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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
1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30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

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

(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

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以下统称考核发证机关)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第八条对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举报。

第二章培训

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

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参加培训。

第十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机构(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机构开展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应当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并报有关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制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和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大纲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三章考核发证

第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负责;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负责。

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分别制定特种

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试题库。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统一制定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参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填写考试申请表,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持学历证明或者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证明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提出申请。

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在60日内组织考试。

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包括安全技术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两部分。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第十四条考核发证机关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公布收费标准等信息。

第十五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承担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考试的单位,应当在考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成绩。

第十六条符合本规定第四条规定并经考试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的考核发证机关申请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体检证明、考试合格证明等材料。

第十七条收到申请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特种作业人员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查,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能够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的,应当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视为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已被受理。

第十八条对已经受理的申请,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九条(考点)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6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式样、标准及编号。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第四章复审

第二十一条(考点)特种作业操作证每3年复审1次。

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6年1次。

第二十二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第二十三条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第二十四条申请复审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工作。复审合格的,由考核发证机关签章、登记,予以确认;不合格的,说明理由。

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十五条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予通过:

(一)健康体检不合格的;

(二)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的;

(三)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予行政

处罚的;

(四)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的;

(五)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的;

(六)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第二十六条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或者延期复审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的,按照本规定经重新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再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失效。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对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廉洁自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复审工作,接受社会

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其具有本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情形的,及时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特种作业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考核发证机关应当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信息系统,方便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查询;对于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告。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

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注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特种作业人员死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提出注销申请的;

(三)特种作业操作证被依法撤销的。

第三十二条(考点)离开特种作业岗位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试,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三十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应当每年分别向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报告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情况。

第三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不得向任何机构或者个人转借、出租安全生产培训资质证书。

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做好申报、培训、考核、

复审的组织工作和日常的检查工作。

第三十六条特种作业人员在劳动合同期满后变动工作单位的,原工作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的监督管理。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六章罚则

第三十八条考核发证机关或其委托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

的罚款。

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煤矿企业使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作业的,依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特种作业人员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培训机构违反有关规定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依

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统一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证书工本费由考核发证机关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第四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备案。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原国家经贸委令第13号)同时废止。

附件

特种作业目录

1电工作业

指对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等作业(不含电力系统进网作业)。

1.1高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1.2低压电工作业

指对1千伏(kV)以下的低压电器设备进行安装、调试、运行操作、维护、检修、改造施工和试验的作业。

1.3防爆电气作业

指对各种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装、检修、维护的作业。

适用于除煤矿井下以外的防爆电气作业。

2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运用焊接或者热切割方法对材料进行加工的作业(不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有关作业)。

2.1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指使用局部加热的方法将连接处的金属或其他材料加热至熔化状态而完成焊接与切割的作业。

适用于气焊与气割、焊条电弧焊与碳弧气刨、埋弧焊、气体保护焊、等离子弧焊、电渣焊、电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剂切割、激光切割、等离子切割等作业。

2.2压力焊作业

指利用焊接时施加一定压力而完成的焊接作业。

适用于电阻焊、气压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压焊、超声波焊、锻焊等作业。

2.3钎焊作业

指使用比母材熔点低的材料作钎料,将焊件和钎料加热到高于钎料熔点,但低于母材熔点的温度,利用液态钎料润湿母材,填充接头间隙并与母材相互扩散而实现连接焊件的作业。

适用于火焰钎焊作业、电阻钎焊作业、感应钎焊作业、浸渍钎焊作业、炉中钎焊作业,不包括烙铁钎焊作业。

3高处作业

指专门或经常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3.1登高架设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3.2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

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4制冷与空调作业

指对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安装与修理的作业。

4.1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指对各类生产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的作业。

适用于化工类(石化、化工、天然气液化、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机械类(冷加工、冷处理、工艺性空调)生产企业,食品类(酿造、饮料、速冻或冷冻调理食品、工艺性空调)生产企

业,农副产品加工类(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产加工、果蔬加工)生产企业,仓储类(冷库、速冻加工、制冰)生产经营企业,运输类(冷藏运输)经营企业,服务类(电信机房、体育场馆、建筑的集中空调)经营企业和事业等单位的大中型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作业。

4.2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作业

指对4.1所指制冷与空调设备整机、部件及相关系统进行安装、调试与维修的作业。

5煤矿安全作业

5.1煤矿井下电气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和故障处理,保证本班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井下电钳等作业。

5.2煤矿井下爆破作业

指在煤矿井下进行爆破的作业。

5.3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调试、巡检、维修,保证其安全运行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坑探、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监控作业。

5.4煤矿瓦斯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井下瓦斯巡检工作,负责管辖范围内通风设施的完好及通风、瓦斯情况检查,按规定填写各种记录,及时处理或汇报发现的问题的作业。

适用于与煤共生、伴生的矿井建设、开采过程中的煤矿井下瓦斯检查作业。

5.5煤矿安全检查作业

指从事煤矿安全监督检查,巡检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状况,检查并督促处理相应事故隐患的作业。

5.6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

指操作煤矿的提升设备运送人员、矿石、矸石和物料,并负责巡检和运行记录的作业。

适用于操作煤矿提升机,包括立井、暗立井提升机,斜井、暗斜井提升机以及露天矿山斜坡卷扬提升的提升机作业。

5.7煤矿采煤机(掘进机)操作作业

指在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操作采煤机、掘进机,从事落煤、装煤、掘进工作,负责采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

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 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员工培训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使公司制定的方针、政策、管理制度落到实处;为了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提升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能力与对企业文化的了解,并有计划地充实其知识技能,发挥其潜在能力,提高生产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公司培训管理制度,作为各部门对人员培训实施与管理的依据。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培训分外出培训和内部培训两种。 三、培训职责: 1、企管办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级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培训结果的验证以及培训相关资料的保管。 2)负责与各部门培训工作的业务衔接,并指导、协调、督促各部门开展部门内部培训工作。 3)负责公司培训和学习平台的建立和管理。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培训制度及培训整体方案的设计与规划。 2、各部门职责: 1)负责调研本部门员工培训需求,制订本部门员工培训的年度/月度计划。 2)组织部门内部培训。根据特殊岗位需要,组织岗位培训,做好培训记录,并进行考核与评价。

3)协助公司培训工作的开展。 四、培训计划: 1、年度培训计划: 1)各部门于每年4月1日前制定下年度培训需求和计划报企管办。 2)企管办结合各部门培训需求和计划,于每年4月底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由企管办呈送总经理审批后下发至各部门。 2、月度培训计划: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总结本部门上一个月的培训计划执行情况,同时制定下一个月的培训计划,并于次月5号前将报企管办备案。 五、培训内容: 1、对新进员工进行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专业知识和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培养新员工爱岗敬业的思想基础和技能基础。 2、对老员工进行文化素养、专业技术、工作态度、团队意识、创新增效以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 3、对科室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分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4、对基层骨干、中高层管理干部进行轮训,提高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 5、后备干部的建设。从车间一线或各科室中选取学历高、能力强、责任心强、思想品质好的年轻职工进行重点培训,为公司未来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教师管理细则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 教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加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维护稳定教学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学风,提高教师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要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三)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要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业余时间应主要用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每学期在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的同时,要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研论文或调查研究报告,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四)教师应负责课堂教学和维持课堂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应与所属专业组长、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共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二、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一)每位教师在开班前一周内应向教务处上交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进度等,内容应包括大致授课时间,授课内容,作业总量,考试安排等。 (二)教师对所授(班级)课程教学质量全面负责。教师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并要有书面教案和讲稿,内容应有每次上课的时间、授课的主要内容、重点难点、教学过程安排情况,思考题或作业等。教师必须确保教学质量,不准推迟或提前下课,也不得拖堂。 (三)不准缺课,教师因特殊情况下不能到校上课,应预先通知教务处,并安排补课时间。不准私自调课,教师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要求请假或调课的,必须事先向学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查,登记缺课节数,并扣除工作量,如以后补上了课,凭任课班级班长的证明,就不再扣除工作量。临时调课也要按此要求执行。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大全

教育培训机构·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一)行政管理制度; (二)教学管理制度; (三)安全管理制度; (四)师资管理制度; (五)学生管理制度; (六)员工管理制度; (七)档案管理制度; (八)资产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学杂费存取专用帐户管理制度;(九)收费和退费管理制度; (十)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行政管理制度; 一、办公室职责 办公室是学校的行政办事机构,负责学校的行政管理及对外联络工作。其职责是: 1、组织起草学校综合报告,拟定有关行政管理方面的计划、规划、总结、通知等;组织拟定 全校性规章制度,发布有关行政事务的通告。 2、组织安排学校办公会议,并做好记录。 3、根据审批权限开具证明信函与介绍信函。 4、对外联络及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5、管理文书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6、各种办公用品及教学器材的购置与维护,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检查等工作。 7、“三防”(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工作和卫生工作的组织检查,保证学校的安全与整 洁。 8、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教学部门职责 1、负责全校教学管理,把提高教学质量放在首位,制定教学计划,检查教学进度,组织、安 排全校的考试。 2、组织教师进行学习和教研活动。 3、指导、检查各年级、各学科备课。 4、了解教学情况,对学生提出的问题、要求及时反馈给有关老师。 5、组织好对教师的评价工作,表扬先进,帮助后进。 6、采取措施培养青年教师。 三、教育部门职责 1、在校长的领导下,主管全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并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品德、法纪、尊师爱校等方面的教育。 2、根据学校办学宗旨,参照国家教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要求,负责拟定在学生中开展思 想品德教育要点,由班主任、教师以不同形式向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及品德教育。

安监总局第30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30号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已经2010年4月26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2日原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局长骆琳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及其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

规定。 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 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第五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实行统一监管、分级实施、教考分离的原则。 第七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煤矿安监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XX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XX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岗位适应能力,构建XX员工教育培训体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属各单位及其在岗员工。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教育培训,是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各单位或部门有计划的组织员工开展的各类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 第四条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人才强企战略思想”为指导,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为目标,为增强XX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第五条教育培训工作坚持长远发展与当前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知识技能与综合素质相结合、个人自学与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考核与职务晋升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教育培训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六条XX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公司和所属各单位两级管理,依据管理权限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员工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育培训体系建设、规划与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制度建设、培训项目协调;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的专项培训计划;指导、检查和考

核公司属各单位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全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经验交流和表彰活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的专项研究。 公司机关各部门负责提出对口业务的培训需求,以及本部门人员的培训计划;负责协助人力资源部门开展对相关业务、人员的培训考核和效果评估工作。 第八条公司属各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单位员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本单位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和计划的制定,结合业务特点和本单位中心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有特色的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负责建设本单位的培训课程的体系及师资队伍;负责本单位培训信息系统、员工培训档案和网络学习系统维护;配合公司开展专项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 第九条公司及公司属各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要关心、重视教育培训工作,形成主管领导负责、业务部门组织实施、全员参与的教育培训体系。全公司各级管理者都负有组织本单位、本部门、本团队员工开展教育培训的职责和义务,在组织员工开展培训学习的同时,负责配合人力资源部及时开展员工的培训辅导、效果评估等工作。 第三章教育培训的主要容与要求 第十条公司员工教育培训以岗位培训为重点,采取部办班、外派培训、网上学习、调研讨论和自学等多种方式,有计划地安排各级各类人员进行与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能力、素质等容的各类培训,实现促进XX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十一条公司管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应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目标,以学习党的理论体系、管理知识和必

艺术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艺彩培训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 1 、所有任课教师应在课前课后做好签到签退工作。 2 、所有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功课表上课,每次上课需提前10分钟到校。无故迟到(5分钟以内)扣除本课时费10%,(5分钟以上)扣除本课时费20%。无故旷课不享受本课时费,并倒扣本课时费100%。 3 、所有任课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教室,学生反映强烈者每次扣本课时费10%。 4 、任课教师要保证一学期的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简单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交由学校教务处。 5、成绩每学期考核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6、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下班离开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并关闭各种电器开关。 7、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穿戴整洁,发式适合,端庄大方,上班不化浓妆,佩带首饰适度,女教师不穿时装和短裙,男教师不穿背心和短裤,符合职业身份。 8、上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课后必须及时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接电话(特殊情况例外)。 9、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课上课下要保证学生的安全;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10、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11、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12、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13、对差生、进步不大或存在问题的学生进行个别指导,给予补课(要和家长学生沟通好,不要让学生认为是自己学习差才补课的)。 14、不接受家长馈赠,不得向家长索取物品,不得在任何节假日暗示学生送礼。不得对学生有亲疏远近的表示。 15、全职员工在本职工作之外,不得在其它单位兼职或从事与培训机构存在同业竞争的工作。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规定 Last updated on the afternoon of January 3, 2021

职工培训、教育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在职工培训、教育方面的有关要求及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工培训、教育的整个过程。 2、目的 通过制订合理的职工培训、教育制度,来达到全面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技术水平和安全意识的目的。 3、职责 各部门、车间负责各自的培训计划的编制,并与每年底报综合办; 综合办负责根据各部门、车间提供的培训计划编制公司年度职工培训计划,并明确培训目的、内容及达到的要求等。 其他相关部门及人员(安全管理人员、技术部、生产部、质检部、设备部等)及时负责协助综合办办好具体的培训工作 4、管理内容 入厂时培训(厂级培训教育):(综合办、安全管理人员负责) 1、公司情况简介; 2、公司劳动纪律及相关规定; 3、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包括以下一些主要内容:新工人的安全心理教育;有关机械、电气、起重、运输等安全技术知识;有关防火防爆和公司消防规程的知识;有关防尘防毒的注意事项;安全防护装置和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等; 4、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6、事故案例分析等。 车间级培训教育:(各车间负责) 1、本车间的生产性质和主要的工艺流程; 2、本车间的危险部位、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本车间预防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 4、本车间的安全生产的状况及规章制度; 5、本车间的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上岗前(班组级培训教育): 1、班组的工作性质、工艺流程及工艺纪律; 2、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生产设备、安全装置的性能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4、防护用品的性能及其正确使用方法; 5、容易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作地点、操作步骤和典型事故案例介绍等。其他专业技术培训: 随公司的年度培训计划由综合办、各车间及相关部门按计划进行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 4.5.1 特种作业包括: (a)电工作业; (b)金属焊接、切割。含焊接工、切割工;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培训学校管理制度 (最新) (1)教学管理制度---------------------------------------------------1 (2)培训教员岗位责任制度---------------------------------------6 (3)管理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责任制度--------------------------7 (4)培训档案管理制度---------------------------------------------7- (5)学员管理制度---------------------------------------------------8 (6)教学设备、设施和器材维护管理制度---------------------11 (7)特种作业培训实习安全操作规程----------------------------12 (8)后勤管理制度---------------------------------------------------14 (9)财产和财务管理制度------------------------------------------16 (1)教学管理制度 为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教学工作特订立《教学管理制度》,请全体教师共同执行。 一、专业培训计划: 1、各专业教学计划是劳动部制定颁发的关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依据。 2、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期教学周期的变化,应适应调整教学计划,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 3、实施性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综合各教研组意见拟定,经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室会议审议,校长批准执行。 4、实施性教学计划根据中等专业教学计划编制。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可以在不超过总课时15%的范围内调整课程时数;可以在不给课程衔接造成很大的影响的前提下调整课程开设顺序;可以适量增开新课,开设讲座,但不应取消应开的主要课程,不应取消实习或大量削减学习时间。 二、教学大纲 1、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是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各门课程有关教学内容的纲要。它规定课程的教材内容,阐明课程的教学目的、任务、内容、范围、体系、教学进度以及教学方法的基本要求。教学大纲是选定教科书和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 2、教学计划中规定设置的各门课程,都应有相应的教学大纲。政治理论课和普通文化课,执行国家教委制定颁布的纲要;专业基础课,执行国家劳动部制定颁发的授课纲要。 3、认真执行教学大纲是实现培养目标,完成教学任务的重要保证。学校领导应要求教师;(1)、全面领会所在课程教学大纲的内容、体系和精神实质。同时应了解相关课程的教学大纲,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一、制度正文 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公司培训管理,提高企业培训功效,激发员工发展潜能,营造良好的“学习型组织”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1目的 1.1帮助员工理解和认同公司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发展战略; 帮助员工掌握公司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要领; 1.2提高员工的知识技能水平,促进员工职业生涯发展; 1.3提升员工履行职责的能力,改善工作绩效; 1.4改善员工的工作态度,提高工作热情,培养团队精神。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龙邦直属员工,公司各项培训工作均依本制度执行。 3培训方式 公司培训主要采取内训与外训结合的方式。内训方式主要有:脱岗培训、在岗培训()、;外训主要含外派培训、在职进修、职业资格鉴定等。 4培训类别 4.1新人入职培训:主要针对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培训、师带徒培训、新人辅导等 4.2分拨管理培训:主要指分拨技能培训,各领域专业技术培训、监督各中心自定义培训等 4.4网络管理培训:干主要针对龙邦网络建设,帮助网点建立自己培训体系和技能知识。 4.3职业素养培训:为提升员工职业适应能力和通用技能而开展的各类培训 4.5在职人员进修:指在职人员为了提升学历,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参加的相关培训 5管理机构 公司培训实行二级管理模式,分为公司级培训和部门级培训,公司级培训为公司统一规划的培训,由邑商管理学院(一级培训管理机构)组织实施,包括公司内训及外派培训。部门级培训指各总部一级部门 及各分拨中心自行组织的内部培训。

5.1.1实践邑商管理学院为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培训管理体系。 5.1.2每年12月,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5.1.3监督指导二级培训管理机构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并审核调整。 5.1.4汇总二级培训管理机构的计划、总结等资料并存档。 5.1.5负责内部培训讲师资源的管理和教材开发。 5.1.6组织和实施公司级培训项目,做好培训、评估和总结。 5.1.7指导与支持二级培训管理机构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5.1.8审查和审批公司培训项目及培训费用开支。 5.2二级培训管理机构 5.2.1每年12月,做好本单位下一年度内部培训计划,报实践邑商管理学院审批。 5.2.2按年度培训计划逐月进行任务分解、实施、评估、总结,汇总后报实践邑商管理学院。 5.2.3协助和配合实践邑商管理学院开展培训工作,协助公司建立内部培训师体系,培养和确定本单位的培训管理员和内部培训师,并进行相关考核。 5.2.4负责本单位内部培训费用的控制管理。 5.2.5做好本单位月度、年度培训记录及档案管理工作。 5.2.6负责本单位专业培训教材的开发工作。 5.2.7各单位负责人负有对员工的培训指导、督促、支持及担任内部培训师的责任和义务。 5.2.8每年12月底,做好本单位的培训工作总结,报实践邑商管理学院存档。 6培训实施方法与程序 6.1培训需求分析 6.1.1公司战略分析:通过分析公司战略目标、经营计划及人力资源规划,确定公司年度培训方向。 6.1.2.绩效差距分析:通过分析组织/员工绩效目标与实际绩效的差距,制定针对性的培训内容,提高员工生产率。 6.1.3员工能力差距分析:通过岗位任职资格、岗位胜任力素质标准与员工现有能力水平进行对比,找出员工能力差距,确定员工个人培训需求。 6.1.4年度培训需求分析:实践邑商管理学院每年12月份组织公司各单位做培训需求分析,其中公司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培训管理制度范文 一、培训目的 为公司员工(劳务工除外)提供有关企业的基本背景情况,使员工了解所从事工作的基本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程序、标准规;向员工灌输企业及其工作部门所期望的态度、规范、价值观和行为模式等,帮助其尽快适应企业环境和新的工作岗位。 二、培训内容 (一)公司基本概况 1、介绍公司的经营历史、宗旨、规模和发展前景,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为公司的繁荣作贡献; 2、介绍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市场定位、目标顾客、竞争环境等等,增强员工的市场意识; 3、介绍企业的文化、价值观和目标的传达,让员工知晓企业反对什么、鼓励什么、追求什么。 (二)公司管理制度

1、介绍公司员工行为和举止规范,如关于职业道德、作息制度、接洽和服务用语、仪表仪容、精神面貌、谈吐、着装等的要求; 2、介绍公司的行政、人力资源、财务、生产现场等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地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工作行为符合公司的管理规则要求; 3、介绍公司的安全措施及管理规定,让员工了解安全工作包括哪些内容,如何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何发现工作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对生产环境中发生的安全问题如何进行应急处理,加强其安全工作意识。 (三)企业组织架构 介绍公司内部组织架构、各部门之间的服务协调网络及流程,有关部门的处理反馈机制,使员工明确在企业中进行信息沟通、提交建议的渠道,了解和熟悉各个部门的职能,以便在今后工作中能准确地与各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并随时能够就工作中的问题提出建议或申诉。 (四)业务培训 1、针对所在岗位开展岗位职责、工作知识、工作方式方法、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业务培训,使员工熟悉并掌握完成各自本职工作所需的主要技能和相关信息,从而迅速胜任工作;

XX文化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做好教学常规管理工作是维持正常教育秩序、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特根据我校实际,拟定我校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一、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学习新课程标准,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教材为基础,从宏观上明确学科的性质、目的和任务,备课本中必须有本册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前后衔接等的分析,有本册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和教学规则等说明,有教学进度计划和课时计划。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标要求、任务、重难点、具体内容和程序。 3、备课既要备教材,又要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素质教育的教学原则,在教育的领域中不断探索、创新、完善。 4、认真写好教案。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能切实指导上课,不抄袭、不搞形式主义。教案要以课时为单位(即一课时一教案)编写,内容包括:①目标要求;②重点、难点;③教具准备;④教学方法;⑤基本步骤和过程;⑥板书设计;⑦课堂练习;⑧小结;⑨作业布置;⑩课后反思(课后记)等。每课时教案结尾要留适当空格,以便及时记载课后反馈情况。 5、建立教案检查制度,每学月定期检查一次,时间定为每月最后三天,检查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并与年终考核、评优评先挂钩。 二、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45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前应指导学生进行必要的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4、教学目的要求要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学困生,力求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尽量采用现代教学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的机会,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并注意把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有机地贯穿于各科的教学活动之中。 6、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清楚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整洁,讲究艺术,并富有启发性。 7、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不迟到、不会客、不坐教(病、残、孕酌情考虑)、不拖堂、严禁无教案上课、严禁酒后上课、严禁上课抽烟和使用通讯工具。 8、尊重学生,不谩骂、嘲笑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上课(尤其室外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失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者,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9、严格按课表上课,禁止私自调课、私自代课和旷课。 三、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外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中”的原则,既加强双基的训练,以注重能力的培养。训练方式上应使学生有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 2、作业布置要以“求效益,轻负担”为原则,坚决反对机械重复和题海战术。 3、作业要求要严格,要特别注意培养学生养成仔细审题、认真书写、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还要培养学生改错更正的良好习惯。

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酒泉市聚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管理制度 (讨论稿) 第一章培训中心人员行为规范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培训中心管理,维护培训企业良好形象,明确中心所有人员的工作要求,规范行为,创造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内外培训氛围,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工作规范: 1.仪容仪表:中心全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工装,要求做到仪表整洁、举止大方; 2.微笑服务:对待本中心人员和前来办事的所有人员有礼貌、有问好,做到态度和蔼、热情周到,并对咨询的事宜认真细致的答复。不得刁难、不理不睬。 3.礼貌用语:在中心内外和任何场合要使用规范礼貌用语,语气温和,音量适中,目视对方,不得说粗话、脏话; 4.现场接待:上班时间中心各办公室应保证有人接待来人来访; 5.电话接听:中心主任和各部门负责人的手机保持全天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并在手机铃响后的第一时间及时接听电话;中心其他人员的手机应在上班期间保持畅通;如果手机关闭或无人接听,出现一次中心主任和部门负责人罚款50元,其他人员罚款20元,罚款从本人当月工资中扣除;中心所有人员(不含试岗人员)接听固定电

话要及时,一般响铃不超过三声,如受话人不能接听,离之最近的人员要主动接听,重要电话作好接听记录,严禁占用中心固定电话时间过长。 第三条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不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办公环境的安静有序。 2.所有人员之间的工作交流应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或通过公司内线电话联系,如需在个人工作区域内进行交流沟通的,时间一般不应超过三分钟(特殊情况除外)。 3.中心所有人员要在每天上班前和工作结束后做好个人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桌面清洁。办公室负责制定《卫生值日安排表》,负责值日的人员同时对中心每天的安全、消防和门卫值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安全卫生值班记录》; 4.各部门专用的设备由其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清洁,中心公共设施则由办公室负责定期做好清洁保养工作。 5.发现培训设施、设备(包括通讯、照明、影音、电脑等)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向办公室报修,以便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第四条监督执行 本制度的检查、监督责任人为中心主任,办公室配合执行,违反此规定的人员,将给予20-100元的扣薪处理。 第二章培训中心物资管理条例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在职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有效提高公司员工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创建学习型组织的进程,形成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良好风尚,推进员工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员工队伍,根据集团公司《员工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育培训工作遵循的原则:员工教育培训工作以坚持从实际出发,因需施教,学以致用,灵活多样,讲求实效的原则;以岗位培训为主,以学历教育为辅的原则;以坚持经常化、制度化,使员工教育培训工作适应企业发展,适应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的原则。 第三条教育培训工作宗旨:素质教育、强化培训、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第四条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思想:集中管理、统一规划、因需施教。 第五条教育培训目标: (一)培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新型的各类复合型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队伍。 (二)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培养一批各层次、各类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第2章管理体制 第六条加强组织领导。公司要高度重视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把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列入企业资产经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七条教育培训实行公司、职工教育中心、生产科室三级管理体制。 第八条职工教育中心、人事科负责公司教育培训工作的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制度规范;教育培训总体工作的指导、服务、检查生产部门的培训工作;生产部门负责组织本科室员工日常岗位操作技能、业务知识、安全制度等教育,提出本科室员工教育培训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建设,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的教育培训体系,发挥职工教育中心的主导作用,有效利用社会及专业单位的主渠道作用。 第三章教育培训内容 第十条根据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工作的需要,结合岗位职责要求

培训机构老师管理制度44920

老师管理制度 1、任课教师要保证教室卫生,上课前必须打扫卫生。 2、教师要为人师表,严于律己;不许着奇装异服,不许穿鞋拖。进入课堂要精神饱满;未经教学主管允许不能随意调课、停课;不能在校外兼职;不能私自与学员约定上课;不能默许或随意带外来人员旁听课程。 3、上课时发现没有请假又未到的学生,必须及时与课程顾问沟通,以便联系家长询问原因。对缺课的学生要主动联系家长安排时间给予补课。 4、老师不许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要注意保护学生自尊心;学生回答问题错误不许笑话学生;对不确定的答案不许随意说其回答不正确;要善于发现安全隐患并立即行动予以排除或寻求解决办法。 5、学生到校后要关注每一个学生的情绪,发现情绪不稳定的要及时询问原因并给予引导;课上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发现上课不认真的要及时给予提醒,严重者课下要和学生沟通,有必要时要和家长取得联系,共同督促学生改正不足。 6、教学思路要清晰,由浅入深,由表及里,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学习习惯、学习品质;课堂教学要轻松有序,活而不乱;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课堂上不忽略任何学生,要“面面俱到”,不设“发言专业户”,不冷落后进生;要引导发言不积极的学生积极发言;对发言声音小的要引导声音洪亮;对回答问题比较积极到位的学生必须给予鼓励或夸奖;要不断的激发学生的自信心;要灵活处理突发事件。 7、老师要有纵览全班、掌控全局的能力。上课时无论是把每一个学生尽收眼底(知道哪些学生正在认真听讲,哪些学生在做小动作等),还是对所讲内容把握好(哪些是重点,如何提高本次教学效果等),都要在事先备课的基础上用心体会、思考、揣摩,尽快成长为一个教学经验丰富的老师。

学校培训机构规章制度范本

学 校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安全培训组织管理制度 学校校长工作职责 一、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导下,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认真

贯彻执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确保学校教学质量。 二、根据上级要求,及时安排培训考核工作的任务,确保培训考核任务按时完成。 三、配合从事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各类人员,组织协调好与上级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关系,保证培训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四、经常检查培训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五、审核培训考核工作财务收支情况和落实财务监督。 教务处主任工作职责 一、在培训学校校长领导下,负责做好全区的各类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主持培训考核组的日常工作。 二、根据上级要求,安排好各类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计划,并确保培训考核质量和安全。经常检查培训班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处理培训班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关心培训学员在培训班期间的生活,保证培训班教学任务正常进行。 四、审查培训班的财务收支情况,做到账目清楚。 五、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育培训的有关情况,听取校长对培训考核

工作的要求,并及时抓落实。 培训班班主任工作职责 一、经常了解学员的学习情况,针对学员在学习过程中提出的教学要求和问题,及时反馈给授课老师。及时完成每期培训班的工作小结。 二、认真做好学员到课的考勤工作,每天分上、下午考勤,培训班结束后,做好学员的到课情况统计汇总,计算出每位学员的考勤得分。及时收起学员的课外作业本,培训班结束后,按照学员课外作业完成情况得出课外作业完成分。 三、经常与授课老师保持联系,对授课老师提出教学中的要求,及时向学校校务处反映,以求得及时解决。 四、办班期间要求学员按规定填写各类表格,收齐照片,以便填发证件。 五、协助培训后勤组落实好学员培训期间的住宿、就餐等有关生活事宜和做好学员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培训班教员职责 一、授课教员应认真钻研、系统掌握所任课教材目的要求,制定好教学计划,安排好教学进度。

教育培训机构教学管理制度

特人教育教师职责及教学管理制度 一、准备所教学科学段新生入学测试卷,测试后及时批阅和讲解。测试卷题量不宜过大,但题型要有代表性,有一定的梯度和难度,测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左右,采用百分制计分。批阅时,学生做错的题用红笔做上记号,禁止打叉。讲题时,教师可以在错题的地方写解题思路和解题步骤。 二、按统一模板制定教学辅导计划。单科辅导课时在20小时以上,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辅导计划的制定,并且在实际教学中严格执行,不得随意变更。 三、提前备课。每周四之前必须把课备好,周五15点前打印完毕,上课前教案必须经教研组长或教学主管签字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题量大小、难易题比例、排版等等,不符合要求的要返回重新调整。对一周来一次、平时在学校住宿的学生,周五晚上教师要打电话问清本周学生学习难点,及时调整教案,叮嘱其到校区上课。课外作业与教案分开,另外用纸附上,便于评分。 四、认真上课 1、双休日和节假日上午,第一个时段有课的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校区,拿好教案在前台处等候和迎接学生,引导学生在签字本上签字。其他时段上课,教师提前5分钟到教室等候学生,不允许迟到,不允许私自调课。调课必须经过主管同意,并且与家长协商好,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自行调课者负责。调好课后要及时告诉教务。 2、教师要讲究个人卫生,上课时身上不能有头皮屑,不许有烟味,不许酒后上课。教师课前吃完口香糖,以清新口气、降低异味。 3、上课时,教师手机调成静音状态且只作为手表使用,严禁接听和拨打,戴有手表的教师不要将手机带进教室,确保教学效果。 4、带电脑到教室上课,不许学生用电脑上网、玩游戏。教师上课期间电脑在工位上时一定要设置密码。 5、上课时不许接受来访,不许其他学生问问题,不许做与上课无关的事。课堂要高效、有序、严谨。 6、教师教态要端正,坐姿、语态、神情符合上课要求,师生要互动,避免只讲不练和只练不讲,讲课时间占3/5或1/2。学生坐姿要端正,精神饱满,专心专注,与教师配合默契。 7、学生在课堂上做的练习题,教师必须当堂批阅、订正。教案上不允许留空白题,如有空白题,让学生带回家做完之后,再来交给教务存档。 8、课后必须给学生布置一定量的试卷式的家庭作业,便于计分考核。上下次课时检查、批阅和讲解。 9、上课中途,未到规定的下课时间,教师和学生都不允许走出上课教室,以免影响校区秩序。 10、上课结束后,督促学生将桌椅放整齐,擦干净白板或黑板,清理桌面和地面垃圾,关闭空调和其它电器开关。 五、课后回访。教师课后回访方式有面对面交谈和电话沟通。面对面,即家长来校接学生时,与家长交流后把交流内容填写在回访记录栏。电话,即用校区前台电话打给家长,之后把电话沟通内容填写在回访记录栏。电话回访控制在5分钟之内。回访既要实事求是,又要把握好分寸。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L801.023-2017 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规定 1、目的与范围 为做好公司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培训工作,使职教工作正常进行,特编制发布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的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2、职责 2.1 公司办负责年度职教计划的编制与贯彻。 2.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培训项目的申请,报公司办安排。 2.3 总经理负责职教资源的落实,确保职教计划实施。 3、工作程序 3.1 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培训项目的请求报告公司办。 3.2 公司办根据各部门的请求于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职教培训计划,并按计划确定培训方案,作出培训预算,报总经理批准。 3.3 公司办按期进行培训计划的实施(技术、电脑等),培训要有记录(培训结束要进行考核)并妥善存档。 3.4 对于有考核要求的培训,公司办还要做好策划记录的填写报相关部门和领导,作为其它相关部门对人员管理的参考依据。 3.5 培训记录要存入职工个人档案。 3.6 总经理要督促职教培训工作效果的分析检查和考核。 3.7 对特殊和工作岗位技术较高的人员要进行资格确认,通过培训考核,合格者方可持证上岗。 4、相关表格 《培训需求调查表》、《职工培训表》、《培训课程安排表》、《职工考核记录表》、《特种工作人员的资格证书》。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 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A 本标准起草人:

附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 证号: 姓 名 性别 年 月生 类别 初次制证 年 月 日 自 年 月 日 发证机关 使用期 至 年 月 日 第一次复审日期 年 月 第二次复审日期 年 月

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培训中心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培训中心的管理与使用,维护培训教学秩序,保证培训中心的设备与设施的完好,保持教室整洁,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人事部培训中心教室(含二工厂人事培训教室)以及相关培训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3职责 3.1人事部培训分部负责培训中心培训教室及相关培训设备的管理; 3.2管理部负责培训中心日常卫生(总办)、安全(安保分部)、设施维修(设施管理分部)、电子设备维护(IT分部)。 4术语或定义 无 5主要内容 5.1教室与设备管理 5.1.1人事部安排专人负责培训中心教室与设备的管理,并根据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统筹安排培训教室的使用。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教室及设备。 5.1.2培训分部编制《教室与设备使用登记簿》教室与设备的使用、借用须登记在案; 5.1.3各部门因业务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须提前三个工作日填写《教室与设备使用申请表》,向人事部申请并确认培训教室的安排。 5.1.4各部门因本部门的笔记本电脑或投影仪无法满足会议要求时,可填写培训设备借用申请单,并在培训教室管理担当登记后,借用相关设备,并按时归还。借用培训设备的负责人,

须熟练培训设备的使用方法,禁止交于不熟悉操作的人使用。 5.1.5培训中心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教室、设备和公用设施的安全、卫生和使用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 5.2教室与设备使用 5.2.1人事部及各部门在使用教室过程中,相关培训负责人须保证教室的安全与设备的完好。如发现设备损坏等情况,由所在部门承担相应损失成本。 5.2.2使用教室与设备,必须遵守有关规定,按章操作,爱护教学及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拆卸、搬移和损坏。 5.2.3 培训开始与结束时,须由专人根据操作规程负责电器的开/关,培训结束后须及时关/锁好门窗,关闭电源,收齐设备并确认后方可离开。 5.2.4禁止不按规定顺序开关电器设备,移动投影仪、麦克风等设备时须轻拿轻放,以免损坏。 5.2.5任何人不得在培训教室的墙壁、桌椅及地面乱写乱划,不得随意移动培训桌椅,不得擅动电子电器设备。 5.2.6在使用电算化教室时,须爱护计算机及相关附属硬件设备,不得私自拔插外接设备,不得私自安装软件,不得利用计算机做与培训内容无关的事情。 5.2.7注意随手关灯、关水,节约资源。 5.3教室纪律 5.3.1参加培训的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因故迟到应向讲师表示歉意,并轻步进入座位。5.3.2员工参加培训须注意听讲,不得随意谈话或做影响他人听课的动作,要尊重讲师,文明礼貌。 5.3.3讲师要准时到教室上课,不拖堂,不得提前下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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