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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法理学本科生期末试卷主观题汇总

背法理学本科生期末试卷主观题汇总
背法理学本科生期末试卷主观题汇总

三、分析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法律即主权者的命令

法理学创始人奥斯丁的观点。突出了法律与公共权力、强制的关联性。不足之处:忽略了法律与“权利设定”的关系2.法律以社会为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重要观点。法律是社会的产物,是社会的一种制度。社会性质决定法律性质,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最终意义上决定着法律的本质。法律不仅仅是消极地反映社会,而是对社会起着强大的反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促进作用,或者对社会发展起阻碍作用。(4分)

4.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意图为标准

解释目标理论中的“立法者意图说”。按照现代社会的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分立原则,立法者的意志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因此,法律解释应当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才能符合现代民主政治的要求。法官在解释法律时也应该以立法者的意图为准,否则僭越了自己的职权,侵犯了立法机关的权力。当然确定立法者意图本身,仍然存在难题。

二、判断说明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4分,共16分)

1.法律行为就是指行为人以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进行的活动。(×)

在现代法理学中,法律行为是指具有法律意义和属性,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法律行为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积极的、直接的对客体发生作用的方式的行为是作为的法律行为。(3分)

2.法律的作用具有局限性。(√)

法律作为一种具有国家强制力的和调整社会关系的手段,有自己的调整领域,它并不可能取代道德、习惯、风俗、纪律等社会规范的作用,也不可能做到规范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此外,法律作为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它自身的僵硬性和不可避免的漏洞的存在,使它对千变万化的人类事务的调整并不可能非常完美。(3分)

3.程序法即使离开实体法也有其存在价值。(√)

程序法不能完全被理解为实体法的附庸,程序法也有独立存在的价值和地位,通过程序实现正义也是程序法的目标。程序正义可以独立于实体正义而存在。(3分)

4.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就不具备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的概念不同于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只能说明其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情况。对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工程,并非仅仅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来衡量。虽然法律意识的培养可能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关,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法律知识掌握得越多、法律意识就越强,而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就没有法律意识。(3分)

5.法律原则有弥补具体法律规则缺失的作用。( √ )

人的理性及预见能力是十分有限的,那么作为这种能力产物的法律规则相对于不断变化和发展的社会来讲,其一是不可能对纳入其调整范围的所有事项都作出最全面的规定,其二是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这决定了在面对不断产生和建立的新的社会关系时,必定会出现法律本身未作规定的空白和漏洞,而人们还要完成对社会的法律调控,这就需要发挥法律原则弥补法律规则缺失的功能,此时可以援引相应的法律原则来对有关事件作出法律处理。(3分)

1.不成文法是指没有书面的文字形式的法。(×)

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它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形式。可有文字形式。(3分)

2.法律知识越多,法律意识越强。(×)

法律意识的概念不同于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只能说明其对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法律条文的熟悉情况。对法律意识的培养是一项综合工程,并非仅仅以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来衡量。虽然法律意识的培养可能与法律知识的学习有关,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法律知识掌握得越多、法律意识就越强,而不具有法律知识的人就

没有法律意识。(3分)

3.法律责任归结原则的首要原则是公正原则。(×)

首先应考虑责任法定原则。但法律尤其是成文法具有局限性是不争的事实,在法律无法提供准确的归责依据时,归责主体必须本着符合基本社会公正、法律公正的原则精神进行归责。(3分)

4.法律的评价作用是对人的思想或行为的合法与不合法、违法与不违法的评价。(×)

法律的评价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评价尺度,能够对人的行为的法律意义进行评价。但并不针对思想进行评价。(3分)5.法律责任就是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密切相关但又明显不同。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无法律责任即无法律制裁的可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功能体现,但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结果。(3分)

1、法律至上不是对党的领导的否定。(正确。)

法律至上与坚持党的领导是相互统一的。

2、因为法律价值的各种内容如秩序、平等、自由、正义等都是人们切实需要的,所以它们之间不会发生冲突与矛盾。(错)由于社会及主体等各方面的原因,法律的各种价值准则是会发生矛盾与冲突的。

3、面对当前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实际状况及将来中国的发展目标,我们应当切实倡导在社会中的权利本位观念。(正确)

这是结合着中国目前建设法治国家目标而做出的一个正确的判断。

1、法律价值之间不可能存在冲突。(错误)

法律价值本身是一个体系或者系统。(1分)组成法律价值体系的各法律价值并非是平行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层次性,每一个价值都有自身相对的独特性。(2分)多种规定性不同的价值共存,在逻辑上就有冲突的可能。(1分)

2、程序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错误)

实体正义在于通过对实体权利义务的安排,为社会提供一种秩序(2分)

程序正义是一种解决纠纷意义上的正义。(2分)

二、概念比较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

法律责任是由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法律制裁是通过法律责任的承担对责任主体进行惩罚。

法律责任是法律制裁的前提,无法律责任即无法律制裁的可能。法律制裁是法律责任的功能体现,但有法律责任不一定有强制性制裁措施的结果。(1分)

2.法律实现和法律实效:

所谓法律实现是指体现在法律规则中的一定意志、利益和目标经过法的有效实施,从而转化为社会现实的过程或结果。法律实效是指社会主体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的行为模式进行行为,法律在实践中被遵守、被执行和被适用。

法律实效是法律实现的前提,但有法律实效不一定法律会实现。

3.根本法与普通法的区别

第一,根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主体不同。第二,根本法和普通法的立法程序不同。第三,基本内容不同。第四,根本法与普通法的法律效力不同。第五,根本法与普通法的解释和监督不同。

4.法律现代化的基本模式

(1)以法律现代化最初的动力来源为标准,可以把法律现代化划分为内发型、外发型两种模式。(2分)

(2)内发型法律现代化的模式,是指法律由于社会诸内部条件的成熟而从传统走向现代。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现代化模式属于此类。法律发展是由社会内部的力量而出生的自主创新。(1分)

(3)外发型法律现代化的模式,是指因一个较先进的法律对较落后国家法律的冲击而导致的该国法律的进步转型过程。

落后的、后法律现代化的国家基本都属于这一类型。这类现代化手段主要是政府推进。(1分)

5.法律的规范作用

第一,指引作用。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起到的普遍指导作用。

第二,评价作用。指法律作为一种评价尺度,能够对人的行为的法律意义进行评价。

第三,预测作用。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预测人们相互之间将会怎样地行为以及行为的法律后果。

第四,强制作用。指法律能够运用国家强制力对违法者施以强制措施,保障法律被顺利实现。

第五,教育作用。指法律不仅仅是社会的行为规范,它可以通过它的实施和传播进入人的心灵,矫正人的行为。

6.法治和人治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并解释为什么现阶段我国要实行法治。

答:人治与法治的主要区别就在于:人治强调依靠统治者个人的作用来统治国家,要求把权力给统治者个人,使之能够运用手中的权力实行对国家和人民的统治;而法治则强调通过法律治理国家,要求一切国家机关和各级领导者都要依法办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有凌驾于法律之上的个人特权。简而言之,人治所强调的是个人的作用;而法治所强调的则是法律的权威。(5分)

长期以来,中国一直盛行“人治”,即把治理国家的重任寄托在当权者个人身上。然而,无论是柏拉图的“哲学王”,还是孔夫子的“圣君良相”,尽管可以给国家带来一时的繁荣,但终究难以使社会长治久安,甚至会因一己之失酿成民族灾难。新中国建立以后,50年代,毛泽东仍提出“要人治不要法治”,直接与“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历史命题相对立,最后的不幸结局是无法无天的“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1997年9月12日,江泽民在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3月15日,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又在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中正式获得了确认,这是保证其长期性、稳定性的需要。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写进宪法,是对国家整体法制建设的一个全面推进。此举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标志着中国彻底摒弃人治,坚定不移地沿着依法治国之路前进,也为中国在21世纪的治国基本方略提供强有力的宪法保障。(5分,该问题的回答有一定道理,即可得分)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2 小题,每小题 10 分,共 20 分)

1、简要回答法律在建立和维持社会秩序方面的作用。

(1)建立和维持政治秩序。(2分)

(2)维护权力运行秩序。(2)

(3)建立和维护深化经济秩序。(3分)

(4)维护社会生活秩序。(3分)

2、简述正义与法律关系的学说并说明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基本方法。

(1)通过立法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使正义要求规范化、明确化。(3分)

(2)通过法律实施,发挥法律的特殊强制性,惩罚费正义行为,促进正义的实现。(3分)

(3)通过公正地解决冲突和裁决纠纷,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4分)

四、简述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

1.法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第一,法律关系中的对应关系。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对应关系是指法律权利一般有相对的法律义务存在。

第二,社会生活中的对等关系;

第三,功能上的互补关系;价值上的主从关系。

2简述法律限制自由的根据

第一,“伤害原则”:又称为“密尔原则”,是“伤害别人的原则”的简称;

第二,“父爱主义”原则:又称为“亲缘主义”原则。其基本思想是,一个人自愿的行为有时并不是自由的行为,所以,

当一个人的行为会使他自己丧失重大利益时,法律可以限制他的自由;

第三,“冒犯原则”:其基本思想是,法律可以限制那些可能并不伤害他人的行为自由。据此原则,法律制裁冒犯行为是合理的、必要的;

第四,“法律道德主义”原则:或称“立法伦理主义”原则,即主张强制实施道德,法律应当限制违反道德的行为,可以而且应当禁止不道德的行为。

3.简述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第一,法律只有经过解释才能适用。法律是抽象的和普遍的,所以必须经过解释才能运用于具体情景。

第二,法律是由语言和文字表达的。语言和文字的模糊性和歧义性也使得法律解释不可或缺。

第三,立法者没法制定包罗万象的法律。立法者不可能预见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因此,总是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法律漏洞,需要法官应用法律解释的方法或其他法律方法来对漏洞进行填充。

第四,法律的稳定性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可以通过法律解释的方式进行。

2、简述法律对自由进行合理限制的原则?

原则一:法律基于社会生活条件的制约而限制自由。

原则二:法律为了社会及他人的利益而限制自由。

原则三:法律为了行为人自身利益而限制自由。原则四:法律为了各项自由的协调而限制自由。(每点1.5分)

简述中国法律传统的主要内容?

第一,礼法文化;第二,德治传统;第三,重刑轻民、诸法合体;第四,政法合一。

1.结合当下中国社会转型的实际,试论述法律的利益调控机制

1.中国社会转型带来利益关系的复杂化:长远利益与短期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整体利益与部分利益的冲突(结合实例)

2.法律对利益进行调整的机制:表达利益诉求、平衡利益冲突、重整利益格局。

3.法律的利益调整机制的不完善或局限性。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

结合社会中的不平等现象论述人类的平等诉求及其法律保护机制。

法律与平等的一般关系。(4分)

法律将平等权利化。(5分)

法律为平等提供统一标准。(3分)

法律保护被确认的平等。(3分)

一、比较分析题(每题10分,共30分)

1、法和法律

法是一定社会生活条件下的意志关系,即原始的习惯性权利义务关系或法的关系。

法律是经国家中介对法包含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认可,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共同规范。法与法律是两个层次不同,又相互联系的概念。(2分)

法与法律的联系表现在:法是法律的内容,法律是法的表现形式。在没有国家制定法律之前,法已经存在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产关系之中,并约束着人们的行为。法律是国家权力机关对法的认可,或者是在法的基础上制定出比法更明确、更抽象、更普遍的权利义务规则。(2分)

法与法律的区别表现在:

(1)两者的外延不同。法的外延远比法律的外延广泛。(1分)

(2)两者的内在属性不同。法是一种权利要求,是反映一定社会经济生活要求的权利体系。而法律则

是一种国家意志,是体现国家意志要求的实在法律规范和秩序体系。(1分)

(3)两者与国家权力的联系程度也不相同。一般说来,法与国家权力并无直接的必然联系。而法律则与国家权力有着直接的必然的联系,并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的。(1分)

(4)两者与社会经济关系的联系的性质和程度是不同的。法对一定社会经济条件的反映是直接的,它与社会经济条件的联系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性质。而法律对这种反映是间接的,具有偶然性的性质。(1分)

2、法治与法制

答:法制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制,认为法制即法律制度;狭义的法制,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参加者严格地、平等地执行和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原则和制度。它与民主紧密相联,与专制根本对立,与法治或依法治国的含义则是一致的。(2分)

法治是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即“依法治国”;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法治是体现人对法律价值需求的一种法律精神;法治是一种良好的社会秩序。(2分)

“法治”与“法制”既紧密联系,又有一定区别。二者不是相同的概念,但在现代民主社会里,又是两个不可分割的概念。法治与法制是有区分的。古今中外的法制理论甚多,而且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有自己的法律制度,但不一定是实行法治。因为法治是表达法律运行的状态、方式、程序和过程,是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基础,是以民主、自由、平等、人权为治国理论,是以依法行政、司法独立、权力制约和监督、公民权利受保障为法律实践。因此,法治与法制相比又是一个更具丰富内涵的概念。(2分)

法治与法制又紧密相联,因为没有法治思想的指引,就不可能有完备的法制;反之,如果没有法制的保障,法治也只能是一个空洞的主张,不能得到真正的实现。法制状态虽然不能直接导致法治,但法治状态必须以完备的法制作为基础。从法制向法治的过渡需要民主政治的确立和法律权威的提高。因此,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和法制是相契合的。(2分)1、简述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

导致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首先,社会生活的广泛性与复杂性、社会条件的多重性与变化性,是导致法律冲突的社会原因。(3分)

其次,法律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是法律价值冲突的原因。(3分)

(另外,要求进行一定的展开论述。)

2、简述如何通过法律实现正义?

第一,通过立法分配权利以确立正义,使正义要求规范化、明确化,从而促进和保障权利分配的正义。(2分)

第二,通过法律实施,发挥法律的特殊强制性,惩罚非正义行为,以促进和保障正义的实现。(2分)

第三,通过公正地解决冲突,裁决纠纷,补偿损失以恢复正义。(2分)

3、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

道德和法律产生的背景不同。道德和法律的表现形式不同。道德和法律所规范的内容不完全相同。道德和法律的实施方式不同。违反道德和法律所产生的后果不同。

1.法律效力和法律实效

法律效力与法律实效是两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概念。

第一,法律效力指法律具有的约束力和保护力,属于“应然”范畴;法律实效是指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的实际实施状态,属于“实然”范畴。(1分)

第二,法律效力一般强调形式有效性,即法律只要满足由有权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即获得约束力和保护力;法律实效一般侧重实质有效性,即法律只有在实践中部分或全部被遵守、执行、适用,才是有实效的。(1分) 第三,法律效力是证成法律存在的必要条件;法律实效是对有法律效力的法律实施以及实现状况的一个评价指标。(1分)没有法律效力的“法”就谈不到法律实效问题;但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在实践中也不一定都有实效。(2分)

2.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

凡是在社会生活中能实际发生的,并且为法律所规定,能够引起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消灭的事件与行为,即为法律事实。(2分)法律事件是指法律规则所规定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并且能够引起一定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或现象。(2分)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1分)

3.法治的含义

第一,法治是一种宏观的治国方略。第二,法治是一种理性的办事原则。第三,法治是一种民主的法制模式。第五,法治是一种理性和理想的社会秩序与社会状态。(答对其中四点可得4分,若如阐述扣1分)

5.法律实现的社会条件

第一,一定的政治经济基础是法律实现所依赖的最基本的条件。

第二,法律实现离不开与其它社会规范的共同作用。

第三,人们的法律意识对法律实现有重要影响。

试述法律原则的作用

答:(一)在立法过程中的作用。首先,法律原则指导和影响重要法律概念的形成及其内涵的确定,甚至决定着某些概念的兴与废。其次,法律原则指导着法律规则的创制并制约规则变动的方向和范围。再次,进一步,法律原则是法律体系内部有机统一与和谐的保障。(3分)

(二)在法律适用过程中的作用。首先,在法律规则的具体适用过程中离不开法律原则的指导。同时,原则也构成了推理的权威性出发点,从而大大降低了推理结果不符合法律目的的可能性。其次,法律原则有弥补具体法律规则缺失的作用。再次,法律原则对相关的自由裁量权有限制作用,是确定行使自由裁量权合理范围的重要依据。最后,特定情况下发挥补救的作用。由于某种原因,立法中也会发生一些失误,以致会出现个别明显错误的法律规则;或者由于出现突发事件导致直接适用原法律规则作出处理会发生明显不公,这时要放弃对特定法律规则的直接适用,转而运用相应的法律原则来处理案件。(4分)

(三)在人们了解和遵守法律方面所发挥的作用。(1分)

论述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及其法理意义?

第一,二者的区别表现在:二者来源不同;二者要求不同;二者追求利益的重点不同;二者的限制程度不同;二者实现的方式不同;二者的范围不同。

第二,法理意义是区分的基础上,可看出对权利与权力应当给予不同的法律对待,对权利进行保障,对权力进行控制。

3、法律权力和法律权利

答:法律权力一般是指国家权力,即国家凭借和利用对资源的控制,而拥有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服从其意志的一种特殊影响力或支配力。

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规定的法律关系主体自主决定以追求某种利益为目的而行为的许可和保障。(1分)

法律权力与法律权利存在密切的关系,一方面,权力以权利为基础,以实现权利为目的,权利制约着权力;另一方面某些权利的实现依赖一定的权力,离不开权力的保障。(1分)

法律权利与权力相比,二者有以下区别(下列要点各1分,共6分):

(1)行使主体不同(2)法律要求不同;(3)实现的方式不同;(4)指向对象的确定程度不同;(5)推定规则不同;(6)追求的利益和重点不同。

1、法的制定就意味着法的生成。

答:这一观点是错误的。因为,第一,法的制定与法的生成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的制定通常是指立法机关依照法定的立法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而法的生成是特定国家的法在特定环境与条件下形成并发挥作用的活动;第二,法的制定和法的生成虽然具有一定的联系,但并不是完全相同的。法的制定是法的生

成的前提,法的生成是法的制定的延续,但是,法的制定并不必然意味着法的生成,有时它们是不同步的。

2、现代法治产生是以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为基础的。

答:这一观点是正确的。这是因为:首先,民主政治、市场经济、理性文化是现代法治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条件。其次,现代法治的形成是在资产阶级革命取得胜利后,在近代和现代宪法产生之后而形成的,也就是说,它是在市场经济的产生、发展、发达的和民主政治完善的基础上形成的,因此,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是现代法治产生的必要条件,没有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就没有现代法治。最后,市场经济与民主政治也是现代法治理念与古代法治理念的本质区别之一。

三、材料分析题:(第1、2题各15分,第3题10分,共40分)

1、西塞罗有一句名言:“为了得到自由,我们成为法律的臣仆”。洛克指出:“不管会引起人们怎样的误解,法律的目的不是废除或限制自由,而是保护和扩大自由。”马克思认为“法律在人的生活即自由生活面前是退缩的。”

请你分析上列论述的含义并从法的内容、法律规范种类及法的制定和实施等方面具体说明。

这段话含义是说法律应以自由为目的的。

(1)从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来看,法律权利是为自由而设定的,法律义务也是为自由而设定的。法律权利的设定与自由相抵触就必然会违反法律的初衷。法律义务的设定与自由相抵触,法律权利就成为乌有。自由也就没有法律的根据和保障。

(2)法律规范通常表现为法律授权、禁止和义务规定,法律上的授权固然是对自由的确认,法律上的禁止和义务也应是为确保自由而设立。离开了自由的法律授权,法律禁止和义务其本身就失去了灵魂。(3)从法律的制定和实施来看,法律的制定要以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以自由为核心;法律实施必须以自由为宗旨,法律的保护或打击、奖励或制裁都应以自由为依归。

2、恩格斯在其晚年阐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时曾指出:“政治、法、哲学、宗教、文学、艺术等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又都互相作用并对经济基础发生作用。并非只有经济状况才是原因,才是积极的,其余一切都不过是消极的结果。这是在归根到底总是得到实现的经济必然性的基础上的互相作用。”特别应注意的是,他在当时还强调这一事实:“被忽略的还有一点,这一点在马克思和我的著作中通常也强调得不够,在这方面我们两人都有同样的过错。这就是说,我们大家首先是把重点放在从基本经济事实中引出政治的、法的和其他意识形态的观念以及这些观念为中介的行动,而且必须这样做。但是我们这样做的时候为了内容方面而忽略了形式方面,即这些观念是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

问:恩格斯的这两段话的大意是什么?

恩格斯这两段话的大意是:第一,政治、法律、哲学等因素的发展都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它们又都互相影响并对经济有反作用;政治、法律等因素是在经济因素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互相影响的。第二,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开始提出唯物史观时将重点放在经济基础对政治、法律等观念以及根据这些观念所产生的行动的决定作用上,这在当时是应当这样做的。第三,但在这样做时为了强调经济因素这一内容的决定作用而却忽略了由经济因素所决定的那些形式,即政治、法律等观念本身“由什么样的方式和方法产生”的问题。法律的产生方式和方法也就包含了经济以外的因素对法律的影响。第四,以上所讲的忽略是一个“过错”,但却是“应当这样做”时所造成的,是无法避免的。

3、关于法律道德的相互联系,西方法学史上存在着两种相互对立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法是国家主权者的命令,“恶法亦法”;另一种观点认为违反人道的法律不是法律,即“恶法非法”。

问:这分别是哪两个法学派的观点,其基本理论观点和特点各是什么?

第一种观点是实证分析法学派的观点,第二种观点是自然法学派的观点。实证分析法学派认为,法是国家主权者的命令,法与道德没有必然联系,坚持通过逻辑推理寻求法律结论,反对对法律进行道德上的价值评判,这种坚持法律之内观点的理论强调的是法的安全性、体系性和逻辑性,认为“恶法亦法”。而自然法学派则认为,法律必须具有道德的

内容和体现道德要求,只有良法才是法,才具有法的品质,而“恶法不是法”,强调法律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四、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据《法制日报》2001年11月12日报道,一八旬老人曹君林因要赡养103岁的老母亲周桂英,因而不能有丝毫的闲暇和懈怠。周老太太膝下有儿孙达200多人(最大的孙子已经60 多岁,也得靠子女来赡养),但当地有个民俗:“一辈人养一辈人”,因此,照顾周老太的责任就落到曹君林身上。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没有规定孙子女与外孙子女对儿女尚在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的赡养问题。请根据法理学关于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的一般规定,结合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保护的规定,说明下列问题:

(1)本案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有哪些?

(2)本案权利主体的权利有哪些?

(3)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

(4)本案的法律关系是有哪些法律事实引起的?

(5)若本案的权利人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答:(1)本案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权利人周桂英(1分)、义务人曹君林和政府(1分)。

(2)本案权利主体的权利包括赡养权(1分)、请求物质帮助权(1分)。

(3)本案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赡养行为(1分)、赡养财物(1分)。

(4)本案的法律关系是由自然事件(周桂英年老丧失劳动和生活能力)(1分)和行为(曹君林不能履行赡养义务的行为)两个法律事实引起的(1分)。

(5)若本案的权利人以赡养为理由提起诉讼,法律责任的确主体曹君林和政府(1分),曹君林应承担主要责任,政府承担补充责任(1分)。

二,论述题

1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势自觉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谈谈法治精神的内涵和其对法治的意义.

2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定不移的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提出"基层群众自治机制"的要求,为法制工作中的社会管理问题提供了新思路"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制度,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试论述民主是法治的基础.?

十七大提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新任务,新举措.包括: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推进依法行政。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行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证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证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试论述法治是民主的保障 ?

3 十七大报告强调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贯彻以人为本,就是要树立人本法制观,人本法治观和人本权利观. 论述 "人本"法律价值观

4 十七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权力与权利失衡、官本位、野蛮执法、衙门作风等突出问题,重视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兼并、城市管理等方面所涉及的公民和企业的私权保护,加强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着力解决司法领域存在的地方保护主义、特权保护主义,以及权钱交易所导致的司法不公、审判迟误、裁判执行不力等问题,"

法律实现的条件(初阶P212)

法律责任的必要性

我国司法基本原则(初阶P332)

正当程序的功能(初阶P379)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进阶P38)

法律与国家的关系(进阶P289)

法律文化的特点(进阶P304)

论述法律的正义价值(进阶P170)

5 试结合我国贫富差距加的现实,论述法律的平等价值(进阶P121)

6 评价我国选择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法略的意义(初阶P258)

7 法律对自由进行限制的根据(进阶P138)

8 论述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及其不足

9 法律价值冲突及其解决原则(进阶P82)

10 和谐社会构件的法律保障(进阶P349)

单纯的课本内容,并不能满足学生的需要,通过补充,达到内容的完善

教育之通病是教用脑的人不用手,不教用手的人用脑,所以一无所能。教育革命的对策是手脑联盟,结果是手与脑的力量都可以大到不可思议。

法理学复习试题

法理学专升本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须经( ) A、到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B、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 C、到会代表的2/3多数同意 D、全体代表的2/3多数同意 2.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分为( )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D、立法学和法解释学 3.首先将正义划分为分配正义和改正正义的学者是( ) A、柏拉图 B、罗尔斯 C、亚里士多德 D、孟德斯鸠 4.法律事实包括事件和( ) A、物 B、不可抗力 C、客观条件 D、行为 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一规则是( ) A、授权性规则 B、调整性规则 C、强行性规则 D、任意性规则 6.根据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可把法律权利划分为( ) A、公权利和私权利 B、对人权和对世权 C、专属权和可转让权 D、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7.法的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是( ) A、手段和目的关系 B、理论和实践的关系 C、目的和本质的关系 D、理论和价值的关系 8.对不属于审判和检察工作中的其他法律如何具体应用的问题由( )进行解释。 A、全国人大常委会 B、全国人大法工委 C、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 D、最高人民检察院 9.民族精神论是19世纪在德国兴起的,这种法律思想称为( ) A、规范法学 B、自然法学 C、历史法学 D、分析法学 10.根据法的创制和表达形式法可以分为( ) A、根本法和普通法 B、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11.在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法制发生的一个重大变化是( ) A、宪政制度的建立 B、法制原则的确立

《法理学》期末试卷A试题(哈哈)

《法理学》期末考试A卷 姓名:专业: 学号:学习中心: 成绩: 一、简答题(40分) 1、法的一般分类有那些? 答:①按照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②按照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根本法和普通法。 ③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和程序法。 ④按照法的创制主体与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国内法与国际法。 ⑤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与特别法。 2、法律的行为分类? 答:①根据行为与法律的要求是否一致,把法律分为:合法行为、违法行为。 有学者提出,还可以再分出一种中性行为。所谓中性行为,即介于合法 行为与违法行为之间,虽没有得到法律允许又没有受到法律的禁止,而 处于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外,无法以现行法律规定进行评价的行为。 ②根据行为人的具体行为方式是积极的作为还是消极的不作为,把法律 行为分为:积极法律行为(作为)和消极法律行为(不作为)。 ③按照法律行为的效力对象和生效范围,可以分为:抽象法律行为和具 体法律行为。 ③按照行为的主体情况,人的行为可以分为:个体法律行为和群体法律 行为。 3、简述主权与人权的关系。 答:人权与主权并不是一对相互冲突,甚至相互对立的概念。恰恰相反,在它们之间存在着内在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在当代的国际人权保护制度中,人权与主权也是并存的,而且都拥有应有的地位,共同地为着世界和平和正常的国际秩序,为增进人权的正义事业发挥着积极作用。 4、简述资本主义法制的特征。 答: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一个总体特征就是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工作的本质要求,建立了资本主义的法治国家,这一特征集中体现在下述原则之中,(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二)契约自由原则;(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法理学期末复习重点同步练习1.doc

11级法理学期末复习重点同步练习 根据法理老师给的重点从《法理学》光盘里挑选出来的习题,希望对 大家期末复习有帮助。--黄志民C1:导论: 一、名词解释: 法理学 二、单项选择题: A)的关系。 1. 法理学与部门法学的关系是( A. 一般与特殊 B. 整体与局部 C. 理论与实际 D.论与史 2. “法理学所关心的不是法律的知识(knowledge),而是法律的思考或者思想(thought)。” C)提出的。这一观点是( A. 罗尔斯 B. 庞德 C. 哈特 D.卢曼 C)在其《中国法理学发达史论》中最早使用了“法理学”一词。 3. 在中国,( A. 康有为 B. 黄宗羲 C. 梁启超 D.杨度 三、多项选择题: AB1.以下哪些是法理学研究的一般性问题()。 A. 法律解释 B. 法的适用 C. 刑事责任 D. 行政处罚ABCD)。 2.美国法学家霍尔认为,法理学包括( A. 法律价值论 B. 法律社会论 C. 法律形式论 D. 法律本体论 C2:法的历史: 一、单项选择题: D )是社会调整的主要依据。( A. A.法律B.道德C.伦理D.行为规范 A2.法的起源的根本原因是()。 A.社会生产力的发展B.私有制的产生 C.社会分工的出现D.氏族公社的瓦解 B )。3.法产生的标志是( A.原始社会的习惯B.习惯法C.成文法D.奴隶制国家

A )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4.(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1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C )。5.关于资本主义法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在封建社会中后期出现的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律,在本质上已属于真正意义上的 A 资本主义法律了但其法律的产生却呈现出大致相同的特.各国资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建立虽然有 现有后, B 征 C.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是资本主义法律始终不变的核心 D.资本主义法与社会主义法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公共意志的体现 C ).最早依法建立维护代议制和民主制的法律是(。6A.奴隶制法律制度 B.封建制法律制度 C.资本主义法律制度D.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D )。7.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两大法系表述正确的是(A.大陆法系是在普通法的基础上 发展起来的 B.英美法律在诉讼程序方面倾向于职权主义 C.西班牙法律属于英美法系 D.两大法系的差别在逐渐缩小,但差别还将长期存在 B)。 .下列哪项不属于大陆法系的渊源(8 A.《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B.《自由大宪章》 C.教会法D.罗马法 A )”传统的法典是(。9.在19 世纪欧洲大陆各国的法典编纂运动中,开创“民商分立.《德国民法典》 B 《普鲁士法典》.二、多项选择题:到(.法典 D D A.《拿破仑法典》 C.《苏俄民法典》 )的过程。习惯法)再到(成文法 C.成文法A.习惯 1.法的起源经历了从 (B.习惯法 习惯) 。)2.原始习惯和法的区别有以下方面(ABCD B.体现本质不同A.产生方式不同 .实施方式不同 D C.适用范围不同 。)3.关于法律起源一般规律的表述,错误的是(ACD .由无强制性规范的调整发展为有强制性规范的调整 A B.由个别调整逐渐发展为规范性调整 C.由原始社会的习惯发展为习惯法再发展为判例法 .由公法为主发展为公法和私法并重 D 。 BCD ) 4.在原始社会中,(.没有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 A B.没有习惯法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

卷号:(B)(2010年6月)机密 湖北师范学院期末考试试卷 法理学(2) 考试范围第16章至第30章命题人汪火良院系政法学院 考试形式闭卷课程类别必修学期20101 专业法学0902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共 20 小题,每小题 1 分,共 20分) (从下列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正确答案) 1.关于法律与共产党的政策的关系,下列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 ( ) A.党的政策也是我国法律的正式渊源 B.法律必须公开才具有约束力,党的政策则不需要向全社会公开而不影响其约束力 C.党的政策有时也会以法律的形式体现 D.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相冲突的时候,应以国家法律为准 2.道德与法律都属于社会规范的范畴,都具有规范性、强制性和有效性,道德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下列有关法与道德的几种表述中,哪种说法是错误的?() A.法律具有既重权利又重义务的“两面性”,道德具有只重义务的“一面性” B.道德的强制是一种精神上的强制 C.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片面强调法的安定性优先是错误的 D.法律所反映的道德是抽象的 3.下列关于法与道德、宗教、科学技术和政治关系的选项中,哪一项表述不成立?() A.宗教宣誓有助于简化审判程序,有时也有助于提高人们守法的自觉性 B.法具有可诉性,而道德不具有可诉性 C.法与科学技术在方法论上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科学技术对法律方法论有重要影响 D.法的相对独立性只是对经济基础而言的,不表现在对其他上层建筑(如政治)的关系之中4.有的公园规定:“禁止攀枝摘花。”此规定从法学的角度看,也可以解释为:不允许无故毁损整株花木。这一解释属于下列哪一项?() A. 扩张解释 B .文法解释 C .目的解释 D. 历史解释 5.法律与政治具有密切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没有正确揭示法律与政治的关系? ( ) A.法律对政治有确认、保障作用,法律确认政治体制,反映政治要求,调整政治运行 B.法律对政治有预测作用,法律可以预知政治的发展 C.政治可以影响法律的内容,政治也可以为法律的发展提供条件和环境

法理学复习题- 吉林大学机考题库及答案

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法理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分为( B )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D.立法学和法解释学 2.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方法是( C )。 A.社会调查方法 B.系统论方法 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D.法律解释方法 3.首先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是( C ) A.柏拉图 B.苏格拉底 C.亚里士多德 D.孟德斯鸠 4.法典编纂是指( C )。 A.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织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5.法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这种划分方法所依据的是( D )。 A.法的历史渊源 B.法族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6.部门法划分的主要标准是(C ) A.法律调整方法 B.法律数量 C.法律调整对象

D.法律原则 7.关于部门规章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B ) A.部门规章的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C.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部门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哪一项?( D ) A.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9.下列所述的法律原则不属于公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C ) A.《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C.《婚姻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D.《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10.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是( C ) A.根本法 B.成文法 C.公法 D.一般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属于( B ) A.现实权利 B.一般权利 C.普通权利 D.集体权利 12.下列法律中,哪一个属于我国的行政法法律部门( C ) A.婚姻法 B.合同法 C.律师法 D.劳动法 13.下列法律中,哪一个不属于我国的民商法法律部门( C )

法理学复习题

《法理学》复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 从认识论角度,法学可分为() A.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 B.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 C.法学本科和法学边缘学科 D.立法学和法解释学 2.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方法是( )。 A.社会调查方法 B.系统论方法 C.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方法 D.法律解释方法 3.首先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是() A.柏拉图 B.苏格拉底 C.亚里士多德 D.孟德斯鸠 4.法典编纂是指()。 A.对原有全部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 B.在不改变原有规范性文件内容的前提下进行加工 C.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整理加工,编织成新的系统化的法律文件,是一种立法活动 D.不是一种立法活动 5.法可以划分为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这种划分方法所依据的是( )。 A.法的历史渊源 B.法族 C.法系 D.法的历史类型 6.部门法划分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调整方法 B.法律数量 C.法律调整对象 D.法律原则

7.关于部门规章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部门规章的效力等同于行政法规 B.部门规章的效力低于行政法规 C.国务院总理签署公布部门规章 D.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 8.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规则构成要素的是哪一项?( ) A.假定 B.行为模式 C.法律后果 D.概念 9.下列所述的法律原则不属于公理性原则的是哪一选项?( ) A.《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的原则 B.《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 C.《婚姻法》规定,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D.《民法通则》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10.调整国家与普通个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是() A.根本法 B.成文法 C.公法 D.一般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些权利属于() A.现实权利 B.一般权利 C.普通权利 D.集体权利 12.下列法律中,哪一个属于我国的行政法法律部门() A.婚姻法 B.合同法 C.律师法 D.劳动法 13.下列法律中,哪一个不属于我国的民商法法律部门() A.担保法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本科期末考试试卷规范 (试行) 一、命题 1.命题要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命题的覆盖面应包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着重检查学生对本门课程所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掌握情况,也应通过相应难度的综合运用题,检查学生独立思考和开拓探求的能力。要大力提倡改革考试内容,以考核学生的综合能力; 2.各教学单位所有课程考试的命题,都要求必须同时提供其覆盖面、难易度、题目量、水平相当的甲和乙两套试卷和参考答案,两套试卷中内容相同的题目不得超过20%;试题表述要简明、准确;试题难度适当,题量应与考试时间相匹配;考试课程的名称应规范,全称书写。 3.命题教师须于规定时间把出好的试卷交教学单位主管教学的领导审定后,由教务处任选一套为期末考试用卷,另一套留作补考用;各教学单位用于期末考试的甲、乙试卷和批阅过的试卷都必须妥善保存,试卷将作为上级部门对学校、教学单位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重要资料;公共政治课、公共外语课等课程实行统一命题;有重大改革的考试需要有整套的考核办法,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申请备案。 4.为规范全校期末考试试卷的制作格式和归档管理的严肃性,以教务处拟定的试卷模板为准,请各教学单位遵照制作;为便于统一要求,各教学单位原则上不得自行设计试卷抬头,该试卷格式可从教务处网页上下载;试卷一定要电脑打印,经校对无误后,印刷、装订、封存;试卷使用后,对多余的空白试卷必须及时销毁,不准向外发放。 5.试题必须附答案及详细的评分标准、评分细则。 二、阅卷、成绩评定、成绩登录以及试卷分析 1.教师要严格以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为依据进行阅卷,做到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宽严适度,标准一致、给分有理,扣分有据。尽量减少主观误差,防止偏严、偏宽、错评、漏评等现象的发生;严禁随意加、减分或送分;试卷必须用红笔批阅;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每一题都须有批阅记录,小分以得分或失分计算均可,计算形式要统一;考核方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法理学》期末考试试卷(A卷) 一、单项选择题(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 )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具有剥削阶级类型的法。 ?.奴隶制法律制度 ?.封建制法律制度 .资本主义法律制度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的、第一位的标准是( )。 ?.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 ?.法律规范的效力等级 .法律规范的调整方法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 、根据我国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制定( )。 ??基本法律 ??行政法规 ?除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任何人都不得从自己的不当行为中获益”,这是一个( )。 ?.法律原则 ?.法律规则 .法律概念 ?.法律标准 、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律颁布后( )是否适用,适用,则为有溯及力;否则,则没有溯及力。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 ??对其生效以后的行为 ?对其生效以前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对其生效以后发生的事件和行为 、甲乙二人依法签订合同,甲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期限内无故拖延交货,给乙造成了 万元的损失。甲在乙的强烈要求下,交付了货物,赔偿了乙 万元的损失。甲赔偿乙之损失的行为,从法律责任的承担与实现方式上来看,属于( )。 ?.惩罚 ?.主动承担 ?.法律制裁 ?.被动承担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属于( )。 ?.非确定性规范 ?.准用性规范 ?.任意性规范 ?.委任性规范 、在我国,行政法规的制定主体是( )。 ?.全国人大常委会 ?.国务院 .国务院总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 、在法对人的效力方面,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清华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

清华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卷 课程:高等量子力学 考试时间:2006年1月2日 A 一、(40分)对于自由电子,在静止系中自旋向上的正能解波函数的旋量部分为 (1)3212210()p u p N E mc p ip E mc ????????=??+??+????+??K , N =, 0E >(1)写出电子运动的完整波函数(1)0(,)E x t ψ>K ,并归一到体积V ; (2)计算这个解的电荷共轭解2C ψγψ?=,并诠释其意义; (3)根据空穴理论说明电荷共轭解和正电子状态的关系。 二、(30分)对于谐振子相干态 20 1|exp(||)|2n n n αα∞=?=?? (1)计算谐振子Hamilton 量在这个态上的能量平均值,空间位置的平均值和动量的平均值; 提示:)x a a +=+, )p a a +=??, ||a ααα?=? (2)在时间间隔内,外界对体系产生干扰,作用量为,g 为常数。由 于(0,)T 2()W g a a +==g ω ,所以在该时间间隔内谐振子的Hamilton 量可忽略。设t=0时,体系处于相干态|(0)|ψα?=?,求T 时体系的态|()T ψ?。 三、(30分)对于如图所示的原子三能级系统(图略,就是两个低能级能和一个 高能级|发生跃迁的图) ,12|,|g g ??2e ?1,eg eg ωω分别为|态和态间的跃迁频率,分别代表两束共振激光和原子跃迁耦合的Rabi 频率。写出体系的Hamilton 量,它应包括原子的能量以及原子与激光的相互作用。在这里“激光”作为外场,不需要量子化。证明当e ?12|,|g g ??221,??1eg eg ωω=时,态 2112|||d g g ?=????? 是Hamilton 量的本征态,它被称为“暗态”,诠释其意义。 提示:对于二能级系统,原子会从|被激发到|,|态发生自发辐射,会放出光子。 而对于三能级系统有两个基态,当原子与激光发生耦合,体系会怎样?(由于记忆有限,提示部分的语句可能叙述得不准确) g ?e ?e ?第1页/共1页

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免费)(可编辑修改word版)

《法理学》200510 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1)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1)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1)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8)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2) ?论述题复习指导 (14)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 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多项选择题为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名词解释题为5 小题,每小题4 分,共20 分;简答题为2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20 分;论述题为1 小题,每题20 分,满分100 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法考《法理学》复习题集(第1772篇)

2019年国家法考《法理学》职业资格考前练习 一、单选题 1.法律格言说:“不知自己之权利,即不知法律。”关于这句法律格言涵义的阐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一6题,单选) A、不知道法律的人不享有权利 B、任何人只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就等于知道整个法律体系 C、权利人所拥有的权利,既是事实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D、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在此意义上,权利即法律,法律亦权利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权利与义务 【答案】:C 【解析】: 是否知道法律,不影响该人是否享有权利,故A项说法错误。知道自己权利的人,未必知道整个法律体系,故B项说法错误。权利是法律的内容的一部分,并非“全部”,法律除了权利外,还有权力、义务、责任等,故D项“权利构成法律上所规定的一切内容”的表述本身是错误的。在排除了A、B、D的情形下,本题只能进C。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 从法官裁判的角度看,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条文规定的内容?(2012年卷一10题,单选) A、条文涉及法的渊源 B、条文规定了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 C、条文直接规定了裁判规则 D、条文规定了法律关系 >>>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 【知识点】:第1章>第3节>法律规则 【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6条涉及的“法律”、“国家政策”均属于法的渊源,故A项正确。法与政策的一般关系是二者是存在区别,也存在联系。该条未涉及此,故B项错。所谓裁判规则,是指决定案件争议问题如何处理的规则,即案件的裁判标准,或者说,案件判决结论的大前提。 《民法通则》第6条仅仅是指示如何适用法律、国家政策,该条不能直接作为法院裁判结论的大前提,故C项错。法律关系是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该条未涉及具体当事人之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6年 1 月中央电大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2094 课程代码:00364 适用专业及学历层次:法学;专科 考试:形考(纸考、比例30%);终考(纸考、比例70%) 一、单项选择题 1.最终决定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的社会因素是该国的(D)。 A.文化历史传统 B.阶级力量对比 C.政权组织形式D.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2.我国<宪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也是保护性法律规范 B.该条文只是政策性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 3.区分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标准是:查看相应后果是否(B)。 A.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B.与当事人的意志有关 C.产生或变更法律关系 D.具有法律上的意义 4.关于法系的说法,正确的是(C)。 A.大陆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B.英美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最大 C.大陆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D.英美法系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5.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A)。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6.在我国,狭义的法律是指(A)。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法律文件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的法律和发布的决定 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制定和发布的所有决定 7.法与宗教之间的相互关系不可能有的情形是(D)。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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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200510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0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0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0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7)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1) ?论述题复习指导 (13)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9年7月国开(中央电大)法学专科《法理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说明:试卷号码:2094;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课程考核: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以下关于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法是人的意识的产物,属于精神范畴 B.法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 C.法不一定体现社会中占主导地位的价值观、正义观 D.法的内容取决于社会生活,特别是经济生活的客观需要 2.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对该条文的如下理解,正确的是(D)。 A.该条文体现了国家政策,也是保护性法律规范 B.该条文只是政策性规定,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C.该条文是授权性规则,规定了国家机关的职权 D.该条文是法律原则,也体现国家的基本政策 3.以下关于法制的说法正确的是(B)。 A.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制与其政治基础相适应,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B.法制变革的最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 C.法制的稳定与法制的变革不是矛盾的 D.就法制而言,法律规则最不容易移植,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最容易移植 4.关于法系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 A.大陆法系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是最大 B.英美法律在世界上的影响不是最大 C.大陆法律不是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D.英美法系不是以民法典最为典型 5.在我国的立法体制中,有权公布法律的主体是(A)。 A.国家主席 B.国务院总理 C.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 D.全国政协主席 6.法的基本构成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范和法律原则,其中最主要的是(B)。 A.法律概念 B.法律规范 C.法律原则 D.法律逻辑 7.关于法与宗教之间关系的如下说法,正确的是(D)。 A.政教分离原则要求法律涉及任何宗教问题 B.法与宗教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反映着人的世界观 C.法与宗教在一定意义上不属于社会文化现象 D.法与宗教不仅能约束人的行为、也影响人的思想 8.法律调整过程有多个阶段组成,其中初始阶段是(A)。 A.法律法规开始生效阶段 B.产生法律关系阶段 C.法律权利义务的实现阶段 D.法的适用阶段 9.在我国,有权制定宪法的国家机关是(A)。

(完整版)《法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应当适用()。 A、旧法优于新法的原则; B、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C、从新兼从轻原则; D、从旧兼从轻原则。 13、“对居住在本国领域内的一切人,不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一律适用本国法。”这一表述说明,该法律规定在对人的效力上采用

浙江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题

浙江大学本科生期末考试试题 一、简答题(每小题 5 分,共 30 分) 1、未饱和湿空气经历绝热加湿过程,其干球温度、湿球温度和露点温度如何变 化? 2、定压、定温、绝热和定容四种典型的热力过程,其多变指数的值分别是多少? 3、画出燃气轮机装置定压加热理想循环的 p-v 图和 T-s 图,并写出其用循环增压比表示的热效率公式。(假设工质为理想气体,比热取定值) 4、反映往复活塞式内燃机混合加热循环特性的设计参数有哪几个?写出其定义 式。 5、住宅用空调机当夏天环境温度升高时,其制冷系数和耗功量如何变化? 6、为什么在湿蒸汽区域进行的绝热节流过程总是呈现节流冷效应? 二、计算题(共 70 分) 1 .( 18 分) 3kmol 温度t 1= 100 ℃的氮气流与 1kmol 温度t 2= 20 ℃的空气流在管道中绝热混合。已知混合前空气的摩尔分数为:x N 2= 0.79 、x O2= 0.21 ,若混合前后氮气、空气和混合物的压力都相等,试求: (1) 混合后气体的温度; (2) 混合气体中 N2和 O 2的摩尔分数; (3) 对应于 1kmol 的混合气产物,混合过程的熵增。 设摩尔热容为定值: C p,m,N2= 29.08kJ/ ( kmol·K )、 C p,m ,O2= 29.34kJ/ ( kmol·K )、 R = 8.314kJ/ ( kmol·K ) 2 .( 17 分)空气初态为p 1= 0.4MPa 、T 1= 450K ,初速忽略不计。经一喷管绝热可逆膨胀到p 2= 0.1MPa 。若空气的 Rg = 0.287 kJ/ (kg·K) ; c p= 1.005 kJ/ (kg·K) ;γ= c p / c v= 1.4 ;临界压力比νcr =0.528 ;试求: (1)在设计时应选用什么形状的喷管?为什么? (2)喷管出口截面上空气的流速 C f2、温度T 2和马赫数Ma 2; (3)若通过喷管的空气质量流量为q m= 1kg/s ,求:喷管出口截面积和临界截面积。 3 .( 15 分)活塞式压气机每秒钟从大气环境中吸入p 1= 0.1MPa 、t1= 17 ℃的空气 0.1m 3 ,绝热压缩到p 2= 0.4MPa 后送入储气罐。若该压气机的绝热效率ηc,s =0.9 ,空气的 Rg = 0.287k J/ (kg·K) ;c p= 1.005 kJ/ (kg·K);γ= c p / c v= 1. 4 ;试求: (1) 压气机出口的空气温度; (2) 拖动压气机所需的功率; (3) 因摩擦引起的每秒钟的熵产。 4.( 20 分)一单级抽汽回热循环如图 1所示,水蒸气进入汽轮机的状态参数为5MPa、450℃,在10kPa下排入冷凝器。水蒸气在0.45MPa压力下抽出,送入混合式给水加热器加热给水。给水离开加热器的温度为抽汽压力下的饱和温 度。在冷凝器和加热器之后有一台水泵。若忽略水泵功,求: (1) 抽汽回热量;

答案《法理学(本科)》作业考核知识讲解

四川农业大学网络教育专升本考试 法理学试卷 (课程代码262276) 本试题一共六道大题,共4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学号:姓名:培养层次:专业: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D )。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 B )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 )。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 )。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D )。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C )。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 D )。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B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C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C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下列关于法系特点的描述中,属于英美法系的特点的是( BC )。

法理学大一期末考试 (简答,论述 )重点(精品文档)_共5页

一、简答题 1.法有哪些的基本特征 答: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规范。(2分)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2分) 法规定人们的权利、义务、权力。(2分) 法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2分) 3、法的产生有哪些共同规律(理解,易考选择题) 答:1、对人的行为的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即不是对特定的人和事的调整,而是对一般人和事的调整。(2分) 2、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到成文法。(2分) 3、从法律、道德和宗教三种规范混为一体逐渐转化为各个相互独立的不同社会规范。(2分) 4、当代中国法律适用的原则 答: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5分)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1.5分)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1.5分) 4、国家赔偿与司法责任(1.5分) 5、法的规范性作用可分为哪几种作用 答:1、指引作用。又对本人行为的指引,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2分) 2、评价作用。(1分) 3、教育作用。(1分) 4、预测作用。(1分) 5、强制作用。(1分) 6、如何理解法的作用的局限性(理解,易考选择题) 答:1、法并不是调整社会关系的唯一手段。(1.5分) 2、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1.5分) 3、法律的抽象性、稳定性与现实性的矛盾。(1.5分) 4、法律所要适用的事实无法确定。(1.5分) 7、我国法律在调节各种利益关系矛盾时应遵循哪些准则 答、1、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1.5分) 2、兼顾多数利益与少数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1.5分) 3、效率优先,兼顾公平。(1.5分) 4、善于选择最佳方案。(1.5分) 8、简述法产生的条件和原因(理解即可) 答:1、经济原因:法的产生是由多种社会因素相互作用的产物,但这些因素又是在阶级因素最终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法是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2分) 2、阶级原因:是当时阶级划分、阶级斗争的结果,产生了私有制、国家和阶级,作为统治阶级的奴隶主,利用国家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统治。(2分)

电大_法理学期末考试多选题参考资料

【以字打头】 1. 以下属于理论法学的学科有( A.法理学B.法哲学C.法社会学D.比较法总论)。 2. 以下关于法与利益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社会利益的分化导致法的产生B. 统治阶级的共 同利益决定着法的存在和本质C. 法既可以促进也可以阻碍一定利益的形成和发展D. 法可以协调和实现利益)。 3. 以下关于新法与旧法之间的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A.新法肯定旧法B.新法批判旧法C. 新法继承旧法D.新法否定旧法)。 4.以下说法正确的有(A.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实行法治)。 5. 以下关于法律规范的说法正确的是(A.法律规范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B法律规范是法 的基本构成因素C法律规范是一般的行为规范D法律规范是抽象的行为规范) 6. 以下说法正确的是(A. 有国家就有法制D有法制不一定有法治) 7. 以下关于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说法错误的是(A.社会主义法的一部分法 律执行社会公共职能,而不执行阶级统治职能,如食品卫生法规B 社会主义法中执行 阶级统治职能的那部分法律,如刑法,不执行社会公共职能C.社会主义法中的一部分 法律具有阶级性,执行阶级统治职能;一部分法律具有社会性,执行社会公共职能D.社 会主义法是由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法律和执行阶级统治职能的法律构成的一个整体) 8. 以下属于我国社会主义法的渊源的是(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地 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在字打头】 1. 在以下哪种情况下法发挥了法的保护性职能( A.赔偿损失B.罚款C. 追缴税款)。 2. 在局部区域生效的法律是(C.民族自治条例D.地方国家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3. 在我国,正式的法律解释包括(A. 立法解释B. 司法解释(包括审判解释和检察解释C.行政解释)。 【法字打头】 1. 法的价值具有两方面的特性,分别是( A. 客观性B. 主体性)。 2. 法具有(A.规范性B.阶级意志性C.国家强制性D.物质制约性)等特征。 3. 法律文化是(A. 法的制定B. 法的实施C. 法律教育D. 法学研究)等活动的经验的积累。 4. 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和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是(A.二者是内在统一的D. 部分法律规范主 要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5. 法与政治的区别表现在( A.反映的内容不同B.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不同C. 形式不同 D.调控的功能不同)。 6. 法律调整的基本要素是( A. 法律规范B.法律关系C. 实现权利义务的行为D.法的适用)。 7. 法律意识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因为( A. 它是社会经济基础的直接反映B.它的对象 是法律现象C.它具有较强的强制性)。 8. 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裁)。 9. 法的体系包括(A.法律规范C.法的部门D.法律制度) 10. 法的实现的基本形式有(A.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的实现B.不通过具体法律关系的法 的实现C.法的遵定D.法的适用) 11. 法的适用的主体是(A.国家机关C.国家授权的社会组织) 12. 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 B.时间效力C.空间效力D.对人效力) 13. 法学是(A.一门如何组织和运用国家权力和学问B.以法律现实为研究对象C.确认和 保护社会成叫权利义务的学问D.具有阶级性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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