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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A.1.1.12006-12-01实施

2006-06-19发布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setting and installation of road traffic signals

GB14886—2006

代替GB14886-199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A.1.1.1.1.1.1ICS 93.080.30

A.1.1.1.1.1.2R 87

A.1.1.1.1.1.3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和定义 (2)

4 信号灯设置条件 (3)

5 信号灯安装方式 (6)

6 信号灯排列顺序 (7)

7 信号灯安装数量和位置 (7)

8 信号灯安装方位 (10)

9 信号灯杆件 (10)

10 电缆线敷设 (11)

11 设计和施工资质 (1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换算系数表 (11)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安装方式示意图 (12)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信号灯排列顺序 (16)

附录 D (资料性附录)安装数量示意图 (18)

附录 E (资料性附录)安装数量和位置示意图 (19)

附录 F (资料性附录)安装方位示意图 (31)

附录G (资料性附录)灯杆基础图 (32)

参考文献 (33)

前言

本标准的第6章、9.1.4、9.1.5.2、9.1.5.3、10.2.2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4886-1994《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规范》。

本标准与GB14886-1994相比,主要内容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范围,明确了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城市道路和公路路段、城市道路和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处信号灯的安装(第1章);

——细化了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依据(第4章);

——增加了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第6.1条)和需要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情况下非机动车信号灯排列顺序(第6.2.2条);

——增加了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数量规定(第7.1、7.2条);

——细化了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位置规定(第7.1、7.3~7.9条);

——修改并细化了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高度和悬臂长度规定(第7.10、7.11条);

——修改了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方位规定(第8章),使之与GB14887《道路交通信号灯》相协调;

——增加了道路交通信号灯安装的设计和施工资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第11章)。

本标准的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第6章(信号灯排列顺序)的要求,自2008年7月1日起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邱红桐、应朝阳、潘汉中、缪建新、郭永、祖永昶。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4886-1994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交通信号灯(以下简称信号灯)的设置条件、安装方式、排列顺序、安装数量和位置、安装方位、信号灯杆件、电缆线敷设、设计和施工资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道路和公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路口”)、城市道路和公路路段(以下简称“路段”)、城市道路和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口(以下简称“道口”)处信号灯的安装。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887 道路交通信号灯

GB/T 18226 高速公路交通工程钢构件防腐技术条件

GB 50220-1995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当量小汽车(PCU)passenger car unit

以4~5座的小客车为标准车,作为各种型号车辆换算道路交通量的当量车种。[GB 50220-1995 的2.0.5]。

注:换算系数参见附录A。

3.2

机动车信号灯motorvehicle signals

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无图案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机动车通行。

3.3

非机动车信号灯non-motorvehicle signals

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非机动车通行。

注: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灯,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自行车和向左箭头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左转非机动车通行。

3.4

人行横道信号灯crosswalk signals

由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红色行人站立图案的单元和内有绿色行人行走图案的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指导行人通行。

3.5

方向指示信号灯direction signals

由红色、黄色、绿色三个几何位置分立的内有同向箭头图案的圆形单元组成的一组信号灯,用于指导某一方向上机动车通行。箭头方向向左、向上和向右分别代表左转、直行和右转。绿色箭头:表示车辆允许沿箭头所指的方向通行;红色或黄色箭头:表示仅对箭头所指方向起红灯或黄灯的作用。

3.6

车道信号灯lane signals

由一个红色交叉形图案单元和一个绿色向下箭头图案单元组成的信号灯。红色交叉形表示本车道不准车辆通行;绿色向下箭头表示本车道准许车辆通行。

3.7

闪光警告信号灯flash alarm signals

由一个黄色无图案圆形单元构成的信号灯。工作状态闪烁,表示车辆、行人通行时应注意暸望,在确保安全后通过。

3.8道口信号灯intersection of road and railway signals

由两个或一个红色无图案圆形单元构成的信号灯。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3.9基准轴geometric axis

垂直于出光面的水平投影面并通过出光面几何中心的一条直线。

[GB 14887-2003 的3.2]。

3.10

信号灯安装高度installation height of signals

由信号灯的最低点至路面的垂直距离。

3.11

信号灯悬臂长度cantilever length of signals

由信号灯灯杆立杆至信号灯最远点的距离。

4信号灯设置条件

4.1信号灯设置条件总则

4.1.1信号灯设置时应考虑路口、路段和道口三种情况。

4.1.2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的设置。

可设置专用于指导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信号灯及相应配套设施。

4.1.3应根据路段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段信号灯的设置。

4.1.4在道口处,应设置道口信号灯。

4.1.5在设置信号灯时,应配套设置相应的道路交通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4.2路口信号灯设置

路口按形状主要可分为:十字形、斜交、T形、Y形、错位T形、错位Y形、多路、环形路口。

4.2.1十字形路口、斜交路口、T形路口、Y形路口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均为干路时,应设置信号灯。

——当相交的两条道路中有一条为支路时,应根据交通流量(详见4.3)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是否设置信号灯。

注1:本标准中的干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大中城市)和干路(小城市),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上(含)的公路。

注2:本标准中的支路指在设计速度、机动车车道条数、道路宽度和断面形式等方面符合GB50220-1995第7章规定的支路和以下道路,以及双向四车道以下的公路。

4.2.2错位T形路口

——错位间距小于50米时,可视为一个十字路口或斜交路口,按4.2.1

条设置信号灯。

——错位间距大于50米时,可视为两个T形路口,分别按4.2.1条设置信号灯。

注:错位间距指两条错位道路相邻的路缘线间距离。

4.2.3错位Y形路口、多路路口

应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根据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4.2.4环形路口

应根据环形路口通行能力、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信号灯的设置。

4.3用于路口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设置的交通流量条件

4.3.1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条件

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1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注2:次要道路指两条相交道路中流量较小的道路。

注3:车道数以路口五十米以上的渠化段或路段数计。

注4:在无专用非机动车道的进口,应将该进口进入路口非机动车流量折算成当量小汽车流量并统一考虑。

注5:在统计次要道路单向流量时应取每一个流量统计时间段内两个进口的较大值累计。

4.3.2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小时流量条件

即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2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4.4路口非机动车信号灯设置

对于机动车单行线上的交叉口,在与机动车交通流相对的进口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非机动车驾驶人在路口距停车线25m范围内不能清晰视认用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的显示状态时,应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其它特殊情况下,如通过交通组织仍不能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冲突,宜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

4.5路口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

在采用信号控制的路口,已施划人行横道标线的,应相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4.6路口方向指示信号灯设置原则

在有专用转弯机动车道的路口,若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应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在全天24小时均不采用多相位的相位设置方式的路口,不应设置方向指示信号灯。

4.7车道信号灯设置

在可变车道入口和路段、隧道、收费站等地,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在城市快速路进出口等地视实际情况可设置车道信号灯。

4.8闪光警告信号灯设置

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暸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处,宜设置闪光警告信号灯。

4.9路口信号灯设置的交通事故条件

4.9.1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的路口,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应设置信号灯。

4.9.2对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路口信号灯设置的综合条件

4.10.1当表1、表2和4.9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4.10.2在不具备上述条件但有特别要求的路口,如常用警卫工作路线上的路口、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路口等,可设置信号灯。

4.11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和机动车信号灯设置的流量条件

双向机动车车道数达到或多于3条,双向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750PCU及12h流量超过8000PCU的路段上,当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500人次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注:对于机动车单行路,车道数按允许通行方向车道数统计,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按允许通行方向流量统计。

5信号灯安装方式

信号灯安装方式种类如下:

——悬臂式,参见附录B中图B.1、图B.2、图B.3、图B.4要求;——柱式,参见附录B中图B.5要求;

——门式,参见附录B中图B.6要求;

——附着式,参见附录B中图B.7要求;

——中心安装式,如采用一根长至路口中心悬臂上安装控制多个方向信号灯或将信号灯安装于路口中心岗亭上等方式。

6信号灯排列顺序

6.1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排列顺序

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各种排列顺序、说明和图示见表4。

6.2非机动车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

6.2.1不需要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交通流时,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

6.2.2需要单独控制左转非机动车交通流时,竖向安装,分为两组。左边一组为左转非机动车信号登,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右边一组为非机动车信号灯,由上向下应为红、黄、绿,见图C.8。

6.3人行横道信号灯的灯色排列顺序

人行横道信号灯应采用竖向安装。信号灯灯色排列顺序应为上红、下绿。

7信号灯安装数量和位置

7.1基本原则

7.1.1对应于路口某进口,可根据需要安装一个或多个信号灯组。

注:信号灯组指用于指导路口某进口所有机动车交通流通行的信号灯的最小集合。

7.1.2信号灯可安装在出口左侧、出口上方、出口右侧、进口左侧、进口上方和进口右侧。若只安装一个信号灯组,应安装在出口处。

7.1.3至少有一个信号灯组的安装位置能确保,在该信号灯组所指示的车道上的驾驶人,位于表4规定的范围内时均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若不能确保驾驶人在该范围内能清晰观察到信号灯显示状态时,应设置相应的警告标志。

7.1.4悬臂式机动车灯杆的基础位置(尤其悬臂背后)应尽量远离电力浅沟、窨井等,同时与路灯杆、电杆、行道树等相协调。

7.1.5设置的信号灯和灯杆不应侵入道路通行净空限界范围。

7.2信号灯安装数量

7.2.1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处增设至少一个信号灯组;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70米时,对向信号灯应选用发光单元透光面尺寸为φ400mm的信号灯。

7.2.2安装在出口处的信号灯组中某组信号灯指示车道较多,所指示车道从停车线至停车线后50m不在以下三种范围内时,应相应增加一组或多组信号灯:——无图案宽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参见附录D中图D.1和图D.2);

——无图案窄角度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5°;

——图案指示信号灯基准轴左右各10°。

7.3机动车信号灯和方向指示信号灯安装位置

7.3.1没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对向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路缘线切点附近。当道路较宽时,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道路右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E.1),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人行道上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当道路较窄时(机非道路总宽12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安装在道路两侧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E.2)。当进口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停车线附近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3)。

7.3.2设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在隔离带的宽度允许情况下,对向信号灯灯杆宜安装在机非隔离带缘头切点向后2米以内。当道路较宽时,可采用悬臂式安装在右侧隔离带(参见附录E中图E.4),也可根据需要在左侧机非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当道路较窄时(机动车道路宽10米以下)时,可采用柱式安装在两侧隔离带内(参见附录E中图E.5)。当停车线与对向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隔离带内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6)。若隔离带宽度较小,不能安装信号灯杆,则按7.3.1规定安装。

7.3.3立交桥桥跨处信号灯安装在桥体上或进口车道右侧。如立交桥下有两次停车线的,应在立交桥另一侧增设一个信号灯组(参见附录E中图E.7)。

7.3.4环形路口设置信号灯对进出环岛的车辆进行控制,在环岛内设置四个信号灯组分别指示进入环岛的机动车,在环岛外层设置四个信号灯组分别指示出环岛的机动车。(参见附录E中图E.8和图E.9)。

7.3.5左弯待转区信号灯的设置

桥下路口或较大的平交路口划有左弯待转区时,如果进入左弯待转区的车辆不容易观察到本方位的对向信号灯的变化时,宜在另一方位的对向增设一组左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10和图E.11)。

7.3.6有机动车右转导流岛的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的设置

可在右转导流岛上安装右转方向指示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12)。

7.4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位置

7.4.1没有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的道路,非机动车信号灯宜采用附着式安装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E中图E.13)。

7.4.2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安装在出口右侧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隔离带上时,若隔离带宽度小于2m,非机动车道信号宜采用附着式安装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上(参见附录E中图E.14);若隔离带宽度大于2m、小于4m,可借用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灯杆采用悬臂式安装非机动车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15),此时安装高度与指导机动车通行的信号灯相同;若隔离带宽度大于4m,应单独设立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该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应采用柱式安装在对向右侧距路缘的距离为0.8m至2m的人行道上(参见附录E中图

E.16)。

7.4.3当非机动车停车线与对向非机动车信号灯的距离大于50米时,应在进口增设一组非机动车信号灯,可安装在进口停车线前0.8m至2m处右侧距路缘的距离为0.8m至2m的人行道上或非机动车道左侧的机非隔离带内(参见附录E 中图E.17和图E.18)。

7.4.4在设置有物理导流岛的路口,可将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安装在导流岛上(参见附录E中图E.19)。在设置有标线导流岛的路口,视具体情况可将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安装在导流岛上。

7.4.5立交桥下非机动车信号灯安装在桥体上,立交桥另一侧应增设一组非机动车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20)。

7.5人行横道信号灯安装位置

7.5.1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安装在人行横道两端内沿或外沿线的延长线、距路缘的距离为0.8m至2m的人行道上,采取对向灯安装(参见附录E中图E.21)。7.5.2允许行人等候的导流岛面积较大时,应在导流岛上安装人行横道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22)。

7.5.3具有中心隔离带(含立交桥下)的路口,隔离带宽度大于1.5米的,应在隔离带上增设人行横道信号灯(参见附录E中图E.23)。

7.5.4在盲人通行较为集中的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应当设置声响提示装置。

7.5.5采用行人按钮时,行人按钮安装高度宜在1.2~1.5米范围内。

7.6车道信号灯安装位置

应正对所控的车道。

7.7闪光警告信号灯安装位置

一般采用悬臂式安装在需要提示驾驶人和行人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处路侧。

7.8道口信号灯安装位置

一般采用柱式安装在道口前路侧。

7.9畸形路口或以上未列举情况

畸形路口或以上未列举情况信号灯的安装位置可参照7.1条规定因地制宜地选择。

7.10信号灯安装高度

7.10.1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和道口信号灯

采用悬臂式安装时,高度5.5m至7m;

采用柱式安装时,高度不应低于3m;

安装于立交桥体上时,不得低于桥体净空。

7.10.2非机动车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为2.5m至3m,在借用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灯杆采用悬臂式安装非机动车信号灯情况下,应符合7.4.2要求。

7.10.3人行横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为2m至2.5m。

7.10.4车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5.5m至7m;

安装于立交桥体上时,不得低于桥体净空。

7.10.5道口信号灯

高度不应低于3m。

7.11信号灯悬臂长度

7.11.1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悬臂长度最长不应超过最内侧车道中心,最短不小于最外侧车道中心。

7.11.2非机动车信号灯悬臂长度应保证非机动车信号灯位于非机动车道上空。8信号灯安装方位

8.1.1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机动车道停车线后60米处中心点(参见附录F中图F.1)。

8.1.2非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非机动车道停车线中心点。

8.1.3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人行横道边界线中点。

9信号灯杆件

钢质灯杆、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支撑臂、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GB/T18226的规定。

9.1信号灯灯杆

9.1.1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灯杆

机动车信号灯灯杆采用钢质灯杆时,宜采用圆形或多棱形经热镀锌处理的钢管。杆体距地面0.3m至1.0m处应留有穿线孔,并配备防水檐、盖板及固定螺钉。安装灯具处应留有出线孔,并配备橡胶护套、电缆线回水弯挂钩。灯杆顶部应安装塑料或经防腐处理的金属防水管帽,灯杆底部应焊接固定法兰盘,法兰盘与杆体之间应均匀焊接加强筋。

9.1.2非机动车道信号灯灯杆

非机动车信号灯灯杆宜采用圆形热镀锌钢管制作,杆体距地面0.3m至0.8m处应留有穿线孔,其它参考9.1.1条的有关规定。

9.1.3人行横道信号灯灯杆

人行横道信号灯灯杆宜采用圆形热镀锌钢管制作,杆体距地面0.2m至0.5m处应留有穿线孔,其它参考9.1.1条的有关规定。

9.1.4信号杆灯杆的颜色

信号灯灯杆主体应为灰色或银灰色。

9.1.5信号灯灯杆的安装

A.1.1.1.1基础

宜采用地锚混凝土式基础。地脚螺栓上端为螺纹,下端为夹角小于60°的折弯或其它类似防拔结构,地脚螺栓应焊接在下法兰盘上。

预埋穿线管内径应大于Φ50mm,弯曲角度应大于120°(参见附录G中图G.1)。

A.1.1.1.2信号灯杆保护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A.1.1.1.3信号灯灯杆安装时应保证杆体垂直,倾斜度不得超过±0.5 %。

9.2悬臂、支撑臂、拉杆及固定件

9.2.1悬臂杆与支撑杆可使用圆形或多棱形的变截面型材制作,悬臂与灯杆连接端宜焊接固定法兰盘,悬臂下应留有进线孔和出线孔。

9.2.2拉杆宜使用圆钢制作,一端配有可调距离的螺旋扣,直径和长度等根据悬臂长度等确定。

9.2.3支撑臂可使用抱箍、抱箍座与灯杆连接固定。拉杆与灯杆、拉杆与悬臂、支撑臂与悬臂可使用夹板连接固定。安装时使用的固定螺栓、螺母、垫圈应使用热镀锌件并用弹簧垫圈压紧。

10电缆线敷设

每组信号灯宜单独使用一根电缆线连接到信号机。

10.1电缆线选择

10.1.1电缆线应使用芯线标称面积不小于0.75mm2的铜芯、塑料绝缘、塑料护套或特殊橡胶材料绝缘、护套电缆线。每根电缆线可留有1股至4股备用芯线。

10.1.2同一根电缆线两端应有相同标识。

10.1.3宜采用绝缘层颜色易于与灯色相对应的芯线以便于安装和维护。若芯线绝缘层同色时,每股芯线的两端应有相同的标识,宜采用数字编号标识。

10.2地下电缆线敷设

10.2.1信号灯电缆线宜采用地下敷设,每根电缆线应留有余量。

10.2.2地下敷设的电缆线严禁有接头。

10.2.3地下电缆线穿线管宜使用公称直径50—100mm的内套耐腐衬管的热镀锌钢管或硬质塑料管,一般钢管用于车行道,硬质塑料管用于人行道。穿线管接头处应使用套管固定,并应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使用硬质塑料管时,硬质塑料管周围宜包有足够强度的混凝土防护层。每根管口必须严格处理好毛刺。

10.2.4地下电缆线穿线管的埋置深度为其顶部距路面的距离,不小于40cm。

10.2.5地下电缆线穿线管拐弯处或长度超过50m时应设置手井,手井井盖应有交通设施专用标记。

10.2.6手井的深度应在60~80cm,底部应设有渗水孔。手井中的管道口应该高于手井底20cm,探出井壁不大于5cm,管道口应封堵,防止雨水、泥沙流入管道或老鼠等进入损坏电缆线。电缆在井中应作盘留。

10.2.7地下电缆线应避免与通讯、检测器等电缆使用同一管道。

10.3架空电缆线敷设

10.3.1无法采用地下敷设电缆线方式时,采用架空电缆线的敷设方式。

10.3.2架空电缆线净空高度不得低于6m。

10.3.3架空电缆线应使用钢绞线将电缆线吊起。

10.3.4架空电缆线在信号机引出处2.5m以下应使用钢质穿线管,穿线管的顶部应有倒U字型回水弯或安装防水出线管帽。

11设计和施工资质

11.1设计资质

灯杆、基础、法兰盘、地脚螺栓、螺母、垫片和加强筋等部件的尺寸、强度等性能指标应根据信号灯安装方式及悬臂长度确定,应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若采用悬臂、支撑臂、拉杆等结构形式,悬臂、支撑臂、拉杆的尺寸、强度等性能指标应由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设计。

11.2施工资质

信号灯安装的施工单位应具有建筑施工、电力施工等相关资质证书。

附录 B

(资料性附录)

换算系数表

参考文献

[1] 美国《统一交通控制设备细则》

[2] 《北京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规范》(试行)

[3] 《交通工程手册》人民交通出版社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尺寸

F o r p e r s o n a u s e o n y s t u d y a n d r e s a r c h n o t f r c o m me r c a u s e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tkings (GB5768—1999)

目录

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 (2) 1 2警告标志 (2) 3 4禁令标志 (4) 5 6指示标志 (5) 7 8指路标志 (6) 9 10旅游区标志 (8) 11 12道路施工安全标志 (9) 第二篇道路交通标线 (10) 1 指示标线 (10) 2 禁止标线 (14) 3 警告标线 (16)

第一篇道路交通标志 道路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当标志上采用中英两种文字时,地名用汉语拼音,专用名词用英文。 1. 警告标志:警告车辆、行人注意危险地点的标志。 警告标志的颜色为黄底、黑边、黑图案。警告标志的形状为等边三角形,顶角朝上。

警1 十字交叉警2 T形交叉警3 T形交叉警4 T形交叉警5 Y形交叉警6 环形交叉警7 向左急弯路警8 向右急弯路警9 反向弯路警10 连续弯路警11 上陡坡警12 下陡坡警13 两侧变窄警14 右侧变窄警15 左侧变窄警16 窄桥警17 双向交通警18 注意行人警19 注意儿童警20 注意牲畜

警21 注意信号灯警22a 注意落石警22b 注意落石警23 注意横风警24 易滑 警25a 傍山险路警25b 傍山险路警26a 堤坝路警26b 堤坝路警27 村庄警28 隧道警29 渡口警30 驼峰桥警31 路面不平警32 过水路面 警33 有人看守铁 路道口 警34 无人看守铁 路道口 警35 叉形符号警36a 斜杠符号警36b 斜杠符号警36c 斜杠符号 警37 注意非机动 车 警38 事故易发路 段 警39 慢行警40a 左右绕行

交通信号灯设计

简易交通信号灯控制器 1.主要技术指标与要求 1.定周控制:主干道绿灯45s,支干道绿灯25s; 2.每次由绿灯变为红灯时,应有5s黄灯作为过渡; 3.分别用绿、黄、红色发光二极管表示信号灯; 2.摘要 道路交通和我们息息相关,是我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为了确保道路交通顺畅与安全,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是用来自动控制十字路口红黄绿三色的交通灯。 简易交通信号灯控制器利用555秒脉冲发生器提供秒脉冲信号,通过CP输入。主控制器由两块74LS290组成一个80进制计数器,分别在45S,50S,75S,80S,通过驱动控制装置来控制主干道与支干道中绿、黄、红发光二极管的亮灭及其持续时间,从而实现对主干道与支干道交通信号的控制。 3.总体设计方案论证及选择 方案一:十字路口每个方向的绿、黄、红灯所亮的时间比例分别为9:1:5,所以,可以选择计数器为5s的脉冲。因为每5s一个时间单位,所以计数器的工作循环为16,应选择一个十六进制的计数器来控制,故选择74LS161四位异步二进制计数器,再加上相应控制器来配合,达到计数器分别在9、10、15、16翻转的目的。

方案二:本方案主要由主控制电路和秒脉冲发生器组成,其中主控制电路包括:主控制器、清零装置、驱动装置、信号灯装置及一些逻辑门。主控制器中采用两块74LS290二-五-十进制来实现八十进制计数器。秒脉冲发生器由555秒脉冲发生器负责提供脉冲信号。接通电源瞬间,清零装置将主控制器清零,紧接着,主干道绿灯和支干道红灯打开,其余主、支道灯关闭。秒脉冲传送到控制器,主控制电路在45s 到,50s到,75s到,80s到分别产生翻转信号,从而改变主、支道绿、黄、红灯的开闭持续时间,继而实现交通信号灯控制。 方案三:十字路口车辆通行情况只可能有4种情况,可以依次用S0=00,S1=01,S2=10,S3=11,L来记忆交通灯的工作情况。分别对这四种情况进行编码,得到转换图,显然这是一个四进制计数器,可以采用J-K触发器74LS107来构成,控制电路。 经过比较,我选择方案二,因为方案一中,主控制器用的是十六进制74LS161计数器,而交通灯信号控制周期T=80s,相比而言方案二更容易得到。而方案三中器件我不太熟悉,所以最终我选方案二。 4.设计方案的原理框图、总体电路图及说明 原理框图:

道路交通标志施工方案及要求

道路交通标志施工方案及要求 (一)标志定位与设置 所有交通标志都应按图纸的要求定位和设置,安装的标志应与交通流方向几乎成直角,在曲线路段,标志的设置角度应由交通流的行近方向来确定。为了消除路侧标志表面产生眩光,标志应向后旋转约5°,以避开车前灯光束的直射;门架标志的垂直轴应向后倾成一角度;对于路侧标志,标志板内缘距土路肩边缘不得小于250mm,或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指示确定。 (二)基础 标志基础可根据混泥土工程就地浇筑或预制后再埋置。基础位置的确定、开挖以及浇筑混凝土立模和锚固螺栓的设置等,都应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标志支承结构 1、路侧式标志的装设,应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第13.6节进行。 2、钢支承结构应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的规定制作和安装。 3、管状或空心截面的支承结构,应设有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防雨帽。 4、钻孔、冲孔和车间焊接,应在钢材电镀之前完成。提供的连接件和附件应适合标志安装系统并符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 5768--1999)附录E的要求。 5、承包人应把其推荐的安装系统,包括多标志组合装置的详情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安装期间,标志板应适当支撑和加固,其表面应采取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6、标志支撑结构的架设应在基础混凝土强度达到要求,并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后才能进行。门架标志结构整个安装过程应以高空吊车为工具,不允许施工人员在门架的横梁上作业。在横梁安装之前,应先预拱,横梁中间处的预拱度一般为50mm。悬臂标志的预拱度为40mm。 门架和悬臂式标志支撑结构安装完毕后,应按图纸要求,用高强级反光膜贴在立柱的迎交通流面,作为立面标记。 7、标志中与铝合金或其他金属接触的所有钢材都应加

道路交通信号灯图解

道路交通信号灯使用说明书 第一节概述 道路交通信号灯是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管理 , 减少交通事故 , 提高道路使用效率 , 从而改善交通状况的一种重要工具. 道路交通LED信号灯具有以下特点: ● 符合中华人民国GB14887标准中的技术指标; ● 拥有多项国家专利; ?高亮度 : 采用 LED 组装的灯芯色彩亮丽 ; ?低功耗 : 只有白炽灯的四分之一,仅 25VA ; ?长寿命 : 可达 50000 小时以上 ; ?调光控制 : 根据环境变化自动调节亮度 ; ?限流控制 : 自动校正负载电流 ; ?亮度均衡 : 设有平衡电流电路加上专门设计的光学部件,发光特别均匀;?严格老化 : 产品经长时间通电老化 , 性能更加稳定。 ● 防护等级大于 IP53 。 第二节性能指标 1 .光学性能 1.1 光强分布 符合 GB14887 的要求 1.2 色度坐标 符合 GB14887 的相关要求,包括颜色视觉功能有缺陷的观察者所要达到的关规定 2 .电气性能 2.1 工作电压AC220 ± 15% V 50 ± 2Hz 2.2 额定功率单灯 <15 W 2.3 绝缘电阻 >10M? 2.4 介电强度耐压 144 VAC 2.5 燃点寿命正常条件使用下可达 50000h

3. 物理、机械性能 3.1 抗风压符合 GB14887 的相关要求 3.2 抗振动符合 GB14887 的相关要求 3.3 防护等级大于 IP53 4. 适应环境 4.1 信号灯工作环境温度为 -40oС~50oС, 可耐 -40oС 和+80oС 的高低温测试 4.2 温度为25oС 时 , 空气相对湿度不大于 95% 第三节结构尺寸 1 .道路交通信号灯总装图示: L 型支架安装 组合种类 a b c d e f h w ф 300 二灯600 1270 70 985 70 195 370* 130 三灯600 1620 70 1335 70 195 370 130 四灯600 1970 70 1685 70 195 370 130 五灯600 2320 70 2035 70 195 370 130 ф 300 二灯600 1445 70 1160 70 195 370 130

道路交通标线大全及图解

道路交通标线大全及图解 时间:2013-11-14 23:34:24 来源:MSN汽车编辑:gc7c 新手必读:道路交通标线大全及图解。 白色虚线和实线 通常道路交通标线都以白色居多,其中白色虚线是分隔同向行驶的车道,可以进行越线变道等操作;而白色实线则不允许越线行驶,常常作为白色虚线的延长线在交叉路口前出现,或是分隔路边的停车区域。 黄色实线

黄色实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一般画在马路正中间,车道多的路面上就是双黄线,车道少的路面上则用单黄线。而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均严格禁止车辆跨越,因此压线行驶、超车或者掉头等都是不允许的。一旦违规,就等着被罚款吧。 黄色虚线

黄色虚线也是为了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通常设置在较为狭窄的路面上。而不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虚线,就可以越线借道超车或掉头,当然必须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 虚实线 在匝道、桥梁前后并入主路的地方常常会出现白色或黄色的虚实线,虚线一侧的车辆允许临时越线超车或掉头转弯,而实线一侧的车辆则不能允许压线,否则即属违章行为。 减速提示线

通常在路口或学校门口等地的路面上,常常会出现提醒车辆减速的标线或标识,样式颇为丰富,并不单一。 导流线

导流线也是出现在路口、匝道或掉头车道的指示标线,引导车辆按规定的线路行驶。但很多驾驶者误以为这是停车区域,其实导流线覆盖的地面是不能随意压线或越线行驶的,也不能在区域内停车。 导向指示线 这应该是最简单的道路标线了,但很多驾驶者应该都走错过车道,有的车辆或许没有看清地上的标线无意间走错了车道,或许发现走错了车道于是强行跨越实线“加塞儿”转回正确车道……总之都是违章行为,罚款扣分一个都不会少。 停止线

交通信号灯设计

太阳能交通信号灯系统设计 2011-12-30 21:46:59 来源:21IC 关键字:太阳能交通信号灯系统设计 传统的交通灯有以下几个缺点:反光碗的存在导致了假显示效果的出现,假显示效果会引起严重的交通事故;寿命短、维护费用高;耗能高。针对传统交通灯的缺点,采用LED发光源设计的交通灯,具有可视性强、功耗低、节能、使用寿命长、安全、工作稳定可靠等特点,所以这种交通灯在国内外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使用。 传统交通信号灯一般采用市电直接供电,安装时要挖沟敷设电缆,给交通指挥的安装增加了成本。太阳能供电系统无需架线,资源丰富,太阳能电池转换效率逐渐提高,价格逐渐降低,有利于降低成本,所以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采用单片机控制,提高了系统的可靠性,方便安装,对保证行车安全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工作原理 太阳能LED交通信号灯由光伏极板、充放电控制器、蓄电池、LED交通信号灯系统构成。系统框图如图1所示。 图1 系统框图 其中,光伏极板是用来将太阳能转换成电能,为系统供电。 充放电控制器是将太阳能产生的电存储到蓄电池中,同时将蓄电池中的电能供给LED交通信号灯系统,并对蓄电池的过流、过充等起到保护作用。 LED交通信号灯系统是由中央控制器、RS 485通信模块、LED信号灯模块、信号灯模块控制系统等组成。 2 LED交通信号灯模块 LED连接电路有三种连接方式:全串联方式、全并联方式、串并混联方式。三种方式的优缺点比较如下: (1)全串联方式,如图2(a)所示。优点:电路简单,流经所有LED的电流相同。通过使用恒流源,可使LED亮度一致。缺点:如果有一颗损坏,所有的LED将不能工作,需要变压器产生高电压和制作恒流源,实现成本高。 (2)全并联方式,如图2(b)所示。优点:电路简单,一颗LED损坏,不会影响其他LED。缺点:由于LED发光源本身存在差异性,电压有浮动,导致并联的LED显色不均匀。另外,电流太大,增加成本,给电源设计也带来困难,需要性能比较高,输出电流非常大的稳压源。 (3)串并混联方式,如图2(c)所示。蓄电池可以提供12 V直流电压,可以驱动4~6颗LED,将LED分成若干串,每串串联,然后将几串并联,这样每一串的电压相同,每一串内电流相同,电源输出的抖动被每一串内LED平分,这样可以稳定单个LED的电压,同时单个LED的损坏只能影响到同一串联的LED,其他串LED仍然正常工作。本文采用串并混联方式。 图2 LED电路连接方式 3 LED交通信号灯控制器模块 3.1 控制结构 控制部分是LED交通信号灯系统的核心部分,由中央控制器、RS 485串行通信总线、从控制器三部分组成。LED交通信号系统的主从控制器都采用单片机A T89S51,中央控制器起到控制和协调作用,四个路口由从控制器接收中央控制器的命令,然后按照命令确定各自路*通信号灯的状态。主从控制器之间由串口来实现信号的传输。控制器结构框图如图3所示。

交通标志杆基础预埋施工方 案

临江大道(罗家港~建设十一路)拓宽改造工 程 (K0+000~K7+500) 交通标志杆基础预埋施工方案 建设单位: 武汉水资源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武汉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 北京东方华太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宜昌三大工程 建设监理公司 施工单位: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编 号: 编制时间:

目 录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1.2 单位工程设计文件; 1.3 工程简价; 第二章 工程管理目标 2.1质量目标 2.2安全目标 2.3环境目标 第三章 施工部署及准备 3.1 组织机构 3.2、机械准备 第四章 主要施工方法 4.1 施工工艺 4.2 施工方法

临江大道(罗家港~建设十一路)拓宽改造工程 交通工程过路保护管预埋施工方案 第一章 编制依据 1.1 国家现行有关规范和标准; 国家现行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1、《道路交通标志标线》 GB5768-2009 2、《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 GB 50688-236-2011 3、《道路交通信息监测记录设备设置规范》 GA/T 1047-2013 4、《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496-2009 5、《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367-2001 6、《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95-2007 7、《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198-2011 8、《公安交通管理外场设备基础施工通用要求》 GA/T652-2006 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10、《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 JT/T 279-2004 11、《钢结构设计规范》

非常实用-图解常见的交通信号标识.pdf

解读常见的交通信号标识 你在路上开车认识它们吗?——路上的交通标识 交通标识是由路面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以及树立在路边的交通指示牌组成的。交通标识的作用是提醒,让驾驶员令行禁止,保证道路畅通,而交通标识又分为地面标线和路边标识牌。 ● 地面标线 地面标线的作用是告知驾驶员道路交通的通行、禁止、限制等规定,驾驶员和行人均需严格遵守标线指示。我们下面把重要的几种地面标线和大家“温习”一遍。 白色实线: 白色实线用来区分同方向的不同车道,也就是说大家都是一个方向行车,注意!行车时不可以越过白色实线。 黄色实线: 黄色实线用来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一般施画在马路正中间,好像一条隔离带,把马路隔成两个方向。这里特别说明,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实线,在一般情况下就严禁跨越,比如超车、转弯、掉头等都是不可以的。

单/双黄虚线: 刚才说了,黄线的作用是为了区分不同方向的车道,但无论单黄线还是双黄线,只要是虚线,就可以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超车或掉头。一般这种黄色虚线会出现在狭窄的路面上,比如山区的双向两车道就会画这种标线,在区分不同方向的同时也允许车辆可以借道超车等。 黄色虚实线: 虚线在哪一侧,那侧的车辆就可以从此临时跨越,比如超车、转弯和掉头;实线一侧是不允许借道超车的。

白色虚实线: 一般在匝道、盘桥并入主路的地方施画,允许在虚线一侧的车辆并线,但不允许虚线一侧车辆借道超车。 减速提示线: 这种标线的出现就意味着前方有特殊其情况,需要咱们驾驶员提前减速避让行人或者让主干道的车辆先行,而这种减速提示线有很多种表现形式。

禁停线: 黄色网状条纹,一般用于重要单位、部门前,禁止车辆在内停放。如果在这个区域没有设立护栏则是可以掉头的, ● 路边标识牌 标识牌一般会与地面标线同时使用,它的作用也是起到提示驾驶员注意路面状况。关于标识牌有这么几个在平常开车的时候最经常遇到且容易糊涂的,需要大家特别注意。 禁止通行 禁止通行标志,提示车辆和行人不能再向前行驶及通过,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红圈内空白是禁止一切车辆通行,有一白横杠是禁止机动车辆驶入,也有一红圈内加一个白叉,根据红圈内图案不同可以表示不同的含义,提示人们不能再禁止方向行驶。

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

15.国家标准GB 14886-2006 《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 16.国家标准GB 25280-2010 《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 (十一)交通信号灯技术要求 1.整体要求 (1)灯体与信号灯杆的连接安装要简便可靠并有指示标识,灯具自身安装结构应有准确的设计,保证灯具安装的简便和同一灯杆灯色一致。 (2)灯具与外电路连接应有不少于容纳两根电缆的接线端子,并保证连接部件稳固。 (3)LED交通信号灯壳体上应有铭牌标明产品名称、型号、工作电压、电流、功率等,并附有安装标识。 2.发光单元要求 (1)一般要求 ?发光单元使用的LED芯片必须是用四元素技术制造的。 ?机动车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采用配光设计,行人灯具可采用非配光设计。 ?每个发光灯具应包括用高分子材料制作的外壳和面罩及用阻燃材料制作的印刷电路板。 (2)光学要求 ?LED色度性能:红、黄、绿三种颜色符合国标GBl4887—2003第5.5条款规定。?单只LED发光强度红、黄色不得小于1.5cd;绿色不得小于3cd。 ?光强:应符合宽角度信号灯的光强标准。 ?LED机动车信号灯具发光单元应采用先进合理的光学配光设计原理,使灯面呈面发光特性,没有明显的光点;灯面亮度均匀,灯色目视明亮、清晰不刺眼,两条相邻车道安装灯具无视觉差异。 3.电气性能 (1)工作电压:AC 220V±20%50Hz±2;在工作电压下,通过每只LED的电流应符合LED厂商要求的正常工作电流范围。 (2)功率:每个灯头≤25VA。 (3)每只LED应被安排在小于五个串联的单元电路中。 (4)每个发光单元的引线,应采用符合国家电工标准的导线,线径不小于 0.75mm2,红、黄、绿色的三种发光单元除回路线外应分别用红、黄、绿色的导线。 (5)信号灯具电源部分不得采用电容降压的方法。 4.工作环境要求 (1)工作温度: -30℃~+70℃ (2)工作湿度:﹤90% rh 5.机动车信号灯(满盘灯) (1)规格:Φ400mm尺寸符合GBl4887—2003相关标准 (2)光强:红色、黄色>600cd;绿色>400cd (3)色度:符合GBl4887—2003相关标准 6.方向指示信号灯(箭头灯) (1)规格:Φ400mm图形尺寸符合GBl4887—2003相关标准 (2)亮度:红色、黄色、绿色≥4000cd/m2 (3)色度:符合GBl4887—2003相关标准

道路标线、上指示牌施工方案

2.7、道路标志指示牌施工 一、标志选购 (一)、选购原则 2.7.1、生产厂家是具有交通部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检测报告和批量生产合格的企业。 2.7.2、所用材料需具有质检单或由交通部检测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 2.7.3、立柱 (1)、立柱所用的钢板、角钢及槽钢应符合规定。凡钢管外径在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采用普碳素结构钢焊接钢管,并应符合《碳素结构钢》(GB/T700-1988)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152mm 以上的立柱,采用一般常用热轧无缝钢管,并应符合《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2-1999)的规定。 (2)、所有标志应配有柱帽,柱帽可采用板厚为2mm 的钢板焊接或其它方法紧固在立柱上,或采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其它型式的柱帽。 2.7.4、标志板 (1)、标志板应符合《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1995)的规定。 (2)、标志板采用铝合金板制造,应符合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尺寸及允许偏差和铝及铝合金板材的规定;标志板背面的滑动槽钢和三角钢可采用铝合金挤压成型材料制成,并符合工业用铝及铝合金热挤压成型材料的规定。标志板所用铝合金其最小厚度应

符合3±0.25mm的偏差值。 (3)、标志板面应无裂缝或其它表面缺陷;标志板边缘应整齐、光滑;标志板的外形尺寸偏差为±5mm,若外形尺寸大于1.2 ㎡时,其偏差为其外形尺寸的±0.5%;标志板应平整,表面无明显皱纹、凹痕或变形,每平方米范围内的平整度公差不应大于1.0mm。 (4)、除尺寸大的指路标志外,所有标志板应由单块铝合金板或薄钢板加工制成,不允许拼接。 (5)、标志底板面应进行化学清洗和浸蚀或磨面处理,清除表面杂质。当标志图案、字符是喷漆制作时,应先在标志底面均匀涂一层磷化底漆。 (6)、标志板背面不应涂漆,应无刻痕或其它缺陷。 2.7.5、标志面 标志面的逆反射材料为反光标志膜,反光膜采用工程级。 (1)、光度性能 反光膜按其最小逆反系数分为五级,各种标志采用反光膜的级别符合图纸的规定;作标志面的反光膜的逆反系数值不应低于各种反光膜相应级别的规定。反光涂料的逆反系数值不低于表五级反光膜的规定;用于标志面的反射器的发光强度系数值不应低于反射器的反光性能的规定;在完全潮湿状态下,反光膜或反光涂料的标志面在观测角为12 、入角为-4°时的逆反系数值不应低于各种反光膜相应规定值的80%; (4)耐盐雾腐蚀性能 标志面应按《公路交通标志板技术条件》(JT/T279-95)的规

交通信号灯

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06) 10 7.10 信号灯安装高度 7.10.1 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和道口信号灯 采用悬臂式安装时,高度 5.5m 至 7m ; 采用柱式安装时,高度不应低于 3m ; 安装于立交桥体上时,不得低于桥体净空。 7.10.2 非机动车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为 2.5m 至 3m ,在借用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灯杆采用悬臂式安装非 机动车信号灯情况下,应符合 7.4.2 要求。 7.10.3 人行横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为 2m 至 2.5m 。

7.10.4 车道信号灯 安装高度 5.5m 至 7m ; 安装于立交桥体上时,不得低于桥体净空。 7.10.5 道口信号灯 高度不应低于 3m 。 7.11 信号灯悬臂长度 7.11.1 机动车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车道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悬臂长度最长不应超过最内侧车道中心,最短不小于最外侧车道中心。 7.11.2 非机动车信号灯悬臂长度应保证非机动车信号灯位于非机动车道上空。 8 信号灯安装方位 8.1.1 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垂面通过所控机动车道停车线后 60 米处中心点(参见附录

中图 F.1 )。 8.1.2 非机动车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 垂面通过所控非机动车道停车线中心点。 8.1.3 人行横道信号灯的安装方位,应使信号灯基准轴与地面平行,基准轴的 垂面通过所控人行横道边界线中点。 9 信号灯杆件 钢质灯杆、 法兰盘、 地脚螺栓、 螺母、 垫片、 加强筋等金属构件及悬臂、 支撑臂、 拉杆、抱箍座、夹板等附件的防腐性能应符合 GB/T18226 的规定。 9.1 信号灯灯杆 9.1.1 指导机动车通行信号灯灯杆 机动车信号灯灯杆采用钢质灯杆时,宜采用圆形或多棱形经热镀锌处理的钢管。杆体距地面 0.3m 至 1.0m 处应留有穿线孔,并配备防水檐、盖板及固定螺钉。

交通标线施工工艺标准

交通标线施工工艺 标准

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标准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和改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交通标线施工,其它道路交通标线施工可参照执行。 2 主要应用标准和规范 2.0.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土建工程)(JTG F80/1—)。 3 施工准备 3.1 技术准备 交通标志施工前,应根据设计图纸、施工合同、现场交底的控制桩点以及实际地形、地物情况编写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在进行标志位置的施工放样时,使用经纬仪、钢尺或者全站仪等测量仪器,准确确定交通标志基础的平面位置,以及交通标志立柱中心的平面位置。若道路沿线的设施构造物、高压线等对标志板面造成遮挡,影响标志的认读,应调整标志的位置,并注意控制基础标高。测量人员在放线定位完毕后,在基坑开挖前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查看或检测标志位置。 3.2 机械设备 电焊机、气割、切割机、刻字机、铆钉枪、电钻、卷尺、扳手、运输车辆、吊车等。 3.3作业条件

1.有关技术文件和施工方案编制已完成并经审核批准。 2.施工技术人员与工人已全部到位,并进行完成技术交底, 明确了质量、安全、工期、环保等要求;钢材、反光膜等各种原材料均已到场并经过检验。 3.标志施工机具、班组已到位并完成现场技术交底。 4.基础砼配合比经过批复和验证。 4 操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图4.1) 图4.1交通标志施工工艺流程图 4.2 施工技术与工艺 4.2.1 测量放样

根据设计要求对每个标志设置地点进行详细符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判定设计标志设置点的准确性和适合性,保证标志设置后能够满足标志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标志的作用。 4.2.2 基础工程 定点后实施标志基础工程,基础工程的控制要点: 1.不论机械开挖或人工开挖基坑均应保证对施工现场周围已完工程的保护,严禁破坏已完工程项目。 2. 基坑位置、基坑几何尺寸、深度应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基坑挖到图纸规定的深度和大小,如有扰动的开挖面,加大开挖量,达到设计规定要求。基坑开挖完毕后对基底进行平整和夯实,同时控制好标高;对坑壁进行平整,保证基底和坑壁的平整和坚实。双柱基础不能同时施工。开挖的基坑要防止雨水进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基坑验收合格后,先浇筑相应标号和厚度的砼垫层,然后对基础外露部分及基坑顶一下15cm应设置模板,保证基础的外露部分具有良好的几何尺寸和外观效果。 4.按照设计进行配置钢筋,钢筋纵横交叉处应采用规定直径的铁丝绑扎牢固,不滑动、不遗漏,并保证钢筋的有效性。 5.底座法兰盘的安装位置应符合图纸要求。底座法兰盘应与基础对中,其顶面应与混凝土基础顶面平齐,保证上部结构的稳定性。预埋地脚螺栓应与底座法兰盘垂直固定,外露长度控制在10—20cm并妥善保护。

动画图解: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附法律依据)

动画图解:27种常见全责交通事故(附法律依据) 天津交警别出心裁,制作了一套直观有趣的动图,除了能给大家普及如何快速判断交通事故中的全责情况,更重要的是给大家知道,遇到以下情况,如何开车。 1、无信号灯路口事故如何判责 1、未按标志标线通行的情况 图中红车前方有“让”的标牌,但红车没有礼让,撞上了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2、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未让右方道路的红车先行,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 3、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白车左转撞上了直行的黑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三)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4、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情况 图中右转弯的黑车撞上了左转弯的红车,所以黑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事故责任认定的法律依据为《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四)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5、未让已在路口内的车先行的情况

图中准备进入路口的红车撞上了路口内的白车,所以红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项“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和五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之规定。 6、遇到障碍物不理让的情况 图中躲避障碍的白车撞上了直行的红车,所以白车负全责

中国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汇总

1.警告标志 十字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T形交叉 除了基本形十字路口外,还有 部分变异的十字路口,如:五 路交叉路口、变形十字路口、 变形五路交叉路口等。五路以 上的路口均按十字路口对待。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 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 上。右侧丁字路口,此标 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以前 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交 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左 侧丁字路口此标志设在进入 丁字路口以前的适当位置。 丁字形标志原则上设在与 交叉口形状相符的道路上。 此标志设在进入T字路口 以前的适当位置。 Y形交叉环形交叉向左急弯路向右急弯路 设在Y形路口以前的适当位 置。 有的环形交叉路口,由于 受线形限制或障碍物阻 挡,此标志设在面对来车 的路口的正面。 向左急弯路标志设在左急转 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向右急弯路标志,设在右急 转弯的道路前方适当位置。 反向弯路连续弯路上陡坡下陡坡 此标志设在两个相邻的方向 相反的弯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有连续三个以 上弯路的道路以前适当位 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 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 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纵坡度在7%和 市区纵坡度在大于4%的陡 坡道路前适当位置。 两侧变窄右侧变窄左侧变窄窄桥 车行道两侧变窄主要指沿道 路中心线对城缩窄的道路;此 标志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右侧缩窄。此标志 设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车行道左侧缩窄。此标志设 在窄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桥面宽度小于 路面宽度的窄桥以前适当 位置。

双向交通注意行人注意儿童注意牲畜 双向行驶的道路上,采用天然 的或人工的隔离措施,把上下 行交通完全分离,由于某种原 因(施工、桥、隧道)形成无 隔离的双向车道时,须设置此 标志。 一般设在郊外道路上划有 人行横道的前方。城市道 路上因人行横道线较多, 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此标志设在小学、幼儿园、 少年宫、儿童游乐场等儿童 频繁出入的场所或通道处。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牲畜活 动的路段特别是视线不良 的路段以前适当位置。 注意信号灯注意落石注意落石注意横风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方位 信号灯控制的路口前适当位 置。 此标志设在左侧有落石 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 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右侧有落石 危险的傍山路段之前适 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经常有很强的侧风 并有必要引起注意的路段前适 当位置。 易滑傍山险路傍山险路堤坝路 此标志设在路面的摩擦系数 不能满足相应行驶速度下要 求紧急刹车距离的路段前适 当位置。行驶至此路段必须减 速慢行。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 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 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 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山区地势险 要路段(道路外侧位陡 壁、悬崖危险的路段)以 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流 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 堤坝路村庄隧道渡口 此标志设在沿水库、湖泊、河 流等堤坝路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不易发现前 方有村庄或小城镇的路 段以前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进入隧道前 的适当位置。 此标志设在汽车渡口以前适当 位置。特别是有的渡口地形较位 复杂、道路条件较差,使用此标 志能引起驾驶员的谨慎驾驶、注 意安全。

浅谈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

浅谈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设计 一、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 1、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必须符合《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要求。 2、道路交通信号灯设计,要结合道路交叉口布局(如:十字路口、T形路口、Y形路口及错位路口等)、交通流量、交通事故发生率等多种情况,而如我市为里下河地区,河网纵横,因此还要考虑桥梁因素。 3、道路交通信号灯应设计专用供电线路,在城市外环线平交路口,最好配置专用变压器,以确保昼夜安全可靠供电。可选择靠近供电电源处设置信号灯电器控制箱,内设电表、信号灯程控器、开关等电器元件,输出采用每一组信号灯一路电源线,选用RVV4*1.5电缆穿钢管保护。 4、对宽阔道路,可划分四车道,将其中的三个车道设为通行车道,每侧选用三组LED车行信号灯(每组包括红灯、黄灯、绿灯),分别显示左转、直行、右转,选用长臂灯架(12m-14m)以保证每组信号灯基本正对相应车道,杆高7m;在灯臂上安装LED三色倒计数器1套,以显示间隔时间。 5、对相对较窄道路可划分为四车道,选用二个车道为通行车道,每侧选用二组LED车行信号灯,分别控制左转和直行右转。 6、对狭窄不宜划分车道的路口,可在每侧装一组LED车行信号灯,指示车辆通行或停止通行。 7、人行信号灯设在交叉口的东、西、南、北角,使用LED双色人行信号灯,灯杆高3.5m,对于较小路口,可在每根杆上装两组,互成90°,分别正对人行横道线位置;对于开阔路口,无法合装在一根杆上的,可在正对人行横线处单独设置。 8、交通信号灯应尽可能与道路同步设计、实施,可避免供配电系统重复建设,减少部分破路、开挖工作,且能防止因交通信号设施滞后造成的交通事故,具有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技术说明: (一)交通信号灯部分 1、信号灯技术要求 1)、信号灯外观、形状、尺寸、光强、亮度、色度等所有指标均应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定。 2)、采用LED光源,使用的LED芯片必须是用四元素技术制造的。 3)、发光单元使用的LED峰值波长:红色625±5nm;黄色 590±5nm;绿色 505±2nm。4)、采用一体化灯芯结构,便于信号灯的日常维护。 5)、当工作电压在AC 176-260V时,发光单元光学性能仍应符合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的规定,通过每只LED的电流应符合LED厂商要求的正常工作电流范围。 6)、发光单元应保证与交通信号控制设备相协调。 7)、特别提醒《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准中关于内部接线的规定,发光单元火线绝缘层颜色应与其连接的发光单元的光色相对应,零线颜色为黑色。 8)、机动车信号灯为红、黄、绿三联组合,发光单元透光面直径为400mm,灯壳采用塑料材质。 9)、每个发光单元实际功率不大于20W 10)、发光单元基准轴线上光强为标准规定的2级1类,即最小光强200cd,最大光强800cd。

交通标志施工方案

交通标志 (1)设计原则 ○1交通标志是用图形符号、颜色和文字向交通参与者传递特定信息,用于管理交通的设施。 ○2道路交通标志的形状、图案、尺寸、设置、构造、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必须按《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规定执行。 ○3以安全不熟悉本工程路网体系的司机为使用对象,使其通过交通标志的引导,顺利、快捷、安全地抵达目的地,避免发生错误行驶。 (2)设计内容 ○1交通标志种类 本工程交通标志主要设计有三种: a、指路标志,如:交叉路口标志,丁字交叉路口标志,地点方向标志等; b、警告标志,如:交叉路口标志等; c、禁令标志,如:限制速度标志、限制质量标志等。 2、标志版面设计: (1)汉字高度: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标准,依据道路设计速度,本路标志汉字高度采用30cm。 (2)指路标志增加相应汉语拼音,版面的衬底色根据本工程道路等级为蓝色。 (3)标志支持方式: (1)标志结构的选择,主要遵循适用、美观、经济的原则,具体考虑到道路横截面、行驶车辆的车型结构、道路沿线地形地貌、版面尺寸、相邻标志结构影响以及其它特殊要求等因素。标志结构应与道路线形、其他设施及周围环境协调一致。本工程交通标志支持方式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单柱式和悬臂式。 (2)标志结构设计风速为28m/s。 (3)标志版背面铆接上滑动槽铝,滑动槽铝内装上滑动螺栓,标志版与标志立柱通过滑动螺栓、抱箍及抱箍底衬相连接。 3、材料规格 (1)标志立柱和横梁:凡钢管外径152mm以下(含152mm)的立柱和横梁,采用普通碳素结构钢(Φ235)焊接管,应符合BG700-79的要求;凡钢管外径在

交通信号灯图解

交通信号灯图解 来源:人民交通出版社2014-05-07作者:小冰冰 [摘要]交通信号灯就是行车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做个交通信号灯图解: 一、观察信号灯的方法提前观察信号灯的变化(可能的话,瞧到2~3个信号灯),并且要持续观察。注意:观交通信号灯就是行车过程中一个很重要的问题,下面我们来做个交通信号灯图解: 一、观察信号灯的方法 提前观察信号灯的变化(可能的话,瞧到2~3个信号灯),并且要持续观察。注意:观察信号灯的同时。也要留意周围的交通情况。 二、预测信号灯的变化周期

从远处观察信号灯时,应预测下一个信号变化的周期。 1、绿色信号灯亮:不一定能通过,随时都要准备减速或停车。 2、黄色信号灯亮:根据到达交叉路口的距离、速度,确定就是前进还就是停车。 3、红色信号灯亮:瞧到红灯亮时,预测变成绿灯的时间.以控制适当的速度。黄色区域就就是难以确定就是前进还就是停车的地段,通过交叉路口时应经常意识到这个区域,根据速度等条件做出正确判断。 三、等待信号灯的注意事项

在等待信号灯及绿灯亮后通行的过程中,始终要注意观察交叉路口正面、侧面的信号灯以及行人与其她车辆的动态情况。 即使绿灯亮了,在人行横道上可能还有行人及不注意信号灯的车辆,通行时必须要注意。另外,交叉路口交通堵塞时,绿灯亮时也不能通行。 以上就就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信号灯图解,希望可以帮助大家对交通标志加深了解,确保安全出行。 11 铁路信号灯的各种含义 铁路铁路信号灯的颜色,红黄绿白蓝五种 白色:调车信号机,表示允许通过该信号机调车。 蓝色:调车信号机,表示不允许通过该信号机调车。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与听觉信号。视觉信号分为昼间、夜间及昼夜通用信号。隧道内只采用夜间或昼夜通用信号。视觉信号有信号机~信号表示器~信号标志~手信号~机车信号。信号机分为臂板信号机与色灯信号机,有进站信号机~

优化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 努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优化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努力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 交通信号灯是在交通流有冲突的交叉口或路段,用于在时间和空间上给不同方向交通流分配通行权的一种交通控制和指挥的设施,交通信号灯轮流显示不同的灯色(红色、黄色、绿色)来指挥不同方向交通流的通行或停止。1868年,英国伦敦安装使用了世界上第一台交通信号灯,揭开了城市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序幕,经过近百余年的发展,交通信号灯在世界各国交通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在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减少交通事故、改善交通环境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交通信号灯在交通管理中的广泛应用,相对其他交通控制方式而言,交通信号灯体现出诸多优势,如交通信号灯通过颜色的变换明确告知驾驶人路权分配情况,不需驾驶人作出自主判断,合理分配通行路权,对交叉路口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对相互冲突的交通流进行有效的分配和控制,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等等;但其效能也不是万能的,交通信号灯给我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其本身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交通信号灯的工程造价以及维护费用相对较高,加大低交通量交叉路口的通行延误时间,不合理的信号配时可能会存在反作用,降低通行效率,有可能增加追尾事故等等。因此交通信号灯设置和使用应当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扬长避

经过科学判断和正确设计,能够合理设置和运行的交通信号灯,可以兼有改善交通安全的效果,但交通信号灯的主要目标和功能是使各方向交通有秩序、高效率的通行。如果交通信号灯只被看成一种纯粹的交通安全设施,仅仅是为了交通安全而盲目设置,往往会带来很多反面效应,国内外的一些研究表明,在不合理的地点设置交通信号灯,会出现相邻道路无车辆通行,但驾驶人却需要长时间等候交通信号,增加交通延误,通行效率降低,也造成能源的消耗和运行费用的浪费,而当驾驶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并未看到相邻道路有车辆通行,往往会引起故意或无意的闯红灯,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信号灯控制交叉路口的交通事故,多发生在交通流量较低的交叉路口,或是交通量较低的时段内。 因此,我们在交通管理实际工作中,必须要正确理解和严格把握交通信号灯的设置条件,本着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是否设置交通信号灯要进行认真的交通调查,获得科学的数据作为依据,避免不经认真分析研究,就盲目设置交通信号灯,减少无谓的能源消耗和投资浪费,避免因交通信号灯设置不合理而引发交通事故。 二、合理确定信号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 当路口、路段满足了设置信号灯的条件,我们就应当根据道路实际情况,合理选择确定信号灯的设置位置和数量,

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和标线.

道路交通信号灯、标志和标线 一、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 定:“全车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的指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九条“交通信号灯分为:机动车信号灯、非机动车信号灯、人行横道信号灯、车道信号灯、方向指示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 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道路交通标线分为:指示标线、警告标线、禁止标线”。 第三十一条“交通警察的指挥分为:手势信号和使用器具的交通指挥信号”。 二、道路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的意义: 在道路上约束车辆、行人交通行为的特定信号。

1、交通信号灯: (1)红灯亮表示禁止通行,停在停止线以外; (2)、绿灯亮表示允许通行; (3)黄灯代表警示,黄灯闪烁时确保安全可以通行; 黄灯亮时禁止通行,但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 继续通行(图中白色实线为停止线)。 (4)车道灯(箭头灯),绿色箭头朝上(左、右),允许直行(左转、右转),红色箭头灯或叉行灯亮时, 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另有人行横道信号灯,红灯亮禁止行人通行,绿灯亮准许行人通行,绿灯闪烁时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抓紧时

间通过,未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禁止通行。 2、交通标志:指示标志(蓝色)、指路标志(蓝、绿色)、警告标志(黄色)、禁令标志(红色)、旅游标志(褐色)、辅助标志(黑白色)、道路施工安全标志7种。 (1)蓝色:指示标志,指示方向、路线。(29种表现方式) 直行向左转弯向右转弯直行和向左转弯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此标志设在直行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转 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 向左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 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右 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 必须向右转弯的路口以 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 和向左转弯。此标志设 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左 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 置。 直行和向右转弯向左和向右转弯靠右侧道路行驶靠左侧道路行驶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直行和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辆必须直行和向右转弯)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表示只准一切车辆向左和 向右转弯。此标志设在车 辆必须向左和向右转弯的 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右 侧道路行驶。此标志设 在车辆必须靠右侧行驶 的路口以前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一切车辆靠左 侧)道路行驶。此标志 设在车辆必须靠左侧行 驶的路口以前适当位 置。 立交直行和左转弯行驶立交直行和右转弯行驶环岛行驶步行 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行和按图示路线左转弯行驶。此标志设在立交左转弯出口处适当位置。表示车辆在立交处可以直 行和按图示路线右转弯行 驶。此标志设在立交右转 弯出口处适当位置。 表示只准车辆靠右环 行。此标志设在环岛面 向路口来车方向适当位 置。 表示该街道只供步行。 此标志设在步行街的两 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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