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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夜勤人员工作管理办法(改)

关于奥捷通公司夜勤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编号:AJT/GL-XZ-002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财产受到保护,加强我公司保卫工作,提高防范意识,保障公司正常运行。且能够让员工有一个舒适的环境办公,使公司管理办法更加完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夜勤所有人员

三、管理细则:

3.1公司夜勤人员共设1名,由行政部负责管理,负责公司夜间安全保卫工作。

3.2每天18点后保证展厅、办公室、洗手间、客休室、车间及接车间的灯光必须关闭,其中展厅内的天花射灯和公司外面的LOGO标志保持开启,否则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如强调过不进行改正的将进行双倍考核。

3.3夜勤人员上班期间必须18点、22点、凌晨2点、凌晨5点、早上8点绕厂区巡察一圈并做相应的记录,检查厂区内是否有异常情况及库存车辆的安全。抽查人员从监控录像可以监控是否按照上述要求进行了监控,如未按要求进行监控的每发现一次考核100元。如强调过不进行改正的将进行双倍考核。

3.4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自行可解决的事情要及时解决,如门窗未锁,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要随时关闭,并将发现位置、时间、责任人是否在场等信息

汇总于检查记录表上。23点以后如各区域、车间还有员工,夜勤人员必须责令其离开公司,除非有相关管理人员的加班同意书。

3.5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生火灾等不可自行解决的事情,要及时报告行政部(联系电话130********),并拔打119报警。如发现偷盗或其它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要及时制止或提交公司处理,或拔打110报警。事后按情节轻重奖励100——1000元。

3.6如夜勤人员对损害公司利益的现象坐视不理,不制止、也不向上级领导反映,更有故意隐瞒串通一气者,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元,或是移交公安局处理。

3.7夜勤人员在岗期间不得酗酒,不得与人非法赌博,不得擅自找人替岗,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处罚100——500元。

3.8如有急事找人替岗,必须到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签字同意后方可替岗。

3.9夜勤人员的工作由行政部办公室人员负责抽查,如果抽查到不符合项或未按要求时间进行巡查的,每项处罚50元。

3.10夜勤人员所配钥匙,如出现钥匙丢失现象给公司带来财产丢失问题将按照财产的100%进行赔偿。

3.11夜勤人员要特别对公司的进出车辆把关,私家车通行时由驾驶员负责登记姓名与车牌号后方可通行。

3.12车辆放行时,必须遵循“先收条,后放行”的原则,否则后果自负,本条如有违反一次,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

3.13下班后一律不允车辆开出厂区,如确需开出必须打电话与总经理(联系电话131********)请示,同意后方可放行,同时需要做好出厂车辆登记手

续。行政部不定期进行抽查,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对责任人负激励50元。

四、检查与监督

4.1行政部负责不定期进行抽查;

4.2夜勤人员工作抽查如果出现不符合现象将以优、良、中、差、体现在检查表中,如果一个月中出现3个差将进行处罚50元,得到7个优将进行奖励50元,出现良、中将不进行考核。

附:1、《夜勤人员工作检查表》

2、《夜勤人员抽查表》

3《加班/值班证明单》

奥捷通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编制:周雄飞审核:审批:

附表一

加班(值班)证明单

时间:2013年月日部门姓名加班(值班)时间段

部门经

理批示

附表二

夜勤人员抽查表

抽查人员年月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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