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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司法考试成功经验及复习计划

在职司法考试成功经验及复习计划
在职司法考试成功经验及复习计划

在职司法考试成功经验及复习计划

谈谈我的司法考试备考在职经验,2010年第一次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幸运地367通过了。特总结一点自己的备考经验,与后续要参加司法考试的同学参考一下吧,不足之处,望各位指正。

1、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计划当然是越详细越好,最好精确到小时。我的备考时间10个多月,在职司考每天只有晚上有二、三个小时的学习时间,周日有一整天。我把这些时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总揽复习阶段,也就是把手头的资料全部过一遍,这样对于整个知识体系有个系统的了解。我是看一节讲义,再听相应的独角兽司法考试名师视频讲座(切记,笔记不能少,要多写,这样印象深记得牢)这用时会长点,即一百天左右。第二阶段,进阶提高阶段,有了第一阶段的基础,对于那些理解起来比较难的知识,进行重点突击,还有就是重点复习之前看书时做了记号的内容和笔记。第三阶段,巩固冲刺阶段,到这时,就要开始做历年真题了,对于做错的题,再回头找到相应的知识点,进行重点学习,对于当场掌握不了的,记录在笔记上,因为每年都有大量重复考察的知识点,是我们复习中要重点把握的。做了一遍真题后,再结合在听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名师视频音频课件的过程中老师所强调的重点及自己做真题的错误考点来强化记忆。再最后几天的时间里,快速多遍地浏览书上自己划的重点和做的笔记,再查漏补缺做好收尾工作。

有时计划不如变化,往往计划有被打乱的情况。我是该玩时就尽情地去玩,偶尔不按计划行事也是时常有的,我定力比较差哈:)。但事后一定得把落下的功课给补上,不然,再完美的计划也都是空谈。

2、如何选择司考资料

我开始是准备全职备考的,但不上班各方面压力很大,还是选择了去上班,在职备考。从六月一日买复习资料起,到考试,正好复习了一百天。这之前因为自学本科的最后一门成绩还未出来(五月三十一号出的成绩),担心没资格报名,所以一直没有心思去准备。当时考虑到时间比较紧,所以直接放弃了三大本(注:三大本是司法考试指定辅导用书,三本共338万5千余字,这是什么概念呢,这么说吧,四大名着总共加起来也就358万余字,这样就可以对比想象一下,当你看到这三本书时会多么头疼了^_^),我之前在一同学那借了一本看了几十页就看不下去了。司考复习,内容实在是太多,这是一门有关放弃的学问,必须有所取舍,我听的独角兽司法考试全程旗舰班三大本精讲阶段课程,就帮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三大本讲义概括了三大本所有考点,跟着讲义和讲课可以明显提高了复习效率。当然了,对于有充足时间的人来说,就另当别论了。我们追求的效果是把厚书读薄,掌握精华了就好。司考的资料种类繁多,在这一堆堆的资料里选一套适合于自己的辅导用书,将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要看自己的基础来选择。

3、司考经验

个人认为法院的经典案例一定要看,能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你的意识和理念,不然卷四就有点吃亏;不要和自己妥协,不要认为自己考试前两三个星期能搞什么冲刺,还是踏踏实实

的按部就班的什么都按计划搞定,不要留尾巴(我到最后就有08、09年的真题没对答案,而且本来准备看一遍论述讲义,也没有时间了,卷四大题完全没准备,那个懊恼啊!);考试之前三天左右一定要什么都放下,好好打打篮球玩一会,睡个懒觉,个人认为千万别搞什么冲刺,别影响到考试;考试吧要经常来逛逛,和大家交流交流,上独角兽司法考试网关注一下最新的资料和动态,但不可以经常一上就是几个小时,要时刻提醒自己。

其实司考就一个全身心的投入和坚持,把握住这个关键,不用太在意别人是怎么做的,加上自己的学习方法,在过程中不断总结调整,只要能坚持到最后,你就胜利了。

2020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文(通用版)

编号:YB-JH-0445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2020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 文(通用版) Frequently formulating work plans can make people’s life, work and study more regular, and develop good habits, which is a habit necessary for success in doing things

2020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文(通 用版) 摘要: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使人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比较有规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因为习惯了制订工作计划,于是让人变得不拖拉、不懒惰、不推诿、不依赖,养成一种做事成功必须具备的习惯。本内容可以放心修改调整或直接使用。 一、复习计划 预计XX年司法考试时间为:XX年9月13、14日两天。 1、第一阶段:全面备考阶段,自XX年11月17日起至XX年3月30日止。 2、第二阶段:重点备考阶段,自XX年4月1日起至XX年6月31日止。 3、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自XX年7月1日起至XX年8月25日止。 4、第四阶段:冲刺检测阶段,自XX年8月26日起至XX年9月12日止。 二、参考用书

关于参考书籍,由于司法考试大纲一般要考试当年的五月份才出来,那等出了大纲再买书复习是来不及的了,一般复习可先参考现有的书籍,进行复习,推荐书籍: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卷(法律出版社)。简称司考三大本。准备XX年司考,请看XX年三大本。 (2)法条,是一部重点法条和一部完整的法条,重点法条冲刺阶段看;完整的法条推荐指南针法条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重点法条推荐众合教育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 (3)万国或者众合的一套专题讲座; (4)真题推荐三套。使用最新的司考真题。建议大家到233网校下载,不仅收录了历年真题,还可以模拟司考真实场景,对大家很有帮助。 还有就是可以买一套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 (5)司考大纲也是需要粗略掌握的。 三、学会罗列司考清单

2021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司法考试复习筹划建议(强烈推荐!) 一、前奏篇: 所谓万事开头难,特别是第一次接触司考朋友,先说说司法考试过关形式吧,人们都懂得司法考试过关从起就是360分过关,360分这个数字是每个参加司法考试考生梦魇,以为只要分数够360司考就过关了,但是我告诉你一种实话,360分其实什么都不是,只是个欺骗考生幌子而已,你们真正要考不是360分,而是在必要三十几万人中排名前百分之十(仅指a 证)。因此当前你明白了,有些时候你感觉自己分数够360成果分数下来 350多,其实你分也许真早就超过360了,但是不好意思,前面百分之十人,分数都比你高,因而水涨,那就船高咯,有时候你发现自己考得很差,对自己都没什么但愿了,对完答案也许才300分样子,但是出成绩那一天,你笑了,你见到了可爱360。为什么?由于人们都考得差,尽管你考得不怎么样,但你还在百分之十之中,就这样简朴,看到这里,也许你明白什么了吧,只是你觉得你学得好没用,你得比别人学得更好才管用,司考说白了就是一场竞赛,自己学得好,也许你能做360,但是你要面对对手不是那张卷子,而是全国30多万考生。由于竞赛式考试,必要裁减人,不论你与否先进,如果全国考生所有都考到了360分,那么我会告诉你一种可悲消息,也许只有考上400甚至500人,才干在查成绩那天见到那可爱360分!以我为例,我9月时候,做卷子,做真题每一套(04—09)都可以做到500分以上,做模仿题,每一套第一次做都可以做到460分以上,但最后司 考考下来确没有达到这个分数。看到这里,你既然明白了司法考试规定不是做到360分而是不论多少分你都必要学得比别人更好,那么你就要比别人付出更多。做好准备,下面就开始了! 二、备考之时间篇: 有诸多朋友一开始喜欢我问这样几种问题,究竟要花多少时间来准备考试?从几月开始看书比较适当?这个问题我回答得很简朴,但却很实际,在你能坚持下来状况下越早越好,不要听诸多人说什么,司法考试战线不适当拉太长,会吃不消。背面会烦躁等等。如此说法都是屁话。我来告诉你们为什么。司法考试考是内容,其实司考就是给你那么多东西反正规定你届时候所有会做就行了,既然都是看那么多东西,我想请问各位,你们是乐意一年时间每天很轻松和惬意看8个小时甚至更短,还是乐意,最后花3个月狼吞虎咽每天看到晚上2—3点,一

2021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文(新版)

2021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 文(新版) Frequent work plans can improve personal work ability, management level, find problems, analyze problems and solve problems more quickly. ( 工作计划)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1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范文(新版)导语:工作计划是我们完成工作任务的重要保障,制订工作计划不光是为了很好地完成工作,其实经常制订工作计划可以更快地提高个人工作能力、管理水平、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复习计划 预计XX年司法考试时间为:XX年9月13、14日两天。 1、第一阶段:全面备考阶段,自XX年11月17日起至XX 年3月30日止。 2、第二阶段:重点备考阶段,自XX年4月1日起至XX 年6月31日止。 3、第三阶段:查漏补缺阶段,自XX年7月1日起至XX 年8月25日止。 4、第四阶段:冲刺检测阶段,自XX年8月26日起至XX 年9月12日止。 二、参考用书 关于参考书籍,由于司法考试大纲一般要考试当年的五月份

才出来,那等出了大纲再买书复习是来不及的了,一般复习可先参考现有的书籍,进行复习,推荐书籍: (1)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全3卷(法律出版社)。简称司考三大本。准备XX年司考,请看XX年三大本。 (2)法条,是一部重点法条和一部完整的法条,重点法条冲刺阶段看;完整的法条推荐指南针法条国家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重点法条推荐众合教育国家司法考试重点法条解读及配套练习; (3)万国或者众合的一套专题讲座; (4)真题推荐三套。使用最新的司考真题。建议大家到233网校下载,不仅收录了历年真题,还可以模拟司考真实场景,对大家很有帮助。 还有就是可以买一套法律出版社的《国家司法考试试题解析汇编》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组编。 (5)司考大纲也是需要粗略掌握的。 三、学会罗列司考清单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书 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做好计划,计划好才能更好地去行动、执行。以下是为你搜集到的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1)时间准备:建议用6个月左右的时间备考。如果您确定自己足够自律,4个月左右的有效时间也是可以的。 (2) 老师选择(仅为个人推荐): 刑法:柏浪涛、徐光华、于越(刘凤科、韩友谊、乐毅等老师都很不错,但我对他们各有各的不适应,下面未列举出的老师,都是 此理由。当然,您可以去听下他们的课,也许比我列举出的更合适你。) 民法:方志平、周洪江、钟秀勇 刑诉:左宁、温云云、陈少文(少文老师xx年可能会不讲司考了) 民诉:戴鹏 行政:兰燕卓、吴鹏、林鸿潮、李佳 商经知:郄鹏恩、邓金华、王小龙、鄢梦萱 三国:杨帆 理论法:白斌、龚成思、杜洪波 卷四:任海涛、杜洪波、邹建章 注:a以上顺序建议作为第一轮复习的顺序(卷四放在第二轮及更多轮复习)。 b 关于老师的选择,您还可以有其他的选择。但是,选合适比 选知名更加重要。有些老师很低调,但可能他(她)的语言逻辑、讲义

编排、解题思路等等却可能对您非常合适。如果某一科您储备了多位备选老师,建议把每位老师的音频都略微听一下,看合适哪位老师,然后再做出选择。 (3) 资料选择: 选择的基本思路:跟哪位老师,就买他的教材或讲义,听他的音频,做他的题目。如果教材、题目不能单科单科的分开买,看下自己选的老师里面,哪一个机构的老师偏多,就买这个机构的全套。 注:a 如果您选择的老师没有出书,而是用的讲义。不用担心知识点不全面,说不定这是件很智慧的减负行为。 b 指南针的法律法规汇编确实非常非常好,但是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因为可能考到的法条几乎都内化在教材和讲义里了。 (4) 如何获得资料: 教材、真题——可以在各大培训机构的网站上买到,淘宝上也可以买到。 音频—————厚大、华旭、指南针的网站上可以下载。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等网站也可以下载。另外,微博用户“生命鸡肋”可能还会无偿提供(“感谢”)。 模拟题————淘宝网、鲤鱼网、法法网、学法网、考吧天空等。 二、复习方法建议: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卷二卷三汇编(考试必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工作计划 2021司考基础先修

xx司考基础先修 网址:gz.wanguoschool xx年司法考试全阶段复习计划 准备阶段: 考生,特别是第一年参考考生在进入司考复习之前,应对司法考试的命题风格,题型,题量,考试范围,分值分布,考试重点和考查侧重点等有初步的了解。 对于失利的考生可以通过真题去分析上一年度考试失利的原因,通过试题进行深入的未过关原因分析,找出自己的短板,更准确的认识自己。 这个阶段考生要做四件事: (1)了解司法考试,知道考查规律和特点;(2)了解自己,知道自己的优势和不足;(3)根据个人的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复习计划;(4)逐渐开始复习。 第一阶段:民刑理论补强阶段(9月份-12月份) 网址:gz.wanguoschool 第一阶段复习,主要是解决广大考生都很头疼的理论问题,特别是形成三大实体法和诉讼法的体系框架。很多考生没有一次顺利通过司法考试,就是由于理论基础太薄弱,尤其是对民法、刑法、行政法三大实体法的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理解不够透彻,掌握不够深入,影响了自己以后的复习和最后的考试成绩。因此,这段时间,主要是结合教材把三大实体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进行全面透彻地理解和掌握,

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 司法考试是一个长期抗战的过程,部分考生不可避免的会产生疲倦心理。为了减轻考生负担,真正做到“简单、无负担”的通过司考,万国司法考试培训机构研发中心制定的司法考试五阶段复习规划中,对这一阶段采取“选择性适用模式”,即根据考生自身的因素,如自己的科目偏好,时间安排,基础知识掌握的程度,学习效率的时间段等等来确定是否需要理论补强阶段的学习。请xx年备考考生根据下文确定是否需要理论补强。 1.真题测试,如果考生通过一遍真题就可以大致把握历年司法考试重要考点的考查方向,说明其具有一定的法学功底,司考敏感度较高,反之,则需加强对司法考试的认识和了解。2.知识体系图描述,有一定法学基础的考生在复习之前可以自行对各部门法的知识体系图进行简单,以此检测自身的法学功底是否扎实。 备注:一般来说,法本考生大多有一定法学基础知识,所以在复习的过程中可以不把理论知识作为重点来对待,而把系统强化和考点串讲阶段作为自己复习的重点,建议这类人群以历年真题为准绳,把历年真题研究透彻;然后在着重复习重点法条,吃透真题,熟记重点法条。对自己在本科阶段法学知识不够自信的考生,非法本考生或者曾有一定法学基础久未接触法律知识的考生,应该充分利用理论补强阶段提高自己的法学基础理论,理解基本概念及其特征,形成各部门法的复习体系。 第二阶段:系统强化阶段(3月份-7月份)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2016刑法复习计划(最终版)

2016年《刑法》复习计划 最终版 预计用时:共计30+1天,刑法总则14天;刑法分则16天 参考资料:《刘凤科讲刑法》之理论卷 小序:翻开讲义看到了“刑法人,苦众生之苦,哀众生之哀——刘凤科”,一份欣喜之余也说明我们又踏上了一个新的征程,苦众生之苦有慈悲之心,哀众生之哀有博达陪伴! 刑法总论 第1天:(参考用时3个小时,根据自己的基础适当调整) 内容:第一章(刑法的基本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P4,☆☆☆刑法的解释p5,☆☆刑法的适用范围——判断我国是否有管辖权的顺序P12,溯及力问题p14) 提示:罪刑法定原则,掌握解释刑法的各种方法(比如判断刑法中第99条中“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含本数”是什么解释?),刑法的适用范围是考试的重点,难点。 要求:理解刑法基本原则,掌握刑法三大原则的内涵尤其是罪刑法定原则,了解我国刑法的渊源p1(我国刑法的渊源:刑法典+单行刑法。至今为止我国现行刑法是97刑法,有9个刑法修正案)和刑法适用效力p12。 识记:【第九十条】p13……报请全人常批准实施。 现身说法: 1、我国现有1部刑法典,1部单行刑法,9个刑法修正案。 2、刑法的渊源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贯穿刑事立法、司法和执法过程,即罪刑法定原则不仅约束立法者,同样约束司法者和执法者。 4、刑法解释按照效力划分(制定主体的不同):立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司法(最高法+最高检)解释,学理解释(无权解释);刑法解释按照方法划分:a、刑法的解释理由——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比较解释与体系解释)b、刑法的解释技巧(主要针对文理解释)——平义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反对解释,当然解释,补正解释。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二真题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解析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解析 D项:丢失枪支不报罪、遗弃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等属于不作为犯。所以,D项正确。 A项:根据《刑法》第3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所谓不作为,就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其义务来源包括以下:(1)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义务;(2)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3)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4)先行行为引起的义务。刑法将不作为犯罪分为两种类型:一是纯正不作为犯或真正不作为犯,即刑法明文规定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二是不纯正不作为犯或不真正不作为犯,即行为人以不作

为形式实施的通常为作为形式的犯罪。所以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须由法律明文规定,不真正不作为犯可以有其他义务来源。所以,A 项错误。 BC项:对于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要件,我国刑法理论通说认为应具有以下三项内容:(1)行为人具有作为的义务;(2)行为人有作为的可能;(3)行为人违反了作为义务,造成了构成要件结果的发生。所以,BC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D。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解析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 C项:丙酒后开车,与石某撞车身亡之间,介入了交警指挥不当的因素,而此因素的介入具有异常性,足以中断丙酒后开车的行为与石某

法考复习计划

旺财同志法考复习之路 从四月份开始到九月份考试,一共有五个多月将近六个月的复习时间。这个时间还是相对充足的,所以,稳住,不要慌,我们能赢。这六个月我们分成三个阶段进行。哪三个阶段呢?从入门到放弃。 【4—6月】系(shi)统(jian)复(hai)习(zao) 首先,是科目顺序,老一套。都是从民刑入手,四月把刑法、民法过一遍,而且顺序是先刑后民,为什么?因为老说民刑,我不想按套路出牌。刑法总则、分则各体系相对比较完整,且容易上手,都是发大财的路子(就是有点野)。民法体系庞杂,而且不易理解,需要进入状态后才会有效果。四月一定保证民刑过完,过不完的话,自行了断。 然后是五月,开始行政、刑诉和民诉。可以先把实体法进行完,然后开始程序法,程序法复习方法(不想告诉你),先每一科进行完,但最后一定要对比记忆(可放到第二阶段),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前提是必须掌握很好,否则事倍功半,就可以考虑放弃了。 最后是六月,天已经开始热了。理论法、三国、商经可以来了,法制史可以选择放弃,毕竟分值较小(性价比不高),我之前三国也放弃了,但是不建议你放弃。理论法和商经主要是框架体系的搭建,时常总结,画个图啊,做个表都行;三国就是背诵就可以,不需要太多理解。

就这样第一阶段结束,这个阶段可以相对放松,跟东哥约个会啊、撸个串啊、打个架啊都还可以,每天学习时间十个小时。8:00—12:00,14:00—18:00,20:00—22:00。偶尔可以偷个懒,但不能太过分,具体复习什么科目自己定,这么大个人了! 【7—8月】强(xia)化(kan)巩(yi)固(dian) 七月份来了,收收心,准备过年了。做真题,做真题,做真题......。重要的事情得一直说!!!七、八两个月根据真题回顾知识点,至少做五年真题。快速梳理知识点,查漏补缺,缺的太多就解放了,不需要补了。这个阶段民刑不要放重点,没啥用,也不会提高太多了,只要不落下太多就行。然后就是背诵,理论法、商经、三国、诉讼法,各种背。这个阶段时间每天要十三个小时学习。6:00—8:00起床背诵,8:00—12:00,14:00—18:00,20:00—22:00刷题、梳理知识点,22:00—23:00做卷四,开始可以抄(顺带练练字),后面自己写,知道你写不出来,就瞎编就好了。 【9月】冲(fang)刺(qi) 然后,九月份就要来啦,如果感觉复习的不错就可以放弃了;感觉还有很多都不会、没记住,那还是可以抢救一下的。这个时候,一定静下心来,排除一切干扰,就是天塌下来,让东哥顶着,顶不住的话(那也得顶)。这个时候就是心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库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2.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3.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4.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5.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6. A.为保护国家利益实施的防卫行为,只有当防卫人是国家工作人员时,才成立正当防卫 B.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第三者的财物反击不法侵害人,导致该财物被毁坏的,对不法侵害人不可能成立正当防卫 C.为摆脱合法追捕而侵入他人住宅的,考虑到人性弱点,可认定为紧急避险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5篇

2016年司法考试复习计划5篇 第1篇:2016司法考试复习计划20XX年司法考试复习总体的指导思想:先打基础,然后主攻5大法,照顾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点,在此基础上力求全面复习!解释如下: 第一阶段:20XX年1月1日——20XX年5月1日(第一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选用的参考书是:20XX年司法考试指导用书(三卷本),(很多人总是问我需要买09年的三大本吗?我可以告诉你因为新的三大本明年5月份才出来,一个零基础的人等到那个时候已经很晚了)此阶段复习流程:法理学(1个月时间)——刑法——民法——刑诉——民诉——行政法(行政诉讼法)——商经法——三国法——宪法、法制史。为什么这么安排呢?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有利于培养法律思维。通过法理学你对法的很多本质性的问题会有一个深入理解,对于分科的学习都很有帮助。复习思路:先实体法后程序法。即先从刑法、民法这些熟悉的实体法着手,可以培养自己对法的兴趣,如果直接先学习行政法,三国法,那么其中的难点问题、枯燥的问题足以让你丧失对法律的兴趣。第二阶段:20XX年5月2日——20XX年7 月1日(第二轮复习)在这一阶段是复习的攻坚阶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诉,民法,民诉,行政法(诉讼法)],五大法占司考总分的70%!(1)看书:以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反复的看!(2)做题:如果不习惯在网上学习的就做“白皮书”。(3)听课:5月中旬到7月初,可以跟着法律教育网的系统强化班的课件,通过老师讲课,帮助你深入理解各个知识点!注意:在这阶段你一定要开始看商经法和三国法了,不能因为知识点杂乱就迟迟不着手复习!第三阶段:20XX年7月2日——20XX年8月10日(第三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1)看书:依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不要变),要适当侧重看重点法条!(2)做题:历年真题(此时采用一套一套的历年真题,不要用分知识点的那种,每天训练一卷,定时训练,争取在8月10日前把历年真题训练完,并且每天要将训练的题目认真分析一遍!最大限度的挖掘出每一道题目的考点)(3)听课:可以跟着听法律教育网法条班的课件第四阶段:20XX年8月11日——20XX年 9月1日(第四轮复习)在这一阶段:你主攻方向是:历年真题(分知识点归纳总结),此阶段要相当重视总结归纳。(1)看书:依然选择上面提到的任何一套书为主线。(要有计划的重复前段时间的知识点,不断重复看过的重难点,每天花费一点时间翻翻前段时间的复习内容,温故而知新!)(2)做题:这个时候使用历年真题的分科目的版本(3)听课:如果没有听完前期的资料,请继续听,如果听完了,可以选择听一些名师的分科目课件。第五阶段:20XX年9月2日——20XX年9月考试前(适当休息,心态调整)时间步入了9月份,此时建议大家听听冲刺班的一些资料,调整心态准备考试,如果前期复习没有完成的,请继续前期的流程!在整个5阶段复习流程里面,始终应记住:作为一个零基础的人,要看书——听课——做题相结合,光看不练,你很难看出书本中包含的众多知识点,也不知道考点如何设置,但是仅仅是自己死记硬背闭门造车也是不可取的,所以听听老师的讲课就是不二选择! 第2篇:2016年司考复习计划一、真正了解司法考试司法考试题目的设置,主要针对三个 要素:1、记忆要素司法考试最大的困难在于记忆,考的最多的也是记忆,特别是精确记忆。

2015司法考试复习计划——天星三校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1、关于复习计划 每个人的计划都应该选择适合自己的。我只来说说我的吧。第一个月,只是将万国一套匆匆看了遍,只求留有印象。当然,事实证明,我后来有的部门法连印象都没,不过不用急,已经在潜意识里有痕迹了。第一遍特别艰辛,作为跷课王的我……连什么是地役权都不知道……实在是……煎熬。这时候我还没进入状态。什么叫进入状态呢?以前我也不清楚,现在知道了,就是一天看10小时以上,而且一天不看书就很难受。。而且注意力很集中,时间刷的一下就过去了。。。这直接导致我考完试后一周还一直想看法条……接下去我复习是按照部门法来复习的,主要以张能宝的真题解析为顺序,比如民法,我先听一遍录音然后把资料看一遍,然后再做一遍真题+看一遍解析。依次类推,是为一轮。第一轮的时间所费最多,然后依次减少。自己做个大概的计划,几天一轮,这样可以逼自己。给自己定每天的任务很重要,但也没必要精确到几时几时,有个大致的比如4,5天这样的计划即可。我倒最后是3天一轮,呵呵,当然是精简的不是全面的,不然肯定来不及。我总共进行了4,5轮吧。 2、关于部门法的复习 首先我要腔调的是,司考是过线考试,过完线以后,360分和500分并太大差别(当然找工作时可能有关系)所以,时间不够的情况下,切记紧抓重点,重者恒重,偏题永远只是例外。那些民法刑法的疑难争议问题,趁早丢一边,完全浪费时间。还有,所有部门法我一般

就听一个录音,一般是强化班的,可能有的听两遍比如刑法。但是绝不听太多,因为我觉得录音毕竟是老师的思路,有的你懂了,他也会继续讲,多听无益,自己看书来得效率更高。但录音又很重要,无论是帮你完成部门法的体系架构,还是将疑难问题帮你分析,都是录音的价值所在。这也是为什么我认为补习班不及我自己在家复习,因为补习班的一轮轮教学,并无针对性,且是填鸭式,毫无主动性可言,开始可能还好,但是到了后期,效率绝对没自己复习来得高。 1.民法这是我最先开始复习的,因为通俗且不枯燥。开始的时候听了万国的张翔马特的录音,没啥好感觉,就是觉得他们讲的很浅很漏。结果果然一做真题,错有三分之一以上。要知道这可是在我有些真题在讲义上看到过之后的,而且是刚听完就去做的。之后接触了李建伟的录音,据说听完他的录音民法绝对没问题,但是很可惜没听完,准确地说,听了10分钟我就不听了,声音听不清楚,而且就是和他的死鱼声音不来电。绝望中听到了钟秀勇的法条串讲(普及一下:司考班的顺序是这样的,先是基础班,然后是强化班,然后是法条串讲班,一般都是从强化班听起),顿时茅塞顿开,不过这里要提醒大家一下,此君语速奇慢,正常速度听绝对使人抓狂,一定要调成1.5倍速,顿时像换了个人,思路清晰,讲课流畅,有时候你刚有个疑问在脑海,他就帮你讲了出来,真神奇。随便什么题目,他都能指出是谁出的,几几年的第几道,问他怎么做到的,“无他,惟手熟尔”。然后复习的时候建议用他强化班的讲义,大概WORD150页左右的那个,十分强力,各种疑难点全部写出,容易混淆的也帮你指出,体系合理。我个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非法律专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有哪些

非法律专业司法考试复习计划有哪些 1.法理学,是学习法律的基础,建议安排在最先学习。 可用5-10天,先学习书本知识,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争取 一次理解到位,减少后期复习时间。 2.宪法类,有助于理解中国法律体系,所以放在法理学后第二个学习。 可用5-10天时间学习,这部分内容较简单,占分值较高,属于 容易得分部分。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3.这时最合适是学习民法,但由于新的民法总则可能会出台,如出台则会对考试有重要影响,所以不得不调整时间,将民法放到4 月份再学习(如民法总则出台应该会在3月的人大会议上通过)。 第三可先学习关系不大的知识产权类吧,可用3-5天学习这部分。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4.公司法企业法类,这部分占分可达60分,可用15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图表(可自己画)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5.学习完上面内容,已进入4月份,民法总则是否会出台已有定论,可开始学习民法。 民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担保法等占分可达50分,此部分 可安排15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此部分需要较强的理解能力,可多做案例题加强理解。 6.合同法,占比约20分,可安排10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民法内容学习,再做单元练习和案例题。 7.民事诉讼法,占比可达60分,可安排20天时间学习。 可结合法律条文、书本学习,只有一部分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争取一次学透,不再花时间复习,在学习过程结合自己画图表加深 理解和记忆。 此部分主要是程序性规则,用图表可以容易理清思路。 8.刑法,占比可达80分,可安排25天时间学习。 争取一次学透,不要再复习,因为刑法不容易把握会考哪些点,复习也难以把握重点,也没足够的时间全面复习。 9.刑法诉讼法,占比约70-80分,可安排25天学习。 内容与民事诉讼法类似,属于程序性规则,可结合法律条文和书本理解,用图表理清思路。 10.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卷二卷四加起来也有50分,可安排 10天时间学习。 此部分内容稍为分散,可多部法律对比学习。 尽量一次理解到位,不再花时间复习。 一、心理准备 “夫战,勇气也。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虽说失败乃成功之母,但失败同时带来的心理阴影是不利于下次考试的。所以, 做好充分的心理准备,一鼓作气,背水一战! 如果你的工作不是忙到不可开交的份上,我劝你不要一时冲动去辞职,辞职会给你带来很大的精神压力和经济压力,不要自找麻烦。当然,在职备考也要保持低调。不要到处宣扬你参加了司考(俺可吃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复习计划 司法考试拼的是一个人的“韧性+方法+资料选择”三者缺一不可。韧性和学习方法很多都是学校培养的,本文不再赘述,重点谈一谈资料的置备问题,希望能支撑起成功的一角。 首先从现在开始准备,第一个阶段是到2008年司法考试大纲出台前要把07年的司法考试推荐教材读两遍,不要刻意记忆。目标:把握总体思路,基本知识。因为明年的考试范围内的法律法规不会有太大的变化,特别是三国法、刑法、诉讼法等。 第二阶段是08年大纲出来后买本法制出版社07、06对照、08年新增内容的小册子。然后三大本就不要在看,把她当作一个资料,有不明白的时候可以回来查,不要把精力放到法制出版社的三大本书上,这样比别人至少节省一个月的时间。接下来,通过网上或报班或实战性强的复习资料如万国的。把所有基础考点过一篇,大约需要将近两个月的时间。因为时间尚早,所以尽量不要有遗漏。目标:理清脉络、掌握基础考点和法理,以理解为主,记忆为辅。 第三个阶段是结合重点知识点看法条。推荐指南针的?2007年司法考试必读法律法规汇编(教学版)因为他是横界面的按照类似专题的组合法条,避免遗漏,并且能够全面掌握相关的法规和司法解释。看法条要细腻,善于发现问题和比较分析。把法理的东西融入其他法,把三大诉讼法比较记忆。大约一个多月的时间。目标:抓重点,全面

掌握现实中的法。可以用对比记忆。举几个例子,像刑法第242条规定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和刑法第416条的阻碍解救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文物、贵重金属罪的`文物和贵重金属限于国家禁止出口的而非禁止进出口的,注意比较。还有投敌叛变罪是第一章危害国家安全罪的,而不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罪。刑法368条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是分则国防利益罪中的,是一般主体,而刑法426条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属于军职罪,是特殊主体,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也属于军职罪,是特殊主体,等等,大家一定要注意,这些细微差别,非常容易混淆,因此很可能被考察到。还有串联记忆。一、部门法之间的串联复习。如对三大诉讼法相关考点的掌握,尤其是像诉讼期间等内容,三大诉讼法可能做出了一些有区别的规定,哪些期间要求是相同的,哪些是不同的,容易混淆,大家有必要把它作为一个小专题,整理出来。二、部门法内部考点的串联复习。大家可以抓住一根主线,以其为轴心,把相关内容穿起来复习,如根据刑事诉讼中律师的诉讼权利这一主线,可以把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庭审理阶段律师所享有诉讼权利的差异、各自特点等一系列知识点穿起来。再如在法制史备考时,根据司法机构和司法制度这一内容,就可把各个朝代相关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纵向把握。考试用书 第四个阶段是结合案例重点实现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升华书本知识。现在的司法考试案例绝对是大头,并且案例跨部门、综合多个法律关系和法条。没有实战的训练你的分析能力得不到根本的提高。目标:提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结合案例巩固知识点。大约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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