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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

总则

1.为贯彻《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加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管理,统一概(估)算编制办法,提高概(估)算编制质量,合理确定工程投资,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自身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它是编制和审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的依据。

2.本规定适用于中央投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或其他投资的矿业开采、工矿企业建设、交通运输、水工程建设、电力建设、荒地开垦、林木采伐及城镇建设等一切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

3.本规定应与《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配套使用。

4.工程概(估)算应按编制年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进行编制,开工前如设计方案有重大变更、国家政策及物价有较大变化时,应根据开工年的国家政策及价格水平重新编制,并报原审批单位审批。

5.本规定由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负责管理和解释。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编制说明

1.本规定所称的“水土保持工程”为《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中所指的“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植物措施工程”等。

2.工程项目可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独立费用共四部分。

3.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二节概算文件编制依据

1.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一级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发的有关法令、制度、规定。

2.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规定。

3.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和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

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及图纸。

5.有关合同、协议及资金筹措方案。

6.其他有关资料。

第三节概算文件组成容

一、概算编制说明

1.水土保持工程概况

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地点、工程布置形式、工程措施工程量、植物措施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施工总工时、施工平均人数等。

2.水土保持工程投资主要指标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投资指标主要包括工程总投资、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预备费及其占总投资百分比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苗木、草、种子等预算价格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和其他有关指标采用的依据。

(5)水土保持工程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4.水土保持工程概算编制中存在的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二、概算表

1.概算表

(1)总概算表;

(2)工程措施概算表;

(3)植物措施概算表;

(4)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5)独立费用概算表;

(6)分年度投资表;

2.概算附表

(1)工程单价汇总表;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3)次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4)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5)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6)主体工程主要材料用量汇总表;

(7)工时数量汇总表。

三、水土保持概算附件(单独成册,随概算报审)(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杂费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6)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

(7)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8)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9)工程措施单价计算表;

(10)植物措施单价计算表;

(11)独立费用计算书;

(12)分年度投资计算表。

第二章项目划分

第一节简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涉及面广,类型各异,容复杂,为适应水土保持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涉及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需要,满足水土保持工程设计和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要求,必须有一个可供各方面遵循的统一的项目划分格式。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为工程措施、植物措施、施工临时工程和独立费用共四部分,各部分下设一、二、三级项目(详见项目划分表)。

第二节组成容

第一部分工程措施

指为减轻或避免因开发建设造成植被破坏和水土流失而兴建的永久性水土保持工程。包括拦渣工程、护坡工程、土地整治工程、防洪工程、机械固沙工程、泥石流防治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第二部分植物措施

指为防治水土流失而采取的植物防治工程、植物恢复工程及绿化美化工程等。

第三部分施工临时工程

包括临时防护工程和其他临时工程。

1.临时防护工程

指为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而采取的各项临时防护措施。

2.其他临时工程

指施工期的临时仓库、生活用房、架设输电线路、施工道路等。

第四部分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工程质量监督费等五项组成。

第三章费用构成

第一节概述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费用组成容如下:

一、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1.直接工程费

(1)直接费;

(2)其他直接费;

(3)现场经费。

2.间接费

(1)企业管理费;

(2)财务费用;

(3)其他费用。

3.企业利润

4.税金

(1)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费;

(3)教育费附加。

二、独立费用

由建设管理费、工程建设监理费、科研勘测设计费、水土流失监测费及工程质量监督费五项组成。

三、预备费

1.基本预备费

2.价差预备费

四、建设期融资利息

第二节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

工程措施及植物措施费由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组成。

一、直接工程费

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直接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由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组成。

(一)直接费

1.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开支的各项费用,包括:

(1)基本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年功工资以及年应工作天数非作业天数的工资构成。

①岗位工资。指按照职工所在岗位各项劳动要素测评结果确定的工资。

②年功工资。指按照职工工作年限确定的工资,随工作年限增加而逐年累加。

③生产工人年应工作天数以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气候影响的停工工资,女工哺乳期间的工资,病假在6个月以的工资及产、婚、丧假期的工资。

(2)辅助工资。指在基本工资之外,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性收入,包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属于工资性质的各种津贴,主要包括地区津贴、施工津贴、夜餐津贴、节日加班津贴等。

(3)工资附加费。指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职工福利基金、工会经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

2.材料费。指用于工程项目上的消耗性材料、周转性材料摊销费。

材料费包括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材料采购及保管费五项。

(1)材料原价。指材料指定交货地点的价格。

(2)包装费。指材料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的包装费和包装材料的折旧摊销费。

(3)运杂费。指材料从供货地至工地分仓库或材料堆放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

(4)运输保险费。指材料在运输途中的保险而发生的费用。

(5)材料采购及保管费。指材料在采购、供应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教育经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及工具用具使用费;仓库、转运站等设施的检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技术安全措施费和材料检验费;材料在运输、保管过程中发生的损耗等。

3.施工机械使用费

指消耗在工程项目上的机械折旧、维修和动力燃料费用等。包括基本折旧费、

修理费、替换设备费、安装拆卸费、机上人工费和动力燃料费等。

(1)基本折旧费指施工机械在规定使用年限回收原值的台时折旧摊销费用。

(2)修理费指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和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擦拭用品的费用,以及保管机械所需的费用。

(3)替换设备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设备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摊销费用。

(4)安装拆卸费指施工机械进出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

(5)机上人工费是指施工机械使用时所配备的人员的人工费用。

(6)动力燃料费指施工机械正常运转时所耗用的水、电、油、煤和木柴等的费用。

(二)其他直接费

包括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和其他。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指在冬雨季施工期间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所需增加的费用。包括增加施工工序,增加防雨、保温、排水等设施,增耗的动力、燃料、材料,以及人工、机械效率降低而增加的费用。

2.夜间施工增加费。指施工场地和公用施工道路的照明费用。

3.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指在高海拔和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而增加的费用。

4.其他。包括施工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竣工场地清理、工程项目及设备仪表移交生产前的维护观察费等。

(三)现场经费

现场经费包括临时设施费和现场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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