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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换教材事出有因 采购方式符合规范

更换教材事出有因 采购方式符合规范
更换教材事出有因 采购方式符合规范

更换教材事出有因采购方式符合规范

我省相关部门就5市新学期更换初中英语教材一事作出解答

新学期,我省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紧急更换初中英语教材,引起了媒体、老师、家长的关注和讨论。教材为何临时更换?有关部门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教材招标模式是否合乎规范?9月3日,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会议,对此事作出解答。

为何临近开学时更换教材?

“媒体所提到的安徽省突然更换的教材,是指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版本,共涉及5市19县(市)1149所学校106万册教材,占全省初中英语教材总发行量的30%。”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09年秋季,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出自办发行,要求自行配送教材到学校。然而,我省教材采用的是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中标单位是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同意仁爱教育研究所自办发行,将违背当初采购合同。经过多次协调沟通,2009年8月28日,临近开学前两天,仁爱教育研究所同意供书,但因时间仓促,造成了部分地方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

今年8月,为避免去年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受省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于8月12日向我省选用教材的19家出版单位致函,要求他们向政府采购中标人及时供货,确保课前到书,并明确表示:如在8月18日前不能提供,我省将不再使用相关教材。8月18日,除由仁爱教育研究所供应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其它教材均按要求做好了供应和发行工作。

8月23日,有关媒体报道了我省110万初中学生开学后可能“无课本”后。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作出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24日下午,副省长谢广祥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要求有关部门按规定依法妥善处理今秋教材发行问题,确保课前到书。随后,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紧急预案,更换教材版本。

为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中小学教材是特殊商品,国家对教材发行招标十分慎重。”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

关于参与招标的教材发行主体,国家有严格的资质规定,其核心条件有两项:一是在招标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及结算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省新闻出版局出版物发行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说,对照上述条件,目前,在我省范围内注册并完全符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资质条件的只有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唯一一家。

“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因此,省招标机构是在我省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下而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符合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说。另外,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据不完全了解,目前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江苏、甘肃、吉林、江西、广西等省(自治区)中小学免费教科书均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版本更换流程是否规范?

8月25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教育局负责人会议,要求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和方法,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26日下午,5市教育局均重新选用了教材,并将选用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备案。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做好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选用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各学科教材选用工作应在起始年级进行,为保证教学工作的连续性,每一学科教材版本一经选定,在使用过程中不得中途更换其他版本的教材。如所选教材确不适宜本地区教学实际的,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可重新选用其他版本教材。”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在五市初中英语教材不能保证供应,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下,作出更换教材版本的决定,是符合《通知》精神的。5市教材选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是:召开教材选用委员会会议,教材选用委员会由教育专家、骨干教师、校长、学生家长代表及教育行政、教研人员组成;委员会成员对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目录的教材内容进行分析把握,并分析当地英语教学的实际需要;委员会全体成员对选用教材版本进行表决,按得票多少确定本市初中英语教材版本;市教育局将选用的英语教材版本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发行让利资金用于何处?

2005年秋季以来,我省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免费教科书。为提高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效益,招标采购过程中,省教材招标中心邀请专家与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就免费教科书的让利进行谈判。从2008年起,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按照教科书总码洋2%的比例让利。

省政府采购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让利的资金作为财政性资金结余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使用的规定,全部用于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如用于采购初中配套地理、历史图册,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英语教学录音磁带、图书音像资源等,免费送到农村小学、初中。”

应急预案启动后采取哪些举措?

“不计成本、不惜一切代价,全力以赴确保课前到书。”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说,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紧急预案后,公司立即启动教材发运特别流程,将常规的按批次收货、品种到齐配发及时调整为即到、即收、即配、即发。公司物流园实行“人停机不停”,24小时连续运转,相关市县子分公司调动员工800多人,出动车辆240多辆。8月30日18时,改版教材全部配送到校,除极少数因校舍改造推迟开学的学校外,9月1日,新教材均分发到学生手中。

9月2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做好部分市更换初中英语教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向全省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初中学校校长、英语教师通报了更换教材的相关情况,对有关市使用更换后教材的教师培训和教学管理作出部署和要求。从9月3日起,省教育厅将分市、分年级,对使用更换教材的老师进行培训。(2010年09月04日中安在线-安徽日报

李跃波)

三部门昨释疑“更换教材”

近日,我省5市更换初中英语教材一事引发广泛关注。昨日,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联合对此事进行释疑解惑。据通报:该事件确属事出有因;更换新版教材应对措施积极有效;目前新教材已发至学生手中。

【释疑】

5市为何更换教材?

据了解,2009年开学前夕,向阜阳、宿州、淮南、滁州、蚌埠5市提供初中英语教材的北京市仁爱研究所,突然提出将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坚持自办发行,自行配送。直至开学前两天,多次协调无果后省教育厅提出将重新选用教材,对方才勉强同意供书,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

时至今年8月,省教育厅、新闻出版局曾提前对全省19家教材供货单位明确表示,如教材到位时间超过8月18日,将不予使用。 8月18日,其他18家单位全部按要求供应了教材,但仁爱研究所的初中英语教材仍未供应,共涉及上述5市19县(市)1149所学校的106万册教材,占全省此类教材总发行量的30%。我省有关方面虽多次沟通、协调,但对方均未给予积极回应,更未给予应有配合。

8月23日有关媒体报道此事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部门立即启动紧急预案,作出了更换教材版本的决定。至8月30日,所有新版教材已全面配送到校。除个别学校因校安工程经批准推迟开学外,9月1日教材已发到学生手中。

【释疑】

新教材是否到位?

24日晚,相关印刷厂完成赶印教材纸张等材料的备货;25日,发行部门与印制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制订抢印、抢发方案;26日中午,第一批教材开机印刷,随后一连数天,“人停机不停”,印刷机器24小时连续运转;27日首次发运教材5万册、28日发运教材37万册、29日发运教材61万册、30日上午6时发运最后一批3万册教材……

在我省确定更换教材版本后,抢印、抢送教材,确保“课前到书”成为了最为紧急的任务。自当晚接到通知起,安徽教材发行单位——安徽新华传媒公司立即根据开学时间倒推出更换教材版本工作时间表,同时要求各分公司制定相应的送书到校工作方案,实行24小时值班,并立即启动教材发运特别流程,将常规的按批次收货、品种到齐配发及时调整为即到、即收、即配、即发。短短4天半时间内,该公司提前1天把106万册教材送到5市19县1149所学校,顺利完成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目标。

【释疑】

“仁爱”究竟能否独自发行?

据省新闻出版局通报,中小学教科书是事关重大的特殊商品,参与出版发行的单位必须具备国家发改委、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所规定的资质条件。其中,两个必备条件为:一是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注册,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及结算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套发行网络。

比对上述规定,“仁爱”研究所并不具备在我省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资质和能力,更不具备在我省的教材总发行权。因此,“仁爱”所提出的“自办发行、自行配送安徽教材”的要求,我省有关部门坚决给予了拒绝。

【释疑】

为什么要单一招标教材?

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财政厅三部门表示,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

因此,我省招标机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全符合国家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同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山东、河南、山西、四川等,有不少于十个省、自治区的中小学免费教科书,所采用的均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此外,目前在我省范围内注册,并完全符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资质条件的,只有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唯一一家。因此,我省免费教材采购领导小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该公司作为我省中小学免费教材全部品种总发行权的采购单位是符合国家规定的。

【释疑】

教学质量如何保证?

更换教材后,教学质量如何保证?对此,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改用的新版教材同样源自于全国统一的英语教学大纲,教材内容设置完全符合教学要求。此外,各市教育局、相关学校将采取多项措施,全力确保教学质量。

其中,在更换新教材后,为指导一线教师更好了解、掌握和使用新教材,顺利实现教学过渡衔接,省教育厅将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教材的教师进行培训。该项培训从昨天起举办,分市、分年级设置,共计15场次。培训重点突出新旧教材的差异性比较、新教材的使用经验介绍、新教材的教学建议和教法指导以及典型课例点评,培训的主讲教师有教材编写者、教研员和已经使用相关教材的一线教师,以利广大教师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新教材,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影响。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有序开展。(2010年09月04日中安在线-安徽商报檀勇)

安徽5市英语教材“被更换”不存在违规

近日,安徽蚌埠、阜阳、宿州、淮南、滁州5市发生开学前英语教材“被更换”一事。此事共涉及19个县100多万学生,引发媒体关注。媒体质疑教材“被更换”过程是否违规、教材采购是否存在利益链“潜规则”,对此,在安徽省委宣传部主持下,安徽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新闻出版局、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召开新闻通气会,对媒体疑问作出一一澄清。

5市更换初中英语教材事出有因

2001年国家开始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小学教材选用方式由原来的省级统一确定转变为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用。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使用的基本是02年各市选用的教材,为保证教学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多年来从未作过大的调整。媒体所提到的安徽省突然更换的教材是指北京市仁爱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版本。共涉及阜阳、宿州、淮南、滁州、蚌埠5市19县(市)1149所学校106万册教材,占全省初中英语教材总发行量的30%。

类似“更换教材”的情形实际上在2009年就差点发生。当年8月,在离开学仅剩十几天的时间里,仁爱研究所突然提出,他们具有教材总发行资质,因此,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坚持自办发行,自行配送。因安徽省教材采用的是“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已由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中标,如接受仁爱研究所直接配送,将扰乱教材招标程序和发行秩序,违背招标合同。为确保课前到书,安徽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开会研究,教育厅相关处室多次出面进行协调,但仁爱研究所仍坚持不供教材,直至09年8月28日临近开学前两天,安徽省教育厅提出将启动重新选用教材预案时,方才勉强同意供书。当时已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在采用教材地区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时至今年8月,为避免去年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受安徽省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安徽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于8月12日联合向安徽省选用教材的各出版单位致函,要求他们向政府采购中标人及时供货,确保课前到书,并明确表示如在8月18日前不能提供,安徽省将不再使用相关教材。8月18日,安徽省选用的全国19家教材供货单位,除由北京市仁爱研究所供应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其他教材均按要求配合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做好了教材的供应和发行工作。23日有关媒体报道了安徽省110万初中学生开学后可

能“无课本”后,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省长王三运作出批示,要求省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24日下午,安徽省政府副省长谢广祥主持召开了由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一致认为,教材是特殊商品,必须保证稳定的供货渠道,安徽省免费教科书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合法合规,要求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依法妥善处理今秋教材发行问题,确保课前到书。随后,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会议,决定启动紧急预案,作出了更换教材版本的决定。25日上午,安徽省教育厅召开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教育局负责人会议,落实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要求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和方法,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

换选教材过程没有违规

8月26日下午,阜阳等5市教育局均重新选用了教材,其中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四个市选用的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本,蚌埠市选用的是译林出版社版本,各市选用结果均上报省教育厅。截止8月30日18时,所有改选教材均配送到校,除了个别学校因“校安工程”(校舍安全维修)经批准推迟开学外,9月1日发送学生手中。5市初中英语教材更换版本过程中,贯彻落实了安徽省政府“确保开学前做到教材‘课前到书,人手一册’”的精神,更换教材版本符合国家有关教材选用的规定。

至于安徽省为什么要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教材发行单位,安徽省教育厅、新闻出版局负责人表示,中小学教材发行主体,国家有关部门有严格的资质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一)在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注册,主营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且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及结算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套发行网络;(三)有健全的组织机构、管理规章制度及与承担中小学教材发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人员;(四)有图书、报纸或期刊发行经验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五)遵守国家有关发行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年检合格,最近三年内无违反国家法律及出版管理法规的行为。”

目前,在安徽省范围内注册并完全符合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资质条件的只有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唯一一家。据此,安徽省免费教材采购领导小组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安徽省中小学免费教材全部品种总发行权的采购单位。

对于招标方式,按照教育部、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安徽省招标机构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符合国家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据了解,目前山东、河南、山西、四川、湖北、江苏、甘肃、吉林、江西、广西等省(自治区),中小学免费教科书也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履行政府采购手续。

教科书政府采购过程不存在“潜规则”

针对日前多家媒体在报道“教材更换”一事过程中存在“潜规则”的质疑,安徽省教育厅、财政厅、新华传媒有限公司均作出了澄清。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2005年秋季以来,安徽省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免费教科书。为提高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的使用效益,每年在与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招标采购谈判中,省教材招标中心邀请专家与其就免费教科书的让利等进行谈判。从2008年起,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每年在进行政府采购谈判中按照教科书总码洋2%的比例让利。让利的资金作为财政性资金结余在财政部门,按照国家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结余资金使用的规定,全部用于义务教育经费支出,如用于采购初中配套地理、历史图册、与教科书配套使用的英语教学录音磁带、图书音像资源等,免费送到农村小学、初中。

更换教材后省市采取措施避免干扰教学

为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更换教材版本后,安徽省教育厅、新华传媒有限公司及阜阳等5市均及时采取了相关措施。首先是保证课前到书。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把抢运抢发更换版本教材作为压倒一切的任务,高效组织,超常运转,从8月26日中午至30日晚6时10分,用4天半时间完成了5市19县1149所学校106万册教材的组织印刷、收货配送、分发到校工作,确保了“课前到书、人手一册”。其次是积极做好新教材的培训工作。为指导一线教师更好了解、掌握和使用新教材,顺利实现教学过渡衔接,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安徽省教育厅已开始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分市、分年级举办,共举办15场次,从9月3日开始举办。培训工作重点突出新旧教材的差异性比较、新教材的使用经验介绍、新教材的教学建议和教法指导以及典型课例点评。培训主讲教师有教材编写者、教研员和已经使用相关教材的一线教师,使广大教师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新教材,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利影响。(2010年09月03日中安在线符秀云)

发行方拒供货致安徽5市更换教材

安徽省教育厅对5市更换初中教材一事做出澄清

中安在线讯近日,有关媒体对安徽省更换部分初中英语教材,110万初中学生开学后可能“无课本”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今天上午安徽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澄清。

为何更换5市初中教材

省教育厅表示,2001年国家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改革内容之一,教材从原先的省统一确定转变为由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用,同时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降低免费教科书价格,从2005年秋季开始,我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在采购时选择了北京市仁爱研究所的初中英语。

2009年秋季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坚持自办发行,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自行配送教材到校。因安徽省教材采取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标单位是安徽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若接受仁爱教材,则违背了当初的采购合同。仁爱拒绝配合我省教材发行,并且拒绝供书,直到2009年8月28日,省教育厅提出重新启动选用教材预案,才重新供书,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在采用教材地区造成了影响。

今年我省教材仍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8月18日,我省选用的19家出版单位的教材除由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供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全部按要求做好了教材的供应和发行工作。省教育厅多次与仁爱教育研究所沟通,但对方均未给出积极回应。

23号,相关媒体报道了安徽省110万考生可能秋季开学后“无课本”的情况,省有关部门做出决定,要求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截止8月30日,所有重新选择的教材均配送到校,9月1日发到学生手中。

为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教材发行单位

教材发行主体有严格的资质规定。其核心的条件有两项:一是在招标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等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对于以上规定,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并不具备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资质和能力,更不具备在安徽的教材总发行权。

对于招标方式,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关于公开竞标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由于仁爱缺乏教材发行的相关资质和条件,安徽省只有新华发行集团一家具有相关资质,所以严格来说,省招标机构是在我省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下而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符合国家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

更换教材保障教学秩序

由于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拒不承认安徽省免费教材招标方式,坚持要求自办发行,拒不向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导致更换教材事实的出现,省教育厅表示实属情非得已。考虑到广大师生对新教材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省教育厅表示,将通过开展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一次新教材培训,力图使广大教师在短时间内适应新教材,其次,在教材选用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稳定的供货渠道,确保课前到书,杜绝今秋教材发行出现问题这一现象再次发生。(记者:杨玥玥)

省教育厅解释“5市开学前换教材”原因

教材“变脸”没猫腻,称将举办相关培训帮师生适应

日前,有媒体报道说我省阜阳、宿州、蚌埠、滁州、淮南5个市的中学临时更换英语教材,近100万初中生拿到了陌生的英语书,感到很不适应。甚至有人质疑,在开学前一周英语教材突然玩“变脸”,这其中是不是涉及利益分配问题?昨天,省教育厅专门召开了通报会,对此事作了详细解释,称事情全因原教材出版方不配合发行政策。

五市英语课本“变脸”

据了解,2003年以前,全国都使用同一版本的英语教材。2003年的教学改革打破了这个体制,多家教育出版社可以出版教材,按顺序审批进入教育部的目录,目前一共涉及到83家出版单位,教育部门可以在这个目录里为本地的学生选择书目。安徽阜阳等5个地市的26个县原本使用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出版的英语教材,然而在今年开学前突然换成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这让学生和老师都觉得难以适应。

有媒体在报道此事的同时,还采访了“业内人士”认为,教材发行存在潜规则,事件中可能牵涉到利益分配问题。

为什么换?

原出版方不配合发行

实际情况是否如一些媒体报道的那样呢?昨天上午,省教育厅表示临时更换教材事出有因。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坚持要求自办发行,拒不向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最终导致此事发生。

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介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05年秋季开始,我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在采购的教材中,有5个市选用了北京市仁爱研究所的初中英语教材。

去年秋季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出,他们具有发行权,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坚持自办发行,自行配送教材到校。因我省教材采取的是“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中标单位是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同意“仁爱”的要求,就违背了当初的采购合同。经反复协调和磋商,“仁爱”仍不配合,直至当年的8月28日,“仁爱”方才勉强供书,并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

今年8月12日,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向我省选用教材的各出版单位致函,要求他们向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供货,确保“课前到书”,并明确表示如在8月18日前不能供货,我省将不再使用相关教材。

8月18日,除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供应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其他教材均按要求做好了供应和发行工作。我省有关方面多次与“仁爱”沟通,但对方均未给予积极回应和配合。

8月24日,我省相关部门召开了专题会议,要求确保各校“课前到书”。随后,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召开了会议,决定启动紧急预案,作出了更换教材版本的决定。8月25日上午,省教育厅召开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教育局负责人会议,落实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要求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截至8月30日18时,所有改选教材均配送到校,9月1日发送到了学生手中。

有无猫腻?

跟利益分配完全无关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此次我省临时更换教材,与相关方的利益重新分配有关系。昨天,省教育厅基教处处长缪富国对此予以否认。“没有这回事,跟利益分配完全没有关系。”他说,由于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不配合,导致教材迟迟不能到位,后来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协调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及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参加了这个会议,都是举手表决的,怎么可能涉及到利益?”

省教育厅副厅长金燕对此表示,中小学教材是特殊商品,国家对教材发行招标十分慎重,专门出台规定禁止将中小学教材的单个品种或几个品种分开发行,以避免多头发行,造成中小学教材供应的混乱。对于教材发行主体,国家有关部门有严格的资质规定,其核心的条件有两项:一是在招标省境内注册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零售及结算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对照以上规定,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并不具备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资质和能力,也不具备在安徽教材的总发行权。

金燕说,对于招标方式,相关规定要求: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由于安徽省只有新华发行集团一家具有相关资质,严格地说,省招标机构是在我省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下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是完全符合国家采购法规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的。同时,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

学生咋办?

举办培训帮师生适应

“影响肯定是有的,毕竟是新教材,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对于新版本的教材,滁州市一所实验中学初二年级的英语教师张老师认为,无论是老师还是学生都要适应一段时间,在衔接上可能需要一个过程。

张老师还表示,他们使用“仁爱版”教材已有5年,“仁爱版”和“人教版”教材的编写体例不一样,眼下最关键的就是熟悉新教材。

对于师生们的感受,省教育厅表示,更换教材增加了教师的工作量,对广大教师的教学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指导一线教师更好地了解、掌握和使用新教材,顺利实现教学过渡衔接,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省教育厅已经决定对5市所有使用新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一次培训工作。

据介绍,这次培训将分市、分年级举办,共举办15场次,从今天开始。培训工作重点突出新旧教材的差异性比较、新教材的使用经验介绍、新教材的教学建议和教法指导以及典型课例点评,培训的主讲教师有教材编写者、教研员和已经使用相关教材的一线教师,力图使广大教师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新教材,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2010年09月03日中安在线-新安晚报袁虹莉、文兵)

我省5市因故更换英语书

9月2日,省教育厅就我省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新学期更换初中英语教材一事举行会议,通报情况。

据悉,为降低免费教科书价格,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05年秋季开始,我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我省有5个市选用了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的初中英语。

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为确保教材及时到位,今年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向我省选用教材的各出版单位致函,要求他们向政府采购中标人即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供货,确保“课前到书”,截止日期为8月18日,否则我省将不再使用其相关教材。最终,我省选用的全国19家出版单位的教材,除由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供应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其他教材均按要求及时做好了教材的供应。省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随即启动紧急预案,作出了更换仁爱教育教材版本的决定。8月26日,5市教育局均重新选用了教材,并将选用结果上报了省教育厅。截至8月30日18时,所有改选教材配送到校,除极少数因校舍改造推迟开学的学校外,9月1日均发到学生手中。

为顺利实现教学过渡衔接,确保教学质量不受影响,从9月3日开始,省教育厅将对这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新教材培训。(2010年09月03日中安在线-安徽日报陈婉婉)

我省5市更换初中英语教材

省教育厅作出正面回应,目前新教材已发到学生手中

由于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坚持自办发行,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对此,我省阜阳、滁州等5市在开学前决定临时更换初中英语教材。连日来,央视等多家媒体也对此事保持关注,并对全省110万初中生可能开学“无课本”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昨天上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回应。同时,省教育厅表示,截至8月30日,所有重新选择的教材已配送到学校。

省教育厅:更换教材实属无奈

省教育厅表示,2001年国家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改革内容之一,教材从原先的省统一确定转变为由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用。从2005年秋季开始,我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在采购时选择了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的初中英语。

这一采购情况至2009年秋季发生变化。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坚持自办发行,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自行配送教材到校。省教材采取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标单位是安徽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接受“仁爱”方面要求,则违背了当初的采购合同。“仁爱”拒绝配合我省教材发行,并且拒绝供书,直到2009年8月28日,省教育厅提出重新启动选用教材预案,才重新供书,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在采用教材地区造成了影响。

今年我省教材仍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8月18日,我省选用的19家出版单位的教材除由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供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全部按要求做好了教材的供应和发行工作。省教育厅多次与仁爱教育研究所沟通,但对方均未给出积极回应。8月23日,相关媒体报道了安徽省110万考生可能秋季开学后“无课本”的情况,省有关部门做出决定,要

求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截至8月30日,所有重新选择的教材均配送到校,9月1日发到学生手中。

“仁爱”不具备独自发行能力

据了解,国家教育部门对教材发行主体有严格的资质规定。核心的条件有两项:一是在招标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等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对于以上规定,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并不具备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资质和能力,更不具备在安徽的教材总发行权。

单一招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对于为什么选择单一招标方式,省教育厅表示,根据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关于公开竞标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由于“仁爱”缺乏教材发行的相关资质和条件,安徽省只有新华发行集团一家具有相关资质,所以严格来说,省招标机构是在我省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下而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符合国家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

正根据新教材培训教师

由于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拒不承认安徽省免费教材招标方式,坚持要求自办发行,拒不向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货,这才导致更换教材事实的出现。考虑到广大师生对新教材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省教育厅决定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教材的教师进行培训。培训将分市、分年级举办,共举办15场次,从9月3日开始举办,培训工作重点突出新旧教材的差异性比较、新教材的使用经验介绍、新教材的教学建议和教法指导以及典型课例点评,培训的主讲教师有教材编写者、教研员和已经使用相关教材的一线教师,力图使广大教师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适应新教材,尽可能最大限度消除不利影响。(2010年09月03日中安在线-安徽商报)

安徽五市临开学换教材调查:谁换了我的教材?

核心提示

秋季开学,安徽阜阳等5市的初中学生开始新学期课程时却发现,英语教材更换了新的版本。为何会在临近开学时更换教材?这会给正常的教学带来哪些影响?本报记者进行了调查。

5市紧急更换初中英语教材,教师工作量增大

9月2日下午,安徽省凤台县四中九年级13班的教室里书声琅琅,同学们正在朗读英语新教材第一单元的生词。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8月27日下发的批复意见,2010年秋季开学,安徽阜阳、宿州、蚌埠、淮南、滁州等5市26个县不再使用原来的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版初中英语教材,更换新版教材。

“我们8月中旬接到县教育局的通知,初中三个年级的英语教材统一更换为人民教育出版社版。”凤台县四中校长王忠辉说。

在四中英语教研组的办公室里,查彬老师正在认真备课。“更换新教材之后,过去的备课笔记和教学提纲都要重新修改,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老师的工作量,毕竟两个版本的教材无论在内容设计还是排版顺序上都有所不同。”

“刚看到新教材的时候就觉得不习惯,跟过去的学习内容衔接不上,但并不影响听课。”九年级10班的郑雯说。

“新课改以来,实行的是一标多本,都依照课程标准和大纲来编写,课本不同,只是在呈现方式上有区别,不会影响课程;另一方面,教学也是依照课标来授课,而不是依照课本来教学。”安徽省教育科学研究院的阚院长认为,最大的影响应该是教师的工作量增大。

安徽省教育厅表示,已要求5市教育部门和学校,对学生和家长认真解释更换教材的原委。目前,5个市有4个市选用了人民教育出版社的教材,一个市选用了译林出版社的教材。教育厅表示,换教材源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临近开学,为何要更换教材?

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从2005年秋季开始,安徽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在采购的教材中,有5个市选用了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的初中英语教材。2009年秋季,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出,他们具有发行权。因此,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坚持自办发行,自行配送教材到学校。然而,该省教材采用的是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中标单位是安徽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如果同意接受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自办发行,将违背当初的采购合同。

对此,中央单位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法律专家张雷锋质疑说,根据政府采购法,“单一来源采购”的前提是“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而目前全国和新华传媒公司具有相同教材总发行资质的供应商至少有93家以上。

对此,安徽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人解释道: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的方式”。

关于公开竞标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安徽省事实上只有新华传媒公司具有相关资质,严格地说,“安徽省招标机构是在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下进行的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符合相关政策和文件的。”该负责人表示。

“8月12日,受省免费教科书采购工作小组委托,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联合向我省选用教材各出版单位发函,要求他们向政府采购中标人即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供货,并明确表示如在8月18日前不能提供,我省将不再使用相关教材。”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开了三次协调会,新华传媒公司也多次登门拜访,希望能够合作,结果,一直到8月28日,我们提出了将启动重新选用教材预案,仁爱教育研究所才勉强供书,造成教材推迟到校。”

安徽省教育厅表示,从9月3日开始,省教育厅将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一次新教材的培训工作,尽可能消除不利影响。

原供应商称,发行费过高拒绝合作

记者了解到,对于教材的发行主体,国家有明确的资质规定,一是在招标省内注册的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添货、销售及结算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的。安徽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对照这些规定,北京仁爱不具备安徽教材的总发行权。”

仁爱教育研究所所长赵勇告诉记者,仁爱教育曾经多次向安徽省教育厅和招标中心提出参加教材发行招标申请,但都被拒绝。“如果把发行交给我来做,安徽省教材的发行折扣让利可以达到25%,只需3%的发行费用就足够了。”赵勇介绍说,通过安徽新华传媒公司发行教材,需要定价28%的发行费用,而该公司仅仅履行物流送货的职能,28%的发行费用根本不需要。(2010年09月03日人民网-《人民日报》记者朱磊钱伟尹世昌)

安徽5市更换教材续:教育厅称发行方拒供货所致

发行方拒供货致安徽5市更换教材——安徽省教育厅对5市更换初中教材一事做出澄清近日,有关媒体对安徽省更换部分初中英语教材,110万初中学生开学后可能“无课本”的情况进行了报道,今天上午安徽省教育厅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这一事件进行了澄清。

为何更换5市初中教材

省教育厅表示,2001年国家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作为改革内容之一,教材从原先的省统一确定转变为由市一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选用,同时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为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降低免费教科书价格,从2005年秋季开始,安徽省对中央财政免费提供的教科书实行政府统一采购。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在采购时选择了北京市仁爱研究所的初中英语。

2009年秋季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坚持自办发行,不再与安徽教材发行部门合作,自行配送教材到校。因安徽省教材采取的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中标单位是安徽省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若接受仁爱教材,则违背了当初的采购合同。仁爱拒绝配合我省教材发行,并且拒绝供书,直到2009年8月28日,省教育厅提出重新启动选用教材预案,才重新供书,造成教材推迟到校的事实,在采用教材地区造成了影响。

今年安徽省教材仍然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8月18日,安徽选用的19家出版单位的教材除由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提供的初中英语教材外,全部按要求做好了教材的供应和发行工作。省教育厅多次与仁爱教育研究所沟通,但对方均未给出积极回应。

23号,相关媒体报道了安徽省110万考生可能秋季开学后“无课本”的情况,省有关部门做出决定,要求阜阳、宿州、淮南、滁州和蚌埠5市按照教材选用程序,重新选择初中英语教材。截止8月30日,所有重新选择的教材均配送到校,9月1日发到学生手中。

为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确定教材发行单位

教材发行主体有严格的资质规定。其核心的条件有两项:一是在招标省境内注册的具有总发行资格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是具有中小学教材征订、储备、配送、调剂等能力,在招标地区具备有效的配送发行网络。对于以上规定,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并不具备发行中小学教材的资质和能力,更不具备在安徽的教材总发行权。

对于招标方式,教育部和财政部要求,免费教科书政府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对暂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省份,可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关于公开竞标的必要条件,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视为废标。由于仁爱缺乏教材发行的相关资质和条件,安徽省只有新华发行集团一家具有相关资质,所以严格来说,省招标机构是在我省不具备公开招标的条件下而采取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这符合国家采购法和教材发行采购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并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发行招标,也是其他省份的普遍做法。

更换教材保障教学秩序

由于北京仁爱教育研究所拒不承认安徽省免费教材招标方式,坚持要求自办发行,拒不向安徽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供货,导致更换教材事实的出现,省教育厅表示实属情非得已。考虑到广大师生对新教材需要一个适应过程,省教育厅表示,将通过开展对5市所有使用更换初中英语教材的教师进行一次新教材培训,力图使广大教师在短时间内适应新教材,其次,在教材选用上,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保证稳定的供货渠道,确保课前到书,杜绝今秋教材发行出现问题这一现象再次发生。(2010年09月03日新华网)

变更采购方式申请表(填写)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采购人(用户) 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品目 编码采购品目 名称 计划总额 (万元) 涉及变更采购方式 的计划数额(万元) 原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拟采用 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 改变采购方式的主要理由邀请招标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 竞争性 谈判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采用公开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 □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 单一来源 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合同采购金额10%。 询价□货物规格、标准单一,现货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备注 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说明: 1、本表所指申报单位是指采购人。 2、在“拟采用采购方式”和“改变采购方式的主要理由”所列项目前的“□”中选择打“√”。 3、本表相关栏目填写内容必须与政府采购计划的内容一致。 4、本表一式三份填报。

申报单位(公章):年月日 采购人(用户)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品目编码采购品 目名称 项目总预 算(万元) 此次涉及项目 预算(万元) 原采购方式招标之前是否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如有请简要说明情况) 情况一□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两家□一家□无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是□否 公证人员确认: 签字:年月日 情况二□评标期间,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两家□一家□无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是□否 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是□否 评标小组说明情况(可另附页): 签字:年月日 相关供应商 确认 公司 名称 1、签字:年月日 2、签字:年月日 公证人员确认: 签字:年月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意见 备 注 审核人意见 签字:年月日领导意见 签字:年月日 负责人:经办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填报说明:1、有《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至第(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予以废标,并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不必填报此表。2、在所列项目前的“□”中打“√”。本表作为日后处理供应商投诉的重要依据。3、本表相关栏目填写内容必须与政府采购计划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表(一)的内容一致。4、本表一式两份填报,可另附相关材料。5、填报单位在得到财政部门正式答复前,应暂停采购活动,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方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

招标有五种基本的形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比选,竞争性谈判和BOT项目招标。一、公开招标(OpenTendering),是指招标人在公开媒介上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并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中择优选择中标人的一种招标方式,相对于公开招标,称之为邀请招标。国际上政府采购通常采用这种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邀请招标。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可以用于邀请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4)法律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须招标的项目。

采购类型与方式

采购类型 一.按采购对象划分 有形物品采购1)机械设备采购2)原材料采购3)零部件采购4)MRO采购 无形服务采购1)技术采购2)服务采购(售前、售后、专业和物流3)工程发包 有形物品采购 1)机器设备采购 机器设备属于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长期、反复使用而基本保持基本实物形态的劳动工具。其采购则具体表现为生产和运营所需的各类设备的购买。机器设备采购的最显著特点,是金额大、技术性和专业性强,往往需要采用招标、租赁、委托与调拨等灵活采购方式进行。 2)原材料采购 原材料是构成产品实体的基本部分,其在生产过程中要改变物理和化学特性,并产生较大的消耗。因此,在企业采购中,原材料采购的比重大、频度高。同时,原材料存在不同种类,可依其功能、质地、产业类别、形态和产地做出多种划分,其品种、形式、等级和特性往往有很大差异,采购过程也就比较复杂。 3)零部件采购 在加工装配产业,零部件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随产业分工的日益深化,企业需要的大多数零部件需要外购。零部件种类繁多,规格、型号复杂,技术性强,生产过程中又需频繁供应,因此,其采购具有较强的专业性。 4)MRO采购 即指原物料、零部件以外的,用于维护、修理及运营(Maintenance, Repair,,Operation)的杂项物件和备品的采购。MRO 物料通常都是低值物品,品种繁多,不同行业企业的MRO物料需要往往差异极大,而且单项商品的采购规模一般也不很大,但它们对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意义重大。因此,在企业采购中,MRO采购有着其特殊性。 无形服务采购 1)技术采购 一般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专业技术诀窍(Know how)的获取。技术采购的最主要特点,是它大多采用许可贸易的方式进行,往往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的转让,因此,支付方式也大多采用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此外,其定价也不同于一般商品,采购过程中的讨价还价环节更为复杂。 2)服务采购 售前服务的提供,即卖方在交易前提供的诸如产品说明、操作示范、制作规范或材料规范说明等产品信息,这些可增加采购人员的产品知识,利于采购决策; 售后服务的提供,即卖方提供的关于设备或产品的安装、维护、操作或使用方法的培训、运送及退换货等服务; 专业服务的提供,即由律师、管理顾问、跨即使、建筑师、电气技师、广告设计和程序设计人员等所提供的特殊服务;物流和勤务服务的提供,主要涉及物流、信息和通讯服务、餐饮服务、清洁、警卫等。一般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和专业技术诀窍(Know how)的获取。 技术采购的最主要特点,是它大多采用许可贸易的方式进行,往往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的转让,因此,支付方式也大多采用特许权使用费的方式;此外,其定价也不同于一般商品,采购过程中的讨价还价环节更为复杂。 3)工程发包 包括:厂房、办公楼等的建设与修缮,以及配管工程、机械储槽假设工程、空调或保温工程、动力或网络的综合配线和仪表安装等。 二.按采购主体划分个人采购企业采购团体采购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又称统一采购或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实体为了开展日常的政务活动和为公众提供社会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按国际规范一般应以竞争性招标采购为主要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公共部门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它具体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是一种纯商业行为,作为政府的购买性支出,它遵循着专门的法律和规则,不在《标准》的规定范围。三.按采购技术划分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六种采购方式的适用情况及对比 《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方式有: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竞争性磋商。 这些采购方式有何区别?转换又有何要求? (一)公开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投标。 公开招标,又叫竞争性招标,即由招标人在报刊、电子网络或其它媒体上刊登招标公告,吸引众多企业单位参加投标竞争,招标人从中择优选择中标单位的招标方式。 按照竞争程度,公开招标可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 优点 有利于开展真正意义上的竞争,最充分地展示公开、公正、公平竞争的招标原则,防止和克服垄断;能有效地促使承包商在增强竞争实力修炼内功,努力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求得节约和效率,创造最合理的利益回报;有利于防范招标投标活动操作人员和监督人员的舞弊现象。 参加竞争的投标人越多,每个参加者中标的机率将越小,白白损失投标费用的风险也越大;招标人审查投标人资格、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比较大,耗费的时间长,招标费用支出也比较多。应该肯定,公开招标的优点是主要的,缺点则是次要的,因而在实践中,大力提倡公开招标,使公开招标迅速成为建设工程招标的主要方式,是符合工程交易发展潮流的。

(二)邀请招标 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招标,是一种由招标人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特点 (1)邀请投标不使用公开的公告形式; (2)接受邀请的单位才是合格投标人; (3)投标人的数量有限。 (三)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直接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方式。 特点 一是可以缩短准备期,能使采购项目更快地发挥作用。 二是减少工作量,省去了大量的开标、投标工作,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采购成本。

几种采购方式及适用条件

集中采购: 定点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自行采购: 《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从以上描述中可以看出,分散采购并不包含部门集中采购。 《政府采购法》第十八条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属于集中采购一种,必须集中采购机构(包括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本条第二款规定: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是指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纳入部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活动。中介代理机构显然不属于本部门也不是什么主管部门,也没有属于本部门所需要的特殊专业技能。因而采购人不得将部门集中采购的项目委托分散采购,而必须依法部门集中采购或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山西省2016-2017年度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 一、政府集中采购目录 以下项目应当委托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组织实施采购活动。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部门集中采购

注1:带★产品单次或批量采购30万元以下(市县20万元以下)实行协议供货管理,但单件产品单价超过30万元(含汽车类)不受30万元限额限制。市县可根据管理实际对实行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管理的品目进行适当增减。 注2:目录中未实行协议供货、定点采购的品目单次采购10万元以下(市县5万元以下)由采购人自行采购。 二、部门集中采购目录 部门集中采购项目是指部门或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需要由部门或系统统一配置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可以委托代理机构采购,也可自行依照法定程序组织采购,其中自行采取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 三、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集中采购目录之外,达到以下限额标准的项目由采购人分散采购,按照法定采购方式和程序进行: 货物类:采购预算超过10万元的各类货物; 工程类:采购预算超过10万元的各类工程; 服务类:采购预算超过10万元的各类服务。 四、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货物、服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的(市县80万元以上的),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之上符合其他采购方式法定情形的,经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一)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一) 1、公开招标应作为主要的采购方式。不得将应当以方式采购的货物或 服务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在采购活动开始前(未发招标公告)申请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的,应报送单位 书面申请报告,并填写《申请表(一)》报同级财政部门,同时提供相关法律 依据和文件规定、有关证明等书面材料。 3、截止投标结束时间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以及在评标期间,出现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 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填报《申请表(二)》,报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变 更政府采购方式。采购任务被取消的除外。 4、本办法第十六条中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资 格预审公告、招标预告等不能代替正式的公开招标公告。 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在受理政府采购方式变更申请后,应尽快予以审核并批 复申报单位。除市场调研、专家论证、信息媒体公示等了解情况所必需的合理 时间外,审批时间不得超过 3个工作日。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应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方式的应用情况 进行监督检查或考核。 货物及服务政府采购方式变更考题(二) 1、可以申请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商品或服务具有特殊性,只能向特定供应商采购的; ;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比例过大的。 2、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市场调研情况、专家论证意见等证明材料,充分说明理由。 3、可以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1)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货物、服务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2)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符合用户紧急需要的; (3)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符合上述第(一)项条件的采购项目,需提供市场调研情况、专家论证等材料,充 分说明理由;

几种政府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 下面我们分析一下政府采购的几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可以采用以下几种方式: 一、公开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要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具体金额,各个地方不同。湖南地区采购单项或批量货物达到50万元,采购单项或批量服务达到30万元,采购单项或批量工程达到100万元,依法律规定需要采用公开招标。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除外。 二、邀请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要求公开招标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 三、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的几种条件: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符合下面情形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业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五、协议供货; 协议供货一般适应政府集中采购,供应商的确定还是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只是后续同系统单位采购同类货物,在确定的供应商(协议供货期限内)中采用协议的方式进行采购,不需要重新招标。 六、询价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五种采购方式比较

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主要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与其他采购方式不是并行的关系。 公开招标的具体数额标准,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国务院规定;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邀请招标 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的供应商。 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是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二是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三是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 非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由招标人自主决定采用公开招标还是邀请招标。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并需要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但项目审批部门只审批立项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批。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谈判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 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采购方式及其各自优缺点 所谓采购方式是指企业在采购中运用的方法和形式的总称。从企业采购的实践来看,经常采用的采购方式主要有招标采购和非招标采购两种。 一.招标采购 招标采购是由需方提出采购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由许多供应商同时投标报价。通过招标,需方能够获得价格更为合理、条件更为优惠的物资供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 公开招标,也称竞争性招标,又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公开招标是由招标单位通过报刊、互联网等宣传工具发布招标公告,凡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法人,都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规定的证明文件由招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核准后购买招标文件,进行投标。 1.公开招标的优点 (1)公平。公开招标使对该招标项目感兴趣又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者都可以在公平竞争环境下,享有得标的权利与机会。 (2).价格合理。基于公开竞争,各投标者凭其实力争取合约,而不是由认为或特别限制规定售价,价格比较合理。而且公开招标,各投标者自由竞争,招标者可以获得最具竞争力的价格。 (3)改进品质。因公开投标,各竞争投标的产品规格或施工方法不一,可以使招标者了解技术水平与发展趋势,促进其品质的提高。 (4).减少徇私舞弊。各项资料公开,办理人员难以徇私舞弊,更可以避免人情关系的影响,减少作业困扰。 (5).了解来源。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可以获得更多投标者的报价,扩大供应来源。 2.公开招标的缺点 (1).采购费用较高。公开登报、招标文件制作和印刷,以及开标场所布置等,均需要花费大量财力与人力;如果发生中标无效,则费用更大。 (2).手续繁琐。从招标文件设计到签约,每个阶段都必须经过充分的准备,并且要严格遵循有关规定,不允许发生差错,否则会造成纠纷。 (3).可能产生串通投标。凡金额较大的投标项目,投标者之间可能串通投标,作不实报价或任意提高报价,给投标者造成困扰和损失。 (4).可能造成抢标。报价者因有现货急于变现,或基于销售或业务政策等原因,而报出不合理的低价,可能造成恶性抢标,从而导致偷工减料、交货延期等风险。 (5).衍生其他问题。事先无法了解投标企业或预先没有进行有效的信用调查,可能会衍生意想不到的问题。如倒闭、转包等。 (二)邀请招标,也称有限竞争性投标,也可以分为国际竞争性招标和国内有限竞争性招标。邀请招标是由招标单位根据自己积累的材料,或权威的咨询机构提供的信息,选择一些合格的单位并向其发出邀请,应邀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意向,购买投标文件进行投标。 1.邀请招标的优点。 (1).节省时间和费用。因无须登报或公告,时间和费用比较节省。已知供应商,又可以节省资料搜集及规范设计等时间和费用,工作量可以大幅度减少。 (2).比较公平。因为是基于同一条件邀请单位投标竞价,所以机会均等。虽然不像公开招标那样不限制投标单位数量,但公平竞争的本质相同,只是竞争程度较低而已。 (3).减少徇私舞弊现象。邀请投标虽然可以事先了解可能参加报价的单位,但仍须通过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

合同变更说明范本 篇一:合同变更协议书 合同变更协议书 本协议于年月日在签署。签约双方为:采购方: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项目: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 本协议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本协议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合同 (下称“原合同”)中的定义相同。鉴于:(1)本协议双方为济宁市中区公安局天工程设备采购,已签订了原合同。 (2)本协议双方设备变更,期望对原合同作一些修改。 因此,本协议双方意图以法律形式相互约束,特此同意如下: 1、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原合同规定的合同总价减少人民币柒万肆仟伍佰贰拾伍元(¥:),即以合同总价人民币玖拾陆万玖仟伍佰柒拾伍元整(¥:)代替原合同总价人民币壹佰零肆万肆仟壹佰元整(¥:)。 2、变更说明: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后经检测,其中五台高清红外络球机不符合约定的检验情况,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按原合同第五条,存在质量问题的五台络红外高清球机

按原装配退还乙方。 3、结算方式及期限为:合同签订10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以承兑汇票的方式首付合同货款的70%即¥730870元整,XX年9月30日前再以承兑汇票的方式付合同货款的25%即¥261025元整,其余5%即¥52205元整,作为质保金,待叁年质保期结束后于年月日以承兑汇票方式付清。 4、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的修改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本协议双方已责成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署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济宁从荣络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盖章):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电话:电话: 篇二:合同变更说明 2 合同变更说明 XX年6月20日,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腾骐骏安西区幼儿园20#、21#、2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由于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经济南海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山东腾骐置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济南英雄山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西营分公司协商后,同意将承包方变更为济南英

采购的主要方式有哪些

采购的主要方式: 一、招标 招标是一种有序的市场竞争交易方式,也是选择交易主体、订立交易合同的法律程序。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招标采购是政府和企业采购的基本方式之一。 适用特点和条件: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公开招标属于非限制性竞争招标,这是一种最能体现招标投标优胜劣汰和“三公”特征,充分实现招标信息公开性、招标程序规范性、投标竞争公平性的招标采购方式。国家和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招标项目,以及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招标,适用于因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商业机密),抢险救灾或时间紧迫、受项目技术复杂或特殊要求限制,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

选择,或者公开招标费用与招标项目价值比较,不值得的小型项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或无法公开招标的项目。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邀请招标因投标人竞争的范围有限,可能会失去理想的中标人和达不到满意的竞争效果。 二、询价 采购人一般向三个及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货物或服务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一般为一次报价,不得更改),且主要通过价格评审比较,选择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交易对象的采购方式。 适用特点和条件:一般适用于技术标准规格统一的现成货物和服务,市场成熟,货源充足,单价较小又差别不大,且主要比较价格,而无需进一步考察评价供应商能力和实施方案的货物和服务采购。询价采购程序简单、节约采购时间和费用,但竞争性、规范性弱,选择范围窄。 三、比选 是采购人公开发出采购信息,邀请多个供应商或承包人就采购的工程、货物或服务提供报价和实施方案,按照事先公布的规

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说明(格式)

附: 采购项目需求情况说明(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你单位执行,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现将有关采购文件的主要内容提供如下,请抓紧编制采购文件。 一、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和价格 说明: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数量等资料可参考附件:“政府采购项目情况一览表”提供,如有图纸等其他资料应一并提供; 对采购项目设定的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投标人或者商品,以及含有倾向性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即对采购项目只能设定具有共性的主要技术标准或参数等,其他的、次要的或者个别特有的技术标准或参数等,只能作为评分因素考虑;(提示:对投标人则必须要求明确其所投的项目品牌、型号,并提供该项目应有的技术标准或参数等证明材料)。 如果有特殊需求,可组织专家论证,以达到统一、规范的目标,并书面承诺至少有三家以上潜在的供应商满足其技术需求(应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对综合性采购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提出拆分项目招标与否。 采购项目的价格是指预算价(也称控制价),预算价的公开时间可设定开标前或开标后。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说明:采购法等已明确的基本资格条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范本中提出。如对综合性项目,投标人可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等。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能过于苛刻和带有明显的歧视性,以扩大竞争,提高采购成功率,象注册资金和经营业绩等不要作为资格要求,而应作为评分因素。 对特殊项目或法律法规等有特殊规定的,可从其规定。如专业条件、国家安全及保密等规定。 三、评标方法、标准 说明: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选择评标方法,具体方法有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 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是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性价比法是指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进行评审后,计算出每个有效招标文件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并除以该投标人招标报价,以商数(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作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中除价格以外的其他各项评分因素主要有: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式

政府采购法五种采购方 式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政府采购的采购方式和程序发布日期:2009-10-12 《政府采购法》第26条规定,“政府采购采用以下方式: (一)公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 (三)竞争性谈判; (四)单一来源采购; (五)询价; (六)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适用于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国务院——中央预算:国务院规定: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一次性达到120万元以上的货物或服务,200万元以上的工程。 地方政府——地方预算 其他程序:见《政府采购法》。 (2)邀请招标:法律规定限于货物和服务,随机邀请3家以上。

1)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两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采购:①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2)邀请招标的程序。政府采购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当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资格预审公告的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投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按公告要求提交资格证明文件。采购人从评审合格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潜在投标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后续程序与公开招标的程序相同。 (3)竞争性谈判: 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竞争性谈判的适用范围。具备下列四种情形,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同意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①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②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③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④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政府采购几种采购方式对比

询价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二条对询价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作出了规定,即采购的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依照本法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立法目的 询价采购方式,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货比三家,这是一种相对简单而又快速的采购方式。询价就是采购人向有关供应商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然后在报价的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最优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与其他采购方式相比有以下两个明显特征:一是邀请报价的供应商数量应至少有三家;二是只允许供应商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这种方法,适用于采购现成的而并非按采购人要求的特定规格特别制造或提供的标准化货物,货源丰富且价格变化弹性不大的采购项目。 在实践中,政府采购业务很多是通过询价采购方式,但对询价采购操作却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通常是将一些可以招标或者规格标准不统一的货物也实行询价采购方式,这里有制度规定不完善的地方,也有钻政策空子搞种种舞弊行为的现象。所以,必须要严格加以规范。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法规定的含义主要是,货物规格、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执行当中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该条适用情形与其他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不尽一致,本条所提的适用情形原则上应该一并考虑,并且适用于询价的产品,主要是指复印纸、饭店服务等类似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了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适用情形,即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适用情形。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该采购方式的最主要特点是没有竞争性。 正是由于单一来源采购具有直接采购、没有竞争的特点,使单一来源采购只同唯一的供应商签订合同,也就是说,采购活动处于一对一的状态,且采购人处于主动地位。因此,在交易过程中,更容易滋生各种不规范行为和腐败行为。所以,有必要从法律上对这种采购方式的使用规定严格的适用条件。 本法规定的含义 本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只要符合三种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1.采购的项目只有唯一的制造商和产品提供者。 2.发生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正常因素或非归因于采购人)不能或来不及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第三种情形是指,就采购合同而言,在原供应商替换或扩充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况下,更换供应商会造成不兼容或不一致的困难,不能保证与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执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与方法有哪些

.最常用的采购方式与方法有哪些? 采购人员可以用多种方式进行采购。一些常见方法包括18种。 1、采购订单(Purchase Order ) :采购订单是由采购员编制的书面合同文件,旨在描述采购的所有条款和条件。对于日常采购而言,最经常使用的是标准采购订单表格,详细说明单一或者复合物品的要求。一般使用由多部分组成的排出表格,向所有相关内部客户提供该订单的副本。 2、合同(Contract ) :合同是依法可执行的书面或者口头协议(Agreement ) ,该协议定义了将被履行的工作或者服务。当相关问题更加复杂或当协议的时间表超过一年的时候,使用合同。 3、意向书(Letter of Intent ) :可以在采购员与供应商之间使用意向书,从而确认与未来的采购活动有关的某些协议。意向书可以作为临时采购订单或者合同,而且提供了更加突出的协议特征的即时文件。意向书是签约前文件,被用来达成初步协议,需要进一步谈判,以发展成决定性合同。意向书的目的是在签发更加完整的采购订单或者合同以前,赢得与供应商进行约定的时间。 4、寄售方法(Consignment ) :有时供应商愿意把他们的库存放入客户的仓库。一般而言,供应商寄售给采购员的商品是在使用时才付费的。这种寄售库存系统是在采购与供应企业之间分享库存以及搬运成本的方式。供应商负担货物资金,然而,采购员提供储存空间以及承担库存相关费用加搬运费、仓储费等。 5、总订单(Blanket Po ) :总订单是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在预先确定的时间内或者以在市场或者其他条件下确定的价格,为了某些货物或者服务而向供应商下的定期约定(通常一年以上)。这种做法旨在减少小订单的数量,利用短期发货满足需求量要求。当应用该方法的时候,采购企业向供应商下采购订单,指出将被采购的产品或者服务,以适当衡量单位存在的产品或者服务的成本以及采购的其他应用条款和条件。采购企业随后依据总采购订单,签发材料发货单或者申请单,其规定了在特定时期内将被交付的数量。材料发货单一般是重复的而且定期的需求(例如每周或者每月)。 6、系统合同(systems Contract ) :该订购类型经常涉及办公用品或者维护、修理和运行物品的采购。系统合同的突出特征是在采购员一供应商操作之间的高度结合,促成双方库存总量的整体下降。合同本身经常授权采购企业所指定(一

变更采购方式的流程

采购人采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当在提交采购计划申请时,同时提供如下资料报省财政厅审批: (一)因采购任务紧急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当提供项目紧急原因的说明材料。 (二)因采购任务涉及国家秘密需变更采购方式的,应当提供由国家保密机关出具的、证明本项目为涉密采购项目的文件。 (三)因形不成充分竞争而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征求供应商信息,并向省财政厅提供信息发布证明材料。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因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而变更为竞争性谈判方式的,应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征求供应商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或者提供由3位以上专家针对该项目出具的变更方式理由和意见。 (五)因项目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继续从原有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金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而要求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人应提供原合同副本。 (六)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四条因公开招标采购失败或废标而需要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的,由采购人和组织招标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向省财政厅提交《河南省省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变更审批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提供采购过程和采购文件没有供应商质疑、投诉的证明材料,或者有供应商质疑、投诉,但已妥善处理的证明材料。 (二)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歧视性、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的证明材料。 (三)已开标的提供项目开标、评标记录。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第五条专家意见中应当载明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联系电话和身份证号码。专家原则上不能是本单位、本系统的工作人员。 专家意见应当具备明确性和确定性。意见不明确或者含混不清的,属于无效意见,不作为审批依据。 第六条省财政厅收到申请后应当及时审查,并按下列情形限时办结: (一)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和申请材料符合政府采购法和本办法规 定的,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方式变更批复。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人修改补充。办结日期以省财政厅重新收到申报材料时算起。 (三)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申请的理由不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要求重新组织招标,并将不予变更方式的理由告知采购人。 第七条采购人收到省财政厅批复后,应按照批复的方式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未收到省财政厅批复的,不得开展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第八条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导致公开招标采购失败或废标的,经省财政厅批准变更其他方式后仍不

3种采购方式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据此可以按照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2、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报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二)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的,招标

公告时间及程序不符合规定的,应予废标,并责成招标采购单位依法重新招标。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可以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据此可以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有关招标失败需重新招标的各项法律法规: 《招标投标法》第28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42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 重新招标,是一个招标项目发生法定情况,无法继续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当次招标结束后,如何开展项目采购的一种选择。所谓法定情况,包括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投标人少于3个、评标中所有投标被否决或其他法定情况。应注意,相关部门规章对不同类别项目重新招标的法定情况作出了具体规定。 1)《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27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2)《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第48条规定:“在下列情况下,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一)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三)所有投标均被作废标处理或被否决的;(四)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废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五)根据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

有关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

有关政府采购的情况说 明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关于政府采购的情况说明 最近市财政局出台了一系列关于政府采购的文件,相关的政策较以往有较大的变化。主要就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纳入集中政府采购目录的范围和限额;二是政府采购的方式。 一、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范围和限额 1、货物类:办公家具、复印纸、硒鼓等。 2、工程类:装修工程、修缮工程等。 3、服务类:计算机、办公设备、空调、电梯等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费。基本上所有的维修维护费都包括了。还包括法律、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印刷服务(包括资料汇报、公文用纸、信封等);物业管理等。 这些项目中,办公家具以前是不用通过政府采购的,其他项目以前20万以上才需要通过政府采购。现在这些项目不管金额多少都需要通过政府采购。 二、政府采购方式 200万以上的项目全部必须通过公开招投标。在一定的范围内,一定的限额下,政府鼓励通过电商直购、网上竞价和定点采购的方式采购。 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也必须通过政府采购,但可不公开招投标。

三、采购方式的说明 1.批量集中采购:在特定时间集中向市财政局申报。 2.电商直购:通过政府采购系统,在系统中选定一家供应商。 3.网上竞价:通过政府系统选定一家或两家供应商,随机抽取另外两家 供应商参与竞价,按照满足要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4.定点采购:在政府采购系统中选定一家供应商。 5.自主采购(政府采购的一种):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货物、工程 以及服务,在以上方式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情况下可以采用。自主采购应当组成内部询价或谈判小组,做好询价或谈判记录,签订合同后按有关规定做好计划备案、合同公开和备案以及信息公开等相关工作。 6.具体操作由采购小组负责。 7.2017年批量集中采购申报时间为:3月、5月、8月、10月的15日之 前报送。 四、相关的要求说明 1.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及时向市财政局编报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2. 结合内控制度的建设,完善细化操作流程,指定部门统筹负责本单位的网上竞价工作,指派专人负责系统操作,明确采购部门。明确财务部门及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例如,采购限额总量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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