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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

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28

【实施日期】2015.08.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8月21日市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紧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8月28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专项治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为抓手,以反对“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为主线,重点解决政府系统工作人员“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履职能力,弘扬务实作风,维护政令畅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我市实现全面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政府所属事业单位、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以及上述部门、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

三、治理重点

(一)“不敢为”问题。重点整治:担心承担责任,把“不出事”作为最大原则,该抓的事不抓,该管的事不管,庸庸碌碌守摊子,平平安安占位子;不敢担当,不敢负责,执行力不强等问题。

(二)“不会为”问题。重点整治:对深化改革、调整结构、转变方式、依法治市等新任务不学习、不钻研,开展工作不得要领、无所适从,大事做不来、小事不愿做,敷衍塞责、尸位素餐;业务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

(三)“不想为”问题。重点整治: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感情淡漠,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对群众要办的事情找客观理由拖着不办,对上级交办的任务找客观原因顶着不干;作风

散漫、纪律涣散、心浮气躁,精力不集中,工作不在状态等问题。

(四)“乱作为”问题。重点整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意识不强,法治意识淡薄;不依法行政、不依规办事,法定职责不作为,法无授权乱作为;在服务保障全市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上随意执法,滥用职权,谋取私利;不顾客观实际,违背群众意愿,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弄虚作假、吃拿卡要,乱收费、乱检查,侵害群众权益,损害企业利益等问题。

四、重点治理领域

(一)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围绕开展“查尽责、除隐患、保安全”活动,对消防、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煤矿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油气管道、防汛度汛、农业、食品药品安全、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十个领域的党政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自身岗位责任履行情况。特别是对监管职责和服务作用同步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安全意识不强、安全责任不落实、工作作风不扎实等问题,严肃查处执法监督不严格、隐患排查不认真、隐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 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服务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3]118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25 【实施日期】2013.10.2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洛政办〔2013〕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洛阳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0月25日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运行效率,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力量,推动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形成公共服务发展新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及《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将直接承担或通过事业单位承担的技术性、服务性和辅助性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具备条件、信誉良好的社会组织、机构和企业等承担,政府按照一定的标准评估履约情况并支付服务费用,是一种“政府主导、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供给方式。 第三条凡本市范围内的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政府购买服务的原则和范围 第四条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遵循的原则: (一)权责明确。市、县两级政府根据职能转变的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级政府购买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64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9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 一、引言

1.1 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营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安康市“双创”工作目标,根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城市容貌是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集贸市场、广告标志、河流山川、公共场所、施工工地构成的城市局部和整体景观。 1.3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安康市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各区县政府可依据本《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二、建筑容貌 2.1 城市确定的保护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严禁随意改动或拆除,并设置专门标识。 2.2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要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3 根据安康气候特点,为体现安康小江南特色,城市建筑色彩宜选用浅灰色的色调。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构)物,应以安康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为依据确定自己的建筑风格和建筑色彩,以体现安康厚重的历史文化氛围和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2.4 沿街的建(构)筑物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危险残破的建(构)筑物,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拆除或整修。 2.5 建(构)筑物屋顶不得违反城市规划擅自搭建棚亭,严禁堆放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2.6 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屋顶广告,周边不得设置垂直广告;在其本体视线所及范围内,不得设置与传统风貌不相符的设施、设备。 2.7 城市道路两侧不得有影响市容观瞻的非法建(构)筑物和堵塞、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盲道的棚亭。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模范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7 【实施日期】2010.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平顶山市劳动模范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调动全市各条战线劳动者投身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全面完成我市“十一五”规划,推进我市“走在全省前列、率先实现崛起”目标任务的落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劳动模范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豫政〔1992〕100号)的规定,市政府决定于2010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表彰我市劳动模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范围及对象 2006年5月以来,在我市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业、农业、林业、畜牧、农机、水利、气象、交通、通讯、财贸、金融、建设、环保、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党政群机关等各行各业的工人(含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和

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农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机关工作人员及其他劳动者。2006年5月以来被国务院各部门、省政府各部门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称号者和县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应严格控制评选推荐县(市、区)副科级以上干部。 二、评选条件 市劳动模范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在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并至少在下列某一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者: (一)在企业改革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国家创税、创汇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发明创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大成果或显著效益的。 (三)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技能,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防止重大事故、促进安全生产、抢险救灾(包括支援抗击冰雪灾害和地震灾区建设)、人口计生、环境保护、增进民族团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五)在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勤政廉政和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 三、名额及分配原则 (一)名额:2010年评选表彰全市劳动模范300名。其中,农口占25%,分配75名(主要包括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水利、气象和乡镇企业等);非农口占75%,分配225名(主要包括工业交通、通信、财贸、金融、建设、环保、教育、科技、文化、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维护被征用土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鲁政发[2004]25号)和有关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现就调整征地年产值和补偿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限定征地年产值最低标准。根据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参照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收等别,将全省划分为四类地区。城市规划区内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为:一类地区每亩1800元,二类地区每亩1600元,三类地区每亩1400元,四类地区每亩1200元;城市规划区外耕地最低年产值标准全省均为每亩1000元。设区的市政府可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作物产值,在上述最低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具体执行标准,并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备案。其他土地年产值最低标准参照同类地区耕地年产值标准执行。 二、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标准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在合理确定年产值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规定的倍数确定,补偿倍数原则上不低于法定倍数的中限。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由设区的市政府制定,报省物价局、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同意后执行。各地在制定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时,要注意搞好与毗邻地区的衔接。 在城市规划区内征用土地,各地要积极推行“区片综合价”制度,合理确定不同区位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 三、建立征地补偿听证制度。各地在制定征地补偿标准时,要按有关规定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征地补偿标准确定后,按规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国家、省重点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用土地补偿标准,由省物价会同财政、国土资源等部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统一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本通知自2004年6月1日起执行。各地要在2004年12月底前确定并公布年产值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在新标准出台前,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标准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征用土地年产值和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鲁价费发[1999]314号)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年产值标准地区分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5]94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4 【实施日期】2015.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洛政办〔2015〕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年8月14日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洛发〔2014〕14号),设立洛阳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取消的职责 1.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职责。 2. 采矿权抵押备案审批职责。 3.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抵押项目审批职责。 (二)下放的职责 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确权登记审批职责下放到部分城市区(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回族区)政府。 (三)承接的职责 1. 市级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审批的采矿权转让审批职责。 2. 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职责。 3. 一次性开发400-600公顷的国有荒山、荒坡、荒滩审批职责。 (四)加强的职责 加强指导监督全市土地、房屋、林地、草原等不动产登记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土地、矿产、测绘管理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国土资源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及有关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市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落实国家、省国土资源宏观调控政策,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的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措施。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147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3 【实施日期】2010.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和取消的职责。 1、拟定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目标责任考核职能划归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调整的职责。 将市政府所属部门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审批调整为备案。 (四)新增的职责。 增加农民工工作、农村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等管理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的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提高引进国外专家层次。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做好为农服务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对全市供销行业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能; (三)指导基层社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发展乡(镇)供销合作社(农资专业社)、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科技宣传、推广;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简称新网工程); (五)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六)组织参与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产品,扶持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骨干龙头企业; (七)监督、管理和营运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八)组织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合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认

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供销合作社经庆阳市委批准成立,为财政全额供给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职能科室6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产业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合作指导 科。 三、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24人2017年底我单位县处级正职2人,处级副职4人,科级正职5人,科级副职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2人,离休1人。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405.29万元,2017年收入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58.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二)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支出405.29万元,2017年支出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03万元,比上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会议差旅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9]65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5.05 【实施日期】2009.05.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6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大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工作力度,促进督办落实工作不断向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推动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更好更快的落实。按照市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现将这个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 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长 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督办落实工作制度 为确保天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以下简称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落实,促进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天水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和《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科室工作规范 第一条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都应列入督办范围,但未提出具体办理要求的事项除外。 第二条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按照工作分工由市政府秘书长或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以及相关科室按照会议要求办结时限负责督办落实,办理结果送市政府督查室汇总。 第三条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议定事项的立项、交办、催办、反馈工作,由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办落实;市长委托副市长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公室相关科室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 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0]166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9.09 【实施日期】2010.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 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的通知 (洛政办〔2010〕16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

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联办事项 工作制度目标责任规定 根据《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洛发〔2009〕42号),设置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洛阳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管理市直机关事务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由市委、市政府管理,以市政府管理为主。 一、总则 (一)为了在职责配置上体现“职能”和“责任”的科学界定,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廉洁政府、诚信政府建设,形成权责一致、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制定“七定”规定。 (二)“七定”规定遵循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按照政治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协调同步的要求,适应全面履行职责、部门协调配合、审批简洁高效的需要。 (三)根据《行政许可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审办事项(即审批办转事项及承诺办结时间)、联办事项(即联合办理事项和合作工作责任要求)、工作制度(即向市委、市政府负责的重要工作制度)和目标责任(即机构基本目标及承诺责任事项),使其成为各单位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严格遵循的制度。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 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2 【实施日期】200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安康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报来《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卫字〔2005〕118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希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卫生局、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司法局、

安康市财政局、共青团安康市委、安康市妇女联合会、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安康市老 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疾病范围包括: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据摸底调查统计,我市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约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里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15号)精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05年,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病治疗率2005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05年达到全市人口的2/3,2010年达到全市人口的4/5;2005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项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办[2017]44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02 【实施日期】2017.05.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等三 项制度的通知 (平政办〔2017〕4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修订后的《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组织工作制度》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会议申报审批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5月2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内事外事活动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作风狠抓落实的规定》等有关精神,保证市长、副市长出席各类公务活动规范有序,制定本制度。 一、内事活动制度 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要严格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 (一)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由市政府办公室根据市长、副市长分工及有关规定统一协调安排。 (二)安排市长、副市长内事活动,应坚持突出重点、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减少事务性活动,保证市长、副市长集中精力研究处理重大问题,抓好工作落实。 (三)市长、副市长不出席各部门、各县(市、区)和基层单位的会议和活动。除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协调会议外,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工作部署会议,一般只安排相关副市长参加。未经市长批准,副市长不出席各种节会、展会和节庆活动。未经市委批准,副市长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不为各类节庆活动等发贺信、贺电和题词。 (四)国务院、省政府及办公厅召开的会议和要求参加的公务活动,对参加人员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出席;没有明确要求的,由市政府办公室按市长、副市长分工提出拟出席意见,经市政府秘书长审核后报市长或常务副市长确定。 1.以国务院、省政府名义来平开展检查、督导、调研的工作组,市长、副市长按要求

食品安全工作会主持词

食品安全工作会主持词 同志们: 以上传达了盛市食品药品工作会议精神,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了食品 ___责任书,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同志作了重要讲话,赵书记的讲话高屋建瓴,,内涵深刻,指导性、针对性都很强,总结工作实事求是,任务安排措施具体,是今年全县抓好食品药品 ___工作重要的指导性文件。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结合本系统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县政府印发了《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 ___》,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xx年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实施方案》,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印发了《沂南县食品药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工作制度、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与会的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抓好落实。 关于这次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将这次会议精神抓紧向各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汇报,研究贯彻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今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和措施,准确把握当前形势,深刻认识自己肩负的责任,牢记使命,全力以赴做好今年的食品药品 ___工作。

二、要以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紧扣食品药品 ___工作中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强化工作措施,提高食品药品 ___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的理念,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注重实效,切忌搞形式主义,摆花架子。要深刻认识和准确把握市场经济条件下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内在要求和客观规律,进一步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加强基础条件、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和规范化建设工程,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办大案要案,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放心,推进全县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三、各乡镇政府、县直各单位要根据赵书记讲话要求,抓紧研究落实具体实施方案,脚踏实地,抓好落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3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周继军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贺立峰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赵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马海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杨宁瑞市编办副主任 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王金昌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志锋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志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玲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军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茂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 程同心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崇峰市审计局副局长 鲁军虎市统计局副局长 尚小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予峰市粮食局副局长 宋弘市信访局副局长 孙晓明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乃丹庆阳市青联主席

刘宪刚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姜小红市妇联副主席 吕绒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学东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维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平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副队长 吴蔚蓝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秦健庆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段亚民农村信用联社庆阳稽核审计中心主任助理 胡长富西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按照会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准备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 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8]58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6.01 【实施日期】2008.06.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8〕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5月12日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及多次余震波及我市,给广大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害。灾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防震抗灾预案,举全市之力开展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将地震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程度。目前,全市抗震救灾工作已由抢险应急逐步转入灾后重建阶段,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为确保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后重建各项工作,现就进一步加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狠

抓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是确保我市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条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基础性工作来抓,保证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人员、物资安全快速运送。 (一)落实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四长”责任制,坚持一手抓灾后重建工作,一手抓事故预防。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抓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加大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力度,县(区)长、乡(镇)长、村(社区)长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副职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抗震救灾、灾后重建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工作。各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积极行动起来,按照工作职责,责任到人,各司其职,群策群力,确保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不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特别要进一步加强乡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对“五小”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有效预防乡镇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科学部署,细化措施,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运送的道路交通安全保障工作。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大量抗震救灾物资通过我市运往灾区,我市在310国道牛北段、天巉段以及316国道及时开通了绿色安全通道。为了确保抗震救灾绿色通道24小时绝对安全畅通,沿途辖区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要组织人力物力配合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做好疏导工作,坚决取缔占路为市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 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平政[2017]21号 【发布部门】平顶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6.30 【实施日期】2017.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的通知 (平政〔2017〕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责任目标已经市政府研究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市政府将加大督查和奖罚力度,促进各项工作部署的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下同)、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迅速研究,科学合理安排好全年工作计划,要层层分解目标,对目标任务进行量化、细化,尽快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人,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2017年6月30日

2017年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一、结构优化升级 1.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和一县(区)一主业发展水平; 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及增长速度; 3.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4.粮食总产量及种养结构目标完成情况;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增长速度; 6.税收收入及增长速度。 二、创新驱动发展 7.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及增长速度; 8.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 9.科技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及增长速度。 三、基础能力建设 10.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及增长速度; 11.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总量及增长速度; 12.节能减排; 13.环境质量达标率; 14.新登记市场主体同比增长率; 15.投融资平台建设。 四、新型城镇化 16.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及提高幅度;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主持词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主持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同志们: 现在开始开会,今天召开这次全县学校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主要是贯彻落实5月12日召开的全县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学校食品安全和交通安全工作。参加会议的有县教体局领导班子成员,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校长,教体局各科室负责人。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六项议程:一是教体局党委委员**同志传达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近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情况。二是副局长**同志传达《**县学校食品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三是副局长**同志传达《**县学校交通安全活动实施方案》。四是签责任书。五是表态发言。六是教体局局长**同志讲话。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教体局党委委员**同志传达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通报近期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情况。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请县教体局副局长**同志传达《**县学校食品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会议进行第三项议程,请副局长**同志传达《**县学校交通安全活动实施方案》。会议进行第四项议程,签订责任书,请**街道一中、白彦镇中心校校长上台签学校食品安全目标责任书; 请实验小学刘校长上台签学校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 会议进行第五项议程,请赛博中学上台发言,卞桥镇中学准备。 篇二 各位领导、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经县政府研究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盛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年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今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出席今天会议的领导同志有:县委,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县。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各位副主任和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各乡镇分管副镇长,县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 今天的会议的主要日程有三项:一是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二是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食品安全责任书;三是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讲话。 这次会议时间紧、任务重,请同志们严格遵守会场纪律,注意维持会场秩序,聚精会神地把会议开好。 现在,我们开会。 会议进行第一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副主任、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同志传达全盛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进行第二项: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定~年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 现在继续开会; 会议进行第三项: 请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同志作重要讲话,请大家欢迎。 同志们: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14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9 【实施日期】2015.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聘请以下19名同志为专家组成员: 李彦晖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陈军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缪希哲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监管科科长

王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杨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路黎明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骨科主任医师 张振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结构教研室副主任、工程师 刘志宏庆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工程师 谢小刚庆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工程师 高虎市供排水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 闫有宁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陇东消防大队大队长 包正东庆阳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工程师 何赟庆阳石化公司保卫消防部主任 梁顺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工程师 翟军义华亭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副矿长、工程师 康慨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原总动力师、工程师 赵学智庆阳天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 张转正万世天然气公司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 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附件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商贸物资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天政办发[2009]105号 【发布部门】天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06.30 【实施日期】2009.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天政办发〔2009〕10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市及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市商务局关于《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十日 天水市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实施方案

(市商务局2009年6月30日) 第一条为深入落实国家扩大内需政策,努力扩大消费需求,深入实施“商贸活市”战略,全面推进商贸流通业健康快速发展,依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意见》,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实施方案》中所指的商贸流通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和会展业。 第三条提升商贸服务业发展定位。按照“发展大商贸,建设大市场,搞活大流通”的总体思路,以完善功能、扩大消费、科学发展为重点,进一步深化我市商贸流通业体制改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商贸设施建设,完善城乡服务网络,发展新型营销业态,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提高全行业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陇东南乃至全省商贸物流中心。 第四条提高商贸服务业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率。积极构建“以城市为中心、乡镇为纽带、农村为落脚点”的城乡市场服务体系,打造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商贸龙头企业,全面提升我市商贸流通服务业规模效益水平。力争到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15亿元,2015年达到180亿元,2020年达到250亿元,年均增长14%以上,以商贸流通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增加值达到全市GDP比重的50%。 第五条优化商业服务业网点布局。根据《天水市城区商业网点规划》要求,对秦州区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 我市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机关 【发文字号】洛政办[2018]35号 【发布部门】洛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3.27 【实施日期】2018.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的通知 (洛政办〔2018〕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8〕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考核办法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2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办理责任,现将《2018年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落实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市政府督查室。 附件: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

2018年3月27日附件 2018年河南省重点民生实事涉及我市事项责任分工 一、继续提高城乡居民生活保障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将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分别由不低于250元、142元提高到不低于262元、154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将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98元;继续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继续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青年人才公寓建设。在有条件的省辖市开展青年人才住房保障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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