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协议
合同编号:
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
甲方(特许人):
乙方(被特许人):
本合同于年月日在签订
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特许人):签订地点:
乙方(被特许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4年第25号)、《关于规范加油站特许经营的若干意见》(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年631号文)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特许经营事宜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仅在本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含义如下:
1.加盟费:是乙方为加入甲方特许经营管理体系并获得甲方特许经营权而一次性交纳的资格认可费用。
2.特许权使用费:乙方为行使甲方赋予的特许经营权,依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及本合同2.2条,有偿使用商标、管理规范、培训等资源,并按照一定标准向甲方定期支付的费用。
3.保证金:甲方为确保乙方认真完全地履行本合同,向乙方收取的一定费用。
4.商标:是指甲方可授权他人许可使用的“中国石化+朝阳图案”注册商标和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营业象征。
5.油品:本合同所称油品仅指汽油、煤油、柴油和润滑油。
6.整改通知:是指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纠正或补救其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不规范行为的通知。
7.统一标识:包括商标标识及特许标牌。特许标牌是指由一级特许人统一制作并编号的,明确加油站特许资格的标牌。
第二条特许经营的宗旨、内容、范围和期限
1.特许经营的宗旨:自愿、公平、诚信、规范、互利共赢。
2.特许经营权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的________加油站,使用“中国石化+朝阳图案”及“满天星”注册商标、企业形象(CI)系统、经营管理模式、经营技术、服务标准、专业培训程序等知识产权,开展加油站经营业务。乙方的________加油站加入甲方加油站特许经营体系,成为甲方的特许经营加油站,加油站编号为________。
3.特许经营的范围:仅限于油品零售业务。
4.特许经营的期限为3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
5.特许经营的内容:
在坚持“统一标识名称、统一油品配送、统一油品质量、统一油品价格、统一服务规范”原则的基础上,甲方许可乙方按照《中国石化加油站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中国石化加油站督查管理办法》使用甲方的经营管理规范、服务标准、专业培训体系等知识产权在本合同项下加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