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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2009年03月21日11:55南风窗

自国民党败退台湾至今,台湾经历了三次土地改革,其土地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学习典范。20世纪50年代台湾的第一次土地改革,主要是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70~80年代的第二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摆脱以小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营,实现农业专业化、企业化和机械化;90年代的第三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岛内农地市场化问题,以因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这三次土改的经验教训,对正在推行土地流转的中国大陆而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和平土改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惨痛的失败教训,使之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在台湾能够真正站稳脚跟,就有必要对台湾的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农村中的土地关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建立一个支持其统治的社会基础。

蒋介石到台湾后,认真总结了在大陆失败的经验教训。在研究了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和大陆的土改政策后得出结论:太平天国以绝对平均主义均田,是农民小私有者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大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合理的,但“打土豪”,“分田地”,“没收地主土地财产”,侵犯地主利益是不可取的,因此决定在台湾实行温和的社会改良。

当时台湾的土地制度极为不合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56.01%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1.69%的地主和半地主所占有;剥削也极其残酷,其苛重程度一般达到农民收获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为维持其在孤岛的政治统治,在当时“中美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的策动下,国民党当局从1949年起,以和平渐进的方式,进行了一场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统治时期一直无法进行的土地改革,之所以愿意并且能够在台湾推动,主要是由于他们是从大陆逃到台湾岛的“新客”,与当地的封建地主阶级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土地改革不仅不会损害到统治者的经济利益,反而有利于其加强和维护统治的社会基础。

这次台湾土改分三步依次推进。第一步是“三七五减租”。从法律条例限定租额,地租不得超过全年主产品收获量的37.5%,减轻农民的负担。条例也保障地主利益,佃农按时纳租,欠缴两年地租地主可以解雇等。

第二阶段的“公地放领”,将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公地”出售给农民,地价为耕地主要农作物正产品全年收获量的2.5倍,由承领农民分10年20期平均摊还,不必负担利息。

第三阶段是“耕者有其田”,地主可以保留政府法定田地数额,超过部分一律由政府征购转卖给尚未获得土地的农民,地价按耕地正产品的2.5倍计算,以实物土地债券(占70%)和公营企业股票(30%)作为补偿。实物土地债券由台湾当局委托台湾土地银行发放,年利率为4%,在10年内分20期偿清本息;公营企业股票是从日本人手中接收过来的四大公司(水泥、造纸、农林、工矿)的股票。

在本次土地改革中,农村地主的损益情况各有不同,其中大地主收益最大。他们从水泥、造纸、农林、工矿四大公司中,获取大量的股票,摇身一变,成为新的工商巨头,如台湾原来的四大封建地主——辜振甫、林伯寿、林犹龙和陈启清,就是依靠土地改革起家而成为台湾地主财团的实力派。辜振甫控制的“台湾水泥公司”在以后的发展中,逐步成为垄断岛内水泥市场的集团企业。同时,也有部分中小地主,在应征土地取得资金或股票后,转营工商业,其中不少因经营不善而被兼并,或趋于破产,甚至一部分地主将所获土地征购款挥霍一空,最后沦为普通农民。

在土地改革后,自耕农成为台湾农村中农户的主体,台湾农业从以佃农为主的生产体系,转变为以自耕农为主的生产体系。土地改革后,佃农因获得一定数量的土地而成为自耕农,耕作兴趣和投资意愿明显增加,对于农业知识和技术的需求更加迫切,因而积极参与农业推广组织举办的农业技术推广和经营管理改善活动,增加对土地的改良,从而有利于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台湾的“总统府资政”李国鼎先生指出:“如果没有土地改革,台湾的农业发展将要缺乏推动力,在那时这种推动力是非常重要的”。

农业的集约化

然而,小农经济对于农业生产的推动作用是相对有限的,到了一定时期,反而成为农业生产发展的主要障碍。“小块土地所有制按其性质来说,就是排斥社会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劳动的社会形式、资本的社会积累、大规模的畜牧和科学的不断扩大的应用。”

随着60年代台湾经济发展重心转向工业生产,台湾当局大力发展劳力密集型加工出口工业,相对忽视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并在某种程度上采取牺牲农业的政策,实行“田赋征实”、“随赋征购”和“肥料换谷”制度,压低农产品价格,从而抑制了农业的发展,使农工发展不相适应。在工业以双位数增长的同时,农业却出现了负增长。

农民收入偏低,导致其务农意愿淡薄,大批农村青壮年劳力涌入城市,更多的农民则以兼业的方式维持生计。在专业农户中,绝大部分仍然采取个体家庭经营的方式,只有一小部

分是经营规模不等的资本主义农场。兼业农基本上“离农不离村”,为增加收入而就地受雇于加工制造业部门,是半农半工的劳动者。兼业农的大量增加,一方面,使广大农民的生活来源越来越依赖于非农业收入;另一方面,又使农村劳动力趋于老化和女性化,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减少。

另外,随着工商业的迅猛发展,60~70年代每年都有1000公顷以上的耕地被用于开辟道路、兴建工厂、商店、住宅以及公共基础设施,有的年份甚至高达5000公顷以上,致使岛内可耕地日趋减少,地价急剧上升。由于土地增值迅速,许多靠近城市的农村小土地所有者认为,将土地投入农业生产不合算,宁愿让土地废弃而不进行耕作,有的在土地投机交易的吸引下,把土地高价卖给土地投机商,以致耕地荒废和被占用的现象十分严重。据调查,仅1975年,被废弃的农地就有1.2万公顷。

鉴于小土地私有制限制农田经营面积扩大的情况,第二次土地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推行农地重划,就是耕地的转移与合并,农民之间以互换耕地的形式,把分散在多处的小块土地集中在一起,以利于农事耕作和管理;或者以自愿结合的形式,将不规则的耕地联成一片,办成标准农场或综合利用。

另外就是辅导小农转业。它要求将岛内90万公顷的土地,从分属90万农户转变为分属30万农户,即将每户平均拥有耕地从1公顷扩大至3公顷,安排60万农户、约370万农民转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台湾当局鼓励无耕种能力的自耕农出售土地,辅导其转业;另一方面,提供贷款,辅助有能力的小农户购买弃耕或厌耕的土地,以扩大耕地面积,达成适当的经营规模。为此,台湾专门设立了“农地购置基金”,合计约新台币25亿元,以低息贷给耕地面积较小的农户,协助其购买新的耕地。每个农民可从中借钱购买3公顷的土地,每公顷耕地的贷款额度从以往新台币10万元增至30万元,凡增购的土地免纳5年的农业土地税。这一措施有助于土地所有权的转移和合并,在一定程度上扩大自耕农的耕地面积。

在台湾,10年农地重划期间(1962~1971),农业生产指数上升19.6个百分点,同期农作物生产总值增长约40%,仅在1966~1971年的6年期间,农户所得增长21%左右,扭转了农业下滑的局面。

为配合第二次土地改革,台湾制订了农业机械化计划,至1985年,水稻整地机械化程度已达98%,插秧、收割及干燥机械化程度分别为97%、95%、65%,每公顷使用马力数约1.68马力,各项指标均超过原计划。

从第二次土地改革的背景和内容可以看出,它与第一次土地改革有很大程度的不同:第一次主要解决地权分配不均的问题,将土地化整为零,摧毁农村中的地主经济,打破“大地

主、小佃农”的局面;而第二次土地改革则是在以工商业为主体的社会经济形态下进行的,将土地化零为整,扩大农业经营规模,造成“小地主、大佃农”的局面。

放宽土地流转限制

长期以来,台湾农地政策的核心是“耕者有其田”。但是,随着台湾经济转入后工业化时代,继续沿用这一政策,将严重制约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导致农地制度的僵化。不少农户以私有土地利益为唯一依归,不愿配合对社区公共建设有利的农地重划,拒绝负担农地重划后地块的整地费用,严重影响农地重划的总体效益。

台湾的第三次土地改革,重点在于解决农地的市场化问题,满足经济建设和非农业部门的用地需求,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农民收入,构筑适合台湾社会经济发展的“土地规模经营”新模式。90年代以前,台湾《土地法》第30条规定:“私有农地所有权之转移,其承受人以能自耕者为限,并不得转移共有,但因继承而转移者,得为共有。违反前项规定者,其所有权转移无效。”1990年台湾当局对此条款进行修订,调整私有农地所有权转移受让人必须为自耕农的限定,从而为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扫清法律上的障碍。

其中的突破在于:一是放弃全面保护农场的立场,不再坚持优良农地不得变更为非农业用地的原则;二是同意农地变更使用从以往的供给引导,转为需求引导,开放农地自由买卖,严格监控农地农用,落实农地管理。

但在放宽农地农用但又不能确切落实的情况下,将来台湾的土地资源是否会大量消失,农村绿色环境是否会遭受破坏,还有待进一步观察。

经验教训

纵观台湾的三次土改,第一阶段的土地产权分配非常成功;第二阶段,在土地私有的现状下,因为农民不愿主动出售其狭小的耕地,扩大土地规模的目标没有实现,1990年与1955年相比,耕种0.5公顷耕地以下的农户占总农户的比例反从34.4%增加到46.8%,而同期耕种2~3公顷土地的农户则从7.8%减到4.3%;第三阶段,开放农地自由买卖,某种程度上为黑金政治打开大门。一些财团与民意代表结合,很多先买下农地,再去影响地方政府或议会,变更土地使用,这是黑金政治最典型的手段。大家都把农地当房地产来做,结果农产品都要从国外进口了。

在笔者看来,台湾土改的重要经验教训在于:

土地产权的不同形式不是农业生产发展的绝对决定因素,关键要看是否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在台北最高的世贸中心附近的黄金地段,有一块号称台北最贵的农田,主人不卖这

块农田,每天在地里种菜,旁边是现代化的高楼大厦。台北政府不能只给几千块钱就强行拆迁,但归根到底,土地所有制的私有或公有只是提高农业生产力的众多手段之一,公有产权容易滋生短期行为,但私有土地制度也会造成土地规模狭小和土地投机的盛行。

另外,规范产权的变迁,需要真正的法治,需要实行宪政,土地私有权要在政治权利的保护下才能真正实现。在台湾,法律规定了结社自由与农民成立农会的权利。因此有强大的农会组织,99%的农户都加入了农会,农会机构完善、自治性强,实行的是民主选举和管理,总干事由理事会聘任。农会以农民为主体,强调农民素质的提高和技能的增强,还包括农民政治地位和权益的保护等。

台湾地区的农会是组织农民的核心,同时也是政府实施农村、农业政策的重要助手,在协调、沟通政府和农民的关系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它接受政府的委托,宣传推广政府的政策计划,办理各项教育和生产培训,及时收集建议与意见,向政府反映农民的愿望为政府决策作参考;同时经常进行农民间的调解、沟通,以减少相互间的分歧与误会,增进组织的团结和理解。

如果没有台湾的农会,台湾农民的地位不会像今天这般重要,农民的权利不会和社会其他阶层那样平等。正是因为台湾的农会制度,巩固了台湾的土改成果,打造了台湾特色的现代化“小农”农业模式。

(作者为厦门大学台湾研究中心副主任、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博导)(本文来源:南风窗)

台湾传统风俗习惯

台湾传统风俗习惯及注意事项 一、语言 目前,台湾普遍使用普通话,台湾民众口中的“国语”。主要方言是闽南语与客家语。台湾政界人士说话比较传统,常用敬辞。 ①与台湾人打交道常用的16个客套词: 初次见面说“久仰”,分别重逢说“久违” 征求意见说“指教”,赞人见解用“高见” 求人原谅说“包涵”,宾客来临用“光临” 求人帮忙说“劳驾”,求人方便说“借光” 麻烦别人说“打扰”,向人祝贺说“恭喜” 了解工作用“高就”,看望别人用“拜访” 中途离开说“失陪”,归还物品叫“奉还” 等候客人用“恭候”,请人勿送叫“留步” ②常用的敬辞: 令尊:对方父亲 令堂:对方母亲 令郎:对方儿子 令爱:对方女儿 二、信仰 台湾民间信仰普及与盛行,是个“多神之岛”。教堂寺庙扁布,信徒众多。 ①神明信仰。台湾庙宇数量众多,民间信仰非常广泛。信仰对象绝大多数是从祖国大陆传入的。台湾民众供奉的神明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我国民间普遍崇拜的对象,如玉皇大帝,尧、舜、禹三官大帝、关公、五福大帝等;二是对台湾有大功者,如

开台圣王郑成功、开漳圣王陈元光等;三是行业保护神,如为了航海安全,崇拜妈祖,为了保佑健康,信仰保生大帝,为了保胎育儿,信仰临水夫人等。 ②宗教信仰。台湾人信仰的宗教主要是是由外国传入的,如基督教、佛教,伊斯兰(又名清真教、回教。教徒别名穆斯林)。 三、饮食 类似粤、闽,但加以变化而有台湾特色:佐料常用沙茶咖喱、花生酱等,甜味更重,多用清汤炖煮。 ①讲究菜肴的丰盛吉祥,注重菜肴的鲜、嫩、滑、爽。 ②口味一般口味喜清淡,爱微甜味道。 ③主食一般以米为主食,也很喜欢各种面食品种。 台湾地区均有不同的特产,质量优异,可适量采购纪念,如珊瑚、珍珠、茶叶、灵芝、玉辟邪、琉璃、牛肉干、凤梨酥、话梅、化妆品等。唯有服饰则较香港价高。 四、礼赠 人和人之间往来,按国内的习俗都需要带一些礼物,在台湾俗称“带伙手“,有些东西不能作为礼物相赠的:毛巾、扇子、刀剪、年糕、棕子、鸭子禁赠月内产妇、雨伞。 五、礼仪 1、在不清楚台湾人的政治立场的前提下,不谈论中国大陆和当地的政治问题。 2、台湾人忌讳别人打听他们的工资、年龄以及家庭住址。因为他们不愿意别人过问他们的私事。 3、台湾人不喜欢有人冲他眨眼,认为这是一种极不礼貌的行为。 4、他们忌讳“4”数,因其读“si”音。所以,人们极为反感,故产生怕遇到“4”数的心理。他们平时无论干什么都要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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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土地使用权与台湾地上权之比较

内容摘要: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对我国民法物权制度的完善及房地产市场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其性质和内容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完善。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相当于传统民法中的地上权,[1]而我国台湾的现行民法则承受了传统大陆民法中的地上权制度。因此, 对我国大陆的土地使用权和台湾的地上权进行比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对我国民法物权制度的完善及房地产市场的形成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其性质和内容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一步完善。有的学者认为我国的土地使用权相当于传统民法中的地上权,[1]而我国台湾的现行民法则承受了传统大陆民法中的地上权制度。因此, 对我国大陆的土地使用权和台湾的地上权进行比较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 台湾民法中关于地上权的概念,当时参与起草的史尚宽先生定义为:地上权是为建造房屋、隧道、沟渠等工作物及培植竹林树木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2]其他台湾学者的观点, 也基本与此相同。追溯地上权产生的历史原因, 是为了阻止土地所有权对地上物的附合, 此处的地上物主要是指建筑物及其附属物。早在古罗马时代, 罗马法中就有“地上物属于土地”的法律格言, 其意是说, 若在他人所有的土地上建有房屋, 则该房屋因附合于土地而属于土地所有人, 房屋的建筑者不能取得所有权。现在看来其弊病是显而易见的, 正因为如此, 地上权制度才应运而生。由于土地和房屋之间具有客观上的不可分性, 所以房屋所有人与该房屋占用土地的使用权人应实行主体一致原则, 因而地上权如同土地所有权一样成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基础权利。台湾民法中的地上权就是一种以拥有在他人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其他附着物为目的的用益物权。 我国大陆现在的土地使用权是随着宪法第10 条的修改而产生的,其内容集中表现在国务院关于《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 之中。根据宪法的规定, 大陆的土地所有权不能交易, 即不能进入市场, 而房屋和土地之间具有不可分性, 仅有房产的交易而无地产的交易不能形成真正的房地产市场。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房地产业发展的需要, 我国确立了土地使用权制度。从民法的角度来看, 土地使用权是民事主体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国有土地的权利, 这里所谓约定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确定的期限。我国大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原则, 土地使用权以出让为主, 划拨为辅, 所以本文所称土地使用权专指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 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出让, 集体所有的土地只有被国家征用后方可出让。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对集体所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属于本文所称土地使用权的范畴, 而具有人役权的性质。尽管从表面上看大陆土地使用权是一个广义的概念, 它包括对国有土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等等, 但究其实质仍然是为了阻止土地所有权对地上物的附合, 若土地使用权缺乏这种作用, 则对国有土地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的利益都将无从谈起。因此, 就这一点来看, 大陆的土地使用权与台湾的地上权基本相同, 都是为了阻止土地所有权对地上物的附合。 (二) 台湾民法根据取得原因的不同, 将地上权的取得分为通过法律行为取得与通过法律行为以外

台湾乡村旅游学习考察报告

台湾乡村旅游学习考察报告 为学习借鉴台湾当地发展乡村旅游经验,应台湾乡村旅游协会的邀请,组织“乡游台湾”交流团21人,于9月26日至10月3日,赴台湾考察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台湾发达而成熟的乡村旅游经验,对促进我市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台湾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在台湾,乡村旅游一般称为观光农业或休闲农业。目前,台湾乡村旅游发展得如火如荼,共开放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场)3700余处,其中,有休闲农场1244家、民宿1856家、休闲农渔园区超过300处、观光果园385处,台湾近几年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4000多万人次,既丰富了市民的生活,也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乡村旅游的发展,使得台湾农村的土地大幅度增值,因为有很多游客往来,农产品完全可以地产地销。随着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的开放,台湾的休闲农场也吸引了众多个人游游客前往参观、体验。据介绍,台湾的休闲农场的最大特点是注重游客的动手体验,游客可以亲手去农场里采摘蔬菜、水果,增加了旅游的趣味性。本次交流团重点考察了头城农场、池上米乡休闲农业区、石棹民宿、阿里山茶区和大湖酒庄等景点,这些景点基本反映了目前台湾乡村旅游现状。 二、台湾乡村旅游发展背景 台湾早期的经济发展战略,也是以农业为基础,依靠农业的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并带动其他产业腾飞。随着岛内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台湾农业至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出现明显的停滞、萎缩状态,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迅速减少,并面临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规模过小、农民收入偏低、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为了使农业走出困境,提高农民所得,台湾加快推进农业的产业升级、转型,于是以旅游观光、休闲、体验为主要特征的乡村旅游在台湾逐步兴起。 20世纪70年代末,台湾开始出现通过开放成熟期的果园,使之成为既可让游客观赏美景,又能让游客采摘、品尝、购买新鲜水果的观光农园。随后,其他类型的农园如茶园、花园、牧场、渔场相继向游客开放。80年代后期,观光农园向内容更丰富的休闲农业发展。90年代初,由农户提供土地供市民参与耕种的市民农园开始在台北出现。1999年9月21日台湾发生大地震,对乡村民居破坏极大,台湾结合灾后重建工程,采取资金补贴方式,大力发展民宿(农家乐)旅游,这也是台湾发展乡村旅游的分水岭。为了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发展,1983年台湾制定了《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1999年出台《休闲农业发展办法》,2001年出台《民宿旅游管理办法》,使乡村旅游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和程序化。 三、台湾乡村旅游景点种类 目前台湾乡村旅游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农业公园。指按照共同的经营思路,把农业生产农场、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结合于一体的公园。如大湖酒庄,将草莓园景观的观赏,草莓的采摘、制品如草莓酒、草莓果汁、草莓冰淇淋、草莓大餐等,与草莓有关的品评、写作、绘画、摄影、体验、竞赛以及与季节、庆典等活动融为一体,形成以草莓为主体的系列旅游产品,不仅提高了景区综合竞争力,还成为吸引客源的一大亮点。 二是教育农场。是农业多元化发展后衍生出来的体系之一,是兼顾农业生产与教育功能的农业经营形态。如埔里台一生态教育休闲农园,面积50公顷,园内有庞大的蝴蝶园、昆虫生态园、水上花园餐厅、花屋、光合广场、仙人掌生态区、押花生活馆等休闲观光区、生态区、体验区、民宿区,可供游客在休闲观光、体验中学习了解花卉、苗木、昆虫等相关知识。同时,园区内还配套建设有民宿屋以及大、中、小型会议室,配套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完善,是商务、休闲、度假的好场所。

台湾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旅游的20条经验借鉴

台湾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旅游的20条经验借鉴 台湾乡村旅游与休闲农业经过20年的发展,已经初具规模且富有文化特色,在国际上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台湾休闲农庄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都特别热爱乡村田园生活,建设休闲农业、生态休闲农庄的初衷,有的甚至是为了圆儿时的一个梦想。 从政府到开发商,他们不追求短时间的暴利,而是从一开始就非常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这正是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以下是借鉴台湾的20条经验: 1、融入感情,彰显个性 台湾休闲农庄主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特别热爱乡村田园生活,建设休闲农庄的初衷,有的甚至是为了圆儿时的一个梦想,他们不追求短时间的暴利,而是从一开始就非常注意生态环境的保护,在建设与经营过程中,不断融于自己的创意,将农庄比作自己的艺术作品,客人可以明显感受庄主的艺术风格和个性追求。 2、定位准确,主题鲜明 台湾休闲农庄主题鲜明、个性突出,这些主题包括水果采摘、竹、香草、茶叶、名花异草观赏、昆虫收藏、奶羊、奶牛、螃蟹、鳄鱼、鸵鸟等体验,创新不断,使游客始终充满新奇感。 比如位于桃园观音乡的“青林农场”,一年四季都栽种着向日葵,且免费开放参观,还有专门种植食虫植物的“波的农场”,种有猪笼草、捕蝇草、毛毯苔、瓶子草等。 很多农庄一看名字,就知道农庄的特色,如以香草为主的“薰之园”,以奶牛为主的“飞牛牧场”,以兰花为主的“宾朗蝴蝶兰观光农园”,“花开了农场”则栽植了大量珍贵的树林与奇花异草。 台湾田园综合体与乡村旅游 3、持续创新,创意缤纷 例如头城农场的传统项目叶拓T恤,不断有新的图案推出,时常有新意,固定的客源可以不断反复前来消费。 金勇DIY农场每年都会增加新的番茄品种,将来自各国的西红柿组合在一起的“联合国西红柿礼盒”,让游客在一个礼盒中就可以品尝到来自各国、各种形状、各种颜色、多种口味的西红柿。 桃米村在地震废墟上建了一个人工湖,在湖边立起几个弹簧,托起一只小船,上面立一根桅杆,人站船上,能够体验地震的摇晃感觉,并将小船名之为“摇晃的记忆”。

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

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 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一 安全生产方面我们经常提到红线和底线。对于红线和底线我们应该怎样来认识和对待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红线和底线不仅在安全生产方面需要高度重视,而且在做人做事、经营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也需如此。 说到红线,我们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危险禁止雷池高压线等信号。提到底线我们往往想到的是做人的原则。说到底线和红线,这让我又想到了交通道路十字路口的黄灯和红灯,它们就像是底线和红线。黄灯亮起时,提醒司机朋友已经到了底线。当红灯亮起时,红线已经出现,车辆必须停下,否则就是违章,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于安全生产,要求我们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于安全生产我们要有底线,要有红线意识,有些想法和做法不能越过红线,同时要坚守底线。这个红线和底线就是指生命和财产安全。干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生命和财产为代价。 在经营管理方面,红线就是规章制度,要求我们遵章守纪,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规章制度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而底线就是我们在制定销售价位,进货价格时,心里的底数。同时底线也是敬业、负责、尽职的代名词。 对于廉洁自律,底线就是红线,就是高压线。底线不可逾越,突破了底线就改变了性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底线,筑牢防线,决不能为一己之私放弃原则。 做人做事我们要有底线。也就是我们做事要对得起企业、组织,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我们有了底线,我们就会重视红线,在做人做事上就会遵章守纪,就会脚踏实地,就会兢兢业业,就会廉洁自律,就会心中有数。 底线是生命线,是最低标准和防线,是最起码要遵循的规则,底线不可逾越,一旦跨过了界限,将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对于做人做事,都有一道守之即成、过之即败的底线。说到底线,人们往往想到的是运动场上的边界线,无论是打篮球也好,踢足球也罢,一旦球出了底线,跑到了边界线外,就是违规。底线又让人想到,电视剧里的谈判戏,谈判双方唇枪舌战,讨价还价,你来我往,谈到最后,一方会说,这已经是我的底线,对方就知道怎么做了。

大陆与台湾地区广告的对比与分析 中外广告史 理论课论文

艺术设计学院理论课考查论文 题目:大陆与台湾地区广告的对比与分析 课程名称中外广告史 姓名学号 专业艺术设计(视觉传达方向)班级12-3所在学期2012-2013-2指导教师

广告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也是社会经济体系中的一个参照物,它对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特殊作用。在大陆和台湾两地的广告发展过程中,受本土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广告的发展历程、广告媒体利用、广告表现形式以及广告制作水平等方面存在着各种差异。同时又因为两地有着相同的语言、文化背景及历史渊源,在整个广告的发展过程中又能找到很多共性。因此研究大陆和台湾的广告发展并加以比较,对于促进两岸的广告交流及大陆地区的广告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1、两地广告发展中存在的差异 1.1、广告起步及发展历程中的差异 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发展水平,决定了该地区广告业的发展。在两地广告业的发展中,台湾地区广告业起步较早,在1958左右,台湾地区由混乱走向了经济稳定,为广告业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在台湾整个广告业的发展历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期是1985年台湾地区解除戒严,大批国际性跨国公司纷纷涌入,占领了大部分的广告市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台湾的广告业日趋成熟,广告的创意和制作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在整体水平上高于大陆。 相比于台湾,大陆的广告业起步是较晚的,目前在整体水平上低于港台地区,其主要原因是市场经济体制来得较晚。1979年可以说是大陆现代广告业的开元年,在这20年的发展过程中,广告营业总额每年享有高度的增长,广告的经营单位﹝即广告公司﹞也快速的增加,目前已晋身为世界第四大广告市场,排名在美国、日本、德国之后。 1.2、广告内容及形式发展上的差异 台湾地区的广告表现随着其社会政治的变迁,也在发生着不断的变化,由于在初期得力于日本广告业的大力协助,广告实务运作理念与作业模式及作品的风格趋向日本。广告市场开放后,伴随着欧美国际化大公司的涌入,受西方国家广告的影响较多,先后经历了早期的盲目崇洋、抄袭和模仿西方广告,到接受西方的创意策略,再将西方的广告创意策略概念与民主文化内涵形象有机结合起来的几个发展阶段。此外,政治变迁的本土化现象也对广告的表现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广告中较注重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的传送,本土色彩和民族文化、民族感情浓厚,广告在内容和风格上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同时兼具了放眼国际的前瞻风格。

1949-1953年的台湾土地改革

1949—1953年的台湾土地改革 内容提要: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国民党当局就开始制定土地法规,准备土地改革。从1927—1937年,先后出台的土地法令和各省地政府单行章则约有240余种。然而,国民政府始终未认真执行孙中山先生“平均地权”的主张。直至1949年国民党败退台湾,土地问题已比先前任何时期都更为严重。入台后为稳固政权,蒋介石集团被迫分三个阶段,在台湾重新进行土地改革。这次改革,对台湾的经济、社会诸方面产生了重要影响,也成为当今我们认识台湾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 关键词:蒋介石〓台湾〓土地改革 一、1949—1953年台湾土地改革的历史背景 在日据时代,日本退伍军人、退职官员等视台湾为“聚财乐园”,多移居台湾,与日本财阀组织公司,承领土地,然后转租给台湾农民耕种,征收高额地租。台湾当地的地主也不甘落后,乘势压榨佃农。 台湾地主的剥削,采用“剥四层皮”的方式。一是高地租,据1949年“台湾省政纪要”所载,台湾地租额一般都在业六佃四的水准,甚至达到业七佃三。二是“铁租”,即不问年成旱涝、收成好坏,佃户必须向地主交纳不少于丰年总收获量60%的地租。三是押租制,即预收1季至2年的全部地租。四是副产物租,即地主在地租之外,还要平白分享农民饲养家禽和种植果木的收入。为了维护这种严酷的剥削方式,台湾盛行短期租约和口头租约。租期最长以一年为限,口头契约占租佃总件数的81.4%。(1) 因无书面凭据,地主可随时提出解约、撤佃和加租等要求。 此外,转租问题也使租佃关系变得更为复杂。根据日据时代的调查,佃农所交纳的地租占实际收获量的55%,而中间转租人交纳给地主的仅占收获量的30%,即有25%被中间人饱入私囊。 高租率、铁租、押租制、佃权不稳、转租等问题,不断引起租佃纠纷。1940年,因租率而起的纠纷达1271起,占当年业佃纠纷总数的84.6%,因佃权而起的纠纷220起,占业佃纠纷总数的14.6%。(2) 台湾光复后,农村和租佃制度大致承继了日据时代的遗规,且由于战时工业破坏甚大,农村人口增加迅速,增加地租、增加押租金、撤佃等事时有发生。在深重的压迫下,台湾各地经常爆发抗租抗息的自发行动。台湾省主席陈诚指出:“租佃双方矛盾无法通融,造成农村内部之不安,极易为外邪所感染。……(共产党的)渗透工作即多由此等空隙入手……如不加改善,乱源即由此发生,证诸往事,历历不爽。……因此之故,台湾必须实行土地改革,是一种客观需要,虽有万难,不能顾及。” 而且,对于国民党来说,台湾地主阶级也是一个潜在的政治威胁。当时,全台湾省的耕地共有81.6万公顷,地主占据了45.7万公顷,占耕地总数的56%。受地主控制的农业人口,占台湾省人口的一半强。很多地主在日据时代已经被殖民政府“皇民化”,他们凭借经济实力,支持或资助“台独”分子及反国民党的台籍政客。

台湾乡村旅游学习考察报告

台湾乡村旅游学习考察 报告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台湾乡村旅游学习考察报告 为学习借鉴台湾当地发展乡村旅游经验,应台湾乡村旅游协会的邀请,组织“乡游台湾”交流团21人,于9月26日至10月3日,赴台湾考察乡村旅游发展情况。台湾发达而成熟的乡村旅游经验,对促进我市乡村旅游业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一、台湾乡村旅游发展的基本情况 在台湾,乡村旅游一般称为观光农业或休闲农业。目前,台湾乡村旅游发展得如火如荼,共开放乡村旅游点(休闲农场)3700余处,其中,有休闲农场1244家、民宿1856家、休闲农渔园区超过300处、观光果园385处,台湾近几年乡村旅游年接待量达4000多万人次,既丰富了市民的生活,也给农民带来了可观的收益。乡村旅游的发展,使得台湾农村的土地大幅度增值,因为有很多游客往来,农产品完全可以地产地销。随着大陆游客赴台个人游的开放,台湾的休闲农场也吸引了众多个人游游客前往参观、体验。据介绍,台湾的休闲农场的最大特点是注重游客的动手体验,游客可以亲手去农场里采摘蔬菜、水果,增加了旅游的趣味性。本次交流团重点考察了头城农场、池上米乡休闲农业区、石棹民宿、阿里山茶区和大湖酒庄等景点,这些景点基本反映了目前台湾乡村旅游现状。 二、台湾乡村旅游发展背景 台湾早期的经济发展战略,也是以农业为基础,依靠农业的积累支持工业发展并带动其他产业腾飞。随着岛内工业化、城市化不断推进,台湾农业至20世纪70年代初开始出现明显的停滞、萎缩状态,农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

例迅速减少,并面临诸多问题,如农业生产规模过小、农民收入偏低、农业生态环境恶化等。为了使农业走出困境,提高农民所得,台湾加快推进农业的产业升级、转型,于是以旅游观光、休闲、体验为主要特征的乡村旅游在台湾逐步兴起。 20世纪70年代末,台湾开始出现通过开放成熟期的果园,使之成为既可让游客观赏美景,又能让游客采摘、品尝、购买新鲜水果的观光农园。随后,其他类型的农园如茶园、花园、牧场、渔场相继向游客开放。80年代后期,观光农园向内容更丰富的休闲农业发展。90年代初,由农户提供土地供市民参与耕种的市民农园开始在台北出现。1999年9月21日台湾发生大地震,对乡村民居破坏极大,台湾结合灾后重建工程,采取资金补贴方式,大力发展民宿(农家乐)旅游,这也是台湾发展乡村旅游的分水岭。为了引导乡村旅游健康发展,1983年台湾制定了《发展观光农业示范计划》,1999年出台《休闲农业发展办法》,2001年出台《民宿旅游管理办法》,使乡村旅游各项工作逐步走向正规化和程序化。 三、台湾乡村旅游景点种类 目前台湾乡村旅游形式主要有如下几种: 一是农业公园。指按照共同的经营思路,把农业生产农场、农产品消费场所和休闲旅游场所结合于一体的公园。如大湖酒庄,将草莓园景观的观赏,草莓的采摘、制品如草莓酒、草莓果汁、草莓冰淇淋、草莓大餐等,与草莓有关的品评、写作、绘画、摄影、体验、竞赛以及与季节、庆典等活动融为一体,形成以草莓为主体的系列旅游产品,不仅提高了景区综合竞争力,还成为吸引客源的一大亮点。

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范文三篇合集

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范文三篇合集对红线底线的认识心得体会一 安全生产方面我们经常提到红线和底线。对于红线和底线我们应该怎样来认识和对待呢?这是值得我们深思的问题。笔者认为,红线和底线不仅在安全生产方面需要高度重视,而且在做人做事、经营管理、廉洁自律等方面也需如此。 说到红线,我们的脑海中马上会浮现出危险禁止雷池高压线等信号。提到底线我们往往想到的是做人的原则。说到底线和红线,这让我又想到了交通道路十字路口的黄灯和红灯,它们就像是底线和红线。黄灯亮起时,提醒司机朋友已经到了底线。当红灯亮起时,红线已经出现,车辆必须停下,否则就是违章,后果将不堪设想。 对于安全生产,要求我们坚持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于安全生产我们要有底线,要有红线意识,有些想法和做法不能越过红线,同时要坚守底线。这个红线和底线就是指生命和财产安全。干任何工作都不能以牺牲生命和财产为代价。 在经营管理方面,红线就是规章制度,要求我们遵章守纪,规范自己的行为,在规章制度范围内,做好本职工作。而底线就是我们在

制定销售价位,进货价格时,心里的底数。同时底线也是敬业、负责、尽职的代名词。 对于廉洁自律,底线就是红线,就是高压线。底线不可逾越,突破了底线就改变了性质。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坚守底线,筑牢防线,决不能为一己之私放弃原则。 做人做事我们要有底线。也就是我们做事要对得起企业、组织,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如果我们有了底线,我们就会重视红线,在做人做事上就会遵章守纪,就会脚踏实地,就会兢兢业业,就会廉洁自律,就会心中有数。 底线是生命线,是最低标准和防线,是最起码要遵循的规则,底线不可逾越,一旦跨过了界限,将会出现意想不到的后果。对于做人做事,都有一道守之即成、过之即败的底线。说到底线,人们往往想到的是运动场上的边界线,无论是打篮球也好,踢足球也罢,一旦球出了底线,跑到了边界线外,就是违规。底线又让人想到,电视剧里的谈判戏,谈判双方唇枪舌战,讨价还价,你来我往,谈到最后,一方会说,这已经是我的底线,对方就知道怎么做了。 红线即党纪国法,规章制度,红线属于一种制约与限制,在红线内有着最大安全度,越过或践踏红线,必将引火烧身。这好比军事区

论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

论台湾文化与中华文化的关系中华民族在上下五千年繁衍生息过程中,创造了灿烂的中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它的历史源远流长,容量浩如烟海,内容博大精深,蕴含着崇高的民族精神,无穷的民族智慧,独特的民族风格和鲜明的民族特征,并以其恢宏的民族文明着称于世。 台湾文化是中华文化的一部分,它的根在祖国大陆。两岸文化有着不可分割的血缘关系。从旧石器时代起,我们的祖先就由华南陆续进入台湾。上古迄秦汉之际,中华文化已流入台湾地区,这是公认的事实。占台湾人口98%的汉族同胞,祖先都是大陆人,他们与高山族同胞在共同开发和建设台湾中,亦发展了与祖国大陆血脉相通的文化,共同拥有上下五千年的民族文化传统。台湾在历史上曾遭受过荷兰和日本的侵略,但是台湾的文化在吸取其有益部分的基础上仍然保持“龙文化”的本色,没有成为孤立的“海洋文化”。 日本虽然殖民统治了台湾五十年,但是,台湾民间社会一直还有用闽南话偷偷读汉学的传统,很多人把传统的汉学当成生活的一部分,因此可以看到民间的戏曲如歌仔戏、布袋戏等,都大量使用七字文、唐诗等等。中国传统文化也就这样在台湾民间社会保留下来。 当然,台湾也存有本土文化,台湾本土文化的实质就是闽南文化 文化的广义是“人类在实践中所创造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它由三个方面组成:“物质文化,包括衣、食、住、行;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歌舞、文学、节庆以及介于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之间的文化体系,如行为模式,婚姻制度、风俗习俗,等等”。台湾所谓的“本土文化”,无论是物质文化、精神文化,还是介于两者间的文化体系,实际上都是闽南文化在台湾扎根、发展的结果 从方言上看,“台湾话”就是闽南话。闽南方言传播到台湾是和闽南人大量移居台湾联系在一起的。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台湾就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元代福建泉州在澎湖设巡检司,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统一台湾后,设立台湾府,隶属福建省。经过几次大的移民潮后,形成了台湾人口以闽南人为主的状况,也因此闽南方言成为台湾省内的主要方言。根据1926年的统计资料显示,占台湾人口总数83.1%的福建籍移民中,来自漳、泉两地的约为80%,如果加上属闽南语系的永春州、龙岩州以及潮州府,闽南方言就成为台湾岛内的主要方言,当时讲闽南方言的人口约占台湾总人口的83.87%。由于语言环境的影响,很多讲客家话、原住民语以及其他汉语方言的台湾同胞,一般也都懂得闽南话,从这个角度上说,人们也习惯将台湾的闽南话称为“台湾话”,或简称“台语”。 从物质文化形态上来看,台湾始终和闽南地区保持高度的一致。物质文化主要体现在衣、食、住、行上,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饮食和住房习俗。根据清代乾隆年间范咸主编的《重修台湾府志》来看,从清代至今,台湾的饮食结构并无质的巨变,很多方面仍与大陆闽南地区高度相似。闽南风格的建筑在台湾依旧处处可见。 从精神文化形态上看,台湾乡土文化的实质仍然是闽南文化。精神文化,包括宗教信仰、节庆、歌舞等方面。在宗教信仰方面,台湾和闽南地区都崇尚佛教,释迦牟尼佛,台湾和闽南均俗称为如来佛,农历四月初八是其诞辰日,俗称浴佛节。观音佛也是闽台地区最为普遍的崇拜对象,台湾各地的观音宫、观音寺极为普遍,台湾和闽南地区都有“家家阿弥陀,户户观世音”的说法。在节庆上,台湾也继承了福建闽南地区的传统。清朝时期的台湾,元旦至元宵,会有“好事少年装束仙鹤、狮马之类,踵门呼舞,以博赏赉,金鼓喧天;谓之闹厅”。而在清代漳州民俗中,也有春节时“少年装束类狮猊,踵门呼舞,金鼓喧斗”的风俗;立春前一日,台湾地区“有司迎春东郊,仪仗彩棚前导;市中市春花、春饼之属”。而在清代闽南,也有“有司迎春东郊市中,多市春饼春花春燕之属。民间结彩为棚,童男女靓妆,立棚上十数人,……”的记载;戏剧、歌舞、音乐是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福建沿海地区,自古以来地方戏剧活动十分活跃,所以闽南居民迁移到台湾后,把这种爱看戏、喜

日本台湾乡村旅游案例精选

一、综合景区研究主题案例: 国内外乡村旅游度假景区优秀案例 乡村旅游作为市民短时旅游消费的一种重要形式,已经受到越来越多旅游者的青睐。而随着乡村旅游休闲化升级步伐的加快,乡村旅游产品也经历着从“观光”到“休闲”,从“农家乐”的简单模式到“休闲度假”的体验模式,从传统乡村旅游到现代乡村旅游的转变。这就需要在产品供给的角度和设计的角度,与时俱进,加以提升。以下对日本和台湾的乡村旅游发展为例进行研究。 一、日本乡村旅游发展阶段及案例 (一)日本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经济高速增长期,政府和民间共同推进了高级度假村的开发与经营。日本的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长野县的农民在冬季农闲时期,利用当地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开设滑雪场和民俗旅馆,吸引了大批游客。 第二阶段:泡沫经济破灭后,生态旅游、农事体验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发展迅速。为了改善经济泡沫带来的恶劣旅游环境,从1993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进休闲观光农业的发展,特别是大城市周边农村地区的水果采摘型农业园区的发展。 第三阶段: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新时期。随着周末休息时间延长,日本城市居民的休闲生活需求在逐步增加。同时,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导致农业的萎缩,日本农业、农民也需要增进与市民的交流,加大宣传农业的生态保护、文化传承等作用。城乡居民的这些需求,进一步促进了日本休闲观光农业发展,并使之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 (二)日本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特点 城市与农村距离近,一日游类型的观光农业居多。 过半数的农业休闲观光景点由政府机关或当地集体组织开发经营。

重视当地的特色和农业的多功能性。 (三)案例分析 景区边缘与都市郊区型 和歌山县白滨町位于关西大都市圈区域内,距离日本第二大城市大阪府驾车1小时的距离。该地区早期的乡村旅游主要依托附近的温泉、白良滨浴场、熊野古道等著名景区景点的二次客源开发民宿旅馆,以较低的价格和富有特色的旅游内容、接待设施满足游人需要,并与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活动相互错位,成为其重要补充。近年,随着日本国民消费观念的变化和对休闲农业认知度的提高,白滨町在发展景区边缘型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同时,抓住机遇,发挥距离大城市较近的地理优势,建立了多处农产品直销所,旨在满足周边城市居民周末休闲度假和回归自然的旅游需求的同时,针对乡村旅游消费的新特点,为城市居民提供当地新鲜、安全的农产品,显现了乡村旅游的绿色化,提高了当地农产品附加值。 闲置农地开发利用型 饭田市是位于长野县最南端的一个不足11万人口的中心城市,东西紧挨着赤石山脉与木曾山脉。饭田市利用自然资源丰富、四季分明、环境优美、农业历史悠久、生物资源丰富的资源特点;充分发挥该市位于日本本州的中心位置、连接东西日本的区位优势,成立南信州观光公社,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具体措施是,首先通过发挥农业教育基地的作用吸引年轻游客群来了解农业生产,体会农村生活的乐趣,规划市民农园;吸引中老年游客群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台湾的三次土改是如何进行的? 2009年03月21日11:55南风窗 自国民党败退台湾至今,台湾经历了三次土地改革,其土地制度是世界公认的学习典范。20世纪50年代台湾的第一次土地改革,主要是改革农村中的生产关系,解放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70~80年代的第二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摆脱以小土地私有制为基础的小农经营,实现农业专业化、企业化和机械化;90年代的第三次土地改革,主要是为了解决岛内农地市场化问题,以因应经济全球化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这三次土改的经验教训,对正在推行土地流转的中国大陆而言,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和平土改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惨痛的失败教训,使之清醒地认识到,为了在台湾能够真正站稳脚跟,就有必要对台湾的社会经济关系,尤其是农村中的土地关系,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建立一个支持其统治的社会基础。 蒋介石到台湾后,认真总结了在大陆失败的经验教训。在研究了太平天国的《天朝田亩制度》和大陆的土改政策后得出结论:太平天国以绝对平均主义均田,是农民小私有者的幻想,根本不可能实现。大陆废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合理的,但“打土豪”,“分田地”,“没收地主土地财产”,侵犯地主利益是不可取的,因此决定在台湾实行温和的社会改良。 当时台湾的土地制度极为不合理,土地分配严重不均,56.01%的耕地为只占农村人口11.69%的地主和半地主所占有;剥削也极其残酷,其苛重程度一般达到农民收获量的50%以上,有的甚至高达70%~80%。为维持其在孤岛的政治统治,在当时“中美农村复兴联合委员会”的策动下,国民党当局从1949年起,以和平渐进的方式,进行了一场较为彻底的土地改革。 国民党政权在大陆统治时期一直无法进行的土地改革,之所以愿意并且能够在台湾推动,主要是由于他们是从大陆逃到台湾岛的“新客”,与当地的封建地主阶级没有直接的利益瓜葛,土地改革不仅不会损害到统治者的经济利益,反而有利于其加强和维护统治的社会基础。 这次台湾土改分三步依次推进。第一步是“三七五减租”。从法律条例限定租额,地租不得超过全年主产品收获量的37.5%,减轻农民的负担。条例也保障地主利益,佃农按时纳租,欠缴两年地租地主可以解雇等。

台湾乡村旅游民宿分析

住民宿?换换生活! 台湾乡村旅游民宿分析

1 .Pension 的定义 S t a y ! 旅宿空间 民宿是指利用自用住宅空闲房间,结合当地人文自然景观、生态、环境资源及农林渔牧生产活動,以家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SPACE DESIGN 庭副业方式经营,提供旅客乡野生活之住宿处所。 2 .台湾民宿的缘起于发展 ?简单住宿型态?导览,餐饮 现代民宿 传统旅馆 ?缺乏服务 ?景点住宿供不应求 ?设定农、林、渔、?牧业等附属产业 现代民宿

3 .民宿的特性 S t a y ! 价格低廉定价约为旅馆之六成旅宿空间 SPACE DESIGN 价格低廉,定价约为旅馆之六成。自助性高,游客需自己动手服务自己。劳力密集,以人力的服务为主。 风格独特的民宿 主人魅力,经营者之心态与行为影响很大。人情味浓,不过度突显商业行为。旅馆不足,弥补住宿容量之不足。接近景点,提供便捷住宿点。 结合小区整合住宿环境与当地居民结合小区,整合住宿环境与当地居民。风格独特,塑造另类旅游休闲之诉求。 体验农耕生活

S t a y ! 4 .民宿的传统产业 旅宿空间 SPACE DESIGN 提供房宿:传统建筑提供餐饮地方风味提供餐饮:地方风味深度旅游:定点深入自助旅游:来去自如体验活动:融入地方结合景点接触资源体验农耕生活 结合景点:接触资源提升价值:产品直销其他

S ! S t a y !5 .旅宿空间 SPACE DESIGN 民宿与传统旅馆的差异 硬件设施软件设施其他设施及经营管理方面1、员工人力专业与密集度之差异。提供干凈卫生提供业主人情味 较浓郁以及其他2、固定的规格化服务之差异。3、服务作业标准程序之差异。国际化策略之差异民宿 的住宿为原则 额外附加之服务 为号召 4、国际化策略之差异。 5、业主收益来源之差异。 6、市场组合值差异。营销通路之差异 7、营销通路之差异。8、房间数及附属设施之差异。提供客房住宿,9、价位之差异。 10、经营方式之差异。11、客源背景差异。住宿气氛之差异传统旅馆 餐饮,休闲乃至于会议室等 强调提供专业服 务与设施为主12、住宿气氛之差异。13、其他之差异。 其他设施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心得体会)

坚持高线守住底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新修订《准则》、《条例》的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既开列了“正面清单”,又开列了“负责清单”,较之以往有了更强的思想引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加有利于促使党员干部由“不敢腐”向“不能腐”和“不想腐”转变。对于红安这样一个打造“作风建设根据地和从严治党示范县”的革命老区来说,贯彻落实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认识应该更深、行动应该更快,执行应该更实。作为乡镇一级党委政府,尤为如此,必须全覆盖抓好学习、全过程建好制度、全身心担好主责。 一是要知义,全覆盖抓好学习。《准则》紧扣廉洁自律,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强调自律,重在立德,是向全党发出的道德宣誓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我们不但要原原本本学《准则》与《条例》,熟知要义,更要形成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标准树起来,把纪律严起来、把规矩立起来,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式宣教平台,广泛开展《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通过学习补

足精神之“钙”,正确理解“纪律”与“法律”的关系,做到心中有敬畏,头上有戒尺,才能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中让党员干部筑牢“防火墙”。 二是要知行,全过程建好制度。让《准则》《条例》外化于行。一方面积极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用新准则和条例来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带头接受监督,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另一方面以条规为方向,进一步细化完善人、财、物、事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特别是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及平台公司规范运行等关键环节、关键岗位做到“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纪律监管和制度约束。 三是要知责,全身心担好主责。让《准则》《条例》体现于绩。镇党委将全面担当起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责任落实机制、责任倒查机制、严格问责机制,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与绩效考核更加紧密结合起来,以《准则》与《条例》为标尺,加强对党员干部队伍的管理和监督,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积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将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审查、司法处理有效结合,不回避、不袒护,做到抓早抓小,快处快结,保持了强大的震慑力,切实把纪律严起来、立起来。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2008-05-26 14:24:23 来自: Godfather 大陆和台湾教育法比较 第一,为什么要制定教育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为保障人民学习及受教育之权利,确立教育基本方针,健全教育体制,特制定本法。” 第二,教育目的为何?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目的以培养人民健全人格、民主素养、法治观念、人文涵养、强健体魄及思考、判断与创造能力,并促进其对基本人权之尊重、生态环境之保护及对不同国家、族群、性别、宗教、文化之了解与关怀,使其成为具有国家意识与国际视野之现代化国民。” 第三,用什么来指导教育? 大陆教育法的解释是“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台湾教育法的解释是“教育之实施,应本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之原則,以人文精神及科学方法,尊重人性价值,致力开发个人潜能,培养群性,协助个人追求自我实現。” 第四,教育的内容为何? 大陆教育法规定“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制、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台湾教育法规定“教育应本中立原則。学校不得为特定政治团体或宗教信仰从事宣传,主管教育行政机关及学校亦不得强迫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及学生参加任何政治团体或宗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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