”的总体结构。 (1)一谷四脉 一谷——创新者乐谷 保留中部原始地貌山丘谷地,利用谷地地形打造串联各办公组团的中心休闲绿带,连接北部滨水景观生态廊道,将滨水景观延续至中心谷地,同时在谷地内部打造多个绿心,营造园林式办公的氛围,成为生产、生态和生活“三生”并重的创新者乐谷。 四脉——滨水景观生态绿脉 依托现状水系格局,构建狮岭水、荔枝坑、塘面村河三条滨水带状生态公园与公共绿廊。四条生态绿脉贯穿连通整个信息技术产业,有机串联各个功能组团,形成规划范围内生态体系的主要脉络,结合滨水河道,打造连续的联系的互动式交流共享服务空间。 (2)四核六区 四核——综合服务核心 区域创新共享智慧服务核心:依托汤村地铁站,在紧邻九龙大道西侧采用TOD的开发模式打造综合型的共享服务港,作为信息技术产区的服务枢纽。设置青年创客社区、活力安置社区、共享邻里中心,为片区提供完善的生活配套服务。 商务服务核心:位于企业总部组团信息谷入口门户处,主要为信息谷的总部企业提供产品展示、产品交易、教育培训、商务会议、产品检测、星级酒店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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