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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附件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企业调查问卷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3. 企业所在技术领域 : _________________

4. 企业所在的市、州、县、高新区:______________

5. 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

□港澳台企业□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

6. 贵企业是否为高新技术企业:

□是□否

7. 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市(州、高新区)级创新型企业□市(州、高新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8. 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三1000人,年营业收入三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三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小型企业(20三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 贵企业2008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 贵企业2008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承担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软件及其他资本品□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从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获取专利、非专利发明、版权、技术诀窍和其他类型的技术

□为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将新产品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对新产品进行外观设计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11.2008年以来,以下阻碍因素中对贵企业开展创新活动影响较大的有(可多选,不超过3 项):

□缺乏企业或企业集团内部资金支持

□缺乏来自企业外部的资金支持□创新费用方面成本过高

□缺乏技术人员或技术人员流失

□缺乏技术方面的信息

□缺乏市场方面的信息□很难找到合适的创新合作伙伴

□市场已被竞争对手占领

□不确定创新产品的市场需求□没有进行创新的必要

二、政策落实情况(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12.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13.贵企业了解下列哪些相关政策规定(可多选):

□《科学技术进步法》第三十三条

□《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6? 88

号)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116 号)□其他(请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

14?贵企业对该政策落实便捷性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15.贵企业是否已享受该政策:

□是□否

(1)如“是”,请填写下表(同时作答16-17题):

(注:根据税务规定及实践操作,企业某一年度因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而

少交的所得税,实际上于下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兑现,如2013年企业兑现的少交税额实际上是2012年度的数据,在填写表格时请注意;2?未享受到政策优惠的年份,请在相应空格中填“ 0”。)

――如经有关部门(如税务、科技管理部门等)认定后,允许贵企业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支出额与本企业的申报数存在较大差距,主要原因是(可多选): □本企业申报抵扣的研发项目,受到《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规定的领域范围限制(本企业申报抵扣的研发费用中,不在《领域》和《指南》范围的所占比例大约为:%)

□本企业申报抵扣的研发项目活动,受到“三新”(即新产品、新技术和新

工艺)范围的限制

□本企业研发费用归集不够准确或不符国税发[2008]11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其他(请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否”,请跳转作答第19题。

16 ?该政策对促进贵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效果: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30%以上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21%-3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11%-2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6%-10%

□研发投入比享受政策前平均增长5%及以内

□研发投入较享受政策前减少

如研发投入较享受政策前减少,主要原因为(可多选):

□没有更多研发需求□缺少研发经费□政策激励不足

□受研发周期影响□其他(请具体指出): ____________________

17 ?贵企业对该政策促进本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效果的满意度:

□非常满意□比较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

佃.贵企业未享受到该政策的原因是(可多选):

□不符合政策条件(如选择该项,以下4个选项请勿再选,并继续回答第

20 题)

□综合考虑政策申请成本及政策带来的实际优惠,认为“不划算” 而未申请□出于企业经营策略考虑(如经营业绩、保密需要等)而放弃申请□有关职能部门认识不统一、协调不畅

□其他(请具体指出): ____________

20.如属不符政策享受条件情况,原因是:□财务核算不健全□不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不是查账征收企业□属免税企业

□从事的研发活动或申报抵扣的研发费,不在国税发[2008]116 号文限定的《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范围。

□其他(请具体说明):_________________

(二)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21.贵企业是否了解该政策:

□很熟悉□比较熟悉□一般了解□不知道

22.贵企业对该政策落实便捷度的看法:

□很便捷□比较便捷□一般便捷□不便捷

23.贵企业是否申请享受该政策:

□申请了□未申请24.如未申请,原因是(可多选;已申请的不用作答):

□政策优惠力度小,对本企业吸引力不大□出于企业经营业绩考虑(如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上市公司利润)等而放弃申请

□不符合政策条件或其他(请具体指出): ______________

25.如已申请,是否享受到该政策优惠(未申请的不用作答):

□是□否26.如已享受该政策,其对贵企业增加科技开发、加快仪器设备更新换代的激励作用

(未申请的不用作答):

□作用很大□作用较大□作用一般□没有作用

三、问题与建议

27. 贵企业在申请和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28. 贵企业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有何建议?

29. 贵企业在申请和享受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中,遇到哪些主要问题和困难?

30. 贵企业对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研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有何建

议?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 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示例 尊敬的员工: 您好!我们正在进行旨在提高公司管理水平、更好适应未来发展的研 究项目。在此项目中需要了解公司的客观情况、员工的真实想法。 您的见解和意见对于公司未来发展至关 重要,问卷匿名填写,咨询公司将以严谨的职业态度对您的问卷严格保密,只在咨询顾问范围内作统计和建议依据使用。请您认真填写问卷, 感谢您的积极 支持和参与。 山东 XXXXX 以下问题请在您选择的选项序号后的括号中画勾。如无特别说明,请只选一个答案, 。 一、战略问题 1.1 您认为公司的未来前景如何? 会更好和以前差不多会变差说不清楚 A b C D 1.2 您认为公司的风险可能来自哪些方面(请按重要性排列,若认为还 有其他没有列出的风险,请 列在线上)? a. ()技术水平被别人赶上,失去技术优势 b. ()关键技术人员流失,技术队伍力量变弱 c. ()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

f. ()技术仅由少数人掌握,无法形成大规模产业化生产优势 g. ()领导班不愿冒风险,持保守态度,不思进取 h.其他 二、组织问题 2-1 .向直接上级请示工作时,上级是否经常对您说“需要向我的上级请示”后才 能给予答复? 经常一般偶尔说不清 a B C D 2-2 .您是否在本部门人员调配、考核/ 晋升、年终奖金分配方面需要更大的权力?(管理人员回答) 需要一般不需要无所谓 a B C d 2-3 .在与您相关的工作中,是否能充分行使建议权? 经常一般偶尔说不清 a B c d 2-4 .您认为公司的管理制度是否能得到严格执行? 是基本上是不是不知道(注明原因) a B c d 2-5 .公司职能部门(如办公室、财务部等)是否能很好地服务于您所在的业务部门?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12-08-30 来源:本站 一、直接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政策 1. 增值税、营业税提高起征点政策 自2011年11月1日起,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的,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月销售额20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至每次(日)销售额500元。(鲁财税[2011]91号) 自2011年1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不含房屋租赁),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月营业额20000元、房屋租赁为月营业额5000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提高至每次(日)营业额500元。(鲁财税[2011]91号) 2.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政策 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财税[2011]117号) 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时,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等报表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第9行“实际利润总额”与15%的乘积,暂填入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内。(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3.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为: (一)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二)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国务院令第538号增值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 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标准提高至3500元/月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为3500元/月。个体户向其从业人员实际支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允许在税前据实扣除。投资者的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财税[2011]62号) 5.下列企业所得税按20%征收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关于帮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 2002年9月,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意见》。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单位的努力配合下,党员干部的积极参与下,帮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呈现出了“政府部门出台政策帮、机关单位对口帮、党员干部结对帮”的特点,受到了困难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拥戴和盛赞。尤其是职能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成为帮扶活动的主渠道,许多困难职工从中受益,摆脱了贫困。为了进一步深化帮扶活动,保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市领导要求,市帮扶活动办公室近期就我市帮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汇报如下: 一、有关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 1、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意见》。 2、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3、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切实解决困难职工子女就学问题的意见》。 4、市卫生局制定了《关于对困难职工实行医疗卫生保障帮扶的通知》。 5、市房管局制定了《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办法》。 6、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再就业优惠正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7、市民政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特困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 8、市司法局与市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市职工法律服务站的通知》。

9、市财政局转发了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下岗职工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有关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 二、优惠政策落实的总体情况 以上部门出台的优惠政策是基于解决困难职工的“生活难、就业难、就学难、就医难、住房难、诉讼难”等实际问题制定的,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在一定程度上健全了帮扶机制,强化了帮扶活动。 1、领导重视建立组织 在调查中发现,各单位都能充分认识到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帮扶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推动漯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有效举措来抓,努力做到服务帮扶活动、服务困难职工。为了加强领导,均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帮扶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帮扶工作,制定帮扶计划,实施帮扶活动,督促优惠政策的落实,深化帮扶活动的开展。 2、采取措施落实政策 为了使与困难职工息息相关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在帮扶活动中的作用,各职能部门采取措施,精心筹划,周密部署,千方百计为困难职工创造良好的帮扶环境。如市工商局通过开辟困难职工再就业“绿色通道”、设立下岗职工再就业信息咨询服务热线、引导和鼓励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吸纳下岗职工、支持国有企业提高自我消化富余人员的能力等四条途径扶持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下岗、困难职工开展了“零就业”家庭援助、就业渠道援助、政策援助、职业指导援助、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援助、技能培训援助、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援助、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援助等。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组织开展与特困学生结对救助活动的通知》,对各学校明确要求,

技术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技术服务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减免:属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 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特区内新设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 两免三减半:对经济特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前海登 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内取得的所 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 所得税。 3、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8年1月1日 起,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 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4、国家重点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5、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 得税。 环境保护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 录》、《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 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 结转抵免。 2、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企业从事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所得企业所税三免三减半:对符合条件的节能 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科技创新类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动漫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2009年1月1日起,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国家规划布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20210201093842)

附件2 税收优惠政策落实情况企业调查问卷 各有关企业: 为跟踪评估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在企业的具体落实情况,分析政策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完善相关政策及操作办法,方便企业更好、更便捷地享受到政策优惠,特开展本次问卷调查。 请认真、客观地回答每一个问题,我们将妥善使用贵单位提供的宝贵信息,用于政策的评估和完善,保证不向任何无关机构或个人透漏。问卷采用网上填报方式,请于2015年11月25日前登陆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网站()填写和提交。为保证问卷质量,建议由贵单位分管财务和科研工作的人员共同填写。 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15年11月 ?填写说明:选择题部分,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为单选。 一、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 ?企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 3.企业所在技术领域: _______________ 4?所在地区: _________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兵团)5. 企业的性质: □国有□民营□中外合资□外商独资□港澳台企业□其他(请具体说明): _______________ 6. 贵企业是否为咼新技术企业: □是□否 7. 贵企业是否为经有关政府部门认定的创新型(试点)企业: □是□否 如是,属于以下哪类:

□国家级创新型企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企业□省(市、自治区)级创新型试点企业 8. 贵企业按规模分类为: □大型企业(从业人数三1000人,年营业收入三40000万元) □中型企业(300三从业人数<1000人,20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40000万元) □ 小型企业(20三从业人数<300人,300万元三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 □微型企业(从业人数<20人,年营业收入<300万元) 9. 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曾获得中央或本地区财政性资金支持: □是□否 10?贵企业2014年以来是否从事了以下创新活动(可多选): □由本企业自行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本企业独自、牵头或参与承担各类财政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其他企业(包括集团内其他企业)、研究机构或高等学校进行的研发活动 □由本企业出资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购买或自制机器设备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租赁机器设备 □为开展自主研发购买软件、专利、版权、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等技术类无形资产□申请、注册专利、软件著作权、版权、设计权或新药证书、植物新品种 □为实现产品(服务)创新或工艺创新而进行人员培训 □为开展技术类创新活动临时聘用外部研发人员、技术工人 □将新产品(服务)推向市场时进行的活动,包括市场调研和广告宣传等 □与实现产品创新或工艺创新有关的可行性研究、测试、工装准备等其他活动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全国各地设立投资合伙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一览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以下为各地区对以合伙制设立的股权基金的税收优惠: 一、 【区域】江苏南京 【依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全市金融业改革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1]73号) 【优惠政策】 1、以合伙制形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根据合伙企业募集资金的规模,在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分期予以合伙企业委托管理方补贴:募集资金10-20亿元的,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20-40亿元的,最高给予8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40-60亿元的,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60-100亿元的,最高给予1200万元补贴;募集资金达到100亿元以上的,最高给予1500万元补贴。 2、对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执行有限合伙企业事务的自然人普通合伙人,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执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自然人有限合伙人,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股权投资收益,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按20%的比例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3、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自获利年度起,缴纳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8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40%给予补助。 4、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缴纳营业税形成地方留成财力部分,前两年按100%给予补助,后三年按50%给予补助。 5、对新注册成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40%给予补贴。 二、 【区域】广东深圳 【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深府〔2010〕103号) 《关于进一步支持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府办〔2010〕100号) 《关于印发<深圳市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资金申请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府金发〔2011〕5号) 【适用条件】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并且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您好!为了更好地开展2007年培训工作,调整全年培训重心,提高全员的管理及专业技能,特做此调查问卷,我们将以职业态度对您的问卷严格保密,只在咨询(培训)顾问范围内作统计使用。请您认真填写问卷,我们感谢您的积极参与和支持。 ―― ********* 答卷说明及要求 1、以对公司、对自己工作负责的态度,认真仔细阅读问卷,真实反映你的认 识、想法和建议。 2、请在你选择的答案前“()”中用“√”标明。 3、多选题可选择一个以上答案;限答题,由相关员工回答;单选题只能选择一 个答案。 4、问卷请在**月**日前完成并交到******,由专人负责收集和统计。 5、问题填写率在60%以下的问卷,视为无效问卷。 6、个人答卷内容不公开,只供咨询(培训)顾问参考。 请选择:您是:()高层管理者()中层管理者()基层员工 一、公司战略问题 1-1.有必要让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充分了解企业的战略 1-2.您了解公司战略吗

1-3.您认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应该是 1.()继续从事目前主业 2.()进入全国市场 3.()进入智能化建筑 4.()建筑材料大卖场 5.()建筑施工行业 6.()仓储/运输行业 7.()其他 1-4.您认为公司过去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是:(限选3个) 1.()品牌优势 2.()市场需求快速增长 3.()艰苦奋斗的精神 4.()核心领导的个人能力 5.()依托相关的合作背景,比较容易拿到业务项目 6.()项目组织能力/质量好/工期短 7.()与政府部门的良好关系 8.()其他 1-5.您认为要在现有主业上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是:(限选3个) 1.()服务 2.()管理人员的经验和技术水平 3.()建筑技术水平 4.()项目管理水平

生物质发电各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及实行难点

政策引导及税赋专题汇报材料 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高级阶段,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是现阶段建设生态文明必须着力抓好的两项战略任务。目前,由于人均能源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沿袭高投入、高能耗、高排放、低效率的粗放型增长方式发展下去,资源难以为继,环境难以承受,付出的代价过高。生物质发电可以变废为宝,化害为利,有效增加能源供应,治理环境污染;同时,还可以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增加农民收入和就业机会,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因此,大力发展生物质发电,对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作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和措施。然而,在现有的政策环境下,生物质发电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法在经济上充分得到体现,与燃煤发电处于不公平竞争的状态,加之生物质发电是一个新兴产业,设备价格和生产成本较高,难以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必须实行更为优惠的政策,才能解决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生存问题,才能保证生物质发电企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才能使生物质发电企业更好地为改善社会环境、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增加农民收入和创造社会效益等方面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目前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1、常规电价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生物质发电上网电价实行政府定价的,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分地区制定标杆

电价,电价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5年脱硫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加补贴电价组成。补贴电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25元。发电项目自投产之日起,15年内享受补贴电价;运行满15年后取消补贴电价。2006年之后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享受补贴电价。 2、临时电价补贴。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2008] 640号),对纳入补贴范围内的秸秆直燃发电亏损项目按上网电量给予临时电价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1元。 3、接网费补贴。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接网费用是指专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而发生的输变电投资和运行维护费。接网费用标准按线路长度制定:50公里以内为每千瓦时1分钱,50-100公里为每千瓦时2分钱,100公里及以上为每千瓦时3分钱。 4、电网公司全额接受生物质发电企业上网电量。根据《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调配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7]44号),电网企业应当与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报送备案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签订并网协议,全额收购其电网覆盖范围内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项目的上网电量,并为可再生能源发电提供上网服务。 5、税收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生物质发电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根据条例,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

中国税收优惠政策分析

一、消费 二、企业所得税

三、增值税 1、免征范围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

(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 (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 (4)应税服务起征点: 按期纳税的,为月应税销售额5000-20000元(含本数)。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300-500元(含本数)。 3、税率 (1)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进口货物,使用一般税率为17%。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 (4)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进项税额不得抵扣4、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四、关税 1、海淘税【财关税〔2016〕18号】: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超过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2、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可以免税。

企业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管理现状与发展》调查问卷 即将过去的2008年,对于企业家来讲,将会是记忆深刻的一年:新劳动法颁布带来的人工成本的提高、人民币升值的压力、环保治理力度的加大、原材料燃料动力涨价、电力紧张、次贷危机、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所有这些,使企业的经营环境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寒冬”,面对经济环境的风起云涌、面对即将来临的2009年,企业将如何发展,如何打造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成为众多企业家们正在思考的问题。 山东中旭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淄博市第一家管理咨询公司,六年来致力于与众多企业家共同探讨企业发展大计,秉承“生产谋略、创造智慧”的企业使命,为企业提供管理咨询培训服务,为了帮助企业做好2009年的工作规划,我们借助六年来积累的专业服务资源,在公司客户中开展《企业管理现状与发展》大型调研活动,旨在汇集企业家集体的智慧,通过专家分析,为今后特别是2009年更好地应对国际国内的经济形势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希望您认真填写问卷,中旭公司专家组将对调研结果进行系统分析,所有完整完成问卷的企业都将免费获得一份《淄博市企业管理现状分析与发展调研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1、贵企业的经营规模(按2003年初新制定的企业划型标准): (a)大型企业; (b)中型企业; (c)小型企业 2、贵企业目前的生产状况: (a)超负荷生产; (b)正常运作; (c)半停产; (d) 停产 3、贵企业目前的经营情况: (a)盈利; (b)基本持平; (c)亏损 4、贵企业的性质: (a)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 (b)集体企业; (c)私营企业; (d)股份合作制企业; (e)非国有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 (f)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 5、贵企业主导产品所处的行业: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 制造业; (d)电力; (e)建筑业; (f)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 通讯业; (g)批零贸易、餐饮业; (h)金融、保险业; (i)房地产业; (j)社会服务业;(k)文体教卫广电业; (l)科学研究及高新技术企业;(m)综合性; (n)其它行业 6、如果贵企业属于制造业,请做下列选择: (a)食品加工业; (b)食品制造业; (c)饮料制造业; (d)烟草加工业; (e)纺织业; (f)服装及其它纤维制品制造业; (g)皮革、毛皮、羽绒及其制品业; (h)木材加工及竹、腾、棕、草制品业; (i)家具制造业; (j)造纸及纸制品业; (k)印刷业、记录媒介的复制; (l)文教体育用品制品业; (m)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n)石油加工及炼焦业; (o)医药制造业; (p)化学纤维制造业; (q)橡胶制品业; (r)塑料制品业; (s)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t)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u)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 (v) 金属制品业; (w)普通机械制造业; (x)专用设备制造业; (y)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z) 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对当前废旧物资回收企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看法和建议(1) 国家对作为再生利用资源的废旧物资 给予了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了资源浪费,提高了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和水平,但通过近几年的政策执行情况来看,出现了较多的利用废旧物资偷逃增值税现象,有悖于国家出台此项税收优惠政策的初衷。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政策规定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另一方面是一些纳税人钻政策空隙,大肆侵占国家税款,同时也有一些是税务机关未能严格加强管理的原因。为进一步规范税收经济秩序,正确理解、贯彻和执行国家的废旧物资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落实近期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完善有利于节约资源的资源综合利用和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税 收优惠政策。今年,我们对所属的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共检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22户,经营规模也各自不同,

有国有企业,有集体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大多为30万到50万元,但经营收入数额却非常大且呈逐年上升趋势,有的年度增长幅竟达十几倍,由上年的200万左右上升到2000—3000万元左右;另一方面,实际经营场所与其经营收入额明显不相适应,财务核算不正规,财务制度不健全;经营商品的种类大多集中在废旧金属上,如废旧钛材、废钢铁。在税收政策方面,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免税政策,定期核定纳税人的免税资格,符合条件的即享受免税,相反则不享受免税。 归纳之,有以下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一、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未能严格执行税收财务制度,会计核算不健全。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5]6号文件“关于减免和返还流转税的会计处理规定”第二条规定,国税发[2004]60号文件第三条规定,国税发[2005]24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国税函[2005]544号文件第六条规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设置核算科目,对于直接减免的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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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企业税收政策 1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三)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纳税人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不征收增值税。 二、软件产品界定及分类 本通知所称软件产品,是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三、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四、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7%

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

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表<通用设备制造业> 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人代表: 通信地址:邮政编码:网址: 主管质量领导:职位:质量部门 名称:部门领导:填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传真: 电子信箱:(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年月日 前言质量是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贯穿于产品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全 过程,质量管理水平直接反映了企业提高产 品质量的能力。为了解我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分析把握企业质量管理整体水平,受工 业和信息化部的委托,中国质量协会目前正 在组织各地质量协会开展全国企业质量管理 现状调查活动。贵公司是本次调查随机抽样 选取的样本企业,您的积极配合对我们的调 查工作非常重要。请按“填写说明”填写调查表。本次调查结果不作为评价企业质量管理 工作的依据,仅用于分析和反映当今我国企 业质量管理的总体水平。调查表涵盖了企业

质量管理的各个重要方面和要素。通过填写调查表,可以帮助您梳理企业质量管理工作,找出公司的优势和需要改进的空间。此外,您还将免费获得《全国企业质量管理现状调查报告》简本,通过对比,准确把握贵公司质量管理工作的状况。我们郑重承诺对任何企业和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并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衷心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若有疑问,可致电:010 – 66079909,66070299(兼传真)中国质量协会二〇〇九年七月 填写说明 1. 请以公司质量部门负责人为主填写本调查表2. 第一部分选择题的回答方法在各备选项中选出符合公司实际 的选项,并在对应选项“√”。中打例: 3. 公司所有制性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私营 企业 3. 第二部分选择题的回答方法从各备选项中选出您认为最 合适的选项,并在对应选项的数字上画“○”。调查表中每道 选择题都注明了“单选”或者“多选”,请按照提示作答。在作 答时,选项中列举的所有内容必须都是已经实施的或已经做到的。若选项中一部分已经实施,另一部分尚未开展或效果不佳,应选择上一档的答案。例: J2. 贵公司质量信息管理 的情况(单选): 3. 有部门负责质量信息的收集,主要是处理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16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了解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集 一、小微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涉及的税种 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享受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的优惠政策。 二、当前小微企业营业税和增值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在3万元(含本数,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政策范围涵盖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当前小型、微型企业印花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小微企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何办理 享受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和印花税的纳税人,无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备案或审批,可直接在申报表或电子税务局相关申报模块中自行填报即可享受减免。 五、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主要内容 1、减低税率及减半征税优惠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 总结_114 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及建议_调研报告_报告总结近年来,我省非常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相继出台了一些促进科技创新创业优惠政策,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印发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表明了国家在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内将重点鼓励和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创业。本文就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方面作一些初步探讨与分析。 一、我市落实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的现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是我市科技创新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我市高新区纳税人享受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高新技术企业政策执行情况。截止2008年底**高新区共有198户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涉及国税部门征管企业所得税88户,共减免企业所得税和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17238万元。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情况。2007年(2008年汇算清缴未结束,数据暂无),属于**高新区国税辖管的有技术开发费立项的企业共18户,但申报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只有9户,其中,外资企业3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2000万元,加计扣除额1000万元;内资企业6户,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额1075万元,加计扣除额537.5万元。其他企业都因本年度未发生或某些原因未申报加计扣除。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执行情况。2008年,共有88户企业享受了软件产品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合计销售收入66057.18万元,即征即退增值税2880.68万元。 二、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汇总(DOC 21页)

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汇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2)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6)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调整完善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 (8) 关于进一步做好调整现行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试点工作的通知 (10)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福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12)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政福利企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 (14)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1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 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 (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军转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 (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一)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 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查问卷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查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 1、贵公司名称: 2、贵公司所在地: 3、贵公司性质: 4、贵公司所属行业: 5、贵公司是否已上市? 6、贵公司2013 年销售额: 7、贵公司资产总额: 第二部分:企业人力资源制度建设情况 8、贵公司有无员工手册?是否认真遵守? A、有,认真遵守; B、有,没有认真遵守;C正在建立;D、拟建;E、无 9、贵公司有无与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的人力资源规划?是否遵照规划实施? A、有,按规划实施; 10、B、有,实施不力;C正在建立;D、拟建;E、无贵公司有无明文的岗位管理办法?是否按办法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办法执行; 11、贵公司有无明文的人员招聘录用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2、贵公司有无明文的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3、贵公司有无成文的定期考核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4、贵公司有无新员工岗前培训或新员工见习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5、贵公司有无明文发布的培训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6、贵公司有无明文发布的奖惩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7、贵公司有无明文发布的薪酬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8、贵公司有无明文的职业安全与劳动保护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19、贵公司有无职工社会保障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20、贵公司有无干部竞聘上岗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21、有无后备干部管理办法?是否按办法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办法执行; 22、贵公司有无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计划?是否按计划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计划执行; 23、贵公司有无员工合理化建议制度?是否按制度执行? B、有,执行不力; C、正在建立; D、拟建; E、无A、有,按制度执行;

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及所得税优惠政策

一、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都具有积极作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69号)第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待遇,应适用于具备建账核算自身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不具备准确核算应纳税所得额条件前,暂不适用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出通知,决定在未来3年免征小型微型企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在税收上的概念和其他部门略有不同,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二、小微企业的几个分类: (1)企业所得税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三个指标(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同时符合。

(2)增值税口径的“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免征增值税,符合条件是同时满足:小规模纳税人和月/季度销售额。 (3)其他口径的小微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认定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4]78号)规定:自2014年1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四、2017年最新小微企业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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