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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3章---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03章---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03章---刑法(公共基础知识备考)

第十八讲刑法(一)

刑法

刑法概述;

犯罪概述;

刑罚概述。

一、刑法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二)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罚轻重应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责相适应

【例题单选】我国刑法第61 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时,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判处,这一规定体现了()原则。

A.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B.罪责刑相适应

C.罪刑法定

D.实事求是

三、刑法的适用范围

刑法的适用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法在什么范围、在什么时间内是有效的。

1、刑法的空间效力

是指刑法对地和人的效力。理论上有四个原则:

(1)属地管辖原则,在领域范围之内有效(包括属地、船舶和航空器)。

(2)属人管辖原则,即按照国籍的原则来管辖。

(3)保护管辖原则,是以本国利益为出发点:

我国刑法第8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双重归罪)

(4)普遍管辖原则,这是对国际犯罪惩治的管辖原则。(灭绝种族/贩卖奴隶/海盗/反人类)2、刑法的时间效力刑法生效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具有溯及既往效力。如果适用,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从旧兼从轻,有利于被告人)

【例题单选】我国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采取的原则()

A. 从旧原则

B. 从新原则

C. 从旧兼从轻原则

D. 从新兼从轻原则

【例题单选】我国对法律溯及力问题,实行的原则是()

A.法在任何情况下均溯及既往

B.法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溯及既往

C.法在一般情况下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D.法在一般情况下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犯罪的本质

1.刑事违法性

指触犯刑律,即某一个人的行为符合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

2.法益侵害性

指对于刑法所保护的利益的侵害。刑法所保护的利益就是法益。

3.应受刑罚惩罚性

第十九讲刑法(二)

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要件---主体(自然人、单位)---客体---主观方面(故意、过失)---客观方面

1.犯罪客体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区别:犯罪对象(具体的人或物)。

1.犯罪客观方面

是指刑法所规定的,说明侵犯某种客体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诸客观事实特征。

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

2.犯罪主体

指实施了危害社会的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人。(自然人、单位)

不满14周岁,无刑事能力人(教唆者,间接正犯);

14到16周岁:限制刑事能力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强奸、放火、爆炸、贩卖毒品、投放危险物质)(两故、两抢、两火、两毒)。

16周岁以上:完全刑事能力人。

【例题单选】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是()

A.14 周岁

B.16周岁

C.18 周岁

D.20 周岁

【例题单选】15周岁的中学生甲为敲诈钱财,将邻居家6岁女孩乙骗到某处并将她打晕,后向乙父亲打电话勒索现金50万元,遭拒绝后甲杀死乙逃匿。甲的行为构成( )。

A.非法拘禁罪

B.敲诈勒索罪

C.故意杀人罪

D.绑架罪

考察口诀(76)“两故、两抢、两火、两毒”(八罪指的是八种行为而非八个具体罪名)(四)犯罪主观方面 1.故意

(1)直接故意,明知+会+希望。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间接故意,明知+可能+放任。

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例题单选】养花专业户张某为防止花被偷,在花房周围私拉电网。一日晚,李某偷花不慎触电,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张某对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例题单选】工人孙某主动携带 6 岁小孩进入森林探险。走入山林约 5 公里时,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 4 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故意杀人 )

A.故意杀人 B.意外事件C.过失杀人 D.不构成犯罪

2.过失(刑法第 15 条)

(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

(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但轻信能避免。

【例题单选】护士林某在给病人王某注射青霉素时,忘了做皮试而导致王某过敏死亡,林某的行为属于()

A. 间接故意犯罪

B. 过于自信过失犯罪

C. 疏忽大意过失犯罪

D. 意外事件

第二十讲刑法(三)

犯罪停止形态

(一)犯罪预备--准备工具,制造条件。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犯罪未遂--欲达目的而不能(工具/对象)。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中止--能达目的而不欲。

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口诀(80)未遂是欲达目的而不能,中止是能达目的而不欲。

【例题单选】张某与范某有仇,寻机报复,一天张得知范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范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张某行为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不构成犯罪

D.犯罪未遂

【例题单选】甲携带凶器拦路抢劫,黑夜中遇到乙便实施暴力,乙发现是熟人甲,便喊甲的名字,甲一听便住手,向乙道歉说:“对不起,认错人了。”甲的行为属于()

A.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B.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未实行终了的犯罪未遂

D.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例题单选】李军是某单位的会计,他为了盗窃本单位保险柜里的现金而设法配制了保险柜的钥匙。后来李军在盗窃过程中因害怕被发现而将配制的钥匙丢弃,没有窃取现金。李军的行为属于()

A. 犯罪预备

B. 犯罪既遂

C. 犯罪中止

D. 犯罪未遂

共同犯罪和单位犯罪

(一)共同犯罪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单位犯罪

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

双罚制:既对单位判处罚金,又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例题单选】甲与乙共谋枪杀丙,两人先后开枪,甲未击中丙,乙击中丙,造成丙死亡,甲构成()。

A.故意杀人未遂

B.故意杀人既遂

C.犯罪终止

D.犯罪预备

【例题单选】下列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中,不符合我国《刑法》的是()。

A.对单位判处罚金

B.对单位法定代表判处罚金

C.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判刑

D.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刑

第二十一讲刑法(四)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正当防卫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起因条件:现实的不法侵害;

2.时间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

3.对象条件: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

4.主观条件:有防卫意图,防卫挑拨相互斗殴无防卫意识;

5.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的限度,否则构成防卫过当(只是一个量刑情节,并非独立罪名)。无限防卫权:

刑法20条3款: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机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例题单选】王某持匕首抢劫张某,在争斗中王某头部撞击墙角昏迷倒地,匕首掉在地上。张某见状,捡起匕首往王某心脏部位猛刺数下,导致王某死亡。对于张某用匕首刺死王某的行为,下列正确的是()

A.属于故意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B.属于意外事件,不负刑事责任

C.属于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D.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

紧急避险是指在法律所保护的权益遭到危险而不可能采取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时,不得已而采用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权益而保护较大的权益免遭损害的行为。

1.起因条件: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

2.时间条件:危险正在发生;

3.对象条件:无辜第三者的权益;

4.主观条件:具有避险意识;

5.限度条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生命权大于健康权,健康权大于财产权,财产权之间进行价值比较。

紧急避险不适用的人群:

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即对正在发生的危险负有特定职责的人,不能为了使自己避免这种危险而采取紧急避险的行为。(如军人、警察、医生、护士、消防员)

【例题单选】一日,王某在旅游途中,突遇路旁油库爆炸,王某急忙闪躲,不幸将路人甲撞到,造成路人甲左手骨折。王某的行为属()

A.紧急避险

B.防卫过当

C.正当防卫

D.无法确定

【例题单选】下列行为中构成犯罪的是( )

A. 赵某,30 岁,醉酒驾驶撞死路人(酒驾入刑)

B. 刘某,13 岁,盗窃价值人民币50万元的财物

C. 张某,20 岁,遇人抢劫奋起反击,将对方打成重伤

D. 王某,30 岁,为躲避仇人追杀,抢了路人摩托车逃跑

第二十二讲刑法(五)

刑罚

刑罚是指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的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一定权益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

主刑

一个罪只能适用一个主刑。

包括管制(323)、拘役(161)、有期徒刑(615)、无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

可独立适用,又可附加适用。同一犯罪和同一犯罪人,可同时适用不止一个附加刑。

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刑法修正案(八):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修正案(八):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可能被判刑。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免处罚。

有期徒刑新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如:(10/8/15)(10/13/15)

死刑新规定:

1.适用: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以外,都应报最高院核准,死缓的,可以由省高院判决或核准;

2.排除适用:

(1)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2)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3)审判时已满75 周岁的人,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死缓后果:

(1)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25 年有期徒刑;

(3)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院核准执行死刑。

剥夺政治权利: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例题多选】下列刑罚中属于主刑的是()

A. 管制

B. 拘役

C. 罚金

D. 有期徒刑

【例题单选】下列关于死刑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A.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B.犯罪时不满18 周岁的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C.判决死刑立即执行的,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的部分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D.判决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

【例题单选】某人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在此期间,他依法可以行使下列哪些权利或实施哪些行为()

A.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担任国家机关的公务员

C.担任某私营企业经理

D.言论、集会、出版、结社、游行、示威自由权利

【例题单选】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社区矫正不适用于犯罪分子

B. 给予外国政府官员财物可能构成犯罪

C. 行贿人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应当减免处罚

D.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应判处死刑刑罚的具体运用

刑法的具体运用

累犯

1.一般累犯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除外。(禁止加重,只能从重处罚)

成立条件:

(1)前后犯罪都是故意犯罪;

(2)前后犯罪都被判处有期以上;

(3)5年之内

2.特殊累犯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3.后果:应当从重处罚;累犯不适用缓刑和假释

口诀(82)累犯:故意有期五,特累危恐黑

(谐音记忆:故意又气我,特累唯恐黑)

第二十三讲刑法(六)

自首

1.一般自首

指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

2.特别自首

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3.自首的法律后果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对比记忆:未遂犯可以从减,预备犯可以从减免。

【例题单选】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逮捕,在审查期间,甲又主动交代出曾实施抢劫犯罪。甲交代抢劫案件的行为属于()

A.自首

B.坦白

C.立功

D.悔改表现

立功

1.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未遂/自首)

2.重大立功:重大犯罪、重点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标准,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或者案件在本省或全国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缓刑

1.缓刑的适用条件

①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

②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这是适用缓刑最

重要的条件。

③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例题单选】王某因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法院量刑时考虑其有退赃并检举他人犯罪情节,决定宣告缓刑3年,考验期满后,公安机关又查获王某在缓刑考验期满不久后犯交通肇事罪,对王某应( )

A.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交通肇事罪处罚

B.不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C.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前罪与后罪数罪并罚

D.撤销原判宣告的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口诀(82)累犯:“故意有期五,特累危恐黑”中的“故意有期五”即一般累犯的构成要件减刑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

(1)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2)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假释

1.适用于被判处有期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才可适用假释。

3.假释只适用于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不得假释:

1.累犯

2.因故意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放火、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例题单选】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下列罪犯不得假释的是()

A.甲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 年

B.乙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 年

C.丙犯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D.丁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例题单选】下列不属于累犯的法律后果的是()

A.应当从重处罚

B.不得适用缓刑

C.不得适用假释

D.不得减刑

公共基础知识的学习方法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紧、题量大、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较难取得高分。很多考生都有做不完题的情况,导致备考期间许多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望而生畏。其实,对于《公共基础知识》不需要恐惧,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面将从整体分析,为考生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考生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时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没有认真的准备,没有刻苦努力,没有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生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具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基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 (1)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第三阶段为考前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中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中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力的高低和基本功的强弱,考生要想最终通过该门考试,必须在这一阶段坚持不懈,认真打好基础。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 (1)法律 ①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涉及法学基础理论、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经济法。具体来说,考查法的概念、作用、法律渊源,宪法的重要法条,行政行为的基本知识,行政复议的行政诉讼的开展,民法中的自然人、法人、合同等,刑法中几个涉及公务员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刑罚等,经济法中的产品质量、损害赔偿责任等。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题型变化不大,主要考查考生对应该掌握的知识点的精准识记,以及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把握和运用。 (2)政治 ①考查的知识点:哲学方面,主要涉及哲学的基本问题,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质与量辩证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本质和根本任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的对外开放和外交战略、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党的领导,“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等。政治经济学:商品的价值量、价值形式与货币、价值规律、剩余价值、需求供

给与均衡收入再分配政策等。②基本题型:该部分内容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简答、论述、综合分析。既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识记,也考核考生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 (3)行政管理 ①考查的知识点:政府职能、政府机构改革、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学的基本原理、公共行政、行政管理过程、行政领导等。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有单选、多选、判断、案例分析、综合分析。主要考查考生对应该掌握的知识点的准确记忆,以及对相关知识点的理解和运用。 (4)人文和科技 ①考查的知识点:主要涉及历史常识、科技常识、日常生活百科,知识点分布太散,很难把握。 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主要是单选,偶尔会出现多选和判断。题型变化不大,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面。 (5)公文写作与处理 ①考查的知识点:公文的特点、种类,常用公文的格式,常用公文写作、公文的处理。②基本题型:该部分知识的命题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单选、多选、判断、公文改错(纠错)、公文实务、作文题。既考查考生对相关基本知识的准确识记,也考查考生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把握和应用。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辅导之刑法罪名

公务员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辅导之刑法罪名 典型罪名 (一)贪污贿赂罪 1.贪污罪的主体 主要是国家工作人员,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 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也以贪污罪定罪处罚。当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 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本条的贪污罪定罪处罚。村民小组组长利 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应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而不构成贪污罪。 2.贪污罪处罚中两个知识点 一是可能适用死刑的法定情形,应为个人贪污数额十万元以上且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二是一个法定的从宽处罚情形,根据第三百八 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 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 事处罚。 (二)行贿罪 (1)认定行贿罪的一个关键在于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 目的在于谋取不正当利益,既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违背政策、规章、制度而得到的利益(如不具备升学条件而升了学如果行为人为了 获取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财物的,则不构成本罪。但注 意的是,即使行贿人为了获取正当利益而给予财物不构成犯罪,但 该国家工作人员即接受财物的受贿人却可以构成受贿罪(因为受贿罪 中对他人谋取利益的性质并无限制),可见,在贿赂犯罪中,行贿罪 与受贿罪并非一一对应的关系。

(2)在经济往来中,违反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的财物,数额 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构成行贿罪。 (3)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代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 免除处罚。 (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本罪认定的关键在于客观方面具有两层含义:一是行为人所拥有的财产或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且数额巨大;二是对该巨大差额财 产行为人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不能说明既可以是行为人不愿说明(拒不说明夂也可以是故意编造合法来源但被查实否定的。 (2)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巨大的标准为三十万元。隐瞒境外 存款罪中以折合人民币三十万元为立案标准。 (四)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 (1)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国家工 作人员的范围是不同的,前者仅指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后者则不仅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而且还包括在国有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 人员。可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仅仅属国家工作人员中的一部分。在 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人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 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也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有渎职行为而构成犯罪的,也依照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 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2)如果国家机关人员徇私舞弊而犯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应当作为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的情节加重犯处理。 (五)徇私枉法罪

公共基础知识专题库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专题库及答案 公共基础知识涵盖了政治、经济、法律、管理、人文、科技等知识面。那么你对公共基础知识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整理关于公共基础知识专题库及答案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公共基础知识专题库及答案(一) 1、下列有关请示类公文的表述,错误的是( )。 A、请示属于上行文 B、请示可视情况多头主送 C、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能一文多事 D、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 2、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有关精神病人具有的刑事责任能力,错误的是( )。 A、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B、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C、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D、精神病人任何时候都不负刑事责任 3、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的有( )。(多选题) A、国家主权的事项 B、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C、行政处罚 D、犯罪和刑罚 E、民事基本制度 4、一般说来,价格同需求量呈反方向变化:价格上升,需求量减少;价格降低,需求量增加。( ) A、正确 B、错误 5、服务产品是无形的,因而其质量和品质是无法衡量的。( ) A、正确 B、错误 6、党的纪律是党内规矩,国家法律严于党规党纪。( ) A、正确 B、错误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B。解析:请示是适用于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的公文。请示属于上行文。,请示行文必须一文一事。请示的主送机关是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直属的上级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故本题答案选B。 2、【答案】D。解析:精神病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不负有刑事责任,只有当在A、B、C项所述情况时才不负有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选D。 3、【答案】ABDE。解析:《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一)国家主权的事项;(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四)犯罪和刑罚;(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六)对非国有财产的征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320道刑法经典练习题

公共基础知识(综合知识)320道刑法经典练习题试题1:我国刑法处罚的是()。 A:构成犯罪的行为B:一切违法行为 C:造成了社会危害的行为D:触犯了刑律的行为 答案: A 试题2: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A:宪法B:民法 C:行政法D:侵权法 答案: A 试题3:下列哪种刑罚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附加适用()。A:有期徒刑B:管制 C:剥夺政治权利D:拘役 答案: C 试题4:刑事诉讼法属于()。 A:程序法B:实体法 C:特别法D:临时法 答案: A 试题5:某市西区治安联防队行使该区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权。某日联防队员李某抓获有盗窃嫌疑的王某,因王某拒不说出自己真实姓名,李某用木棍将其殴打致伤。王某向法院请求国家赔偿,应由()承担国家赔偿义务。 A:市公安局B:区治安联防队

C:区公安分局D:李某 答案: C 试题6:甲方主动携带邻居5岁小孩进入山中狩猎。两人在林中失散,甲继续独自行猎,既不寻找孩子,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径直回家。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甲的行为属于()。 A:故意杀人B:意外事件 C:过失致人死亡D:不构成犯罪 答案: A 试题7:紧急避险的情况下,行为人所造成的损害()。A:可以大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B:可以等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C:可以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D:特殊下可以没有限制 答案: C 试题8: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A: 14周岁B: 16周岁 C: 18周岁D: 20周岁 答案: A 试题9:甲因急于继承其父财产而生杀父之念,一日雨夜乘其父病重之机,欲为其注射毒药。刚拿起注射器,忽听一声惊雷致使

公共基础知识之刑法、民法、宪法、诉讼法复习要点试题

宪法学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6.下列法律中,不属于基本法律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C.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17.下列关于英国宪法构成的表述,正确的是 A.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B.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等构成 C.由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宪法判例等构成 D.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宪法判例等构成 19.下列关于制宪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A.宪法的制定是制定主体依据程序制定宪法、行使制宪权的活动 B.制宪权的概念源自于古希腊、古罗马的法治思想以及中世纪的根本法思想C.制宪权、修宪权、立法权属于同一层次的权力形态 D.制宪机关不同于宪法起草机关 20.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相抵触的行政法规A.有权改变或撤销 B.有权撤销,无权改变 C.有权改变,无权撤销 D.无权撤销,无权改变 22.某选区在举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0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3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选票依次为6250票、3500票、260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A.甲当选 B.乙当选 C.丙当选 D.三人均不得当选 2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性质上属于 A.国家机关 B.人民团体 C.自治组织 D.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24.新中国成立前,我国建立的第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A.宁夏回族自治区 B.内蒙古自治区 C.广西壮族自治区 D.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5.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错误的是 A.村民委员会对村民会议负责,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B.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必须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D.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如有1/20以上村民提议,应召集村民会议2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的是 A.解释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B.审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国家预算部分调整方案 C.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公共基础知识高效复习备考计划.doc

2013年安徽事业单位考试备考:公共基础知 识高效复习备考计划 【导读】《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紧、题量人、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较难取得高分。很多考牛都有做不完题的情况,导致备考期间许多考生对《公共基础知识》望而生畏。其实,对于《公共基础知识》不需耍恐惧,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而将从整体分析,为考纶备考《公共基础知识》提供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考牛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吋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 没冇认真的准备,没冇刻苦努力,没冇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考生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收获的喜悦。 我们对考牛?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貝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公共棊础知识》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 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O (1) 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笫三阶段为考丽冲刺阶段。 ①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订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屮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过程屮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②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是整个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考生应考能

2017公路水运公共基础知识重点、难点加强整理版

一章概述 1985年我国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1987发布《计量法实施细则》 上二者说明凡是为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 1990年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1997年首次对公路试验检测做出管理规定《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暂行办法》之后出台了对人员的管理、培训文件,确定为公路、水运两种;检师、检员两种;明确了执业资格制度。 2000年《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2002年出台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确定了材料、结构两专业,甲乙丙三等级,为《办法》奠定了基础。 2005年在02年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基础上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首次对公路水运统一要求;建立了等级评定制度;明确了等级划分原则;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以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程序》,增加了公路的桥隧和交通工程检测专项。 《公路水运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检测机构可设立工地试验室,承担相应检测任务,并对其检测结果负责。 为提高试验检测人员的管理及人员的素质,2007年在《办法》基础上出台了《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考试办法》 《等级标准》规定了各等级的检测能力以及与之相对应的人员资格及数量、设备要求、检测用房等。其中各等级的检测能力依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水运工程强制性标准》。水运工程沿袭了《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办法》的要求。 试验检测是质量、进度、费用管理的重要手段;确定新材料的使用品质;不断改进施工工艺、流程、质量;确定工程内部、外部质量,消除隐患;可分析工程质量事故原因。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试验检测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为工程提供客观、公正、准确的检测数据。 试验检测的新任务:检测已建成及在建道路桥梁的健康状况,确定科学的养护方法和时间,延长寿命等。 从勘察设计到施工建设到监控养护都离不开试验检测。 试验检测的作用: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法律刑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单选题小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决并处罚金5000元,小张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对小张并处罚金的执行机关是_____。 A: 一审法院 B: 二审法院 C: 监狱 D: 公安机关 参考答案: A 本题解释: 参考答案:A 解析:注意执行权的划分,罚金、没收财产和死刑立即执行的执行机关是法院。监狱对有期徒刑及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罪犯有执行权,公安机关对管制、剩余刑期不足一年的罪犯有执行权。因此C、D 错误。注意无论在刑事还是在民事程序中,一般都由一审法院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可由上级法院执行。A正确,B错误。 2、单选题根据《刑法》关于量刑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_____。 A: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B: 对于立功的犯罪分子,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 对于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D: 累犯不适用缓刑 参考答案: B 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根据《刑法》第68条,一般立功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不是“应当”。B 错误。要牢记一般自首和一般立功都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65条规定,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除外。《刑法》第74条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故本题正确答案选B。 3、单选题下列何种情形下,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_____ A: 犯罪嫌疑人甲,犯盗窃罪 B: 犯罪嫌疑人乙,犯合同诈骗罪 C: 犯罪嫌疑人丙,犯间谍罪 D: 犯罪嫌疑人丁,犯侵犯商业秘密罪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C[解析]《刑事诉讼法》第37条第3款规定,犯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间谍罪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罪,故本题应选C。 4、单选题李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缓刑考验期满后,司法机关查获李某在缓刑考验期内,曾经伙同他人盗窃财物价值达3万元,对李某应当如何处理?_____ A: 不撤销缓刑,以累犯从重处罚 B: 撤销缓刑,以惯犯从重处罚 C: 不撤销缓刑,以盗窃罪从重处罚 D: 撤销缓刑,前后罪数罪并罚 参考答案: D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刑法知识复习题(一)

考试交流群:331227626中公教育事业单位考试网公共基础知识题库:刑法知识复习题(一) 推荐阅读:公共基础知识题库|事业单位考试题库 |2013事业单位招聘 1.某外国商人甲在我国领域内犯重婚罪,对甲应如何处置?( ) A.适用我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B.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C.适用外国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D.直接驱逐出境 2.甲贩运假烟,驾车路过某检查站时,被工商执法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乙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乙抓住汽车车门的把手不放,甲为摆脱乙,在疾驶时突然急刹车,导致乙头部着地身亡。甲对乙死亡的心理态度属于下列哪一选项?( )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过于自信的过失 D.疏忽大意的过失 3.下列与不作为犯罪相关的表述,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警察接到报案,有歹徒正在杀害其妻。甲立即前往现场,但只是站在现场观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此时,县卫生局副局长刘某路过现场,也未救助被害妇女。结果,歹徒杀害了该女子。甲和刘某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均应成立渎职罪 B.甲非常讨厌其侄子乙(6岁)。某日,甲携乙外出时,张三酒后驾车撞伤了乙并迅速逃逸。乙躺在血泊中。甲心想,反正事故不是自己造成的,于是离开了现场。乙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由于张三负有救助义务,所以甲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C.甲下班回家后,发现自家门前放着一包来历不明、类似面粉的东西。甲第二天上班时拿到实验室化验,发现是海洛因,于是立即倒入厕所马桶冲入下水道。甲虽然没有将毒品上交公安部门,但不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D.《消防法》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过路人甲发现火灾后没有及时报警,导致火灾蔓延。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的放火罪 4.某民政局工作人员冯某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救济金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冯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 ) A.挪用特定款物罪 B.挪用公款罪 C.职务侵占罪 D.挪用资金罪

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_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_公共基础知识怎么复习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考什么 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一般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时事、科技人文、行政管理、公文等。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考试综合知识就是公共基础知识,要根据具体的考试而看,例如福建与四川的综合知识考试内容既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又包括职业能力测试。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重点 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辩证唯物论、唯物辩证法、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历史唯物主义。 2、毛泽东思想概论:毛泽东思想形成与发展、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社会主义改造理论。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4、当代中国的政府与政治:中国的国体与政体、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公共行政、公共政策、公共服务。 5、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价值取向、道德修养、行为规范。 6、法律知识:法学基础理论、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等(报考全省法院、检察院系统法律专业职位的加试内容,包括上述范围及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知识)。 7、语文基础知识和公文写作:汉字、词汇、语法、修辞、文学常识,党政机关公文基本知识、常用公文写作、常用事务文书写作、公文处理。 8、经济知识和科技知识:微观经济、宏观经济、国际经济、金融经济、产业经济,科技创新、科学前沿、科技常识。 9、历史知识:中国近现代史和世界现代史。 10、其他知识:最新的时政知识。 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题型 一般包括单选、多选、判断等客观题型为主,但是目前很多省份公基的考试形式已不再是单纯的客观题型,多数倾向于公基+材料写作的形式,像湖北、江苏、河北等地的考试中,公基里政治、法律等内容也出现了主观题的形式,比如案例分析、简答、简析等题型。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刑法知识复习题四.doc

公共基础知识题库: 刑法知识复习题四 1?刑法分则某条文规定:犯A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被告人犯A罪, 但情节较轻,且其身无分文。对此,下列哪一判决符合该条规定?() A.甲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为由,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b乙法官以被告人身无分文且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2年执行 C.丙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拘役3个月 D.丁法官以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较轻为由,判处罚金1000元 2?下列情形哪一项属于自首?() A.甲杀人后其父主动报案并将甲送到派出所,甲当即交代了杀人的全部事实和经过 b甲和乙共同贪污之后,主动到检察机关交代口己的贪污事实,但未提及乙 C.甲和乙共同盗窃之后,主动向公安机关反映乙曾经诈骗数千元,经查证属实 D.甲给监察局打电话,承认自己收受他人1万元贿赂,并交代了事情经过,然后出走不知所踪 3?关于缓刑,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 b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缓刑 C.对丁?数罪并罚但宣告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适用缓刑 D.虽然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低刑为3年有期徒刑,但只耍符合缓刑条件,仍然可以适用缓刑 4?关于假释,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被假释的犯罪分子,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B.对于犯杀人、爆炸、抢刼、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不得适用假霽 C?对于累犯,只耍被判处的刑罚为10年以下有期徒刑,均可适用假習 D.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5.下列哪一种情形不成立累犯?()

(完整word版)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知识点汇总.,推荐文档

公共基础知识常考知识点汇总1 1.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的批准行为。 3.行政行为以受法律规范拘束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两类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4.在诉讼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5.书写公文中的成文日期应使用汉字。 6.规定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 7.以上请示事项当否,请即批复。 8.命令不属于规定性文件,属于规定性文件的有规定、条例、办法。 9.由机关领导对发文稿批注核准发出的意见并签署姓名及日期的活动,是发文处理中的签发。 10.一切唯心主义哲学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意识的。 11. “静者,动之静也”的观点是认为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 12.运动的主体是物质 13.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 14.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否定是辩证的否定。 15. “离开革命实践的理论是空洞的理论,而不以革命理论为指南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这段话强调的是要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来源:河南京佳

16.历史唯物主义的任务在于揭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 17.社会进步的内在根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 18.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完成指导思想拨乱反正的标志是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邓小平对党的思想路线的贡献在于强调解放思想 20.党的十四大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作为社会主义发展阶段问题进行了新的论述,成为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基础。 21.我国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22.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生产力的配置起基础性作用 23.当社会总需求大于社会总供给时,一般不宜采取松的货币政策 24.劳动力市场是劳动力资源的交易和分配的场所 25.根据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资产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26.社会主义经济在资源的配置方面,最为有效的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7.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是:社会保险。 28.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 29.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的。 30.我国政府职能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复习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复习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复习 一、刑罚 (一)刑罚的概念与种类 1.刑罚的概念 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的方法。 2.刑罚的种类 (1)主刑。主刑是对犯罪分子独立适用的主要刑罚方法。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一个罪行只能适用一个主刑,不能同时适用两个或两个以上主刑,也不能在附加刑独立适用时附加适用主刑。 这里分别介绍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5种主刑。 (2)附加刑。附加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于主刑适用,又可以独立适用。在附加适用时,可以同时适用两个以上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附加刑有四种: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二)主刑的种类 1.管制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1)管制的适用对象。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适用于罪行较轻、人身危险性较小,不需要关押的犯罪分子。 (2)管制的期限。管制作为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刑罚,其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之所以规定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是因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属于剥夺自由,而管制只是限制自由。 (3)管制的执行。《刑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立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并且发给本人解除管制通知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同时宣布恢复政治权利。 2.拘役 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1)拘役的适用对象。从我国刑法分则有关拘役的规定可以看出其适用对象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拘役一般只适用于犯罪性质比较轻微的犯罪;②拘役多适用于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犯罪;③在我国刑法分则中,拘役既可适用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也可以适用于本应判处短期徒刑,但具有从轻情节的犯罪。 (2)拘役的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六十九条的有

公共基础知识: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政治全套知识点总结 经济 1、商品的含义?商品的基本属性? 商品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的基本属性是使用价值(商品能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属性)和价值(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 2、货币的含义?货币的本质?货币的基本职能? 从商品中分离出来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商品,就是货币。货币的本质是一般等价物。 货币的基本职能是价值尺度(货币本身有价值,是商品,货币执行价值尺度的形式是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并不需要现实的货币)和流通手段(货币充当商品交换的媒介,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形式是只能用现实上的货币,而不能用观念上的货币)。 3、货币流通规律?公式? 商品价格总额待售商品量*价格 流通中所需要的货币量= = 4、我国为什么要保持人民币币值稳定? (1)对内保持物价总水平稳定;(2)对外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 (3)有利于人民生活安定、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4)有利于世界金融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5)有利于实现扩大就业,缓解我国的就业货币流通次数货币流通次数 5、汇率的含义?什么叫外汇汇率升高和外汇汇率跌落? 汇率又称汇价,是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率。 如果用100单位外币兑换成更多的人民币,说明外币的汇率升高;反之,则说明外币汇率跌落。压力; (6)有利于实现经济增长,国际收支平衡等宏观经济目标。 6、供求对价格的影响? 供不应求,价格升高---------卖方市场供过于求,价格降低---------买方市场 7、价格和价值的关系? 价值是价格的基础,价格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8、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称正比,商品的价值量与社会劳动生产率成反比。 9、价值规律的内容和形式?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 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商品价格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围绕价值上下波动。 10、价格变动会产生哪些影响? (1)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①一般说来,价格上升,购买减少;价格下降,购买增加。 ②不同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不同的。价格变动对生活必需品需求量的影响 比较小,对高档耐用品需求量的影响比较大。 ③消费者对既定商品的需求还会受到相关商品价格变动的影响。互为替代品的价格变动对双 方的影响是同向的,互补商品的价格变动对双方的影响是反向的。 (2)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常识题刑法常识题

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管理常识题刑法常识题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辅警考试公共基础知识:刑法常识练习题 1.我国刑法规定的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为不满( )。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20周岁 答案:A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交国家的罚没财物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判为( )。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D.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罪 答案:D 3.在一定期限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强制其从事劳动生产,并进行教育和矫正的一种刑罚,被称为(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拘留 答案:C

4.我国刑法规定,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 A.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 B.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 C.不构成犯罪 D.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 答案:C 5.( )的主体不一定是国家工作人员,非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构成该罪。 A.贪污罪 B.受贿罪 C.行贿罪 D.玩忽职守罪 答案:C 1.制定刑法的法律根据是( )。 A.宪法 B.民法 C.行政法 D.侵权法 答案:A 2.我国刑法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原则是( )。 A.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B.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案:C 3.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 )。 A.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B.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一年 C.原判刑期以上三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三个月 D.原判刑期以上二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 答案:B 4.某甲与某乙有仇,遂寻机报复。一天某甲得知某乙一人在家,便身带匕首向乙家走去,途中突然腹痛,便返回家中。某甲的行为属于( )。 A.犯罪中止 B.犯罪预备 C.犯意表示 D.不构成犯罪 答案:B 5.刑法是( )的法律。 A.某个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根据自己的意志,规定哪些行为是犯罪,并给犯罪人以何种刑罚 B.规定阶级压迫的工具 C.国家法律中最重要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知识点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的知识要点: 第一节刑法的性质、任务、基本原则 一、刑法的性质 刑法就是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阶级利益与统治秩序,以国家的名义制定的有关什么行为就是犯罪与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鲜明地反映统治阶级的意志,具有强烈的阶级性,就是统治阶级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二、我国刑法的任务 我国刑法的任务就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与其她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三、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则 (一)罪刑法定原则 什么行为就是犯罪,各种犯罪的构成要件与应科处的刑罚,以及各个刑种如何具体适用等,都必须由刑法明文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对于一切人的犯罪行为都应平等的适用刑法,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允许有任何超越法律的特权;对于一切人的合法权益都要平等地加以保护,不允许有任何歧视。 (三)罪刑相当原则 罪刑相当原则,又称罪刑相适应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指主要根据罪行危害性的大小决定处刑的轻重。这一原则具体要求:(1)有罪当罚,无罪不罚;(2)轻罪轻罚,重罪重罚;(3)同罪同罚,罪刑相当;(4)刑罚的性质与犯罪的性质相适应。 第二节犯罪的概念及构成 一、犯罪的概念与特征 根据我国《刑法》第13条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与************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与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与其她权利,以及其她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都就是犯罪,但就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就是犯罪。这一定义不仅揭示了犯罪的本质属性与法律特征,也划清了罪与非罪的界限。 犯罪具有以下特征:(1)严重的社会危害性;(2)刑事违法性;(3)应受刑罚处罚性。 二、犯罪构成 犯罪构成就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与客观要件的总与。每一个犯罪构成都包括四个方面的共同要件,即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

公共基础知识记不住,你怎么一次上岸

备战事业单位考试的小伙伴,是不是都有这样的疑问啊?公基怎么才能得高分?我知道总有人告诉你采用题海战术,可是有谁给你说过怎么使用题海战术吗?比如要挖个坑吧,用铲子肯定管用吧?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如果一个人不知道怎么使用铲子,愣是用铲把挖土= =,那你说是用铲头挖土更快,还是用铲把呢?答案显而易见吧,哈哈哈,只是打个比方啦~同样的道理,我们都知道用题海战术,但是用错方法的人就好比用铲把挖土,费力不讨好咯!比人家用更多的时间精力,却没有人家效果好! 所以,作为笔试成绩80+上岸的我,现在是气象局的一名在编人员。在这里就告诉大家:别人没有告诉你的怎么去用题海战术,用对了方法才能够更容易更快地上岸! 全是我亲身试验得出的经验呀~大家自备小板凳吧! 一、题海战术的正确使用 公共基础知识的刷题是很有必要的,原因有两个: ①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再广泛,它的考查范围还是有限的,因此能出题的知识点也有一定的局限,所以在很多考试当中都会有曾经考查过的真题出现,因此刷题是很可能在考试的时候遇到原题的; ②公共基础知识的大部分内容属于识记型知识点,很多同学在学习的时候好像记住了,但是一出现在题目当中就又分不清楚了,所以刷题也是一个非常好的巩固记忆的方法。 但是这都不是最关键的,最关键的就是如何刷题!这也是下面我要讲的:1、真题大于模拟 首先就是要刷题,但是买什么书呢?我建议大家买真题,首先真题相对模拟题更加的准确、严谨,毕竟真正考试出题者和培训机构出题者,更注重哪个,你自己考虑吧~插一句:我当时是买的中公的真题汇编,大家可以去网上自己找下更适合自己的教材。

回来正题吧,真题的另一个好处就是通过做真题可以从中摸清出题人的“套路”,找到考查的重点和高频考点,之后就可以更加有针对性的学习。 当然对大家买真题来说,价值最大的肯定还是报考地市的历年真题,其次就是整个省的其他地市真题,最后全国其他省份的真题也是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的,毕竟知识点都是类似的,可能在考查的时候是从不同的角度去提问而已。 2、知其然,知其所以然 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刷题的重要性,但是大家刷题时不少会出现这种情况:做了很多题,有时候遇到重复的题,该对还是对,该错还是错,每次都错在同一个题,同一个选项上。 这样的情况不在少数,这是很多人都存在的一个问题,出现这个问题的最根本所在,就是在你第一次做错这个题的时候,你就放过了它,你只是看了一眼正确答案是什么。 但是你没有真的理解到这道题正确的原因是什么,你选择的错误选项是错在哪里,所以下次遇到同样的题目时你仍然会选错,因为在你的记忆里这个知识点本身就并没有学透,其实关于这方面的问题,可以去看一些视频课看看老师的讲解方法,就像是秦叶事考红宝课啊,李梦娇88口诀常识啊,关于公基的课程有很多选择的,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3、及时总结,事半功倍 现在是刷题的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步,那就是及时归纳总结。其实事业单位考试中知识点的考查频率都是有一定规律的,各地市都分别有各自的特点。 因此大家在刷过真题之后一定要及时的总结一下,看看历年考查哪个部分频率比较高,考查的题型是什么,是考查识记还是考查分析,然后在此基础之上再重新复习学过的基础知识,这样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好了,这就是我要讲的题海战术的正确打开方式啦~不知道你Get到了吗?既然决定聊聊事业编备考的事,我就帮人帮到底,继续给大家说说我在备考中总结的其他经验吧!

2019公共基础知识难点重点必考必备17

12、“运动应当从它的反面即从静止找到它的量度”,因为静止是(B,1993年,理科)。 A. 运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B. 过去运动的结果和未来运动的出发点 C. 运动的原因和根据 D. 运动的基础和承担者 13、列宁对辩证唯物主义物质范畴是通过(A,1994年,理科)。 A. 物质与意识的关系界定的 B. 个别与一般的关系界定的 C. 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界定的 D. 认识与实践的关系界定的 14、彻底的唯物主义一元论的根本要求是(C,1995年,文科)。 A. 承认世界多样的统一 B. 承认物质对意识的根源性 C. 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 D. 反对一切形式的二元论 15、《坛经》记载:“时有风吹幡动,一僧曰风动,一僧曰幡动,议论不已。惠能进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这段话表明惠能关于运动的基本观点是(D,1996年,文科)。 A. 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 B. 运动和物质是不可分割的 C. 精神运动是物质运动的一种形式 D. 精神是运动的主体 16、“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这个命题表明(A,1999年,理科)。 A. 意识是客观存在的主观映象 B. 人脑是意识的源泉 C. 观念的东西和物质的东西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D. 意识是人脑中特有的物质 17、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这一命题表明意识对物质具有(C,2000年,文科)。 A. 决定性 B. 预见性 C. 能动性 D. 主动性 18、中国古代哲学家荀子说:“心不使焉,则白黑在前而目不见,雷鼓在侧而耳不闻。”这段话表明人的意识具有(B,2000年,理科)。 A. 客观性 B. 能动性 C. 对象性 D.任意性 19、人类创造的自然语言和人工语言(C,2001年,文科)。 A. 是人类的主观意识 B. 既非物质,也非意识 C. 是人类意识的物质外壳 D. 是意识的客观内容 20、“心诚则灵,心不诚则不灵”的说法是(D,2001年,理科)。 A. 主张物质和意识具有统一性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 B. 主张思想就是物质的庸俗唯物主义观点

公共基础知识-刑法题库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刑法)练习题 (一) 1.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问题采取的原则是()。 A.从新原则B.从旧原则C.从新兼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 2.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A.不认为是犯罪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D.犯罪的直接客体 3.建立我国刑法分则体系的重要依据是()。 A.犯罪对象B.犯罪的同类客体C.犯罪的一般客体D.犯罪的直接客体 4.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是指()。 A.犯罪结果没有发生B.犯罪行为没有实施完毕 C.犯罪目的没有达到D.行为没有具备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5.甲误以失效的农药投毒杀乙,未发生死亡的结果。甲的认识错误属于()。 A.法律的认识错误B.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C.犯罪手段的认识错误D.行为差误 6.甲贩运鸦片,驾车路过一检查站时,被工商部门拦住检查,检查人员朱某正登车检查时,甲突然发动汽车夺路而逃,朱抓住汽车的把守不放,甲为摆脱朱某,在疾驶后突然急刹车,朱某被摔在地,头部着地死亡,甲对朱某的死亡的心理态度是()。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C.过于自信的过失D.疏忽大意的过失

7.甲、乙、丙三人共同盗窃。甲负责望风,乙入室盗窃,丙负责接应转运销赃,甲、乙、丙三人的共同犯罪属于()。 A.简单的共同犯罪B.复杂的共同犯罪C.必要的共同犯罪D.有组织的共同犯罪 8.行为人基于一个犯罪意图所支配的数个不同的罪过,实施一个危害行为,而触犯两个以上异种罪名的犯罪形态叫()。 A.牵连犯B.吸收犯C.想象竞合犯D.异种数罪 9.避险过当的()。 A.应当从轻处罚B.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C.可以从轻处罚D.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10.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二年期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条件()。A.没有故意犯罪B.遵守监规C.有重大立功表现D.接受劳动改造 参考答案 1.D 2.A 3.B 4.D 5.C 6.B 7.B 8.C 9.B 10.C (二) 1.中国公民特别是指有一定社会地位和影响的中国公民与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与安全的构成()。 A.背叛国家罪B.分裂国家罪C.间谍罪 D.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者参加恐怖活动,组织后又具体实施杀人、绑架、爆炸的犯罪行为的,应当()。 A.以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的犯罪从重处罚B.择一重罪处断 C.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D.以故意杀人、绑架或爆炸罪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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