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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论文管理规定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成人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

(试行)

一、总则

第一条毕业设计(论文)是完成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关键教学环节,是进行综合训练的教学阶段和对学生所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综合运用的检验,对培养学生的工程意识、开拓精神、创新能力、科学作风和综合素质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是培养大学阶段教学质量的综合训练和检验。为了切实做好我校毕业设计(论文)的工作,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通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使学生达到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基本技能(三基)和运用知识能力、网络获取知识的能力、实验(仿真)测试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能力(五个能力)以及文化素质、思想品德素质、业务素质(三个素质)的训练,培养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研究、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的初步能力。

二、管理模式

第三条成人高等教育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由成人高等教育学院和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共同完成。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组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安排、协调,相关文件的制定、发放,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的聘任;校外函授站(教学点)组建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学院的要求,负责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及监督,组织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工作。

三、程序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每年进行两期,从申请到成绩发布周期约为7个月。时间安排为:第一期6月~12月;第二期12月~次年6月。

第四条准备阶段

学生必须修完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全部先行课程,未取得学分的课程不得超过4门,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环节。

第五条申请、选题阶段(2周)

学生依据指导教师给出论文题目的可行性,在选课期内选择论文题目,并将论文题目通过邮件的方式交给指导教师审批直至合格方可进入开题报告的写作。如果学生想更换题目也必须在选题期内经过论文指导教师的同意。

第六条完成阶段(约18周)

开题报告(约6周):学生根据选题查阅、搜集资料和调研,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并给指导教师审核。

初稿(约8周):学生根据开题报告和指导教师的批改意见,进一步收集资料,对资料进行加工整理,或进行相关试验和调查,以严肃认真、科学严谨的态度独立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初稿,并上交给指导教师审核。

定稿(约4周):学生参照指导教师对初稿的修改建议,进行反复修改、充实和完善后提交终稿。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要严格按照《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要求与格式规范》完成。

提交:设计(论文)定稿除通过邮箱上传给指导教师外,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交

于函授站。

四、基本要求

第七条要求学生能够在毕业设计(论文)中应用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去分

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并表现出一定的创新能力。

第八条学生能独立应用图书馆、互联网检索文献资料并恰当运用。

第九条毕业设计(论文)的理论依据充分,数据准确,公式推导正确。能理论联系实

际,运用科学方法,具有一定的工程技术实际问题的分析能力、设计能力。设计(论

文)的基本论点、结论与建议在理论与实践应用中有一定意义;观点要论之有据,条

理清晰,语言流畅,结构严谨。

第十条毕业设计(论文)的表格、插图要规范准确,符合国家标准。

第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要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现代成人高等教育学院毕业

设计(论文)书写格式书写,正文在 6000 字以上。引用文献不得少于 10 篇。

五、答辩

第十二条答辩形式

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采取申请答辩的形式。

申请答辩是指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良好以上并且通过学位英语考试的学生,想要参加答辩,需提前向所在的函授站(学习点)递交个人答辩申请,经学院审批合格后,可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被确定为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答辩,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因故不参加答辩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降一级处理。

第十三条答辩程序

1.申请答辩的所有学生及答辩小组全体成员等进入答辩会场;

2.答辩工作小组宣布注意事项,答辩顺序;

3.答辩小组组长宣布答辩开始;

4.每位答辩申请人简单介绍自己论文内容要点,重要结论、论文创新之处,及本设计不足及其可能完善方向、方法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答辩小组提问答辩人回答,时间约5分钟;

6.全体答辩人结束答辩后退场;

7.答辩小组根据《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等级评定标准》给出成绩,并写出有针对性评语。

第十四条答辩要求

1. 每个毕业学期的期末,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具体日期按教学日历执行。各校外函授站(教学点)应于答辩前两周将本中心答辩工作安排向学院教学管理中心上报并在网上发布。

2.答辩只有一次机会,学生必须认真准备。

4.答辩结束后,答辩小组应为每位学生写出不少于 100 字的评语,并给出成绩。毕业设计 ( 论文 ) 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定后送成人教育学院。

六、成绩评定

第十五条不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评阅成绩为最终成绩,参加答辩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为最终成绩。成绩评定标准见《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标准》(附件4)。

第十六条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五个等级评定。其中优秀比率应控制在10—15%。

第十七条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格以上(含及格)者,将获得相应的学分;成绩不及格者,不能获得相应学分,必须重做。不及格的学生不能毕业。重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须可以随下期毕业设计(论文)重做。毕业论文重修费为300元,重做的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由指导教师确定。学生本人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满意者

也可申请重作,重作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按最后一次成绩记载。

七、保存

第十八条参加答辩学生的纸质毕业设计(论文)一式三份打印装订后交所在函授站,由函授站统一归档保存,以备主校检查。定稿的设计(论文)装订顺序依次为:毕业设计(论文)(封面、摘要、目录、正文、后记、参考文献、附录)、独创性声明及版

权授权书、开题报告、答辩记录与成绩评定表(表格从学院网站下载)。

八、其它

第十九条凡申请学位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好。

第二十条成绩为优秀的毕业设计(论文),学院将有权选取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全文汇编成集或者在网上公开发布。如因著作权发生纠纷,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二十一条毕业设计(论文)内容应与开题报告内容基本相符,否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二十二条毕业设计(论文)须独立完成。若有抄袭、雷同、代写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其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无效;已准予毕业者,收回毕业证书,取消毕业资格;已授予学位者,收回学位证书,取消学位资格。因作弊行为而成绩无效者,可以申请重作,重作成绩按“及格”记载。

第二十三条本自发文之日起执行,解释和修改由学院教学与资源中心负责。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与其他文件相抵触,以本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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