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拨款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

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十条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一条财政拨款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设置“财政拨款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个明细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设“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明细帐。

第十二条事业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事业收入的确认

核算开展各项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单位

取得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直接计入事业收入,应根据上缴方式的不同,直接缴入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财政专户。根据经过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资金拨付方式,事业单位收到将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入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的核算

单位应设置“事业收入”总账科目核算事业收入业务。设置“事业收入”科目按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明细科目,在收到款项或取得收入时确认事业收入,年终余额按规定将“事业收入”科目余额转到“事业结余”科目。

第十三条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上级补助收入的确认

核算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属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用自身组织的收入和集中下级单位的收入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用于补助事业单位的日常业务,若是指定专项用途并需单独报账,不能作为上级补助收入。

(二)上级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上级补助收入”科目。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登记实际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数,年终结账时,将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账户,结转后,科目无余额。

第十四条其他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其他收入核算的确认

其他业务收入,例如:有价证券及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固定资产的残值变价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单位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可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二)其他收入的账务处理

单位设置“其他收入”科目,用来核算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外的收入,其贷方登记其他收入的增加数,借方登记冲销转出数,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其他收入累计数。年终结账时,本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科目,结账后,本科目无余额。本科目可按收入的主要类别设明细账,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第四章非税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

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务科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五章价格确定管理

第十六条行政事业类收入价格确定管理,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局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532号)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规范单位行政事业收入价格确定管理。

第十七条对其他收入价格确定管理,根据经济规律要求,成本控制前提下,编制项目预算,形成项目报价,并报相关部门负责审批后通过,规范对其他收入价格确定管理。

第六章票据管理

第十八条票据由财务科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废戳记,保存其各联备查,不得涂改、挖补、撕毁。如发生票据丢失,应及时查明原因,声明作废,并写出书面报告,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处理。

第十九条已开具的收费、罚没票据存根,应妥善保管,保管期一般应为五年。保存期满需要销毁的票据存根,

报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核准后销毁。

第二十条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原则上由财务部使用,各部门因业务需要,经领导批准方可领取资金往来结算票据。在使用中,要严格按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范围使用票据,严禁以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代替收费票据使用。

第七章单位收入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任何部门一律不准私设小金库,一切现金收入包括废旧物资出售或其他现金收入等都必须交回财务科,不得私自截留、自行处理,更不能贪污挪用,一经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依法积极组织收入,各项收入应符合国家的收费政策和管理制度,做到应收尽收,有无超收乱收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单位预算外收入与经营收入应划清,对经营、服务性收入按规定依法纳税。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单位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52491493931.doc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524*********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收入管理制度汇编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二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十条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第十一条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十二条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三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三条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 将资金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开户银行事业单位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完整篇.doc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2020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单位内部收支业务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收支业务管理,规避债务风险,规范收支业务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的收入、支出业务。 第三条: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3、《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5、《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第二章:收入业务 第四条:纳入本制度的收入包括: (一)根据财务规则和会计准则认定的收入。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彩票公益金收入。 (二)不作为单位收入但应当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具体包括国有资产有偿出租收入。 第五条:本单位收入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归口管理。

第六条:岗位设置及职责 设会计和出纳两个岗位。 会计岗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国家会计法,做好记账付账报账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编制各种财务会计报表、组织日常会计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询和向有关领导汇报;认真执行会计制度、按时做好记账、算账、保障工作、如实反映单位资金活动情况、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据准确、账目清楚、按期结报;妥善保管财务账簿、会计报表及资料、保守财务秘密;完成领导交付的其他任务。 出纳岗位主要职责是:按规定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记账凭证报销内容收付现金;每日负责盘清库存现金、核对现金日记账、按规定程序保管现金、保证库存现金安全;保管好各种空白支票、票据、印鉴;负责接收各项银行到款进账凭证;完成闭门领导交办的其他业务。 (一)财会科作为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的收入进行统一管理和监控。 1、制定收入内部管理制度; 2、全面掌握本单位各业务部门的收费项目,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年检,确保各项收费项目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要求各业务部门在涉及收入合同协议签字后及时将合同等有关材料提交财务部门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及时入帐,严禁设立账外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 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财务管理,是单位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和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或被挪用。 第三条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现金及银行存款管理、财务监督等项管理。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按法定程序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

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它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第七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不得进行二次分配。单位应建立专项资金绩效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八条行政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行政事业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

【推荐】上市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股份公司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

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8 销售发票、收款收据一律加盖现金或转帐收讫的财务专用章以及承办人的私章才属有效 销售发票及收据的购买、登记、收发、销号、保管等,统一有财务部门负责管理。各有关部门应按财务部门的发票收据管理要求,从严进行管理,严防发票、收据的丢失。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doc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1 国企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

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 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7 公司内各部门与兄弟单位,因工作关系,发生非经营性业务收入的财务处理 此类业务如外单位培训技工的培训费及有关资料费等,由财务部门开收据办理交款手续。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情况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情况(一) 表号:D01 制定机关: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09号 有效期至:2014年10月29日填报单位:201 年计量单位:万元

单位统计负责人(主管领导):填报部门:部门领导: 填报人:联系电话:报出日期:201 年月日 指标解释: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本年收入合计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本年拨付给测绘部门的经费。 基本经费收入指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要的基本经费。 人员经费指单位用于人员的工资福利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费。 离退休经费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改革经费指单位用于住房改革的经费,包括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和提租补贴。 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的经费。 项目经费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了完成特定职能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需要的经费,包括经常性项目经费和一次性项目(专项)经费。 基础测绘项目指为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测制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采集各种要素的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相应数据库的建设、维护与更新,地理信息成果的推广应用等。 中央指中央财政用于基础测绘项目的拨款。 地方指地方财政用于基础测绘项目的拨款。 航空摄影项目指用于各种比例尺的基础航空摄影、遥感影像数据购置,以及相关的技术设计与业务管理等项目。 测绘专项主要指专项测绘地理信息项目,如海岛礁测绘、灾后重建等项目。 事业收入指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对外承接测绘工程、提供测绘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包含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地理信息开发指地理信息开发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业务活动之外开展的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租赁收入、仪器经销租赁收入、广告收入等。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资产处置收入、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资产处置收入指测绘地理信息事业单位对国有资产产权进行转移及核销所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各类国有资产的出售、转让、置换差价、报损、报废残值变价等收入。 本年支出合计指单位本年全部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支出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一年以上)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 取暖费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取暖聘用临时工的工资、燃料节约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的取暖费。 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的差旅费。 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的出国(境)费。 劳务费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包括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的劳务费。 工会经费指单位按规定支出的工会经费,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支出

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

某公司市场部管理制度(初稿) 宗旨:体现公司融入客户,服务油田的经营思想,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市场优势,合理利用和开发现有市场资源,降低公司营销成本,培养人才;拓展公司销售领域,提高销售收入及经济效益。 目标: 一、利用两年的时间建立一套渗透到各油田的层次明晰、效率高速的市场营销体系。通过这一体系逐步实现:(一)利用我们的技术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实现公司的既定营销目标;(二)实现公司营销手段及营销主体的统一性。在营销手段方面:根据客户需要,采取多样营销方式,并使他们达到最佳配合。在营销主体方面:公司部以市场为导向,统一协调地开展工作;在市场部部各部门、各区域相互协调配合;(三)营销系统的层次性。整个体系的组织层次明晰,各层次的职能、责任、权力、利益明确,管理有序。 二、建立一支完善的高素质的市场营销队伍。整个队伍人员素质达到: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文化知识素质,充分领会公司的经营理念并运用到工作中去,同时还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能力;预计人员数量将达到70人,其中:市场人员50人,技术服务、公关人员20人。 为实现上述两目标,结合公司目前的现状,特制定如下制度(随着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对于这一制度不断添加新的容): 一、组织结构 针对公司目前市场部人员状况,及软件产品和项目未来发展的需要,目前公司对市场部实行扁平化的组织管理。结构图如下:

二、人事安排 市场部经理:谭小平 公关部经理:付一杰。组员:化 技术支持部经理:郝文海。组员:测试组-滕红军,技术支持组-琢、波、 汪梨、莫江红(OE技术支持) 南方一区市场主管:王江涛。销售经理:丙龙; 南方二区市场主管:王亚凡。销售经理:边轶超; 西部一区市场主管:紫羽。销售经理:杜仰明; 长庆油田区市场主管:王瑞红。 西部二区市场主管:朋。销售经理:永波、王俊; 东部区市场主管:许晶。销售经理:郗少峰; 东部区市场主管:攸月; 区市场主管:彭红晨。销售经理:崔建海; 三、各区区域划分 划分原则:从地域角度划分,以利于深入客户、开展服务、降低成本。 南方一区:中海洋各单位、中石化油田部、油田、中原油田、滇黔贵油田、地质所等; 南方二区:胜利油田、华北油田; 西部一区:油田、玉门油田、吐哈油田、江汉油田、油田等; 西部二区:中石化研究院、新疆油田、塔指、中石化西部新区指挥部、原新星公司西北局等; 长庆油田区:长庆油田、陕北; 油田区:辽河油田、局、原新星公司西南局、油田、原新星公司东北局; 东部区:大港油田、冀东油田、分院、物探局、勘探院; 区:油田。 四、岗位责任描述 1、市场部经理 制定公司市场发展总体规划,协调公司与用户的关系,协调各区域之间的关系,确保公司的市场沿着正常预期的方向发展。注重对员工在营销技巧、技术素养、个人素质等方面的培养,以保证公司的总销售额的实现。 2、区域主管 (1)、掌握公司所有技术、熟悉相关的油田业务,有一定的客户关系。 (2)、能独立开拓市场,具有对市场统筹计划、管理、组织的能力,同时又有一定的销售职责。 (3)、必须具有统领全区的领导意识和具备总体布局的能力,兼顾公司的整体利益,积极配合其他区域的工作。 (4)、无销售定额限制,年底从全区的销售总业绩中提成,避免争抢客户、合同的现象出现。原则上区域经理应具有年销售额200万元以上的能力; (5)、应有锻炼、培养员工的意识,注重对员工在客户关系、营销技巧等方面的培训;调动每一位员工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 (6)服从公司在人员、工作方面的统一组织、安排。 3、销售经理 (1)、掌握公司所有技术、熟悉相关的油田业务,逐步熟悉、掌握客户关

收入管理制度

海宁卫生学校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单位的收入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障单位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和财政部对民办非企业教育单位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仅适用于本校收入管理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用于保障单位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核算。 第二章收入的价格确定 第四条收入是指单位开展教育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通过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学费收入、培训费收入、住宿费收入以及其它非营利性收入。 第五条收入核算是指对收入取得的过程及其去向进行正确、系统、完整、及时地记录、反映和监督等一系列经济活动。 第六条学费、培训费、住宿的收取标准必须经过市发改局对本校的学生培养成本核算、批复备案确定。 第三章收入的分类 第六条单位收入分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等。

第七条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第八条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第九条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第四章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第十条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和核算 一、财政直接支付收入确认 单位收到财政国库支付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入账通知书中标明的金额确认收入。 二、财政授权支付收入确认单位收到零余额账户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到账通知书标明的额度确认收入。 三、财政实拨资金收入确认 将资金直接拨入学校开户银行的,在收到开户银行转来的收款通知时确认补助收入。以实际收到货币资金确认收入。 四、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设置“财政补助收入”总账科目,设“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细科目,在基本支出科目下设“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支出”“其它资本性支出”四个明细科目。财政补助收入年终余额转入“事业结余”或上缴财政冲销年初预算。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流程 一、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有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 管理项目: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公用住宅优先受让和公开转让 管理依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单位房屋及土地资产管理实施意见》(苏办发〔2004〕34号)、《关于加强市级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房屋及其土地资产管理的实施办法》(苏财绩字〔2006〕1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34号)、《苏州市市区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苏府〔2002〕66号) 管理对象:行政事业单位 管理程序: (一)行政事业单位先向主管部门提出承租户优先受让或公开转让申请,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财政局审批。 (二)市财政局相关业务处室审核提出初审意见,报绩效评价和资

产管理处。 (三)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5个工作日内提出终审意见。(四)单位根据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聘请中介机构评估。 (五)单位根据中介机构评估报告,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一式三份),报市财政局办理备案手续,附批复意见或会办意见、评估报告各一份。 (六)单位凭市财政局批复或会办意见以及财政局备案后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备案表》到产权交易所办理产权交易手续。(七)存量公有住宅承租户优先受让的在5个工作日内产权交易手续办理结束,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资金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八)存量公有住宅公开转让的由产权交易所在苏州市级报纸等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信息公告时间不少于20天。公告结束后20日内完成公开转让工作。产权交易所对交易结果进行鉴证。转让收入划入产权交易所账户。 (九)在转让结束后,产权交易所将鉴证报告报财政局备案。(十)产权交易所在转让结束后次月10之前将转让收入划转到国有资产收益专户。 (十一)绩效评价和资产管理处于15日之前将净收入的70%划拨到单位的相关账户(其中80%划拨到单位的住房基金账户,20%划拨到单位的修购基金)。

公司收入管理制度

XX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公司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工程结算收入主要是指公司与客户签订的施工合同收入。包括合同的初始收入以及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等。 第二章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工程施工收入在工程已完工、取得收取工程价款权利或收到工程价款时确认。在一个会计年度内完成的建造合同,应在合同完成时确认收入;对于跨

期项目,如果其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期末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第五条如果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应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一)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 (二)合同成本不可能收回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第六条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七条合同收入应以收到或应收的工程价款计量。 第八条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客户能够认可因变更而增加的收入; (二)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九条因索赔款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一)根据谈判情况,预计对方能够同意该项索赔; (二)对方同意接受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十条因奖励而形成的收入,应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予以确

2017销售提成管理制度方案

销售提成管理方案 一、目的 为了建立合理而公正的薪资制度,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充分调动员工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业务员薪资构成: 1、业务员的薪资由底薪、补贴及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底薪+补贴+提成 四、业务员底薪及补贴设定: 1、业务员的底薪为2000元/月,包住宿不包伙食,如不需公司提供住宿补贴200元/月; 2、补贴: 1)交通补贴:按乘坐地铁、公共汽车为标准实报实销; 2)通讯补贴:150元/月,试用期内业务员不能享受通讯补贴。 五、销售任务 业务员的销售任务额为每月月初由销售管理人员公布,试用期业务员第一个月不设定销售任务,第二个月按正式员工的60%计算任务额。 六、提成制度: 提成结算方式:隔月结算,业务员需提供的材料:采购合同、销售合同、收款证明。货款未收回部分暂不结算,直至货款全部回收;为了保持销售队伍的稳定性,发放提成时公司扣留提成 页脚内容1

的20%作为风险金,当业务员完成全年任务时,年终统一结算。如果业务人员未能完成当年的销售任务,公司扣留的风险金原则上将不发放,公司根据业务员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市场行情酌情按比例发放。 1、提成考核:本销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销售任务的比例设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2、提成计算办法: 销售提成=净销售额×销售提成百分比+高价销售提成 净销售额=当月发货金额-当月退货金额 3、销售提成比率: 4、低价销售:业务员必须按公司规定产品的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特殊情况需低价销售的必 须向销售经理以上领导申请,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制定销售提成百分比; 5、高价销售提成:为规范价格体系,维持销售秩序,避免业务员之间出现恶性竞争,如果业 务员高于公司规定最低价范围销售产品的,高出部分的20%将做为高价销售提成。 6、业务员有损害公司利益、欺诈公司及客户的行为,未发放的提成不予发放。给公司产生损 失时,待公司研究实际情况给出处理意见,赔偿相应损失,严重违法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七、激励制度 为活跃业务员的竞争氛围,特别是提高业务员响应各种营销活动的积极性,创造冲锋陷阵式的 页脚内容2

学校收支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收支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及有关法规制度等,结合单 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非财政补助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项拨款。包括: 教育事业费拨款、其他经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等。 财政补助收入的取得,必须经过审批手续,单位必须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教育局根据相关规定的定额、定项进行核定,经财政部门批准 后以下达部门预算的形式拨付。 2、非财政补助收入,即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 助收入、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及按规定收 取的其他各项收入等。 事业收入,包括学费收入、住宿费、保育教育费等,其收入必须按照 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设收费项目,应以预算形式申请报批。 其中:按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 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非同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非财政专项资金收入、投 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食堂净收入等。属于专项资金收入应 依据教育局安排的专项经费项目编入预算,以预算的形式报批。其他

应按财务制度规定的合法程序操作。 第二条单位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三条单位组织收入必须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 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二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单位的各项支出包括: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1、事业支出,即单位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 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日常工作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2、其他支出,包括单位除事业支出以外的利息支出、捐赠支出、资 产处置损失等其他各项支出。 第五条单位经费支出审批权限,实行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经费支出 审批,由财务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1、人员经费支出按照国家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报单位负责人负责审批。 2、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按照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执行,单位负责人负 责审批。 3、专项经费支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用途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企业销售收入管理 制度 1

第九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引导企业加强对销售收入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收入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销售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等。 第三条企业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一般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节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公司销售的会计核算业务由财务部统一办理,收回销售收入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五条公司的产品由销售部门统一销售及管理。公司财务部负责财务核算与帐款回收。 第六条销售收入主要涉及销售及收款两部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下列

职责应当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货物保管职能相分离;销售订单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货物保管职能与开具发票、记账职能相分离;开具发票、记账职能与收款职能相分离。 第七条公司的产品销售收入催收工作由销售部及财务部共同负责实施,并负责对催收情况进行统计、总结、分析。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销售收入的实现 第九条发票的开具:销售部根据货物到达时间及时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后及时传递给财务部。加盖财务专用章,邮寄给客户,确认销售收入。 第十条财务部协助销售部门负责拟定各月回款计划。 第十一条销售部发货时必须经过严格检验,不得擅自发货和随意替换货物。在运输过程须确保货物安全和及时到达。 第十二条财务部根据销售统计人员开据的发票与合同及发运单进行核对,并据以入帐进行会计核算。每月编制帐龄分析表传递给销售部进行货款催收,财务部主管销售收入的人员定期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应收帐款,保持一致性。 第十三条销售统计人员依据发货产品所开具的发票,建立应收账款台帐,使之与发出商品及合同相一致。 第十四条收到货款时,根据回款票据注明的单位,经过销售统计人员确认后,记入财务帐薄。 第十五条财务部根据销售统计人员报送的回款明细确认客户,正确冲减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机械制造企业销售收入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企业销售收入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收入,按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为了加强销售收入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2 销售的日常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销售的一级核算管理由财务部门负责,二级核算管理由销售部门负责。 1.3 销售核算管理主要包括编制销售计划(金额计划)、分析销售实绩、及时反馈信息、制订和管理销售价格、协调处理销售环节中的财务税收问题等。 2 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2.1 商品已经发出或劳务已经提供。 2.2 已经收讫价款或取得索取价值款的证据。 3 公司的销售收入核算,分为产品销售收入核算和其他业务收入核算 3.1 产品销售收入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零部件、外购商品、工业性作业等的销售收入。均由销售部门负责对外开具发票,办理托收或转帐结算(包括收取现金)等手续。 3.2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原材料出售对外协作加工,固定资产出租、图纸技术资料、包装物出租、出售、运输费收入、无形资产出售及非工业性劳务收入等。以上销售业务的发生,同样统一由销售部门对外开发票,财务部门负责收款,有关部门凭财务部门盖上收款图章的提货单发货(固定资产出售由财务部门核定售价,开收据后,不作销售处理)。 4“退货”的销售收入处理 销售退货,不论销售时间发生在什么期间,均应在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中扣除。 5 产品销售价格折扣处理 财务部门统一制订产品销售价格,销售部门应根据规定,有权在公司规定的幅度内给予优惠(折扣),在发票上直接开明并在金额中扣除计算。 6 科协、技协的咨询活动 财务结算由科协、技协扎口管理,科协、技协咨询经营活动,开市科协统一的发票,财务部门收款。在服务过程中需要耗用原材料、工具、在制品等物资,由有关部门负责成本核算,并由财务部门负责结算事宜。 页脚内容2

济南佳宝乳业收入管理制度

收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收入的管理工作,保障收入准确、及时计量和记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和投资收益,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指公司主营业务形成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其他业务收 入包括材料销售、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转让、提供非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 入。营业外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非货币性交易收益、罚款净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以及教育费附加返还 等。 二、收入确认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所有收入均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 第五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1、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 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六条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现 第七条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商品发生销售退回时,应冲减退回当期的收入。 第八条提供劳务的收入,应按以下原则加以确认: 1、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2、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 情况下,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情况下,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已经发生 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4、提供劳务的总收入应按公司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现金折扣 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第九条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其他收入参考以上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确认收入的方法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以确认。 三、其他业务收入 第十条公司销售原材料,应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进行销售处理,按实际销售价款开具销 第十一条售发票,并确认为收入。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的出租和无形资产的出租由公司根据资产状况,经总经理审批后统一办理相 第十三条应收入由财务部直接确认。 四、营业外收入的管理 第十四条对公司固定资产盘盈、处置固定资产、罚款收入等营业外收入,应由公司统一申请报批、处理,并由公司直接记录、反映。 五、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订,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行,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部。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docx

最新整理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收入管理制度第一篇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政改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政改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2 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3 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4 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5 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臵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臵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核算内容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专项经费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年初经政府批转人代会批准通 过列入年初预算的各部门专项经费国防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工业商业金融等事务其他专项等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和经县委政府批准召开的大型会议等会议费按批准的会议规模及开支标准经财政局审核后拨付。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使用用款单位要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专款专用。拨付专项资金必须填写项目用途和用款计划等并报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签批后财政方可拨付。 五其他相关规定编制外机构超编人员财政不安排工资及任何经费。预算内经费包干以1月份编制内实有人数为准。 三预算内经费包干办法一工资福利支出经费包干办法 1 全额拨款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按人事局工资股审核后的工资花名册按月由财政国库统发数列支2 实行差额预算管理的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工资财政按差额比例补助其余经费自理包括合同工养老金等。具体分为四类第一类对律师事务所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70的工资第二类对工人俱乐部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50的工资第三类对各乡镇卫生院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财政只负担82-95的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