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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处罚单

建筑施工处罚单

处罚单

公司项目部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001]

施工现场违规现象处罚规定 为加大现场管理力度,提高监控效率,确保本项目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得到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工程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细则,具体实施由施工单位负责,监理与建设单位督导。 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违反规范要求的质量、安全问题,经指出仍屡教不改的(经指出2次仍未安排整改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采取经济罚款措施(具体罚款细则详见附表)。各栋施工班组在接到工程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口头整改通知或书面联系单、通知单之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如对工程项目部的整改指令存在异议,应立即与现场管理人员沟通协调以达成共识(如协调未达成共识的,暂按管理方指令实施)。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的经济处罚操作程序:工程项目部可直接向各栋施工班组开具罚款单并收取罚金,罚金由项目部暂为保管,各栋施工班组需在收到罚款单一周内将罚金缴至项目部(项目部需开具罚款收据)。各栋施工班组在规定期限内未缴纳罚金或拒不缴纳着,责由其栋号长代为交付,如仍拒不执行,将在日后拒绝支付其工程款项,待其翻倍交清罚款后,再行支付。 罚款由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作为奖金奖励给各栋施工班组(具体奖励办法见附表)。罚款单由项目部抄送一份至监理单位,并同时抄报建设单位。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经处罚后并不免除施工班组的整改责任,施工班组仍应根据规定及时整改,否则将采取加倍处罚的措施。针对屡教不改,态度恶劣的施工班组,在经教导无效的情况下,一律清逐退场。 江山御景四期项目部(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2015年11月18日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违规行为处罚细则(续)

施工现场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天河项目部施工现场、宿舍违章处罚条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安全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 的,每人每次处5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3、本项目禁止喝酒,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 罚款5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0元。 4、工地施工范围内乱丢烟头、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100元。 5、工宿舍晚上11:00熄灯,休息后喧哗、影响别人休息者,每次罚款100 元。 6、节约用水用电、用水后不关好水龙头者,每次罚款50元,宿舍禁止长明 灯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7、各单位规范施工用电,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 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8、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 处罚款200元。 9、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10、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500元,责令其清理干净。

11、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公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 罚款1000元。 12、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3、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4、对任意在施工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机械设备操作规程,不遵守安全管理 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200元。 15、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3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7、施工现场(宿舍)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2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1000元。 18、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理、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班组应做到工完场清) 19、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200元。 20、高空、洞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1000元。 21、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情节恶劣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上岗,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惩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必须听从安检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违者罚款30元/次。 12、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长100元,罚施工班组300元。 14、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开展活动者处责任班组组长50元/次,不参加活动者处罚款20元/次。 15、未经三级动火审批擅自动火者处罚操作者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16、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 17、“四口、五临边”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防护负责人1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8、施工现场各卫生责任区未达标者处相关责任人200元,拒不整改者加倍处罚或清除出场。 二、机械施工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2021年)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 (2021年)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2021年)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 5.贵瓮高速公路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二、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技术员,安全员,有权对违规单位开具《贵瓮高速公路施工安全违规处罚通知单》(以下简称“处罚通知单”,见附件2)。 三、每作业队当月罚款金额超过5000元的,由分部经理约谈该承包人,并签署后续处罚通知单。 四、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程序 1.检查人员对违规现象及时纠正并开具《贵瓮高速公路安全隐

患整改通知单》(见附件1),同时视情节开具《处罚通知单》进行经济处罚。 2.《处罚通知单》必须有检查人签名及承包人签收(承包人拒绝签收的,给予双倍罚款)、一式三份,承包人、安全环保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3.《处罚通知单》于每月10日前报贵瓮高速公路8标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部汇总,处罚金由项目财务部从被处罚作业队的计量款中扣除。 五、细则中未列出的违规条款,按照类似条款执行。 六、施工安全违规处罚条款。(附后) 贵瓮高速公路8标标准化施工安全违规处罚条款 类别 条款编号 处罚内容 处罚金额(元) 一、

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明细表(1)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违 章 处 罚 明 细 表

安全文明施工违章处罚明细表 序号违章项目 整改要求 及整改时间 单项处罚金额(人/次) 未按要求 及时间整改 一一般项目 1 进出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立即整改每次5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2 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立即整改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3 明令禁烟场所吸烟立即整改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4 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严禁入场每次5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5 在施工现场用明火取暖立即整改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6 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容量电器立即整改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7 宿舍内用碘钨灯或用明火取暖立即整改每次2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8 来人来客不登记或违规留宿 立即整改 或驱逐出场 每人/次5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9 在施工中造成环境污染立即整改每次5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0 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不准入场 立即整改 每次2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1 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不准入场 立即整改 每次2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2 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立即整改每台/次5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3 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停止作业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4 特种作业无证操作停止作业每次5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5 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停止作业每次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16 在施工现场赤身、穿短裤工作立即整改每次1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二脚手架 1 未按施工方案搭、拆脚手架两天内按施工方案 进行整改 每处5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2 安全网有破洞未及时修复1天内进行整改每处100元(人民币)加倍处罚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违章处罚通知书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违章处 罚通知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处(罚)通知书 重庆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处(罚)字(2015)第 1---01号 工程名称重庆潘龙电站道路项目(下库)违章地点: 1#隧道 安环负责人:处罚时间 2016/10/6 处罚单位:重庆创冠建筑劳务有限公司重庆潘龙电站道路工程劳务项目 被处罚单位:爆破班 处罚金额¥元,大写壹佰元整 处罚原因于2016年10月6日凌晨02:30,在隧道补充爆破施工过程中 你班组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要求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穿拖鞋)一人; 依据项目部安全违章处罚规定,决定对你班组本次从轻处罚元;如在再次 巡查过程中仍发现你班组施工人员重复违章处罚将重处元。 违章惩罚支撑证据 说明: 1、对本次处罚如有异议,接到本处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重庆创冠建设劳务有限公司提出复议,到期不 复议,本次处罚直接由财务部扣除。 2、如本次处罚认为有违背相关管理规定也可拨打监督电话:予以投诉。 陕西汇枫建设 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 部 2014年 03月22 日 处(罚)通知书

陕西汇枫建设有限公司第八项目部(安全)处(罚)字(2015)第 1---01号 工程名称柞水县营盘多层电梯养生公寓工程地点:柞水县营盘镇街道中段 安全主管签名:处罚时间 被处罚单位:陕西森炎水电安装公司 处罚金额¥元违规拆除大写伍拾元整 处罚原因经检查发现:在2015年03月22日上午08:30,二楼施工过程中你单位施工人员不按安全要求规范,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帽不系帽扣):安装工一人根据项目部安全违章处罚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单次处罚元;如在再次巡查过程中仍发现你单位施工人员继续违章作业将加倍处罚。 接受处罚单位:陕西森炎水电安装公司接受处罚人:说明: 1、对本次处罚如有异议,接到本处罚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可向 陕西汇枫建设有限公司质安科提出复议,到期不复议也不签 认,项目可直接报公司财务部门报备。 陕西汇枫建设 有限公司 第八项目 部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正式版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规定 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项目办为保证工程建设安全、文明、优质、高效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各项目区域标准化的实现,根据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和前期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制定本《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章处罚的规定》,望各专业组、监理、施工队及时向全体员工传达。 一、对安全生产管理差的施工队或个人违章违纪的处罚: 1、安全管理 1)各施工队在作业安全生产中无明确

安全指标的罚项目区域管理人员100元。 2)对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或内容不全、针对性不强、未履行签字手续的有关人员罚款100元。 3)对新入场或变换工种的人员,未经安全教育上岗作业的罚款1000元,对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或证件不全的罚款200元。 4)对各施工队不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或活动无记录、记录不全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5)对作业人员违反其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罚款100元。 6)对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就上岗作业的班组每人罚款50元,并对施工队管理人

安全检查违规罚款通知单

安全检查违规罚款通知单 编号: …………………………………………………………………………………………………………………………………………………… 安全检查违规罚款通知单 编号: …………………………………………………………………………………………………………………………………………………… 安全检查违规罚款通知单 编号: 工 程 名 称 违 规 时 间 违 规 班 组 违 规 地 点 罚 款 事 由 1、未佩戴安全帽 2、未系安全带 3、穿拖鞋 4、酒后上岗 5、其他 处 罚 意 见 1、对本次的违规操作处 元的罚款。 2、其他意见: 罚 款 金 额 (大写) 零 拾 零 万 零 仟 佰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 ¥: 安全检查小组(签字) 受罚班组长或个人(签字) 备注: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存档,一份给受罚班组或个人,一份给财务备案。 此罚款单受罚单位或个人签字,如不签字安全检查组可转财务部,即行生效,作受罚单位付款凭证。 工 程 名 称 违 规 时 间 违 规 班 组 违 规 地 点 罚 款 事 由 1、未佩戴安全帽 2、未系安全带 3、穿拖鞋 4、酒后上岗 5、其他 处 罚 意 见 1、对本次的违规操作处 元的罚款。 2、其他意见: 罚 款 金 额 (大写) 零 拾 零 万 零 仟 佰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 ¥: 安全检查小组(签字) 受罚班组长或个人(签字) 备注: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存档,一份给受罚班组或个人,一份给财务备案。 此罚款单受罚单位或个人签字,如不签字安全检查组可转财务部,即行生效,作受罚单位付款凭证。 工 程 名 称 违 规 时 间 违 规 班 组 违 规 地 点 罚 款 事 由 1、未佩戴安全帽 2、未系安全带 3、穿拖鞋 4、酒后上岗 5、其他 处 罚 意 见 1、对本次的违规操作处 元的罚款。 2、其他意见: 罚 款 金 额 (大写) 零 拾 零 万 零 仟 佰 拾 零 元 零 角 零 分 ¥: 安全检查小组(签字) 受罚班组长或个人(签字) 备注:一式三份,一份项目部存档,一份给受罚班组或个人,一份给财务备案。 此罚款单受罚单位或个人签字,如不签字安全检查组可转财务部,即行生效,作受罚单位付款凭证。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名称(项目):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 处罚对象: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项目部 违章处罚事由: 公司巡查组对该项目近期进行了多次巡查工作,屡次对所查问题均下达了书面的整改意见书,但收效甚微。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7日再次对该项目部进行复查时发现已下问题: 1、楼梯口、阳台等临边洞口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 2、施工升降机洞口未按要求安装安全门。 3、电闸箱防护门未设置安全锁且存在私接乱接现象。 4、搅拌机、卷扬机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棚。 5、现场个别施工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6、楼内有施工人员居住。 处罚意见: 多次下发整改通知书,仍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现经公司商议决定,对渤海新区渤海名都12#-15#住宅楼项目部处停工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 黄骅市顺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7日

工程项目违章处罚单 工程名称(项目):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 处罚对象: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项目部 违章处罚事由: 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4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巡查工作,对所查问题下达了书面的整改意见书。公司巡查组于2016年4月17日再次对该项目部进行复查时发现已下问题: 1、楼梯口、阳台、烟道口等临边洞口未按规范要求搭设防护。 2、施工升降机安装人员未佩戴安全帽。 3、电闸箱无防护棚且存在私接乱接现象。 4、降水井井口未按要求进行封堵。 5、现场砂堆未及时进行覆盖。 处罚意见: 下发整改通知书后,仍未严格按照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现经公司商议决定,对旺豪鑫汇城1#住宅楼项目部处停工整改并处5万元罚款的决定。 黄骅市顺驰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7日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精选版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 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办法 一、安全管理 1、新进场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特种机械设备进场后5日内需上交身份证复印件、特种设备操作证、特种设备备案登记表。未经三级教育并考试合格而上岗作业(以教育登记卡及考试卷为依据)。出现5人或5人以上者,对相应施工队伍进行处罚500元。 2、电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工地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炸药库管库员、爆破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每出现一人对施工队伍处罚200元/人次。人数过多的情况下视情节严重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3、安装、拆除工程未按专项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技术交底施工的。对施工队伍处罚2000/次。 4、塔吊、移动模架、安装或搭设完毕,无办理验收(包括阶段验收)手续私自投入使用的(以验收签证单为依据)。对施工队伍处罚1000元/次。 5、未按在场人数的规定比例配置专职质安员(不计兼职)在现场有工人生产而无施工管理人员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 6、对上级检查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或整改后不报告有关人员进行复查的。对施工队伍罚款200元(按次数加倍计算并累计处罚) 7、不张贴安全操作规程的,对施工队伍罚款100元

8、招用童工或安排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从事法规规定禁忌劳动的给予施工队伍罚款500元/人次 9、违反业主、监理、项目经理部下达的安全质量管理指令的。给予施工队伍200-1000元罚款。 10、招用年龄超过60岁或特殊工种限定规定的,罚500/人次 二、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管理 1、机具设备无安全防护装置,或破损、残缺已起不到保护作用,每一台(套)处罚200元,其中大型设备的危险部位,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每一处罚500元。 2、运输车辆、机动车信号系统严重失灵的每车/次处罚200元,制动系统失灵的每车/次处罚500元。 3、使用超过拆旧年限的设备、车辆,未经检测合格或没有办理使用手续的每台(套、辆)处罚300元。 4装载机、挖掘机、压路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上面带人或在驾驶室内乘人的每人/次处罚50元。 5、钻机未悬挂操作规程的处罚100元。 6、非机械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械设备的处罚500元/次。 7、机械手在操作机械过程中玩手机,带耳机的,处罚200元/次 三、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1、不带安全帽:普通员工每人/次处罚50元,管理人员每人/次处罚100元。连续多次(3次)以上不带安全帽的,加倍处罚。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项目安全施工管理,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促进生产的发展,经研究决定特制订如下安全违章处罚条例: 1、凡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违者罚款50元。 2、高处作业严禁穿硬底鞋、拖鞋、易滑带钉鞋,打赤膊(不穿衣服)上班,违者罚款50元。 3、高处作业、悬空作业,必须拴合格的安全带作业,违者罚款50-100元。 4、工地内严禁吸烟,不到指定区域吸烟者,违者罚款50元。 5、上班前不准喝酒,禁止酒后作业,违者罚款50元。 6、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任意拆除、移动防护设施和安全装置,违者罚款100-500元。 7、不准从高处向下抛掷任何物资材料,违者罚款100-500元。 8、现场的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非工种人员不得任意动用,乱拉乱接电线,违者罚款50-100元。 9、在施工现场生产区、生活区内随地大小便者,乱扔垃圾、饭菜,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纪律者,罚款50-100元。 10、对项目质安室、工区下发的通知、表格、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不及时整改和反馈者,罚款200元。 11、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或证件不符合者,罚款100元。 12、严禁在作业区内打闹、嬉戏,违者处罚50-100元。 13、各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又不听安全人员劝告者,罚款50-100元。

14、工地内电线、电缆线应架空,严禁用斗车辗压电缆、电线,违者一次罚款50元。 15、无电源插头,直接用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6、不走安全通道,四处攀爬、翻越脚手架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7、随意动用消防设施作业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8、在宿舍内做饭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19、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发现一次罚款50-500元。 20、新进人员未及时申报和安全教育就私自上班的,发现一人罚款100元。 21、脚手架上严禁堆放各种材料,违者罚款100元。 22、卸料平台超重或不及时转运材料的违者罚款100元。 23、模板支撑脚手架,超重、超高堆放材料或不及时分散开的违者罚款200元。 24、施工场地内未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的罚款200元。 25、材料乱堆、乱放,不整齐,无标示牌罚款50元。 26、施工完毕,不关闭机械、照明灯电源的罚款100元。 27、在有明显禁止烟火标识或其他存在易燃晚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未申领动火证或吸烟罚款200元。 28、机械必须固定专人操作,非机械操作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机械,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发现一次罚款50元。 29、施工时严禁疲劳作业、带病上班,违者罚款100元。 30、各工种严禁在楼板面、临边、脚手架上及其它有危及人

建筑工地安全罚款通知单

精品文档建筑工地安全奖罚制度 安全管理违规罚款条例 序号条款处罚金额 1 施工现场未按要求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或或没有佩戴工地出入证100 元人民币 2 高空或临边作业未戴安全带或非特种人员私自进行特种作业100 元人民币 3 电焊作业未戴防护手套或面罩100 元人民币 4 操作切割机未戴防护眼罩100 元人民币 5 未按相应操作规程进行作业100 元人民币 6 未按“三相五线”制规定配电200 元人民币 7 不符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规定200 元人民币 8 电气设备不符规定200 元人民币 9 电线未按规定作架空或埋地处理100 元人民币 10 使用不合格的电缆,电缆破损未维护100 元人民币 11 电箱中保护系统配置不全或没有进行接地保护或电线接头老化等200 元人民币 12 机械、设备保护系统不全或已损坏200 元人民币 13 专用电机未配专用开关箱或进行不符合要求的施工作业200 元人民币 14 使用未通过安装验收的电机设备200 元人民币 15 电工对临电系统未及时进行维护工作200 元人民币 16 特种作业未持劳动部门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100 元人民币 17 “四口”五“临边”未按规定保护200 元人民币 18 安全防护设施未按要求设置,或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200 元人民币 19 脚手架等设施构造不符合要求200 元人民币 20 私自移动工作平台或使用不符要求的工作平台等保护措施100 元人民币 21 未经批准私自拆除安全防护400 元人民币 22 易燃、易爆、易腐蚀及有毒物品未隔离存放200 元人民币 23 危险物品存放区无安全警戒标志200 元人民币 24 危险作业未作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200 元人民币 25 危险作业区域未有效防护200 元人民币 26 仓库、生活区及施工区未配灭火器材或配备数量不足200 元人民币 27 失效的灭火器材未及时更新200 元人民币 28 动火作业防火措施未跟上、无人监控或未经审批私自进行明火施工400 元人民币序号条款处罚金额处罚金额 29 人员在禁烟区吸烟100 元人民币 30 吊装作业违反安全规定或指挥人员配备不足200 元人民币 30 主要通道及施工区照明不足100 元人民币 31 在易燃物品区用强热灯照明(如碘钨灯) 100 元人民币 33 重大安全、文明活动配合不力200 元人民币 34 未按规定要求和指定时限整改安全隐患200 元人民币 35 不服从指挥、态度粗鲁、缺乏礼貌500 元人民币 36 打架、斗殴1000 元人民币 39 酒后上工地200 元人民币 40 在工地现场随地大小便200 元人民币 41 施工现场高空抛掷物料等200 元人民币 42 堵塞安全通道200 元人民币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施工现场违章作业处罚制度 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规定,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违法、违章、违纪处理制度如下: 对于有下例行为之一的人员,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交于上级处理 ( 1 )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 2)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 3)发现险情,即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存在事故隐患不执行上级和安全部门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 5 )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经济处罚的规定 一、事故设施缺少防护设施存在事故隐患。 ( 1 )生产、事故设备、设施,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者,不得安装和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的责任者和随意确定拆毁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元—200元。

(3)存在有重大事故隐患,逾期不解决的,对责任人罚款300—500元。 (4)存有事故隐患,虽然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消项的,对责任人罚款100 —200 元。 (5)对确定有毒有害产品的生产、转移,分包无防护措施的,并未提供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责任人处以200—1000 元罚款,并扣发月工资的10—30%。 (6)被罚者违反以上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在日常工作中,安全、质量问题经书面多次提出,但未及时整改,罚款500 元/ 次。 2)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因人为因数造成损坏、污染的,按修复或重做费用赔偿并罚款200 元/ 次。破坏本工地安全设施、消防设施及防盗设施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3)劳务分包班组未自检互检,或自检记录项目不合格,一般项目合格率<80%的,罚款200 元。 4)工作中不服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监督、指挥,甚至对项目部管理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一经查实,处10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产者,视其价值的5~10 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并逐出施工现场。同社会上轮流人员里应外合进行偷窃或给工程施工造成阻碍的罚款500~1000 元,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 关处理,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用做家具或个人用品,违者处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项目部施工现场违章处罚条例

为强化施工现场的管理,实现文明施工,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企业文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不按要求系下颚带的,每人每次处20元罚款。 2、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对酒后施工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班组长负连带责任,罚款200元。 4、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每次罚款20元。 5、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50元。 6、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线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50元。 7、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100元。 8、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元。 9、破坏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破坏施工现场功用设施者,赔偿设施费,用并罚款100元。 10、所有电动机具的电线拖地、直接(或用铁线)捆绑在钢筋、钢管上而没有用绝缘绳吊离楼地面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1、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2、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违反操作规程,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每次罚款50元。 13、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2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4、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2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5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5、对打架造成的医疗费、损坏财物赔偿费用,由项目部根据各方责任大小决定。 16、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要没收赌具和赌资,对参与者第一次抓获者每人罚款100元,第二次抓获时罚款200元。 17、下班后没有对机具清洗、保养、遮盖,施工通道没有清除干净者,每处罚款100元。 18、毁坏成型产品者,赔偿材料、人工费用并罚款100元。 19、高空、井口临边处,向下向外投掷物料者,承担发生事故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并罚款200元。 20、未经管理人员同意或未经规定的培训,擅自操作施工机械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21、施工用剩的材料不按规定堆放整齐,未办理领料手续擅自取用材料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 22、宿舍内床铺不整洁、地面及床底有垃圾、烟头、不设容水器丢烟头、门口不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为保证本工程安全目标的实现,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规范作业安全行为,根据本项目情况实际制定本奖惩细则,规定如下: 奖励 1、凡经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检查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的,项目部给予表现优异的部门、施工队1000-5000元奖励。 2、项目部结合每月定期安全检查、“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考核评价及月度表现,项目部管理人员能够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评为当月先进个人,每人给予2000元奖励。 3、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施工人员,给予个人奖励200-1000元。 、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中表现优异的,在各类安全劳动竞赛评比中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的。 、及时发现并上报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或对施工现场生产设施安全防护措措施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在生产或者工作中取得明显实效的。 、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或者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处罚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未系帽带者罚30元/人/次。若发现3人以上未戴安全帽,罚部门或施工班组200元/次。 2、严禁穿拖鞋、着装不整、赤膊等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罚款50元/人/次。 3、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100元/人/次。 4、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50元/人/次。 5、严禁打架、斗殴,违者罚500元/人/次,情节恶劣者移送公

安机关处理。 6、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1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7、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违者罚款100元/人/次并停止作业。若再次发现,罚班组长200元/人/次,罚施工队2000元/次。 8、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50元/人/次。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人/次,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移动、拆除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违者罚款200元/人/次,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不服从项目、监理管理人员正确的劝阻、指正,谩骂或殴打管理人员的,处施工班组2000元/次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公安机关处理。 12、扣押、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人/次,罚施工班组300元/次。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班组300元/次。 14、按规定开展班前安全活动,未经岗前安全教育即进行生产活动,违者罚100元/人/次,罚班组长200元/人/次,罚施工班组1000元/次。 15、施工现场卸料平台,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擅自使用者处罚100元/人/次,处罚指挥操作者200元/人/次。 16、脚手架上不准堆放钢筋等杂物,违者罚款500元/人/次。 17、施工现场必须保证工完料清,不能达到要求处负责人以100元/次罚款。 18、“四口、五临边”(基坑、桥面、沟河、通道、脚手架等)防护措施未执行落实者,处罚负责人200元/次,并责令整改。 19、攀越护栏、脚手架,坐在外脚手架扶栏上休闲,在脚手架上乘凉睡觉、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追逐者,罚款50元/人/次。

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违规处罚细则 (条例版)

XXXXX建设项目 施工安全文明违规处罚细则 一、施工安全文明 1.对上级管理及安全部门发出的整改通知不及时响应整改回复,每次处罚1000元。 2.进场不按规定提供各种资质文件的,在通知单下发一周内未完成,每次处罚1000元。 3.未给工人提供意外伤害险并未报安全管理部门,每次处罚1000元。 4.不听从现场管理人员管理并辱骂、殴打管理人员,不服从管理者立即驱逐出场、并赔偿全部医疗费用, 罚款10000元。 5.施工单位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岗位虚设、施工过程中脱节,在通知后一周内未按要求完成,罚 款1000元 6.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擅自施工,或不审批的方案执行。需立即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7.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8.不按图纸施工,擅自更改工程设计。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9.施工单位未经自检合格即报送监理工序验收。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2000元。 10.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野蛮施工、粗制滥造、偷工减料。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1.对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隐患)屡教不改或拒绝整改。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5000元。 12.不服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质量、安全整改指令的行为。需立即停工整改且每次罚款10000元。 13.重大危险源施工期间,承包商项目经理不带班,专职安全员不在岗。相关人员到场后经建设方、监理 方同意方可继续施工。每次罚款2000元。 14.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不参加安全会议、安全检查。每次罚款2000元。 15.不按时参加监理例会。每次罚款2000元。 16.工序报验资料与工程进度不同步。每次罚款1000元。 17.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三级教育,每人次罚款500元。 18.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每人次罚款500元。 19.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规定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500元。 20.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每次罚款2000元. 21.明令禁烟场所吸烟,每次罚款2000元。 22.施工现场穿高跟鞋、拖鞋、赤身、穿短裤工作、饮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500元。 23.高空及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高处作业平台未设安全围护,每次罚款1000元。 24.特种作业未持有效证件操作、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合,每次罚款500元。 25.各种施工机械未达到安全要求,每次罚款500元。 26.带电操作机械设备时不佩带绝源安全防护设备者,每次罚款500元。 27.施工厂地内打架(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施工厂地内赌博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 28.盗窃工地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者,每次罚款5000元(物品价值高于2500元 时根据物品金额进行双倍处罚)。 29.作业现场照明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不符合规范要求,每次罚款1000元。 30.配电箱、未采取三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一接地,每次罚款1000元。 31.电源线三相五线制、不得大于两处接头、长距离架空绝缘固定,每次罚款1000元。 32.使用一类手持电动工具未使用绝缘劳保用品、手持电动工具的线缆采用胶质线,每次罚款1000元。

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39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标准版本

关于违反施工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 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使公司安全生产和经营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及时整治安全隐患,通过“人、机、料、环保、法律”的和谐运作,使潜在的各种事

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实现“三不”(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三无”(无伤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管理目标,切实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责任范围: (一)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是工程项目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项目开工前,必须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危险源控制措施,编制应急预案,明确安全岗位责任、奖罚措施,做到分工清楚,责任明确。进场时必须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安全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进行三级(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社会保险手续,签订安全协议等,配置好安全帽、工作服、安全

工程项目管理处罚规定

附件4: 恒旭置地工程管理规定 第一节总则 1.为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保证现场各项工作顺 利、有序的开展,遵照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条款,特制订并执行《工程管理处罚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本规定若有与本合同主条款抵触之处,以合同主条款为准。 2.本规定以监督承包人按设计、规范、承包合同、发包人及监理的要求完成合 约内容,规范承包人的施工行为为目的。 3.本规定适用于发包人对总包的管理,发包人及总包对分包的管理参照本规定 执行。 4.处罚的生效:若证据确凿,所有处罚均由发包人以《工程处罚通知单》的形 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5.总包对分包的违规处罚须书面报请发包人,所有处罚决定均由发包人以《工 程处罚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承包人。 6.对每发现的一次违规行为的处罚只执行一次,不得重复处罚。但因总包未对 分包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而是由发包人进行处罚,则总包须接受相同的处罚。 7.本规定涉及所有罚金(包括对总包及分包)均由发包人在任意阶段付款中扣 除,严禁现金交易。 8.总包及分包虽对其违规行为被处罚,但: 1)并不免除其承包合同约定及政府法规规定其应尽的履行承包合同的义务和须承担的责任; 2)并不免除政府对其作出的任何处罚; 3)并不免除因其违规行为对发包人、物业拥有人及物业使用人所造成损

失的赔偿责任; 4)并不影响总包与分包之间按承包合同约定及工程常规所拥有的相互的索赔权利。 9.承包人按本规定受处罚后并不免除按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节细则 一、承包人管理制度及管理人员 1.在工程合同签订后15天内,承包人必须将项目的项目管理体系(包括技术、 质量、安全、进度、材料、文明施工等)书面报发包人、监理单位审查,根据发包人、监理单位的审查意见,对项目技术管理体系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违反本条规定,罚款500~1000元。 2.技术管理体系必须以承包人总工程师为技术管理体系的第一责任人,整合公 司的相关部门及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形成一个由承包人总工程师统一领导的、自公司到项目的完整的体系。不应采用项目单一的技术管理体系或以包代管的模式。如发现承包人采取以包代管的模式,将责令整改,不整改的处以10000元罚款。 3.对于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经监理及发包人多次要求而没有改变,不能满足 工程技术管理需要的项目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撤换。对于承包人技术素质差、责任心不强,不能保证施工质量的工期的班组及不称职的施工管理人员,发包人有权要求撤换,并限期离开施工现场。如在限期后不离场的,处以5000元/人·天罚款。 4.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人次罚款¥30,000-50,000元;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 每人次罚款¥20,000元,如工作移交不到位离岗,处以1000元/人·次罚款,并对造成的损失负全部责任。 5.须持证上岗而又无证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在职不在岗者,每人次罚 款¥2,000元。 6.不按发包人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者,每人次罚款¥2000元/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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