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担保法律知识培训

担保法律知识培训

担保法律知识培训
担保法律知识培训

法律知识培训

第一部分担保法及司法解释

一、担保的种类: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实际操作中经常使用的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我司对外出具的担保一般都是保证,而客户为我司提供的反担保三中方式都经常使用。

二、反担保

我司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为了维护我司的合法权益,由债务人或第三人以抵押或质押方式为债务人向我司提供担保,在我司为债务人承担责任后,担保人按约定向我司承担责任。反担保是相对前面的担保而言的,反担保后面还可能再有反担保。

三、保证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有两种方式: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平时我司使用的都是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债务人未按约定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还可以同时向两者主张债权。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人

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以及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比如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都不能做担保人。私营的学校和医院也是不能对外提供担保的,但可以以教室、医院大楼等公益设施以外的财产为自己设定抵押。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担保的,担保方有效。如果授权范围不明的,视为对担保合同约定的全部债务承担担保责任。

五、保证的范围

保证的范围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

承担责任。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六、转让后的债务,保证人的责任

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让债务,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保证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向保证人主张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这是一个除斥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在此期间内,如果债权人保证人未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则债权人以后都不能再就本次担保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保证合同有约定的依约定。

保证人和债权人未约定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人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确,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借新还旧”过程中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的,除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责任。但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九、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保证的,保证的责任

(一)担保法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债权人放弃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

的范围内免除担保责任。

(二)担保法司法解释对上述内容进行了限制解释

1、保证人只对物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责任的情况仅适用于担保物为债务人

自己提供的情况下,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则不再适用此规定,而变为同等顺序承担责任。

2、如果物的担保(仅指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

消,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十、抵押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十一、可以抵押的财产: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十二、不得抵押的财产: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啊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十三、在建工程也可以作为抵押物,但要办理抵押登记。办理的方式依照建设部规定,应提交双方签订的主合同及抵押合同,由建设部门在合同上注明抵押登记字样。

十四、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十五、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抵押,但必须办理抵押登记,且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确认,在行使抵押权时还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十六、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

(一)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房产抵押的为房地产管理部门;

(三)以交通运输工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四)以企业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部门。

十七、办理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者复印件:

(一)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二)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

十八、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如何处理?

首先用来偿还所担保的债权。如果所得价款高与抵押权设定时的价值的,多出部分仍应先用来偿还所担保的债务。如果所得价款低于抵押权设定时约定价值的,抵押人无权要求抵押人另外承担责任。

十九、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一)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第一条规定清偿;

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以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二十、抵押人将抵押财产租赁的,租赁合同的效力

如果是抵押前就已经出租的,租赁合同在有效期内对抵押物的受让人继续有效。抵押后出租的,租赁合同对受让人没有约束力。

二十一、抵押人的行为将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的,抵押权人保障自己权利的方式:(一)请求抵押人恢复原状;

(二)请求抵押人另行提供担保;

(三)如果抵押人拒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或请求提前行使抵押权。

二十二、如果依法登记生效的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拒绝办理抵押登记致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抵押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十三、已经抵押的财产也可采取查封、扣押等财产保全措施或执行措施,但是抵押有效的,不影响抵押优先权。

二十四、同一财产既有抵押,又有质押,还有留置的,优先受偿顺序:

留置最先受偿,抵押(办了登记的)次之,质押最后。但如果抵押未办理登记,则质押优先于抵押。如果留置权人经留置物所有人同意以留置物设定质押的,质押的效力优于留置权。

二十五、抵押物的再抵押及重复抵押

再抵押就是指将抵押物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再次抵押,几个抵押是不重叠的。这种抵押担保法明确规定允许,只是在实际操作中登记部门有障碍。重复抵押是指在抵押人已经将自己的财产为一个债权设定了抵押,再另外一个债权设定抵押,两个抵押是重叠的,中伏抵押在实现抵押权时可能受到的限制:(1)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超出抵押物价值的,超出部分没有优先受偿的权利。(2)没有抵押登记的不能对抗有抵押登记的。(3)抵押登记的顺序后于其他债权人,因抵押物已经全部用于清偿其他登记在先的债权。

二十六、质押

质押一般是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二十七、动产质押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物必须移交给质权人占有。动产质押的,质权人未实际占有质物的,质押无效。

二十八、下列权利可以质押:

(一)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二)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三)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四)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二十九、其他可以质押的权利

只要有交换价值,可以进行市场转让,并实现其价值的权利的财产权利,都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物,比如租赁权、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公路渡口的收益权、公路经营权、项目特许经营权。

三十、权利质押生效:

(一)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仓单、提单出质的,在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二)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自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三)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出质的,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四)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出质的,向相关管理部门登记,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三十一、依法律规定不可质押的股票、股份:

(一)记名股票于股东大会召开前30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5日内,不得进行股东名义的变更登记;

(二)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不得转让;(四)公司员工持有的公司配售的股份,自持有该股份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五)股东的股份在公司开始清算之日起不得转让;

(六)国家拥有的股份的转让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

三十二、记名股票质押的办理

以记名股票质押的,应当将质押事实记载与股东名册。

三十三、无记名股票质押的办理

无记名股票质押应当将股票交付到质权人处保管,并在股票上进行背书质押,未背书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三十四、以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动产质押的,质押的效力

分两中不同情况:

(一)出质人合法占有且质权人不知出质人无处分权,质押有效。

(二)出质人虽合法占有,但质权人明知出质人无处分权而接受质押的,质押无效。

三十五、质物可另外再设立质押,是转质押。质权人经出质人同意,可以将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押,但质押担保范围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内。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但以票据、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质押的,质权人不可转质。

三十六质押和约定的质物和实际交付给质权人的质物不相符时,以实际交付的质物为准。

三十七、以支票、汇票、本票、存单质押的应背书(比如质押给广东恒源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否则,不得对抗三人。

三十八、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不可以质押,因为无法实现质权。记载有“委托收款”字样的票据也不可以作为质物。

三十九、关于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担保

新修订的《公司法》第十六条对此作了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关于担保贷款出现不良时的程序

首先,立案。虽然我们公司的反担保合同是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但是目前法院都不受理,要求案件必须经过审判判决后才能交付执行。需要将与贷款有关的合同,包括银行与借款人的借款合同、银行与担保公司的保证合同以及担保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各种反担保合同,提交给法院申请立案。这就要求我们在填写合同时,我们与客户的反担保合同中的一些合同编号必须准确无误,被担保人及保证人的证件号一定要填写,并且对于未填写完整的合同不能归档。保持合同号的一致性。

第二、法院开庭审理判决。依据《民诉法》的规定,一审应在六个月内审结案件,但是,一个案件自立案开始,到排期开庭,直至审理结束,第三、执行程序。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中第二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但是目前,在司法实践中,

执行难是普遍的问题,想在短时间内解决这个难题是不现实的。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开始,比如是设备或房产,在安排好执行法官后,需要确定被执行的财产确实存在,有无权利瑕疵。然后找到法院合作的评估公司对被执行的财产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一般是一年期。评估后到拍卖阶段,先需要进行摇珠,摇出拍卖公司,进行拍卖。被执行财产一次就拍卖成功的机率很小,经常出现流拍的情形。所以处置整个被执行财产需要很漫长的时间。我们在做项目时,不能寄希望通过处置被担保人的财产来弥补公司损失。

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法律基础知识培训 首先,谢谢大家能给我这样一个与大家交流和沟通的机会。 人的一生一刻都离不开法律,掌握和学习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让我们在工作和生活的过程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能少走许多弯路和错路。 今天我就简单讲一讲法律基础知识。 我国的法律体系由宪法、行政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诉讼法构成。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譬如宪法确认国家性质即由谁来统治这个国家(国体),同时还要规定这个国家进行统治的方式(政体)。我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行政法是调整和规定国家行政职权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譬如《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体饮食业监督管理办法》等都属于行政法律规范。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以及自然人与法人之间或其他组织之前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单行的民事法律和众多的民事法律规范、条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民事条款。 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譬如《公司法》、《产品质量法》、《税法》、《劳动法》、《环境保护法》都是经济法的范畴。 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从刑法的概念可以看出刑法有两个要点:1、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行为?2、犯罪行为会受到怎么样的刑罚? 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与民法、刑法的关系最为密切。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行为如果违反民法,则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恢复被害人被损害的权利为目的,主要指经济方面的补偿。但触犯刑法,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则意味着轻则失去金钱和自由,重则要付出生命的代价,所以,今天我们的讲课内容第一部分内容先讲讲刑法的基本知识。 第一部分刑法知识 一、犯罪的概念: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惩罚的行为。从犯罪的概念我们可以看出犯罪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性: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一个人的思想是不能构成犯罪的,思想无论是如何有害或者多么反动,只有不外化成人的行为,都不构成犯罪。 2、犯罪是违反刑法规范的行为。也就是说:刑法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

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担保合同 贷款担保合同书 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 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 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 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定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元贷款("贷款")。 c有限公司鉴于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我司(以下简称"担保人")愿意向贵行a银行("代理人")(代表其本身即安排行及代理行及作为各贷款人的代理人,代理行、安排行及贷款人以下统称"债权人")为此项贷款提供担保,内容如下: 1.在借款人未能按贷款协议规定支付到期应付款项时,担保人在任何时间在代理人书面要求下,无条件地及时以借款人在贷款协议下的应付货币支付及清偿借款人在贷款协议项下到期应付但未偿还的所有款项(上述款项以下统称"债务")。 2.在第1条所述责任之范围内,担保人须在收到代理人书面还款要求时即时支付本担保书内担保人承诺支付的所有债务。若担保人未按时支付款项,担保人必须支付到期未付的应付款项的利息。利息计算日期自代理人书面要求担保人清付债务之日起至该款项完全偿还之日为止。年利率按贷款协议第6.4条规定有关债务逾期利息计算,到

期应付而未还清的利息每月累积成为债务之一部分。 3.作为一独立保证及在不影响本担保书第1条的前题下,担保人无条件及不可撤销地承诺及保证担保人将按第l条的规定,在代理人要求时,即时赔偿所有代理人及债权人因借款人未有按时偿还债务或履行其在贷款协议项下的责任而蒙受的、相等于债务金额的一切损失。若本担保书第1条所规定的担保因任何原因变成无效,没有约束力或不能执行,本条款的赔偿责任将依然生效并对担保人仍具约束力。 4.担保人承诺及确认由代理人或其授权职员签署并列明确定债务数额及到期的文件对担保人有约束力,有明显错误除外。 5.代理人及债权人可将在本担保书收到的款项放人一个独立的暂记帐户,而不须即时将该等款项用于偿还债务。一旦借款人或任何人士破产或清算或解散或重组时,代理人及各债权人可以向清算人索偿借款人或该人士的所有债务,而无须扣除在暂记帐户的款项。但无论如何,若代理人及/或各债权人由此共得之款项超过借款人所欠的债务,余额须归还担保人。 6.担保人在本担保书和其在本担保书项下的一切责任和义务,均不会因下述情况而解除、减轻或受到影响: (a)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给予借款人或任何其他人士以时间宽限或付款延期; (b)借款人或担保人清算或破产;及/或 (c)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持有借款人或其他人士就债务偿还作出的其他抵押、担保或保证;及/或 (d)代理人及/或任何债权人对借款人或任何人士处分、行使、不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知识讲解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大家了解吗?以下是小编分享的企业法律知识培训课件内容,请参考! 1、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制度是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制度。 现代企业产权关系明了,企业自身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所投资金而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现代企业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以其全部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发展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现代企业按市场要求自主组织生产经营,政府不直接干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采优胜劣汰原则。 2、什么是公司? 公司是一种企业组织形态,是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条件与程序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一般而言,公司具有三个基本的法律特征: 一、公司具有法人资格。 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任性资格,具有法律主体所要求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是社团组织,具有社团性。 依法人内部组织基础的不同,可将法人分为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 公司属于社团法人。 三、公司以营利为目的,具有营利性。 公司的营利性是公司区别于非营利性法人组织的重要特征。 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以下五类:一是无限公司。 所有股东不论其出资额多少,对公司债务均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 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三是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股东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四是股 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五是股份两合公司。 由无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这是一种基本的划分。 此外,根据公司国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根据公司法在控制与被控制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可以划分为母 公司和子公司;根据公司在管辖与被管辖关系中所处地位 不同,可以划分为总公司与分公司;等等 3、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几种类型的公司?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_1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 教育对于种子是阳光,对于树林是水,对于稻田是肥料……而对于我们少年儿童,是走上到的殿堂的梯子。俗话说法律是人类的“保护神”,不仅懂得一些法律知识,而且可以提高法律素养,还可以遏制严峻的青少年犯罪发展态势。 《普法教育读本》,它是我们法律的启蒙老师,交给我们法律的知识。仔细品味本书,真让我受益无穷。这本书是图文并貌,对法律问题解决的很透彻。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犯罪,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犯法,是不可以的,严重的可以让人死亡,轻的就进监狱。我们本来是一个文明社会,后来有一部分不守法的人,进行一些不法的勾当,如:吸毒、斗殴、喝酒、偷

窃、抢劫、害人……这些行为给他们的人生染上了无法抹去的污点。大家想想,如果这个社会没有法,那么世界会变成怎样?会天天泡网吧,人们肯定吸毒的吸毒,喝酒的喝酒,害人的害人…从这些假如当中我最深的感受就是这个社会不能没有法。 在生活实际中,这个读本会起到很大的作用。有一次,好朋友到小卖部里卖一些垃圾食品,我很诧异,她的钱哪来的?最近没见她拿钱啊?我很疑惑,于是就带着好奇心问了问她,“你买食品的钱哪来的?”她吞吞吐吐地说:“……我自己的……零花钱”“真的吗?”“其实……我是从家里偷的……”“我觉得你做的不怎么对,你不用改偷啊!偷东西是犯法的,现在你就偷长大可不得了了,那就成大偷了,就算想吃也跟父母讨论讨论,如果不让,那不吃为好”,“哦,我一定听爸爸妈妈的话,以后不偷了。”从这件事中我深刻体会到了:我们绝不能偷东西,我们现在的主要任务就是在学校好好学习,锁定自己的未来目标,成为一个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

保证协议范本

保证协议范本 保证协议范本1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 为担保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___号合同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经三方协商一致,丙方愿意为乙方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特签订本合同,以兹遵守。 第一条丙方担保乙方如约履行以下主债务: 债务1:_________ 债务2:_________ 债务3:_________ …… 除以上债务外的其它债务均不在本担保合同担保范围之内。 第二条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第一条约定主债务产生的以下债务中的第_________项: 1.主债权 2.主债权利息 3.乙方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

4.乙方违约金 5.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6.乙方对甲方的损害赔偿金 …… 第三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否则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乙方和丙方落实为甲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或者由乙方和丙方为甲方落实新的担保。 第五条在有效期内,本合同若需变更或者解除当由三方意思表示一致。 第六条本合同是_________(连带责任/一般责任)保证合同。 第七条本合同担保期间为: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乙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乙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本担保合同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 第十条本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转让,非经丙方同意,丙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一条本担保合同为有偿担保,乙方应当为丙方支

企业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企业法律培训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是指一种读书、实践后所写的感受性文字。语言类读书心得同数学札记相近;体会是指将学习的东西运用到实践中去,通过实践反思学习内容并记录下来的文字,近似于经验总结。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企业法律培训心得体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

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

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要承担哪些相关法律责任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无效担保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过失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七条"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和第八条"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的规定,无效担保合同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还应注意的是,担保人对债权人的全部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此,要严格把握该种情形连带责任的适用。 (3)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该种情形,要把握好担保人过错的内涵。此时担保人的过错,并非指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上的过错,而是指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为之提供担保以及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仍促使主合同成立或为主合同的签订作中介等缔约过错,这也正是担保人不能完全免责的原因。 (4)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但是,以提供担保作为主合同生效要件的,担保合同无效时,主合同应确认未生效。担保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_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_ 法律教育作为培养法制国家中法律人才的主要途径,不仅要关注法律人才职业技能的培养,更要关注法律人才职业道德素质的塑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供你参考!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篇1 通过这次专家讲座,我知道做为一名中学生,在校应安分守纪,不做有损学校名誉的事情,应用大气的言语,优雅的举止,高尚的品德,而让我们拥有书香飘满的校园,在课堂上应多于老师交流,谈谈有关学习的问题,同学之间应互相帮助,让整个校园充满温暖、和谐。

据之,在校期间,有的学生因网络上瘾而做出不可收拾的场面,轻者而幸运逃过此劫,重者则将刚点燃的光而熄灭,同学们你们为了这而作出的牺牲值得吗?你们难道不为你们的大好前程而毁而不感到惋惜吗?有的同学背着教师、同学偷偷躲起来抽烟,难道你们肯为你们的一时舒服、一时快乐而让未来的身体将受到致命的打击吗?有的同学因为报复心太重,而影响别的同学勾结在一起夜间群打。同学们,你们难道不怕法律制裁,你们虽然未成年,但是犯的错误大了,也会让你们在阴森的大牢里蹲几年。在牢期间,你一定会明白这句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可在这个世界根本没有“后悔药”。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应该认真细读法律知识,相信法律,好好读书,为国效力,成为国家栋梁,为国争光。 法律专业知识学习心得体会篇2 前几日,学校组织了一次法制教育活动,我受益匪浅。

犯罪,犯法它们是兄弟?不,不是。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词语。 犯法,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做,它是我们每个人都做过的一件事。 而犯罪呢!它是一颗长满刺的玫瑰,美丽诱人,但是会让我们流血流泪。 不要自以为是地说:“我们是未成年人,犯罪没有关系。”在此,我要严肃地告诉你:“不,你说错了。18周岁以下的我们是不能犯这5种罪的:杀人、放火、抢劫、投毒、故意伤害造成他人重伤。” 不也不要满不在乎地说:“我一定不会做这些事情。”因为,就拿我们认为离我们最遥远的投毒来说吧。

保安法律知识培训

一、保安相关的法律: (一)、国家大法:宪法 (二)、基本法: 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三)、行政法律、条例或地方规章: 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信访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保安法律素质的基本要求: (一)、树立正确的法制观念: 依法办事,才能为公司提供良好的服务。 1、法律至上: 法律是社会最重要的行为规范,全体公民要确立和坚定法律信仰,增强法律至上观念,严格依法办事,自觉接受法律制度的约束,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人权保障观念: 人身自由及信仰自由权。 3、依法服务观念: 以法律为准绳,学会运用法律手段来行使管理职能,依法做好保平安的工作。(二)、熟练掌握法律知识:只有掌握必要的法律基础理论和法律、法规、才能正确理解法律精神,做到依法办事。 1、熟练掌握法学基础理论; 2、熟练掌握宪法的基本内容:弄清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了解把握

宪法的基本知识,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有利于增强保安的权利义务意识,提高法制观念。 3、熟练掌握与保安服务业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刑法:保安应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律知识,充分运用刑法赋予的权利打击犯罪、伸张正义;有助于保安增强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使自己闯入禁区。 (2)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保安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必需要掌握的,可以让保安懂得什么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怎样处罚 (3)基他法律:消防法、交通法、民法、保密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4、熟练掌握其他地方性法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三)、严格做到依法办事:有法律意识,而未付绪行动、未体现在实践中,那也是空谈。 1、自觉守法不违纪乱法:支持合法的行为,制止违法行为,不可因个人私利纵容或庇护违法者; 2、勇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 (四)、培养坚强的法律意志:坚强法制意识,坚守原则,坚决抵制人情、利益的诱惑 四、保安的工作性质: 1、依法从事社会安全防范工作,并为公司提供各种服务的专业人员; 2、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主力军,是一支重要的辅助力量; 3、配合公安机关从事预防犯罪、预防治安事故和进行社会化的安全防范; 4、它属于社会化安全防范组织的一种,但不具有执法人员的身份。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Guarantee Agreemen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担保协议书模板(标准版) 委托人:(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担保人:(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拟与(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大写),借款期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始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在甲方遵守本协议各项约定条款并向乙方

提供反担保确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并取得借款承担保证责任。 第二条关于反担保等风险防范措施: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公司企业员工法律知识讲座

“企业销售管理与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综观当前国内外日益蔓延之金融风暴,它将会给企业带来毁灭性打击,也将会给企业带来新的机遇,与此同时,企业必须改变策略,予以应对和把握。为此,本律师事务所根据历年处理经济案件的经验总结,并结合国际处理经济危机之先进经验,将持续举办讲座,目的是为企业减少公司坏账率,确保利润不被欠债吞噬,避免和减少债务危机,从而导致企业破产之危险。我们相信,本讲座的实施,对以重庆为中心的西部经济的稳定提升必将起到规范作用,从而作出律师对社会经济发展应有的贡献。讲座内容如下:, ★企业信贷管理 ●企业信贷管理的概念● 客户资料的收集方法 ●放账额的确定● 客户的跟进制度 ★债权的保护 ●客户与债权的分类●信用与债的实质关系 ●保护债权方法和要素●客户迟延支付理由及危险信号 ●最有效的追债时间●如何处理欠债和追债技巧 ★企业销售过程的相关法律知识 ●经济实体的分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适用合同法应注 意的法律问题 ●诉讼程序及执行程序的重要问题●保护债权的法律知识

课程适合:企业管理人员,销售人员,财会人员 公司企业员工法律知识讲座 作为公司企业员工,首先要学习产业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有助于正确地履行义务、行使权力;其次要学习物权法、合同法,有助于签好合同、规避风险;再次要学习产品质量法、消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助于提高产品质量、增强诚信观念;最后要学习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有助于打造自主品牌、提高产品竞争力。 一、产业职业道德、劳动合同法 (一)产业职业道德 1、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职业道德:(1)热爱劳动,讲求实效;(2)勇于改革,振兴农业;(3)团结互助,共同富裕;(4)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 2、第二产业(工业和建筑业)职业道德:(1)质量第一,用户至上;(2)钻研科技,精通业务;(3)遵守劳动纪律,听从生产指挥。 3、第三产业(服务业)职业道德:(1)树立服务意识;(2)提高效率;(3)讲求信誉;(4)文明礼貌。 (二)劳动合同法 1、劳动合同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2、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 2

哪些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遇到担保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9d8810426.html, 哪些担保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第一种叫做主体无效。 在担保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担保资质时,会直接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具体情形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法律禁止担保的机构和单位。如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国人民银行不得为保证人,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除非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未经法人书面授权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也不得作为保证人。 3、《公司法》第16条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4、《公司法》第149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种是担保合同形式不当而无效。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担保人在为合法的债权提供担保时,只能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担保,而不能发挥想象力创设新的担保形式。 例如保证主要是基于保证人的信任,质押一般要转移物的占有等。对同一担保形式,债权人也应及时履行相关的法律手续,否则也易增加债权的风险。如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此时抵押合同方生效。 第三种是担保合同标的物不符合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有些财产是禁止作为担保合同的标的物的,例如《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 一段时间的学习生活已经结束了,我们在不断的学习中,获得了更多的进步,这个时候该写一份学习了吧。那么好的学习总结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精心的最新法律知识学习总结(精选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前一段时间,市委聘请法学专家教授,对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开展了法律法规培训,通过培训,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条文只是从表面理解,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质的转变。培训结束后,我静下心来,对照笔记,联系交通系统执法工作实际,觉得在法制建设方面,交通系统还有很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纠”的问题仍较普遍存在,乱扣滥罚、重费轻管、以权谋私等问题也时有发生。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交通行政机关的形象,如何从根本上解决交通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就这个问题谈谈我的一点体会。 行政执法是我们交通行政机关最重要的经常性的工作,它关系到交通管理活动是否能有秩序的正常运转,关系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和经济的发展。因此,交通行政执法必须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使交通行政执法活动合法、有效、准确、高效。 合法,合法要求我们交通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必须注意 五个环节。首先自身必须合法,即主体资格合法,必须是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规定的行政机关;第二,我们的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合法,必须严格按法律规定办事,任何人都无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权;第三,行政执法的对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不能随意给被管理者设置障碍;第四,行政执法活动的依据必须合法,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并须事先公布;第五,行政执法的程序必须合法,手续必须完备,不能随心所欲。 合理。合理性是交通行政执法必不可少的补充。 首先,交通行政执法行为必须统一,在适用法律、法规上人人 平等,不能忽松忽严,畸轻畸重; 第二,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必须公正,不能受不相干的因素影响; 第三,行政执法决定必须尊重事实,不能作出无法执行的行政 行为;

履约担保协议书范本.doc

履约担保协议书范本 履约担保协议书范本一 根据本担保书,______________(承包人名称)做为委托人(以下称"承包人",)和_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证券公司或保险公司名称)做为担保人共同向债权人______________(雇主名称)(以下称雇主)承担支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的责任,承包人和担保人均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鉴于承包人已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同雇主签署了 _________(合同名称)的书面协议,下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规定的文件、图纸、规范和修改;本担保书的条件是:如果承包人迅速地忠实地履行了上述合同,本担保书的责任失效;否则将保持有效。 一旦雇主提出承包人违约,而雇主又履行了自己的责任,担保人将迅速弥补违约的损失,或者迅速: 1.根据合同要求完成合同;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合同条件提供雇主合格的投标书,在雇主和担保人确定了评标价最低响应性投标人后,安排投标人和雇主之间合同,在施工过程中提供足够的资金,支付"合同价余额"以外完工所需的费用,包括担保人有责任承担的赔偿费,但总数不超过上述第一段中提到的金额。 这里所说的"合同价余额"指雇主按合同应付给承包人的总额减法已合理地付给承包人的金额;或

3.付给雇主按合同条件完成合同所需的金额,但不超过本担保书的限额。 本担保人不承担大于本担保书限额的责任。 任何有关本担保的诉讼,必须是在缺陷责任证书发出后一年内提出的为有效。 除了雇主以外,任何人都无权对本担保书的责任提出履行要求。 承包人和担保人的法人代表在此签字盖公章,以资证明。 担保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代表(签名):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履约担保协议书范本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依照《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担保业务暂行办法》向受托银行_________申请出具人民币保函,受托银行同意出具此项保函。 双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 一、受托银行出具有(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函,受益人为

关于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关于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以外的从合同,对担保合同的从合同而言,担保合同就是为了担保主债权在担保人和债权人之间设立的。担保合同中担保期限的问题需要根据担保的额方式来确定。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的规定 担保合同担保期限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是依保证人在保证关系中所处地位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

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十三条: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三十五条:保证人对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提供保证的,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三十六条: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止的,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同时中止。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

法律知识学习心得体会(一) 在学习法律基础的过程中,我有一点体会,就是必须要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树干的因素。例如,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保证法律的科学性,合理性;改善法律实施的状况,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深入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法律意识。从个人的角度来说,应当透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觉得至少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努力树立法律信仰。一个人只有从内心深处真正认同、信任和信仰法律,才会自觉维护法律的权威。应当透过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深入理解法律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深刻把握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精神,从而树立起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信仰。 用心宣传法律知识。在自我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同时,还要向其他人宣传法律知识。个性是要宣传社会主义法律观念,帮忙人们彻底根除权大于法,要人治不要法治等封建残余思想,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优越性,使人们了解和认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从而推动全社会构成尊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良好风尚。 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违法犯罪行为既是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也是对法律权威的蔑视。不仅仅要有守法意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而且要敢于和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法律权威.同违法犯罪行为斗争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既包括事前采取有效措施预防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也包括事中和事后制止,检举,揭发违法犯罪行为。 学习法律知识心得体会(二) 法律永远是公正严肃的。它捍卫着公民的权利,维护着公民的合法利益。任何人不能跨出它所规定的方圆。就本人对学习法律知识看法: 一、务必培养强烈的法制观念 法制观念由来已久,作为我们处在现代社会的人,在法制建设不断健全、社会礼貌中不断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的社会活动都务必依据法律而进行,因此,更就应学法、懂法,用法、遵循法律。 常常会在电视、报纸的报道中看到一些人没有法制观念,不懂得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我的尊严和权利,他们甚至在受到不法侵犯的时候还不明白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有的选取暴力、有的选取忍受。这是一种悲哀,我们要吸取教训,培养自身的法制观念,同时也员工进行普法宣传,只有大家都有法制观念了,法律才能更好的发挥它的作用。 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务实的态度去学习普法知识提高自我的法律素质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担保合同简单的来说,就是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合同。但是,在签订担保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以及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是什么。这都是在签订担保合同时所需要了解的内容。下面,就由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来的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以及适用范围。 一、签订担保合同的注意事项 1.不要人情担保。在订立担保合同时,担保人碍于情面,对被担保人缺乏应有的资信调查,盲目签订担保合同, 2.不要行政命令担保(或称领导干预担保)。这种担保违背自愿原则,在是否设立担保、采用何种形式担保、担保多大范围的债务这些问题上不是由当事人商定,而是在领导干部用行政命令或出面干预的情况下设定的,容易产生纠纷。 3.不要贿赂担保。这种担保往往通过贿赂钱财或礼物来达到设立担保合同的目的,如李某在某地办了一个建材厂,急需流动资金。李某找到某局领导:“我们厂急需10 万元资金,贷款机构方面的工作我已经做好了,就缺担保人,事成后再给你1万元。”该领导便以该局名义予以担保,后李某的建材厂因产品质量问题关门停产,李某逃之夭夭,该局因此遭受损失,该领导也受到查处。 4.不要无知担保。有些人对被担保人的主体资格不做审查,对担保范围、责任期限、责任方式也没明确约定,便盲目在担保合同上盖章,还说什么“反正自己贷款自己还,我只不过盖个章办个手续而已”,等到出了问题,才如梦方醒。 5.不要无效担保。我国《担保法》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才有资格做担保人,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不能作为担保人。如果由这些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作担保,会因不合主体资格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这点在订立担保合同时应多加注意。 二、担保合同的使用范围 1.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2.抵押担保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材料

档案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学习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自1988年1月1日起施行。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决定》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自1996年7月5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解释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5.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含义是行政机关的 活动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进行,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应当规范化。 6. 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 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7.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 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 8. 国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档案事业,对全国的档案事 业实行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统一制度,监督和指导。

9. 国务院各部门经国家档案局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各部门经本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同意,可以制 定本系统专业档案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办法。 10.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 11. 集体所有的和个人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 者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向国家档案馆以外的任何 单位或者个人出卖、转让或赠送的,必须报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12. 禁止出卖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13. 国家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一般应当自形成之日起满30年向 社会开放。 14. 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以及其他到期不宜开放的档案 向社会开放的期限,可以多于30年。 15.档案馆应当定期公布开放档案的目录,并为档案的利用创造条件,简化手续,提供方便。 16.向档案馆移交、捐赠、寄存档案的单位或个人,可对其档案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17.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18. 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

担保协议书格式

担保协议书格式 委托人: (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担保人: (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传真: 鉴于: 1.甲方拟与 (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拟借款金额为(小写) (大写)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乙方应甲方请求为其向贷款银行提供借款担保,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借款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为乙方接受和认可的反担保,其反担保措施为以下一种或数种形式:

(1)以甲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甲、乙双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2)以第三方自有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机械设备、票据、债权、收费权、在其他公司中持有的股权等)抵押/质押给乙方。第三方与乙方须为此另行签订《抵押/质押反担保合同》,并办理相应的抵押/质押登记手续。 (3)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法人、自然人)与乙方签订不可撤消的、承担连带责任的反担保合同。 (4)其他方式。 甲方应承担办理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对抵押物/质押物进行保险、公证和律师见证)产生的一切费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风险保证金: (1)甲方承诺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贷款金额 %的风险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小写) (大写) ,付至乙方指定账号。

(2)乙方在取得甲方已还贷或甲方还贷款已存于还款账户的相关证明的次日,将保证金返还给甲方或按约定划到还款账户充抵甲方部分贷款。 (3)如果甲方未按时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有相应证据证明甲方将会发生预期违约,乙方有权随时动用保证金减轻乙方的代偿责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偿责任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3.股权持有方式: 1.担保费: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以乙方承担的担保金额为基数,按照年费率 %收取,共计(小写) (大写) ;于年月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证合同签订之日,乙方有权收取担保费并将其归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贷款银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无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证合同无效,该担保费不予退还。在甲方或反担保方提前违约或提前还款的情况下,担保费不予退还。 2.其它费用: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