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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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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一)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受理各类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经营许可。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政许可。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包括以下内容:

1.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

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经营许可;

3.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的相关条件。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试和设施设备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

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培训质量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教学车辆管理制度、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教练场地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l)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 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两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 周岁,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一定的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

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10%;理论教练员总数的80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4)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no % ,驾驶操作教练员总数的90 %应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配备符合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的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

5.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相关条款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

(2)应配备与各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车辆。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配备大型客车、通用

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汽车(含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含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其他车型(含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等九类车型中的一种或几种。

l)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九类车型中三种(含三种)以上的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总量不少于50 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 辆;

2)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九类车型中的两种车型;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总量不少于20 辆,且每种车型的教学车辆不少于5 辆;

3)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配备九类车型中的一种车型,且所配备的教学车辆总量不少于10 辆。6.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有符合行业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 / T 433)有关标准要求的教练场地、教学设施和设备。租用教练场地的,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 年。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 2 名以上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的教练员,且具有2 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近2 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其教练员总数的90 %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2)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 2 名以上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的教练员,且具有2

年以上从事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近2 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其教练员总数的90 %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持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3.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l)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教练场地。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 / T 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2.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办公、教学、生活设施以及维护服务设施。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 / T 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具备相应的安全条件。包括场地封闭设施、训练区隔离设施、安全通道以及消防设施、设备等。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 / T 434)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相应的管理人员。包括教练场安全负责人、档案管理人员以及场地设施、设备管理人员。

5.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责任制度、教学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程序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程序

1.要求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租用教练场地的,还应当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 年;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

(7)教学车辆购置证明;

(8)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9)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其中还应提交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10)其他按规定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2.申请材料形式审查及处置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要求申请人当场补全或者更正,当场不能补全或更正的,应当场或5 个工作日内出具注明日期且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专用印章的《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2)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3.实质性审查

对已受理的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中关于教练场地、教学车辆以及各种设施、设备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4.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照以下程序做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l)对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出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明确许可事项。

(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许可结果公告

许可决定书下达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许可结果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查阅。

6.证件发放

对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在10 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核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

(二)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程序

1.申请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从事普通驾驶员培训业务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及复印件;

(4)现有教练员名册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副证原件及复印件;

(5)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6)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7)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8)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说明;

(9)教学车辆购置说明;

(10)拟从事相应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教学的教练员《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11)从事道路运输从业资格培训业务所需的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12)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许可程序,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程序执行。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许可程序

1.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交以下材料:

(1)《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4)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5)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6)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7)拟聘用人员名册及资格、职称证明;

(8)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许可程序,参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程序执行。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有效期

(一)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和机动车驾驶员教练场经营业务的许可证件有效期为6 年。

(二)从事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许可证件有效期为4 年。

五、许可事项变更及终止经营办理程序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提出变更许可事项申请,由原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申请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事项的,应当向原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之日起提前30 日向原做出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收到终止经营申请后,无特别理由的,应当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办理行政许可注销手续。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终止经营后,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妥善处理与学员的关系,

保护学员的合法利益。

六、建档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申请做出行政许可后,应当将有关材料存入业户档案中,条件具备的,可同时存电子档案。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产权证明复印件;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场所使用证明或产权证明复印件;(五)教练场技术平面图及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练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七)各种管理人员、负责人名册、资格、职称复印件;(八)组织机构设置图;

(九)岗位职责;

(十)管理制度;

(十一)需补全或更正申请材料的,存档《交通行政许可申请补正通知书》;

(十二)《交通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十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意见;

(十四)《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五)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文书(证件)送达回证;

(十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复印件;

(十七)其他存档材料。

第二节教练员管理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

(一)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考试大纲、考试题库、考核标准、考试工作规范和程序组织实施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资格考试。

(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二、《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核发与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对经全国统一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资格考试合格的人员核发《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二)经考试合格,教练员可同时具备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资格,并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中的准教类别栏目中注明。

(三)《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有效期为6 年。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应当在《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有效期届满前30 日到原发证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四)《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不得转让、转借。

三、教练员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的管理,规范其教学行为:

(一)教练员从事教学活动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随车指导的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对无《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或准教车型与实际教学车型不一致,从事道路驾驶教学的,予以制止。

(二)督促教练员自觉按照统一的教学大纲规范施教,并如实填写《教学日志》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记录》。

(三)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驾驶新知识、新技术的再教育,对教练员每年进行至少一周的脱岗培训,提高教练员的职业素质。

(四)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加强对教练员教学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教练员的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进行评议,公布教练员的教学质量排行情况,督促教练员提高教学质量。

(五)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实行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质量信誉考核内容应当包括教练员的基本情况、教学业绩、教学质量排行情况、参加再教育情况、不良记录等。

(六)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教练员档案,使用统一的数据库和管理软件,实行计算机联网管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教练员信息。

(七)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教练员在教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1.未按照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

2.未填写《教学日志》的;

3.培训记录弄虚作假的;

4.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导致交通事故的;

5.存在索取、收受学员财物、谋取其他不当利益行为的;6.未按照规定参加驾驶新知识、新技能再教育等的。(八)教练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1.持证人死亡的;

2.提出注销申请的;

3.年龄超过60 周岁的;

4.机动车驾驶证被注销或被吊销的;

5.超过从业资格证有效期180 日未申请换证的。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现上述情形之一,未办理注销手续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作废。

(九)教练员具有下列不具备安全条件情形之一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吊销其《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

1.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有关从业要求且没有主动申请注销从业资格的;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发生重大以上交通事故,且负主要责任的;

3.发现重大事故隐患,不立即采取消除措施,继续作业的。被吊销的从业资格证件应当由发证机关公告作废并登记归档。

第三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培训行为,查处违法行为。

(一)查处违反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不按规定进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行为。

(三)查处不履行相应培训服务的行为等。

二、教学监督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的监督,保证培训质量。

(一)应当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检查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教学大纲,按照要求填写《教学日志》和《培训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在道路上进行培训活动时,应严格遵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并在教练员

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学车辆。(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规定向完成培训学习的学员颁发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全国统一式样印制并编号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报送《培训记录》以及有关统计资料。《培训记录》应当由获得相应《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证》的教练员审核签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执行教学大纲、颁发《结业证书》等情况,对《培训记录》及统计资料进行严格审查。(五)督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建立学员档案。学员档案应当包括《学员登记表》、《教学日志》、《培训记录》、《结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等。学员档案保存期不少于4 年。三、教学车辆管理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车辆的统一标志。

(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用符合标准并取得牌证、具有统一标志的教学车辆。

(三)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教学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测,保持教学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四)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查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使

用报废的、检测不合格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以及随意改变教学车辆用途的行为。(五)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建立教学车辆档案。教学车辆档案应当包括车辆基本情况、维护和检测情况、技术等级记录、行驶里程记录等。教学车辆档案应当保存至车辆报废后1 年。

四、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质量信誉考核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评体系,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监督管理的量化考核标准。

(二)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标准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并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教学大纲执行情况;

2.《结业证书》发放情况;

3.《培训记录》填写情况;

4.教练员的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培训业绩、考试情况、不良记录等内容。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办法 一、道路货物运输市场管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加强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行为。 (二)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规范的行为。 (三)查处违反车辆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查处违反道路货物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等行 为。 二、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 (一)质量信誉考核时间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进行质量信誉考核,考核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考核工作应当在考核周期次年的3月至6月进行。

(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实施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组织开展,市级和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根据管理职责、权限具体实施。 (三)质量信誉考核步骤 1.质量信誉考核资料的申报 路货物运输企业应当在每年的3月底前对本企业上年度的质量信誉情况进行总结,向所在地的县级或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考核,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上年度末企业在册的营运货车情况、从业人员情况等; (2)交通责任事故情况,包括交通责任事故次数,每次交通责任事故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肇事原因、驾驶人员、死伤人数及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3)违章经营情况,包括违章次数,每次违章经营的时间、地点、车辆、责任人、违章事实、查处机关及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4)服务质量情况,包括每次服务质量投诉的投诉人、投诉内容、投诉方式、营运车辆车牌号、责任人、受理机关、曝光媒体名称、社会影响及核查处理情况等; (5)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的情况,包括下达任务的部门、完成任务的时间、投入运力数量、完成运量及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 (6)企业稳定情况,包括群体事件次数,每次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时间、主要原因、事件经过、参加人数、上访部门、社会影响及处理情况等; (7)企业管理情况,包括使用GPS和行车记录仪等科技设备的营运车辆数量及车牌号,车辆喷涂统一标识和外观,企业

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完整篇.doc

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4 内部控制建设规划方案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达成我单位内部控制目标,实现单位对经济活动的控制,实现控制目标,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控制目标 内部控制是我单位履行职能、全面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障。为做到自我约束和规范,我们的控制目标为: 1.经济活动合法合规。采取必要的措施合理保证预算收支等各类经济活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 2.各项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加强资产管理,做到资产实物与财务情况相吻合,合理保证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3.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可靠。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客观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预算管理,为完成各项财政任务提供资金保障,合理分配各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5.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在我单位内部逐步完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分立的机制,发挥制度和流程的控制作用,有效预防腐败。

(二)实施范围 内部控制规范实施的范围为本单位。 充分利用已经开展的科学化、精细化梳理工作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等已有成果,结合本次内控工作的具体要求,追踪资金的具体流向,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三)实施原则 在我单位制定实施内部控制的各项目标时要做到: 1.对单位预算收支的全过程进行控制,资金走到哪里,内控跟踪到哪里。 2.突出重点,监控一般,对关键控制点和关键岗位要特别加以防范。 3.要相互牵制和制衡,各项收支业务的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要相互分离,各环节的不相容岗位和人员要相互分离。 4.各项内控制度的建立与实施,要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可持续。 (四)工作任务 1.梳理并完善经济业务流程。全面梳理并完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资产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经济业务流程,同时明确各项经济业务流程中涉及到的部门、岗位、职责、权限等,在此基础上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总)

山西华鹏新型建筑材料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为推进公司管理制度规范化,确立员工日常行为标准,落实目标管理,重塑管理流程,强化管理执行的力度,提高计划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以确保公司经营战略及工作思路的有效分解和落实,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章、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一、核心 四提倡 ★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提倡爱岗敬业、爱厂如家、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提倡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衣衫整洁、精神饱满 ★提倡自我学习、自我检讨、自我批评、自我监督 五不准 ★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不准迟到早退、无故离岗 ★不准在公司内部抽烟、酗酒、聚众攀谈 ★不准私拿公司及同事财物 ★不准有任何损害公司形象的行为 六必须 ★必须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必须保证工作环境整洁有序 ★必须着装公司统一制服 ★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必须忠诚公司、服从安排 ★必须严守公司机密 二、内容 (一)总则 第一条主动学习,勇于创新,积极进取,有团结协作精神; 第二条恪尽职守,尊重领导、服从安排,保守商务秘密; 第三条爱护公司购物财产,不铺张浪费,不假公济私; 第四条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五条维护公司、个人信誉,严禁任何有损公司、个人信誉的行为; 第六条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第八条部门之间、员工之间提倡友好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是非; 第九条对本职工作应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第十条待人接物态度谦和; 第十一条发现问题时应履行告知或建议职责。 (二)细则 1. 精神面貌 第一条衣着整洁规范,仪表得体大方。 第二条态度热情,礼仪周到,精神饱满。 第三条不将个人负面情绪带到工作之中。 2. 言行举止 第一条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要做到言而有信。 第二条不随意承诺。 第三条语气中肯,不夸夸其谈,不恶意中伤。 第四条接受别人帮助时,衷心表示谢意;给别人造成不便时,真诚表达歉意。 第五条尊重对方发言,注意倾听。 第六条交谈的语气和言辞要注意场合,掌握分寸,力求简洁、明快。 第七条探讨工作时,坦诚地发表自己的见解,就事论事,不随意议论、攻击他人。 第八条在公共场所语言温和平静,注意不影响他人。站立时抬头挺胸,走路莫摇晃,急事莫慌张。 第九条坐下时不要跷二郎腿,不可抖动双腿,不可仰坐在沙发或座椅上。 第十条守时,准时赴约。 第十一条以数据说话,凡事有理有据。 第十二条当日事,当日毕。 3. 办公环境 第一条车间内不准吸烟。 第二条汽车和摩托车等交通工具要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第三条在公司内,不准乱丢纸屑,随地吐痰。 第四条办公文件资料要摆放整齐、办公桌面保持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下班后要清理办公现场。 第五条未经允许不得挪动公司大型的办公设备。 第六条员工不得随意调换办公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对公司设备进行改装或修理,如有需要申请相关部门办理。 第七条办公场所应保持安静,上班时禁止大声喧哗;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完整版本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 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的要求; 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 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米以上或高度在 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 (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 60周岁; 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 2. 拟设立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个体经营者提供《居民身份证》 ;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

道路货物运输管理规范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菏泽市道路货物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受理及实施主体 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和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 (GB18565的要求; 2. 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 14 米以上或宽度在 3. 5米以上或高度在 3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 20吨以上 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 (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臵。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 60周岁; 3.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 xx农村信用联社 为切实加强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信用社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人行、银监局及上级办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x县联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和原则 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发[XX]15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金融法律、法则和有关规定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整章建制、强化监督等,增强全员的内部控制意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的监督制约,切实提高内部控制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农村信用社内部控制薄弱的局面,促进信用社稳定健康发展。 内部控制建设的目标是:全县信用社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明显增加,各项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健全、规范,内部控制建设责任得到落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得到有效监督;识别和控制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各类案件、责任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内部控制建设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是要覆盖信用社经营管理决策、业务运行、检查监督、员工管理、案件防范、安

全保卫等全部经营管理活动,通过全面的清理、检查、整改和完善,使内部控制渗透到各项业务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和岗位。二是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树立内部控制的权威性,明确任何人不得拥有不受内部控制约束的权力,确保存在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纠正。三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的自我纠正机制,建立独立于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部门之外的监督、评价部门,通信息交流和反馈渠道,落实内部控制建设责任,促进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四是严禁信用社以加强内部控制为名乱设岗位、乱进人员、超编制配备人员。五是与信用社构建新的组织形式,深化内部机制改革以及业务发展等紧密结合,促进和巩固信用社改革成果。 二、内部控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内部控制建设的主体是信用社,重点是强化对各营业网点和资金流出业务、岗位、环节的管理、控制和监督。各信用社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内部控制文化建设,增强内部控制观念。各社要深入开展以学法规、学制度和剖析案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教育活动,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学习方式和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以及以会代训的形式,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素质和依法经营的观念,使信用社全体员工特别是各级管

企业日常工作行为管理规范

企业日常工作行为 管理规范 1

办事处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签发: SD 818-01 为了明确日常工作,规范工作行为,工作责任到人,同时为公司对员工的考核提供依据,特制定本规范: 一、办事处日常工作行为规范: 1、根据公司当前市场状况,办事处的设立以省级为单位,再根据 网络分布情况,设立办事点。 2、省级办事处设立助理一名(能够由市场人员兼任,但必须由公 司指派),负责协助办事处经理处理日常事务。 3、办事处作息时间:每周一至周六为正常工作日,每日工作时间 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6:00,工作时间内,办事处必须保持有工作人员在岗。 4、办事处日常行为规范: ①、事处每日上班、下班必须进行卫生清理,以保持室 内的整洁。 ②、办公地点内的各种物品必须摆放有序、整齐。 ③、工作人员接人待物必须使用文明语及礼貌用语,接 听电话必须使用统一开场白:您好!飞鸽药业,请问有什 么能够帮助您的吗? ④、工作人员着装必须大方得体,保持整洁,男士不得穿 短裤、背心及拖鞋,不得蓄发及胡须;女士不得穿奇装 1

异服及过分暴露的服装,不留长指甲、不穿拖鞋、不 得佩戴夸张饰品。 ⑤、办事处内人员必须保持团结,不准打架、斗殴、赌 博、喝酒、在规定的作息时间内不准打牌以及进行她 娱乐活动。必须注重与邻里间的公共关系,不得做出 影响邻里生活的事情。 ⑥、办事处不得逗留无关人员或办事处工作人员的亲 属。 ⑦、办事处经理负责办事处财产的管理工作,若属人为 损坏或发生丢失则由办事处经理负责照价赔偿。 ⑧、办事处所有员工必须保证24小时开通电话,每月规 定时间内需按工作安排递交各类表格及相关文件。 5、办事处日常工作: ①、月27日为月度会议时间(或遇节假日,可顺延)。 ②、每月28日,办事处必须向营销中心上报下月工作计 划。(附一) ③、每月2日,办事处必须向营销中心上报上月工作总 结。(附二) ④、因某事需临时沟通时,办事处需以工作联系单的方 式上报。 ⑤、对于办事处所有上报文件,必须在得到批复后方可 2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未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由上一级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实施本辖区内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行政许可。 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经营许可申请,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性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载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超重型车组是指运输长度在14 米以上或宽度在3 . 5 米以上或高度在3 米以上的货物的车辆,或者运输重量在20 吨以上的单体货物或不可解体的成组(捆)货物的车辆; 4.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车辆,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应当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5.从事集装箱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集装箱相适应的车辆,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 ,年龄不超过60 周岁; 3.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8.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三、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程序 (一)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2. 3.已购置车辆的,应提供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和车辆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保障运输安全,特制定本规。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含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技术规范,按交通部标准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和国家标准GB13392《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执行;危险货物品名分类以交通部颁发的《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为准。 第四条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要规定及有关技术规定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运输基本条件 第五条凡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 第六条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具有十辆以上专用车辆的经营规模,五年以上从事运输经营的管理经验,配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已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第七条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知识,经当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管理机关考核合格,发给《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方可止岗作业。 第八条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构及工属具,必须符合交通部JT3130《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规定的条件,经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验合格。 第三章申请与审批 第九条非营业性运输单位需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须事前向当地道路驼政管理机关提出局面申请,经审查,符合本规定运输基本条件的报地(市)级运政管理机关批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非营业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从事一次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须报经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查核准,发给《道路危险货物临时运输证》方可进行运输作业。 第十条凡申请从事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及已取得营业性道路运输经营资格需增加危险货物运输经营项目的单位,均须按规定向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地(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关审核,符合本规定基本条件的,发给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营运证》,方可经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 第四章运输管理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全文

关于印发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公安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督促抓好贯彻落实。 组织实施好《规范》,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的具体体现,是深化道路客运隐患整治行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客观要求,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各地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综合治理,认真抓好《规范》的学习宣传、检查督导和贯彻落实工作。要强化宣传工作。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安监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贯工作方案;针对企业规模、经营特点,实施分类指导、分批宣贯;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和行业信息平台,开展多渠道、多形式的宣贯活动,使广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深入了解《规范》的具体内容和相关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督促指导。围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督促企业对照《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对于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要加快研究解决;对于《规范》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要强化联合检查。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辖区内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加强督导检查。对贯彻落实《规范》不到位的企业,要现场督办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确保《规范》贯彻执行到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九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全面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企业。 第三条道路旅客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守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和运输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和客运驾驶人等从业人员管理,保障道路旅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实施工作方案

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贯彻 实施工作方案 篇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指南(试行) 为加强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业务指导,指导各单位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规范,促进各单位充分利用内控建设,提高风险管控意识和内部管理能力,特编写本指南。 一、机构搭建与组织保障 1.成立单位内控委员会。由单位一把手任主任,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内控委员会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最高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审核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审核内控体系建设工作计划和各类工作报告,督促内控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单位内控管理工作质量;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控和协调,提供项目资源支持;研究决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中涉及到流程调整、人员配置等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 2.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可设在单位经济业务主要管理部门(例如:办公室或财务部门),主任由分管领导

担任,该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其它内控关键部门负责人或指定联络人为成员。 内控办公室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执行机构,负责编制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实施细化方案和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培训和宣传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落实方案各项任务;负责组织落实内控建设具体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过程中的信息发布和保密工作;负责协调办理内控委员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内控建设工作的考核方案。 如单位规模较大,内控办公室下可按照经济业务分工另组建业务实施组,负责某项业务的流程梳理和风险评估,确定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组明确1名联络人,定期将业务实施组的工作情况向内控办公室汇报,其他成员由牵头部门、配合部门根据业务内容指派业务骨干。二、启动培训与方案编制 1.编制内部控制建设细化方案。根据杭州市《实施意见》,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明确建设任务与内容,编制内部控制建设实施细化方案。 2.召开内控建设启动会。单位需组织召开内部控制建设启动会议,公布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各组织部门的职责。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机关日常工作管理 制度

****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根据《****市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市行政效能问责惩戒暂行办法》和委办公会议决定,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工作管理,推进政风行风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正规机关工作秩序,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制定本日常工作管理制度。 一、请示汇报制度 (一)按程序规定逐级请示报告 1、各科室人员遇到本科室职权范围内的重要问题和事项,要及时向科长请示报告。 2、各科室遇到超越本科室工作职权范围的问题和事项,由科长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 3、分管领导对超出分管范围和事关全委工作的事项,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 4、一般情况下,不越级请示报告。对于重要事项既要向分管领导请示报告,也要向主要领导请示报告。如因出差、学习培训等特殊情况、急办事项无法向直接领导请示报告时,能够越级请示报告,但事后应及时向直接领导汇报请示报告的内容及处理情况;特殊情况下,上级可委托下级代表自己行使职权,答复或办理某些具体事项。 5、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由主要领导请示报告或由主要领导委托分管领导负责请示报告。 (二)重大事项和问题坚持先请示后办理原则,不得先斩后奏

1、重大事项和问题是指除正常业务工作开展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以外,还包括: (1)接待或邀请上级机关、领导和兄弟单位及友邻单位人员; (2)组织或参加可能在社会或本机关产生影响的重大活动; (3)接待、安排社会传媒机构或人员采访、报道涉及本机关工作的事宜; (4)涉及本机关工作和人员的突发事件,本机关人员及家庭的重要情况及其它重大问题。 2、发生重大问题时,如情况紧急、急需决断且无法请示报告时,可按有关规定先行处理并设法请示报告;问题处理后应迅速向上级报告,按上级指示执行。 3、各级领导对基层请示报告的事项和问题,要严格按有关政策、规定答复。答复应清楚明确,不推不拖;对一时难以答复的,要先做初步解释,待研究后再做答复;答复请示报告要做好记录,并注意与有关领导、有关单位及有关科室协调。 (三)工作汇报和通报制度 1、凡以***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单行材料,必须经主任或书记审阅签发,重要文件或材料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能上报或下发。 2、参加***厅或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会议情况和会议要求,重要会议精神要在主任碰头会或主任办公会上通报传达。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岗位职责之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1

交通运输管理职责 【篇一:交通局职责】 瓮安县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及内设机构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县交通局的职责与县城市管理局指导和管理城市客运的职责,整合划入县交通运输局。 (二)取消公路养路费、航道养护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水路运输管理费、水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职责。 (三)加强统筹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职责,优化发展交通,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 (四)加强统筹城乡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职责,优化交通运输布局,促进各种运输方式相互衔接,加强协调形成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综合运输体系。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起草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

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引导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 (二)指导交通运输业体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以及交通建设市场,维护道路、水路交通运输业的平等竞争秩序;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运(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引导交通运输业优化结构和协调发展。 (三)负责道路、水路交通运输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承担交通运输通讯、信息和国防交通战备工作。 (四)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质量与安全监督和造价管理,参与实施国家重点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设。 (五)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水上设施检验、通讯导航、水上消防、救助打捞、防止船舶污染、航道、港口及岸线管理等工作。 (七)承担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拟定道路、水路运输相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和州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内部控制工作方案

xxx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单位健康持续的发展,根据财政部《行政事 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 见》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管理现状,现制定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具体 内容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财政部等文件的要求,结合单位发展战略的要求,提高效益,回报国家,人民。 按照“全面启动、分批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全面测试、梳理单位内部控制现状为基础,以防范风险和提高效率为重点,以分析单位内部控制缺陷、补充修订管理制度、职责分工和业务流程为手段,建立涵盖单位的决策层、执行层、作业层等各个层级的全员、全过程内控体系。从而有效保证单位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单位发展战略。 二、基本内容 (一)构建以风险管控为导向的内控管理体系对照财政部等出台的《控制规范》和《指导意见》,对单位的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优化升级,实现内控体系和内控规范的全面接轨。即基于风险管控的基本要求,对现有的单位内控流程进行升级建设;建立适合单位发展的内控管理体系。 (二)构建以内控信息一体化为目标的实施体系以建立科学有效的业务、管理活动内控流程为基础,逐步实现主要内控流程信息化运行。即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由“人控”到“机控”,主要管理和业务内控流程能够达到上线运行规划要求。 (三)构建以内控评价为重点的持续改进体系通过内控流程的实际运转,分析评价控制缺陷和薄弱环节,对内控体系存在的不足进行跟踪,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直至内控流程符合规范、规划要求。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流程制度体系

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幼儿园日常工作管理及绩效考核细则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幼儿园管理规程》的要求,特制定本细则。 每期基础分为100分,所有教学活动中在此基础上增减分,每周一小结,每月一总结,每期一汇总,可得负分。 一、全勤奖 要求全体教职员工全勤上岗,设全勤奖每月150元,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元,请假一晌扣10元,无故旷工一晌扣60元;跟车教师每月补助100元。有事需请假应自行调班,若代班人违规,双方处罚。 二、班补 每班班补费按每生每月1.5元,分配原则是:班主任补助费是其他任课教师平均数的二倍。 三、晨检及接待学生 接送幼儿教师做到 1、按规定时间到达接送地点。接送时间早上7:00-8:30接幼儿入园,下午16:30-17:00送幼儿离园。接送教师迟到一次罚款5元,扣考核积分0.5分,无故缺一次罚款50元,扣考核积分5分。 2、接送幼儿时对每一位家长和幼儿必须热情接待,微笑服务。如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核实后扣除考核积分1分。 3、早上幼儿到园,由值早班的教师接待。值早班的教师必须在早上7:00前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扣考核积分1分;无故缺一次罚款20元,扣考核积分2分。 4、接待幼儿时应详细向家长询问幼儿的身体有无不适,是否带不安全物品(小刀、硬币、碎玻璃等物品),如因工作不力,造成幼儿带不安全物品入园,发现一次罚款5元,扣除考核分2分。 5、幼儿需要在园服药或因病因事不能入园者,接送教师务必做好记录,并且转告班主任有关情况。 6、老师将幼儿交给家长时要细心,确保幼儿安全的由家长接回。在接送幼儿的过程中,要把幼儿的安全放在首位,关心幼儿,加强与家长的联系,让家长感觉到将幼儿交给我们是安全的,放心的。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客运及客运站

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部分) 客运方向修订组 二〇一三年二月

第一章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明确行政许可事项的承办部门、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和经办人员。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运车辆的燃料消耗量应当符合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的要求;

(4)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5)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6)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

内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计划方案.docx

附件:A公司 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或“贵公司”),委托B公司()咨询(以下简称“B公司”或“我们”),协助执行部控制体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项目目标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我们将协助贵公司梳理部管理流程,完善财务和营运系统的部控制,并理顺财务系统和营运系统的对接,建立符合证券监管要求和公司需求的部控制体系。 我们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注重达成下述目标: 1、完成一套标准的部流程梳理,容涵盖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围; 2、审阅管理制度和流程文件,提出审阅意见; 3、梳理和测试公司现有控体系的缺陷,编制《控测评报告》,并推动整改; 4、修订公司相关岗位的控职责和授权审批体系; 5、根据《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和《企业部控制应用指引》,编制《部控制手册》和《部控制评价手册》; 6、完成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用的宣贯培训;

二、实施步骤 根据贵公司的业务类型及控管理情况,我们将按以下步骤实施本项目: 我们的工作容包括: (1)通过获取资料、管理层沟通等方式了解公司的总体架构、授 权体系、主要管理流程、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与财务流程的 衔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2)与主要业务人员访谈,熟悉公司总部的主要管理流程,并判 断各个流程的重要控制点; (3)执行穿行性测试和控制测试,掌握对各流程文件及管理制度 的实际执行情况,分析具体的部控制执行状况; (4)鉴别现有部控制(包括IT系统)的缺陷,并提出改善意见;

(5)协助公司明确各流程中涉及的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明确各 流程中关键岗位的职责和分工; (6)对实现流程目标所需要的授权体系给出框架性建议; (7)提出制度体系修改完善意见; (8)补充和修订各项流程文件(含控制矩阵和流程图)和操作表 单(包括IT信息系统); (9)集结成册,编制管理总部的《部控制手册》及《部控制评价 手册》,作为指导公司总部开展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三、项目输出 第一步,B公司主要进行项目前期规划,识别公司固有风险、理解财务报表要素、业务流程风险等。我们会形成资料清单、调查问卷、工作计划等成果; 第二步,B公司对公司总部进行控测试,识别现有控系统的不足和缺陷,并提出改善建议,提交《部控制测评报告》; 第三步,B公司交付的报告主要是公司的《部控制手册》,其格式和容,将根据公司的具体业务情况,结合行业标准,由贵公司和我们共同制定;同时,对公司现有的制度体系,提出审阅意见; 第四步,B公司交付的是公司的《控控制评价手册》,作为各公司检查评价各项控措施实际执行情况的依据; 第五步,B公司协助公司进行2011年控自评和外部审计工作。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道路旅客运输管理工作规范 第一节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一、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事项及实施主体 (一)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省际、市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三)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县内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及客运班线经营许可。 二、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客车。 1.客车技术要求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 (2)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 (3)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或者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 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4)营运线路长度在400公里以上800公里以下的客运车辆,其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二级以上; (5)其他客运车辆的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以上。 2.客车类型等级要求 从事高速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和营运线路长度在800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其车辆类型等级应当达到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 325)规定的中级以上。 3.客车数量要求 (1)经营一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0辆以上、客位3000个以上,其中高级客车在30辆以上、客位90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40辆以上、客位:1200个以上; (2)经营二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0辆以上、客位1 500个以上,其中中高级客车在15辆以上、客位450个以上;或者自有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3)经营三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0辆以上、客位200个以上; (4)经营四类客运班线的班车客运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1辆以上; (5)经营省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中高级营运客车20辆以上、客位600个以上; (6)经营省内包车客运的经营者,应当自有营运客车5辆以上、客位100个以上。 (二)有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3.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例会制度,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等。 (四)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三、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要求提供的申请材料申请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如果申请者是个体经营者,不需要提供);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机动车行驶证、 需新增运输车辆的,分公司所在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审核车辆条件,符合车辆条件要求且符合市场供求情况的,配发《道路运输证》。 (七)分公司需新增客运线路的,按照道路客运线路的许可权限办理,并发放客运线路标志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安全生产,促进企业高效运作、经济发展,本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请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认真贯彻执行。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岗位责任制度 3、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4、车辆维护保养制度 5、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6、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7、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8、安全奖惩制度 9、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10、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11、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签发单位:无锡禾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落实及对安全生产的落实情况检查。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及各项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根据安全生产总目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计划,组织落实到位。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的精神,定期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加强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经常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总结先进经验,表彰、奖励安全生产中的好人好事。组织和监督职能部门开展各种形式,多层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抓好特殊工种及驾驶人员的年度审验工作。发生重、特大事故或重、特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奔赴现场,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搞好现场处理,及时向有关部门上报事故情况,并按“三不放过”的原则,查清事故原因,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按规定及时对负责者进行相应的处理。 岗位责任制度 经理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依法经营,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负全部责任,树立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定期召开办公会议和经营会议,研究生产经营活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进行经营活动分析。坚持安全第一,用户第一,服务第一的方针,组织开展各项劳动竞赛,重视职工的技术和业务学习。按照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按章缴纳各项税费。机务安全员职责:在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做好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消防器材的配备和管理,落实车辆维护保养制度,检查督促驾驶员做好汽车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有关会议活动,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车辆带病出车。如发现带病出车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的意识,确保交通安全。负责落实车辆的年检送检工作。驾驶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驾驶员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开病车,不开超载车,严禁酒后开车。加强安全行车意识,行车中注意礼让。按期准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驾驶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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