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房药库管理制度

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制度

1、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采购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

2、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根据《基本药品目录》和药品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药剂科提出采购计划,报经分管院长审核批准,拟采购首次使用的品种需经院药事管理小组研究批准,交药剂科采购人员不得擅自更改或增减品种和数量。

3、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要求向供货方索取生产(经营)许可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关资料,并认真审核其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4、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与供货方签订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要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条款。

5、采购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必须制订年度采购计划,凭供应印鉴卡到指定的供应单位采购。

6、入库验收中发现数量短缺、破损、品种规格有差错,应及时与经销单位联系退货或协商解决;对质量可疑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应及时报告药监部门,不得自行销售或退(换)货处理。

7、严禁任何形式的索取、收受贿赂,所有回扣和业务中让利款一律按规定处理,按实价开票。

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入库制度

1、入库药品、医疗器械必须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2、采购人员与验收人员必须分设,不得由一人兼任。

3、验收药品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供应单位、生产厂家、外包装情况、标签说明等内容。进口药品还应核对《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验收医疗器械应核对进货凭证、品名、规格、数量、批号、《生产、经营许可证》号、注册证号、有效期、合格证等内容。

4、特殊药品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执行。

5、药品、医疗器械验收合格后,验收保管人员应在发票上签字。

6、药品、医疗器械验收要及时填写真实、完整的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后应放入相应库位的“合格品区”,按要求存放。

7、对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可疑的药品、医疗器械不得入库,应及时防置“不合格区”,验收员应填写“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登记表”,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西药房工作制度

1、药品调配工作应由具有一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处方审查和发药审核的对外窗口应由专业理论知识扎实、实际工作能力强、有一定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师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独立值班工作由不少于1年调剂工作经验的药剂士以上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2、调配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进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于次日由负责药师审核。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出门差错率小于1/万。

3、药房药品周转库存量不超过2周用药,每月对本部门药品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做到无假药劣药、无过期失效药品。周转库药品质量合格率应过100%。

4、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为他人兑换药品。

5、麻醉药品管理必须有专人负责、志柜加锁、专用帐册、专用处方、专册登记;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必须有专人负责、专柜保存、专用处方。

6、每半年对已发出药品的处方进行一次分析评估。包括:处方各项内容的完整性及书写的正确性,不合理用药或禁忌处方等。

7、药房的设施、用具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药房。

8、药房工作人员应着装整洁、挂牌上岗、态度和蔼、讲解得体、主动热情为病人提供服务。

药品保管养护制度

1、按《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库房、药房药品进行养护。

2、药品保管养护人员应掌握一定的药学专业知识和保管经验,工作认真负责,做到安全储存、降低损耗、科学养护、保证质量。

3、药品应按不同贮存要求分别存放于冷库(柜)、阴凉库、常温库,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易串味的药品与一般药品分开存放,危险品严格与药品分库房存放,不合格药品和退货药品应单独存放,并有明显标。

4、药品应合理堆放,留有规定的间距,不倒置,不混堆,各仓库都应配置地架,货架。

5、库房应保持整洁卫生,认真做好防蛀、防霉、防鼠、防潮、防热、防冻、防火等工作。

6、在库房药品要按效期远近、批号顺序依次堆放,按先进先出原则发放使用。近效期药品应催报使用。

7、药房、药库要配置温湿度计,每天定时(上午9:00,下午3:00)观察并记录,根据温湿度情况及时采取通风、防潮、降温、保温等养护措施。在库药品应定期进行循环检查养护(养护周期:药房每月一次,药库每季一次)。

8、药品养护记录应及时、真实、规范。

9、经常对各种养护设备设施进行保养检查。

西药库工作制度

1、负责全院医疗用药(包括化学试剂)待的计划、采购、供应和保管分发等工作。

2、药库人员要根据本院的基本用药范围,以及实际消耗和库存数量制订采购计划,经药剂科科长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执行,新药及特殊贵重药品需经药事管理小组讨论批准。要保证临床基本用药和抢救药品的供应,避免脱销或积压。库存药品资金周转不得超过90天。

3、药品入库必须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并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4、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5、各部门领药应填写领药单,药库不得直接凭处方发药。

6、麻、毒、精神药品的采购、保管,应按特殊药品管理规定严格执行。

7、库房应健全帐目,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药品统计报表应做到正确及时。领发药品做到“先产先出”,发现积压药品要及时报告处理,有效期药品要在期限前调剂使用,防止造成浪费。

8、到货、缺货品种,药价调整,应及时通知有关科室。

9、做好药库安全保卫工作,要有防火、防盗措施,上、下

班要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烟火,非库房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10、药品堆放整齐,室内保持整洁。

中药房工作制度

1、负责门诊中药汤剂处方的调配工作,接到处方后,必须对处方中各项药物审查无误后方可计价调配,复核无误后方可煎药或发出。

2、严格调剂操作规程,熟记斗谱,熟练掌握药物炮制技术、配伍禁忌,认真鉴别药材、饮片的真伪优劣,保证药方药材的质量。调配处方时必须细心谨慎,准确称量,不得凭估计抓药,饮片配方称量总量误差小于等于5%。

3、方剂中如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冲服、胶类等药材必须单包并注明;需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煎药时按要求煎煮,以保证药效。处方中如有缺药,应征求处方医师意见并签字后方可配药。发药时,要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遇有特殊煎服方法,要详细向病人交待清楚。

4、中药处方的限量一般不超过1周,毒性中药每次处方剂量不得超过2日极量。

5、加工、炮制毒性中药,必须按《药典》或有关中药炮制的规定进行,符合要求后,方可供配方。处方中凡未注明“生用”的毒性中药应给炮制药。

6、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制度,中药毒性药品应有专人保管,专柜加锁,建立专门帐册,处方单独保存2年备查。

7、药材饮片装斗及配方时应避免撒落,防止串斗。定期检

查周转库及药斗内饮片有无虫蛀、霉变,并妥善处理、如实记录。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对病人礼貌服务、态度和蔼,向病人交待清楚煎服方法及注意事项,耐心解答病人的提问。

9、调配处方需经第二人核对并签字,一人值班时由本人自行核对、双签字后方可发出,并于次日由负责药师审核,发药复核率应达100%,出现差错率小于1/万。

10、中药房的设施应保持清洁整齐,物品放置有序,无关人员不得入药房。

11、严格执行药房安全工作制度,禁止工作场所吸烟,下班时,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中药饮片配方管理制度

1、药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做到:(1)认真审查核对处方,包括查处方,对科别、对患者姓名、对年龄;查药品、查禁忌、对帖数、对用法、对用量。(2)严格依据医师的处方所列药品调配发药,不得擅自对处方以及用法、用量作任何绵增减、替代或者变动。(3)调配完毕,应当进行认真的复核,检查所配药品与处方是否一致,并且在处方上双人签字。

2、发现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时,药剂人员首先应当拒绝调配,并与处方医师联系,进行说明。必要时,由处方医师签字更正,如果处方医师坚持处方是正确的,药剂人员应要求处方医师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

3、调配处方时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配方前应检查戥称是否准确,调剂称量误差总重不得超过±5%。

4、罂粟壳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要求必须凭麻醉专用处方配药,处方保存3年。

5、凡是毒性中药一律不得单方调配,严格执行毒性中药管理规定,必须在处方无误的情况下调配。处方保存2年。医疗机构中药房的毒性中药不得供应非医疗机构使用。

6、饮片装斗及配方时应避免撒落、串斗,定期检查药斗内有无虫蛀、霉变等,并做好妥善处理。

药品库房安全制度

1、药品库房应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爆、防盗设施。

2、易燃易爆品应储存于危险品库内,不得与其他药品同库存放,并应远离电源。

3、危险品应分类存放,特别是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如强酸与强碱)、灭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储存。

4、危险品的包装应严禁烟火,不准明火操作,并应有消防安全设备(如灭火器、沙箱等)。

5、危险品的包装和封口应经常检查,如有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氧化剂的保管应避免高热、日晒,避免与酸类接触;易燃品、自燃品应与热源隔绝,并远离火源,存放于避光阴凉处。

7、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关闭电源及门窗。

处方调配制度

1、药师接到处方后,应仔细阅读、逐项审核检查,及时调配,发现问题应立即与开具处方的医师联系解决。

2、调配处方过程中,必须做到“三查七对”,确保调配的处方和发出的药品准确无误。

3、发出的药品应注明病从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病人交待清楚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

4、急诊处方优先配发。

5、对取药病人以礼相待,态度和蔼,有问必答,不得与病人争吵。

6、保持配方区整洁、卫生,做好配方准备工作。下班时按规定整理、统计处方,填写工作日记,认真交接班。

首次经营企业审核表

填报部门:填报日期:年月日

首次经营品种审批表

41423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4.14.2.3楚雄市人民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合理控制药品的购进、储存、使用管理,防止药品的过期失效,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减少医院损失,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库存、药房及临床各科急救药品柜的药品购进、验收、储存、养护、使用、退换和报损销毁等环节药品效期管理。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相关人员。 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我院规定药品近效期含义为:距药品有效期截止日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有效期12个月以内的品种以效期不足3个月为近效期)。 第一条购进验收 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卖协议,卖多少,结算多

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对效期不足6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1、属于我院定义的近效期药品含义的药品禁止采购、验收入库。 2、药品超过生产日期十二个月的国产药品品种原则上不予采购、验收入库(进口、合资类或厂家有固定生产计划的药品除外)。 3、未标明有效期的药品(未实行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材、中药饮片除外),入库质量验收时应判定为不合格药品,验收人员应拒绝验收入库。 4、判定为以上情况的药品品种购进须经院分管领导审批,采取勤进快出的方式。 (注:对临床特殊需要申请购进的药品,造成过期失效的损失,应由申请该药品的科室承担损失。) 第二条储存养护 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阴凉、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1、近效期药品需每月填写《近效期药品登记表》,进行重点养护,发现质量异常需及时停用,库管应及时进行质量确认并依据相关制度跟踪处理。 2、存放在货位上近效期药品应有“近期先用”标识或标牌,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药房管理制度大全 目录 1.药房工作制度 2.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3.处方点评制度 4.高警示药品管理制度 5.突发事件药事应急管理制度 6.新药采购流程图 7.新药采购制度 8.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及监测制度 9.药品采购供应工作制度 10.药品储存、养护制度 11.药品入库验收制度 12.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3.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小组工作职责 14.药学专业术人员职责 15.医院药事管理制度 16.医院药事委员会

药房工作制度 一、药剂科应根据实际情况及临床医疗工作的需要和要求,设置相应的药房工作岗位及值班人员。 二、各岗位设置人员及值班人员资格应符合《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必须是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药学技术人员并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工作认真负责,急患者所急,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 三、调剂处方时,应遵守“四查十对”的规定,认真核对处方中各项内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药。发现不当处方时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修改处方并经医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调剂。药师不得擅自修改处方内容。 四、发药时应向患者或取药者详细说明药品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值班人员遇有重大事件应按事件性质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及领导,并做好详实记录,及时交接特殊药品的使用情况,交接需双人签字。如遇临床所需急用药品又无库存时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六、值班人员应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之下,不得随意给他人替班,并严禁在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七、应保持值班室内干净整齐,严禁非值班人员进入值班室。

拆零药品分装管理制度 一、分装前应清理工作台、分装工具、分装器皿,保证其清洁。 二、分装前应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检查原药品的包装品名、规格、效期等是否符合规定;分装药品的品名、规格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药袋上印制粘贴的标签是否与分装计划一致。 三、按要求着装,佩戴帽子、口罩、手套。 四、做好分装计划,在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少量、多次分装。 五、对使用量小且易引湿、潮解、氧化的有效期短的药品应小批量分装,严格控制分装数量,选择适当的包装材料。 六、一次只能分装一个品种,不得同时分装不同批号的同一品种,分装后应及时清理废弃的包装材料。 处方点评制度 一、医疗机构应成立处方点评小组,处方点评日常工作由医务科或药剂科承担。 二、处方点评的目的:通过对门诊处方、病区医嘱的定期点评,使医生开具的处方更加规范化、合理化。加强医师、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效期管理,确保药品质量,减少医院损失,使 药剂科的药品管理更加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责任人:库管、药房组长及成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保证其质量的期 限药品。有效期是根据药品的稳定性的不同,通过稳定性试验,研究 和留样观察合理制定的。 2、药品应标明有效期,未标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药 处理,验收员应拒绝收货。 3、药品的采购应根据我院临床用药的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 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 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生物制品不少于六个月、其它药品不少于一年)。距失效期不到 6 个月的药品不得购进,不得签收、入库,对效期不足 6 个月药品,加强养护管理及陈列检查。 4、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5、药库保管员要严格填写入库验收记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单价、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写完整。

6、根据一般处理规律,适量制定申领计划,避免药品挤压失效。 7、存放药品时掌握,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旧货未尽,新货不 出的原则。 8、各药房从药库领取药品时,应控制品种、数量和有效期,既 要保障临床用药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9、药房对距失效期 3 个月的常用药品不能领用,必须计算在药 品用完有 1 个月的时间。 10 、效期药品管理责任到人,每位药房成员划分药品效期责任区,每月查看,近效期药品登记在效期本上,以便动态监测。 11 、及时处理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杜绝过期失效药品售出。 12 、药库保管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记录,对入库 2 个月不出库的药品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院用药情况或再行决定留存或退 货。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83047

企业管理,人事管理,岗位职责。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青 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a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青铜峡市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与国药品管理法》及《处方管理办法》、《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得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得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得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

人员得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得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与其她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得,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得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得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与用药规模相适应得、与诊疗区与治疗区分开得药房、药库。药房、药库得内墙壁、顶棚与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得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得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得监测与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得,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与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得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三、药品得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得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得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者乡村医生开具得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定义 近效期药品是指药品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特殊规定的药品除外。 三、职责 药库、各调剂室、制剂室、各科室(或病区)须每月对在库药品进行养护和清查,并建立专册对近效期药品进行登记,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 1、药库在验收药品时应严格检查药品有效期,对于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原则上应拒绝收货。临床急需暂时又无远效期药品供应时,对于有效期在3-6个月的药品可适当备货,但配送企业须承诺在效期内用不完时能无条件退货。药库发出近效期药品时,须通知领药部门对其重点监控,但对于有效期≤1个月的药品不得发出。 2、各调剂室、制剂室对有效期≤6个月的药品,应根据以往使用记录,分析近效期药品使用情况,对在近3个月内能够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留用,并认真监控其使用情况,每月应重点检查。 3、根据以往使用记录,若在近3个月内不可能使用完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有效期止3个月前与其他调剂室调剂使用或调换远效期药品,以保证近效期药品顺利使用。各调剂室之间应互通有无,在可以协调使用的情况下,各调剂室不得推诿、拒收。 4、各调剂室均无法调剂使用的近效期药品,应在距药品有效期止3个月前的1周内一次性退回药库,并认真填写“调剂室退库通知单”。药库保管员应核实近效期药品,查看入库记录和出库记录,核实其他领用部门是否存在同批次药品,发出近效期药品退货通知,通知各调剂室将全部近效期药品集中到药库一起退货。 5、各科室(或病区)备用的急(抢)救药品应“用陈存新。 四、特殊规定的药品近效期管理办法 1、药品有效期在1年半以内的药品,近效期药品退库时间为距药品有效期3个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医院药械科管理制度 一、药品采购供应管理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是药剂科的基本任务之一。医院药品品种多,数量大、周转快,收发琐碎,用于药品采购的资金数量巨大,加之药品是特殊商品,所以任务的重点是:一要保证全部药品的优质和安全有效;二要根据医院的性质任务和规模大小,保持一定数量的药品品种供医生选用,“基本药品目录”中的常用和主要品种保证不断货;三要严格认真管理好毒、麻、精神和贵重药品,执行有关规定;四要重视对有效期药品的管理;五要做好盘点统计报表工作,必须做到账物相符,一切原始单据都要完整保存;六要注意经济效益。 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分为:计划采购管理、库房管理、供应管理和新药管理等项工作。 1.计划采购管理 计划采购管理既要充分及时地供应药品,又要防止滞留积压,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前提下注意经济效益。具体要掌握好以下事项: (1)根据本院《基本药品目录》和使用情况及库存量,由库房保管人员提出药品采购计划,经科主任审核批准后交采购员执行。 (2)深入临床了解用药动态、新药使用和药品质量等情况,以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供应工作。 (3)在采购过程中,要注意审核药品供应渠道的合法性。 (4)对药品质量不合格、原包装破损的药品及时退货、调换并登记。 (5)根据季节疾病发病率情况,调整药品品种及购入量。 2.库房管理 (1)对毒、麻、精神药品及危险药品应按规定分别设库存放。库房的条件应与药品储藏要求相符,如冷藏、避光、防潮、通风、防鼠等条件。 (2)库房药品的摆放可按药理、剂型、给药途径、字母顺序等分类存放,同时要建立货位卡,便于盘点和发药。 (3)入库药品要认真验收,应注意品种、规格、数量、有效期、真伪等,发现问题及时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药品采购人员要依据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合理编制药品采购计划。维持合理库存量及周转率,在保证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避免积压。 2?药库管理人员应严把药品入库验收关,凡是未明确标示有效期的药品拒绝收货;收货时药品的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该品种总有效期的2/3,否则,应拒绝收货(特殊情况除外),并将情况反馈给采购员。 3?药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填写入库验收单,必须将药品的供应单位、名称、规格、产地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书填写完整。 4?药库管理人员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库存药品按“先进先用、近期先用”原则,凭出库单核对无误发放。对入库2个月 不出库的药品,及时反馈给科主任,在了解医疗集团用药情况后再行决定留存或退货。 5?药房应按药品效期的先后有序摆放,近效期的先发药。对估计在效期内销售不完的药品,可在各药房间自行调拨调整使用。完全滞销品种(各药房均不销售),应在失效期前6个月报 采购员,其他普通药品如造成过期失效,由药房人员承担责任。 6?药库、药房要对各自库存药品效期,实施动态、定时(每季度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近效期(失效期前6个月)药品品种,各科室应及时将药品信息反馈给采购人员,以便采取相应 措施。 7?采购人员对各用药单位上报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查询,并与供应商联系退换。 8?各药房要做好药品动态分析,对一段时间内滞销的药品要及时了解其他药房销售情况,并分析原因,如属完全滞销品种,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以便采取处理措施。 9?药库与药剂科各药房间建立信息反馈机制,信息反馈应以书面为准,如因滞留信息或违犯以上规定而造成损失,由责任人 负责。 10.药品效期管理处置流程

近效期药品管理制度最新版本

1. 目的: 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和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 单位。 2. 依据: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3. 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库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 内容: 4.1 定义:近效期药品是指六个月内到期的药品。 4.2 凡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均不得销售和使用。 4.3 对购进药品效期的内控标准为:1、有效期少于两年的药品,到货时,其生产期不超过三个月;2、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的药品,到货时, 其生产期不超过六个月。 4.4 药品的入库验收,除按《药品质量验收细则》的规定验收外,对于效期不符合企业内控标准的药品,必须经采购部和质量管理部同意后方可办理入 库手续。 4.5 药品应按批号及效期分开堆垛,药品在有效期限尚有六个月时,养护员应按月填报《近效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对在库储存的近效期药品期间挂示 醒目的效期标志,同时协调业务部门进行相关处理。 4.6 对在库药品有效期不足一个月的药品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销售,特殊情况:如遇客户急需,并且客户已知该药品的有效期时,经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 同意后方可销售。 4.7 养护员每月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8 开票员根据“近期先出”的原则,根据客户需要打印《药品销售单》。4.9 销货退回的近效期药品,按《退货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除按规定检查外观质量外,要认真查看剩余效期时间,会知业务部及时、妥当处理。4.10 在库的超过效期的药品应为不合格药品,其处理过程按《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配合和支持)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的重要环节,医院药学科必须根据医疗、科研的实际需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院药剂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医院药剂管理,严把采购、保管、使用关,为人民健康服务。一、西药管理(一)采购药库管理人员负责全院的药品采购供应工作,根据每月由微机输出各类药品消耗动态及库存情况,按时编制药品分期采购计划,报经院办研究批准后方可采购,在供应正常情况下库存量一般为2~4个月,特别注意解决药品紧缺与积压两方面矛盾,摸准用药规律,把握药品市场动态,掌握供求信息,严把质量关,不进“三无”及伪劣药品和非药品,畅通购药渠道,坚持按主渠道进药,健全外部调整网络和内部流通体系,预见药品前景,把握最佳购入时机,对抢救急用药品积极组织进货,保证医疗需要。(二)验收购进、调进或退库药品,由药房主管严格验收。对品名、规格、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批号、生产厂家注册商标、有效期限、外观质量、包装情况、进价等项进行验收核对,全部合格逐项填写药品验收入库记录本,经与原始单据核对无误,采购、保管人员签字后方可入库(入库后系统入库时间不得超过一天),入库后交相关领导签字办理转帐付款手续。(三)保管药剂人员要认真执行药政法。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贵重药品、自费药品,必须按其有关规定严格管理。保管药品库房必须坚固、干燥、通风。防火安全设施(灭火器)要齐备。

库存药品按性质、剂型分大类、再按药理作用系统存放,注意药品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药品需冰箱内存放,需避光药品注意放在非光照处,近效期药品及时登记,定期检查。做好防霉、防虫、防鼠措施。有完善的药品台帐、卡进行统计,定期清查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四)药房每月月末盘点一次,盘点过程中及时清查近效期、过期药品,对近效期6个月内、3个月内分别形成纸质报表报院办。院办将近效期药品分别以黄色、红色形成多份纸质报表后分发到各科室每位医生手里,以对临期药品进行有效的处理,对过期药品及时销毁处理,避免因过期而造成不良影响。(五)药剂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收到处方后执行查对制度,核对处方内容无误后,方可调配。处方调配要细心、迅速、准确,核对后签字。对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的调配必须按其有关规定审方、调配。如发现问题及时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调配,药剂人员不得私自更改。对急救抢救用药随到随配随发,不得延误。药剂人员必须把好使用关,对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类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依据有关规定、专方、限量使用,消耗要逐日统计。自费药品要严格管理,不得用于公费处方。为杜绝滥开方,开大方,对不合理用药的处方,药剂人员有权与医生沟通并建议调整,沟通未果时可即时向上级领导反应,作出及时处理。(七)药剂人员应主动深入科室,向科室医生介绍药品调整情况,将新进药品及其药理作用、性能、注意事项、不良反应等有关资料说明,使临床用药不断得以更新。

药品效期管理规定

药品效期管理规定 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效期药品是根据有关规定,表明有效期限的药品。 2、加强效期药品的管理师保证药品使用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个部门要安排专业的人员负责效期药品的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3、对于效期药品,库房根据需要有计划的采购,药房也应该根据临床使用情况适量领用,即防止缺货,又防止积压。 4、采购和领用药品要查验效期,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不得验收入库,特殊情况须经科主任批准。 5、药品上架陈列、堆垛码放要按照效期远近存放,并根据药品性质和贮藏要求分类储存,科学养护。药品出库和调剂要遵循“先进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6、库房、药房在每个季度末进行盘点时要检查药品的效期,建立效期药品登记簿,而且易于辨识。对于效期药品实施动态监控。凡有效期在六个月内的药品纳入监控范围,悬挂状态标示,每月清点乙烯,三个月之内的纳入重点监控范围。 7、临近效期药品处理流程: ①库房存有接近三个月的药品可退库,或更换新批号,或与临床科室联系。,采取措施,近期药品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完。在效期药品登记簿中登记处置结果。 ②病区临近效期又暂不用的药品,直接到药房调换远期批号或退回病房,由处置记录。 ③临近效期的库房药品和药房退回的近效期的药品,由药库负责处置。 ④药库对于有效期六个月内的药品及时与销售公司取得联系,适时调换;对于市场经常脱销的药品,要保留合理库存,以免造成浪费。 8、药品在有效期限内发生变色、变质或其它质量异常情况的,不得调剂使用。药品一旦超过有效期限,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封存,按规定作报废处理。 9、因工作失职,至药品过期失效造成损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经济处罚。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5443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s of hospital pharmacy management system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

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编号:SY-AQ-09245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Hospital pharmacy management system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山东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有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Jenny was compiled in January 2021

1.目的:加强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将过期药品销售给购货单位。 2.适用范围:对公司经营近效期药品的管理及监控。 3.职责:储运部负责对有效期药品库存资料收集、汇总,督促药品销售部门采取措施快速销售,定期向质量管理部和销售部门提供《有效期药品催销表》,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检查工作进行指导,药品销售部门负责对库存近效期药品采取措施,加快销售。 4.工作内容 近效期药品的概念 4.1.1有效期大于五年(含五年)的药品,其有效期距失效期小于或等于一年半的药品。 4.1.2药品的有效期大于两年(含两年),且距离有效期限只有一年的药品。 近效期药品的购进 采购部门购进药品时,要求药品离失效期不得低于一年(有效期在一年以内的,离失效期不得低于八个月)。有效期在两年以上的,必须在有效期期限的一半以上。低于以上期限的,不得验收入库。除非双方达成代销协议,卖多少,结算多少。如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由分管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入库。 近效期药品的储存与养护

4.3.1凡库存的近效期药品应有明显的“近效期药品”标志。 4.3.2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养护管理制度》定期对近效期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近效期药品的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3.3仓库每月三号前将库存一年内的近效期药品填入《近效期药品催销表》,并分别报销售部、质量管理部、分管业务负责人以催促销售。 销售部门应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催销,尽可能避免因药品过期失效而造成损失。 近效期药品调出发货,业务员应事先征得业务用户同意,以防止无效经营活动的发生。 4.1.9质量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确认近效期药品催销正确性。 4.1.10超过有效期药品的报损,按照公司《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药品养护管理制度》 6.质量记录 (一年)《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吉林省药品使用条例》、《吉林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吉林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人员管理 一、人员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建立个人档案,包含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二、健康档案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三、学习制度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当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每周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 第二章药品管理 一、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从具有合法资格药品生产、药品批发企业采购药品,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得购进。 建立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验收记录,做到票、帐、物相符。购进验收记录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于3年。 二、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药房、药库的内墙壁、顶棚和地面应光洁、平整,门窗应严密。 在常温(温度为0—30℃)、阴凉(温度不高于20℃)、冷藏(温度为2—10℃)条件下储存药品,相对湿度保持在45—75%之间。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做好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 药品养护人员应当定期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三、药品的调配 进行药品调配的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 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药品有效期管理规定

药品有效期管理规定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 目的:对药品有效期实行控制性管理,防止药品过期失效,保证顾客用药安全,并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门店的药品有效期管理 责任人:药品采购、仓管员、养护员、调配人员及药品质量管理人员 内容: 1、药品的“有效期”是指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能够保持质量的期限。直接标明有效期为某年某月,这种表示很易辩认,国内生产的药品多数都采用这种表示法。药品标签应列有效期的终止日期。 2、药品的采购应根据公司门店需要对购进药品的数量进行科学预计,并应遵循勤购勤销的原则,尽量减少药品库存。采购药品时尽量选择距失效期较远的药品(药品有效期不少于2/3规定有效期)。 3、按照药品的储存条件,采用避光、干燥、冷藏等措施加以保管。 4、对有效期的药品,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贮存条件进行保管,要做到近效期先出,近效期先用,调拨有效期的药品要做好催销。 5、药品效期应专门按照近效期药品催销表登记,并及时与采购部、商品部、运营部沟通,发现临近失效期且销量较少的药品要及时与其他门店沟通,帮助销售。不能调剂或调

剂后不能在有效期内用完的品种应及时与采购部联系,由采购部与药品供应商联系退货事宜。 6、距失效期6个月的效期药品,应实行定期报告制度,每月向运营部以书面形式报告,并有签字手续,由督导部跟进检查催销进度。 7、各门店在报货时应控制品种、数量、批号和有效期,既要保障门店销售的需要,又要防止过期失效。 8、过期药品坚决不能销售,应按制度和流程处理,直至销毁,并填写记录。 9、对未按时上报的效期药品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一): 药房工作制度 1、药房工作人员凭本院医师处方配药,收方后应对处方资料、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加审查后方可调配。 2、遇有药品用法用量不妥、禁忌处方或处方字迹辨认不清等状况时,由配方人员与开方医师联系更正后再进行调配,不得私自涂改或代开处方。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变质、过期、包装不完整药品不得发出,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4、内含毒药、限剧药及麻。醉药的处方调配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及国家有关麻。醉药品的规定办理。 5、处方调配结束须严格核对并签名后方可发出,发药时应耐心向病员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员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员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6、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凡乳剂、混悬剂及产生沉淀的液体方剂,务必注明“服前摇匀”。外用药应注明“用前摇匀”及“不可内服”

等字样。 7、急诊处方务必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调配。 8、严格执行门诊用药量规定。对超过用药量处方,药房工作人员应请医师修正后再调配。 9、加强药品管理,防止变质与失效。毒麻药品,设专柜加锁保管,并由专人负责。 10、药房应定期清领药品,每日统计当天处方,并做好贵重药品逐日消耗登记。 11、加强与临床各科室的联系,征求对药品供应要求,了解用药状况,用心介绍、推荐新药。 12、普通处方保管一年,毒麻处方保管三年,到期报医院领导批准后销毁。 13、药房内应整齐、清洁,药品按类存放,器具用后放回原处。 药房管理制度(二): 药店管理规章制度 驻店药师职责 一、驻店药师务必遵守职业道德,忠于职守。? 二、驻店药师务必了解本店处方药,非处方药使用过程中的有关知识。? 三、驻店药师务必对处方进行审核签字。? 四、驻店药师依据处方正确调配,对有问题的处方不能擅自更改,应凭医师更正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效期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全院药品效期的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证临床用药安全。 2.范围:药学部、临床科室。 3.定义 3.1药品有效期;是指该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表示该药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应以药品包装说明书上标明的有效期限为准。 3.2近效期药品:指距离失效期只有6个月的药品。 4.权责 4.1药学部各部门组长:负责本部门药品的效期管理。 4.2各病区护士长:负责本部门储备药品的效期管理。 5.制度内容 5.1药品采购 5.1.1药库采购时应根据药品的有效期,在预测药品使用量的基础上合理采购,避免积压、浪费,原则上应采购有效期不短于6个月的药品,特殊情况必须采购的,需经科主任批准方可购进。 5.2药品验收入库 5.2.1药品验收时,需检查包装上标明的有效期,入库时必须在电脑上输入批号和有效期。 5.2.2验收时发现效期短于6个月且供应紧张临床必需的药品需

报药库组长并经科主任批准方可入库。 5.3药品储存养护 5.3.1 药库、药房、静配中心每月一次检查库存药品效期,发现近效期药品需填写《药学部近效期药品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库存量及使用情况注明处理建议,对于拟退药处理的,由药库采购员向供应商协商办理退货。 5.3.2近效期药品放置警示标识,以提示药学人员注意。 5.3.3效期在1个月内的紧缺且临床必需药品单独放置,每周检查,到期前一周由药学部统一做报损、销毁处理。 5.3.4各部门互相调剂近效期药品,以控制报损率。 5.3.5滞销3个月的药品通知供应商按协议予以退货。 5.4药品发放与使用 5.4.1严格按照有效期顺序“近效先出”的原则发放和调剂和使用药品。 5.4.2发放有效期短于6个月的药品时应向患者口头说明并标注使用期限。所发放的药品有效期短于患者使用天数时,不得调剂。 5.4.3发放需启封药品应告知启封后使用期限。 5.5病区备用药品效期管理 5.5.1根据《病区备用药品管理制度》,护士每月对备用药品的效期进行检查,并及时将效期接近6个月的储备药到相应药房进行更换。 5.5.2无法更换的近效期药品需放置统一的警示标识。

医院药房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1丶药品进货和验收质量管理制度 1.药品进货应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从非法渠道采购药品。在接受药品时,应 对药品质量进行逐批检查验收,按送货凭证的相关项目对照实物,对品名,规格,批号,生 产企业,数量进行核对,做到票货相符。 2.验收时如发现有货与单不符,包装破损,质量异常等问题,应及时作退货处理。药品验收 合格,质管人员应在送货凭证上签名或盖章。 3.药品购进票据应按顺序分月加封面装订成册,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两年。 2丶药品陈列管理制度 1.陈列药品的货柜及橱窗应保持清洁卫生,符合药品陈列环境和存放条件,防止人为污染药品。配合检验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如:温湿度计,空调或风扇等。 2.陈列药品应遵循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则,药品与非药品,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内服药与外用 药分类摆放,并按品种丶规格丶剂型或用途分类摆放。类别标签应放置准确,字迹清晰。 3.危险品不应陈列,确需要陈列时,只能陈列空包装。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3丶药品储存管理制度 1.药品应按贮藏要求,将药品分别存放于常温库,冷柜,保证药品储存质量。药库药品应按 药品批号及效期远近义序存放不同批号药品不得混放。 2.搬运和码放应严格遵守药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保持货柜,货架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理和消毒,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鼠,防污染等工作。 4丶药品养护检查管理制度 1.每月定时对药房陈列药品进行养护检查。需低温冷藏的药品放置冷藏柜,并做好温湿度记录。 2.每天一次对药房的温湿度情况进行检测,温湿度达临界点或超标时,应采取通风除湿,降 温等措施,以保证陈列药品质量和安全。 5丶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 1.在销售和养护检查过程中如发现不合格药品,应立即下柜,存放于不合格药品存放处,并 查找不合格原因,防止不合格药品扩散华。 2.对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近效期药品应及时销售。临效期时限应下架停售,并按不合格药 品处理。 6丶质量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针对发现问题应认真提出可行和有效的改进措施,改进落实情况应做好记录。

近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近效期药品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药品过期。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三、范围:适用于效期近6 个月的药品 四、内容: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避免造成药品过期。特制订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在库效期近6 个月的药品: (一)加强药学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对近效期药品的管理水平和责任心,加强对近效期药品危害性的认识。 (二)制定严谨、科学、合理的药品采购计划。 (三)加强药品的入库、出库管理:在药品入库验收时,除检查药品的一般项目外,需特别注意药品的有效期。对已超过1/2 有效期的药品谨慎入库,对已经在 6 个月内的近效期药品,一律不得入库(临床有特殊需求的除外)。在药品上架摆放过程中,同种药品按有效期长短次序分开摆放,在药品出库时,严格按照“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发放药品。加强药品的日常养护工作,及时发现近效期药品并对其做出处理。 (四)充分发挥计算机在近效期药品管理上的作用:用计算机设定每一种药品的适当库存量,通过计算机预警为制定采购计划提供参考。 (五)划分区域,使用近效期标识。药库、调剂部门指派专人定期对责任区域内的近效期药品进行检查并作书面登记,同时对近效期

药品使用近效期标识,提醒药师在发放药品时给予注意。 (六)加强相互沟通,共同处理近效期药品:调剂部门加强与采购部门的沟通,近效期药品供货单位尽最大可能给予协助处理,送货时即为近效期药品的,所有损失均由供货单位承担。在日常药品管理过程中,发现滞销药品及近效期药品,调剂部门及时与药库及采购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供货单位进行退货及其他相应处理。加强调剂药房内部各班组之间的沟通,各个药房之间可以通过相互沟通,将近效期药品及本药房积压的药品内部之间调剂,以便加快使用。调剂部门在药品临近有效期3个月时,应及时报知药库管理人员,双方在近效期退货申请表进行登记签名。库管人员经采购员通知经营公司工作人员签字认可,并同时办理退货手续。 五、罚则:如药品因低于3个月而发生无法退回经营公司的,根据登记记录,追究责任人或责任部门经济责任,按药品购进价格全额赔付,并在科室周会上进行通报。

医院药房管理制度

药房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我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管理 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个人档案。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当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二、药品管理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购进药品应当以保证质量为前提,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购进药品及销售人员的资质,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验收人员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说明书、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做到票、帐、物相符。 2、药品的保管: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与诊疗区和治疗区分开的药房、药库。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库存药品每季度养护一次,陈列药品每月养护一次,重点品种每半月养护一次;对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当及时排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药品的调配: 药品调配人员必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调配的药品应当与诊疗范围相适应,必须凭注册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或

乡村医生开具的处方或医嘱进行,非经医师开具处方不得调配药品。药品发放应当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药品;拆零时不得裸手直接接触药品。在完成处方调配后,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存处方。 4、中药饮片的管理: 从事中药饮片采购、存放、保管、调剂等工作的人员应当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关的资格证书。中药饮片调剂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当按照《处方管理办法》和中药饮片调剂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方和调剂。调配每剂重量误差应当在±5%以内。 5、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的药品,并设专库或专柜存放,做到双人保管,专帐记录,帐物相符。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必须凭执业医师开具专用处方,单张处方的最大用量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处方调配人、核对人应当仔细核对,签署姓名,并予以登记;对不符合规定的,处方的调配人、核对人应当拒绝发药。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进行专册登记,加强管理。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3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2年。 6、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处置果断、依法处理的原则。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当立即逐级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清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原因。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