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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内容简编表

上海市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内容简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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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定额及规范

欢迎阅读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表 注:2? 表

注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表 表

注: 2? 当浴盆上附设淋浴器时,或混合水嘴有淋浴器转换开关时,其额定流量和当量只计水嘴,不计淋浴器。但水压应按淋浴器计。 3? 3.1 3.1.1~ 范》GB 15000 《室 3.1.3 3.1.9? 普划分。 素,居民的生活习惯、气候条件、缺水区与丰水区的水费政策不同等,都对居民生活用水定额产生影响,所以表3.1.9中生活用水定额的幅度较大,设计人应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选定。 普通 II 类住宅是目前住宅的典型,其卫生器具的配置标准是小康家庭的代表。 通过住宅用水定额的预测分析,对确定用水定额也是十分重要的,以下的预测分析供参考: 1? I类住宅的卫生器具配置标准过低,采用燃气热水器沐浴和洗衣机洗衣是一个普及的趋势,所以只配置有大便器和洗涤盆的住宅在新建的商品房中已极少见。 2? 家用洗碗机进入 II 类住宅的家庭的速度不会很快;洗碗机进入别墅的可行性大,但即使进入后对别墅的用水定额影响不大。 3? 对食用水进行过滤吸附处理的小型净水器进入家庭对用水定额没有影响。采用反渗透处理食用水的净水器进入家庭的比例不会高。反渗透处理有80%的原水要排放,如不重新利用,会影响用水定额升高。 小区内有分质供水,管道直饮水入户,对住户的用水定额没有影响。

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 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3.1.12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以及采用的冲洗方式,可按表确定。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绿化用水量;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道路、广场用水量; 6?公用设施用水量; 7?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 确定。 3.1.3?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m2·d计算。 3.1.6?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 不另计用水量。 3.1.9? 2?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2?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空调用应另计。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1.5~2.5。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30-2003 2003-12-18发布2004-03-15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发布 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住宅户内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修)中的给排水管道、电气、抹灰、镶贴、木制品、门窗、吊顶、花饰、涂装、裱糊、,卫浴设备等项工程与室内空气质量的验收要求,验收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装修住宅及新建住宅、住宅二次装修的验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8478 铝合金门 GB/T8479 铝合金窗 GB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制品甲醛释放限量 GB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限量 GB1858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5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6 室内装饰装修材聚氯乙稀卷材地板中有物质限量 GB18587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8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 GB50325 民有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用水定额及实用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2·d~3.0L/m计算。干旱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2·d~3.0L/ m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注:1 当地主管部门对住宅生活用水定额有具体规定时,应按当地规定执行。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上海地方标准

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标准 Emission standards of particulate matter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 (征求意见稿)

目 次 前言.............................................................................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要求 (2) 5 监测要求 (3) 6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3)

前 言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控制本市建筑工程颗粒物排放,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改善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最高允许超标次数、以及监测和监控要求,适用于我市建筑工程颗粒物的控制管理。 本标准是本市建筑工程颗粒物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附录A为规范性目录。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上海市环境保护信息中心、华东理工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捷、王跃、修光利、段玉森、胡鸣、魏海萍、王向明、伏晴艳、张懿华、潘骏、黄蕊珠、黄嫣旻、宋钊、陆涛。 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工程颗粒物监控点浓度限值、最高允许超标次数、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市政工程、混凝土搅拌站、干散货码头堆场遵照执行。 如下情况不适用本标准:IAQI PM2.5大于300时、遇大范围浮尘天气时、降水时。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工程颗粒物控制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市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5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T 15432 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 HJ 633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 HJ 65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 HJ 655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和验收技术规范 HJ 66414 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 HJ/T 212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 WS/T 206 公共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测定方法光散射法 《上海市建筑工程颗粒物与噪声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建筑工程 construction project 建筑工程是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所形成的工程实体。

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DB21T-1237—2015)

ICS 01.040.03 A01 a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 1237—2015 b 代替DB21/T 1237-2008 行业用水定额 Industry water-use quota c d 2015 - 07 -18 实施2015 - 05 -18 发布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21/T 1237—2015 目次 前言................................................................................. IV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3) 5 基本用水定额分区 (3) 6 行业用水定额表 (4) 6.1 A 农、林、牧、渔业 (4) 6.1.1 A01 农业 (4) 6.1.2 A02 林业 (11) 6.1.3 A03 畜牧业 (12) 6.1.4 A04 渔业 (13) 6.2 B 采矿业 (13) 6.2.1 B06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13) 6.2.2 B07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6) 6.2.3 B08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4 B09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6) 6.2.5 B1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7) 6.3 C 制造业 (17) 6.3.1 C13 农副食品加工业 (17) 6.3.2 C14 食品制造业 (19) 6.3.3 C15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1) 6.3.4 C16 烟草制品业 (24) 6.3.5 C17 纺织业 (24) 6.3.6 C1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8) 6.3.7 C19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29) 6.3.8 C2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9) 6.3.9 C21 家具制造业 (30) 6.3.10 C22 造纸和纸制品业 (30) 6.3.11 C23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1) 6.3.12 C24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32) 6.3.13 C25 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32) 6.3.14 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2) 6.3.15 C27 医药制造业 (38) 6.3.16 C28 化学纤维制造业 (40) 6.3.17 C29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40) I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3.1.9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表 3.1.10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

河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13T1161-2016农业

ICS27.010 F 04 DB13 河北省地方标准 DB 13/T 1161.1—2016 代替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 第1部分:农业用水 Norm of water intake Part 1:Agricultural water 2016-01-09发布2016-03-01实施

DB13/T 1161.1—2016 目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灌溉分区 (2) 5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调节系数 (3) 6 农业灌溉基本用水定额 (3) 7 蔬菜灌溉用水定额 (5) 8 果树灌溉用水定额 (6) 9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10 渔业用水定额 (7) I

DB13/T 1161.1—2016 II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DB13/T 1161《用水定额》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农业用水; ——第2部分:工业取水; ——第3部分:生活用水。 本部分为DB13/T 1161的第1部分。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由河北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部分起草单位:河北省节约用水办公室、河北省水利技术试验推广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聂建中、张宝全、孙雪峰、苏建平、梁艳清、刘天旭、刘发、胡海军、尚瑞朝、李春辉、连少伟、孙春峰、彭鹏、李栓群、李丽玮、刘玉兰、管华、吕铁峰、郭中磊、杨婧、程鹏、韩晓宇、刘长缨、王东辉、张广艳、石梦梦、袁淑芳、卢耀东、李东海、刘红亮、李哲强、杨志娟、邓晓华、马欣华、张红梅。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13/T 1161.1-2009。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docx

燃气导热油锅炉运行记录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生产、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公司节水降耗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日常生产工作之中。 2、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关的处罚。 (1)、对于不超额受用节水考核指标的,按照年终奖10%进行奖励。 (2)、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以下的按照年终奖的5%进行处罚。 (3)、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10%的,按照相应的超额额度从年终奖中扣除。 (4)、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10%以上的按照年终奖的15%进行处罚。 3、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5、对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调度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锅炉管理制度 1、司炉工人必须有司炉操作证,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锅炉房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违章作业。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维护。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5、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将锅筒内的水放净,并且还须使锅筒内部有良好的通风。在锅筒内进行工作时,锅筒外应有人监护。 (2)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烟道与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它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气体做燃料的锅炉,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6、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7、若锅炉发生汽化后再启动时,启动前须先补水放汽,然后再开动循环泵。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上海市地方标准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 2005-1-31 发布2005-3-1 实施 上海市气象局发布

前言 随着本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在小区内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能力低,特别是雷电高电压侵入所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以及雷击电磁脉冲的侵入都会对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和永久性损坏,进而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为减少雷电灾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小区智能化系统长期正常运行,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防雷中心联合提出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国标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还采纳了各行业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面成熟的相关技术。 本导则共分七章和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智能化系统防雷、质量检验要求等。 本导则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防雷中心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的立项及编制得到了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雷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各大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主编单位: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谱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西岱尔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住宅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和生高小平陈荣光戴建国黄晓虹陈卫星

目次 1、总则 (5) 2、术语 (6) 3、一般规定 (9) 4、建筑物防雷 (10) 4.1高层及多层住宅 (10) 4.2低层住宅 (11) 4.3信息机房 (11) 5、低压终端配电系统防雷 (12) 6、智能化系统防雷 (14) 6.1一般规定 (14) 6.2信息机房与综合管线工程防雷 (14) 6.3信息通信系统防雷 (15) 6.4安全防范系统防雷 (16) 6.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雷 (16) 6.6家居智能化系统防雷 (16) 6.7小区综合物业信息服务系统防雷 (17) 7、质量检验 (18) 8、附录 (19)

用水定额管理规定

用水定额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燃气导热油锅炉运行记录 用水定额管理制度 为了维护正常的供水秩序,保障生产、生活和基本建设等正常用水。根据公司节水降耗的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特制定本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1、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各部门都应积极采取措施,应用节水先进技术降低水资源的消耗,把节水措施纳入日常生产工作之中。 2、节水领导小组每年制定各部门、耗水、节水考核指标。单位应按要求,完成各项节水指标。对不完成节水指标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相关的处罚。 (1)、对于不超额受用节水考核指标的,按照年终奖10%进行奖励。 (2)、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以下的按照年终奖的5%进行处罚。 (3)、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5%~10%的,按照相应的超额额度从年终奖中扣除。 (4)、对于超额使用用水指标的,超额10%以上的按照年终奖的15%进行处罚。

3、用水设施、器具因管理维护不善造成用水浪费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4、对节水工作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适当的节水奖励。 5、对节约用水实行监察,由调度负责不定期对各用水点实行监察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责任大小、按本制度和矿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锅炉管理制度 1、司炉工人必须有司炉操作证,取得司炉操作证后才能操作锅炉。锅炉房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定期检查锅炉运行状况,切实解决影响锅炉安全运行的问题。任何领导不得同意或强迫司炉违章作业。 2、锅炉运行时,值班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有关锅炉运行的各项制度,做好各项记录。 3、做好锅炉日常维修保养工作,严禁锅炉及附近设备带故障操作、维护。 4、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1)因水循环不良造成锅水汽化或锅炉出口热水温度上升到与出水压力下相应饱和温度的差小于20℃(铸铁锅炉40℃)时;(2)锅水温度急剧上升失去控制时;(3)循环泵或补给水泵全部失效时; (4)压力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时;(5)锅炉元件损坏,危及运行人员安全时; 5、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1)将锅筒内的水放净,并且还须使锅筒内部有良好的通风。在锅筒内进行工作时,锅筒外应有人监护。 (2)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烟道与燃烧室内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它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 (3)用油或气体做燃料的锅炉,应可靠地隔断油、气的来源。 6、锅炉投入运行时,应先开动循环泵,待供热系统循环水循环后才能提高炉温。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地方标准】上海市地方标准

上海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防雷技术导则 2005-1-31 发布2005-3-1 实施 上海市气象局发布

前言 随着本市住宅小区智能化系统建设的高速发展,各种电子、微电子设备已在小区内大量使用。这些装备耐过电压、过电流能力低,特别是雷电高电压侵入所产生的电效应、热效应以及雷击电磁脉冲的侵入都会对设备和系统造成干扰和永久性损坏,进而可能对工作人员造成人身伤害。为减少雷电灾害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使小区智能化系统长期正常运行,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上海市防雷中心联合提出编制本导则。 本导则的编制参照了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和国标等相关技术标准,同时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还采纳了各行业在电子信息系统雷电防护方面成熟的相关技术。 本导则共分七章和附录。其内容包括总则、术语、一般规定、建筑物防雷、低压配电系统防雷、智能化系统防雷、质量检验要求等。 本导则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或市防雷中心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导则的立项及编制得到了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防雷中心领导的大力支持,也得到了上海各大设计研究院专家的指导,在此深表感谢。 主编单位:上海市智能建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防雷中心 参编单位: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船第九设计研究院 华东电脑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万谱电器有限公司

上海西岱尔电子有限公司 上海浦东新区住宅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曹和生高小平陈荣光戴建国黄晓虹陈卫星

目次 1、总则 (5) 2、术语 (6) 3、一般规定 (9) 4、建筑物防雷 (10) 4.1高层及多层住宅 (10) 4.2低层住宅 (11) 4.3信息机房 (11) 5、低压终端配电系统防雷 (12) 6、智能化系统防雷 (14) 6.1一般规定 (14) 6.2信息机房与综合管线工程防雷 (14) 6.3信息通信系统防雷 (15) 6.4安全防范系统防雷 (16) 6.5建筑设备监控系统防雷 (16) 6.6家居智能化系统防雷 (16) 6.7小区综合物业信息服务系统防雷 (17) 7、质量检验 (18) 8、附录 (19)

用水定额及标准

用水定额和水压 3.1.1? 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 居住生活用水量; 2? 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 ?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的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和表的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的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中的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 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和水景用水量按、、条的规定确定。 3.1.5? 居住小区道路、广场的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 m2·d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和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 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和未预见水量之和可按最高日用水量的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的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的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等因素,可按表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和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的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和区域条件,可按表确定。

用水。 2? 除注明外,均不含员工生活用水,员工用水定额为每人每班40~60L。 3? 医务建筑用水中已含医疗用水。 4? 空调用应另计。 3.1.11? 建筑物室内、外消防用水量、供水延续时间、供水水压等,应根据现行有关消防规范执行。 3.1.12? 工业企业建筑,管理人员的生活用水定额可取长补短30~50L/人·班;车间工人的生活用水定额应根据车间性质确定,一般宜采用30~50L/人·班;用水时间为8h,小时变化系数为~。工业企业建筑淋浴用水定额,应根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中的车间的卫生特征分级确定,一般可采用40~60L/人·次,延续供水时间为1h。 3.1.13? 汽车冲洗用水定额,应根据车辆用途、道路路面等级和沾污程度,以及采用的冲洗方式,可按表确定。

福建省行业用水定额

DB35 福建省地方标准 DB35/T772-2007 行业用水定额 2007-10-29 发布 2007-11-10实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福建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 本标准由福建省水利厅负责解释。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福建省水资源管理中心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袁柳郑为键余里红

目录 前言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用水行业分类与代码 (2) 5 用水定额表 (2) 5.1 农林牧渔业用水定额 (3) 表1 农业用水定额 (3) 表2 林业用水定额 (6) 表3 畜牧业用水定额 (6) 表4 渔业用水定额 (6) 5.2 工业用水定额 (6) 表5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用水定额 (6) 表6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 (6) 表7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用水定额 (6) 表8 其他采矿业用水定额 (7) 表9 农副食品加工业用水定额 (7) 表10 食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7) 表11 饮料制造业用水定额 (7) 表12 烟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8) 表13 纺织业用水定额 (8) 表14 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用水定额 (8) 表15 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用水定额 (8) 表16 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用水定额 (9) 表17 家具制造业用水定额 (9) 表18 造纸及纸制品业用水定额 (9) 表19 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用水定额 (9) 表20 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10) 表21 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用水定额 (10) 表22 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用水定额 (10) 表23 医药制造业用水定额 (11) 表24 化学纤维制造业用水定额 (11) 表25 橡胶制品业用水定额 (11)

(技术规范标准)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上海市地方标准 《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 分:旅馆、商务办公楼》 DB31/329.8-2007 日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批准,发布了上海市地方标准《重点单位重要部位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第8部分:旅馆、商务办公楼》(标准编号:DB31/329.8-2007),现全文刊登如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旅馆、商务办公楼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和维护。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设有15间(套)客房或50个床位以上的旅馆,以及500m2(含)以上商务办公楼的安全技术防范。 度假村、培训中心、农家乐、会员制俱乐部和休闲娱乐等场所,以及商住楼办公场所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参照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0408.1入侵探测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10408.3入侵探测器第3部分:室内用微波多普勒探测器 GB10408.4入侵探测器第4部分:主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5入侵探测器第5部分:室外用被动红外入侵探测器 GB10408.6入侵探测器第6部分:微波和被动红外复合入侵探测器 GB 15209 磁开关入侵探测器 GB 12663 防盗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GB 17565 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50198-1994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 50348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A/T75 安全防范工程程序与要求 GA/T 3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验收规则 GA/T 367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 368 入侵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GA/T 394 出入口控制系统技术要求 DB 31/295 安全技术防范监控用硬盘录像机通用技术要求 GB/T14308 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旅馆 以接待住宿服务为主,可提供相关设施和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旅社、旅游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

用水定额及标准

3。1 用水定额与水压 3.1.1居住小区给水设计用水量,应根据下列用水量确定: 1居住生活用水量; 2公共建筑用水量; 3 绿化用水量; 4水景、娱乐设施用水量; 5 道路、广场用水量; 6 公用设施用水量; 7 未预见用水量及管网漏失水量; 8 消防用水量。 注:消防用水量仅用于校核管网计算,不属正常用水量。 3。1.2 居住小区得居民生活用水量,就按小区人口与表3。1。9得住宅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3 居住小区内得公共建筑用水量,应按其使用性质、规模,采用表3、1。10中得用水定额经计算确定、 3.1。4居住小区绿化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1。0~3。0L/m2·d计算、干旱地区可酌情增加;公用游泳池、水上游乐池与水景用水量按3.9。17、3。9。18、3.11。2条得规定确定。 3.1。5居住小区道路、广场得浇洒用水定额可按浇洒面积2、0~3、0L/ m2·d 计算。 3.1。6 居住小区消防用水量与水压及火灾延续时间,应按现行得《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 3.1。7居住小区管网漏失水量与未预见水量之与可按最高日用水量得10%~15%计。 3.1。8 居住小区内得公用设施用水量,应由该设施得管理部门提供用水量,当无重大公用设施时,不另计用水量、 3.1.9 住宅得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住宅类别、建筑标准、卫生器具完善程度与区域等因素,可按表3、1、9确定。

2 别墅用水定额中含庭院碌化用水与汽车抹车用水 3。1.10 集体宿舍、旅馆等公共建筑得生活用水定额及小时变化系数,根据卫生器具完善程度与区域条件,可按表3、1.10确定。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的通知 (陕政发[2004]18号2004年4月2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已经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行行业用水定额管理是强化节约用水工作的重要依据,是有效推进节约用水的重要步骤和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建立节水型社会的要求,在申报年度用水计划、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等工作中,严格执行《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及时反馈在执行当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跟踪监督试行工作,认真研究分析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定额》。 陕西省行业用水定额(试行) (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2004年4月) 前言 本定额根据《》、《》等国家和地方法规制定。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利厅、陕西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陕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陕西省建设厅、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统计局提出。 本定额由陕西省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定额由陕西省水资源管理办公室、陕西省能源技术服务中心、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负责起草。 1 通则

1.1 为推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加强取用水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定额。 1.2 本定额适用用于陕西省境内的工业、农业生产和城乡生活用水管理。1.3 本定额是在陕西省各行业用水情况调查、测试的基础上,参考国内外已有成果和行业用水标准,经过分析测算和反复讨论核实后制定。 1.4 本定额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限暂定2年。 1.5 本定额未涵盖的用水,但部门或行业有明确规定的参照部门或行业标准执行。本定额在试用期间如遇国家用水定额颁布实施,按国家定额执行。 2 工业用水定额 2.1 工业用水定额表

城市用水定额管理调研报告

城市用水定额管理调研报告 文章标题:城市用水定额管理调研报告 《中华人民 ___水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对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市实施》第三十八条“市发展与改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取水定额、经济技术条件以及水量分配方案确定的可供本行政区域使用的水量,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对全市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控制”;第四十六条“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市节约用水办法》中更详细的规定了取水定额管理的制定、考核、奖惩办法。实施用水定额管理是建设节水型城市的内在要求,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从2000年开始,**市开始进行用水定额管理方面的调研,xx年颁布了试行的定额标准,xx年和xx年分别对全市的主要公共生活行业和工业进行了详细的调研和分析,开始实施用水定额管理。一、城市用水定额管理城市用水定额管理指的是在城市区域范围内,以城市各部门的取水定额这一宏观指标为基本依据,以保证水的合理配置为原则,通过计量核算、制定计划、价费政策等手段,达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这个管理过程包括制定先进、科学、合理和可操作性的取水定额、确定水分配计划的制定原则、设计合适的价费政策、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实施细则等。城市用水定额管理不是一个确定定额数值的过程,而是一个科学决策的过程。它的关键在于建立与用水定额管理相配套的取水定额标准、管理体

制、法律体系、信息平台、价费方案等。二、**市用水定额管理现状 1、公共生活用水部分 **市生活用水量(包括:城市居民家庭用水、城市公共生活用水、城市消防及其他特殊用水3部分)从1997年的11.14 亿m3增长到xx年的12.78亿 m3,占总用水量的37%;而xx年工业用水量仅为7.66亿m3,占总用水量的22%。因此,生活用水的节水会更加重要。 **市对非居民用户实施定额管理,超定额加价的用水管理基本制度。xx年**市就已经颁布了用水定额试行办法,xx年**市开展了公共生活用水定额的调查与研究工作,奠定了公共生活取水定额制定的基础,xx年**市开始建立公共生活各行业取水定额地方标准,标志着**市用水定额管理开始进入实质性阶段。表1为xx年**市公共生活十大主要行业取水定额情况。 2、工业部分 **市的工业用水定额工作开展较早,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市就对市区内的主要工业行业进行了定额研究。2000年和xx年**市对主要工业进行调研,将过去的“产品用水定额”修订为“产值综合取水定额”,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十大主要工业行业综合取水定额标准,为实施工业用水定额管理、制定用水计划考核依据奠定了基础。(如表2) 三、存在的问题 1、取水定额的确定不单纯是一个计算过程,而是一个科学决策的过程。因此,如何建立既能符合**市用水现状,又能促进节水的取水定额体系是关键。**市虽然开展了大量的用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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