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

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3.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2人,上升%。(2月3日,筠

5.事故月度分布:

1月事故6起6人,同比减少12起、12人,分别下降%。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

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

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

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顶板事故68起74人,同比减少48起、49人,分别下降%和%。

瓦斯事故6起7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4人、上升%。

运输事故23起24人,同比减少17起、17人,分别下降%和%。

机电事故10起10人,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

<

放炮事故4起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

其它事故5起5人,同比减少8起、8人,分别下降%。

火灾事故无,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

水害事故无,同比减少2起、14人,分别下降%

7.煤矿类别:

国有重点煤矿事故16起,死亡17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和%。

国有地方煤矿事故5起,死亡5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

乡镇煤矿事故95起,死亡174人,同比减少68起、23人,分别下降%和%。其中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48人;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

8.分局及市州:

川南分局辖区事故42起,死亡60人,同比减少28起、21人,分别下降%和%。国有重点煤矿事故9起、10人,同比增加2起、3人;自贡市3起、3人,同比减少8起、13人;泸州市10起、10人,同比减少6起、7人;内江市9起、10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

1人;宜宾市11起、27人,同比减少16起、5人,发生重大事故1起,死亡14人;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

川北分局辖区事故13起、14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和%。国有重点煤矿发生1起、1人,同比持平;德阳市发生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绵阳市事故1起、2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广元市10起、10人,同比减少1起、1人。

攀西分局辖区事故18起、65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6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9人,上升%。国有重点煤矿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5起、5人;攀枝花市17起、64人,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45人,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48人;凉山州1起、1人,同比减少1起1人。

川东分局辖区事故24起,死亡32人,同比减少19起、28人,分别下降%和%。国有重点煤矿事故6起、6人,同比减少1起、2人;达州市15起、23人,同比减少5起、9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9人;广安市3起、3人,同比减少11起、15人;巴中市没有发生事故,同比减少2起、2人。

川西分局辖区事故19起,死亡25人,同比减少21起、19人,分别下降%和%。乐山市事故9起、12人,同比减少14起、12人,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眉山市事故1起、1人,同比减少5起、5人;雅安市事故9起、12人,同比减少2起、2人。

"

9.产煤县(市、区):

在全省64个产煤县(市、区)中,有37个县(市、区)共发生伤亡事故95起,死亡174人,去年同期有48个县(市、区)发生伤亡事故163起,死亡197人,同比减少68起、23人,分别下降%和%。有27个产煤县(市、区)没有发生事故,占%;死亡人数同比下降的县(市、区)有34个,占%;死亡人数同比上升的县(市、区)有11个,占%。

10.生产情况及百万吨死亡率:

全省产量快报数:截止11月30日,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国有重点煤矿生产原煤万吨,同比增产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

国有地方煤矿生产原煤万吨,同比减产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

乡镇煤矿生产原煤万吨,同比减产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三、煤矿事故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

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煤矿事故总体控制指标为230人,较大事故5起和重大事故1起。1-11月份实际死亡196人,较大事故4起,重大事故1起,特别重大事故1起。煤矿事故总体控制指标占年度指标的%,控制在进度目标内;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进度目标内;重大事故起数达到煤矿全年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特别重大事故突破零控制指标。

省政府安委会分解到各市(州)的煤矿控制指标是202人,除攀枝花市(%)和绵阳市(%)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雅安市(%)超进度目标外,其余12个市(州)控制在进度目标内。

省安全监管局分解到省属重点企业川煤集团和古叙煤田开发公司的指标分别是21人和7人,两单位1-11月份实际死亡14人、3人,占指标的%和%,控制在进度目标内。

四、全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特点

1.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上升。1-11月煤矿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但煤炭产量同比减产万吨,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2.一般事故同比下降,但较大以上事故上升。1-11月煤矿发生死亡3人以下的一般事故110起、115人,与上年一般事故相比,减少77起、83人,分别下降%和%;但较大以上事故发生6起、81人,同比增加1起、52人,分别上升%和%。

3.顶板、运输、水害等事故同比下降,但瓦斯、机电、放炮事故死亡人数上升。顶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48起、49人,分别下降%和%;运输事故同比减少17起、17人,分别下降%和%;水

害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起、14人,分别下降%;火灾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但瓦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增加54人、上升%;机电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3起、3人,分别上升%;放炮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

`

4.大部分市(州)煤矿事故同比下降,但部分市(州)煤矿事故上升。在15个产煤市(州)中,有12个市(州)事故同比下降,巴中市没有发生伤亡事故,广安市(%)、眉山市(%)、自贡市(%)、乐山市(%)、德阳市(%)、凉山州(%)、泸州市(%)、达州市(%)、广元市(%)、宜宾市(%)和雅安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降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但攀枝花市(+%)、绵阳市(+%)和内江市(+%)3个市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5.总体控制指标实施情况较好,但部分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煤矿事故死亡人数控制指标和较大事故起数控制在进度目标内;但特别重大事故起数突破零控制指标;重大事故起数达到煤矿全年控制指标,超进度目标%;攀枝花市(%)和绵阳市(%)突破全年控制指标,雅安市(%)超进度目标。

五、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继续深入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产煤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煤矿“打非治违”力度,采取切

实有效的措施,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煤矿未经批准擅自整改、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借整改之名行生产之实、边建设边生产、超批准范围组织建设施工和生产、超层越界开采、非法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等非法违法行为。严禁各类煤矿抢进度、赶任务和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组织生产,切实维护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二)严把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关

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25号)的要求,督促煤矿企业加强隐患排查及整治工作,事故隐患未消除的情况下严禁恢复生产。同时,要严格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安办〔2012〕127号)制定的验收程序和条件,开展复工复产工作,明确停产煤矿复产验收工作部门分工,落实领导责任,严格贯彻执行“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复产验收责任制度。对已经批准同意整改的矿井要落实监管措施,对已经验收合格同意复工复产的矿井要组织开展回头看、回头查。

(三)认真抓好煤矿瓦斯、水害防治专项治理工作

各地要认真抓好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达标县及达标矿建设工作,深入排查“一通三防”隐患,建立并认真落实瓦斯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制度,牢固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建立健全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和瓦斯超限追查制度。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瓦斯抽采达标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等有关规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要严格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切

实做到先抽后采、抽采达标,对有条件开采保护层的煤矿,必须严格落实首先开采保护层的措施。受

水害威胁严重的煤矿必须按规定建立防治水机构、配齐专业人员和专用设备、落实探放水制度,水文地质资料必须齐全,老空水情况必须清楚,入井矿工必须按规定进行防治水专项培训,水害应急预案必须科学制定并按规定审批、演练。

(四)认真落实隐患排查和警示教育“两个全覆盖”。

以一通三防、煤与瓦斯突出及水害、冲击地压、提升运输等为重点,开展隐患排查“全覆盖”。排查治理隐患,是加大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和程序,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要采取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加强督促指导,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煤矿企业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必须按规定开展自查,对隐患进行分级管理和监控,重大隐患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整改治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煤矿安全

监管监察部门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以典型事故案例为重点,开展警示教育“全覆盖”。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剖析事故教训、深刻吸取教训,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一地出事故,全国鸣警钟”。对提出的防范措施不能抽象笼统、轻描淡写,要具体化,拿出硬办法,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改进工作。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分析考试题

案例分析 一、材料:某年某煤矿发生一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14人死亡。矿井通风方式为分区抽出式,矿井需要总风量4700M2/min,总入风量5089M2/ min,总排风量5172M2/min。该矿2000年经瓦斯等级鉴定为低瓦斯矿井。事故地点位于-水平某采区左翼已贯通等移交的准备采煤工作面。事故调查组确认这是一起特大瓦斯爆炸责任事故,其中事故的原因是: 1、事故直接原因: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回风上山通风设施不可靠,严重漏风,导致工作面处于微风状态,造成瓦斯积聚;作业人员违章实验放炮器打火引起瓦斯爆炸。 2、事故间接原因 (1)安全管理松散,安全责任制不落实。两掘进工作面贯通后,矿各级领导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通风系统调整实施现场指挥。风门没有专人管理,致使风门打开,风流短路,造成准备采煤工作面微风,导致瓦斯积聚。 (2)瓦斯检查制度不健全,瓦斯检测员漏岗、漏检。没有制定瓦斯检测员交接制度,没有按规定检查瓦斯、漏检、假检。在没有对工作面进行瓦斯检查情况下,违章指挥工人进入工作面作业。 (3)违规作业。贯通后的通风系统构筑物未按设计规定材质要求安设木质调风门,而是设挡风帘,漏风严重,造成准备工作面风量不足。 (4)“一通三防”管理工作混乱。瓦斯检测员未经矿务局培训就上岗作业;瓦斯日报无人检查和查看,记录混乱;通风调度水平低下,不能协调指挥生产。 (5)技术管理不到位。巷道贯通和通风系统调整计划与安全措施等,矿总工程师未按规程规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审批,导致作业规程编制内容不全,无针对性安全措施和明确的责任制,无法指挥生产。 (6)安全投入不足。全矿共有9个作业地点,仅有14台便携式报警仪使用,全矿无瓦斯报警矿灯,二道防线不健全。 (7)采煤工作面接续紧张,导致只注意进尺,不注意安全,无规程作业,违章指挥现象经常发生。 问题:请根据事故调查组分析的事故原因,为该矿拟订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 处理规定(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规定 (最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防止和减少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是指各类煤矿(包括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煤矿地面生产系统、附属场所)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第三条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根据国务院授权,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组织调查处理。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的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划分,分别由相应

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组织调查处理。 未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履行煤矿安全监察分局的职责。 第二章事故分级 第四条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煤矿事故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

【2019年整理】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1月发生煤矿事故8起,死亡11人,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发生较大事故1起(煤与瓦斯突出),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4人。11月全省煤炭产量(快报数)万吨,同比减产万吨。11月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上升%。 二、1-11月份事故及生产情况 1.事故总量:1-11月共发生煤矿事故116起,死亡196人,同比减少76起、31人,分别下降%和%。其中:在建矿井(新建、技改扩能、资源整合矿井)事故45起,死亡56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同比减少52起、58人,分别下降%和%;生产矿井事故71起,死亡140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和%,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4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7人,上升%。 2.较大事故:4起,死亡19人,事故起数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人、上升%。

2月事故8起21人,同比增加2起、15人,分别上升%和%。3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11起、11人,分别下降%和%。4月事故17起17人,同比减少5起、6人,分别下降%和%。5月事故14起18人,同比减少8起、10人,分别下降%和%。

6月事故11起12人,同比减少3起、5人,分别下降%和%。 7月事故12起14人,同比减少5起、3人,分别下降%和%。 8月事故21起69人,事故起数同比减少2起,下降%,死亡人数同比增加28人,上升%。9月事故4起12人,同比减少12起、7人,分别下降%和%。 10月事故4起4人,同比减少8起、9人,分别下降%和%。 11月事故8起11人,同比减少12起、11人,分别下降%和%。 6.事故类别: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20122123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经验 一、学习目的 通过对煤矿事故案例的分析学习,查找问题症结,总结经验教训,切实贯彻应用到实际工作中,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健康稳步发展。 二、学习内容 1、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分析 2、攸县黄丰桥镇码井煤矿“1·11”运输事故案例 第一部分湖南周源山煤矿“10.18”机电事故案例 2010年10月18日6时40分,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周源山煤矿发生一起机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36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规定,郴州煤监分局牵头依法组建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了调查,事故调查组成员单位有郴州煤监分局、资兴市公安局、湖南省煤业集团资兴矿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同时邀请资兴市人民检察院参加。 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和事故防范与整改措施。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企业概况 周源山煤矿位于资兴市香花乡境内,西距资兴市4km,南距郴州市43km,有京广铁路许三支线标准轨直达矿区,交通运输方便。 周源山煤矿是1966年兴建,1970年简易投产,隶属湖南黑金时代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国有重点煤矿,该矿依法取得了“五证一照”且均在有效期内。煤矿现有职工2898人,其中持证采煤机司机21人。煤矿实行“三·八”作业制,即晚班0:00—8:00,早班8:00—16:00,中班16:00—24:00。 (二)矿井基本情况 周源山煤矿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2010年核定生产能力69万吨/年。煤矿矿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煤矿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煤矿设生产技术部、安全监察部、培训中心等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回采区负责采煤工作,技术副区长曹强平联挂采四队,负责督促采四队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矿井开采技术条件:周源山煤矿是三都煤田深部井田,本区呈单斜构造,矿区主采一、三、四煤,其中四煤结构简单,厚0.1-2.21m,平均1.20m,无伪顶,直接顶为砂质泥岩及麻黑色砂岩组成,北翼-450米以上为麻黑色砂岩,?厚0.72米,南翼及矿井深部为砂质泥岩,局部为细砂岩,厚为0-18.36米,平均6米,煤层无伪底,直接底为砂质泥岩或泥岩,夹六煤层线,厚0-26.63米,平均8.29米。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8.03m3/t,为低瓦斯矿井。矿井水文地质较简单,正常涌水量为363.1m3/h,最大涌水量为488m3/h。一、三、四煤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煤层均属不易自燃煤层。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 程序(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442-85 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汇报程序(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信息报告与通知 矿调度室值班电话为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调度员接到电话后,迅速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照本应急预案“事故电话通知顺序”和“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成员通讯录”通知有关人员立即到矿调度室待命。 2、信息上报 1)事故发生后,现在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室,调度室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2)矿生产技术部门(调度室)应在事故发生后12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a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

地点;b事故发生的类型;c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d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e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f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g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信息传递 1)矿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及时向矿第一负责人汇报事故情况,矿第一负责人应针对事故的具体类型、危害程度进行汇报,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判断是否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 2)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与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资料及安全监督部门事故前监督检查的有关资料,为应急救援指挥部研究制订救援方案提供参考。 4、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总指挥接到汇报后,参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低限标准”,迅速作出判断,确定警报和响应级别。如果事故较小,不足以启动矿井安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802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事故报告和统计分析制度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安监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安全事故调度汇报卡)准确、完整地向镇安监站、镇人民政府上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事故情况,紧急情况下可直接电话报告,在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进行事故续报。 二、报告事故的主要内容为: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和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在做好报告工作的同时,及时赶赴事故现场,协助事故救援,配合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事故报表执行零报告制度,每月月底向镇安监站上报《伤亡事故情况报表》。 五、对本辖区内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每半年全面分析一次,做到事实叙述清楚,原因分析准确,防范措施得当。

煤矿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煤矿“违章作业、害人害己” 事故案例学习心得体会 为落实好皖煤监察函【2015】122号组织全员观看警示教育片的通知,以及进一步强化广大职工“安全红线意识”,牢固树立“违章即违法”思想,我和技术部测量人员一起认真观看了“违章作业,害人害己”的煤矿事故案例,例如皖北煤电刘桥一矿的“12·15”事故、淮南矿业集团丁集煤矿的“1·4”事故等警示教育片,片中的场面使我受到极大的震撼,安全事故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使我有身临其境之感。 通过观看后让我感到煤矿安全生产才是最大的效益,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卧龙矿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的企业。 工作繁琐乏味、容易造成工作人员思想上的松懈。而一旦发生事故轻则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重则危及生命、设备和矿上的安全,甚至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影响社会的稳定。从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是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而违章作业造成的。为此,我们必须全力以赴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为安全,时时想安全,处处要安全的良好氛围。我认为我们应当从以下三方面来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安全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安全与生产、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先安全、后生产”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等一系列制度。安全技术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保证。企业的生产必须有高素质员工队伍为依托。员工没有安全意识,安全生产无从谈起。? 二、要根据安全生产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各岗位的分工,层层细化分解责任,将责任具体化、合理化、规范化,切实做到谁管的事、谁负责,有章可循,违章必究。安全责任制不能流于形式,在进行每

最新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心得体会 第一篇: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教育的心得体会 观看了地宗公司10年来事故案例漫画的展览,这些事故的发生,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巨大的损失,也给公司的安全生产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暴露出安全思想松懈、管理混乱等一系列问题。痛定思痛,我们应该深刻汲取这些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的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努力把地宗公司三塘煤矿打造成一个本质安全型、和谐稳定型、强势竞争型、科学发展型的现代化企业。 思想决定行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首先要始终摆正搞质量标准化与安全之间的关系、与生产之间的关系、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质量为本、安全为天”和“持之以恒抓质量、扎实有序做工作”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起“抓质量就等于抓安全、就等于增效益”的观念,牢固树立“没有质量标准化建设就没有安全生产的良性循环”的思想观念,在全矿上下形成共识,凝聚合力。要制定科学的管理机制、考核机制、事故问责机制和激励机制等一系列制度。 制度落实是关键。思想提升了,制度完善了,我们就要不折不扣

去执行,去落实,去管理。层层落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着落。只有实施强有力的管理,才能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稳步地 第二篇: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

2019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共3页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 2012年1月1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作了题为《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国务院<意见>精神扎实工作全力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各部门、各地区和各单位共同努力,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总体上实现了“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7728起,死亡75572人,同比分别下降减少15655起、3980人,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经典资料,WORD文档,可编辑修改】 【经典考试资料,答案附后,看后必过,WORD文档,可修改】 煤矿安全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安全事故多发的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摘要】 作为高危险、高风险、高投入行业的煤炭企业,在开采煤炭的过程中,受井下生产条件的制约、煤矿井下技术装备的局限性以及井下生产一线职工自身素质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直以来,预防、减少和遏制煤矿生产过程中各类事故发生是煤矿生产者和管理者追求的最高目标。作为一名采矿专业的学生我更应认真地对待安全这个问题。本文剖析了煤矿事故发生的各种原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安全事故原因分析预防途径 【正文】 我国目前煤炭生产机械化施工作业约占80%以上,安全、优质、高效,但还没有完全解决刀具磨损快、寿命短的问题,故在使用范围受到一定的限制。因此采用钻眼爆破方法仍是井巷掘进以及采煤施工的主要方法。因此,必须掌握安全爆破的相关要求及规定以及爆破事故预防及处理方法。 一、原因分析 煤炭需求增加推动了煤矿超能力生产。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煤炭需求总量过高,要求煤炭工业维持较高产出,是造成煤矿超能力开采的宏观直接原因,超能力开采已经成为全国煤炭工业增加产出的主要手段之一,也成为我国煤矿各种事故的重要导火索 小煤矿违规开采引发煤矿事故居高不下。目前我国约有2.5万个煤矿,其中2.3万个是乡镇煤矿、个体煤矿,几乎都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发生的煤矿事故中,乡镇煤矿占70%,而重大或特大事故占80%。较低的市场准入门槛使小煤窑业主竞相逐利行为变得轻而易举,而较小的事故风险成本又不足以使他们望而却步。由于当前煤炭行业风险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加之有关部门监管乏力,导致在矿难事故频发的情况下,小煤窑的破坏性、掠夺性开采屡禁不止,接近疯狂。小煤矿的掠夺性开采在损耗煤炭储量的同时,由于本来技术力量薄弱,安全投入少,引发的恶性安全事故必然居高不下。 思想政治工作与安全生产相脱节。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是人,人的安全意识的强弱,直接作用于生产活动中的安全行为。但是,在许多人甚至是一些领导同志思想上,并没有认识到安全宣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最新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汇报 一、全省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2009年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779起,同比增加67起,上升9.41%;死亡205人,同比减少37人,下降15.29%。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50.00%;死亡8人,同比减少7人,下降46.67%。 2009年1-10月,全省共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8351起,同比减少2079起,下降19.93%;死亡1591人,同比减少378人,下降19.20%。 发生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28起,同比减少18起,下降39.13%;死亡102人,同比减少86人,下降45.74%。 较大事故分市区情况:西安6起,死亡20人;宝鸡2起,死亡10人;咸阳2起,死亡7人;铜川2起,死亡7人;渭南5起,死亡15人;榆林1起,死亡5人;汉中4起,死亡15人;安康6起,死亡23人。

较大事故分行业情况:道路交通事故23起,死亡84人;火灾事故1起,死亡3人;建筑施工事故2起,死亡8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2起,死亡7人。 (一)工矿商贸企业 工矿商贸企业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06起,同比减少39起,下降26.90%;死亡134人,同比减少105人,下降43.93%。 1、煤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4起,同比减少19起,下降44.19%;死亡26人,同比减少78人,下降75.00%。 2、金属与非金属矿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7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2.86%;死亡29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8.30%。 3、建筑施工企业发生伤亡事故23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5.81%;死亡35人,同比减少18人,下降33.96%。 4、危险化学品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5、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伤亡事故1起,同比增加1起;死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调查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事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一)、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必须采取以下紧急处置措施。 1、立即停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人首先采取制动措施停车,避免交通事故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有利于交通事故的处理和现场证据的固定。 2、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时,要注意保护现场,有利于查清事故原因和认定相关方的责任。事故现场的范围通常是指机动车采取制动措施时的地域或停车的地域,以及受害人进、终止的位置。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立即撤离现场或者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3、立即抢救伤员。机动车驾驶人如果发现受害人受伤,应立即抢

救伤员。如立即止血,防止失血过多。及时拨打120,紧急情况下,可拦截过往车辆或事故车辆直接将伤员送往医院,但注意保护好现场和有关证据。 4、及时报案。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人应及时报案,报案时讲清楚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伤亡和损失情况等。 5、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制定《道路运输行业行车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安全部门报告,公司接到报告后必须在1小时内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如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应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报告,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二)、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车辆牌号、车型、运行线路、核载(实载)人数,驾驶员姓名、驾驶证、从业证号);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以及采取的措施; 6、事故报告出现的新情况(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发生之日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doc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_调查报告 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从安全生产的投入、教育培训、现场管理等各个方面入手,努力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2、坚决贯彻国家安监局5号令,努力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 国家安监局5号令对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做了明确的规定。我县煤矿由于大多开采的是极薄的煤层,井巷布局多数不合理,提升运输、开采、通风设备设施较为落后,虽通过去年停产整顿,但企业改变不大。为此,县煤炭、安监部门和产煤乡

15.1.1-3.2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完成】

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流程,贯彻“四不放过”的事故查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本公司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统计和分析、处理、预防等过程。 3.引用文件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 3.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有关政府行政部门对事故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 4.2安全生产委员会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组织抢救,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5.1内容及要求 5.1事故统计与分析 5.1.1事故统计要求 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事故统计表的填写; 2)事故统计表要填写准确无误; 3)对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统计分析。 5.1.2事故统计的范围 1)发生造成人员死亡、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都要按规定报告和统计,并按《建设系统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和《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快报表》的内容进行填写上报。

2)发生事故及在救灾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或非本单位的人员伤亡都应统计报告。 3)因事故造成的失踪人员,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后),按照死亡人员进行统计,并重新确定事故等级。 4)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下、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不列入统计范围。 5)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死亡,必须先按规定时限和程序报告公司。经公司调查确认系由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事故统计。 6)下列事故不统计到本企业伤亡事故总数中,列表统计上报备案。 a本企业支援或承包外单位工程发生伤亡事故由外单位统计报告。 b企业外组织的安全检查、培训、科研、学习、参观等活动发生的伤亡事故。 c职工在生产岗位因突发疾病造成的伤亡事故。 d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伤亡事故。如冰雹、地震、龙卷风等。 5.2事故分析 事故原因分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分析事故的时候,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再分清主次,进行责任分析。 5.2.1直接原因 事故直接原因包括装备、物质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1)装备、物资和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包括: a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b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个人防护品用具,如安全帽、安全鞋、护目镜、防护服等缺少或有缺陷; d道路及其环境不良。 2)人的不安全行为包括: a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b造成安全装置失效; c使用不安全设备; d以手代替工具操作; e物体存放不当; f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g攀、坐不安全位置; h装备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焊接、清扫等工作;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一、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从事故类别分析,3年中国共产党发生顶板事故23起,死亡了24人,分别占3年事故总数的92%和77.4%;其中瓦斯事故是自1994年我县官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12年后又一起重大的瓦斯爆炸。顶板事故突出,瓦斯事故再次发生,说明全县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没有抓到位,预防顶板事故和瓦斯事故的措施没有到位。 2、从事故的性质分析,3年25起事故均是责任事故,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于企业人员“三违”造成的,说明我县煤矿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滞后,安全素质普遍较低,自我防护意识较差,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不强。 3、从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顶板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客观上由于全县煤矿基础条件差,井巷布局不合理,安全投入不够。主观上是由于工人在工作中支护不到位、或者是支护不及时造成的;有的是处理危岩时,措施、方法不合理造成的;有的是支护材料不合要求造成的。在瓦斯事故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瓦检员配备不足,责任心不强,检查不及时,没有及时跟班作业,井下电器有失爆现象;煤矿树枝状开采还未根本杜绝,通风状况还不是非常良好,瓦斯很容易产生突然集聚,造成瓦斯事故的发生。从分析来看,事故归根到底均是由于直接操作者不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或者是企业没有制定切合实际的、详细的、科学的操作规程,致使从业人员有章不循或无章不循,企业的管理人员又严重不负责,加之本身基础条件差,致使事故多发。

4、从事故发生的时间分析,25起事故当中,在上午10:30(含10:30)以前发生的仅有3起,而10:30以后发生的占22起,也就是说在企业现场管理人员要下班、或者已经下班、或者现场管理人员没有跟班作业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说明了企业的现场管理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工人乘机违章操作。这也是我们总结、分析事故以前所忽视的。 5、从事故发生的年度分析,3年中以20XX年发生的事故最多,也就是在煤矿行业效益明显、抢生产、争利益的时候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说明了企业老板仍然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老问题。 二、对策措施 1、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统筹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社会管理职能的基本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安全生产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克服厌战、麻痹、侥幸心理,从全面贯彻落实“xxxx”重要思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从全面贯彻落实县的党的十一次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动员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全力推进。特别是各煤矿企业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 制度正式版

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分析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第一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统计和分析范围:本公司所属办公区、生活区、车间、库房及危险品装卸、搬运、操作等环节发生伤亡事故,凡由于管理不善或安全防护设施不健全而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都作为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公司按规定配备专职装备技术管理人员,负责公司车辆、救援设施和设备的管理,熟练掌握相关装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统计和分析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单位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起数、死亡人数、重伤人数、急性工业中毒人数、单位经济类型、事故类别、事故原因、直接经济损失等特种设备技术专管员应定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参加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考核。 第四条凡公司的救援车辆和司机,在执行公司的任务时发生伤亡事故,都按职工伤亡事故来报告和进行统计和分析。建立车辆设备技术台帐,按时对车辆装备进行维护、保养,定期组织检查,对失效,过期的装备技术及时更新。 第五条职工乘坐公司交通工具在外执行任务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

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

2019年全国煤矿事故汇总 序号 时间事故单位事故类型事故经过 1 2019年12月30 日18时55分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朱仙庄煤矿突水事故 12月30日18时55分,安徽淮北矿业集团公司朱仙庄煤矿866-1采煤工作面发生突 水事故,此次突水事故中被困7名人员全部遇难。 2 1月10日山西阳城阳泰集团西沟煤业有限公司砸伤事故山西阳城阳泰集团西沟煤业 有限公司,3602综采工作面安全员和移架工在推移1#支架时,固定在1#支架推进油缸与 运输顺槽转载煤溜之间用于牵引支架的联接环突然断开,将该处移架工砸伤,经抢救无效 死亡。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为:3602综采工作面1#支架在不具备安全移架的条件下,安 全员和移架工进行移架,且移架期间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3 1月16日山西和顺正邦神磊煤业有限公司触电事故山西和顺正邦神磊煤业有限公司 采区集中皮带大巷工作面综掘机控制开关发生故障,班组长和当班电工组长会诊后确认是 开关控制变压器损坏,随后2人将开关防爆门关上并闭锁,离开现场去找配件。负责该区 域段运输设备的维护工正好此时在此处巡检,发生触电,造成1人死亡。事故发生的初步 原因是:维护工擅自打开开关防爆门操作开关,导致触电事故发生。 4 1月19日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有限公司运输事故山西朔州山阴兰花口前煤业 有限公司五辆矿车在井下轨道大巷提升过程中,绞车滚筒处的钢丝绳突然断裂,发生跑车,撞上大巷坡底信号工,造成1人死亡,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中。 5 2月7日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乡吴桂桥煤矿2月7日,河南驻马店市驿城区古城 乡吴桂桥煤矿发生矿难,该矿综采一队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事故,被救出的一名李姓矿工在送 往医院途中死亡,矿井中还有矿工被困,正在救援中。 6 2月24日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鑫盛隆煤业公司瓦斯中毒窒息事故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案例 一、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12·10”瓦斯爆炸事故 (一)基本情况 1997年12月10日10时50分,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五七(集团)公司大井发生特别重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直接经济损失480万元 (二)事故经过 1997年12月10日8点班,大井区共入井124人,其中采、掘工作面68人,机修30人,巷修19人,区直人员3人,公司辅助救护队员4人,分别在1、2号回采工作面和1、2号掘进头等地点作业。10时50分,大井区主井井口工袁某发现井口冒黑烟,便马上向承包人高某报告,高某立即向井底车场打电话询问情况,井下打点工说:“过来一阵风,把我的帽子吹掉报告”。高某随即让井长回采工作面打电话,但没人接。这时井下脱险的工人开始升井,并报告说:“井下瓦斯爆炸了”。10时15分,公司安全副经理刘某、安全科长张某、大井区井长杨某、副井长段某、公司辅助救护队队长樊某、安全员尚某等11人立即赶到井下,他们从皮带巷进去40多米,见前面巷道严重冒顶堵死,便立即返回,但皮带头处也发生冒顶,把他们堵在里面,后经过40多分钟内外抢救脱险。10时55分,五七(集团)公司向石龙区政府和区煤炭局报告事故情况。11时30分,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领导相继赶到事故现场。并立即调韩庄矿务局、石龙区和五七集团公司共6各救护小队进行抢救工作。平顶山市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闻讯后立即赶到现场,成立抢险指挥部,指挥事故的抢险工作。 (三)事故原因 (1)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风流短路,风量不足;大串联通风;局部通风机吸循环风;盲目向采空 区送风,导致瓦斯增大、瓦斯积聚、达到爆炸界限;违章放炮,是这起瓦斯爆炸事故的直接原因。 (2 )大井承包后,为了追求高额利润,重生产、轻安全、不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 长385m、宽83 m的狭小煤柱上同时布置2个掘进头和2个高落式采面,超通风能力生产。安全力量 检查严重不足,井下每班仅有一个安全员,不仅要检查十多个地点的瓦斯,还要负责局部通风、排查 隐患等,工作量大,难以保证“一炮三检”和瓦斯检查制度的落实。 (3)五七集团公司对大井以包代管,对安全包而不管。公司对大井实行吨煤包干,材料费包干,对大 井的安全工作长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对大井通风系统改造这一重大项目,也未引起重视,对改造 方案没有认真审查把关,对改造后风流严重短路、风量不足也没有管理;对该井突击组织生产、多头 作业、风量严重不足、大串联通风、循环风等问题,不管理、不制止,是这起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 一 (4)石龙区煤炭局对该矿实行行业管理有畏难情绪,未能依法有效地履行行业管理职责。部分干部工 作不深入、不扎实,对五七集团公司请示通风系统改造的问题,虽然有明确意见,但缺乏认真负责精神。在长达4个月时间,对该矿这一重要工程的实施情况不检查、不过问,致使该矿在通风系统改造 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 (5)石龙区政府有关领导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对区办五七集团公司煤矿的管理。对该矿安全生产 中存在的问题重视不够,五七公司长达9个月没有总工,区政府没有及时安排,使煤矿技术力量薄弱,管理水平下降。

(安全生产)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1995-2004年 我国安全事故统计分析 一、全国各类事故情况 1995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6868起,死亡103543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803571起,死亡136755人。1995年至2004年全国平均每年发生各类事故702173起,死亡118843人(历年伤亡事故情况见附表1)。其中: 1、工矿商贸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5102起,死亡15688人。其中: 煤矿企业平均每年发生4341起,死亡7288人。 非煤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1782起,死亡2072人。 非矿山企业平均每年发生8979起,死亡6328人。 2、火灾事故(不含森林、草原火灾)平均每年发生170821起,死亡2514人。 3、道路交通事故平均每年发生495839起,死亡90239人。 4、水上交通平均每年发生870起,死亡585人。 5、铁路交通平均每年发生12748起,死亡8368人。 6、民航飞行平均每年发生3起,死亡36人。

7、农业机械平均每年发生6569起,死亡1150人。 8、渔业船舶平均每年发生128起,死亡111人。 全国各类事故中,道路交通死亡人数最多,占75.91 %。工矿商贸企业中,煤矿企业事故死亡人数最多,占40.85 %,其次是非矿山企业,占40.47 %。 二、全国特大事故情况 2001年全国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140起,死亡2556人;2004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129起,死亡2530人。2001年至2004年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32起,死亡2498人(全国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情况见附表2)。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14起,死亡755人。 1、工矿商贸企业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平均每年发生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