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通知书
招中字()第号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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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决定
工程施工由你单位中标承建,希望双方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条件,积极配合,共同努力完成此项建设工程。
请在接到本通知书天内,到招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特此通知。
招标单位: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
中标工程主要约定条件和经济技术指标
注:本表一式四份,招标办、招标单位、建管部门、施工单位各存一份。
注:本通知书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