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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001]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实

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纲要》)精神,加快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政府建设,结合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工业、通信业平稳健康发展和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全面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水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需要为中心,坚持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把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实行法治政府建设与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相结合。

二、主要任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面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推行一个窗口办理,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提高行政效能,为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激发活力,消除障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完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借鉴试点经验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监管创新,实施公正监管、推进综合监管、探索审慎监管。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

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实施方案》等要求,加快构建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提高公共突发事件防范处置能力,强化工业安全生产,保障信息通信安全。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坚持法治建设与深化改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按照“立、改、废”并重、“近、中、远”相结合的思路,不断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立法体制机制。积极推动中小企业促进法(修订)、网络安全法、电信法、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稀有金属管理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修订)、食盐专营办法(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出台和贯彻落实;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民用飞机产业发展、车辆生产管理、电信设施保护、互联网域名和接入服务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政府立法;加快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工业资源综合利用、边境频率国际协调、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等规章起草、审查和颁布。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章制定程序规定》,依法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规章制定工作。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加强工业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清理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要求,及时做好相关行政法规、规

章的修订和清理工作。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进一步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风险评估机制、法律责任等。制定重大决策,除依法应当保密外,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反馈采纳情况。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高端智库建设,充分调动各类研究机构参与决策咨询的积极性,健全智库参与决策过程的制度保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员,要严格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执法体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探索跨部门综合执法,加大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调查取证、告知、说明理由、回避、听证和集体决定等制度,切实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权利。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的要求,立足于行业管理特点,在日常工作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配合相关部门,打破“信息孤岛”

和数据壁垒,实现执法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定期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对妨碍行政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责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健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完善各方面监督制度,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坚持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制定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提高行政应诉工作能力,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加强行政监督,完善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内部层级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结合部门户网站,发挥部长信箱、热线电话、工信微报等监督渠道的作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

反映问题。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突发敏感事件处置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完善纠错问责机制,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部党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等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问责机制。抓好巡视整改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健全依法化解纠纷的相应机制,强化依法应对与处置能力,依法加强对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问题的治理,引导和支持依法维权。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和机制,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复议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和机制,做好电信用户申诉调解工作,结合当前电信市场发展新形势,完善改进电信服务申诉的受理和处理方式,强化用户申诉处理全过程的合法性、便利性和有效性,更好地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程序,修订《工业和信息化部信访工作管理办法》,优化传统信访途径,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七)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衡量和考察干部的重要标准和内容。完善和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每年举办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和行政人员执法培训班,每年的公务员初任及任职培训中加大法律知识培训力度。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将考查和测试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任职的重要参考,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制度,促进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建立法律顾问及公职律师队伍,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专家的作用。制定《工业和信息化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xx年—2020年)》,宣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切实将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到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建设各方面,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和落实工作责任。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实际,每年部署法治政府

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每年第一季度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要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三)强化考核和督促检查

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要严格遵守宪法法律,坚决查处执法犯法、违法用权等行为。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要及时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

(四)完善依法行政保障机制

完善依法行政经费保障,将法制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部门履行法定职责所需经费统一纳入财政预算。探索以支撑单

位为基础,建立工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机构,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跟踪服务,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机构在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智囊作用。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围绕法治政府的建设目标、工作部署、先进经验、典型做法,加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提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法治工作影响力。

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各地通信管理局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提出进度安排和任务分工,做好统筹协调,及时沟通协商,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在工作中注意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教训,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推进工业和信息化事业发展,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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