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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期末考试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期末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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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期末考试

试卷规范及阅卷要求

按照学校教务部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试卷与成绩档案的科学管理,特作如下要求:

1.严格按学院统一的试卷格式,统一用B5纸排版。

2.单数页左边留装订线,双数页不留装订空间。每道题下面预留答题空间。

3.在每大题的题号后面括号内标明该题的分数值,见后面的模版。4.试题要认真检查、核对,并经过解答验证,确保无误。

5.试卷文字一律用计算机录入,图表可以粘贴,但是要保证图表清晰。6.应在考试前一周把试题送陈徐宗副院长审批,然后把打印好的试卷交学院教务办公室开印刷单,到教材中心印制。单面印刷,试卷按份装订,答题时不允许学生擅自拆掉装订;请老师估计答题情况留出空间并预留空白页。

7.做好试题保密工作,不要把试题存在联网的计算机内。

8.如果考试中出现违纪或作弊问题,应在考场记录中如实填写,并在考试后立即把考场记录和作弊的证据等材料交到考生所在系的教务办公室。

9.主讲教师要亲自参加阅卷,一律用红笔给分,按小题或答题要点分别给出得分(不能得分和扣分混用),保证所有试题得分相加与总分对应。卷面上成绩改动处要签名。如果多个教师分别负责不同题目的阅卷,请在分数栏的相应题号下签名,总分下由课程主讲教师签名;

如果一个教师独立阅卷,可以只在总分下签名。

10.试卷上只能给出卷面成绩,不要加权或加平时成绩,平时成绩写在成绩单上,其他加分或奖励分都包含在平时成绩中。

11.成绩单中平时成绩、期中考试和期末考试成绩都用百分制,要写明各部分成绩所占百分比。如果没有期中考试,那一栏不填。各门课的总成绩中,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30%,不及格率(60分以下)不超过10%,优秀率超过40%或不及格率超过15%则成绩不能录入。

12.考试后一周内完成阅卷工作,教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完成阅卷,必须写出书面报告说明原因以及交成绩单的时间,由学院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批签字后送教务办公室备案,否则该门课程的成绩不能录入。

13.试卷分析见学院主页—常用下载中的“试卷分析模版”。14.完成阅卷工作后任课教师把空白试卷、考场纪录、成绩单、试卷参考答案、试卷分析以及全部试卷(按成绩单排序)交到学院本科教务办公室。教务员应认真检查教师上交的材料,如果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不予接受,验收合格后进行登记,由任课教师和教务员共同签字。15.试卷格式模版如下:

北京大学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考试试卷

考试科目:姓名:学号:考试时间:年月日任课教师:

以下为试题和答题纸,共页。

一、xxxxxxxxxxxx(每小题5分)1.xxxxxxx

2.xxxxxxx

3.xxxxxxx

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10分)

三、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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