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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隔离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隔离制度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风险隔离制度

风险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心”)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中心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心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中心运营平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中心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中心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中心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中心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中心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维护中心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中心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中心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独立性原则:中心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中心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四)相互制约性原则:中心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点;

(五)防火墙原则:中心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六)成本效益原则:中心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基金隔离效果。

第六条基金风险隔离管控工作应涵盖中心各项业务流程与业务环节,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等方面。

第三章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基金管理部对于基金业绩、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基金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每只建立并不断完善基金的业绩/风险评估系统;

(二)对每只基金及其基金经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三)通过有效的方法确定或构建合理的基金绩效评价基准;

(四)由独立的部门和岗位实施评估,确保绩效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八条财务部基金风险隔离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要求:

(一)建立独立的基金会计部门与岗位;

(二)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心的基金会计制度、会计工作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针对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会计系统;

(三)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帐、独立核算,不同基金在名册登记、帐户设置、资金划拨、帐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

(四)通过复核制度、凭证制度等基本会计措施真实、完整、及时地记载每一笔业务并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业务核算;

(五)按照有关法规所规定的要求,采取合理的估值方法和科学的估值程序,公允地反映基金在估值时点的净值;

(六)定期与托管行核对基金的帐务和交易记录,发现有不一致的,及时找出原因并予以纠正;

(七)建立基金清算制度;

(八)建立会计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真实完整。

第九条财务系统的基金风险隔离控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中心财务核算独立于基金会计核算系统;

(二)中心必须依据会计法、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中心的财务会计制度、操作流程和岗位工作手册,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严密的控制系统;

(三)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

(四)坚持正确的会计核算,建立严格的成本控制和业绩考核制度,强化会计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

(五)制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费用报销管理办法,自觉遵守国家财税制度和财经纪律,坚决避免重大财务支出由一个部门或一个主管全权决定;

(六)制订完善的会计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财会部门必须妥善保管密押、业务用章、空白支票等重要凭据和会计档案,严格会计资料的调阅手续,防止会计数据的损毁、散失和泄密;

(七)强化财产登记保管和实物资产盘点制度,重要资产必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及时处理盘盈盘亏并分析总结原因。

第十条财务系统的基金风险隔离控制应当遵循以下要求:

(一)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由统一的部门负责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信息的收集、组织、审核和发布,并接待基金投资人查询;

(三)建立严密的信息披露实施流程,加强对信息的审查核对,使所公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加强对中心信息披露工作的检查和评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办法,对信息披露出现的失误提出处理意见,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掌握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也不得将内幕信息透露给他人;

(六)信息披露资料建档长期保存以便及时查验;

(七)部门与部门、员工与员工之间的信息沟通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切实执行信息的密级管理制度;

(八)各部门及员工对外交流应符合中心的相关规定,对外交流的观点与口径应保持一致。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风控合规部负责制定、修订与解释,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二条本制度经合伙人会议审批通过,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私募基金公司岗位隔离制度

xx区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岗位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平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人员和岗位,各机构、人员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四)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各人员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点; (五)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

私募基金运营风险管理制度

XXXX公司 运营风险管理制度(模板)

XXXX公司 运营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对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基本过程。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或公司投资设立的其他企业)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五条风险管理应贯穿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弥补的指

导思想。 第六条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是: (一)公司的经营与业务开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管理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股东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信誉及良好形象。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二)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强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明确、密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岗位隔离制度

基金公司岗位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平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四)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点; (五)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六)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基金隔离效果。 第六条基金风险隔离管控工作应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与业务环节,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等方面。 第三章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基金管理部对于基金业绩、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基金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每只建立并不断完善基金的业绩/风险评估系统; (二)对每只基金及其基金经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三)通过有效的方法确定或构建合理的基金绩效评价基准;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私募股权基金管理公司风险控制管理 制度

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XX)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XX股权投资基金管理(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指导、规范风险控制活动,确保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持续经营,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公司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行业通行的风险控制和风险管理理念,以及公司实际业务需要制定。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从而实现公司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合同规定; (二)确保公司及所管理基金的稳健运行和管理财产的安全完整; (三)有限防范、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降低到公司能够承受的范围之内,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四)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科学管理; (五)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维护公司声誉和品牌。 第五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风险控制应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流程和环节;公司所有部门、所有员工都是风险控制的责任主体,根据部门、岗位职责的要求承担相应的风险控制职责与义务。 (二)持续性原则 风险控制不是静态的制度,而是一个由目标设定、风险识评、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的、循环的管理过

风险管理制度 基金业协会备案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和风险控制优先的意识,培养从业人员的合规与风险意识,营造合规经营的制度文化环境,保证公司及其从业人员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范和控制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各类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风险,是指对实现公司经营目标可能产生负面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经营目标,对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基本过程。 第四条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公司投资设立的其他企业)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风险管理应贯穿事前防范、事中监督、事后检查弥补的指导思想。 第五条风险管理的具体目标是: (一)公司的经营与业务开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监管机关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监督机制和反馈机制。 (三)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流程,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管理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五)股东及客户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的信誉及良好形象。 第六条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管理与重点监控相统一的原则。建立覆盖所有业务流程和操作环节,能够对风险进行持续监控、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同时根据公司实际有针对性地实施重点风险监控,及时发现、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 (二)独立集中与分工协作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全面评估和集中管理风险的机制,保证风险管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强化业务部门的风险管理主体职责,在保证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与业务部门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基础上,使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平行推进,实现对风险的过程控制。 (三)充分有效与成本控制相统一的原则。建立与自身经营目标、业务规模、资本实力、管理能力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风险管理体系,同时合理权衡风险管理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合理配置风险管理资源,实现适当成本下的有效风险管理。 第七条公司设有三道风控防线: (一)前台业务团队:对客户和公司负责,基于客户偏好、监管合规、内部风险偏好等要求主动设定和调整业务的行为,为风险控制负主要责任。 (二)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包括风险管理部和法律合规部。与业务部门相互独立,全面评估、监控与报告风险,审核关键业务,检视公司内控体系并推动内控流程与机制的优化,参与风险的处理,推动风险管理系统建设,对第一道防线实行独立监督与制衡。 (三)内部审计团队: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同时覆盖第一道防线和第二道防线。 第三章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公司应建立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公司任命首席风险官,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日常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的建议,监督风险管理运行体系的有效性。

公司疫情防控隔离制度

公司疫情防控隔离制度 公司设置隔离观察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员工,劝其留在原居住地,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已经返工的员工,公司要求自抵达后自我隔离或在公司隔离场所观察14天。公司划定住宿区西区为隔离区,单人单间,设立为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 隔离人员必须每日进行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戴上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救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隔离结束后所有隔离人员必须经过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解除隔离。 一、集中隔离点设置 1.公司划定住宿区西区为隔离区(单人单间),设置为疫区返岗人员厂内临时隔离场所。 2.公司与xx酒店签订协议,将租赁该酒店作为公司临时隔离场所。 二、隔离区的选址原因 1.公司住宿区西区和工作办公区、居住区有一定距离或相对独立,可控制人员进出。 2.西区内房间为独立空调系统、卫生设施,房间数量满足单独隔离。 3.具有良好的通讯设施、上网设备及办公设施。 4.xx酒店与公司距离较近,且方便管理,也同时设置为临时隔离场所。 5.公司安排后勤部派专职的驻点工作人员进行隔离区的日常服务。 三、隔离区的管理安排 1.采取下发手册和观看视频的方法宣传我公司和市区县的防治重点传染病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设立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意义,获得员工的配合和支持。 2.建立健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接收人员登记、观察、消毒、学习、转诊、解除观察等各项规章制度,对被隔离观察人员进行防治传染病知识的健康教育。 3.实施医学观察时,应当书面或口头告知医学观察的缘由、期限、法律依据、注意事项和疾病相关知识。

4.采购部购置并储备适应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面积、消毒频度的消毒药物、消毒器械以及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做好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5.详细登记观察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与传染病病例关系、接触时间、接触方式、周围人群有无发病情况、居住地址、身体健康状况、联系方法等具体内容。 6.每天最少早晚2次为被观察对象测量体温,询问检查其身体健康状况,重点检查其有无发烧、咳嗽、胸闷、气促、呼吸困难等自觉症状和体征。 7.每天两次定时为各观察房间开窗换气、消毒,保持观察点基本卫生,督促被观察者参加身体锻练。 8.被隔离观察人员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者,须及时报告所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9.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后,由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其所住房间和到过的场所、所接触物品终末消毒,并将其密切接触者送政府指定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 私募基金的风险包括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和私募基金管理人运作私募基金的风险。投资者的风险主要是由于投资者与基金管理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有时也包括基金管理人与所投资的对象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降低信息不对称的制度设计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增加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信息交流与信息理解消化的制度设计;二是降低逆向选择的制度安排;三是减少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投资者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不受侵害,在基金契约中应规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一般而言,投资者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几种: (一)管理者的保证金 基金管理人出10%一30%的保证金,与委托人的资产合在一起运作,一般是市值下降到管理人的出资限额为止平仓,以保护委托人资金的安全。 (二)基金管理人的收益分配 基金管理人除了获得象征性的管理费之外,还可以获得业绩报酬。管理者的收益分成比率,与保底收益、投资者对基金管理人的运作的干预程度相联系。 (三)投资者的直接干预 基金管理人往往允许一些大资金的投资者对资金运用进行直接千预,管理者的重大投资决策需要经过投资者同意,投资者有权否决管理者的投资决策。 (四)帐户的设置和分割 保持私募基金财产的独立性是基金的基本特征。私募基金应当通过帐户的设置和分割及核算,严格区分私募基金管理者的自有资产与私募基金的资产;在同时管理几个基金时,严格区分不同的私募基金资产。 (五)投资者的退出机制 设立投资者的退出机制,实际上就是赋予投资者以“用脚投票”的权利,即私募基金在封闭一段时间后,必须允许投资者赎回。这种方式对于基金管理人的约束更为直接、有效。而减少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的制度设计主要依赖于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作用的发挥,以及通过基金投资者的监督权利、托管人的监督义务及制度的事前防范机制和事后补救措施来完成。

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XX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平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各类型基金运作的独立,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防止利益输送,损害投资人利益,防止风险在不同基金之间传递;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四)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点; (五)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六)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基金隔离效果。 第六条基金风险隔离管控工作应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与业务环节,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等方面。 第三章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基金投资管理风险隔离的基本要求: (一)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二)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八条投资部风险隔离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擅自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财务部负责公司投资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与核算。 (二)投资规模由投资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核定。 (三)公司所有的投资账户,由投资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在投资部保存。公司自营资产投资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投资业务严格分开。

私募基金风险控制规章制度

实用标准文案 精彩文档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 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 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 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 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 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 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 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私募基金公司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上海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基金托管与外包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

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公司风控合规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五)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六)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

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XX有限公司 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平稳,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一)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 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 (三)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 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 整; (五)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 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 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三)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 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 对独立性。 (四)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 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 点; (五)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 分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 隔离; (六)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基金隔离效果。 第六条基金风险隔离管控工作应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与业务环节,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等方面。 第三章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基金管理部对于基金业绩、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基金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每只建立并不断完善基金的业绩/风险评估系统; (二)对每只基金及其基金经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三)通过有效的方法确定或构建合理的基金绩效评价基准; (四)由独立的部门和岗位实施评估,确保绩效评估的独立性和客观 性。

风险隔离

风险隔离:可与想象力媲美的强大功能 来源:用益工作室时间:2010-07-20 11:34:11 信托是一种以信任为基础、财产为中心、委托为方式的财产管理制度,在运作上极富灵活性且深具社会及经济优化功能。现代信托已由单纯的财产代管演变成集财产管理、资金融通和社会公益等功能为一体的金融制度安排,以其横跨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产业市场的独特功能,在现代金融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司考特曾经说过,信托可以和人类的想象力媲美。足以说明信托作为一种制度设计和资产管理平台得强大功能与魅力。 一、财产管理功能。财产事务管理功能亦称财务管理功能,是指信托业受委托人之托,为之经营管理或处理财产的功能,即“受人之托、代人理财”,这是信托业的基本功能。现代信托业所从事的无论是金钱信托还是实物信托,都属于财产事务管理功能的运用,其理论支持是现代产权理论。财产所有人因自己缺乏时间精力,或缺乏理财能力,而将财产交付信托公司,借受托人的专业管理活动,达到财产增值的目的,体现信托的财产管理功能。在该功能下,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或要求,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发挥其专业能力,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达到使财产保值增值或者财产传承等目的。 二、融通资金功能。信托公司通过对信托资金的集合运用和以信托为原理的契约型投资基金,可以把众多投资者的小额的、分散的资金聚集起来,形成规模较大的集团性运作的资金,实现专家理财、组合投资,不仅可以分散风险,而且因为规模经济效应可以降低交易成本。一方面为社会公众提供良好的投资渠道,使委托人可以参与到个人难以进入的投资领域,分享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另一方面为大型项目筹集民间资金,解决资金缺口。 三、破产隔离功能。基于信托财产的独立性特征,信托制度具有破产隔离的强大功能。信托关系一旦成立,所交付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而具有独立于委托人、受托人以及受益人的独立财产,使信托财产免于为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所追索,从而具有破产隔离的功能。我国《信托法》第十六条规定:“信托财产与属于受托人所有的财产相区别,不得归入受托人的固有财产或者成为固有财产的一部分。”“受托人死亡或者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被宣告破产而终止,信托财产不属于其遗产或者清算财产。”委托人选择了信托制度安排,其受托财产就以法律形式确认了其独立性,独立于债权人追索范围之外。 四、社会投资功能。信托业运用信托业务手段参与社会投资活动的功能。信托业务的开拓和延伸,必然伴随着投资行为的出现,也只有信托机构享有投资权和具有适当的投资方式的条件下,其财务管理功能的发挥才具有了可靠的基础,因此,信托机构开办投资业务是世界上许多国家的信托机构的普遍做法。信托业的社会投资职能,可以通过信托投资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得到体现。 五、为社会公益事业服务的功能。信托业可以为欲捐款或资助社会公益事业的委托人服务,以实现其特定目的的功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热心于学术、科研、教育、慈善、宗教等公益事业,纷纷捐款或者设立基金会,但他们一般对捐助或募集的资金缺乏管理经验,并且又希望所热心支持的公益事业能持续下去,于是就有了与信托机构合作办理公益事业的愿望。 为更加充分有效的发挥信托功能,还应注意突出几条基本原则: 1、信托财产上的权利与利益分离的原则。委托人用其合法所有的财产设立信托后,这笔财产就成为信托财产。在法律上,它不再属于委托人所有,也不属于受益人,而是被置于受托人名下。信托财产上的财产权与利益分离,是信托制度的首要原则。 2、信托财产独立的原则,信托一经有效设立,信托财产便脱离委托人的控制,与其未设立信托的其他财产相区别,其继承人或债权人无权追及信托财产。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信托财产完全独立,避免造成财产的交叉以及财产利益的混淆。

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金风险隔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公司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及相关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及基金的运作符合《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障公司运营平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各项基金业务工作的重要原则和依据。 第三条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场状况发生变化时,公司应及时调整内部控制大纲 的相关内容。 第二章本制度订立的目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基金隔离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1.保证公司经营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保证公司各类型基金运作的独立,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和基金投资运作符合行业最佳操守,防止利益输送,损害投资人利益,防止风险在不同基金之间传递; 3.提高经营管理效率和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受托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4.确保所使用的和对外公布的财务和其他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5.维护公司良好的市场形象和社会形象。 第五条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原则: 1.健全性原则:基金隔离工作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岗位,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项经营业务流程与环节; 2.有效性原则:基金隔离科学、合理、有效,公司全体职员必须竭力维护其有效执行,任何职员不得拥有超越制度约束的权力; 3.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4.相互制约性原则: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基金隔离管控中的盲点; 5.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和其他资产的运作严格分离,基金投资、决策、执行、清算、评估等部门和岗位物理上适当隔离; 6.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基金隔离效果。 第六条基金风险隔离管控工作应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与业务环节,主要包括投资管理、信息披露、财务系统等方面。 第三章基金风险隔离制度的具体工作要求 第七条基金投资管理风险隔离的基本要求: 1.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 2.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第八条投资部风险隔离的主要内容: 1.公司投资业务由投资部统一操作,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擅自从事证券投资业务。财务部负责公司投资的清算工作及资金划拨与核算。 2.投资规模由投资部提出申请,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核定。 3.公司所有的投资账户,由投资部办理、保管,开户中所有的原始材料必须在投资部保存。公司自营资产投资业务必须与代理客户投资业务严格分开。 4.严守商业机密,禁止无意或故意对外泄露本公司投资结构、投资计划及盈亏状况等。 5.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与自营资产投资业务之间应当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从组织结构、账户管理、投资运作、信息传递等方面保持相互独立,从而保证客户资产的完全分离和安全。 第九条公司对于基金业绩、风险进行科学的评估。基金风险评估工作的基本要求: 1.每只建立并不断完善基金的业绩/风险评估系统; 2.对每只基金及其基金经理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与方法;

私募基金制度

私募基金制度文件 一、风险控制制度 二、内部控制制度 三、投资管理制度 四、信息披露制度 五、员工个人交易制度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一般情况下,项目组配备一名具有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相关背景的人员。

职业风险基金管理规定

2011土地估价师:相关辅导·职业风险基金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土地估价机构(以下简称估价机构)自律管理,促进土地估价事业的发展,提高土地估价行业信用,增强估价机构的抗风险能力,根据《关于土地评估机构与政府主管部门脱钩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318号文件)的精神,结合行业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经国土资源部同意,制订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注册的有限责任土地估价机构的风险管理,合伙制企业职业风险基金的设立和管理另行规定。第三条职业风险基金制度是估价机构规避执业风险,加强风险管理的必备制度和执业前提,各估价机构必须建全。经营期间,职业风险基金按不低于估价业务收入的5%计提,作为估价机构工作失误而依法进行赔偿的准备金。第四条估价机构在持续经营期间,职业风险基金由机构自行明确计提比例,自行管理,除规定的用途外,不能用于分配。股东(出资人)离开估价机构时,不能按照股权比例分取职业风险基金。第五条估价机构分立或终止清算时,应将所提留的职业风险基金存入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指定专用共管帐户作为期后赔偿准备金,由协会代管3~5年。在机构所做估价项目发生索赔时由索赔人提出申请,经协会审核后,在该机构职业风险基金额度内拨付。协会代管到期后如无赔付事项发生,或虽有赔付但仍有余额,将所余职业风险基金返还承担原估价机构所做业务风险的新机构。第六条机构分立或终止清算时,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未达到

本规定要求或不足注册资金的80%时,从注册资金或其他资金中提取存入专用帐户。第七条估价机构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在协会指定共管帐户存放时,任何人不得动用。第八条估价机构承揽重大土地评估项目时,收到合同首笔付款后一个月内应将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存放在协会指定帐户内冻结,在机构出具报告的有效期内不得动用,报告有效期结束后,返还估价机构。第九条估价机构脱钩改制时带入的职业风险基金,按照以上条款一并管理。各机构应保证职业风险基金的正确使用,防止界定为估价机构的一般资产用于机构业务或转化为个人所有。第十条在协会指定专用共管帐户存放的职业风险基金存放期满或在机构提留的职业风险基金对应的土地估价项目达到法定责任免除时限,按有关现行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办理,国家颁布新法规时,按新规定办理。第十一条估价机构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纳税,对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保存、使用应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的检查监督。 第十二条对已经投保有关职业责任保险的估价机构,经协会认定投保证明文件后,可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风险基金管理另行规定。第十三条对拒不设立职业风险基金制度、计提金额不足又不补足、不接受主管部门或协会检查,或者将风险基金违规转归个人所得的估价机构,协会发现后应及

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控制制度

XXX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内部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2) 第三章风险来源与分类 (3) 第四章内部风险控制体系 (5) 第一节架构 (5) 第二节规则 (6) 第五章内部风险控制措施 (7) 第一节管理风险控制 (7) 第二节基金投资风险控制 (7) 第三节流动性风险控制 (8) 第四节合规性风险控制 (8) 第五节操作风险控制 (8) 第六节人员流失风险控制 (9)

第七节职业道德风险控制................................................. I.Q.. 第八节其他风险控制..................................................... .1.0... 第六章内部风险控制白勺保障............................................ 10.. 第七章附则............................................................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关丁进一步规范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健全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是规范公司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主要措施,是衡量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公司应建立高效运行、控制严密的风险控制机制,制定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 第二章内部风险控制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目标 1. 保证公司的经营运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2. 保证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营战略得以实现。 4. 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将各种风险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保证公司业务稳健开展。 5. 维护公司的信誉,保持公司的良好形象。 第四条内部风险控制工作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

投资公司岗位隔离制度(2)完整篇.doc

投资公司岗位隔离制度4 岗位隔离制度 一、专业部门 1.投资决策委员会 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金投资的最高决策机构,是非常设的议事机构,在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的前提下,拥有对所管理基金的投资事务的最高决策权。投资决策部一般由基金管理公司的总经理、研究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决定公司所管理基金的投资计划、投资策略、投资原则、投资目标、资产分配及投资组合的总体计划等。具体的投资细节则由各基金经理自行掌握。 2.风险控制委员会 风险控制委员会也是非常设议事机构,一般由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经理及其他相关人员组成。其主要工作是制定和监督执行风险控制政策,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的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建议。风险控制部的工作对于基金财产的安全提供了较好的保障。 二、投资管理部门 1.投资部 投资部负责根据投资决策部制定的投资原则和计划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同时,投资部还担

负投资计划反馈的职能,及时向投资决策部提供市场动态信息。 2.研究部 研究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支撑部门,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发展状况分析和上市公司投资价值分析。研究部的主要职责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行情和上市公司价值变化的详细分析和研究,向基金投资决策部门提供研究报告及投资计划建议,为投资提供决策依据。 3.交易部 交易部是基金投资运作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执行交易计划。交易部的主要职能有:执行投资部的交易指令,记录并保存每日投资交易情况;保持与各证券交易商的联系并控制相应的交易额度;负责基金交易席位的安排、交易量管理等。 三、风险管理部门 1.监察稽核部 监察稽核部负责监督检查基金和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分析报告,直接对总经理负责。监察稽核部主要工作包括:基金管理稽核,财务管理稽核,业务稽核(包括研究、资产管理、综合业务等),定期或不定期执行、协调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等工作。监察稽核部在规范公司运作、保护基金持有人合法权益、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方面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 2.风险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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