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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

文章标题:

为了促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推动“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奖励扶助保障政策

1、农村独生子女户自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日起至独生子女十四周岁,每月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10元。由区计生局负责落实。

2、对农村符合生育二孩条件但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一次性办理XX 元的奖励储蓄直至育龄妇女年龄到49周岁时,一次领清本息。由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落实。

3、对农村双女结扎户并领取《双女结扎户父母光荣证》的父母各办理XX元的养老储蓄,其母亲年龄到49周岁时一次领清本息。由区财政局、计生局负责落实。

4、领证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

育和收养子女的,父母双方在农村的补助5000元,其中区上补助XX元,乡(镇)政府、街道办补助3000元,各相关部门也应给予必要的扶助。

5、对农村部分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夫妇年满60周岁的,每月发给夫妇双方各50元的扶助金,直止亡故。由区财政局、计生局负责落实。

二、优惠政策

6、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对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户的两个女孩免收杂费,由区财政局、教文体局、计生局负责落实。

7、对农村领证独女户和双女结扎户子女在高中入学时,录取分数线下调20分。由区教文体局负责落实。

8、在分配集体资产收益和财物时,对独生子女领证户增加一个人份的分配份额,双女结扎领证户增加半个人份的分配份额。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落实。

9、每年免费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含流动人口)的家庭妇女进行一次妇女常见病普查。由区计生局负责落实。

10、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在申办营业执照和缴纳工商管理费时,各减免10。由杨凌工商局负责落实。

1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参加医保的所有符合政策生育

的对象在定点医疗单位正常分娩的每例补助150元,异常分娩的每例补助200元,剖宫产每例补助600元。由区卫生局负责落实。

12、在区劳务输出培训中,免费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进行培训,并在劳务输出时减免有关手续费。由区人劳社保局负责落实。

三、优先政策

13、对男到纯女户家结婚落户的,享受本村村民同等待遇,户籍管理部门和乡村要积极为其办理户口迁转手续,对符合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优先批划宅基地。由区公安分局、国土局和乡(镇)政府、街道办分别负责落实。

14、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在各类企业招收从业人员或劳务输出时,优先照顾和招收独生子女户和双女结扎户的夫妇或其子女。由区人劳社保局负责落实。

15、领证独生子女和双女结扎领证户的孩子在参加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工作安置时优先照顾。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劳社保局负责落实。

16、对家庭困难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优先给予困难救济,优先纳入低保和特困户建房范围。由区民政局负责落实。

四、帮扶政策

17、区上建立计划生育“三结合”项目,帮助农村独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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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脱贫致富。由区计生协会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落实。

18、区级部门或单位每年拿出一定资金对所包村的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双女结扎领证户困难家庭进行帮扶。由区委组织部、区计划生育局负责落实。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汇编

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宣传册 国家部分 一、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活一个或两个女孩;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二)标准 1、农村独生子和双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080元; 2、农村独生女家庭父母每人每年1560元。 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未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具有本市城镇或农村户口; 3、现无存活子女或现存活一个子女(包括合法收养一个子女)被依法鉴定为三级以上残疾的; 4、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方年满49周岁; (二)标准 1、城镇及农村独生子女死亡的,其父母特别扶助标准

为每人每年3120元; 2、城镇三级以上残疾及农村残疾的独生子女,其父母的特别扶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760元。 重庆市部分 一、重庆市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扶助 (一)基本条件 1、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2、本人及配偶均为本市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了一个子女且子女依法鉴定为四级以下残疾,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 4、配偶中女方年满49周岁,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二)标准 农村独生子女四级以下残疾家庭父母每人每年2760元。 二、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独生子女父母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分别发给二点五元至五元的奖励金,农村或城镇无业人员给予300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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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北管理区 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区的人口计生工作在确保完成2010年目标责任书的要求以外,紧紧围绕全市的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及《责任书》,各项事业稳步推进。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把人口计生工作摆在第一位 全市人口计生工作会后,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时的召开了全区的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对我区的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在会上党工委、管理会与两乡,五个管理处签订了《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与公安、卫生、教育、宣传等7个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签订了《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责任书》,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保证了计划生育经费的投入。 二、2010年预算情况 2010年区级财政预算投入1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万元,公用经费6万元,计生专项经费60万元,其中:独生子女奖励经费30万元,农村计生经费5万元,农村基础服务费15万元,免费服务1万元,救助公益金3万元,其他6万元,现已全部到位。人均投入达到了43.57元。 三、人口指标完成情况 截止到2010年9月30日,全区总人口22951人,出生人口179人,其中男孩90人,女孩89人。 四、奖励政策的落实情况 1、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全区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686人(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561人,城镇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1486人),其中子女在18周岁以下的839人(农村的317人,城镇的589人),落实金额7.45万元(农村的3.746万元,城镇的7.051万元),落实率100%。 三千元一次性奖励落实情况: 到2010年9月底全区退休干部、职工233人,所需资金69.9万元,因数额较大,经研究决定分三年兑现。在2009年已经兑现了77人(2005年以前),兑现金额23.1万元。2010年兑现96人(2008年底)兑现金额28.8万元,余下的明年完成。 2、救助情况: 今年救助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及父母死亡伤残家庭12户,救助金额2.4万元。 3、优先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09年高考加分13人,中考加分22人。 五、依法行政情况 1、乱收费治理 全区没有乱收费现象发生。没有发现侵犯群众人身权、财产权行为,没有重大、恶性案件发生及其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2、生育审批情况计划生育审查情况 全区考核年度共审批二胎34对; 在办理一孩生育登记卡、第二个子女生育审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中没有发生过刁难推诿等现象。简化办证程序,便民利民,群众在办理有关证件时该减免的程序都已减免,按照

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人口与计划生育知识 一、政策法规 1.《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什么时候经全国人大通过的? 2001年12月29日。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什么时候正式实施的?2002年9月1日。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立法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人口增长要控制,应该立法”,是哪位领导人讲的?邓小平。 5.哪部法律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我国现行的生育政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6.《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共有几章几条?共有7章47条。 7.《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确定国家现行生育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与根本利益并兼顾群众的眼前利益与现实利益出发,为增进家庭文明幸福,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8.公民有生育权利,也有实行什么义务?计划生育。 9.公民实行计划生育合法权益主要有哪些? (1)依法生育的权利; (2)实行计划生育男女平等的权利; (3)获得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信息和教育的权利; (4)获得避孕节育技术和生殖保健服务的权利; (5)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的权利; (6)获得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规定的奖励、优待、社会保障的权利和平等发展的权利;(7)实行计划生育,其人身权、财产权不受侵害的权利; (8)获得法律救济的权利。 10.如何理解《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关于“公民有生育的权利”的含义? (1)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生育的自由; (2)人人享有法律上的平等生育权利; (3)公民有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即依法负责任地决定生育子女数量和选择生育时间、并

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的权利; (4)公民有依法收养和送养的权利等。 11.公民交了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合法地生孩子吗? 这种理解是不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7条规定:“公民享有依法生育的权利,同时应当依法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其生育行为应当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规定。”这就是说公民有生育权,但生育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而依法行使生育权与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是密切联系的。只有履行了计划生育义务,生育权的行使才具有合法性。缴纳社会抚养费,是公民违法生育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并不意味着公民只要缴纳社会抚养费就可以随心所欲地生育子女,更不意味着超生的合法化。 12.违法生育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什么不叫罚款? 因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违法生育者对社会公共投入的适当补偿,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而不是一种罚款。 13.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什么保护?法律。 14.《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应给予优先优惠待遇是如何规定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28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15.在什么情况下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 16.《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作用是什么?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是证明独生子女父母身份,并按规定享受有关独生子女待遇的凭证。 17.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程序是怎样的? 凡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双方申请,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核实,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18.《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在什么情况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38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9.《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在保护妇女和女婴方面是怎样规定的?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名称: 职能区域:河南 部门职能 职能介绍: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相关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并拟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负责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控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财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 策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x委x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意见》(x〔x〕30号)和《x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精神,推动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提标扩面 (一)实行农村奖励扶助扩面。对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条件的家庭,提前到55周岁发放奖励扶助金,奖扶标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x年起,由政府统一规划,村改居,居民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且其他条件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自x年起,可以纳入奖扶。 (二)统一城乡特别扶助金标准。自x年1月1日起,将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条件的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标准提高到与城镇水平一致,即伤残7320元/年/人、死亡9000元/年/人。 (三)实行计划生育节育奖励全覆盖。对本县户籍的计划生育家庭和计划生育常住管理对象,落实上环(皮下埋植)措施的,给予一次性200元的奖励;意外怀孕实施中止妊娠手术的,给予一次性400元的补助。对依法生育并落实绝育措施的双女户给予一次性5000元

的补助,依法生育二孩和多孩并落实绝育措施的育龄夫妻给予一次性600元的补助。 二、健全完善生育假奖励制度 对符x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 (四)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 (五)男方享受十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二十天。 (六)妇女妊娠、生育和哺乳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特殊劳动保护。 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三、依法落实各项奖励优待政策 在x年1月1日前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可以继续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依法享受条例规定的各项独生子女奖励优惠政策。对x年1月1日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不再发放光荣证,不再享受相关奖励优惠政策。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依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停止其享受相关奖励优待,已经享受的不再追回。 (七)全面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对已经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从领证之月起,每月按男孩30元、女孩40元标准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至独生子女年满16周岁止。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理论基础探析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2年第5期 NO.5,2012 云南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Y U N N A N I N S T I T U T E O F S O C I A L I S M 300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理论基础探析 李 娜 (中共西安市委党校,陕西 西安 710054) 摘 要: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与计划生育政策配套实施的重要公共政策,其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包括子女的成本——效用分析理论、风险社会理论及社会交换理论。 关键词: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理论 中图分类号:C924.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1-2811(2012)05-0300-2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在我国经济尚有待发展、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群众实行计划生育仍存有忧虑的状况下,为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通过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并举的方式,倡导人民群众自觉进行计划生育,进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公共政策。它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概括起来有如下几种: 一、孩子的成本—效用分析揭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反哺效应 这是从经济学角度对人们的生育行为和生育决策进行理论分析的一种方法。它认为人们是否生育主要取决于生育孩子的成本与效用的比较。若边际收益大于边际成本,则人们将选择生育下一个孩子,反之,则人们将不再生育孩子。 ?孩子的成本。哈佛学者哈威莱宾斯坦认为,父母将孩子生出并养育成人要承担相应的成本,这些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所谓直接成本,是指从母亲怀孕到父母将孩子抚养成人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时间;间接成本,又称为机会成本,是指父母养育孩子而导致其自身蒙受的损失,如母亲怀孕期间收入的减少、父母为照料孩子而失去的工作培训机会、休闲时间等。 收入与孩子的成本、效用的关系。家庭收入与孩子的成本呈现正相关关系,即家庭收入越高,生养孩子的成本越大;家庭收入与孩子的效用间则呈现负相关关系,即家庭收入越高,则孩子的效用越小。 运用这一分析方法对农村家庭进行分析可以发现,在农村,生养孩子的边际收益远大于边际成本。从孩子的成本来看,在农村抚养孩子的直接成本较明显,而间接成本则不甚明显。当前,城市化发展越来越快,城市作为巨大的吸引源,吸引着千千万万的农村居民,据统计,当前全国的流动人口已突破2亿,这些流动人口在城市工作、生活,他们的子女却大多交由身在农村的父母抚养,他们只需将子女的抚养费用寄回农村即可。与城镇孩子相比,生长在农村的孩子在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花费要小的多。然而,农村孩子的效用却非常明显。如子女能够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父母的老年生活等。在这一背景下,对国家而言是出于对经济、社会、资源及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考虑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对计生家庭而言则是为了国家利益放弃了自身的生育行为。因此,国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应给予计生家庭一定的补偿,即实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二、风险社会理论揭示计生利益导向机制的防范效应 风险社会理论自上世纪以来就颇受学者们的关注。在?众多研究此理论的学者中,德国社会学家乌尔里希贝克和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研究颇受推崇与认可。1986年,在著作《风险社会:面向一种新的现代性》中,贝克第一次运用风险社会的概念并给予风险一词新的内涵。他指出:“风险是指明自然终结和传统终结的概念。或者换句话说:在自然和传统失去他们的无限效力并依赖于人的决定的地方,才谈得上风险。风险概念表明人们创造了一种文明,以便使自己的决定将会造成的不可预见的后果具备可见性,从而控制不可控制的事情,通过有意采取的预防性行动以及相应的制度化措施战胜种种(发展带来的)副作用。”[2]在贝克看来,社会可依据发展阶段分为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及风险社会,风险在不同社会阶段有着不同的内涵。前工业社会需要面临由自然界无可抵御的力量所引发的自然风险如自然灾害,工业社会需要面临诸如生产安全、关系生存及性命的意外伤害等风险,风险社会则主要面临由经济体系运行混乱、政治冲突日益国际化、现代高科技的负面效应等带来的金融风险、生态风险、核风险及技术风险等。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在研究风险社会时,将风险发生的原因与人的关联作为依据,把风险分为非人为的外部风险和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其中非人为的外部风险是指由自然的固定性和不变性引发的风险,如洪灾、地震等等,人为制造的社会风险指由人类发展引发的,由人类不断掌握与发展的认知对世界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这种风险是在人类没有多少经验的状况下产生的,如全球性的气候变暖及核泄露危机等。与贝克不同,吉登斯主要通过制度视角探究风险社会,他认为当前的社会不仅仅是风险社会,同时也是一个信任机制发生重要转变的社会。 计划生育政策是我国结合国家发展战略、环境资源承受力制定的人口政策,毫无疑问,它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由国家通过将计划生育政策 上升为国策,用人为的方式控制人们的生育行为,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进而产生许多独生子女家庭的社会现实给独生子女家庭自身和社会带来了一系列社会风险。对独生子女而言,社会风险包括成才风险、成长风险、婚姻冲突风险和自身养老风险;对独生子女家庭而言,社会风险包括独生子女的养老风险、结构缺损风险;对独生子 作者简介:李娜(1981- ),女,中共西安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 网络出版时间:2013-02-20 17:18 网络出版地址:https://www.sodocs.net/doc/9911973122.html,/kcms/detail/53.1133.D.20130220.1718.164.html

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

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计生科: 根据省、市人口计生委工作安排,请各单位将1980年以来对计划生育各项利益导向投入进行统计。要求按照附表内容,逐项如实认真统计填写,务必于2010年4月6日下班前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区人口计生局政法科。联系人:杨振远。联系电话:82078769。 区人口计生局政策法规科 2010年3月30日

表1:山东省1980年至1988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投入情况统计表 80年至88年合计 法定利益导向政策1 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收学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独生子女父母每月发5元儿童保健费或50分儿 童保健工分。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独生子女小孩按成年人的定量分粮。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只生一个孩子和两个孩子的家庭,可分配同等面积 的住房。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5 终身无子女的男女职工发100%退休工资;社员年老 按五保户照顾并从生产队公益金中酌情给予生活补 助。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6 终身一个子女的职工,退休加发5%退休金 (100%的不加发)。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市县乡村优惠措施1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合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各级投 入分类 街道投入金额 村居投入金额 1980年以来无违法(违反政策)生育的行政村数____________. 注:投入人数为万人/年,投入金额为万元/年。法定利导政策第4条按照增加面积算投入。

89年至96年合计 法定利益导向政策1 晚婚、晚育的农业人口,免一年集体义务劳动 工。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独生子女每月领取5元独生子女保健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加发5%退 休金(100%的不加发)。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独生子女从小学到高中免缴学费。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5 自愿放弃二胎的,给予物质奖励。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市县乡村优惠措施1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2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3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4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小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合计 享受人数 投入金额 各级投 入分类 街道投入金额 村居投入金额注:享受人数为万人/年,投入金额为万元/年。

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

人口与计划生育常用统计公式 1、年平均人口数=(年初人口数+年末人口数)÷2 2、人口密度=某地区人口数÷某地区面积 3、男性人口比例=男性人口数÷总人口数 女性人口比例=女性人口数÷总人口数 4、人口性别比=(男性人口数÷女性人口数)×100 5、出生性别比=(出生男婴数÷出生女婴数)×100 6、平均年龄: ①一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0.5 ②几岁一组平均年龄=[(各个年龄组的最低值×各年龄组人数)之和]÷总人数+(年龄组距÷2) 7、老年(人口)系数=65岁(60岁)以上人口数÷总人口数 8、少年(人口)系数=15岁(不包括15岁)以下人口数÷总人口数 9、出生率=(年出生人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一孩出生率=(年内一孩出生数÷年平均人口数)×1000? 10、一般生育率=(年出生人数÷育龄妇女人数)×1000? 11、年龄别生育率=(某一年龄妇女全年活产婴儿数÷该年龄组平均妇女人数)×1000? 12、总和生育率=∑各年龄别生育率 13、终身生育率=(同一批妇女一生所活产婴儿数÷同批妇女人数)×1000? 14、平均初婚年龄=(初婚年龄×同龄初婚人数)之和÷全年初婚人数 15、初婚率=(当年初婚人数÷该年年平均人数)×1000?

16、早婚率=(早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 17、晚婚率=(晚婚人数÷同期初婚人数)×100% 18、计划生育率=(符合生育政策的出生人数÷总出生人数)×100% 19、出生孩次比例: ①一孩出生比例=(出生一孩数÷总出生数)×100% ②二孩出生比例=(出生二孩数÷总出生数)×100% ③多孩出生比例=(出生多孩数÷总出生数)×100% ④计划外多孩率=(计划外多孩出生数÷总出生数)×100% 20、二孩平均生育间隔={(间隔一年人数+间隔二年人数×2+间隔三年人数×3+间隔四年人数×4+…)÷二孩出生总人数}+0.5 21、独生子女领证率=(一孩妇女领取独生子女证人数÷已婚育妇女数)×100% 22、综合避孕率=(已采取避孕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人数÷已婚育龄妇女人数)×100% 23、一孩妇女放环率=[一孩妇女放环(皮下埋植)人数÷一孩妇女人数]×100% 24、二孩妇女结扎率=(二孩妇女结扎人数÷二孩妇女人数)×100% 25、多孩妇女结扎率=(多孩妇女结扎人数÷多孩妇女人数)×100% 26、当年生育一孩妇女放环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放环(皮下埋植)一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放环的一孩妇女人数]×100% 27、当年生育二孩妇女结扎及时率=[当年按时间要求三个月内结扎二孩妇女人数÷当年应及时结扎的二孩妇女人数]×100% 28、人工流产率=(人流引产数÷已婚育龄妇女数)×1000? 29、避孕措施有效率=(当年落实避孕措施未出现意外妊娠的已婚育龄妇女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政策性解释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 为深入贯彻《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黔党发〔2011〕17号),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建设,现就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四项制度”对象确认条件,作以下政策性解释:一、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二女户(简称计生“两户”) (一)独生子女户 独生子女户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一个子女,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二)计划生育二女户 计划生育二女户是指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现有两个女孩的家庭。 二、计划生育“四项制度” 对象确认条件 (一)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 1、“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费从100元至500元,提高到500元至10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子女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子女在十八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证》)的家庭。 子女2011年1月1日以前出生,在十八周岁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家庭仍然享受原奖励标准。 2、“独生子女保健费从每月不低于5元,提高到每月不低于1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独生子女户;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子女在14周岁以下。 3、“农村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家庭一次性奖励60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依法可以生育两个子女(含依法生育两个子女后死亡一个子女的家庭,根据现行政策可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家庭。);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并夫妻一方在49周岁前,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 201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自愿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独子户和独女户均统一按照6000元的标准执行。 4、“夫妻双方每人每年领取不低于300元计划生育节育奖”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计生“两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时间参加生殖健康检查服务;未满60周岁的夫妻双方或一方。 符合上述条件的丧偶一方、离异后未再生育或收养的夫妻一方或双方,均为政策对象。 农村计划生育节育奖的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二)计划生育家庭保障制度 1、“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二女家庭,一是夫妻双方年满60周岁,每人每年领取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从720元提高到不低于1200元”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夫妻一方);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1973年以来依法生育或收养子女;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年满60周岁。 (奖励扶助对象不包括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 2、“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每年给予不低于70元的缴费补贴”对象的确认条件: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的“两户”夫妻和子女死亡的计生无孩户(含“半边户”中农业户口的一方)及16周岁至22周岁的农业户口未婚子女(不含在校生);按规定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3、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基础养老金月补贴不低于120元”

人口与计划生育指标解释及算法

指标解释: 1、“标化”的计划生育率=计划内总和孩次递进生育比/总和孩次递进生育比如果没有孩次递进比资料,可以选用总和生育率资料,此时:“标化”的计划生育家=计划内总和生育率/总和生育率X100% 2、综合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在规定的时间内已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人数/应落实节育措施的妇女人数X100% 3、生育一孩妇女上环及时率=生育一孩后三月内曾上环的妇女人数/生育一孩妇女人数X100% 4、二孩及以上妇女绝育及时率=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在产后三个月内采取绝育措施人数/生育二孩及以上妇女人数X100% 5、信息捕捉及时率=信息发生后规定时间内捕捉到的信息数/信息发生数X100% 6、综合服务率=0.3x儿童疫率+0.3x妇女围产期保健率十0.4x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普及率 7、出生统计准确率=100%一|实际出生数一报表出生数︱X100% 8、出生率(又称粗出生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出生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式中:本资料中的出生率指年出生率;出生人数指活产婴儿,即胎儿脱离母体时(不管怀孕月数),有过呼吸或其他生命现象。年平均人数指年初、年底人口数的平均数,也可用年中人口数代替。 9、死亡率(又称粗死亡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一定地区的死亡人数与同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本资料中的死亡率指年死亡率。 10、人口自然增长率= 指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人口自然增加数(出生人数减死亡人数)与该时期内平均人数(或期中人数)之比,用千分率表示。 =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 11、孕产妇死亡率指年内每10万名孕产妇的死亡人数。孕产妇死亡指从妊娠期至产后42天内,由于任何妊娠或妊娠处理有关的原因导致的死亡,但不包括意外原因死亡者。按国际通用计算方法,“孕产妇总数”以“活产数”代替计算。

关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

沂人口组发[2008]31号 沂南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于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实施方案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为从制度上保障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对计划生育家庭予以适当补偿,使他们在政治上得荣誉、在经济上得实惠,调动全县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山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和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为依据,积极稳妥地建立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逐步解决计划生育家庭的后顾之忧,促进全社会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在全县建立奖励与处罚相结合、正面导向和负面教育相补充、城镇和农村相统筹、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相协调的较为健全完善的利益导向体系,让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在婚姻、生育、节育、教育、生产、生活、就业、医疗、伤残、养老等各方面得到优惠扶持,促进全县人口和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 二、方法步骤 从现在开始,至10月底,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具体工作中,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9月27日前) 成立利益导向机制推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单位做好计划生育家庭摸底工作;汇总全县摸底情况,印制沂南县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等有关证件和统计报表。 (二)实施阶段(9月27日—10月31日) 1、制订实施细则(9月27日—10月7日) 县直履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相关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落实计划生育优待保障政策的意见》要求,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列入重要议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分管领导,指定具体科室及相关人员负责,做好具体的测算,制定实施方案,出台兑现办法,确定奖

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思考

关于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思考 四川省农业科学院梁婧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就是以政府为主体,通过利益上的奖励、救济、扶助、优惠、惩罚等多种手段和方式,保障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家庭和人群的基本权益,抑制非政策性生育行为。近年来,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中央《决定》),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计划生育奖励优惠政策,切实解决广大计划生育家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促进了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但是,这些优惠政策与中央《决定》中提出的“建立和完善政府为主、社会补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要求相比还存在有差距,因此,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逐渐实现计划生育管理模式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成为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义 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从经济利益、价值取向、个人及家庭社会地位及荣辱出发,引导群众自觉调节生育行为、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工作机制。经过近年来的探索实践,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日渐完善,形成了奖励、优先、优惠、

扶持、保障、救助等一整套政策体系,为保护、激发广大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积极性、主动性发挥了重要作用。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也是计划生育的重要改革和制度创新,对于推动人口计生工作稳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自从国家推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广大群众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为控制人口过快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当前,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是一些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和双女户家庭,面临着生产、生活、养老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他们中的一部分成为社会上最困难、抵御风险能力最低、是最需要政府救助的群体。对实行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给予适当补偿,即是党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大计,更是建立诚信政府的重要体现。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就是从制度上保障他们得到物质上的救助和精神上的慰籍,使他们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从而把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既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执政理念,也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二)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人口计生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随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简报

内部资料,注意保管 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简报 生育秩序整顿专版(1) 大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二00八年五月十五日 编者按:5月7日全市部署生育秩序整顿工作以来,各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专门班子,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生育秩序整顿各项工作。现将工作中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刊登,以便各地借鉴与交流。 大中镇:从严从紧抓好生育秩序整顿工作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生育秩序整顿专项活动,5月10日召开动员大会,出台实施方案,要求以“强化责任,盘实家底,提升水平”为措施,稳扎稳打,保证整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强化责任。在明确各村书记负总责,主任亲自抓,计生干部具体抓的同时,将4项工作的排查处理的任务、措施、责任,

落实到每个村组干部及组计生信息员,明确奖惩考核措施,实行失职失误责任追究制。为确保整顿工作不走过场,镇计生中心将对排查问题、落实措施、工作效果分三次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进展慢、清理不彻底、力度不到位的村,列为“重点”整治村,抽调力量重点解剖,重点落实,并将每次督查检查的结果进行综合考评,得分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盘实家底。以村为主,采取拉网式、过筛式方法排查已婚育龄妇女漏登漏管、流动人口漏管失管、节育措施不对号不到位、计外怀孕未处理、违法生育未查处“五大”问题。推行“四看”(看结婚证、看身份证、看婴儿出生证、看婴儿防疫卡),“四问”(问本人、问邻居、问村医、问干部),“四核”(调查结果同育妇台帐、统计报表、生育节育卡、户口登记簿进行核对)的做法,特别是在违法生育问题的查处上,做到实事求是,严格政策,严明纪律,清理一个,查处一个,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处理到位。 提升水平。一是提升依法治育、依法管理水平。计生办强化凭证生育管理措施和违法生育查处力度,卫生院强化凭证接生、取环、引产措施,严厉打击“两非”行为,遏制性别比攀升势头。二是提升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水平。将“顺产”3个月内放环、“剖腹产”6个月内放环,列为目标管理“重点”考核,杜绝“无措施”计外怀孕问题的发生。三是提升孕前—围产期保健服务水平。一方面,强化计外怀孕早发现、早处理的措施力度;另一方面,强化计内孕跟踪服务的措施力度,不断完善“孕前型”管理服务机制。四是提升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

(街道)候选名单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北京市(共8个): 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 海淀区东升乡 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 昌平区阳坊镇 大兴区西红门镇 顺义区北石槽镇 平谷区山东庄镇 延庆县沈家营镇 天津市(共6个): 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津南区辛庄镇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蓟县渔阳镇 河北省(共36个):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 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 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镇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 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

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 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 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 秦皇岛市卢龙县双望镇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 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 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 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 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 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 保定市高阳县西演镇 保定市满城县石井乡 保定市易县桥头乡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 沧州市青县清州镇 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 衡水市冀州市小寨乡 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 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 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 邢台市临城县赵庄乡 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 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 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 山西省(共17个):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 大同市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 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 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 吕梁市中阳县张子山乡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 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 阳泉市盂县秀水镇 阳泉市郊区荫营镇 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 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乡 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临汾市侯马市新田乡 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 运城市夏县南大里乡 运城市绛县安峪镇 内蒙古自治区(共12个):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 通辽市开鲁县开鲁街道办事处 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 导读:本文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仅供参考,如果能帮助到您,欢迎点评与分享。 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以下就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最新计划生育政策。供您参考! 【最新计划生育政策】在经历了迅速从高生育率到低生育率的转变之后,我国人口的主要矛盾已经不再就是增长过快,而就是人口红利消失、临近超低生育率水平、人口老龄化、出生性别比失调等问题。国内20多位顶尖人口学者历经两年的研究指出,我国的人口政策亟待转向,尤其就是生育政策应该调整。 2013年10月26日,中国发展研究基金会发布的《人口形势的变化与人口政策的调整》报告就集纳了这20多位人口学者的政策建议。她们提出,我国应实施“生育自主、倡导节制、素质优先、全面发展”的新人口政策。其中涉及的改革包括调整生育政策、投资健康与教育、注重农村地区儿童发展、统筹城乡发展中的人口流动、激发老龄社会的发展活力、促进性别社会平等与加强家庭发展7个方面。 该报告特别提出,近期生育政策的调整方案应该就是在全国分步实施放开“二孩”。第一步,在城市地区与严格执行一孩政策的农村地区即刻放开二胎;第二步,2015年,在实行“一孩半”(即有的地区第

一胎为女孩的夫妇可以生二胎)政策的地区放开二胎,实现全国全面放开二胎的目标。 专家研究认为,分区域分步分开二孩,可以避免同时全部放开二孩带来的人口大起大落式的剧烈变动,也可避免放开“单独”(即夫妻双方一方就是独生子的可生二胎)带来的花费时间较长、贻误时机等问题。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2014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就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为重点,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得新突破,推进医疗服务质量得到新提升,推进“单独两孩”政策稳妥扎实有序实施,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与协同性,更加注重通过体制机制创新释放改革红利,更加注重科学精准的治理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在进行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稳妥扎实有序做好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中,通知中提出以下5点计划生育新政策2015要求: 1、全面部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研究制定配套措施与风险防控预案。指导各地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准确评估本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与政策实施风险,做好报备工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永嘉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我县人口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保障、奖励、扶助、优惠、优先、制约“六位一体”的工作方针,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 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我县积极落实各项奖励扶助政策, 极大地调动了群众自愿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全县累计少生人口30万,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但是,我县当前广大群众的生育意愿强烈、人口出生性别比持续偏高、人口惯性增长势头强劲,人口和计划生育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推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是人口计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养老方面的困难;有利于少生、优生等先进生育文化的建设与传播;有利于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特别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新时期,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符合中央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的要求,符合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理念,符合建设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的要求,是在人口计生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计划生育“一法三规”为准绳,结合我县实际,积极探索有利于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政策、措施、方法和途径,努力形成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2、合法有序、公开公平公正;3、部门协作、共同参与。 (三)工作目标。通过制定一系列配套的奖励、优惠、优先、扶持和保障制度,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政策体系,引导群众转变生育观念、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达到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目标,实现我县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符合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对象的条件 享受对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永嘉户籍,且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 2、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3、生育一个子女或现存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生育二个女儿后施行了绝育措施、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在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具体范围 1、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社会养老保险 男45周岁以下、女40周岁以下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父母,分期分批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保期15年,使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后能享受养老金待遇。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和个人共同负担,其中县财政负担50%,个人负担50%(只参保一人的县财政负担70%,个人负担30%)。有条件的村其个人负担部分可以由村集体负担,对个别极度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如低保对象)可以免其个人负担部分。 2、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储备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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