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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

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五项。

《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明确规定,符合征缴范围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费基、费率,以法定货币形式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

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外国企业的分支机构,下同)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

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失业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及其职工,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国家机关及其编制外聘用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工伤保险费征缴范围:各类企业,未依照或者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生育保险费征缴范围: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自收自支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缴费基数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又称社会保险费费基,它是计算用人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基础数据。缴费基数的高低决定缴费额的多少,影响参保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高低,缴费基数高社会保险待遇就高,反之就低。

(一)缴费基数申报

1、新增人员缴费基数申报:参保单位为新参加工作(包括职工流动到新单位)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以其起薪之月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2、参保人员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每年4至6月参保单位根据社保经办机构提供的表式及报盘格式,申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月平均工资收入。社保机构审核并按上下限标准核定后,作为本年7月至次年6月的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逾期未申报的,从7月1日开始社保经办机构按上月缴费基数的110%递增。

(二)缴费基数核定

按照每年省统一公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上下限的基准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超过基准数300%以上部分,不作为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数,也不作为计发社会保险待遇的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低于基准数60%的,按照基准数的60%确定缴费基数;参保人员工资收入在上下限范围内的,按照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2009年、2010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910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为2011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1497元)。

三、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

按照苏政发[2010]85号和徐政发[2002]23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0.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

2、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徐政发[2011]12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9%、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

3、失业保险

根据苏劳[1998]69号苏财社[1998]60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2%、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1%。

徐政办发【2010】252号文件规定:根据参保单位行业风险等级确定,单位缴费费率在0.5%--2.2%之间。

5、生育保险

徐政发[2002]104号文件规定:单位缴费费率为0.6%。

四、缴费金额

1、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20.5%,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8%,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28.5%比例结算。

2、基本医疗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9%,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2%,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11%比例结算。

大病医疗救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按照徐政办发[2009]124号文件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大病医疗救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单位和个人各缴纳5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元,全年12元,由个人缴纳。以上两项共计112元,其中:个人缴纳部分62元,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扣除。

3、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2%,职工个人缴费金额为职工缴费基数的1%,由单位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按3%比例结算。

用人单位填写《徐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每月6—27日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单位同时申报办理职工参保手续。

(二)变更登记

参保单位如发生单位名称、法人、地址、单位类型、经济类型、组织机构代码、隶属关系、开户行及帐号等信息变更,及撤销、解散、合并、分立等情况时,应自批准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或上级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及复印件。

(2)批准合并或分立的双方的协议书。

(3)单位地址变动、迁移证明等。

(4)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者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

2、办理程序

(1)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发生变更

用人单位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办理变更登记——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2)用人单位分立、合并

用人单位填写《参保单位分立、分流申请表》或《参保单位合并申请表》,新单位同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保机构审核——原证收回,核发新的《社会保险登记证》。

(三)注销登记

当参保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以及其他依法终止社会保险缴费义务情形时,应在30日内办理注销登记。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

(2)法律文书或其他有关注销文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

2、办理程序

用人单位缴清社会保险费本金及滞纳金,妥善安置好单位职工(包括退休人员)——社保中心审核办理注销登记——收回《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单位人员增减变动

1、初次参保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底一寸照片四张。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续保)登记表》、《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新增参保手续——核发《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保证历卡。

(3)其他特殊人员新增

①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即伤残军人

携带伤残军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

②突出贡献人员、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

单位填写《徐州市有突出贡献人员医疗补贴申请表》(表一)和《徐州市享受劳模待遇人员汇总表》(表二),带齐相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其中劳动模范及先进工作者的审批,需要到市总工会经济技术部门进行审核,经市总工会盖章确认。

③离休干部遗属

单位携带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离休干部证书,离休遗属证书,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离休遗属无业证明,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

2、个体参保转移至单位参保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个体转入单位参保手续。

3、市区统筹范围内单位间保险关系转移

(1)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①转入单位有效劳动(人事)关系证明:如劳动备案花名册或劳动合同书、聘用干部表、录用干部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手册或干部调动介绍信等;

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③《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市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4、参保人员停保

(1)解除劳动关系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②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停保手续

(2)退休待批

单位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由于资料不全等原因退休审批手续尚未办结,参保单位为避免下月再次产生应缴费用,可以申请办理停止缴纳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项保险(医疗保险不允许停止缴纳)。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

(3)死亡待批

参保人员死亡后,因当月医疗保险费不到帐、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退保手续时,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办理停保手续。

5、参保人员退保

参保人员死亡或出国定居应办理退保。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死亡证明。

出国定居:出国定居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证明

②办理程序

单位填写《徐州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险种变动、增加(减少)花名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退保手续

(五)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

参保人员如果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等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原登记有误,需要及时变更修改。

①所需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模板】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须知 《**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沪府发[2011]88号)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1、参保范围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非从业人员,都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保。 2、缴费标准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年缴费。目前,个人缴费标准为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个档次。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来缴费。 政府为城镇重度残疾人代缴部分或全部养老保险费。本人仅需缴纳缴费标准的5%即可(领取城镇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的人员除外),其余部分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区财政共同承担。 本区每年集中缴费时间为4月份,请参保者在3月底前按本年度缴费标准足额存入缴费卡。 3、政府补贴 为了鼓励居民缴费参保,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个人缴费档次越高,政府补贴标准越高。对应每年500元、700元、900元、1100元、1300元、1500元、1700元、1900元、2100元、2300元10档的个人缴费,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每年200元、250元、300元、350元、400元、425元、450元、475元、500元、525元。个人缴费和政府缴费补贴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经计算后成为领取的养老金的一部分。 4、养老金待遇领取 领取条件:本市城镇户籍,2011年7月1日已年满60周岁,且未享受城保、镇保、农保、征地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养老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从7月1日起补发。 2011年7月1日已年满45周岁的,到达60周岁前应按年缴费,也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由个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 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20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8、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的处理的,由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行政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9、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行政部核算金额,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doc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公司为员工买社保流程 1、参保的单位或个人如实填报《参保单位登记表》、《参保人员登记表》,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签发工资表的复印件; 2、医保办按规定审核参保相关资料,将合格后的参保资料输入微机管理,打印《缴费通知单》和《征集计划明细表》; 3、参保单位或个人缴纳大额医疗保险费、证卡工本费,并交纳两张1寸免冠照片,同时制做医保《专用病历》和IC卡。 企业首次办理社会保险程序如下: 一、企业需要携带如下证件: 1、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及原件; 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二、其它需要携带: 1、公章; 2、《职工申报表》; 3、新增参保人员一寸彩照二张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4、农业户口人员提供农业户口复印件(复印第一页和本人页); 5、新增人员同时报U盘。 用人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才能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能向前补缴。

新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保的流程 一、社保登记 新办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区、县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需要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企业开户行行号及帐号。 二、办理社会保险 根据当月新入职人员情况办理如下事宜: ○对从未上过社会保险的本市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即:在社保电脑程序中为其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电子表(表二),并打印出表二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张和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表(表十一); ○再在医疗保险电脑程序中为其填社会保险参保人员情况电子表(表三),并打印出表三在表的右上角贴一寸彩照1张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去万寿社保分中心办理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蓝本)及医疗保险存折;在初次缴纳医疗保险的次月25日至月底到双榆树商业银行领取医保存折; ○对持有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北京市医疗手册(蓝本)的合同工,要为其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三险和医疗保险新增手续,填北京市社会保险增加人员电子表(表十一)和医疗保险人员增加表(表八); ○对上医疗保险一年以上的员工,如有事项变更,填医疗保险变更情况表(表六); ○对已上医疗保险,但中途有终断且在4月以的员工要填医疗保险基数确认表(表七); ○对本市劳务工,持其原单位给上养老、失业、工伤三险的证明,可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填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情况

重庆市社保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一、各险种参保范围

二、各险种缴费比例

三、缴费基数 1、新成立的参保单位和原参保单位新增职工以起薪当月(不足一个

月,按一个月核定)工资核定本年度缴费基数。从第二年起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核定本年度的月缴费基数。 2、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或起薪当月工资高于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上一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 3、用人单位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即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应于每年3月底前,向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统一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及每个职工的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的组成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规定的项目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统计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按职工应发工资统计。 注:(一)对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以国家统一规定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

老粮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津补贴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二)对事业单位:以薪级工资、岗位工资、艰苦边远津贴、特殊岗位津贴补贴,1993年工资改革时随工资发放的保留津补贴、老粮贴,由同级政府人力社保和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之和核定缴费基数。 四、缴费公式 单位缴费金额=全部应缴费人员缴费基数之和×单位缴费比例。 个人缴费金额=个人缴费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五、单位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应在其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所在地的社会保险公共业务办公室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按要求如实填写《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增加申报表》(一式两份)并提供其电子文档。 参保单位带齐所需纸质及电子资料到两江新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或我区所属街道社保所审核,经审核合格后,办理单位参保登记、人员参保业务、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 注:单位参保登记五险必须参加,不能随意选择险种参保,同时阅读《申请社保网上业务经办指南》,按要求进行申报。 六、参保单位人员增减业务申报

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宣传材料) 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大病救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二、个人身份参保的条件和应携带的材料有哪些? 首次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人员,须是本市非农户口,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自己本人一页),就近就便到市、区各劳动事务代理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三、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各是多少?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选择单建统筹方式(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选择统账结合方式(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

2、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按照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以8.5%的缴费比例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同步参加大病救助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救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医疗保险费,其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领取失业金期满后,可以个人身份或在新就业单位接续医保关系。 四、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应是多少年? 参保人员退休(职)时,其职工医保累计缴费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限不得低于15年。 累计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原国有、集体单位的职工,其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前(本市2000年1月1日之前)的国有、集体单位的连续工龄,视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城镇居民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其在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每4个月折算为1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计算;其中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后,剩余年限不足4个月的,则按4个月折算;法定就业年龄段内的居民医疗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重叠时段,不折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 1、参保人员在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时,其医疗保险不足规定年限的,须一次性缴足规定年限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金融保险社会保险单位参保须知 参保须知 壹、参保范围: 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人员增加表》且提供其电子表格、(之上表格均壹式俩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需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没有地税顺序号必须到地税大厅取 得顺序号且写在《地税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上。 (4)、《国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备注:指针对09年新成立的单位提供)(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6)、人员增加表(保存到 U 盘的电子报表和打印ft来的纸纸材料盖单位公章) (7)、职工和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 (8)、证明企业运营状况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工资表);{近期 1 个月} 注意:(如果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显负数,请提供地税部门正常纳税的依据)。 (9)、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10)、用于拷贝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的电子报盘软件的 U 盘壹个; 备注: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ft具的委托 授权书。民办非企业需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等有 权机关批准成立的文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地税。凡地方税务关系隶属于九龙 坡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国务院第 259 号令)的规定及时到九龙坡区 社保局 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目前已开办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医 疗保险(农民工的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 300%的按 300%核定,低于 60%的按 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无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为 20%,有退休人员单位缴费比例 按规定另行核定;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 保险单位缴纳 8%、个人 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 1%、个人缴纳 2 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 2%,个人缴纳 1%。(农民合同工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2.5%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运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 0.7%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公共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1、参保单位提供资料: (1)单位公共信息变更提供资料:

金融功能社保卡使用须知(7.2)

北部新区金融社保卡使用须知 一、启用银行卡功能的时间规定 参保人领卡4天后,该卡的社保功能自动激活启用,请持卡人于领卡之日起60日内,持金融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卡上注明银行任意网点激活启用金融功能。 二、社保卡密码规定 金融社保卡的密码有3个,分别是:社保应用密码、社保信息查询密码和银行密码,每个密码具有不同的作用。 (一)社保应用初始密码为:“123456”,请及时拨打“12333”更改初始密码并牢记,用于就医购药等。 (二)社保信息查询初始密码为:个人社保卡卡号后六位,参保人可登陆“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www.sodocs.net/doc/8f14226914.html,)修改密码,用于个人查询参保信息。 (三)银行密码用于银行取款、转账、缴费等金融功能,请在卡上注明银行任意网点启用时设置密码。 三、金融社保卡挂失 金融社保卡不慎遗失,需要分别对社保账户、银行账户进行挂失。具体方法如下: (一)社保账户挂失:可采取电话挂失和窗口挂失两种方法。 1.电话挂失:拨打“12333”挂失;

2.窗口挂失: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或北部新区社保大厅挂失。 (二)银行账户挂失:拨打“955XX”系列电话挂失或持本人身份证到卡上注明银行任意网点挂失。 四、补换卡 若需补卡或换卡,持卡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办理,缴纳每卡25 元工本费,同时在领卡后60日内持金融社保卡和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指定网点激活启用金融功能。 持卡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的,可由持卡人出具委托书,由受委托人持该委托书及持卡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重庆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地址:金开大道1115号北湖郡写字楼(受理前台电话:63063003,63063010)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单位参加社会保险须知 一、单位是新成立公司,如何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单位批准成立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手续。若公司在本市注册成立,公司社保经办人员可领取《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参保手续:(一)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时,用人单位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必须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二、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和缴费方式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用人单位给员工缴纳社保费,须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应付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新年度缴费基数,新参保职工按参保当月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工资应包含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津贴和补贴等组成。 职工工资超过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自治区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算缴费基数。 单位可通过委托社保经办机构采取银行划账、柜台缴纳支票等方式按月、及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参保险种用人单位缴纳比例参保职工缴纳比例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20% 8% 基本医疗保险9% 2% 退休人员不承担个人缴费 部分 大额医疗补助费------ 0.5% 失业保险2% 1% 农村户籍人员不承担个人 缴费部分 工伤保险0.5%/0.9%/1.4% ------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单位 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确定 生育保险0.8% ------ 三、单位法人和社保经办人员变更,应如何办理单位社保信息变更业务?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应当自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并提供以下资料办理变更手续:(一)单位名称、地址、法人发生变更: 1、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同时变更法人的还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单位基本户账户变更: 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单位缴费、待遇领取银行账户变更: 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经办人、电话、邮箱等其它事项变更: 单位申请(申请中须注明变更事项)。 办理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变更业务时,参保单位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单位发生解散、破产、撤销、合并等情况时如何办理相关社保手续?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单位如何给员工办理社保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 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 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 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 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 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 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新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须知(登记表)

参保须知 一、参保围: 凡属九龙坡辖区的单位均应按《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及时到市九龙坡区社会保险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单位参保登记申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工商登记执照》(副本)原件或批准成立的批文等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地税顺序号; 3.《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复印件; 5.开户银行证书复印件; 6.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 7.人员增加表(存到U盘电子文档和打印出纸质材料盖单位公章并且职工本人在备注栏签字.) 8. 参保单位按要求填制《市社会保险费缴费登记表》一式两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注意:参保单位所提供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非法人单位另提供其所属法人单位对该非法人单位出具的委托授权书。 三、缴费标准: 1.单位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单位缴费比例; 2.个人缴费额=缴费工资基数×个人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根据职工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的口径统计,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核定,高于上年职工平均工资600%的按600%核定,低于60%的按60%核定;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应当参加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2%;大额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5%、个人缴纳4元。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村户口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0.5-4.8%单位全额缴纳,根据营业执照经营项目核定。 生育保险:单位工资总额的0.5%单位全额缴纳。 四、参保单位和职工基础信息变更申报 (一)参保单位信息变更需提供以下资料: 1.《市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 2.需要变更信息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参保单位职工基础信息变更需提供资料: 1. 参保单位填写《人员基础信息维护表》并报盘报表,同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2. 若参保职工在单位回盘中出现了两个(以上)的个人编号,应以其个人养老保险编号为正确编号,填写《人员合并表》进行合并,前提是保证该职工的个人信息完全一致。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失业保险单位新参保登记须知 一、参保单位需携带的材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管部门批准成立证件)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地税登记表、地税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或四证合一的企业不需提供); (三)近两个月财务会计凭证原件及财务会计凭证内《职工工资发放表》的复印件,没有立账或不能提供财务凭证的企业需提供最近两个月的《纳税人收入信息表》由地税部门加盖公章,或者提供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建户的参保人员登记表; (四)参保人员有退休的,需携带该人员的《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或养老金发放存折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参保人员中有农民合同工的,需提供人社部门鉴证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原件; (六)企业法人必须参保,法人已经异地办理失业保险缴费的,提供异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的原件,可不在哈市重复参保缴费。 二、参保单位登记办理程序: (一)在业务大厅失业保险窗口拷贝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报盘文件,按要求录入参保单位及参保人员的准确数据并打印《失业保险参保单位职工人数增员情况申报表》(一式两份),办理单位参保登记审核录入手续; (二)在业务大厅拷贝或到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下载《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打印(一式两份); (三)参保办理成功后,参保单位持失业保险中心征缴科审批后的《失业保险参保登记表》到所在区地税经办机构规费科办理登记事项。 三、录盘相关要求 (一)失业保险建户同时同时录入参保人员的信息; (二)参保单位填报的参保职工人数应参照以下资料: 1、近二个月财务会计凭证中《职工工资发放表》中人数; 2、近二个月《纳税人收入信息表》中纳税人数; 3、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建户参保登记人数; (三)参保单位填报的月工资额为当前月份发生的工资额。 (四)单位参保登记业务每月1-20日内办理。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公司新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的内容,具体内容: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 单位招收新员工怎么帮员工办理社保呢?今天我就医上海为例子,带你们一起去了解一下吧,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单位新招入员工社保办理流程 用人单位需办理招工登记(自招用之日起30日内办妥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招工登记流程: A.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已取得网上办事密码的: 招用上海户籍员工: 登陆上海公共招聘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登记备案手续; 招用外地户籍员工: 登陆来沪人员就业网点击进入,办理招工备案手续。 尚未申请密码的,用人单位须持劳动保障年检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并带上《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到本市劳动保障部门职业介绍所进行申请。工作人员会核对"上海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中的单位基本信息。如系统中无本单位信息的,用人单位应办理基本信息初始化。在签订《上海劳动保障

服务网网上办事承诺书》以后,由工作人员赋予网上办事密码。 B.柜面办理(适用于不方便网上办理或网上填写信息错误(需携带劳动 合同复印件)): a.招用上海户籍员工: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名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b.招用外地户籍员工:填写《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份,加盖公章 (2)未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需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或外劳管理所,先办理个人基本信息初始化登记手续,再通过网上(详见四1(1)A)或各区县社保中心柜面申办社保事务: 1)正确填写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并粘贴外来从业人员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贴上照片的《照片扫描专用表》。 注:新参保员工在正常缴纳社保的次月,可凭本人身份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也可请人代领,需携带本人及代领人身份证前往) 办理完招工登记,下一步进行社保转入、新进操作: (1)已办理过本市社保缴纳的员工,社保转入流程: A.法人使用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办理: 1)凭U盾及密码登陆——社会保险——缴费变更申报,可进行以下操作:完成所需操作后,可进入——查询打印服务——预申请缴费通知单,提交申请——次日9:00可打印。 注:1、网上的新进申报:申报对象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及所有常用模板(全)

社保网上经办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参保管理 (一)、人员参保 1、操作步骤:(详见附件《人员参保管理操作流程》) 2、注意事项: 1)、若职工在进入该企业之前是以个体形式参保并还未停保,该企业是无法为该职工续保,可以最大限度给其两个月的时间停保,需要注意的是:个体参保不能购买失业和工伤,若在此期间发生意外,则会引起纠纷; 2)、当月办理人员增加当月就产生社保费用;可增加本月和上月(最多增加到上月),这样就将生成两个月社保费用,如9月办理增加,就只能增加9月和8月的社保,注意新增人员失败的可以重新办理增加; 3)、若是想购买8月社保,但操作失误购买成9月的了,则需要补中断,直接补买8月的,不需要上传任何资料;若还想办理人员增加到上个月之前的,也要补中断,需上传一系列资料,资料详见附表一《最新单位补缴职工社保须知》; 注意①补中断的前提必须要先参保,只可补缴半年以内的,超过半年的社保局将会稽核,②在操作人员补中断时选择补缴时间若是9月,起始时间就该写成2014.09至2014.09,③若数据未上传,可以在“申报数据查询—补中断查询—未上传数据—勾选想要撤销的数据栏”,若数据处理成功(已实时支付)就只能办理人员减少,不能撤销; 4)参保时限为:男六十岁,女五十岁(管理人员可放宽到五十五岁,需到社保大厅办理,需提供说明和劳动合同,证明其是管理岗位),时间精确到年、月、日,超过这个时限就无法购买社保; 5)、只要职工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一般情况下:男60岁,女50岁),即使社保缴纳年限已满15年(比如某职工从2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40岁已买满15年,但还未达到退休年龄),企业应继续为其购买社保,当然个体参保的除外; 6)、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社保购买的年限未满15年(比如某女职工从45岁开始购买社保,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的社保年限只有5年),若企业未与该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就应该继续为其购买社保,直到劳动合同终止(因为一旦给该职工停保,企业就无法再次为其参保),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一旦终止,该职工只有以个体形式参保,直到参保年限达到15年就可以不再购买,并能终身享受社保待遇; 7)、若企业新入职人员为退休人员,企业就只能给其买商业保险,注意若某些职员还没达到退休年龄,但已经开始在社保局领养老金了,像这种只要是社保局内认了,就当成退休人员处理; 8)、非全日制(工作日非8小时制)与兼职人员(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可以只买工伤保险,注意前提是“非全日制”:必须是个人购买了养老、医疗、生育、大病,“兼职人员”只要是在外或成都购买了五险或六险,并必须是企业的用人单位(政府机关、事业单位除外),需提供的资料详见附表二《只买工伤参保须知》; 9)、单位收付结算方式中“非定期银行托收”指“银行代扣”、“银行托收”,具体详见附表三《最新新增人员银行代扣和托收须知》; 注意是否扣款成功在缴费信息查询—缴费单查询打印中查看,若业务处理标志、财务处理标志为“已实付”,则为处理成功; 10)、若办理社保需急缴费的,可以在QQ群中跟蒋科长反应,他那边可以修改为“现金”

缴纳社会保险注意事项

缴纳社会保险注意事项 1、新注册单位须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表,并将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 件、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单位文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附至表后报至社保局。 2、年初缴费时要申报基数,具体申报方式在年度基数申报通知里, 请认真阅读通知。 3、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每月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按季度缴 纳的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缴纳社会保险。 4、缴纳社会保险费时无论人员增减请认真填写《参加社会保险缴费 情况申报表》中的信息并申报缴费 5、有人员增减变动时请将变动信息填写至《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 申报表》 6、有新增人员时请同时填写《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改》 7、人员减少时请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企业)或劳动人事局下发的 相关文件等附至《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申报表》之后 8、若补缴历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请填写《补缴历年职工养老保险明 细表》 9、若单位发生变更或依法终止的,请于变更或终止的三十日内到我

局申报变更或终止,并填写《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变更表》或《参保单位社会保险注销》表 10、以上资料以纸质形式申报并加盖单位公章,请认真完整填写表 格。 11、报盘文档中《批量新参保报盘文件模板》为人员新增时的电子申 报文档,请按模板样式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并存档报至社保局。请勿更改电子表格结构。 12、报盘文档中《批量新增险种报盘文件模板》为已参保某社会保险 险种人员新增加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时的电子申报文档,请按模板样式填写新增人员信息并存档报至社保局。请勿更改电子表格结构。 13、报盘文档中《**缴费基数申报》为年初基数审核时要填报的电子 申报文档,在年初基数申报时一并填写存盘并报至社保局。请勿更改电子表格结构。 14、《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情况申报表》、《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 登记表改1》及单位注册时需用的信息表均在“单位注册及缴费报表文档”文件夹中,缴费基数年审表在“基数年审报表文档” 文件夹中 15、上述资料将留做档案资料,所以请务必填报准确、准备齐全。 16、如有疑问请打电话6912164咨询。

武汉市单位办理社保详细流程

武汉市单位社保新开户及网上申报办理流程 (新操作版2013) 一、企业社保办理对象 (1)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3)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另单位必须为职工统一缴纳五险。 二、单位新参保在办理社会保险开户首次需报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的文件(原、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复印件); (4)职工上月工资发放表(职工签名且盖单位公章); (5)单位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社会保险登记表(武社险表1)2张; (7)单位经办人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单位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9)所有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无原件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寸红底电子档照片(电子档照片需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用U盘拷贝); (10)所有参保人员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复印合同起止期限和双方签章部份)。 (11)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武社险表4)2张。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都需要盖公章。另提示武汉江岸区社会保险管理处还需要最近一个月装订成册的财务凭证原件,以及工资表上的所有职工及法人代表都需要参保。 三、网上办理职工新增及续保业务 (1)单位获得网上办事资格后,应尽快下载安装数字证书,并修改初始登陆密码;单位须妥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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