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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中的矛盾律与悖论

法律中的矛盾律与悖论
法律中的矛盾律与悖论

法律中的矛盾律与悖论

韩非子讲过一个耳熟能详的故事。

“楚人有鬻盾与矛者,誉之曰:‘吾盾之坚,莫能陷也。'又誉其矛曰:‘吾矛之利,于物无不陷也。'或曰;‘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其人弗能应也。”这就是流传至今的自相矛盾的故事。

当年读到这个故事,主要是着重于做人的哲学和文字的锤炼。学习了逻辑学课程之后,回想起这个小故事,突然有了新的理解,了解到故事中蕴涵的矛盾律法则。

结合故事,可以发现,“于物无不陷也”的矛和“莫能陷也”的盾,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上,是不能同时成立的。所以说,商人的矛和盾硬碰的结果,一定是一种说法真,一种说法假,绝不可能同时为真。商人这种情况是违反矛盾律的。用逻辑语言来说,就是在同一思维的过程中,每一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为真,这就是矛盾律,其公式是:“A不是非A”。

矛盾律对人们的正确思维的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也就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关系中,对互相否定的判断不能同时肯定。如果违反了这一要求,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对一对象既予肯定,又予以否定,就会出现逻辑矛盾。人们通常所说的“出尔反尔”、“前言不搭后语”、“自己打自己的嘴巴”,都是思维自相矛盾的生动写照。

看上去,这个叙述有些故作神秘,难以理解,也毫无必要。不过在生活中,违反矛盾律的例子还是很多见的。如我们在写文章时,喜欢用“皓月当空,繁星满天”这样的句子。然而,曹操在《短歌行》中写道:“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曹操观察入微,了解了“月明”必“星稀”的自然现象,如果我们以“月明星繁”来描写夜空,肯定是闭门造车。又如,文学作品中有:“巍巍长城,雄伟壮观。她是中国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也是无可匹比的天然屏障。”这样的句子。长城既然是中国人民智慧的结晶,就不可能是天然屏障。这也显然犯上了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

由此可见,自相矛盾给我们造成的苦恼和困惑让人挠头不已。而且,更深层次的矛盾会引发更难以理解的问题,这就是被爱因斯坦称作“我们面对的重大问题无法在我们制造出这些问题的思考层次上解决”的悖论问题。比如罗素悖论:y={x|x不属于x},问y是不是y自己的元素?从真可以推出假,从假可以推出真,命题的真假因而不能确定。

悖论指逻辑学中的一类特殊命题。悖论产生的必要条件,是谓词逻辑的主语与宾语同一,用哲学语言说,是主体与对象同一。与矛盾不同的是,悖论在逻辑上不能解决,而矛盾可以通过矛盾律消除。

逻辑规律是我们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它从不同的角度保证了人们的思维具有确定性。而矛盾律的应用领域更是广泛。在我的专业——法学的领域,矛盾律以及其它逻辑学的基本规律的应用更是不胜枚举。

法学研究中一个典型的违背矛盾律的例子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职业律师马歇尔根据《一七八九年司法条例》接受此案,又以它与宪法相冲突为由宣布它违宪。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马歇尔的做法是“自相矛盾”的,因为如果《司法条例》有效力,由马歇尔按此管辖的效力进行的司法行为可以推出它无效力;如果它无效力,根本就不会有马歇尔的司法行为,则它有效力。这更像是一个“悖论”。但这个“悖论”是虚假的,《司法条例》在进入司法审查之前“有效力”是假定的(假定的合理性在于它具备相应的形式要件),《司法条例》“无效力”是司法审查之后的一种确认。抽掉时间的结果是司法审查作为一个过程不存在了,《司法条例》从“有效力”到“无效力”的过程似乎是可逆的。至于“自相矛盾”,其实《司法条例》“有效力”与“无效力”的假定和判定并不同时存在,因而不与矛盾律相抵触。

马歇尔式的“悖论”在法律中大量存在。比如无效合同的认定,在认定它无效之前肯定得假定它是有效的(因为它具备假定的形式要件)。其实,所有法律的效力在经司法审查之前都是假定的,与合同的效力是假定的一样。当然,我们可以避免马歇尔式的“悖论”,但那一定得取消司法审查,不过随之而来的则是法律自相矛盾的无“法”解决。

现在,法学中的“悖论”一词应用的更为广泛。比如,我们可以构造如下悖论:一个人的信念是,他有能力制定对自己产生约束力的规则。如果该信念为真(有能力),则已经制定的规则就不能更改(否则无约束力),缺乏更改规则的能力证明该信念为假(无能力);如果该信念为假,则已经制定的规则可以更改,更改规则的能力证明该信念为真。个人是如此,社会亦然。一个社会是否有能力为自己制定有约束力的规则?——它的真假是不能确定的。因为制定规则的能力与规则的约束力是相互抵触的。说到底,悖论产生于主体与对象同一,要为自己制定有约束力的规则的社会也是这种同一,因此难免产生悖论。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法学里面引入时间因素,这样可以将制定规则的能力与规则的约束力分开,——这就是司法审查过程。毕竟,以时间为内生变量的两个命题(制定规则的能力与规则的约束力)是不会矛盾的,时间的不可逆性也不会让之成为悖论。但司法审查未必能避免经审查过的法律不自相矛盾,而且除非诉诸一个统一的标准,这种情况会时时发生。这个“统一的标准”可能是宪法、自然法、上帝等等,总之,是社会制定规则的能力不可轻易变更的东西。看来,引入法的时间内生变量——司法审查过程——以解决法律中的悖论,社会制定规则的能力就一定会受到约束。

在法律中,一个很著名的矛盾律争论便是关于死刑存废的话题。支持死刑的人认为,人权的内容相当丰富,它是有层次、有位阶的,譬如生命权、自由权、财产权等等。生命权当然最高,生命权若被剥夺,其它的权利自然都“皮之不存”,更无从谈起。根据这项理念和准则,多年前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曾解释,死刑是违反美国宪法的。也就是说,美国不准有死刑。可是自此之后,美国的犯罪率节节升高,很多无辜的人受到杀害,大家对废死刑的合适性有了怀疑,最高法院遂后又解释,死刑并不违宪,于是恢复了死刑。可是美国是一联邦国,各州有自己的法律,最高法院虽容许死刑,但并不能强制各州执行死刑,于是死刑在美国各州

有存有废,成了“一国两制”。

而反对死刑的人认为,人的生命为上天所赐,除了造物者,没有任何人有权剥夺另一人的生命。判死刑的人,多半是杀人犯,所以赞成死刑的人就运用“矛盾律”来反驳;既然人不可剥夺另一人的生命,则杀人犯显然先犯了此一重罪,如何能不受惩罚?不论两种辩论理由如何,我们都可以看得出来:矛盾律在法律推理中的重要性了。

从古希腊到今天,逻辑矛盾律与悖论一直给人们带来很大的乐趣。通过学习逻辑学教程,我逐渐发现,逻辑学并不像我们以前所想像的那样枯燥无味,而是一个充满着许多重要的、生动有趣的问题,和许多专业研究相关的领域。在现代逻辑的发展中,一些巨大的进展正是努力解决经典逻辑悖论的直接结果,同时也带动了其它学科的进步。我想,逻辑学能够历经3000年而长生不衰,可能也源于逻辑学本身所蕴涵的无穷乐趣和强大吸引力吧。

竺可桢学院

文科一班

程敏 3013002011

braess悖论问题

2009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承诺书 我们仔细阅读了中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的竞赛规则. 我们完全明白,在竞赛开始后参赛队员不能以任何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网上咨询等)与队外的任何人(包括指导教师)研究、讨论与赛题有关的问题。 我们知道,抄袭别人的成果是违反竞赛规则的, 如果引用别人的成果或其他公开的资料(包括网上查到的资料),必须按照规定的参考文献的表述方式在正文引用处和参考文献中明确列出。 我们郑重承诺,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以保证竞赛的公正、公平性。如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我们将受到严肃处理。 我们参赛选择的题号是(从A/B/C/D中选择一项填写): 我们的参赛报名号为(如果赛区设置报名号的话): 所属学校(请填写完整的全名):东南大学 参赛队员(打印并签名) :1. 孙元61008317 2. 于冰61008322 3. 陈魁东61008327 指导教师或指导教师组负责人(打印并签名): 日期: 2010 年 7 月 23日

41 交通网络中的Braess悖论问题 摘要: Dietrich Braess 在1968 年的一篇文章中提出了道路交通体系当中的Braess 悖论。它的含义是:有时在一个交通网络上增加一条路段,或者提高某个路段的局部通行能力,反而使所有出行者的出行时间都增加了,这种为了改善通行能力的投入不但没有减少交通延误,反而降低了整个交通网络的服务水平。在复杂的城市道路当中,Braess 悖论仍然不时出现,造成实际交通效率的显著下降。我们通过局部分析法构建最简路网模型来研究和解决北京二环内(含二环)的城市交通中的Braess 悖论。 对于问题一,我们首先分析得知“日”字形路网是可以导致braess悖论的最简单路网。所以我们通过局部分析法将二环内路网(含二环)划分成多个“日”字形路网并对其中的六个典型的“日”字形路网分析发现部分路网中确实存在braess 悖论现象,由于增开辟了一些路段导致出行时间增加了。 对于问题二,我们将GPS导航功能反应为司机们都可以选择最短行驶时间的路径,进而得出所有车辆所有路径的耗时都相同的结论。这样我们只需要计算得到六个路网的车流量分配结果和平均耗时并与问题一进行了对比,对比发现出行时间确有减少,说明GPS导航确实可以缓解道路交通压力,使系统中的车辆运行总时间减少。 对于问题三,从模型一中的结果可以发现六个路网中只有路网四发生了braess 悖论现象。从模型二中的结果可以发现Q=500时只有路网一和路网四的增设路径增加了出行时间;而当车流量继续增加时(增加至Q=1500时),路网一中的增设路径耗时逐渐接近其他路径,达到减缓道路交通压力的目的,此路径不可以关闭。而路网四恰恰相反,当车流量继续增加时,增设路径耗时比其他路径的耗时越来越多,不可能起到减轻道路交通压力的作用,应该关闭。所以分析得知,应该关闭路网四的S-R路段,以缓解交通堵塞的可行性。其他道路均可以起到减缓交通拥堵的作用。 关键词:局部分析法延时系数判别式用户均衡解 pareto边界

消费主义_人的生存悖论及其扬弃_郭太铭

第23卷 第3期 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Vol.23 No.3 2010年8月Journal of Shanxi Colle ge for Youth Administrators Aug.,2010 =哲学#社会#文化> 收稿日期:2010-04-18 作者简介:郭太铭(1971)),男,山东临朐人,山东女子学院教师,哲学硕士。 消费主义:人的生存悖论及其扬弃 郭太铭 (山东女子学院,山东济南250300) 摘 要:消费主义的盛行,在一定意义上促进了生产的迅猛发展,带来社会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提高了人的生活质量,但也使人自身由于追求无止境的满足感而深陷生存焦虑和压力,即/人为物所役0;无止境的消费欲求在推动生产发展的同时,也恶化了人的生存环境,从而造成了人生存的悖论。在消费问题上,作为个体的人只有从/类意识0出发,理性消费,以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为目的,才能够扬弃生存悖论,创造和谐美好的生活。关键词:消费主义;异化;扬弃;生存悖论 中图分类号:C9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8997(2010)03-0065-03 任何社会的人类生活都有其特定的生存方式。自近代工业文明以来,物质财富的巨大增长,使人类的思想与行为方式发生了与以前截然不同的变化。消费主义的价值观和生活取向产生于20世纪初的美国,并且在二次世界大战后成为主流价值取向,同时借助于全球一体化的力量迅速推及到西欧、日本等世界各地,消费主义几乎成为引领人类潮流的生活方式。 一、消费主义的生成与扩张 消费主义是一种以追求消费至上、满足人无限欲望为目的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念。诚如法国社会学家波德里亚在5消费社会6一书中的阐述,消费主义中所指的/消费0,其目的不是为了满足人的实际需要,而是追求和满足不断被制造出来或被刺激起来的欲望。也就是说,在消费主义语境中,人们消费的目的主要不在于商品和服务的使用价值,而是它们的/符号象征意义0。人们为了显示其社会身份或经济地位,甚至不惜通过超出其消费能力和范围的方式,去消费作为/符号载体0的奢华和高档商品,通过占有物品来寻找自己的身份认同,从而满足自己的欲望。 消费主义的产生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它是在近代机器大工业的基础上,随着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而生成的。到20世纪30年代,建立在近代资本主义机器工业基础上的、以大规模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基本内容的自由市场经济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了日益丰富的商品,但是有效需求的不足,使得商品不能及时交换和消费,从而制约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引发了西方 资本主义国家严重的经济危机。各资本主义国家试图通过实施宏观政策干预市场、刺激消费来解决这一危机,即建立一种/通过大力刺激人们多赚钱、多消费,来促进资本的快速周转,加速从生产到消费的周期循环,推动扩大再生产,从而形成一种通过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来促进经济增长的机制0[1]。这一方案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供需矛盾,大量的消费避免了生产的过剩,缓解了经济压力。这种消费主义经济政策随之也受到西方各国政府的普遍重视,并且作为西方国家促进经济增长的法宝在实践中加以推行。此后,消费主义在官方倡导下发展为一种普遍性的文化浪潮,逐渐成为大众认可的一种有主导性的思想方式和行为方式,并随着全球化的浪潮推向世界各地。 消费作为人类本源性的一种存在方式和经济活动的一个中间环节,无论是在发展生产还是在扩大就业、提高人们生活水平方面都起着重要作用,是人类生命得以存在和社会历史得以延续的重要基础。而近现代资本主义为延缓经济危机,力图歪曲/满足需要0的本质,从而导致了异化消费。在资本主义社会经济活动的舞台上,生产者与商家为了实现商品的价值,通过各种媒体极力宣传产品,通过信用消费等手段,改变人们的消费观念,使人的正常需要逐渐变为膨胀的/欲求0,千方百计使消费者掏光或透支自己的腰包,从而使自己一直处于驾驭者的位置。而对于自己本身的需要已经受到外界支配的人们来说,面对越来越精致化的诱惑,面对自己日益放纵、奢侈的需要,并且为了满足它,不惜抛弃/光、空气等等,甚至动物的最简单的爱

世界十大驳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 行为并不是行动,你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选择,因而也是一种行为。 我们将这个思想实验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么也不干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加入电车的前方帮着5个人,你拉动一下拉杆就能使将电车驶向岔道——而岔道上什么也没有,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时候你动不动拉杆呢?如果你不拉,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五个人被轧死,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五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

悖论的产生和意义

对于悖论存在及其意义的探究 摘要:悖论的存在已有数千年历史,悖论到底如何定义的?是为什么会存在的?历史上人们又是怎么对待悖论的?悖论能够怎样被解决?悖论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这一切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研究。 关键词:悖论;逻辑哲学;存在;本体论;形而上学 一、什么是悖论? 在人类思想史上,已经提出了各种各样的谜题与悖论,它们对人类理智构成了严重的挑战,许多大家、巨擘以及无名氏前仆后继地对其进行了艰辛的探索。从古希腊、中国先秦时期到现代数学、逻辑学等众多学科中,已经发现了各种各样的悖论或怪论,悖论已经成为数学、逻辑学、哲学、语言学、计算机科学、思维科学等多学科专家共同探讨的课题,谈论“悖论”几乎成为时髦。那么,到底什么是悖论呢?悖论,亦称为吊诡或诡局,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通常从逻辑上无法判断正确或错误称为悖论,似非而是称为佯谬;有时候违背直觉的正确论断也称为悖论。悖论的英文paradox一词,来自希腊语paradoxos,意思是“未预料到的”,“奇怪的”。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 二、悖论与逻辑哲学 说谎者悖论被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悖论,由公元前六世纪的哲学家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提出:“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个悖论最简单的表述形式是:“我在说谎”。如果他在说谎,那么“我在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说的是实话;但是如果这是实话,他又在说谎。矛盾不可避免。这类悖论的一个标准形式是:如果事件A 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这是一个自相矛盾的无限逻辑循环。悖论的存在显然是因为某些命题正在逻辑上存在不合理性从而引起了众多学者的探究。 虽然逻辑不能等同于逻辑哲学,但是逻辑哲学基本上是和逻辑同时产生的,任何逻辑学家都在无形中进行着对逻辑哲学的研究。尤其是对于数学这样的极其讲究严密的逻辑性的研究领域,逻辑哲学的研究根本无法避免。著名的“罗素悖论”的出现甚至引起了第三次数学危机。所谓的罗素悖论是罗素针对当时建立不久的集合论体系提出的一个基础上存在的矛盾:“定义两个集合:P={A∣A∈A} ,Q={A∣A?A} 。问题:Q∈P 还是 Q?P?”。显然,无论是指定哪个判断为真,最后都能够推断出与其相反的结论。为了使其更容易被理解,罗素悖论又被称为“理发师悖论”:“有一个理发师说:‘我将为本城所有不给自己刮脸的人刮脸,我也只给这些人刮脸’”。那么这个理发师要不要给自己刮脸呢?无论他怎么做,最后都一定会违背自己当初的话。 悖论的流行引发了世界上的思想风暴。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我们现有社会中存在的不完美,思维方式不能再局限于既定逻辑,而要尝试打破规则,因为悖论的存在充分说明了现有的规则有着无法忽视的漏洞,甚至会动摇社会根基。 三、悖论与本体论 西方哲学从古希腊开始一直以研究世界的本原为己任, 形成了西方哲学的本体论传统。本体论的最主要特征就是研究存在问题, 即关于什么样的实体存在, 以及作为实体在资格

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 (2009-12-08 14:02:57) 共有192个国家,1.6万名与会代表参加的丹麦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已经在利益争吵和博弈中召开。以美国为首的“多碳”集团、欧盟、以中国印度代表的77国发展中国家集团,44个最不发达国家,以及40个小岛国联盟等若干个阵营之间的较劲最后还是归结到发达国家和发 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归结到发达国家如何看待历史责任,以及资金资助和技术转让、发展中国家是否要作出减排承诺,以及排放计算的监督检查体系等议题上来。 西方媒体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年排放量60.71亿吨,占世界总量的21%,但人均只有4.58吨,排名世界第64位。目前中国已经承诺以2005年的水平为基础,到2020年碳密度将降低40-45%。据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到2040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中国作为世界第一的制造业大国,给世界提供了几乎全方位的产品。正是因为中国的牺牲,才使得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

的排放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而且中国还处于工业化阶段,如果中国作出硬约束的指标,将会带来上千万人失业,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很难会有实质性的收获。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除了各种问题确实盘根错节,民族国家利益纠缠不清外,一个原因就是类似安东尼·吉登斯所称的“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是安东尼·吉登斯的新著《气候变化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Climate Change)的一书中的观点。以下是该书的内容介绍。 安东尼·吉登斯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几十年来他提出了一系列象“第三条道路”一样对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的重大理论。《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旨在从政治的角度“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同时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书中一些概念和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一、“吉登斯悖论”(Giddens P ara-dox):气候变化问题尽管是一个结果非常严重的问题,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由于它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见、不直接,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计划中很少被纳入短期考虑的范围。悖论在于,一旦当气候变化的后果变得严重、可见和具体,我们就

《四次数学危机与世界十大经典数学悖论》

《“四次”数学危机与世界十大经典数学悖论》 “四次”数学危机 第一次危机发生在公元前580~568年之间的古希腊,数学家毕达哥拉斯建立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这个学派集宗教、科学和哲学于一体,该学派人数固定,知识保密,所有发明创造都归于学派领袖。当时人们对有理数的认识还很有限,对于无理数的概念更是一无所知,毕达哥拉斯学派所说的数,原来是指整数,他们不把分数看成一种数,而仅看作两个整数之比,他们错误地认为,宇宙间的一切现象都归结为整数或整数之比。该学派的成员希伯索斯根据勾股定理(西方称为毕达哥拉斯定理)通过逻辑推理发现,边长为1的正方形的对角线长度既不是整数,也不是整数的比所能表示。希伯索斯的发现被认为是“荒谬”和违反常识的事。它不仅严重地违背了毕达哥拉斯学派的信条,也冲击了当时希腊人的传统见解。使当时希腊数学家们深感不安,相传希伯索斯因这一发现被投入海中淹死,这就是第一次数学危机。 最后,这场危机通过在几何学中引进不可通约量概念而得到解决。两个几何线段,如果存在一个第三线段能同时量尽它们,就称这两个线段是可通约的,否则称为不可通约的。正方形的一边与对角线,就不存在能同时量尽它们的第三线段,因此它们是不可通约的。很显然,只要承认不可通约量的存在使几何量不再受整数的限制,所谓的数学危机也就不复存在了。 我认为第一次危机的产生最大的意义导致了无理数地产生,比如说我们现在说的,都无法用来表示,那么我们必须引入新的数来刻画这个问题,这样无理数便产生了,正是有这种思想,当我们将负数开方时,人们引入了虚数i(虚数的产生导致复变函数等学科的产生,并在现代工程技术上得到广泛应用),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人类的智慧。但我个人认为第一次危机的真正解决在1872年德国数学家对无理数的严格定义,因为数学是很强调其严格的逻辑与推证性的。 第二次数学危机发生在十七世纪。十七世纪微积分诞生后,由于推敲微积分的理论基础问题,数学界出现混乱局面,即第二次数学危机。其实我翻了一下有关数学史的资料,微积分的雏形早在古希腊时期就形成了,阿基米德的逼近法实际上已经掌握了无限小分析的基本要素,直到2100年后,牛顿和莱布尼兹开辟了新的天地——微积分。微积分的主要创始人牛顿在一些典型的推导过程中,第一步用了无穷小量作分母进行除法,当然无穷小量不能为零;第二步牛顿又把无穷小量看作零,去掉那些包含它的项,从而得到所要的公式,在力学和几何学的应用证明了这些公式是正确的,但它的数学推导过程却在逻辑上自相矛盾.焦点是:无穷小量是零还是非零?如果是零,怎么能用它做除数?如果不是零,又怎么能把包含着无穷小量的那些项去掉呢? 直到19世纪,柯西详细而有系统地发展了极限理论。柯西认为把无穷小量作为确定的量,即使是零,都说不过去,它会与极限的定义发生矛盾。无穷小量应该是要怎样小就怎样小的量,因此本质上它是变量,而且是以零为极限的量,至此柯西澄清了前人的无穷小的概念,另外Weistrass创立了极限理论,加上实数理论,集合论的建立,从而把无穷小量从形而上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第二次数学危机基本解决。 而我自己的理解是一个无穷小量,是不是零要看它是运动的还是静止的,如果是静止的,我们当然认为它可以看为零;如果是运动的,比如说1/n,我们说,但n个1/n相乘就为1,这就不是无穷小量了,当我们遇到等情况时,我们可以用洛比达法则反复求导来考查极限,也可以用Taylor展式展开后,一阶一阶的比,我们总会在有限阶比出大小。 第三次数学危机发生在1902年,罗素悖论的产生震撼了整个数学界,号称天衣无缝,绝对正确的数学出现了自相矛盾。 我从很早以前就读过“理发师悖论”,就是一位理发师给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那

管理学精要尔雅满分答案

———————————————————————————管理学课程简介(一) 1 管理学研究的四大职能不包括() A、计划 B、组织 C、控制 D、反馈 正确答案:D 2 德鲁克的管理学思想是以()为导向的 A、目标 B、过程 C、控制 D、综合 正确答案:A 3 应用型管理学的内容有管理学历史、管理学流派、管理学前沿() 正确答案:× 管理学课程简介(二) 1 管理学所要培养的四个能力不包括() A、科研能力 B、应用能力 C、阅读能力 D、沟通能力 正确答案:C 2 问题导向的课堂中以()为主体 A、教师 B、教材 C、教具 D、学生 正确答案:D 3 下面哪一项不是导向性课程的课程要求() A、个人意见 B、课前预习 C、课堂参与 D、多项沟通 正确答案:A 4 问题导向的课堂讨论重点在于逻辑分析() 正确答案:√ 5 普华永道变革整合小组编著的《管理悖论》是管理学的入门教材() 正确答案:× 管理学课程简介(三) 1 ()是我们组织的基本的社会单元 A、政府

B、家庭 C、学校 D、军队 正确答案:B 2 下面不属于读书报告内容的是() A、著作基本信息 B、作者主要观点 C、问题描述 D、个人心得 正确答案:C 3 政府、企业、慈善机构和学校都是组织() 正确答案:√ 4 成员目标是共同目标的实现基础() 正确答案:× 组织及其机理(一) 1 创建组织的根本目的是() A、达成共同目标 B、单纯盈利 C、对抗其他组织 D、行使行政职能 正确答案:A 2 组织低效、混乱的表现不包括() A、资源浪费 B、内部消耗 C、精诚合作 D、争权夺利 正确答案:C 3 研究归纳推理的逻辑被称为归纳逻辑() 正确答案:√ 4 组织的形成完全依赖于外部环境() 正确答案:× 组织及其机理(二) 1 影响公司创业的关键因素不包括() A、销售渠道 B、共同目标 C、创业团队 D、组织规范 正确答案:A 2 最先开创组织管理理论研究的美国著名管理学家是() A、法约尔 B、巴纳德 C、泰罗 D、德鲁克 正确答案:B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来自: 哔。黑猫警嫂。(Dream maker, heart breaker.) 2011-11-30 18:34:34 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

斯托克代尔悖论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美国本土第一位哲学家和心理学家,也是教育学家,实用主义的倡导者,美国机能主义心理学派创始人之一,也是美国最早的实验心理学家之一。1875年,建立美国第一个心理学实验室。1904年当选为美国心理学会主席,1906年当选为国家科学院院士。2006年,詹姆斯被美国的权威期刊《大西洋月刊》评为影响美国的100位人物之一(第62位)。 Vicissitude [v??s?s?tju:d] n. 变迁兴衰vicissitudinous [v?s?s?'tju:d?n?s] adj. 有变化的,变迁的 Optimism, passion and hard work 成功三要素。Pretension 抱负 . 斯托克代尔悖论(The Stockdale Paradox ) 斯托克代尔是美国的一个海军上将,在越南战争期间,是被俘的美军里级别最高的将领。但他没有得到越南的丝毫优待,被拷打了20多次,关押了长达8年。他说:“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着出去,还能不能见到自己的妻子和小孩。”但是他在监狱中表现得很坚强。 越南人有一次为了表现他们优待俘虏,把他养了一段时间,准备给他拍照。结果斯托克代尔就自己用铁条把自己打得遍体鳞伤,并用刀片把自己的脸割破。越南人拿他没办法,只好放弃了。 他为了鼓励监狱中的同胞,因为是一个人关一间,彼此看不到,就发明了一种密码,通过敲墙用快慢节奏来表达英文字母。有次一位战俘因思念家人掩面痛哭的时候,他们全监狱的战俘都通过敲墙,用代码敲出了“我爱你”,那个战俘非常感动。 斯托克代尔被关押8年后放了出来。吉姆·柯林斯先生去采访他,问:“你为什么能熬过这艰难的8年?”斯托克代尔说:“因为我有一个信念,相信自己一定能出来,一定能够再见到我的妻子和孩子,这个信念一直支撑着我,使我生存了下来。” 吉姆·柯林斯又问:“那你的同伴中最快死去的又是哪些人呢?”他回答说:“是那些太乐观的人。” 吉姆·柯林斯说这不是很矛盾吗?为什么那些乐观的人会死得很快呢?斯托克代尔说: “他们总想着圣诞节可以被放出去了吧?圣诞节没被放出去;就想复活节可以被放出去,复活节没被放出去;就想着感恩节,而后又是圣诞节,结果一个失望接着一个失望,他们逐渐丧失了信心,再加上生存环境的恶劣,于是,他们郁郁而终。”

悖论

悖论(paradox)来自希腊语“para+dokein”,意思是“多想一想”。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即如果承认这个命题成立,就可推出它的否定命题成立;反之,如果承认这个命题的否定命题成立,又可推出这个命题成立如果承认它是真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假的;如果承认它是假的,经过一系列正确的推理,却又得出它是真的。古今中外有不少著名的悖论,它们震撼了逻辑和数学的基础,激发了人们求知和精密的思考,吸引了古往今来许多思想家和爱好者的注意力。解决悖论难题需要创造性的思考,悖论的解决又往往可以给人带来全新的观念。 公元前六世纪,哲学家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Epimenides):“所有克利特人都说谎,他们中间的一个诗人这么说。”这就是这个著名悖论的来源。 《圣经》里曾经提到:“有克利特人中的一个本地中先知说:‘克利特人常说谎话,乃是恶兽,又馋又懒’”(《提多书》第一章)。可见这个悖论很出名,但是保罗对于它的逻辑解答并没有兴趣。 接下来他指出,在一切逻辑的悖论里都有一种“反身的自指”,就是说,“它包含讲那个总体的某种东西,而这种东西又是总体中的一份子。”这一观点比较容易理解,如果这个悖论是克利特以外的什么人说的,悖论就会自动消除。但是在集合论里,问题并不这么简单。 1-4 理发师悖论 在萨维尔村,理发师挂出一块招牌:“我只给村里所有那些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有人问他:“你给不给自己理发?”理发师顿时无言以对。 这是一个矛盾推理: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理发,他就属于招牌上的那一类人。有言在先,他应该给自己理发。反之,如果这个理发师给他自己理发,根据招牌所言,他只给村中不给自己理发的人理发,他不能给自己理发。 因此,无论这个理发师怎么回答,都不能排除内在的矛盾。这个悖论是罗素在一九○二年提出来的,所以又叫“罗素悖论”。这是集合论悖论的通俗的、有故事情节的表述。显然,这里也存在着一个不可排除的“自指”问题。 苏格拉底有一句名言:“我只知道一件事,那就是什么都不知道。” 这是一个悖论,我们无法从这句话中推论出苏格拉底是否对这件事本身也不知道。古代中国也有一个类似的例子: 《墨子·经说下》中有一句话:“南方有穷,则可尽;无穷,则不可尽。”如果在有限中引进无限,就可能引起悖论。 “世界上没有绝对的真理” 我们不知道这句话本身是不是“绝对的真理”。 二分法悖论

卡夫卡的悖论式人生

试论卡夫卡的悖论式人生 绪论 弗兰兹·卡夫卡(Franz Kafka,1883年7月3日—1924年6月3日),20世纪德语小说家。文笔明净而想像奇诡,常采用寓言体,背后的寓意言人人殊,暂无(或永无)定论。别开生面的手法,令二十世纪各个写作流派纷纷追认其为先驱。卡夫卡一生的作品并不多,但对后世文学的影响却是极为深远的。美国诗人奥登认为:“他与我们时代的关系最近似但丁、莎士比亚、歌德与他们时代的关系。”卡夫卡的小说揭示了一种荒诞的充满非理性色彩的景象,个人式的、忧郁的、孤独的情绪,运用的是象征式的手法。后世的许多现代主义文学流派如“荒诞派戏剧”、法国的“新小说”等都把卡夫卡奉为自己的鼻祖。 对于卡夫卡文学对后世的影响影响来说,卡夫卡无疑是成功的,但是我们在他的的作品中不难发现,卡夫卡的一生都活在他为自己准备的悖论中。像是一边生活一边为自己编织牢笼。卡夫卡通过文学展示了自己脑海中一个梦魇般却极度真实的世界,走进这个世界,透过梦魇般地狱的表象,却能听到直达人类灵魂底部的呼喊和惊诧。于是谈悖论式人格不说卡夫卡是不可原谅的。卡夫卡表面上过着平静淡定的生活,内心却从未停止过的惊恐暴躁。他对家庭反叛又依恋,对工作厌倦又敬业,对环境绝望又屈从,对婚姻拒斥又向往,对写作狂热又冷静,对孤独恐惧又不懈追求。在人前他温文而雅,不缺礼数,在人后则过着足不出户,闭门锁屋的生活。他的朋友说他是一个健康向上,时而害羞的大男孩,而他自己则在孤独中构建着阴森恐怖、隔绝疏离的小说世界。他似乎将自己活生生的撕离为对立的两半,一半穿着风衣每天穿梭在布拉格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是彬彬有礼的坐在事故保险公司办公室里接待来客的谦谦君子;另一半,是蜷缩在地洞里的惶惶不可终日的小动物,是迷失在雪夜里,满身疲惫,呼吸急促,绝望、孤独,挣扎在回家路上的乡村医生。一半是平易近人、热爱生命的卡夫卡,一半是时时被梦魇、恐惧包围着的卡夫卡。 这就是卡夫卡,在生命的悖论中无法自拔的卡夫卡。在生活中,他是最无成就者之一,他终生都生活在布拉格这块方寸之地,作为一个单身汉几乎未曾离开父母的视线而过上一种独立的生活。而作为一名作家,他已经不是在向我们讲述一件件离奇的传说,而是将人性中最最直观的感受及情绪毫无阻拦的宣

十大著名的哲学假设

世界上最著名的十大思想实验 思想实验,哲学家或科学家们常常用它来论证一些容易让人感到迷惑的理念或假说,主要用于哲学或理论物理学等较为抽象的学科,因为这类实验往往难以在现实世界中开展。这些实验看似简单,其间却蕴含着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哲理。它们就像是一顿丰盛的精神盛宴,等待餐客前来饕餮。然而,这类盛宴往往菜式复杂,并非人人都能“饱餐一顿”。因此,我们列出世界上最有名的十大思想实验,并在哲学、科学或伦理方面对这些实验进行了阐释: 10. 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电车难题”是十分有名的伦理学思想实验,其内容如下:一个疯子将5名无辜的人绑在一条手推车轨道上,而一辆失控的电车正向他们冲去。幸运的是,你可以拉动操纵杆将电车转至另一轨道。然而,该名疯子在那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此时此刻,这根操纵杆,你拉,还是不拉? 深度解析: 这道“电车难题”由哲学家菲利帕·富特(Philippa Foot)提出,目的在于批判伦理学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其中的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此类理论认为,“将大多数人的利益最大化”才是最道德的。根据功利主义哲学,牺牲1个人可以挽救5个人,则毫无疑问应该拉动操纵杆。但这样做的问题在于,拉了操纵杆,你就成为杀死“1个人”的同谋,那么很明显你做了一件不道德的事,因为你对此人之死负有部分责任。同时,还有人认为,但凡遇到这种情况,你就必须有所作为,不作为同样会被视为不道德。简而言之,不管你做不做、怎样做,都无法让自己在道德的世界里无懈可击,而这正是问题之关键。很多哲学家都以“电车难题”来说明:在现实世界中,人们通常会让自己的道德标准不断妥协,因为真实而完满的道德,并不存在于这个世上。 9. 奶牛在田野(The Cow in the Field)

日常生活中的悖论问题 研究性课题

日常生活中的悖论问题 在我们的生活中,存在着许多的数学问题,其中有一些现象,看着貌似是对的,但生活常识又告诉我们它是错的,我们把这一类问题叫做悖论问题。 悖论问题在我们的生活中十分常见,而且其中充满着许多数学乐趣,所以今天就让我们来探究一下悖论问题。 一.悖论问题的原理及解悖的方法 首先,悖论是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所致。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对它们的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而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函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 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 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其次,就是悖论的解决办法,一般而言,只要运用对称逻辑,没有一个悖论无解。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函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例如,用对称逻辑思维层次法解"说谎者悖论",这个悖论即"我在说谎"这句话中所蕴含的悖论。这个悖论表面上由"我在说谎"和"我说实话"这两个对立的"命题"组成,实际上这两个"命题"并不等价--前一个命题包含思维内容,后一个"命题"只是前一个命题的语言表达式,因此后一个"命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命题。长期以来人们之所以把其看成悖论,是由于把两个"命题"看成等价,即都是思维内容和语言表达式统一的命题。只要把思维的两大层次:命题的思维内容和命题的语言表达式区别开来,"我在说谎"这个悖论即可化解。 二.数学界典型的悖论 芝诺悖论是古希腊数学家芝诺提出的一系列关于运动的不可分性的哲学悖论。这些悖论由于被记录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一书中而为后人所知。芝诺提出这些悖论是为了支持他老师巴门尼德关于

悖论逻辑浅析

悖论逻辑浅析 悖论,是一个与数学、逻辑学等多个学科紧密联系的课题,其成因往往是深刻复杂的,本文通过对悖论进行初步探究,可以使我们对许多数学、逻辑的概念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而悖论的成因也正与定义的不明确,或者我们对定义的不理解有关,这些内容都将在本文中加以初步解读。 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梳理,用逻辑分析与解读的方式,力争让大家对悖论,尤其是数学悖论有所认识。而在数学的领域中,历史上曾经有过多个重大的悖论课题,如康托尔悖论、最大序数悖论等。这些悖论当时看似动摇了数学的根基,实则让我们在研究悖论的过程中对数学与逻辑、概念有了更深刻、更清晰的理解。再此,若要浅析悖论问题,首先要对数学上的悖论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其中就要涉及到有限与无限悖论及概率,统计,几何,时间,逻辑等类型的悖论。 本文的学习结果主要为:初步认识到了悖论的成因,以及几种典型的悖论类型,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分析。 在对数学逻辑悖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对一些数学上的概念、定义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使我们有一个更清晰的逻辑思维。从而提升自身! 关键词:悖论;康托尔;逻辑

第一章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本文研究意义在于:解除一些悖论在学习中给我们带来的疑惑,明确一些数学与逻辑学中的定义,理清思路,使我们逻辑更加清晰、对定义的理解更加明确,从而也对我们所学习的理论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1.2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以数学、逻辑学两方面的悖论为主,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数学定义等。 1.3 研究思路 对前人提出的悖论,通过明确定义以及理清逻辑思维,对经典的悖论进行 1.4 研究方法 文献法、运算法、讨论法、归谬法等。 1.5 知识准备 研究悖论,首先要以逻辑思维为基础,涉及到的具体的、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并不是非常多,首先,在数理逻辑悖论的探究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特别是逻辑语言与统计学的基础知识,了解集合论的一些基本定义、统计学中的权重等概念。

生活中的悖论破解法

生活中的悖论破解法 悖论,是一种奇特的逻辑矛盾。悖论的奇特之处在于当人父按常规推理要肯定某件事或某种道理时,却在不知不觉之间又把它们否定了。在论辩中,某些论敌的辩辞往往有意无意会含有悖论的因素,此时,论辩者如能慧眼明察,加以利用,并以此为突破口,巧妙地予以破解,必使论敌难以自圆其说而被击败。这就是论辩中的“悖论破解法”。“悖论破解法”,一般说来,有以下三种: 一、用自我涉及方法使对方作茧自缚 一般的悖论,如果不涉及对方自我,往往不易发现其悖谬。而一旦把对方牵涉进去,则悖论立现。用对方自我涉及的方法来使对方作茧自缚,是破解对方悖论绝妙方法。某评论家评论某作家的作品,武断地说:“您怎么能这样写呢?您已是第三次在作品里作这样的描写了。难道您不知道‘第一个把女人比喻来花的人是天才,第二个是庸才,第三个是蠢才’这句名言吗?”第三个是蠢才‘这句名言吗?”作家答道:“是的,您说得很对。不过您已经是第七次使用这句话了。”在这里,评论家引用名言来批评作家屡次在作品中作相同的描写,作家及时抓住评论家多次用此名言去批评别人的把柄,让对方自我涉及,如果对方所讲的道理成立,那么,对方也就是名言中所说的“庸才”“蠢才”。如此,对方只好无言以对了。

二、用二难推理形式揭穿对方悖论的逻辑错误 凡是悖论,都隐含着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破解对方的悖论,可以运用逻辑中的二难推瑼形式揭穿对方悖论的自相矛盾,对方悖论构成夹击钳制之势,使对方陷入进退两难,难以自圆其说之境地。有些诡辩学者主张“辩无胜”。对此,一位哲学家反驳道:“你们既然和人辩论,又主张‘辩无胜’之说,那么,请问,你们的‘辩无胜’之说是对的呢,还是不对的呢?如果你们的说法是对的,那就是你们辩胜了;如果你们的说法是不对的,那就是你们辩败了,而别人辩胜了。由此可见,不是你们辩胜,就是别人辩胜,怎么能说‘辩无胜’呢?“在这里,哲学家慧眼识谬,机智地运用了逻辑中的二难推理形式,揭穿了对方“辩无胜”的矛盾,让对方自己打自己的耳光。 三、用肯定其美言的方式,揭露对方言行相悖 在现实生活中,有的人说话冠冕堂皇,然而所作所为,离其所讲的差距很大,这也是一种言行相悖的悖论。在论辩中,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极力肯定、赞美对方所说的美言,再以其美言反衬其丑行,达到揭露其心口不一、言行相悖的目的,使其不得收敛自己的丑行。春节将至,某局长助理到下属单位找到该单位负责人,暗示该单位负责人在年终时到局里拜拜年。这位下属单位负责人推辞说年终工作忙暂时去不了。该助理却一步明示,他说:“我来时,局长说了,下

四十四个悖论

1 亚当斯密的悖论 在1776年的《国富论》中,亚当·斯密断言:当人们尽量为自己获得更多的物质利益,并且这样做不受阻碍时,她们最终共同使社会受益,即便那不是他们的目的。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中心概念和重要的经济思想 经济理性 供给和需求 市场失灵 经济激励 经济效率 一般均衡 2 钻石和水的价值悖论 “钻石昂贵,但它的使用价值很小;水廉价,但它的使用价值很大”。你怎样解释这个难为了亚当·斯密和其他古典经济学家的问题? 中心概念和重要的经济思想 自愿交换和剩余 边际分析 编辑效用递减 稀缺性和机会成本 为使用的生产与为利润的生产 3 水的问题 “离开水,人们就无法生存。没有一个人会仅因为水价上涨就减少用水量。因此,在缺水期间,提高水价对自来水公司没有一点好处。水必须定量供应”。像水这样的绝对必需品能否不受供求规律的制约呢? 中心概念和重要的经济思想 边际收益递减 供给和需求 需求弹性 私有化 4第四个鸡蛋的事例 边际效用递减规律表明,没增加一单位商品的消费,该商品遂使用者的效用是递减的。但是,假设用四个鸡蛋烤制一个蛋糕,在这种情况下,第一个、第二个和第三个鸡蛋的边际效用没有第四个鸡蛋的大,因为有了第四个鸡蛋,才能做成蛋糕。第四个鸡蛋的效用大于前三个鸡蛋的效用,因为没有它,蛋糕就不能做好。你怎么使这种情况与边际效用的递减规律相吻合呢? 中心概念和重要的经济思想 边际效用递减 物品的同质性 5 裤子的利润 时髦的豹牌裤子在泰诺服装商店每条标价20美元,共卖出了1,000条。同一地区的克莱尔成衣店每条标价30美元,共卖出了600条。哪家豹派裤子的经销商获利高呢? 中心概念和重要的经济思想

世界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世界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当为这种行为负责。 行为并不是行动,你什么也不干也是一种选择,因而也是一种行为。 我们将这个思想实验稍作修改,就可以看到什么也不干确实是一种实实在在的行为: 加入电车的前方帮着5个人,你拉动一下拉杆就能使将电车驶向岔道——而岔道上什么也没有,不会造成任何危害。这时候你动不动拉杆呢?如果你不拉,你什么也不干,眼睁睁看着五个人被轧死,这显然是不道德行为——你本来有选择的余地,轧死五个人并不是唯一可能的结果,你只要举手之劳就能挽救五个人的生命,但是你选择了什么也不干,你就应当为你的行为负责任,即使法律不去惩罚你,你的行为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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