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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作者:韩俊秦中春等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2006年8月29日发布时间:2010年10月28

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经历了自发发展和政府倡导发展两个阶段,发展成果和影响是显著的。从总体上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覆盖面偏低,内部治理多数不健全,合作紧密性还不强,功能和作用有限,目前已经到了促进其发展的关键阶段。

一、引言

我国传统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包括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和社区集体经济组织。这三类大合作经济组织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供销合作社创立之初,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强化,逐渐变成了国有商业的组成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的实质不复存在。尽管供销社在探索“民办”体制方面进行了探索,但由于历史包袱太重、人员过多、管理不善、机制不活等各个方面的原因,相当一部分基层供销社丧失了为农民服务的能力,把供销社改造为农民合作组织的目标并没有达到。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存在与供销社同样的问题。农村信用合作社全体社员对他们出资组建的信用合作社只有名义上的产权归属关系,而实际上的产权关系是模糊的,信用合作社没有真正成为合作金融组织。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承担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带有比较浓厚的行政色彩,往往只具备对社区内部事务进行管理的职能,而明显缺乏对农户提供服务的功能,合作属性较弱,对农民没有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改革开放以来,包括各种形式的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社在内的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加快发展,已成为我国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体。这些组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是在以农民为主体的前提下,按照合作制的基本原则组建和成立的,采取了灵活多样的制度安排。这些组织的发展是农村商品生产和农村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过程中农民创造的结果。

1978年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又分为三个重要时期:一是改革的早期,整体上几乎没有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的系统活动,只是开始出现了一些合作经济组织的雏形。发展的类型以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为主,发展的目标主要是为解决农民生产中遇到的技术问题而存在。二是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农产品市场化进程加快,一批生产经营型合作社产生和发展,但发展基本上处于自发发展阶段。三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新的生产经营型合作社发展很快,同时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也开始出现并发展,逐渐进入一个自发发展与政府推进相结合的新阶段。

二、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

(一)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已初具规模、广泛分布、多类型并存

调查表明,经过农村改革开放近20多年来的发展,我国部分省份和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规模不断扩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覆盖面扩大,呈现了逐步加快发展的态势。截至2004年底,综合农业部等机构的统计和估算,全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总数已经达到15万个左右,拥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村占同期村民委员会总数的22%左右。参加组织的会员约2363万人 户 ,占乡村农户总数的9.8%。这些组织的发展在地区分布上,从经济发达的地方到经济落后的地方都有,中部最多,东部次之,西部最少。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数分布最多的5个省是山东、湖南、陕西、河南和湖北,最少的省份为青海、海南、宁夏、新疆和福建等。

按照组织的形成背景划分,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模式,大体有五类:第一类是由科技协会发起建立的;第二类是由农业技术推广站等政府事业单位及乡村干部发起建立的;第三类是由供销合作社发起建立的;第四类是由龙头企业发起建立的;第五类是由农村中的专业户、经销大户等自发建立的。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形式有农民专业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两种。不过,由于现实中以农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冠名的组织并没有一致的判定标准,且各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登记管理中也不统一,或者就未办理登记手续,目前还只能以名义上可以进行观测判断和初步统计分析。我国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具体范围主要包括:由农业部界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界定的由各级供销社系统组织农民按照合作制原则兴办的专业合作社;由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界定的由农民在自愿互利基础上组建的以科技为纽带的具有互助合作性质的技术经济组织等。

按照组织的目标功能不同,国际上一般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划分为投入型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我国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综合两年多来我们对全国的调查,现阶段总的情况是:各种类型几乎都有,既包括投入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市场营销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也包括粮食、棉花、花生、蔬菜、水果、畜产品、水产、农机等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从村级到省级的各种级别和层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这些组织在行业分布上以种养业为主,主要集中于商业化程度较高的特色种植业和畜牧水产业等领域,从事粮食作物种植的非常少。有些组织同时从事多项活动,包括农产品加工和技术信息推广等。从组织的类型看,大多数的组织属于技术经济服务型,主要是为会员农户,甚至为非会员农户,提供技术经济信息和一些生产资料的供应服务。

(二)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顺应了我国农村发展形势的需要,已在实践中发挥了积极的重要作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发展产业化的一种新的产业组织形式,同时也是我国农村先进生产关系一种新的实现形式。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推动了农民的集体行动,整合了有限的农村社会服务资源,在促进农民发展产业、搞活经济、致富增收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强,推动了农村新的生产力的形成。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实践中发挥的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农民从中确实得到了好处,扩大了生产经营的规模,降低了生产资料采购成本,降低了对外开展业务的交易成本,提高了谈判地位,增强了防灾抗灾抵御风险的能力,学习了先进技术,统一了技术标准,创造了产品品牌,提高了科学文化素质;二是政府多了一个工作的抓手,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势产业的政策,加强了与农民的沟通、联系和服务,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三是其他市场经营主体的优势得到进一步发挥,如为产业化龙头企业带来了更加稳固的原料基地,降低了其交易成本,同时相互间也得到了制衡和压力,相互促进。根据农业部经管司统计,2004年,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成员和周边的农户代销农产品总量高达2亿多吨,代购化肥、农药、饲料、农膜等生产资料近1亿吨,经营服务盈余187亿元,其中有19%的盈余约36亿元返还给了成员,26%的盈余近50亿元用于股金分红,平均每个成员获得盈余返还和股金分红收入364元。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可以提供的功能和服务中,负责提供内容最多的前五项依次是:负责推广新技术和提供专业技术培训指导;为会员提供准确及时的市场信息;为会员提供各方面的咨询服务;负责帮助会员获得销售合同或保证会员生产的产品的销售;专人指导会员如何使用生产资料。提供上述五项服务的组织占全部组织的60%以上。

根据调查,大部分组织能帮助会员销售产品,其次是帮助会员采购生产资料,而且通常价格都比单个农户从市场所能得到的要优惠。所购买的生产资料来源通常来自外部,来自内部会员生产的农资产品很少。所有组织都能为会员提供一定服务,只是服务的内容多少有所不同,通常技术服务和帮助销售产品是最基本的。从组织对会员提供培训的内容看,提供最多的培训是关于“种植养殖技术”和“质量管理”,这些也是目前小农户最需要的。培训通常是免费的,一般一次培训的时间为一天。

大部分组织能为成员提供供求信息、产品市场价格和新技术等方面的信息。部分也能提供关于产品市场走势、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以及行业和产业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其中,“行业产业政策”和“新技术”通常从政府机构或社团获得;“生产资料的价格”从生产资料供应商处获得;“产品市场走势”、“供求信息”和“产品市场价格”主要从产品买方获得。这些信息的提供通常是免费的,同时无偿提供给非会员农户。

(三)合作经济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各具特色

根据调查,目前大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都允许会员在符合协会规定的条件下自愿加入,大部分允许会员自由退出,也有的少部分对此没有规定。会员退出组织的数量很小,退出的主要原因是“改行”从事其他与该组织无关的活动,还有一些是因为组织没能提供原先所承诺的服务。会员退出时,有一半左右可以撤回投入资金,另一半不可以撤回或组织对此没有规定。大多数与土地有关的组织认为会员将土地转包之后,仍然可以继续保留会员资格,会员资格不会随土地转让而转让。

大多数组织对普通农户、专业大户和技术能手、购销专业户加入协会没有限制,有一些协会限制地方政府官员和社会团体人员加入。部分对会员加入的要求和条件主要包括:已经从事相关产品生产的农民,生产出的产品符合特定质量要求的农民,由组织成员推荐或决定;生产某种产品规模比较大,超过一定数量,由组织领导推荐或决定。根据调查,目前大多数组织规定可以取消会员的资格、但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税款、不可以要求会员分担组织损失、不可以要求会员帮助偿还组织的贷款、不可以要求会员为组织贷款提供抵押品。有一部分要求会员提供所有产品和从组织采购所有生产资料。大多数组织规定会员可以通过组织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

根据调查,合作经济组织的收益在会员分配方式中,按经济组织销售的产品数量分配收益的稍多,其余是按由组织销售的产品价值和提供给组织的资金分配,两者比例比较接近,也有一部分不分配利润或没有收益分配这项活动,还有一部分其收入全部用于组织的开支。合作经济组织成本在会员中分摊的方式与收益分配方式基本一致,但是有一些组织仅由核心会员或协会管理层成员负担成本,尤其是在初创阶段。还有一些组织的成本从所收的会费和年费中支出。有不到1/3的组织表示没有进行成本分摊,其中有些组织表示会员通常都是独立核算,因此没有成本分摊。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基本上都有书面章程。章程所包含的内容前五位是: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组织的主要任务和功能,组织的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权,会员加入和退出的手续或程序,会员的合格条件。涉及内容很少的主要三项为:选举会员代表或评选积极会员,协会成本的分摊方式,监事会的选举程序。基本设立了理事会和全体会员大会,部分设立了监事会,大部分有年度生产和发展计划。大多数是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员大会,有一些只在管理层换届时才召开全体会员大会。有少部分在需要时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召开全体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提供技术咨询与培训,传达政府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指示,选举或更换协会负责人。在组织的决策方式中,由理事会做出决定的活动主要包括八项:挑选新会员,决定为会员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开发新产品,进行新的投资,开除现有会员,寻找新的市场,挑选确定生产资料供应商,挑选确定产品购买方。

(四)合作经济组织的注册不统一,多数属于非营利性实体

从调查情况看,在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绝大部分已经登记注册,也有一部分没有登记注册。登记注册时间较早的有1988年前后的。2000年以前登记注册的协会基本上都是在1998年。其中,有半数以上的协会在农业部门登记,如地方农业局、农委、农办等,尤其是在浙江省和安徽省;大约1/4的协会在工商部门注册,成为经济实体;大约1/4的协会在民政部门登记,作为社会团体或群众组织。也有在两个部门同时登记注册,大多是在工商部门和农业部门同时登记;或者在三个部门同时登记注册的,一个为“工商部门+民政部门+农业部门”,一个为“民政部门+农业部门+科协”。

关于这些组织的法律性质,多数属于非营利性实体,也有的属于群众组织。目前这些组织在法定地位和法律援助方面,仍然非常薄弱。大部分没有可以依据的成立和商业运营的专门法律条款。超过一半的组织在成立和运营过程中没有获得过法律咨询或援助。多数认可的组织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主要为:可以签署销售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品牌,可以签署采购合同,可以拥有自己的银行账号,可以自有资产。也有被大约半数的协会认为他们应拥有以下权利:可以借贷流动资金,可以为会员贷款提供担保抵押,可以开办市场等。

根据调查,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并不是所有的都有银行账号,只有一半多一点有,且各个地方不一样。组织的财务状况一般对会员公开,也有少部分不公开。只有很少一部分组织有外部审计,大部分没有。只有少部分组织拥有资产。组织运转的流通资金,主要来自银行贷款、政府提供的支持、组织留有利润、会员借款和企业提供的借款。也有其他一些来源,如核心会员上交、会员集资、会费、招商引资和股金。组织进行新投资的资金来源与流动资金的来源基本一致。目前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外参股或控股企业的极少。

(五)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不断出现新趋势和新动向

最近几年以来,受多种因素的推动和影响,我国各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中出现一些好的新趋势和新动向。

一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主管部门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所提供的支持不断增强,具体支持方式包括发布文件、提供资金补贴和实物支持、帮助组织在其他机构获得资金、减免税费等。其中的资金补贴,从400多元到20多万元不等;实物补贴,价值从600元到1万元不等,促进新组织的组建和已有基础的组织迅速发展壮大。

二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领域不断拓宽,已从蔬菜、瓜果等种植业范围扩展到粮食、养殖、旅游、农机、水电、科技服务、物业等各业,合作的深度也从单纯的生产环节扩展到生产、加工、销售全过程,涉及到加工、销售领域。

三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对优势产业的依托性增强。专业合作社突出主导产业,发展特色产品,较好地适应了市场的需求;综合服务社从服务农民生活出发,突出综合服务,较好地满足了农民的需求,也启动了农村消费市场。

四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突破行政区域界限,很多以市场为基础,以产品为依托,实行跨区域发展。如北京大发正大公司发展了很多跨乡镇、跨区县的肉鸡生产协会,其中顺义区张镇肉鸡协会不但有其他六七个乡镇的农民,而且还有平谷县的农民。延庆县的小丰营蔬菜销售协会,在帮助本县农民销菜的同时,还帮助外区县农民销售蔬菜,带动了区域蔬菜产业的发展。

五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的社与社、合作社与公司之间的合作不断增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利益联结比较紧密的出资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占60%以上。这些组织中农户以土地、资金、劳力和技术等参股,形成以产权为纽带的新型经济共同体,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六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类型多样化、综合化、实体化,从协会型发展到生产经营型,从生产经营型发展到投资型,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已经出现并得到发展,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三、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覆盖面偏低,合作紧密性还不强,功能和作用有限

截至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经有一定程度的发展,但数量相对较少、覆盖面低、规模不大、入社农户占乡村总户数的比例小,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同地区的发展不平衡,尤其是在一些重点产业和优势区域发展不足,比较有规模和符合我国优势农产品发展规划需要的跨地区、全行业性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缺乏,与我国农业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和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差距还很大。

1.大部分组织起步晚,起点低,商业规模小。我国现代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萌芽于上世纪80年代,起步于90年代,比较规范的发展时间更短。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对于我国八亿多农民和目前的农业产业规模来说,数量还是太少。其发起方式大多数是由专业大户或技术能手发起的,他们能带动周边的农户组织起来,共同进入市场。此外,也有由地方农技推广部门和村委会发起设立的组织。组织的负责人也多为专业大户或技术能手,还有一些负责人为村干部、地方退休干部和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个别人还分别担任或兼任县政协副主席、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农业局党委委员、镇政府农办副主任和信用社主任等。建立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这些发起人及其组建的实体的一个主要特点,是他们经营农业商务的实力有限,经营起点低,发展产业和商业经营的规模偏小。按目前平均每个组织不足200人 户 的规模,还很难发挥出专业合作和开展商业经营的规模效益。

2.带动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表现为“五多五少”。一是目前各地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松散型为主的多,而成员之间产生产权关系、结成经济实体的真正意义上的专业合作社少。二是尚处于合作组建初始阶段,重盈利、轻服务,重分配、轻积累,有的甚至与农民还只是买断关系的多,进入可持续发展的成熟阶段的少,在发展产业经营、带动农户抵御市场风险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三是在合作内容上局限于技术、信息等服务方面的多,属于农产品加工、销售环节的合作社以及新一代投资型合作社还比较地少。四是发展运作依靠企业、经营大户的比较多,依赖政府支持的较多,能够独立拥有自己的加工销售企业、开展了产供销一体化服务、能开展有组织的批量采购活动、创建了自己的品牌、产品在市场上的占有率高、有市场影响度的少。五是产业覆盖面广,跨区域的多,但真正能够在我国粮棉油糖和苹果、柑橘等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具有很强发展带动作用的大型合作社十分稀少。

3.组织机构较为简单,合作水平低。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基本都属于孤立的基层组织,区域性的合作联盟较为少见,至今仍为组建全国性的农民合作组织联盟。由于缺乏一个合作经济组织的完整体系,严重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对政府决策的整体影响力。

4.对农民利益保护不够。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组建的过程中,并没有从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员的共同利益出发,开展紧密的互助合作与联合,与社员只是简单的买断关系,农民对经济活动参与不够;相当一批合作经济组织仅仅停留在生产环节或技术方面的简单合作,并没有解决把农民组织起来进入市场的问题;还有一些合作经济组织只注意保护核心层的利益,而忽视外围成员的利益。此外,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过程中,也存在一些组织内部无经营收入、无实体、无积累、工作被动,导致对农

民无二次返利,内部无风险保证金,大的收益都归入业主、龙头企业、运销大户等手中,农民得到的实惠较少等问题,造成农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证。

(二)规范性发展不足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形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对组织的结构有特殊的要求 “民有”、“民管”和“民受益” ,在发展和运行中需要有一套独特的条件和运行机制,因而其组建和发展具有一定的难度,要满足一定的规范性要求,才能实现良好的发展。在2005年我们对9个省140个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中,综合起来看,发展处于初步阶段的居多。按照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合作的内容、组织结构和组织特定功能的发挥等指标分析,在调查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比较规范的好的典型不到整个调查数的一半。就是在发展比较好的地方,基本的情况也是通过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已经把农民“组织起来”,但合作起点低、组织任务定位不明确、合作的事业还不发达,距离“组织得好”和“发展得好”还有较大差距,合作经济组织还缺乏强有力的生存、发展和服务能力。考察现实中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后发现,很多形式和名称上标明为农业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很多不具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主要特征。

(三)内部治理多数不健全,制度创新任重道远

目前除部分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结构和内部组织机制比较健全外,相当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建和发展在制度上还存在问题,合作基础比较薄弱,产权不清,内部治理结构残缺不全,管理运作不规范,影响组织的发展壮大。主要问题:一是在社 会 员的管理上,缺乏基本的加入和退出手续,仅靠一本花名册作为成员的入社凭证和身份证明。二是在产权的划分上,乡 镇 、行政村、自然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之间的产权划分不清晰;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归属变得不确定;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产权关系不明确。三是在民主管理上,虽然大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都拟定了章程,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仍有一部分组织,社务不够公开,运作和管理随意性较大。一些合作经济组织没有规范的章程,宗旨模糊,职责不清,加上机构设置不合理,管理制度不完善,民主氛围不够,致使内部缺乏活力。有的合作经济组织虽然有章程,但不是按章程办事,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比如一些挂名型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在一些地方,行政化倾向的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不能坚持活动,流于形式,会内诸事民主少集中多,而且遇事往往听命于上级政府部门,活动也不受农民欢迎。四是在名称上,有的本是合作社性质,却挂协会的牌子;有的本是协会性质,却挂合作社牌子;有的本是公司企业性质,却也挂上了专业合作社或协会的牌子,戴上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红帽子”。五是在财务管理上,一些单位没有独立的财务,账目没有公开或根本就没有财务账目。六是在利益分配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与成员的利益关系还不够紧密。七是在内部控制上,部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要么是大户控制,要么是公司控制,要么是其他各种外部力量控制,这些并不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尤其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管理者阶层往往在乡 镇 村级干部中产生,造成了不良后果:一是农民的参与性就会大打折扣,许多农民认为合作社是某些领办组织或领导干部的事,对入股入社不太重视,很少参与管理,对其发展也不太关心,合作意识不强烈,也难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二是这些官员或准官员的身份是多重的,不仅要考虑合作经济组织价值的最大化,而且往往将其作为实现政治目标和文化目标等多重目标的工具;三是由于经营决策权、分配权都掌握在村干部手中,缺乏监督、约束机制,集体财产成了少数干部可以任意支配的“私有财产”,收入多少不明,钱的来龙去脉不清,少数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造成资产严重流失。

作者单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 意见 (省农办 2004年5月8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湘发[2004]1 O号),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重要意义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以从事专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为主体,自愿以产品、资金、信息、技术、设备、管理为纽带,为抵御自然和市场风险,维护其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其成员的收入,实行互助合作和对外参与市场竞争、对内实行服务的一种组织形式。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下,我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实践证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和发展农村经济上,有着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一是较好地解决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势单力薄、生产规模狭小、难以进入市场的问题。二是促进生产力要素的优化组合。使农村不同利益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劳力、设备集合于一体,按市场要求进行优化组合,优化了农村经济结构,发展壮大了支柱产业和主导产业,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三是把分散的农民有序地带进农业产业化轨道,培育和形成与龙头企业关系稳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使农产品龙头企业和农户、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形成风险共担、互利互惠的关系。四是对农村经济实行制度创新和组织创新。它促进了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

化;以其民办性、合作性、专业性和服务性,弥补了现有各类农业服务组织力量分散、功能不全、缺乏活力等问题;架起了政府联系农民的桥梁,增强了政府指导农村经济发展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二、因地制宜发展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 我省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农民素质的差异较大,农业和农村经济内部的结构差异也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目前仍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主要形式是各种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研究会),一般规模较小,辐射面较窄,功能不全,抗风险能力较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一定要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分类指导的原则,积极扶持,抓好典型,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各地应鼓励由农民专业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村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供销社和农技推广站(包括畜牧站、农机站、林业站、水利站)等牵头带动的各类专业合作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必须坚持由农民自己办,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利返还的原则,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是引导、扶持和服务,促进其加快发展。 三、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管理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应具备一定的基础条件:一是有明确的发起人和一定数量的成员。农民专业生产经营大户、农民经纪人、农村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营销企业、供销社、农技推广站等,具有民事权利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均可

金融行业现状

金融业(银行机构)猎头市场调查报告 目录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现状 二、金融业人才供需情况 三、银行机构紧缺职位 四、金融从业人员薪资水平 五、金融业猎头市场份额 六、金融猎头机构(竞争对手)分析 七、银行与猎头公司的交互 八、SWOT分析 九、尚待解决的问题 十、附录

金融业(银行机构)猎头市场调查报告 一、我国银行业市场现状 我国银行业的机构数量较多,除了3家政策性银行以外(开发行、农业发展、进出口),还有4家国有商业银行(中、农、工、建)、13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渤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等),114家城市商业银行和上千家城市信用社以及一大批农村信用社。在华营业性外资金融机构达到191家(如美国花旗银行、英国汇丰银行、英国渣打银行、香港东亚银行、香港南洋商业银行等),其中已有84家获准从事人民币业务。 图1 中国各银行营业网点分布图 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共197560个。4家大型商业银行营业网点68 180个;政策性银行营业网点2188个;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3696个;城市

商业银行及城市信用社营业网点7187个;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80692个;邮政储蓄营业网点35617个。 二、金融业人才供需情况 1、需求量大 目前,上海、北京、广东和江苏这几个省市对金融行业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尤其是对金融行业的中高端专业人才需求量非常大。从金融行业特性来说,一个企业的高端人才或者说高端服务,决定着这个企业在行业内的竞争力。 同时,从金融行业人才求职活跃度来看,金融行业从业人员的活跃程度比较高,1/3以上的人员会主动出击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 综合来看,金融人才需求量明显增加的原因有三: (1)从银行来看,国有商业银行、外资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竞争,使国内金融人才,尤其是与业务密切相关的中高端本地金融人才极为抢手,人才之战越演越烈; (2)国内外众多风险投资机构开始在内地、海外拓展投资业务,使投行领域的专业人才需求量增加; (3)股市回暖,对理财顾问、理财分析、规划师等专业人才的需求迅猛。 2、人才匮乏 国内外资金融机构中,华人高级职员如总监、副总裁等的年薪普遍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高者可达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令人头疼的是,目前国内符合这些要求的高级人才少之又少,猎头找起来也很费劲。 (1)银行业: 一方面,国有银行大多数人才缺乏境外培训和工作的经验,虽然目前大陆国有金融系统有很多优秀的人才,但他们适应的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运作方式,对本行业之外的金融业务关注比较少,这与国外当前金融运作模式有不少距离。这使得许多企业不得已从海外引进高级金融人才。 另一方面,那些高薪引进的人才又对国内经济市场运行机制不熟悉,国外这类人才一旦被挖进来,他们的通病就是“严重的水土不服”。

农村合作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农村合作组织存在问题及对策和建议 【摘要】文章阐述了当前影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主要因素:意识不够强;规模较小、带动能力弱;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经营管理人才匮乏;扶持政策难落实;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坚持量与质并举的发展原则;搞好宣传培训,提高成员素质;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内部管理;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关键词】农村;合作组织;问题;对策和建议 0.引言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农村在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了一批以农民为本、以利益为纽带、以服务为手段、以增收为目的的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适应农民的致富愿望,自我服务,推广技术,开拓市场,为增加农民收入,保护农民利益发挥了重大作用,形成了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行农村家庭承包联产责任制是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将会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的二次腾飞。但是,由于目前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正处在起步探索阶段,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因此,我就我们莱芜农村合作社现状进行研究和探讨。 1.当前农村合作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识不够强。从调查情况看,由于缺少经费,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不大,部分干部、群众对专业合作组织缺乏足够的认识,主动参与和支持合作组织的热情不高,动力不足,导致合作组织经营规模总体偏小,区域发展不平衡。 二是规模较小、带动能力弱。现有的专业合作组织相对于88万农民而言,总体数量少、规模小,多数在村组或本镇范围内组建,服务功能较弱,组织化程度较低,带动力有限;较多的集中在生产、销售环节,向加工业延伸的不多;资金缺乏仍然是限制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瓶颈。 三是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全市近70%的合作组织成立时间较短,还没有完全按照合作组织原则运行,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不能充分履行职责,部分合作组织没有形成组织成员控制的决策机制、管理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社员相互约束力不强,承担市场风险的意识不强,只能利益共享而不能风险共担。专业大户、营销大户牵头领办的合作组织,往往由主要发起人一人控制合作组织,普通社员参与度低,合作组织与社员的利益联结不紧密,有的则是管理水平不高,经济效益有限;基层农技部门和供销合作组织牵头办的合作组织,往往牵头单位事务多,经办人员兼职,与自身利益不直接挂钩,投入精力有限;龙头企业组建的合作组织,往往考虑企业自身利益多,对社员利益照顾有限。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 一、必要的明确: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社会责任的再认识 现实生活中,人们大都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了解不深,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存在明显的差异性。基于此,我们有必要先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企业责任进行相应的诠释,以便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责任,进而展开相关研究。 (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内涵的把握 目前,学术界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有不同的理解。狭义理解的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各种类型的专业农业合作社,是同类产品的农业生产经营者自愿联合起来,维护和发展成员利益,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合作经济组织。最广义的理解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企业以及供销合作社和信用社。广义理解的认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指除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以外的各类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从上述三种不同的理解看,都存在明显的不足:狭义理解的有过窄、不准确之嫌;最广义理解的则界定过于宽泛,将乡镇村经济组织等不属于合作经济组织的包括进来,显然是错误的;广义理解的亦有同最广义理解的一样的错误。笔者认为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界定是非常有意义的工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正在进行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立法中的最基础性工作之一。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责任与立法中相关制度安排的契合问题研究,仍需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概念的明确开始。 对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行界定,首先,要明确其实质应是合作社,定义要明确合作组织的特点。实践中可借鉴1995年国际合作社联盟(InternationalCo-operativeAlliance,简称ICA)和2002年国际劳工组织(InternationalLabourOrganization,简称ILO)对合作社的定义。[1]其次,要考虑其经济性。很显然,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是经济合作组织,而非政治合作组织,更非文化合作组织。其经济性特征决定其承担社会责任的内容有其特殊性。再次,界定其定义时要把握其“约定共营合作经济”、“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

中国对外经济合作概况及分析

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概况及分析 摘要:国际经济合作可以促进生产要素在国家之间的流动和重新组合配置,从而推动世界经济的向前发展。建国以来,中国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分析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现状,探寻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出合理有效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现状、存在问题、政策建议、发展趋势 “十二五规划”明确指出,我国将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进一步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这是由我国作为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地位所决定的,也是我们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选择。以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为纽带,以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不仅符合我国经济、政治、外交和国家安全的利益,为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国际环境,也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潮流,更好地发挥我国在经济全球化中作用的必然要求。鉴于对外经济合作如此之重要,我国的经贸合作又该何去何从?本文将回顾中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历程,从商品贸易、直接投资、工程承包、劳务合作这几方面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我国对外经济合作所存在的问题,并且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 一、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发展 (一)改革开放前我国对外经济合作 新中国成立伊始百废待兴,我国缺乏与许多国家发展经济交往的国际条件,但是中国仍然向一些亚非国家提供经济技术援助,这一时期的对外援助主要通过向受援国提供贷款或无偿援助,援助项目是主要方式。由于经济实力太弱,我国的对外经济合作处于较低发展层次。

建国之初,为加快社会主义工业化进程,中国政府就重视利用外资,其中主要有:与前苏联签订协议取得长期贷款,这批贷款主要用于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的重点项目建设,为我国的重工业建设打下了初步基础。其次就是中国以延期付款方式向西方引进大型成套设备,重点发展化工、冶金、能源工业。 (二)改革开放后我国对外经济合作 长期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中国的海外投资发展比较缓慢,但是仍有一些企业开始少量的海外投资并且逐渐壮大。在对外援助方面,中国政府依据“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使对外援助更加有效地配合对外工作与国外市场的开发。同时我国采取“走出去”的战略方针,积极拓展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服务合作也开始起步。 三中全会以后,在对外政策的指引下,中国开始接受国际援助,广泛参与国际合作。在此期间,我国将从联合国开发署等发展机构无偿技术援助和世界银行的贷款用于先进技术的引进与人才的培养,极大的促进了我国的经济发展。 (三)新世纪我国对外经济合作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国际经济合作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首先,2002-2010年我国对外直接年均增长速度为49.9%,2010年投资流量超过日本、英国等传统对外投资大国。同时到2010年底我国对外承包工程累计完成营业额4356亿美元,签订合同额6994亿美元;对外合作累计营业额736亿美元,签订合同额760亿美元,累计派出劳务人员543万人。在利用外资方面,累计利用外资11416.22亿美元。 二、我国对外经济合作的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报告编号:YT-FS-3487-77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报告(完整版) After Completing The T ask According To The Original Plan, A Report Will Be Formed T o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Encountered, Reveal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Put Forward Future Idea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状况的调研 报告(完整版) 备注:该报告书文本主要按照原定计划完成任务后形成报告,并反映遇到的基本情况、实际取得的成功和过程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揭露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今后设想。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把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服务“三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截至目前止,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97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69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28个。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市级试点的有3个、县级试点的有5个,共涉及果业、蔬菜、生猪、水产、农业机械和粮食等6个产业,共有农户3500户,占全县总农户的5%。 通过培育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了全县农村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一是提升了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二是增强了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三

是加快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四是解决了农村部分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五是实现了农民增收。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类型 县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模式主要有五种:一是能人或专业大户牵头兴办,如新大地专业合作社等;二是依托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牵头兴办合作经济组织,如生猪产业类合作社;三是依托农业技术服务组织,与农民联合创办合作经济组织,如农业机械服务类的合作社;四是农村经济组织或村委会根据本地产业情况牵头兴办,如蔬菜(香菇)专业合作社;五是农产品加工企业联合创建合作经济组织,如粮食专业合作社。 3、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特点 一是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县所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联合组建的。农户加入合作经济组织后仍然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家庭承包责任制没有变,土地承包关系没有变,个人财产所有权、处置权没有变。农

最新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及问题 二、中国金融证券业发展现状 国内金融证券业近年来的发展前景较为客观,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困扰着中国证券行业的发展 1.国内证券业发展市场波动较大,致使研究方法失效,估值体系紊乱,投资者无所适从,整个市场处于非理性的状态。中国证券投资者只有在指数和股价上涨时才能盈利,在只能做多的交易制度下,市场参与主体无法回避系统性风险,券商的业务也具有明显的牛熊周期特征,市场下跌,交易清淡,投资收入减少甚至亏损,业绩波动性较大,证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受到严重制约 2.中国证券业积极推进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希冀其发挥稳定市场的作用。然而实证表明,基金等机构投资者的投资行为与股票市场的波动存在一定的正相关关系。当前的基金行为没有起到稳定股票市场的作用,反而加剧了市场的波动。“靠天吃饭”的传统观念,造成了券商业务单一,收入结构失衡 3. “有标识”性的金融证劵业的发展,也是国内证劵业未来的发展防线之一。我国证券业的发展基本处于经营模式单一、盈利模式同质化竞争阶段,还没有形成自身特色的核心竞争力。证劵企业需要通过产品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渠道创新,做出自己的特色,做大做强,形成独特的竞争力 三、我国金融证券业发展趋势 1.我国《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指出:“证券公司经营各类业务的资格条件与其净资本规模挂钩,如证券公司净资本与各项风险准备之和的比例不得

低于100%,并要求证券公司在开展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不同业务类型按照不同比例计算风险准备。”金融证劵公司的发展规范化,势在必行 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的建立,正是为了加强证券公司的风险监管,督促证券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未来证券公司的业务规模将直接取决于证券公司的资本规模 2.调查结果表明,“近年来,美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0.5%,其中经纪、自营与承销业务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分别为4.9%、5.9%和10%,而资产管理业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则达到18.7%,其增长速度超过了经纪、自营、承销等传统业务”。与此相比,我国的金融证券业虽然有了大幅度的增长,但其主要推动力仍然来自于传统的经纪、承销和自营三大业务,受市场和政策环境制约,创新类业务只在集合理财和权证创设等局部领域获得突破。我国证券业的发展,需要实现多元化的趋势,随着证券市场制度变革和产品创新的加速,酝酿多时的一些创新业务都将可能进行试点(如:资产管理业务带来的资产管理收入及其他可能推出的创新业务带来的收入,提升传统业务的收入规模,改善公司收入结构等)。

中国的金融行业现状

中国的金融行业现状

目前国内已经上马信息化的金融企业大多只是为客户提供信息查询而已,提供理财、咨询服务的不多。 中国金融行业信息化中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的金融信息化建设是从无到有、从单一业务向综合业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如今已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金融业务的处理模式,建立了以计算机和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清算系统和金融管理系统。中国的金融数据通信网络框架基本形成。但是国内金融企业在实施信息化建设的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 金融行业信息化问题1、目前各金融体系的建设标准很难统一,阻碍了金融信息化的进一步发展。在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实施国家金融信息化标准前,许多银行都已经建立了自己的体系,由于机型、系统平台、计算机接口以及数据标准的不统一,使得各地的差距比较大,系统的整合比较困难,标准化改造需要一段时间。 金融行业信息化问题2、金融信息化建设中,金融企业之间的互联互通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如国内众多的银行卡之间要实现互联互通,似乎需

要经过一番长途跋涉。其实,为了实现银行卡的互联互通,中国人民银行早就牵头组织各商业银行共同出资成立了银行卡信息交换中心,以解决各银行之间的ATM和POS机的共享问题。可是真正要实现联通的时候,各银行又都在盘算自己的利益。因为银行卡的联通意味着小银行可以分享到大银行的资源,大银行当然不愿意了。因此,金融企业的互联互通,必须找到一种市场驱动机制来谐调各方的利益,找到最佳的利益平衡点。 金融行业信息化问题3、服务产品的开发和管理信息的应用滞后于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和业务的快速发展。目前国内金融企业的计算机应用系统偏重于柜面的负债、核算业务的处理,难以满足个性化金融增值业务的需要。同时,缺乏对大量管理信息、客户信息、产业信息的收集、储存、挖掘、分析和利用,信息技术在金融企业管理领域的应用层次较低,许多业务领域的管理和控制还处在半信息化的阶段。 金融行业信息化问题4、网上金融企业的认证中心建设速度缓慢。目前中国各金融企业的客户很多,都是网上的潜在客户,然而由于国内金融企业在建设认证中心的意见上难以实现统一,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研究 目录 摘要........................................................... 错误!未定义书签。Abstract.................................................... 错误!未定义书签。引言. (1) 一、理论基础 (2) 二、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历程 (3) 三、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 (4) (一)数量不断增长 (5) (二)类型不断丰富 (5) (三)资产规模增大 (6) 四、徐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问题 (7) (一)认识不到位问题 (7) (二)品牌意识薄弱问题 (8) (三)个别部门支持力度支持不够 (8) (四)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10) (五)融资力度较差 (10) 五、徐州科学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策 (10) (一)强化宣传、树立正确发展观念 (11) (二)加强品牌培育、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 (12) (三)转变政府部门职能、加强指导服务 (12) (四)加强财务管理制度建设 (13) (五)加大扶持力度、落实优惠政策 (14)

结论 (14) 参考文献 (16) 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引言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及国家政府在新时期提出的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从国内外的实践来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改变农民在市场中的弱势地位,有效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突出矛盾,对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有裨益。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再度锁定“三农”,提出各地政府要积极扶持和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人员的教育培训,各级财政给予相应经费支持(陈锡文,2009;郑良芳,2009)。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首先得大力发展绩效高、质量优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自发组织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始于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业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型(孔祥智、史冰清,2008),特别是从1994年我国开始在陕西、山西、安徽、江苏、河北、黑龙江、北京等省、市进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试点以来,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己经有了长足的发展(李瑞芬,2004)。据统计,2005年底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己超过15万个,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农友群,2005;万江红、田甜,2007);截至2010年6月底,我国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已超过31万个,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10.4%,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业务活动范围基本涵盖生产、加工、销售、服务等各领域。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渐成为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重要的组织载体,发挥着维护农民利益、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WTO,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国际化、激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摘要: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利于加快现代农业步伐和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目前,尽管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较快,但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级阶段,存在整体水平不高、内部治理不规范、利益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结合对湖北省黄冈市的调查,分析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现状,揭示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若干对策措施。 关键词: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现状;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f32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13)04-0991-03 the situation, problems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taking huanggang city as example liu han-cheng,cheng shui-yuan (business college,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huanggang 438000, hubei, china) abstract: promoting healthy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was beneficial for speeding up the march of modern agriculture, increasing farmer’s income and realizing rapid development of rural economics. at present, despite the fast development of farmers cooperative economic organization, it was still in

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我国对外贸易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分析 1 全球贸易现状分析 当今世界的最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经济全球化。经济的全球化加快了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各国市场的相互依赖也不断加深,贸易规则日益趋同。在经济全球化的推动下,国际贸易规模得以快速扩张,使得全球贸易呈现出了以下的变化: 1.1贸易结构的变化 经济全球化引发了各国间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这种调整导致国际贸易结构也随之变化,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货物贸易中工业制成品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农产品和初级产品贸易比重持续下降。高新技术产品贸易在制成品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二是服务贸易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经济全球化促进了全球范围内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服务外包成为跨国投资的主流。 1.2投资与贸易互动性增强的变化 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跨国公司主要通过国际投资和国际贸易在全球范围内配置资源,使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紧紧联系在一起,两者的互动性显著增强。近年来,随着国际直接投资的扩张,公司内贸易、产业内贸易等新的贸易形式得到了快速发展。 公司内贸易是跨国公司各个分支机构间的贸易。随着跨国公司数量的增长和规模的扩大,公司内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产业内贸易是既进口又出口同类产品的贸易。目前产业内贸易已经占世界货物贸易的60%以上。各国不再追求产品的所有生产环节,而是选择本国最具优势的环节,以获得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收益。

1.3贸易自由化成为主流,贸易保护出现新变化 经济全球化的过程中一直伴随着贸易自由化和贸易保护主义的相互交织和斗争。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实行贸易保护主义的成本和代价越来越大。而贸易自由化促进了贸易的发展,带动了各国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已成为当今各国贸易政策的主流。 但是贸易保护主义并没有消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一些国家和产业由于各种原因在国 际竞争中丧失了优势,希望依靠贸易保护来维护其原有利益,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贸易保护主义还会有市场。由于传统的关税等保护手段在多边贸易体制中被削弱,目前的保护手段更加隐蔽,滥用反倾销等贸易救济措施,制定歧视性的技术贸易壁垒,是最为典型的表现。这几年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频频遭遇贸易摩擦,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一些国家采取歧视性的保护措施。 2 我国对外贸易现状分析 2.1我国对外贸易面对的机遇 我国对外贸易发展面临新的战略机遇期。多年来,我国紧紧抓住国际制造业加快转移的机遇,正在成为世界重要的加工基地。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在世界贸易中的份额不断提高,研发、物流等服务环节的国际转移日益加快,为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我国对外贸易的市场空间更加广阔。作为世贸组织成员,我国积极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促进多边贸易体系更趋完善,这必将为我国扩大商品出口、发展服务贸易提供更为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也将有助于从国际市场获得国内短缺的资源和技术。

农村合作组织

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利益之上 一、引言 继“豆”你玩,“姜”你军,“蒜”你狠之后,去年生猪价格达到11元/斤,猪肉价格18元/斤;今春又出现了向前“葱”,葱价格升入10元一斤,据消息称,今年的蒜价又在新一轮的“涨”声中蔓延。不管是由于农民信息的不对称,引致盲目生产,还是由于不法商贩的投机行为,以及气候变化的影响,总之在这种物价水平经历过山车般的变化的背景之下,损失的总是农民,在天灾,“人祸”之下,他们正在经受着一轮又同一轮的煎熬,不确定,不平等;作为弱势群体的他们如何才能团结起来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 农业生产的本质是利用农业生物的生命过程取得所需的农产品,其所具有完全不同于工业生产的突出特点,劳动时间的季节性、劳动市场的分散性、劳动过程的连续性、劳动成果的不确定性以及劳动分工的困难性等特点。在我国自1978年安徽凤阳小岗村试点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正好解决了上述问题。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我们的温饱问题。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加入WTO,全球化的影响日益明显,这种家庭经营方式存在的问题逐渐的显现出来。我们已不能满足于解决温饱,我们要步入小康。于是,在中国农民自己的探索中,逐步的完善了农业的新型合作经济组织。我也会经常问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合作经济会发展的这么红火?到底是什么驱使着我们的农民朋友进行着合作经济。因此,在这里我将选取一个方面,着重讨论利益之上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 二、新型合作经济概述 1.我国合作经济的发展 合作经济的思想由来已久,马克思、恩格斯在前人的基础上发展了合作社的理论。马克思认为,合作运动是改造以阶级对抗为基础的现代社会的各种力量。合作经济是以联合劳动为主体的,是对资本和劳动的对立所做的积极扬弃。 在我国,合作经济伴随着经济发展的每一个阶段。早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提出,合作运动应该与工人运动、农民运动结合起来,使合作经济为工农运动、革命战争服务。经过实践,毛泽东说:“合作社特别是消费、贩卖、信用三种合作社,确是农民所需要的。”为了巩固革命根据地,大力开展的农业合作社在经济组织上达到了很高的程度。1949年以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探索也一直在进行。1951年全国有46.8万个互助组,入组农户占79.2%。当时,我国农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三种:农业生产互助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主要特征如下: (1)社员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仍归私有; (2)土地作股入社,由合作社统一使用; (3)耕畜和大农具由初级社统一使用; (4)社员参加由初级社安排的集体生产活动; (5)初级社统一经营管理,统负盈亏; (6)每年提留公积金和公益金; (7)按资分配和按劳分配并存;

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及现状析

一、金融行业特点 金融业是指经营金融商品的特殊企业,它包括银行业、保险业、信托业、证券业和租赁业。 金融业具有指标性、垄断性、高风险性、效益依赖性和高负债经营性的特点。指标性是指金融的指标数据从各个角度反映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和个体状况,金融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垄断性一方面是指金融业是政府严格控制的行业,未经中央银行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允许随意开设金融机构;另一方面是指具体金融业务的相对垄断性,信贷业务主要集中在四大商业银行,证券业务主要集中在国泰、华夏、南方等全国性证券公司,保险业务主要集中在人保、平保和太保。高风险性是指金融业是巨额资金的集散中心,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单位和个人,其任何经营决策的失误都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效益依赖性是指金融效益取决于国民经济总体效益,受政策影响很大。高负债经营性是相对于一般工商企业而言,其自有资金比率较低。[文秘家园-www,https://www.sodocs.net/doc/9e802580.html,,找范文请到文秘家园] 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处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地位,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优化资金配置和调节、反映、监督经济的作用。金融业的独特地位和固有特点,使得各国政府都非常重视本国金融业的发展。我国对此有一个认识和发展过程。过去我国金融业发展既缓慢又不规范,经过十几年改革,金融业以空前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成长。随着经济的稳步增长和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金融业有着美好的发展前景。 二、金融行业发展的影响因素分析 1.经济增长方式与经济结构 目前中国经济增长方式仍属于要素投入型增长,经济增长长期过度依赖投资和出口,储蓄率和投资率偏高,消费率偏低。这种高消耗、高投资的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一方面使得能源、资源供给瓶颈依然突出,与以提高增长质量为重点的经济增长方式相比,更易导致经济剧烈波动;另一方面,使得经济的增长过分依赖贷款的投放,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出口环境恶化、房地产业等行业出现过热,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最终导致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增加,威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从经济结构来看,投资区域与投资产业的不平衡以及金融资源在市场主体间的配置效率不高或者“错配”现象,也将影响金融稳定。 2.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 随着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关联度不断加深,金融稳定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与此同时,我国参与国际生产、贸易和资金循环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大,与全球化收益相伴而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在相应增加。 3.汇率制度、国际收支与资本流动 我国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在于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进一步健全面向市场、更加具有弹性的汇率制度。在(转载自文秘家园https://www.sodocs.net/doc/9e802580.html,,请保留此标记。)这一改革进程中,汇率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主动性、可控性和渐进性的原则,若改革力度与调整时机出现偏差,则有可能刺激资本大规模流动,导致汇率大幅波动,并有可能造成国内信贷过度膨胀,增加金融体系的风险。一方面,现行汇率制度下的国际收支“双顺差”带来外汇储备规模的持续快速增长。其负面影响表现在,中央银行的对冲操作和相应货币政策选择面临着巨大压力;同时,过多的短期资本特别是纯粹的投机资本流入所形成的外汇储备增加容易导致经济的泡沫化,隐含着经济危机。另一方面,国际“热钱”的大量流动,不仅使得银行体系的脆弱性增加,还容易造成资本来源与国内投资在期限结构上的“错配”,加剧金融市场的不稳定。 4.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嫁

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

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现状与趋势2017-01-20?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香港交易所首席中国经济学家巴曙松 金融科技(Fintech)是当前金融界十分关注的话题。目前,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到一个阶段性的调整时期,在这样的氛围下讨论金融科技,能提供一个反思和总结的机会,客观分析一下中国金融科技发展的现状和趋势。 金融科技通常被界定为金融和科技的融合,就是把科技应用到金融领域,通过技术工具的变革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对金融科技的界定是,金融与科技相互融合,创造新的业务模式、新的应用、新的流程和新的产品,从而对金融市场、金融机构、金融服务的提供方式形成非常大的影响。金融科技的外延囊括了支付清算、电子货币、网络借贷、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人工智能、智能投顾、智能合同等领域,正在对银行、保险和支付这些领域的核心功能产生非常大的影响。 三个发展阶段 如果从IT技术对金融行业推动变革的角度看,目前可以把它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可以界定为金融IT阶段,或者说是金融科技1.0版。在这个阶段,金融行业通过传统IT的软硬件的应用来实现办公和业务的电子化、自动化,从而提高业务效率。这时候IT公司通常并没有直接参与公司的业务环节,IT系统在金融体系内部是一个很典型的成本部门,现在银行等机构中还经常会讨论核心系统、信贷系统、清算系统等,就是这个阶段的代表。 第二个阶段可以界定为互联网金融阶段,或者叫金融科技2.0阶段。在这个阶段,主要是金融业搭建在线业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或者移动终端的渠道来汇集海量的用户和信息,实现金融业务中的资产端、交易端、支付端、资金端的任意组合的互联互通,本质上是对传统金融渠道的变革,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融合,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包括互联网的基金销售、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保险。 第三个阶段是金融科技3.0阶段。在这个阶段,金融业通过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这些新的IT技术来改变传统的金融信息采集来源、风险定价模型、投资决策过程、信用中介角色,因此可以大幅提升传统金融的效率,解决传统金融的痛点,代表技术就是大数据征信、智能投顾、供应链金融。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职能 中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本能 1、办事的本能。农村合作社,要为农民办事,使农民能够以低廉的价格购置所需要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以较高的价格销售出本身的产品。给社员提供技术和信息,给社员提供机会和渠道。并学习发达国家合作社的经验,力争办事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办事的水平越来越上档次。 2、纽带的本能。合作社必需成为政府和农民的纽 带,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协助政府贯彻和落实农业与农村政策,把农民的意愿反馈给政府,为政府施政提供第一手材料。合作社也必需成为农民与市场,农民与龙头公司等的纽带,使农民有通畅的销路,商家有稳定的货源,为商家和农民架起一座双赢的金桥。 3、庇护的本能。作为弱势群体的代表,合作社必需成为农民利益的代表,为减轻农民的负担,庇护农民的权益不受侵害而努力。同时,合作社也要成为农民生活的空间—农村的利益的代表,发挥农民的联合体的作用,庇护农村的环境,庇护农村的资源,使我国的农业能够可持续的进展。 4、教育的本能。也可以称为培训的本能。合作社作为农民的联合体,必需为社员的本质的提高而努力。农业结构的调整、科技的转化、技术的普及、生产经营与治理水准的提高,都离不开社员本质的提高。日前,在农村劳动力中,小学及其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总劳动力的40%,文盲和半文盲约占总劳动力的18%。这种现状,不适应今后农业的设施化、机械化、信息化和集约化的要求。 5、示范的本能。据1999年的一项统计:利益关系比较紧密,真正称得上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只有1万2千个右左,连接农户约2千万户,占全国农村总户数的9%。在21世纪,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需通过自身的进展,带动更多的合作社的成立,带动更多的农民的参加;并在实践中进展一批成功的、具有示范作用的样板社,带动更多的成功社的出现。 6、进展的本能。要总结过去的经验教训,学习发达国家合作社的成功的经验,更要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进行探究与突破。合作制的内容非常广泛,合作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进行有机结合,有可能会制造出合作社的一种全新的模式。 7、合作的本能。合作社的特点是合作,但我国现在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作而不合。几种合作社自成体系,只有纵向的指导,而无横向的联合。反观发达国家的合作社,都是即有纵向的合作,又有横向的联合,合力非常强大。要迎接国际强势农业的冲击,今后,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需加强大。要迎接国际强势农业的冲击,今后,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必需加强上下,右左,周边,各体系间的协调与合作,并最终实现一元化的联合。 假如能实现并完善上述的7大本能,按照自愿、自治、互助、公平、民主治理等合作社基本原则去进展,中国的农村合作社就会大有希望。农业产业化核心载体的价值也就不会虚化,产业化也就不再只是理论上设计的几种模式。

中朝经贸合作的现状

中朝经贸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中国与朝鲜山水相连,唇齿相依,历史上中国对朝鲜在语言,文化以及政治经济领域都有着十分深刻的影响,朝鲜人民对中国人民怀有十分友好的感情,特别是抗美援朝战争让中朝两国人民用鲜血凝成了更深厚的中朝友谊,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友谊被赋予了新的特殊含义,得到了不断丰富和新的发展,两国在各层次,各领域的交流更趋活跃,经贸合作不断取得新的突破。 2005年10月胡锦涛主席访问朝鲜,中朝两国首脑为深化双边经济关系,确立了“推进经贸合作,促进共同发展”的新共识,由于朝,韩合作位于双方边境的开城工业园区已粗具规模,中朝经贸合作的层次和规模明显落后于韩,朝之间的南北经济合作,尽管目前看中国仍然是朝鲜的第一大贸易合作伙伴,但是中朝之间传统的经贸关系正受到来自韩国的强烈挑战,如何不断加强中朝之间的贸易合作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一中朝经贸合作现状 新中国与朝鲜的经贸合作始于1950年,1959时双边贸易额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到1.1584亿美元,1966年时翻了一番,达到2.322亿美元,但从1967年之后开始逐年下降,1969年仅为0.9215亿美元,从1971年起又开始回升,到1976年达到4.95亿美元,1980年达到6.7亿美元,此后整整10年,双边贸易额一直在5亿美元左右徘徊。 从1991年开始,中朝贸易额出现上升趋势:1991年,中朝贸易额为6.11亿美元,1992年达到6.96亿美元,从1992年两国政府签订新的贸易协定,取消政府间记账贸易后,中朝贸易曾一度增至1993年的8.99亿美元,创历史新高,此后,受朝鲜经济面临暂时性困难等影响,中朝贸易连年下滑,1999年降至3.7亿美元。 进入21世纪以来,尽管中朝两国贸易的发展也经历过风风雨雨,但总体呈增长趋势,尤其是2003年至今,几乎是单边上扬,连创新高,截至2007年底,中朝贸易进出口额为19.76亿美元,同比增长16.2%,其中,中国对朝出口13.93亿美元,同比增长13%,对朝进口5.83亿美元,同比增加24.7%,8年间年均递增超过20%。 随着朝鲜市场开放步伐的加快,中国近年来对朝投资增长显著,目前在朝鲜的近200家中国企业,主要集中在平壤,涉及制药,矿产等行业,以山东和南方的一些企业居多,中国驻朝鲜使馆官方网站数据表明,截至2006年10月底,中方累计批准对朝投资49项,中方协议投资额1.35亿美元,实际对朝投资额达到了3800万美元,投资项目涉及食品,医药,轻工,电子,化工,矿产等领域,仅2006年1-10月,中方就新批对朝投资19项,协议投资额6667万美元,但朝鲜实施核试验以后,中国全面保留或取消了对朝投资的批准。 二中朝经贸合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新世纪以来,中朝贸易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总的来看,还是存在较多问题,主要表现在: 1.受政治因素影响较大,存在着较大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因受所处的特殊国际环境和国内的政治因素影响,使朝鲜对外政策始终无法摆脱政治的羁绊和束缚,也使其对外贸易始终带有浓厚的政治色彩,中朝贸易的起伏变化较大,从国际因素看,每逢朝美,朝日,朝韩关系紧张时,中朝贸易额就下降,如1998年朝鲜导弹危机,西方国家终止对朝经济援助,中朝贸易额大幅度下滑,反之,每当六方会谈达成协议,朝美关系缓和时,中朝贸易额就迅速增加,从国内因素看,当朝鲜国内改革派占据主导地位时,中朝贸易额就增加,反之,则中朝贸易额就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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