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点,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资产信托契约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资产信托契约(标准版) Asset trust de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资产信托契约(标准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______》的有关精神和要求,______银行和______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______,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______。 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

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______。 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金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银行或其继任人。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蓝天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 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 月1 日起至当年的12 月31 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 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 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 泛指下列三种人: 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受上述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范本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范本 The purpose of contract is to restrain both parties to fulfill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当事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新实用版

YF-ED-J457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新实用 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新实用版 提示:该契约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 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 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 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 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 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 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示范文本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示范文 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合同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__________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 书 尊敬的委托人、受益人: 受托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管 理信托财产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 理的义务,但受托人在管理、运用或处分信托财产过程 中,可能面临风险。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郑重申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 公司管理办法》及《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 法》的有关规定,依据信托合同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风 险,由信托财产承担,即由委托人交付的资金以及由受托 人对该资金运用后形成的财产承担;受托人违背信托合

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使信托财产受损失,由受托人赔偿。 在签署本业务有关信托文件前,委托人和受益人应当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谨慎作出是否签署信托文件的决策。委托人和受益人签署了本申明书表明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仔细阅读本申明书及其他信托文件,委托人和受益人已了解本信托可能产生的风险和造成的损失。 申明人即受托人:__________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人/本机构作为委托人、同时代表受益人签署本申明书表示已详阅本申明书及相关信托文件。 委托人: (自然人)签字: (法人)名称及公章: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文本示范文本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文本示 范文本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 Consensus Through Consultation And Sign Into Document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Achieve The Effect Of Common Interests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文本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协议资料应用在协作多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商量最终得出一致意见,特意签订成为文书材料,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财产信托基本协议文本 财托字第_号 协议单位:供货单位(简称甲方)____ 需货单位(简称乙方)____ 受托单位(简称丙方)____ 承兑单位(简称丁方)____ 乙方为____事需向甲方订购____货价____元。因暂时缺 少资金,而甲方要求及时收回货款。现根据财产信托业务 的有关规定,甲方特将上述乙方订购的设备(物资)信托给丙 方,丙方受托后按甲方的要求出售于乙方,并相应提供融 资,乙方以分期付款方式向丙方支付货款,丁方同意承担 乙方延付货款的承兑责任。为此,四方共同订立本协议,

以资信守。 第一条订货 乙方按照自己的需要向甲方订购上述设备(物资),甲、乙双方已于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号供货合同。双方确认供货合同的各项规定。丙方受理上述设备(物资)的信托后,对有关交货日期、数量、质量、维修保养等事项概不负责,由甲、乙双方按原供货合同的规定处理。 第二条信托 甲方向丙方提出的财产信托总金额为____元,信托期限为__年__月。 甲、丙双方有关财产信托的具体事项,另订“财产信托合同”。 第三条延付 丙方受理甲方提出的财产信托后,负责向乙方出售,由于乙方暂时无力支付货款,要求延期付款,并愿承担相

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2.

信托公司管理信托财产应恪尽职守,履行诚 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信托公司 依据本信托合同约定管理信托财产所产生的 风险,由信托财产承担。信托公司因违背本信 托合同、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 失的,由信托公司以固有财产赔偿;不足赔偿 时,由投资者自担。 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合同 合同编号:

单一资金信托 信托合同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托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鉴于: 1、委托人愿意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非银行理财资金)委托给受托人设立信托; 2、受托人为依法设立的信托公司,有权经营信托业务,愿意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受托人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信托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1、本合同或信托合同:指《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 2、本信托:指根据本合同设立的资金信托。 3、信托当事人:指本合同中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的总称。 4、借款人: 5、指定管理资金信托:指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资金而设立信托时,在信托合同中就信托财产的运用方式、运用项目、运用期限等进行明确指定,由受托人根据信托合同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资金信托业务。

6、风险申明书:指《单一资金信托信托财产管理、运用风险申明书》及其任何修订和补充。 7、信托文件:指信托合同和风险申明书的总称。 8、信托资金: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资金。 9、信托财产:指委托人设立信托时交付给受托人的信托资金以及受托人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形成或取得的任何财产(含损失)。 10、信托利益:指受益人因持有信托受益权而取得的受托人分配的信托财产。 11、信托受益权:指受益人在本信托中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取得受托人分配信托利益的权利。 12、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规定的金融机构正常营业日。 13、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司法解释以及监管部门的决定、通知等。 14、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条信托目的 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自愿将其合法所有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指定受托人将信托资金以信托贷款的形式用于 第三条信托类别 本信托为指定管理单一资金信托。 第四条受益人 本信托项下的受益人与委托人为同一人。 第五条信托资金及其交付 1、本合同项下的信托资金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贰亿]元,小写¥[200,000,000.00]元。 2、委托人应当将信托资金交付至受托人指定的以下信托财产专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六条信托生效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本信托生效:

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筹备及运作方案

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筹备及运作 方案

(讨论稿) 天津房地产商会 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筹备组 10月 中国天津 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

筹备及运作方案 一、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背景及战略目标 1、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必要性: 房地产市场是资金高度密集的运作体,能够说,没有资金就没有房地产。开发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房地产价值高等特点决定房地产开发、投资需要巨大的资金量,因此资产瓶颈是房地产开发商最关心的问题。中央政府认识到房地产业单纯依赖银行贷款可能带来金融风险,从而也鼓励房地产企业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同时央行121号文件使房地产商倍受房贷紧缩困扰,正在积极寻找突破口。 另外信托公司等非银行金融类机构一方面需要寻找项目委托人(特定项目如商会会员、机构投资者等);另一方面需要寻找风险低收益高的房地产项目。 在此背景下,组成天津房地产商会,并以此商会为载体,成立天津房地产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能够为信资公司、房地产企业很好地解决上述问题,它即拥有房地产、金融管理、项目评估以及法律、财务等方面的专业的、综合的业缘关系。又为广大房地产开发商提供一条便捷的融资渠道;为信托公司在地产项目的筛选、委托人的加盟起到桥梁作用。 以资产管理公司为基础,同时与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密切合作,形成两轮互动的格局,共同拾建房地产金融平台,仿照基金的

经营模式进行运作(我们姑且称之为类基金,强调”合法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四原则),以类基金和企业双赢的方法,将天津的开发企业以及上下游企业的闲置资金、天津老百姓城乡居民生活存款的一部分(天津城乡居民的存款大概是1800亿元)以及以其它形式的一些类基金都带进来,使类基金获得成长,并初步形成未来房地产产业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的基本构架,倾力打造以房地产投资基金为表现形式的房地产市场金融航母。 2、天津房地产信托资产管理公司成立的战略目标: 目的: 1)资产管理公司是介于信托公司、信托计划发起人及信托计划资金使用人之间必不可少的桥梁;并经过管理信托计划为信托公司、不动产商会会员服务的,即从事房地产金融业务的法人实体。在市工商联领导下的房地产商会为主要发起人成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在与信托机构、房地产企业的多方合作中,会形成多方共赢的格局。 在国家对产业基金的相关法律法规正式出台前,经过运作资产管理公司来寻找一条既能为各会员单位解决融资困难又避开法律风险的途径。在条件逐步成熟时发展成为产业基金管理公司,并探计出与国际资本接轨的模式,吸引国际资产进入本信托资金,最终成为国内有影响力、专业的房地产管理公司。 2)经过搭建金融平台整合产业链上的资源,优化产业结构,提升

证券合同-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点,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资金信托投资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资金信托投资合同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委托人名称:__________ (法人或其他组织填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地址或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填写)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投资于_________ 金信托计划,委托人与受托人,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释义 “本信托计划”:指“ __________ 金信托计划”。本信托计划在信托推介

资金信托合同模板(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资金信托合同模板(标准版) Fund trust contract template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资金信托合同模板(标准版)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_________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行和_________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_________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_________基金。 2、基金单位: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_________市分行。 6、经理人: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_________证券登记公司。 15、交易日:指国内有合法证券交易活动的证券交易所或证券商或银行的任一营业日。 16、关连人:泛指下列三种人: (1)直接或间接拥有经理人或信托人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2)受上述(1)项所指的人控股的人; (3)由经理人或信托人直接或间接拥有总股份额30%或以上普通股或表决权的人。 17、估值:指根据本契约第六条规定所对本基金有关资产或债权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活动。 18、估值日:指经理人按本契约规定进行资产净值计算并公布的任一交易日。 19、首次发行费:指本契约第七条所指的首次发行费。 20、经理年费:指经理人根据本契约第十三条三款规定所应享有的款额。

北京市朝阳区XXXX小区物业管理权信托契约

北京市朝阳区 嘉润花园小区 物业管理权信托契约 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业主大会 2009年月日

物业管理权信托契约 目录 1本信托的有关定义 (3) 2委托人及业主委员会 (4) 3受托人 (5) 4受益人 (8) 5物业管理权信托 (8) 6本信托的目标 (8) 7本信托的财产现状及财产权范围 (9) 8信托财产的管理 (9) 9物业管理权以及信托财产的经营限制 (10) 10共用物业的使用、收益与分配 (10) 11本信托依据和参照下列标准执行 (10) 12物业维护基金的筹集与支付 (11) 13本信托的服务酬金 (12) 14本信托所涉及的财产经营性收入的利益分配 (12) 15受托人的赔偿责任 (13) 16受托人的辞任和撤换 (13) 17会计和审计 (14) 18争议的解决 (15) 19本契约的修改 (15) 20本契约的生效与本信托的成立 (15) 21本契约的终止 (16) 附件一,(物业维护基金的年度预算) (17) 附件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其附图,《销售许可证》) (18) 附件三,(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业主共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设备台账) (19) 附件四,(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参考文件) (20) 附件五,(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物业维护基金分摊表) (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管理规约》的规定,为维护本建筑区划内的建筑物及其配套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和秩序与环境卫生,并使全体业主的共有物业保值、增值和延长建筑物及配套设施的使用寿命,经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全体业主组成的业主大会决议确认本信托契约、设立物业管理权信托(以下简称“本信托”)。 由业主大会选任的物业服务企业作为本信托的受托人,按照本契约的约定管理本建筑区划内业主共有的财产和财产利益以及行使本契约约定授予范围内的共同管理权。 1本信托的有关定义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确立本信托契约有关定义如下: 1.1.1委托人:是指本建筑区划的全体单个业主。 1.1.1.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全体单个业主设立了北京市 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业主大会行使本小区业主的共同决定 权。 1.1.1.2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选举产 生的常设机构,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署委托合 同确认受托人执行本信托。 1.1.2受托人:是指经过本建筑区划业主大会选任的执行本信托事务的物 业服务企业及其继任人。 1.1.3受益人: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内的全体单个业主为共同受益 人。 1.1.4物业管理权:是指本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土地使用权以及本 区域内除业主专有房屋部分以外的共用部位、共用建筑物、共用设 备设施的管理及相关权益的共同管理权。包括: 1.1.4.1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建筑区划内的业主共有建筑物、构筑物、 道路、绿地,以及建筑物共有部位、共有配套设施进行维修、 养护,保证相关共用共有部位安全以及共有配套设施安全、 正常使用运行的权利; 1.1.4.2按照业主大会决议和《北京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管理规约》 的规定请求单个业主履行归集物业维护基金义务的权利; 1.1.4.3业主享有的专项维修资金法定孳息以及共有部位、共有配套 设施的经营或者使用收益的权利; 1.1.4.4要求业主合理使用建筑物专有部位,遵守法律、法规、《北京 市朝阳区嘉润花园小区管理规约》的权利;

资金信托合同范本

资金信托合同范本 来源:作者: 资金信托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当事人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受益人: (甲方可以是惟一受益人)鉴于 甲方需将资金交付信托管理并谋取相应收益,乙方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专业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甲方、乙方就信托设立及信托管理有关事宜经平等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信托投资公司资金信托管理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合同正文 第一条信托目的 1、甲方为有效运用其资金,基于对乙方的信任,通过本合同设定双方的资金信托关系。 2、按本合同约定,甲方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给乙方,由乙方按甲方的意愿以乙方自己的名义,为甲方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第二条信托资金金额、划款时间、信托期限 1、信托资金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小写:)。 2、划款时间: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8个营业日内将全部款项划入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信托期限: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条信托资金及其管理方式、处分权限与核算 1、信托资金 信托资金包括但不限于: (1)甲方交付乙方管理的信托本金; (2)甲方交付的信托本金自交付日至信托期限开始日期间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3)乙方管理、运用和处分以上(1)、(2)项所述信托本金形成的财产; (4)前述财产取得的收益、赔偿和其他收入。

2、信托资金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3、信托资金的核算: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承诺:本合同所指向的全部信托资金来源合法。 2、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有关资料,以使乙方从事金融业务符合有关监管规定。 3、甲方有权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三条核算方法所述支付信托收益。 5、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积极制订并履行信托计划,如遇国家金融政策重大调整,及时通知甲方,双方应就收益分配等内容进行协商和调整。 2、信托资金不属于乙方的自有财产,乙方终止时,信托资金不属于其清算财产或破产财产。 3、信托不因乙方的名称变更、法人变更、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乙方的辞任而终止。 4、乙方应当为甲方、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 5、乙方应当将信托资金和自有资金分开管理,并将不同客户的信托资金分别记账。 6、乙方应妥善保存信托资金管理、分配的完整记录至少15年,以便甲方或受益人日后查询。 7、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8、乙方因处理信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对第三人所负债务,以信托资金承担。乙方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资金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9、乙方以信托资金为限向受益人承担支付信托利益的责任。 10、如果受益人为自然人,乙方有代扣代缴受益人个人所得税费的义务。 第六条受益人的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有效期限内,受益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规定转让其享有的信托受益权。乙方应为受益人办理信托受益权转让的有关手续。 2、受益人可以随时向乙方了解信托资金的管理情况,并要求乙方做出说明。 3、根据本信托合同规定转让和依法继承信托受益权。 4、本合同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的归属、分配方式及乙方的报酬 1、信托终止时信托资金归甲方所有,乙方须在信托终止起5个工作日内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基金资产信托合同范本

编号:YB-HT-020492 基金资产信托合同范本 Model fund asset trus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基金资产信托合同范本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

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

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4978 (契约范本系列)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 签订日期:XXXXXX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 书标准版本

信托贷款财产抵押契约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契约文件为经过平等协商和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并由双方共同恪守。,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___________(为抵押方,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信托投资公司(为受押方,以下简称放款人)借入外汇人民币信托贷款。 经双方协商,借款人同意将其______________抵押给放款人,双方确认财产抵押的条件如下: 一、借款人同意将_______________全部(或部分)抵押给放款人。 在贷款期间(指贷款本息未全部清偿前,下同)抵押品归放款人所有,借款人只能在正常营业下,运用抵押品进行经营管理,无权对抵押品进行出售和转让。借款人在运用抵押品的过程中,应注意维修和爱护使用,

避免不应有的损失。 二、借款人在贷款期间,抵押财产必须全部向中国人民保险*司投保财产险,抵押品的保险单的受益人应转让给放款人(保险单应交放款人保管)。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本息清偿前,对抵押品按期续保,保险费由借款人负担。一旦发生险灾,保险赔款应先归还放款人的贷款本息(包括逾期罚息)。 三、放款人对借款人来说是第一债权人,未经放款人同意,借款人不能将抵押品再抵押给第三者,或将抵押品转让、变买处理,也不得将放款人的应收款和任何物抵押给第三者。 四、借款人如果未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及逾期罚息,或因违反贷款协议及财产抵押契约的各项规定,给放款人造成经济损失,放款人有权不必征询借款人的意见,可以自行处理抵押品,包括将抵押品再抵押出去,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官方版)

编号:QJ-HT-0172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官方版) Both parties shall perform their obligations as agreed in the contract or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within the term of the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基金资产信托契约(官方版) 说明:该合同书适用于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签署合同,在合同期限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履行义务,可下载收藏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先阅读条款是否适用)。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当事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资金信托合同模板

资金信托合同模板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深圳市投资信托基金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和要求,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本着共同发起“蓝天基金”,将募集的资金投资于能产生良好效益的经济领域,以使投资人获得尽可能高的投资回报和较丰厚的资本增值的宗旨,经平等协商并形成共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释义 除本契约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意义: 1.本基金 指根据本契约规定所设立的蓝天基金。 2.基金单位 指代表本基金一定资产份额的最小等份。 3.人 指我国民法通则所指的民事活动的参与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4.受益人 指持有本基金所发行的单位份额并依据本契约规定享有相应的资产实际所有权、收益分配权、剩余资产分配权、受益人大会表决权等权益及承担本契约和本基金章程和现行法规规定的义务的人。 5.主管机关 指对基金实施行政管理职能的政府机构,本契约中通指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 6.经理人 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和本契约的缔结人之一,受信托人委托将本基金资产做投资管理活动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蓝天基金管理公司或其继任人。 7.投资 指经理人将本基金资金以购买任何股票、债券、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及其它有价证券及其所应占的资金份额,或以对企业进行参股等项目为资金运用的对象进而获取相应之利益的行为。 8.信托人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作为本契约的缔约人之一,按本契约规定对本基本资产进行保管的人,在本契约中专指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或其继任人。 9.会计年度 指公历每年的1月1日起至当年的12月31日止的期间。 10.年初资产净值 指本基金在每会计年度开始后第一个估值日的资产净值。 11.受益凭证 指根据基金管理规定由信托人和经理人为募集本基金资金而向受益人签发的有价证券,在本契约中通指经主管机关批准的证券存折。 12.单位持有人 指登录在受益人名册上的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持有人,同时通指本基金的所有受益人。 13.受益人名册 指本契约第四条所述的记载有关本基金受益人名称、地址、持有单位份额等资料的登记名册。 14.登记人 指受信托人委托负责受益人名册登录和保管工作的人或机构,本契约中专指深圳证券登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