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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费孝通《生育制度》及其现实意义

浅析费孝通《生育制度》及其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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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费孝通《生育制度》及其现实意义

作者:孙羽燕

来源:《神州·上旬刊》2013年第01期

摘要:《生育制度》是费孝通先生(1910—2005)最为得意的著作之一,在他的学术生涯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作者从中国本土的角度出发,用通俗简单的语言和贴近生活的实例为我们展现了他眼中中国人缔结婚姻之由,进行生育之故。对《生育制度》的重新解读,有利于我们加深对乡土社会的理解,有利于准确把握研究中国问题的脉络。

关键词:费孝通生育制度乡土社会现实价值

《生育制度》是社会学大师费孝通从功能主义出发,对与种族延续有关的一整套体系所做的论述。费孝通先生立足于乡土调查访问,他的研究非常贴合中国乡土社会的真实状况——人口众多,特别是农业人口众多是中国最大的国情。而生育是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个人的生存,社会的发展延续都需要不断地有新人口的补充。《生育制度》这本书便是从当地实际情况入手,对婚姻,家庭和生育以及社会结构都作了其独到的考察的。

一.《生育制度》的写作背景

真正透析一本大师的著作,便要从大师写此书的社会背景开始。解析《生育制度》这本书亦是如此。1938年费孝通先生取得英国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学位便回到中国,担任云南大学社

会学系教授,并且主持燕大——云大社会学实地调查工作站,从事实地调查研究。两周之后,他便一门心思钻进农村,费孝通先生于1938年11月15日至12月23日这段时间里,在云南

禄丰县进行实地调查研究。1939年上学期,他到西南联大兼课,讲授生育制度。”当时费孝通在讲授“生育制度”这一门课时,没有教材,没有讲稿,旁征博引,尽情发挥。[1]魁阁后期,由于兼任两校的教授以及当时政治格局的紧张,不便直接参与到实地调查,更多的从事讲课和写书。其中有关家庭问题的讲稿编成《生育制度》,有关农村社会的讲稿编为《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刚编一半,就发生了震惊中外的“李闻事件”。费孝通在等待重访英伦的出国手续时,将妻女送回家乡,在浒墅关完成了《生育制度》的全部编写工作[2]。《生育制度》也作为费孝通先生前半生学术经历的结束。

二.《生育制度》中主要观点剖析

首先,婚姻的意义在于什么?费孝通认为生育制度是指“男女们互相结合成夫妇,生出孩子来,共同把孩子抚育成人的这一套活动”,并且指出,“生育制度是人类种族延续的人为保障,为了维持种族延续和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人们结成婚姻关系来确保双系抚育的形成”。也就是说,用社会的力量保证生出来的孩子不但有母而且有父,于是有婚姻。任何种族若要绵续下去,都得有新生的成员不断加入到其中,但是,一个人从初生儿到能够独立生活需要经过一段漫长的时间,从生理性的抚育到社会性的抚育这一系列工作要有专人来承担,通过婚姻

《乡土中国》费孝通——读书笔记摘抄

《乡土中国》 《乡土本色》 1.从土里长出过光辉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 2.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3.耕种活动既不向分工专业方向发展,农业本身也就没有聚集许多人在一起的需要了 4.这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5.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 6.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原则 《文字下乡》 1.教授们的孩子并不见得一定是遗传上有什么特别善于识字的能力,显而易见的却是有着易于识字的环境 2.文字本身比较易于走样,所以需要文法和艺术来否定和限制词,字之间的意思 3.因此在每个特殊团体的中,必有他们的特殊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4.人的学习是向一套已有的方式的学习,唯有学会了这套方式才能在人群中生活下去——社会共同的经验积累,也就是文化 5.无论如何记忆并非无所为的,而是实用的,是为了生活 6.只有在轶出于生活常轨的事,当我怕忘记时,方在指头上打一个结 7.乡土社会用不上常态曲线,而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套 《差序格局》 1.这里所谓的“私”的问题却是群己,人我的界限怎样划分的问题

2.自家人的范围是因时因地可伸缩的,大到数不清,真是天下可成一家 3.中国人对世态炎凉特别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4.西洋社会不是人情冷暖的问题,而是权利的问题。在西洋社会里争的是权利,而在我们却是攀关系,讲交情 5.在差序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站在任何一圈里,向内看也可以说是公的 6.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额,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7.西洋社会,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天父”,就是团体 8.仁这个观念只是逻辑上的总合,一切私人关系中道德要素的共相 9.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 10.在差序格局中,一切普遍的标准并不发生作用,一定要问清了,对象是谁,和自己是什么关系之后,才能决定拿出什么标准来 11.中国的家是一个事业组织,家的大小是依着事业的大小而决定的 12.家必须是延续的,不因个人的长成而分裂,不因个人的死亡而结束《男女有别》 1.感情通常发生在新反应的尝试和旧反应的受阻情形中 2.从社会关系上说感情是具有破坏和创造作用的,感情的激动改变了原有的关系,这也就是说,如果要维持固定的社会关系,就得避免感情的激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5篇 《乡土中国》读后感3000字 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现在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子。”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系不稳定的特点,可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因为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系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可以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直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起,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可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现在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文明带来的结果。 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现在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天和很多人在一起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现在也有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

《费孝通 乡土中国》系维着私人的道德

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这种格局和现代西洋的“团体格局”是不同的。在团体格局里个人间的联系靠着一个共同的架子;先有了这架子,每个人结上这架子,而互相发生关联。“公民”的观念不能不先有个“国家”。这种结构很可能是从初民民族的“部落”形态中传下来的。部落形态在游牧经济中很显著的是“团体格局”的。生活相倚赖的一群人不能单独地、零散的在山林里求生。在他们,“团体”是生活的前提。可是在一个安居的乡土社会,每个人可以在土地上自食其力的生活时,只在偶然的和临时的非常状态下才感觉到伙伴的需要。在他们,和别人发生关系是后起和次要的,而且他们在不同的场合下需要着不同程度的结合,并不显著的需要一个经常的和广被的团体。因之他们的社会采取了“差序格局”。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道德观念是在社会里生活的人自觉应当遵守社会行为规范的信念。它包括着行为规范,行为者的信念和社会的制裁。它的内容是人和人关系的行为规范,是依着该社会的格局而决定的。从社会观点说,道德是社会对个人的制裁力,使他们合于规定下的形式行事,用以维持该社会的生存和绵续。 在“团体格局”中,道德的基本观念建筑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团体是个超于个人的“实在”,不是有形的东西。我们不能具体的拿出一个有形体的东西来说这是团体。它是一束人和人的关系,是一个控制各个人行为的力量,是一种组成分子生活所倚赖的对象,是先于任何个人而又不能脱离个人的共同意志……这种“实在”只能用有形的东西去象征它、表示它。在“团体格局”的社会中才发生笼罩万有的神的观念。团体对个人的关系就象征在神对于信徒的关系中,是个有赏罚的裁判者,是个公正的维持者,是个全能的保护者。 我们如果要了解西洋的“团体格局”社会中的道德体系,决不能离开他们的宗教观念的。宗教的虔诚和信赖不但是他们道德观念的来源,而且是支持行为规范的力量,是团体的象征。在象征着团体的神的观念下,有着两个重要的派生观念:一是每个个人在神前的平等,一是神对每个个人的公道。 耶稣称神是父亲,是个和每一个人共同的父亲,他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否认了生育他的父母。为了要贯彻这“平等”,基督教的神话中,耶稣是童贞女所生的。亲子间个别的和私人的联系在这里被否定了。其实这并不是“无稽之谈”,而是有力的象征,象征着“公有”的团体,团体的代表——神,必须是无私的。每个“人子”,耶稣所象征的“团体构成分子”,在私有的父亲外必须有一个更重要的与人相共的是“天父,就是团体。——这样每个个人人格上的平等才能确立,每个团体分子和团体的关系是相等的。团体不能为任何个人所私有。在这基础上才发生美国独立宣言中开宗明义的话:“全人类生来都平等,他们都有天赋不可夺的权利。” 可是上帝是在冥冥之中,正象征团体无形的实在;但是在执行团体的意志时,还得有人来代理。“代理者”Minister是团体格局的社会中一个基本的概念。执行上帝意志的牧师是Minister,执行团体权力的官吏也是Minister,都是“代理者”,而不是神或团体的本身。这上帝和牧师、国家和政府的分别是不容混淆的。在基督教历史里,人们一度再度的要求直接和上帝交通,反抗“代理者”不能真正代理上帝的意旨。同样的,实际上是相通的,也可以说是一贯的,美国独立宣言可以接下去说:“人类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组织政府,政府的适当力量,需由受治者的同意中产生出来;假如任何种政体有害于这些目标,人民即有改革或废除任何政体之权。这些真理,我们认为是不证自明的。”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二)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 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 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着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一) 引言 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 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费孝通与“乡土中国”情结 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 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

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 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 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

费孝通《乡土中国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我们所要传达的情意是和当时当地的外局相配 合的。你用文字把当时当地的情意记了下来,如果在异时异地的圈局中去看,所会引起的 反应很难平合于当时当地的圆局中可能引起的反应。文字之成为传情达意的工具常有这个 无可补救的缺陷。于是在利用文字时,我们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文法和艺术就在减少 文字的“走样”。 在说话时,我们可以不注意文法,并不是说话时没有文法,而是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 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的作用。我们可以用手指指着自己而在话里吃去一个“我”字。在 写作时却不能如此。于是我们得尽量的依着文法去写成完整的句子了。不合文法的字词难 免引起人家的误会,所以不好。说话时我们如果用了完整的句子,不但显得迁阔,而且可 笑。这是从书本上学外国语的人常会感到的痛苦。文字是间接的说话,而且是个不太完善 的工具。当我们有了电话,广播的时候,书信文告的地位已经大受影响,等到传真的技术 发达之后,是否还用得到文字,是很成问题的。 这样说来,在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面对面的往来是直接接触,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语言而采取文字呢? 我还想在这里推进一步说,在面对面社群里,连语言本身都是不得已而采取的工具。 语言本是用声音来表达的象征体系。象征是附着意义的事物或动作。我说“附着”是因为 “意义”是靠联想作用加上去的,并不是事物或动作本身具有的性质。这是社会的产物, 因为只有在人和人需要配合行为的时候,个人才需要有所表达;而且表达的结果必须使对方明白所要表达的意义。所以象征是包括多数人共认的意义,也就是这一事物或动作会在多 数人中引起相同的反应。因之,我们绝不能有个人的语言,只能有社会的语言。要使多数 人能对同一象征具有同一意义,他们必须有着相同的经历,就是说在相似的环境中接触和 使用同一象征,因而在象征上附着了同一意义。因此在每个特殊的生活团体中,必有他们 特殊的语言,有许多别种语言所无法翻译的字句. 语言像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 去。我想大家必然有过“无言胜似有言”的经验,其实这个筛子虽则帮助了人和人间的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经典摘要 序:《乡土中国》可以说是一部贯穿古今中外的经典之作,这部著作流露出作者渊博的知识与高尚的人格魅力。 10页:在一个熟悉的社会中,我们会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乡土社会的信用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 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 18页:所谓学就是在出生后以一套人为的行为方式做模型,把本能的那一套方式加以改造的过程。学的方法是“习”。习是指反 复地做,靠时间中的磨练,使一个人惯于一种新的做法。27页:中国传统结构中的差序结构具有这种伸缩能力。在乡下,家庭可以很小,而一到有钱的地主和官僚阶层,可以大到像个 小国。中国人也特别对世态炎凉有感触。正因为这富于伸缩 性的社会圈子因中心势力的变化而大小。 30页:在差序格局中,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关系所构成的网 络。因之,我们传统社会里所有的社会道德也只在私人联系 中发生意义。 42页:中国人在感情上,尤其是两性间的矜持和保留。不肯像西洋人一般在表面上流露,也是在这种社会局中养成的性格。44页:稳定的社会关系的力量,不是感情,而是了解。 46页:恋爱是一项探险,是对未知的探索。这和友谊不同,友谊是可以停止在某种程度上的了解,恋爱却是不停止的,是追

求。。。。。恋爱的持续依赖于推陈出新,不断地克服阻碍,也 是不断发现阻碍,要得到的是这一个过程,而不是这过程的 结果。 54页:一个负责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维持礼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狱。 58页:法治秩序的建立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重要的是还得看人民怎样去应用这些设备。更进一步在社会 结构和思想观念还得有一番改革。如果在这些方面不加以改 革。单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乡,结果法治秩序的好处未得, 而破坏礼治秩序的弊病却已先生了。 74页:血缘是身份社会的基础,而地缘却是契约社会的基础。契约是指陌生人中所作的约定。在订立契约时,个人有选择的自 由,在契约进行中,一方面有信用,一方面有法律。法律需 要一个同意的权力去支持。契约的完成是权利义务的清算, 须要精密的计算、确当的单位、可靠的媒介、在这里是冷却 的考虑,不是感情,于是理性支配着人们的活动---这一切是 现代社会的特性,也正是乡土中国社会所缺的。 77页:在新旧交替之际,不免有一个惶恐、无所适从的时期,在这个时期,心理上充满着紧张、犹豫和不安。 84页:决定行为的是从试验与错误的公式中累计出来的经验,思想只有保留这些这些经验多的作用,自觉的欲望是文化的命 运。

费孝通乡土中国摘记

费孝通:《乡土中国》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8月出版 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教授,一生行行重行行,实地调查和考察总结中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模式,写下了诸多不朽篇章。《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先生在社区研究的基础上从宏观角度探讨中国社会结构的著作,分别从乡村社区、文化传递、家族制度、道德观念、权力结构、社会规范、社会变迁等各方面分析、解剖了中国乡土社会的结构及其本色。著名的“差序格局”等中国风格的社会学理论,就是在这本书中提出和论证的。 [作者简介]

费孝通(1910.11-2005.4),江苏吴江人,伦敦大学哲学博士。先后任教云南大学、西南联合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曾担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主席等职。曾获美国马林诺夫斯基纪念奖、英国皇家人类学会的赫胥黎奖章、美国大英百科全书奖、日本福冈市亚洲文化大奖、菲律宾“麦格赛”社会领袖奖等奖项。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民族与社会》、《边区开发与社会调查》、《行行重行行》等。 [内容摘要] 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美国的乡下大多是一户人家自成一个单位,很少屋沿相接的邻舍。这是他们早年拓殖时代,人少地多的结果,同时也保持了他们个别负责、独来独往的精神。我们中国很少类似的情形。 中国农民聚村而居的原因大致说来有下列几点:一、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得过分远。二、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三、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四、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在社会学里,我们常分出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并没有具体目的,只是因为在一起生长而发生的社会;一种是为了要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的社会。用Durkheim的话说:

费孝通《乡土中国》阅读练习及答案及答案

(一)论述类文本阅读(9分)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3题。 血缘是稳定的力量。在稳定的社会中,地缘不过是血缘的投影,不分离的。“生于斯,死于斯”把人和地的因缘固定了。生,也就是血,决定了他的地。世代间人口的繁殖,像一个根上长出的树苗,在地域上靠近在一伙。地域上的靠近可以说是血缘上亲疏的一种反映,区位是社会化了的空间。我们在方向上分出尊卑:左尊于右,南尊于北,这是血缘的坐标。空间本身是浑然的,但是我们却用了血缘的坐标把空间划分了方向和位置。当我们用“地位”两字来描写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占的据点时,这个原是指“空间”的名词却有了社会价值的意义。这也告诉我们“地”的关联派生于社会关系。 在人口不流动的社会中,自足自给的乡土社会的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家族这社群包含着地域的涵义。村落这个概念可以说是多余的,儿谣里“摇摇摇,摇到外婆家”,在我们自己的经验中,“外婆家”充满着地域的意义。血缘和地缘的合一是社区的原始状态。 但是人究竟不是植物,还是要流动的。乡土社会中无法避免的是“细胞分裂”的过程,一个人口在繁殖中的血缘社群,繁殖到一定程度,他们不能在一定地域上集居了,那是因为这社群所需的土地面积,因人口繁殖,也得不断的扩大。扩大到一个程度,住的地和工作的地距离太远,阻碍着效率时,这社群不能不在区位上分裂。——这还是以土地可以无限扩张时说的。事实上,每个家族可以向外开垦的机会很有限,人口繁殖所引起的常是向内的精耕,精耕受着土地报酬递减律的限制,逼着这社群分裂,分出来的部分到别的地方去找耕地。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把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我十岁离开了家乡——吴江,在苏州城里住了九年,但是我一直在各种文件的籍贯项下填着“江苏吴江”。抗战时期在云南住了八年,籍贯毫无改变,甚至生在云南的我的孩子,也继承着我的籍贯。她的一生大概也得老是填“江苏吴江”了。我们的祖宗在吴江已有二十多代,但是在我们的灯笼上却贴着“江夏费”的大红字。江夏是在湖北,从地缘上说我有什么理由和江夏攀关系?真和我的孩子一般,凭什么可以和她从来没有到过的吴江发生地缘呢?在这里很显然在我们乡土社会里地缘还没有独立成为一种构成团结力的关系。我们的籍贯是取自我们的父亲的,并不是根据自己所生或所住的地方,而是和姓一般继承的,那是“血缘”,所以我们可以说籍贯只是“血缘的空间投影”。 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象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如果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这样血缘和地缘才能分离。但是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土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摘编自费孝通《乡土中国》)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正确的一项是(3分) A.在人类社会中,地缘基于血缘,并与血缘密不可分。“生死于斯”的地域固定了人和地的因缘。 B.以血缘关系构建的群体,人口到一定程度,就不能集居,因为养活群体的土地需要不断扩大。

读费孝通与《乡土中国》

关键词:费孝通;乡土中国;文化自觉 引言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费孝通与“乡土中国”情结 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 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⑵从后来的研究者们对《乡土中国》的评价来看,费孝通的观点是到位的。有的研究者甚至将他对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分析,和鲁迅先生著作中对中国人的剖析相类比,认为是相当的具有发人深省的力量,在著作问世的几十年里一直都有借鉴价值。⑶而《乡土中国》也因为其自身的价值,成为了一个概念,涵盖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特质。⑷也正是因为他的代表性,随后出现了各种以乡土中国为标志的研究类书籍,乃至是《新乡土中国》这样的著作。由此可以看出,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抵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8216328635.html,)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 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 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 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

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详细

费孝通《乡土中国》赏析 费老离开尘世已有经年。华文出版社出版的“东方赤子·大家丛书”中曾有《费孝通卷》,卷中有《乡土中国》。书的封面印有费老的头像,雍容富态,宛若活佛。记得第一次从图书馆借来此书时,塑封的书皮已是纸膜两开,鼓皱纵横,足见阅者甚众。 依然记得初次的阅读完全出乎我的意料,根本就没有我预想中读名著的那种惬意。《乡土中国》中的第一篇《乡土本色》,让我找不着感觉。文章一开始就是: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我说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那是因为我考虑到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而且在近百年来更在东西方接触的边缘上发生了一种很特殊的社会。”(《乡土本色》) “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开门见山,突兀其来,已让我猝不及防。接着的叙述我感到了一种不畅:“从这基层上曾长出一层比较上和乡土基层不完全相同的社会”,一句中用了两个“上”字不说,而且“社会”用了“长出”来表述,且加了“曾”来限定。这段让我头疼的文字后,正想看这“很特殊的社会”特殊在哪儿,不料文章按下不表,笔锋一转,“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并说“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然后娓娓叙述乡下人的土气、泥土、种地和“向土里讨生活的传统”。由种地而农业,“农业和游牧业或工业不同”,由于“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侯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读到这里,我的感觉是在看一篇散文或者随笔,这与我几乎成型的对学术论文的看法相去甚远。该文随后论及并提出一个在学界影响很大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又以社会学为据将社会两分为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后,进而指出,“现代社会是个陌生人组成的

我看费孝通及其《乡土中国》

引言时间的流逝总是在不停记录历史的进程,越过世纪的门槛,回首总结上个百年的中国社会学发展,总会有许多名字让人铭刻在心。这些学界前辈毕路蓝缕,在曲折艰难中将社会学研究推向了发展的繁荣时期,不仅使其在中国扎下深厚的学术根基,而且形成了世界所瞩目的中国社会学派。费孝通先生作为一代学人的典范,在几十年的学术生涯中孜孜以求,为建立中国化的社会学倾其一生心力,可谓著作等身,学问深厚;而其代表作《乡土中国》更是影响深远,堪称经典之作,至今仍嘉惠后辈学人,引领探究中国传统社会的特质,发掘中华文化的深刻内涵。费孝通与“乡土中国”情结读过无论哪一种费孝通传记的人,心中总是会有这么一种感觉:其实费孝通和传统社会下的乡土中国不是完全契合的。虽然出生在名家辈出,传统文化根基深厚的苏杭之地,但是费孝通所受的教育却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私塾之学,而是接受了一部分西方思想的新式学校。从启蒙院开始,一直到燕京大学,清华研究院,虽然也讲求传统文化的继承,但是所有的教育也无一例外的带有西方的色彩。能有如此的学习经历大概还是和他的家庭有关,因为他的父亲费璞安当年曾作为政府所派的公费留学生东渡日本,专门攻读教育专业,学成回国后即开办了新学。他的母亲杨纫兰毕业于上海务本女学,也是当时为数不多的接受了西式教育的知识女性之一。正是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使费孝通接受了严格而又规范的系统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之后负笈英伦的求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使他可以毫不费力的接受西方的思想,但是同时从某种意义上说,也使得他与农村社会在生活上是脱离的。这种脱离,并不是不常见的特殊现象,而是近代中国一种带有时代意义的演变过程,或者说是一种城市化的文化改造过程——从农村到城市,通过接受西方的思想脱离传统的农村社会。⑴但是与其他留学国外的学生不同,费孝通内心中并没有因为接受了西方的思想就完全排斥中国的文化。在很多留学生认为中国文化落后,因而不愿意回国,或者是对中国的情况不加了解就否定,甚至不讲中文的时候,费孝通仍然是对中国文化保有一种乡土情结,这似乎也是得益于他所受的新式教育。正如美国教授阿古什(A.D.Arkush)在《费孝通传》里面写的那样:费孝通与二十世纪初期的大多数知识分子不同,他从感情上并不否定中国文化。他是在不背弃他小时所受的传统教育的情况下,没有遇到什么困难就获得西方知识的。他的父亲留学日本意味着,是父亲而不是他的儿子们代表了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转变的一代,费孝通不像其他人那样,与旧脑筋的父辈们在感情上格格不入。他不属于参加“五四”运动的一代,但他继承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传统,他自然而然地接受了反封建思想。在《乡土中国》一书中,费孝通先生更是从普通乡下人的土气入笔,一反常人对土气这个词的藐视,称赞“土”字用的精当,因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小农经济依靠的正是土地。也正是因为有了土的滋养,才有了“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业,才有了聚村而居、与世无争的传统生活,才有了中国人生生不息的传统文化根源。乡土社会的本质不是别的,而正是这种“土气”。此等的精辟见地,如果没有一种流淌在灵魂深处的传统文化意识以及乡土中国情结,恐怕是很难抒发出来。⑵ [!--empirenews.page--]从后来的研究者们对《乡土中国》的评价来看,费孝通的观点是到位的。有的研究者甚至将他对于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的分析,和鲁迅先生著作中对中国人的剖析相类比,认为是相当的具有发人深省的力量,在著作问世的几十年里一直都有借鉴价值。⑶而《乡土中国》也因为其自身的价值,成为了一个概念,涵盖了中国社会的结构和特质。⑷也正是因为他的代表性,随后出现了各种以乡土中国为标志的研究类书籍,乃至是《新乡土中国》这样的著作。由此可以看出,乡土中国的情结是扎根于每个中国人的心底,是一种普遍的民族心理体验。虽然有人从意识形态方面排斥拒绝这种情结,但是应当承认这种情结是传统文化作用的结果,是一种集体意识存在,并不会因为少数人的意识缺失和丢弃从而不复存在,而是将一直通过民族的血脉传承下去。费孝通正是看到了或者说是深刻体验到了这种情结的力量,从而在社会学层面试图进行解析。这大抵应当是《乡土中国》里个人情感的显露。《乡土中国》与文化自觉在文化领域一直都有这样的难题存在:一是对自己本民族文化的定位,二是对民族文化和外来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2000字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后感2000字 《乡土中国》是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研究中国社会的作品,共有14篇文章,作品以文字下乡为起因,论述了中国社会的道德标准、婚姻爱情、礼治法制、政治统治、城市进程及社会变革等几个方面的问题,有以下几个反面的感想。 一、“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费孝通 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古代称国家为“社稷”,“社”就是土神,“稷”就是谷神,“土”是百姓的命根子,民以食为天。“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娃娃热炕头”是他们追求的幸福生活。乡土中国是”聚村而居”的,乡土社会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形成独特的族群文化,他们会形成族规民约,遵守共同的规矩,人与人建立信任关系,受到道德的约束和制约。他们的生活经验是长期积累起来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变迁,人与人交往的广泛,这种单一的交往方式就显出了流弊,被称为“土气”。 作者的观点是告诉我们一定要重视对乡村的研究。这一观点对于我们今天的振兴乡村战略都具有意义,要研究乡

村固有的生存生态,文化生态。 二、“乡下人在城里人眼里是愚的”,“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愚,我心里总难甘服”。------费孝通 费孝通先生的论述破解了我一直以来的疑惑。不识字就是愚吗?没有文化就是没有德吗?没有文化就是低智商吗?原来愚不愚只看接受书本知识快慢是不够的,乡下的孩子和教授的孩子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这里有一则关于船夫与哲学家的故事:一次,一位哲学家坐渡船过河,他问船夫,你懂哲学吗?船夫回答不懂。哲学家便说,那你的生命就失去了一半。过了一会,狂风大作。船夫问哲学家,你会游泳吗。哲学家回答不会。船夫就说,那你的生命就将全部失去了。这个故事也同样告诉我们尺有所短,寸有所长的道理。对于乡村,也不能以一个“愚”一概而论。 至于文化与德的问题,文化与智商的问题也与此有类似的道理,不可以偏概全。所以费孝通教给了我们看问题一定要全面,要认识乡土社会的本质。 三、“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结构是一种我所谓差序格局,是一个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现代西洋的是团体格局”。------费孝通 社会结构格局的差别会引起不同的道德观念。费孝通形象地将差序格局比作水的波纹,“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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