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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城市规划常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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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常见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介绍城市规划涉及政治、经济和社会等诸多方面,要求从业人员对地理、经济、建筑、交通、历史、美学、生态环境、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的知识都有所了解,当前规划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更新很快,为保证自治区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使用有效工具,自治区建设厅规划处、规划管理服务中心整理常见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主要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配套法规、规章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4.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5.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编制办法

6.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

7.城市总体规划修改工作规则

8.村镇规划编制办法(试行)

9.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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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近期建设规划工作暂行办法

1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

13.建制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

14.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

15.村庄和集镇建设规划管理条例

16.城建监察规定:

17.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18.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19.城市紫线管理办法:

20.城市蓝线管理办法:

21.城市黄线管理办法:

22.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

23.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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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

25.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

26.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二、常见城乡规划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城市规划制图标准 CJJ/T97---

2.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 137---90

4.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CJJ 57---94

5.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 CJJ 83---99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GB50180---93( )

7.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 GB 50298---1999

8.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 GB 50220---95

9.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 75---97

10.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11.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 GB 50289---98

12.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282---98

13.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GB 50318---

14.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 50293---1999

15.村镇规划标准 GB 501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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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防洪标准 GB 50201---94

1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

18.城市用地分类代码 CJJ46---91

19.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 GB 50437---

三、城市规划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7.<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5.<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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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施行)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18.<城市绿化条例>

19.<风景名胜区条例>:

20.<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21.<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24.<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5.<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

26.<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

27.<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

28.<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29.<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

四、地方城市规划常见技术标准、技术规范

北京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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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北京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3.北京市建设工程绿化用地面积比例实施办法

4.北京市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5.北京地区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通则

6.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

7.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

天津

8.天津市城乡规划条例

9.天津市城乡总体规划修改管理暂行规定

10.天津市城镇总体规划审查规则

11.天津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12.天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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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大纲 一、课程基本作息: 课程编号:08303014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 所属教研室:数信系工程管理教研室 学时及学分:总学时32、理论课学时32、实验课学时0。 考核对象:城市规划专业 二、课程教学目的及任务: 课程教学目的:通过理论教学,要求学生掌握基本概念,通过本门课程建立良好的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基本概念,能够运用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本课程任务是: 1.使学生掌握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相关的概念及理论,了解相关背景及应用情况; 2.使学生熟练掌握相关理论技能方法,熟练掌握相关测试应用方法; 3.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能够合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 4.培养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和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 三、考试目的: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对大纲所规定的基本内容有较完整的理解,掌握书中的基本概念、理论和方法,并达到下列基本要求: 1、初步获得有关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的概念; 2、能正确理解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在城市规划中的作用; 3、能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4、掌握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径; 5、能熟练应用城市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 四、教材和主要参考资料: (一)教科书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王国恩,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二)参考书 1、《城市规划管理制度与法规》,刘欣葵,机械工业出版社,2009 2、《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耿毓修,东南大学出版社,1997 3、《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尹强,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五、考试内容及要求: 第一部分管理决策与法律基本知识 第1章城市管理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城市管理的特征; 2.理解城市管理的主要学派; 3.掌握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 (二)考试内容 1.城市管理的特性、内容 2.城市管理学理论 3.城市管理的理念与方法 4.城市管理体制 第2章决策概论 (一)考试要求 1.理解决策的含义; 2.掌握决策的要素、类型和特点; 3.了解决策的程序和方法; 4.掌握管理决策的定义、原则、类型和依据。 (二)考试内容 1.决策的含义、要素及决策的合理性 2.决策的类型与特点 3.决策的程序与方法 4.城市规划管理决策 第3章行政管理学概述 (一)考试要求 1.掌握行政、行政管理、行政效率的基本概念; 2.理解行政及行政管理的分类和特征;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规范 年级专业:2012级园林(景观设计) 学号:201206194028 姓名:唐明明

第一节技术标准 一、《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正文共列出151条基本术语,分为五部分:总则、城市和城市化、城市规划概述、城市规划编制(分十七项内容:发展战略、城市人口、城市用地、城市总体布局、居住区规划、城市道路交通、城市给水工程、城市排水工程、城市电力工程、城市通信工程、城市供热工程、城市燃气工程、城市绿地系统、城市环境保护、城市历史文化地区保护、城市防灾、竖向规划和工程管线综合)和城市规划管理。 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组织编制并于1990年7月颁布《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为国家标准,自1991年3月1日起施行。 1、城市用地分类 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其中大类共分为:居住用地(R)、公共设施用地(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特殊用地(D)及水域和其他用地(E)10大类。在大类下,又根据土地的不同使用用途和使用功能条件划分了46个中类、73个小类,并在大类下,根据阿拉伯数字代码,以表明其中类、小类的具体类别。城市用地分类代号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2、城市用地计算原则 在计算城市现状和规划的用地时,应统一以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的范围为界进行汇总统计。城市用地按平面投影面积计算,其计量单位应为万平方米(公顷),总体规划用地应采用1/10000或1/5000比例尺的图纸,分区规划应采用1/5000或1/2000比例尺的图纸进行分类计算,现状和规划的用地计算应采用同一比例尺的图纸。 3、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规划建设用地的标准的内容: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规划人均单项建设用地指标和规划建设用地结构三部分。城市建设用地除水域和其他用地(E)类外应包括九大类用地。 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分为I~Ⅳ四级(用地指标数为60.1~120.0m2/人),现有城市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的确定,应根据其现状人均建设用地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期末复习材料 一、选择题(1.5×16=24分): 1、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特征的是(C ) A、行为目的的惩戒性C、行为的内部特征 B、行为违法的确定性D、适用主体的行政特征 2、下列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原则的是(B ) A、法定的原则C、处罚救济原则 B、受处罚免除民事责任的原则D、违法行为与处罚相适应的原则 3、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操作顺序为(B ) (1)掌握信息(2)准备资料(3)通知停工(4)实施处罚(5)总结归档(6)申请强制执行(7)行政复议或应诉 A、(1)(2)(3)(6)(4)(7)(5)C、(2)(1)(3)(4)(7)(6)(5) B、(1)(2)(3)(4)(7)(6)(5)D、(3)(1)(2)(4)(6)(7)(5) 4、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重要依据不包括:(C) A、法律、法规依据 B、城市规划依据 C、社会公众口述 D、事实依据 5、( C )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实施、修改的监督检查。 A、市级以上 B、直辖市 C、县级以上 D、县级以下 6、下列选项中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属于不得公开的情形是:(A) a.国家机密 b.商业机密 c. 社会秩序d、个人基本资料 A、ab B、abc C、acd D、abcd 7、以 下不属于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对象的是(D)。 A、桥梁 B、隧道 C、人行天桥 D、河流 8、道路交通工程规划管理的程序包括(A) A、申请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C、申请程序、审核程序、审批程序 B、申请程序、批复程序、核发程序D、规划程序、审核程序、核发程序 9、当交叉敷设时,自路面向下的排列顺序一般为(B)A、 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污水管、雨水管、B、 电力线、热力管、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C、 电力线、燃气管、热力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D、 热力管、电力线、燃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10、 下列建筑间距不需要考虑的因素有(B) A、日照因素 B、美观因素 C、消防安全因素 D、空间景观因素 11、建筑容积率的计算公式为(D) A、平均层数÷建筑密度C、基地面积÷建筑面积 B、建筑密度÷平均层数D、平均层数×建筑密度 12、法定历史保护建筑的建筑实体不包括(D) A、国家级文物建筑 B、省市级文物建筑 C、县区级文物建筑 D、村镇级文物建筑 13、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将城市用地分( C )大类、46中类、73小类进行管理

城市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完全版

第一节城市用地分类与标准 1.1 城市用地分类 1.1.1 城市用地分类适用于各阶段的城市规划和用地管理工作。 1.1.2 城市用地分类以土地的使用功能为主导因素,兼顾其他相关因素。 1.1.3增城市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大类、中类、 小类。 1.1.4 其中,R、C、M、W、U、S、T、D、G类用地属于城市建设用地,E6类用地属于村 建设用地;其余为非建设用地。 1.1.5 使用城市用地分类时,应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 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 1.1.6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1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1.1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q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 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 零星的用地 R1 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的用地R11 低密度住宅用地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容积率为1的用地 R12 商品住宅用地以商品住宅为主的用地 R13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包括以低收入者教工、公务员等特定人群为供应对象的住宅用地R14 廉租房用地 政府组织建设以租给低收入者为供应对象,不对外销售的廉租公房 用地 R2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 儿园、小学、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 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R3道路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 停车场等用地 R4绿地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公共设施用地 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 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的用地,不包括居住用地中的公共服务设施用 地

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重点整理

羃城市社会的管理:城市的社会管理(人口、社会法制、社区生活服务、文化建设)、经济管理(区域产业、经济结构、城乡一体化进程)、生态环境管理(不破坏自然、改造自然)、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综合交通系统、供应系统、通讯系统、环境卫生系统、防灾系统)。蒇主要学派:管理方法学派、~经验学派、行为学派、社会学派、决策学派、数量学派。 羈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行政管理方法、经济管理方法、法律管理法、咨询管理法、数学管理法、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 膂美国城市管理组织模式:市长会议制、市委员会制、市经理制和市行政长制。 肀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和方式的选择和调整过程。 膈决策要素:决策者、目标、环境因素、多选方案、多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环境因素.备选方案.可能结果三者的对应关系、备选方案的评价和选择。 螇初始决策:是指组织对从事某种活动或从事该种活动的方案所进行的初次选择。 节追踪决策:指在初始决策的基础上对组织活动方向、内容或方式的重新调整。 蒀追踪决策的特征:①回溯分析:初始决策是在分析当时条件和预测未来基础上制定的,而追踪决策是在原来方案已经实施,并发现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或与原来认识的环境有重大区别的情况下进行的。②非零起点:初始决策是在有关活动尚未进行,因此对环境尚未产生影响的前提下进行的,而追踪决策所面临的条件与对象不是处于原始状态,已经受到了某种程度的改造、干扰与影响。③双重优化:追踪决策所选的方案不仅要优于初始决策方案,而且要在能够改善初始决策实施效果中的各种可行方案中择优。 袀决策的特点:目标性、可行性、选择性、满意性、过程性、动态性。 薅决策的程序:界定问题、目标的确定、拟定备选方案、确立标准、方案评估及标准、实施决策方案、追踪调查方案实施对目标的保证程度。 行政机关的概念:行政机关又称政府,是国家依法设立并代表国家行使政权,掌握国家行政事务的机关。 行政机关的分类:①根据管辖的地域范围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和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②根据业务管辖的范围分为一般权限机关和部门~~。 行政机关组织法:是规定行政机关的设置程序及其任务、组成、编制、职权职责和活动原则等法律规范的总称。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 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①行政主体的行政职权由法设定与依法授予②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 须依照和遵守行政法律规范③行政主体的行政行 为违法无效④行政主体必须对违法的行政行为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⑤行政主体的一切行政行为必 须接受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 节行政合理性原则内容:①正当性②平衡性③情理 性 肀以上两原则关系:①(两原则)是行政法的两项 基本原则,两者不可偏废②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主 要原则,后者是补充原则③行政合法性原则即适 用羁束行政行为,又适用自由裁量行政行为,而 后者仅适用自由裁量行为④行政合法性原则即适 用行政管理,又适用行政诉讼,而后者不适用行 政诉讼⑤违反行政合法性原则构成行政违法,违 反行政合理性原则构成行政不当。 莇行政主体:指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能代表 国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以及独立参加 行政诉讼,并能独立承受行政行为效果与行政诉 讼效果的组织。 蒁行政主体特征:①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 个人②行政主体依法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③行政 主体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职权和参加行政诉 讼④行政主体能独立地承受行政行为所引起的法 律效果和行政诉讼的效果 葿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行政主 体依法拥有的,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 其职能。 蒈行政权限: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权时所不能 逾越的法定范围和界限。 肆行政责任的形式:①承认错误,赔礼道歉②恢复 名誉,消除影响③履行职责④撤销违法⑤纠正不 当⑥返还权益⑦恢复原状⑧行政赔偿 薁我国的立法形式: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法律 3全国性行政法规4地方性法规5地方行政规章 袀城市规划法的基本内容:1国家城乡规划法2国 家城乡规划实施行政法规3地方城乡规划法规4 部门规章5相关法律法规6城乡规划技术标准7 城乡规划文本 芀城乡规划依法行政行为:1行政立法(建立健全 城乡规划法规体系;法规协调;法规清理、修改、 授权解释和废止)2行政执法(核发“一书两证”; 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政强制 执行) 袅城乡规划文本是指由城市规划机构编制的反映 城乡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具体内容,在实施过程中 必须予于遵循的政策和规定,并由国家权力机关 按照有关法律批准的、对城市社会具有一定约束 力的法规性文件。 规划管理系统的特点:①系统是由若干部分以一 定的结构组成的相互联系的整体②系统整体具有 层次性,每个层次的系统可以分解为若干基本要 素③系统整体有不同于各组成部分的新功能 蚈规划管理系统的组成:决策系统(主要负责制定 城乡规划)、执行系统(对建筑工程、道路交通工 程、市政管线工程的“一书两证”的管理工作)、 反馈系统(负责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查处违 法用地、违法建筑等管理工作)、保障系统(城乡 规划法律法规、相关法律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制 定与实施是法制保障的基础)。 规划管理系统要素:管理目标、管理者、管理对 象、被管理者、管理中介(权利、规则、组织) 羅规划管理系统运行机制:协同机制、调控机制、 反馈机制 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管理的保护原则:历史原真性、 建筑的完整性、 莀保护内容:建筑实体、环境 蚇保护方法:建筑本体保护、建筑环境保护 肅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任务:1城乡土地利用 监督检查(建设用地监督检查、城市规划区内保 留、控制用地监督检查)2建设活动过程的监督检 查(确立用地红线边界、复验灰线、施工检查、 竣工规划验收)3查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4检查 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合法性5监督检 查建筑物、构筑物使用性质 肃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法 定程序制定的城市规划和国家、地方的法律法规 通过法律的、行政的手段,按照一定的管理程序, 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设项目用地进行审查,确 定其建设地址核定去用地范围及土地利用规划要 求,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 袇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是依据城市规划和城市规划 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根据建设工程具体情况, 综合有关专业管理部问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性质、 位置、规模、开发强度、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审 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 蒆市政工程管线埋设顺序:平面:(道路规划红线 到道路中心)电力电缆、电信电缆、配气管、配水 管、热力管、输气管、输水管、雨水干管、污水 干管。竖向:(自路面向下)电力线、热力管、燃 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原则:压力管 让重力管,可弯管让不可弯管,支管让干管,小 口径管让大口径管) 城市社会的管理:城市的社会管理(人口、社会 法制、社区生活服务、文化建设)、经济管理(区 域产业、经济结构、城乡一体化进程)、生态环境 管理(不破坏自然、改造自然)、基础设施的建设 管理(综合交通系统、供应系统、通讯系统、环 境卫生系统、防灾系统)。 主要学派:管理方法学派、~经验学派、行为学 派、社会学派、决策学派、数量学派。 现代城市管理的方法:行政管理方法、经济管理 方法、法律管理法、咨询管理法、数学管理法、 城市规划管理方法、现代城市的目标管理法。 羁美国城市管理组织模式:市长会议制、市委员会 制、市经理制和市行政长制。 蝿决策:是指组织或个人为了实现某种目标而对未 来一定时期内有关活动的方向,内容和方式的选 择和调整过程。 决策要素:决策者、目标、环境因素、多选方案、 多选方案可能导致的结果、环境因素.备选方案.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为了加强和规范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制定了相关技术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德市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杭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及《建德市域总体规划》,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在《建德市域总体规划》规划区范围内的规划管理活动,均按本规定执行。详细规划编制、城市设计、建筑设计涉及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退让、设计标高和日照等建筑管理内容,应符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的分类和适建范围 第三条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根据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并遵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 90)进行分类。 第四条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照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尚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应按分区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本规定附录五《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执行,并编制选址论证报告。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且超出附录五规定范围的建设项目,应先提供调整详细规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执行。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五条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建筑容量控制指标,根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执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尚未批准的,且建设用地面积大于等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市政基础设施除外),应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核定建筑容量指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ha(公顷)的建设项目,应编制选址论证报告,并参照表(3-1)《建筑容积率、建筑密度控制指标表》确定建筑容量指标。但办公、商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杂时,办公、商业建筑的容积率,应通过选址论证报告进行分析并且原则上不大于3.5。 第四章建筑间距 第八条新建建筑间距,应当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消防、防灾、视觉卫生、管线埋设、土地合理利用等要求,还必须符合本章的规定。 第九条低、多层建筑(不含高度5m以下的门卫、变配电房、电信交接间、小库房、车库等附属建、构筑物,下同)之间的间距 (一)居住建筑正面间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注:1、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 )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2、L为南侧(东、西)侧遮挡建筑高度1.2倍 3、两幢建筑非平行布置,当夹角小于等于30 时,按平行关系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编写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局 广州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广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标准与准则》 (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篇) 目录 第一节术语 (3) 第二节建筑高度 (5) 第三节建筑间距 (8) 第四节建筑退让间距 (11) 第五节建筑工程外部附属设施 (16) 第六节居住建筑天井 (19) 第七节骑楼 (21) 第八节建筑场地竖向设计 (25) 附录本标准与准则用词说明 (30)

第一节术语 1.1 建筑工程 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类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以及原状维修工程。 1.2 城市居民自住建筑工程 指城市非农业人口居民凭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兴建的仅供自己居住的建筑工程。 1.3 建筑场地 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用地。 1.4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 1.4.1 指一定地块内建筑工程规划建设的总建筑面积,包括地面以上和地面以下建筑面 积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应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 执行。 1.4.2 建筑工程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可以分为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和自然计算的 总建筑面积。 1.5 容积率 指一定地块内,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与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1.5.1 计算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包括: (1)地面以上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上的架空层、避难层、屋顶梯间和电梯机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2)以下建筑的建筑面积,但是地面以下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的建筑面积除外。 1.5.2 净建设用地面积是指扣除宽度为1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城市河涌等用地面积的 建设用地面积。 1.6 建筑密度 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净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 1.7 规划户数 指一定地块内居住建筑所规划的居住人口户数。 1.8 建筑层数 指建筑层高2.2米以上的建筑自然层数(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法、法律

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10月28日表决通过的城乡规划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现行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从城市规划法到城乡规划法,中国正在打破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进入城乡一体规划时代。 《城市规划法》的不足 1、城乡二元分治,不利于统筹发展。 我国现行城乡规划法律制度受到历史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的深刻影响,城市和乡村分别对待,不同的法律和法规,分别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还造成了法律空白,在一些地区无法进行有效的规划管治,这一点在城乡结合部地区和各类开发区表现得尤为明显。 2、偏重技术管理,不利于政府职能转变需要。 《城市规划法》形成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初期,内容上难以突出城乡规划必须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难以充分体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今天已十分明确,城乡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广泛领域。城乡规划由物质空间设计走向综合规划,由技术管制走向公共政策。由于现行《城市规划法》没有突出对公众利益保护的规则,使规划在制定和实施管理中不能十分有针对性地保护资源、环境、自然和历史文化遗产,以及社会弱势群体的利益。 3、不适应经济体制转轨后的开发管理。 现行《城市规划法》在内容上对规划编制作了较多规定,而对规划管理、操作程序、监督检查、法律责任规定得较少、较笼统。随着改革的深化,一系列新制度,如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投资体制的改革、分税制等,带来城市发展动力的多元化和利益群体的分化。建设单位有着不同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的利益主体,甚至有的地方政府也产生了追逐利益的冲动。 4、现行的规划体系难以适应城镇化和城乡建设发展的需求 各级城镇体系规划的法律地位不明确,导致现行城乡规划缺乏基本的区域协调与制约机制; ——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繁杂,强制性内容不明确,难于作为管理依据; ——镇的地位及其规划缺乏实事求是的定位的规范,导致小城镇规划的法律规范薄弱; ——城镇详细规划缺乏严格的法定约束,导致详细规划从制定到实施都表现出随意性,各级城镇的规划实施管理难以有效规范; ——乡村规划缺乏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导致乡村建设难以逐步实现集约化发展。 5、监督机制不完善,不适应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城市规划法》比较注意对行政权力和管理手段的维护,而对政府部门实施监督制约和对公民、法人以及社会组织的保护性规定薄弱。在规划编制的组织上,强调单一的政府行政部门责任,没有将公众参与、多部门参与作为法定程序。 6、法律责任较轻,不利于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现行《城市规划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较为原则,可操作性差。该法主要针对违法建设行为本身提出纠错规定,对违法行为人的处罚权涉及由单位给予行政处分;特别是对政府的违法行为,若非涉及经济犯罪,基本上构不成法律责任。这样的法律制度,为规划决策提供了很大的随意性空间。对于建设单位和个人而言,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也会在计算违法和守法的成本后,不惜违法牟利。鉴于一些地方违法的机会成本远低于守法的机会成本,更加导致违法建设行为屡禁不止。严重损害了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在总结现行城市规划法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新出台的城乡规划法对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对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作了明确规定。根据城乡规划法,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在内的全部城乡规划,将统一纳入一个法律管理。目的是“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了提高今后城乡规划管理的科学性,城乡规划法还提出:“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此外,为了提高规划的执行力,城乡规划法还完善了法律责任,加大了处罚力度。 《城乡规划法》解读 一、确立了城乡统筹、以人为本的立法思想 《城乡规划法》该法不是对原有“一法一条例”有关内容的简单归并,而是对于城市与农村发展的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复习要点 l、1、1行政管理学的有关知识 1.1.1了解行政和行政管理的基本概念 1、行政的概念:行政是一种社会组织有序进行活动的形态、社会现象和社会活动,它通过一定的形式、活动和关系表现出来狭义行政概念:是一定社会政治意愿的积极推行、执行政治决策和实现政治目标,从属于一定社会的政治。广义的行政概念:行政是一个组织为实施自已的政策目标(一般是非赢利性的目标)而采取的活动。 2、行政管理的概念:行政管理是围绕执行公共权威而展开的活动,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它有三层基本含义; (1)行政管理是一种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是一种动态功能。它通过自己的各种形态的活动,通过完成自己的各种功能来执行社会公共权威,达到既定目标。行政管理同时也是一种社会活动,它产生于一定的社会,作用于一定的社会,它的活动涉及整个社会。行政管理活动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系统。 (2)行政管理具有一定的形式,通过行政体制与组织形式,来执行自己的动态功能。 (3)行政管理体现一种关系。行政关系有多种形式,如权威关系、组织关系、人际关系、沟通关系、行政体系与社会的关系、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等等。各类关系在一定的条件下都可能有不同的格式和性质,会对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产生一定的作用,影响行政管理活动和形式。从实践的意义上说,一是行政管理活动是政府管理外部各种公共事务的活动。又是政府为管理外部社会各项事务而展开的内部管理活动。 1.1,2 熟悉行政机构和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 1、行政机构的基本概念:组织、行政组织,是社会行政系统的结构形态。是行政行为赖以表现的组织基础。行政组织的含义包括4个方面: (1)组织结构主要是从职能目标的分工、权责大小的分配、层次等级的划分、管理幅度的确立、制度纪律的规范等方面来确定组织的表现形式。 (2)组织行为组织中的人员为管理目的而活动,在人员之间所进行的相互交往、沟通、协作、默契等行为。 (3)组织环境组织受到环境的制约和影响。 (4)组织意识组织中人员对目标、行为、环境的认识和心态意识极大地也影响到组织的凝聚力。 2、行政领导的基本概念:行政领导是行政组织或机构的管理者通过一定方式指挥影响组织内的个体成群体,从而实现一定组织目标的活动过程。行政领导有4层含义:(1)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2)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3)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一是来自权力的影响力;二是来自非权力的影响力。 (4)领导活动是在特定的环境中进行的,它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因此,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环境构成了领导活动的三个层面基本要素。 1.1.3 熟悉行政沟通的作用和原则 l、行政沟通的作用行政组织决策、规划、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的发挥,都离不开行政改沟通。首先,它是有效决策的依据。 其次,行政沟通能增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目标、工作环境的了解,促进行政人员对组织的认识和认同,形成一种积极的组织意识。最后,行政沟通能改善人际关系和组织气氛。 2、行政沟通的原则。行政沟通旨在为实现某一目标而产生一定的沟通效应、速度、广度和准确度。为了最大限度地取得沟通效应,沟通时应当坚持以下三项原则:

城市规划技术规定

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1为了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实现城市规划设计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化和法制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以及与城市规划相关的法规、标准、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和镇,凡在市、镇城市规划区从事城市规划、建设工程设计和规划管理的相关活动,都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 2.1 建筑基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成片开发地区,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未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规划部门不予审批。 2.2建筑基地未达到下列最小面积的,不得单独建设(不含私房改造): (一)低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500平方米,旧城区为400平方米; (二)多层居住建筑、多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1000平方米,旧城区为800平方米; (三)高层居住建筑:新城区为2000平方米,旧城区为1500平方米; (四)高层公共建筑:新城区为3000平方米,旧城区为2000平方米。 建筑基地未达到前款规定的最小面积,但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满足城市规划要求的,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可予核准建设: (一)邻接土地已经完成建设或为既成道路、河道或有其他类似情况,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二)因城市规划街区划分、市政公用设施等的限制,确实无法调整、合并的。 2.3各类建设用地的可兼容性应符合表2.3规定。 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

2、商住楼为地上1层或1-2层为商业服务用房、其它部分为住宅的楼房建筑 2.4 凡须改变绿地、道路广场、体育、市政、工业、仓储等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2.3《建设用地可兼容性表》规定围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2.5 城市各类建筑的建筑密度、容积率上限按表2.5的控制。但只要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位等的要求,经审批后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

4城市规划法律制度

§4城市规划法规 §4-1 城市规划法概述 一、基本概念 1.城市 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建制镇的发展也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的要求。 至2000底,我国共设城市668个,建制镇17892个(不含县城关镇)。 大中小城市的划分: 大:50万人以上;中20-50万;小:不足20万。(35个50万以上的,11个200万以上的) 2.城市规划 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即具体安排等法定活动。 二、立法概况及适用范围 1.城市规划法规的立法概况 1989年12月26日通过的《城市规划法》 及《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开发区规划管理办法》《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等建设部门规章及各地的地方性建设法规等。 2.城市规划法规的适用范围 1)地域适用范围。是城市的规划区,即城市市区、近效区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这个区域内的陆地、水面和空间皆为城市规划法的适用范围。这个区域外的有关建设和发展应由村镇建设规划的有关法规调整。 2)人的适用范围。凡与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管理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适用于该法。具体包括: A: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和管理的各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及其有关人员;

B:具体从事城市规划编制工作的生产、科研、教学、设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 C: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企业、其他相关单位及其上述单位的有关人员。 §4-2 城市规划的制定 一、城市规划编制 1.城市规划编制原则 ●从实际出发,科学预测原则 ●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防灾减灾原则 ●合理用地、节约用地原则 2.城市规划编制体系 ●城镇体系规划:是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 ●城市总体规划:是编制城市详细规划的依据 ●城市详细规划 3.城市规划编制阶段 ●城镇体系规划:发展制定城镇发展战略,统筹安排各项资源 ●城市总体规划纲要:是确定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以确定城市性质、规模,统筹安排各项建设用地 ●城市分区规划:确定土地利用、人口分布、公共或城市基础设施的设置 ●城市详细规划:对建设项目作出具体的安排和规划设计 4. 编制权限 ◆国务院:全国城镇体系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本辖区内城镇体系规划 ◆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 ◆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 二、城市规划的审批 1.城市规划审批制度 分级审批——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本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

09 级《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二) 一、单项选择题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出让地块必须附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的规划条件;该规划条件要明确规定的内容的相关要求不应包括()。 A. 出让地块的面积 B.出让地块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原则 C. 出让地块的建设强度 D.出让地块的理由 2、下列哪项是不具有行政立法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 A. 国务院及其各部、各委员会 B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省会首府城市人民政府 D .市属区人民政府 3、根据《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选址规划管理的程序一般包括() A. 申请、选址审查、核发选址意见书 B.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告 C. 申请、受理、核发选址意见书 D. 申请、受理、批准可行性研究报 4、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程序内容的表述中 不符合规定的是(). A.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 验收资料,以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收集、整理、保管各项建设工程竣工资料,建立完整、准确、系统、可靠的城镇建设档案 B.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只有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 后,才可以申请办理建设工程开工手续 C.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从事各项建设活动,都应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D.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受理建设工程办 理规划许可证的申请后,先后进行程序性审核后实质性审核 5、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的规定,城市总体规划的成果应包括(

A. 规划文本和研究报告 B.规划文本、图纸及附件 C.纲要文本、研究报告及附件 D.规划文本、说明、相应的图纸和研究报告 6、城乡规划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力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力进行( )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8、《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规定,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 ( ) A. 居住区、公共区、组团 B.居住区、小区、组团 C. 住宅区、公共区、居住区 D.住宅区、小区、居 住区 9、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基本法律制度的相 关内容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在城市、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选址、 使用土地和进行各项工程建设, 须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实施规划管理, 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单位施工许可证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一书两证” B. 在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使用土地进行各项建设的,须由城乡规划管理部 门核发乡村建设许可证 C.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确认其建设工程项目符合 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法律凭证 D.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主要法律手段和法定形式是规划行政审批许可证制度 10、根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其第一章总则中的内容不包括( ) A. 本法的立法目的和宗旨 B. 城乡规划的组织编制和审批机构、权限、审批程序 C. 城乡规划与其他规划的关系 D.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经费来源保障 A. 控制 B. 协调 C. 监督 7、以下不属于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 A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产 D. 规范 C ) B 、罚款 C 、赔偿损失 D 、责令停业停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完整版

《城市规划规范大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 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 57-94 [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 50220-95 [附条文说明] 防洪标准GB 50201-9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98(附条文说明) 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 46-91 公园设计规范CJJ 48-92(附条文说明) 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GJJ83-99(附条文说明) 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 50293-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 50331-2002(附条文说明)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附条文说明)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附条文说明) 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CJJ 34-2002(附条文说明)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 65-95(附条文说明) 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CJJ 67-95(附条文说明)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 85-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容貌标准CJT 12-1999 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CJJT87-2000(附条文说明)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JJT91-2002(附条文说明)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附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附条文说明] 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练习题及答案

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红色标记已选) 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总计70分] 1、行政管理的积极取向是由()所决定的。 A.现代化建设事业B.行政管理形式 C.行政管理目标D.行政管理功能 2、关于行政领导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领导是一种行为活动的过程,旨在实现某一管理目标 B.领导是一种上下双方共同行为的过程 C.领导是领导者对被领导者施加影响的过程 D.领导活动可以在不同的环境中进行,但他不能超越环境的制约 3、关于行政管理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行政管理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 B.行政管理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管理 C.行政管理是依法管理 D.行政管理是指公共管理 4、行政立法行为的主体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权,可以进行行政立法活动的行政机会。下列不是行政立法的主体的是()。 A.根据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取得职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B.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授权性的行政立法权 C.在国家行政管理中,享有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定义务的国家行政机关 D.省、自治区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 5、城市规划管理中,决策必须民主化,决策的民主化主要表现在()。 A.开放性B.统一性 C.公正性D.科学性 6、各类重点建设项目的()与城市规划工作相结合,可保证城市的合理布局和城市规划实施。 A.选址工作B.布局工作 C.用地工作D.规划管理工作 7、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能综合协调()中的各种矛盾,促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的进行。 A.规划设计B.建设选址 C.建设用地D.规划实施 8、在城市规划中与建筑容积率无密切联系的一项是()。 A.人口规模B.用地规模 C.结构布局D.建筑密度 9、现代城市中,中央商务区的()较居住区要相对高一些。 A.建筑容积率B.建筑容量 C.建筑密度D.城市人工环境容量 10、①文物古迹、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②历史地段的保护;③城市形态特征的保护;④语言文字;⑤城市文化传统;⑥特色民间生产工艺、技术等。全属于物质形态保护的是()。A.①②③B.②③④ C.③④⑤D.④⑤⑥ 11、对各类建设工程进行规划管理的任务不包括()。 A.有效地指导各类建设活动,保证各类建设工程按照城市规划的要求有序地建设 B.改善城市市容景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C.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等公共利益和有关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D.控制各项建设合理地使用城市规划区内的土地,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 12、城市规划实施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的主体是()。 A.城市人民政府B.省市人民政府 C.执法机关D.城市行政规划主管部门 13、行政处罚制度中当事人有权的是()。 A.陈述申辩制度B.审查决定制度

2014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4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 A.主攻方向 B.重要支撑 C.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重要着力点 2.下列法律法规的效力不等式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3.下列规范中不属于社会规范的是()。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技术规范 D.社会团体规范 4.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以概括为()。 A.依法行政 B.积极行政 C.廉洁行政 D.为民行政 5.普通行政责任不包括()。 A.政治责任 B.法律责任 C.社会责任 D.道德责任 6.根据行政法学知识,下列对《城乡规范法》立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属于行政立法范畴 B.属于从属性立法 C.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是国务院 7.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规可以在()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部门规章 D.规范性文件 8.下列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C.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属于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9.行政许可过宽过乱会引起很多消极作用,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消极作用的是()。 A.可能会使贪污受贿现象日益增多 B.可能会使社会发展减少动力,丧失活力 C.可能使被许可人失去积极进取和竞争的动力 D.可能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效力 10.根据《立法法》,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地方政府规章 D.部门规章 11.下列对城市规划图件的定位叙述中,符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是()。 A.单点定位应采用城市独立坐标系定位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2015秋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期中试题及参考答案 1 选择题 2名词解释 城市化城市化是指人口和经济活动从农村向城市转移的过程。 大都市区所谓大都市区是指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超越原来的地域界线,不断向周边扩展,将周围地区也纳入了城市化轨道,形成了中心城市和周边城镇融合成整体的大都市地区。 大都市区通常包括一个大型的人口中心,以及与该中心具有密切经济和社会联系的周边社区。 大都市连绵带 大都市连绵带主要是强调多个大城市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以共享、合作、分工、交流为主导,能够发挥各自的优势,分享要素和经济成果,形成的巨型城市复合体。 城市群 所谓城市群,是指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云集相当数量的不同性质、类型和等级规模的城市,以一个或两个特大

外部经济性,或正外部性;有害的影响被称为外部成本外部不经济性,或负的外部性。通常指厂商或个人在正常交易以外为其他厂商或个人提供的便利或施加的成本。 什么是强市长制?什么是弱市长制? 实行市长议会制(mayor-council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长在与市议会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称为“强市长制”(strong-mayor form) 实行议会市长制(council-mayor form)的城市,其议决机构和行政机构分设,市议会在与市长的关系上处于优势地位。市长只有一些礼仪性的职权。通常被称为“弱市长制”(weak-mayor form)。 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是为了实现一定时期内城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确定城市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合理利用城市土地,协调城市空间布局和各项建设所作的综合部署和具体安排。城市规划是建设城市和管理城市的基本依据,在确保城市空间资源的有效配置和土地合理利用的基础上,是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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