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本科生第二课堂教育选修模块假期实践申请及评定表
注:1.实践(组织)单位意见由实践单位或组织单位出具,需加盖单位公章。
2. 评审意见由实践活动组织实施单位评定。
3. 本表由学生于每年3月份向所在分院申请第二课堂选修模块学分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