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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的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4 定义

社会保险: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对员工的物质帮助。

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销、续约等事务;

5.1.2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5.1.3负责员工节假日福利、特殊岗位福利、待遇补贴等的发放。

5.2厂长

5.2.1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批示

5.2.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现况设定节假日福利

6 工作程序

6.1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

6.1.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和职能序列缴纳五险,生产序列(已缴纳五险或非农业户口生产序列人员缴纳五险)缴纳三险。

6.1.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所缴纳险别的天津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进行缴纳。

6.1.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分为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务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

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6.1.4员工离职时,公司即主动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返其相应社会保险凭证。

6.1.5社会保险的缴纳流程:

6.2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待遇

6.2.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和三险的比例均为:公司担负比例为20%,个人担负8%。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6.2.2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的,公司担负比例为11%,个人担负2%;缴纳三险的,公司担负8%,个人担负0%。参保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女性缴费满20年、男性满25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员工患普通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员工直接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医疗费用在800-5500元之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根据医院不同级别进行结算。员工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5%。特殊疾病门诊费在1300-55000元之间的,按照85%进行报销,在55000到医保最高报销标准之内的费用按照80%进行报销。以上报销标准,未达到最低门报销标准的和超出最高限额部分由员工个人承担医疗费用。

6.2.3工伤保险

员工工伤保险由公司进行缴纳,员工不承担保险费。公司担负比例为0.5%。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伤残待遇执行。

6.2.3.1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前后1小时内的,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6.2.3.2员工因故意犯罪;醉酒或吸毒;自残或者自杀或法律、行政法规规

定的其他情形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6.2.3.3工伤申报流程

a员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人力资源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人力资源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实施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

b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审核,材料完整的受理,不完整的发补正材料。c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并于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对事实清楚无争议案件一般在15日内作出认定决定)。

d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6.2.4失业保险

6.2.4.1失业保险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公司和个人各承担1%。

6.2.4.2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a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

b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c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6.2.4.3失业人员失业前公司和员工本人根据缴费累计年数领取失业保险金,见下表:

6.2.4.4领取失业补贴在1-12个月内的,可由失业人员至人力社保行政部门领取880元/月补贴款;领取失业补贴在13-24个月内的可领取840元/月补贴

款。

备注: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6.2.5生育保险

员工生育保险由公司进行缴纳,员工不承担保险费。公司担负比例为0.8%。公司已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员工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6.2.5.1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2.5.2生育津贴根据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标准计发。

备注:以上保险项目所涉及的缴费年限、计发标准、担负比例等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进行调整。

6.3福利管理

公司为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发放各项规定内的福利补贴,特殊情况由厂长审批后执行。

6.3.1免费工作餐

公司在员工工作日提供免费的工作午餐,非工作日或工作时段工作,需加餐的应由员工或部门提交书面申请经厂长审批后方可安排餐厅送餐。

6.3.2员工住宿

员工住宿需通过厂长批准。公司为通过批准的员工提供免费住宿,并为员工缴纳取暖费。水电费及其他杂费由员工个人承担。

6.3.3话费补贴

6.3.3.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通讯情况,为部分员工配备手机和酌情提供话费补贴。

6.3.3.2使用公司配备手机及SIM卡的员工,须妥善保管,离职时交还人力资源部。

6.3.4防暑降温补贴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于每年6、7、8、9月份为在岗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补贴,具体操作可按月或一次性发放。

7 相关文件

8工作记录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最新】

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实施细则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障公司员工享受到较为健全的福利政策,明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的福利标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词义解释 本制度涉及的福利指企业福利,是公司为了提升团队的凝聚力向员工提供的工资和法定福利以外的物质回报,它有别于法定福利(如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带薪休假等,参见集团公司《社会保险制度》和《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四条:福利管理职能部门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福利管理制度》的制订。

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办公室和子公司办公室按本制度规定落实各项福利政策。 三、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财务部根据本制度规定以及财务管理制度负责福利费用的核报。 第五条:福利类别及标准 一、防寒降温 1、每年夏季7、8、9月公司发给员工降温费,冬季1 2、1、2月公司发给员工防寒费。 2、防寒降温费计发标准:工作场所未安装空调的员工为80元/人/月,工作场所已安装空调的员工为40元/人/月。 入职半个月以上的新员工按标准计发,入职未满半个月的新员工按标准的一半计发。 二、节日礼金或物品

1、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公司发给员工节日礼品,以示慰问。春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为每人300元,端午节、中秋节等值物品的最高限额均为每人200元。试用期员工的最高限额为标准的50%。节日礼品礼金的采购计划与实施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保管和分发由各公司办公室负责。 2、国际“三八”妇女节,由公司举办庆祝活动,送给礼品,其费用按在册女员工人数、每人100元的标准控制。集团公司庆祝活动的组织与礼品的采购、分发由集团公司办公室负责,各公司则由办公室负责。 三、伤病补贴 凡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三天以上者(含三天),由公司派员进行探望,并给予100元补贴或等值物品。 集团公司员工因伤病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代表公司领导前往探望;子公司部门经理以上员工在市住院治疗,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与其所属公司共同派员一起探望;地区公司部门经理以下员工在本市住院治疗,由公司办公室组织探望;外地市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住院治疗,由外地市公司组织探望。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57953

薪酬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公司员工薪酬福利管理的公平、公正、规范和明确,使员工获得基本的心理安全感,同时作为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为公司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以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1、依法定薪原则:遵守国家劳动法律规定及相关的方针政策核定、调整、发放薪酬福利。 2、战略导向原则:本制度是对公司发展战略思路的贯彻和体现,根据员工对企业战略实施的实际贡献确认价值,是对价值贡献认定与偿付结构的合理重构。 3、绩效导向原则:员工的薪酬取决于公司绩效、部门或团队绩效和个人绩效。 4、以岗定薪原则:在岗位价值评价的基础上,构架以基本工资为收入基础、绩效工资为个人态度、能力、业绩体现,年度绩效奖金为公司整体业绩体现、福利为公司关怀体现的复合薪酬结构。 5、“兼顾效率与公平”原则:有效体现员工的业绩贡献,适当拉开薪酬差距,做到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公平,实现激励作用。 6、综合核定原则:充分考虑市场经济环境的运行规律、社会物价水平、公司支付能力、各岗位的付酬因素和地区差异等进行综合核定。 7、薪酬保密原则: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员工不得私下询问、透露、谈论、传播薪酬事宜,如对薪酬存有疑义,可到人力资源部询问或申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劳务关系及劳务派遣关系的各类人员。外地分、子公司应结合当地政策法规对本制度进行适当调整,报公司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管理组织 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的决策机构为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授权公司薪酬小组代为履行薪酬福利管理的职权。薪酬小组由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组成;薪酬福利的日常管理机构为人力资源部。 1、薪酬小组的主要职责权限: (1)负责审议确定公司薪酬战略和管理方针; (2)负责审核确认薪酬总量管理方案; (3)负责审核确定公司岗位序列及职级、档的划分; (4)负责审核确定公司薪酬福利各组成项目的标准; (5)负责审核确定公司薪酬调整方案以及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6)负责审核确认公司战略决策层人员薪酬标准和发放形式; (7)负责审核确认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薪酬战略和执行方针; (8)负责审批处理公司薪酬政策和管理制度规定之外的特殊或重大薪酬事项。 2、人力资源部的薪酬管理职责权限: (1)拟定薪酬结构和薪酬管理制度,报薪酬小组批准; (2)拟定薪酬预算、薪酬调整、年度绩效奖金发放等薪酬方案,报薪酬小组批准; (3)指导公司下属分子公司进行薪酬管理,并对其薪酬管理制度审核确认; (4)对各部门提出的薪酬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核,经薪酬小组审核确定后负责具体落实; (5)组织岗位价值评定,确定岗位薪酬标准,报薪酬小组批准; (6)确定新入职员工的薪酬初核标准; (7)根据岗位薪酬标准和绩效考核结果计算员工薪酬并依法按时向员工发放薪酬; (8)进行人工成本、薪酬执行现状、市场薪酬等方面的统计分析,为薪酬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9)处理员工薪酬申诉。 第二章岗位评估和岗位序列 第五条岗位薪酬制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

四川XXXX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次 文件名称福利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 人力行政中 心 编写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批准 日期2012/5/01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薪资保险福利管理制度

薪资保险福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资保险福利管理,确定员工薪资及发放、薪资调整办法、基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有关事项,根据公司经营管理模式,遵照国家及地方性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公司现行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以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酬管理体系,提高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3.薪资分类 3.1公司根据各职能部门不同职位性质,分别制定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主管、助理、专员等6大类薪资系列。 3.2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系列适用于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以及经董事长审批的特定职位。 3.3经理、主管薪资系列适用于部门经理、各部门主管以及经总经理审批的特定职位。 3.4助理、专员薪资系列适用于各部门负责日常工作或事务工作的助理类、专员类员工。 3.5员工薪资系列适用范围详见附件《薪资等级表》。 4.薪资结构 4.1公司薪资实行职位等级薪资制,员工薪资由固定薪资、绩效薪资两部分组成。 4.2固定薪资包括基本薪资和岗位薪资,是根据员工的职等职级、学历、技能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其中固定薪资在薪资总额中占80% 。 4.3绩效薪资是根据员工考勤表现、工作绩效及公司经营业绩确定的、不固定的薪资报酬。绩效薪资在薪资总额中占20%。 4.4员工薪资总额根据相关的考勤规定及绩效考核方法由管理部拟

定总额后报总经理审批。管理部经理及各部门经理每月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确定绩效薪资发放比例,经总经理审批后予以发放。 4.5员工薪资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缺勤、扣款(含借款、罚款等)、代扣社保公积金等。 5.薪资计算方法 5.1薪资标准的确定 5.1.1管理部及用人部门根据公司聘用员工的职位要求、岗位职责、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以及参考市场标准来核定公司整体薪资标准,并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5.1.2公司员工的薪资定等定级一律由管理部核定,总经理审批。 5.1.3员工薪资标准见附录《薪资等级表》确定其薪资标准。 5.2缺勤扣款及加班薪资计算标准 5.2.1事假期间扣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100%。 5.2.2病假期间扣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20%。 5.2.3婚假期间不扣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 5.2.4产假(陪产假)期间只获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 5.2.5丧假期间不扣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 5.2.6带薪年假期间不扣发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 5.2.7部门经理(含)以上级别员工加班,不计算加班薪资,允许调休。详见《考勤管理制度》。 5.2.8部门经理以下级别员工加班,按照全额平均日固定薪资计算。 5.3试用期薪资计算标准 试用期内,薪资按照协议薪资总额的80%计算发放。 5.4绩效薪资的确定 绩效薪资根据每月的绩效考核结果来确定,具体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6.薪资调整 6.1公司每年度根据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成绩进行职等职级与薪资

职工保险与福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更好的实施公司福利制度方案,建立合理的员工保险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以下简称《社会保险法》)。 4 定义 社会保险:指与公司建立了劳动关系后,通过国家立法形式对员工的物质帮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 5 职责 5.1 人力资源部 5.1.1负责及时办理与员工各类保险关系的初建、增减、转移、撤销、续约等事务; 5.1.2对实际产生的保险理赔和保险补贴事宜进行办理。 5.1.3负责员工节假日福利、特殊岗位福利、待遇补贴等的发放。 5.2厂长 5.2.1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批示 5.2.2负责根据公司发展现况设定节假日福利 6 工作程序 6.1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 6.1.1公司按照《劳动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含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管理和职能序列缴纳五险,生产序列(已缴纳五险或非农业户口生产序列人员缴纳五险)缴纳三险。 6.1.2公司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根据所缴纳险别的天津市最低缴纳基数标准进行缴纳。 6.1.3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分为公司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分,员工个人承担部分的社会保险由财务部从员工每月工资中扣除。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6.1.4员工离职时,公司即主动停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退返其相应社会保险凭证。 6.1.5社会保险的缴纳流程: 6.2基本社会保险的缴纳标准及待遇 6.2.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公司和员工共同缴纳。缴纳五险和三险的比例均为:公司担负

劳动合同、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管理,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 务,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1、公司与员工在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入职合同,公司高管,职能中心各部门,烟台分公司全体员工以及分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由职能中心人资处负责签订,各子公司基层员工劳动合同由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负责签订和存档,公司督导检查。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公司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公司将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依法向员工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3、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不扣押员工的任何证件,但因门店开业,上级药监部门需要员工毕业证进行登记注册时,员工应无偿提供使用。 4、公司所有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签订的期限为 3 年。合同到期后,员工的直接上级要根据下属的工作表现情况,向人资处提供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建议,公司负责通知员工续签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员工续签的,员工应于通知后7 个工作日内续签,员工不愿意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 5、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由公司存档一份,个人一份保存到个人档案内,员工可以随时查询。 6、公司根据劳动合同的签订期限,按国家法律规定与员工约定试用期。 7、经与员工协商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或者生产经营情况的变

化,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区域。 8、公司依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保证员工享有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探亲假、丧假、病假等休息休假权利(具体内容详见休假管理制度)。 9、公司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员工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超过公司提供的培训费用。公司要求员工支付的违约金不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公司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后,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员工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10、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公司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其中竞业限制人员包括: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门店店长、商品处商品组、采购处、门管处、质量处、财务处所有员工。竞业限制期限为 2 年 11、除培训以及竞业限制外,公司不再与员工约定其他违约金。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1、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2、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员工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除不可抗力、遇法定节假日等情况外,公司将于每月 15 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公司可根据员工胜任工作的情况调整其薪酬。合同履行期间,公司按照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要求,根据公司每年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适时增加员工工资。

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薪酬及福利管理制度 除公司特别安排外,所有员工的薪酬收入应付税金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法规规定,在其每月发放的薪酬工资中代扣后,向税务机关缴交。 一、员工薪酬:员工的薪酬工资由基本工资、综合补贴和加班津贴构成。公司根据工作岗位、工作职责、工作经验等确定员工的薪酬工资标准。 1、基本工资:参照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及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基本工资占薪酬工资的60%或以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特殊情况下,员工要在节假日工作,公司将会按实际工作时间安排补假,但不会发放加班津贴。 2、综合补贴:公司根据不同工作岗位、职责、职务给员工的现金补贴。其内容包括:住宿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及餐费补贴。 3、加班津贴:员工每周基本工作时间为四十五小时,其中四十小时为法定正常工作时间,超过部分为加班工作时间,员工加班将按国家劳动法规的要求给予正常工作时间基本工资200%的加班津贴,加班津贴的计算方式如下: 月加班津贴=(基本工资÷20.92天÷8小时)×21.7265小时/月×200% 4、如员工对其当月份的薪酬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综合补贴、加班津贴)有任何疑问或异议,必须于薪酬工资发放日起十五天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部提出,超过十五天未以书面形式提出任何异议,将视为员工对当日薪酬工资的认可与接受,并自动和自愿放弃其日后对该月份薪酬工资的一切追索权。 二、薪酬工资的发放: 员工当月的薪酬工作将于下个月第十五日之前发放,发放方式为银行代发工资或现金,财务部每月在薪酬工资发放日前三天将员工薪酬表制好,交由公司管理层签字后,再进行发放。 首月上班,而不足一个月的员工,首月薪酬的发放根据上班日期按当月日数之比例发放。 三、年终奖金: 1、公司实行年终奖金制度,对已通过试用期的员工在年终发放相当于一个月薪酬工资的基本年终奖金。公司管理层亦可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发放高于或低于一个月工资薪酬水平的年终奖金。 2、年终奖金在下一年度的一月底前发放。 3、对于严重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员工,公司有权扣减或取消其年终奖金。 4、服务未满一年但已过试用期的员工,则可获得由入职日开始,按比例计算发放的年终奖金。发放的比例计算方式为: 年终奖金=上班日数÷365×每月薪酬工资×表现评估系数 注:基本系数为:1 四、以下情况将不会获得基本年终奖金 1、于年底前仍在试用期的员工; 2、年终奖金发放日前自动辞职或被公司辞退的员工; 3、违反刑事罪行或遭受纪律处分。 五、薪酬调整: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员工工作表现及本地就业市场等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薪酬调整及如何调整。该调整原则上必须于试用期满后方可获得。 六、其它福利待遇: 1、公众及法定假期:员工享有国家所制定和颁布的公众假期和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国家颁布的放假时间执行。具体安排如下:

(完整版)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5.2 法定假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半天) 4、清明节(1天) 5、五一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8、国庆节(3天) 5.3 福利性假期 5.4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按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 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享受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 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5 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5天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 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己自理。 5.6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假。男职工在符合条件计划生育规定条件下,在孩子出生7天内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产假期间享受基本 工资待遇。 5.7 工伤假 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一经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治疗期间按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5.8年休假 对于入职满1年的正式员工而享有的年度假期,具体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入职累计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休假天数。具体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3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需在次年休完过期不补。5.9批准程序和规定 5.9.1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工伤假等,均有部门主管审批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超出规定的天数,一律按照事假进行处理。没有得到批准同意而自行请假,或假后没有及时补办手续的,一律按 照旷工处理。 5.9.2公司员工休假应一次性修完,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 5.9.3 各部门员工休假时间由本人提出,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进行安排,部门人员不得

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第九部分: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1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含住房公积金)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3 职责 3.1 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为公司员工购买各类型保险,审核保险费用预算,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3.2 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分别负责分公司和总公司各自的各类型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 3.3 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行政副总裁负责批准。 4 工作内容 4.1 社会保险险种分类及购买条件 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a)养老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b)医疗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c)失业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d)工伤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e)生育保险: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f)住房公积金:为所有转正后的员工购买; (g)意外伤害保险:公司为危险工作岗位的员工,向当地商业保险机构办理办理有关意外伤害保险手续,公司自行 确定意外伤害保险投保范围; (h)其他保险:为公司某些特殊或重要人员购买。 4.2 社会保险(含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和报销 4.2.1 各类员工社会保险由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在确定保险购买对象后,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或其他保险机构后统一为员工购买,编制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经总公司人力资

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审批。 4.2.2 根据审批后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一览表,分公司人事部和总公司人力资源部预算保险费用,编制购买社会保险费用表,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核,报行政副总裁批准后交财务部支付保险费用。 4.2.3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一般按员工所在分公司或总公司属地的原则执行。 4.2.3.1 如果分公司属地办理社保需当地户口的,如员工没有当地户口的,集中到湖州办理; 4.2.3.2 如果分公司员工调整后因个人原因,不准备将社保调离原分公司,应由其本人提出申请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审核,行政副总批准。 4.2.4 员工社会保险如确实因客观原因不能转移到公司,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副总裁批准后,可以凭原先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出具缴纳凭证到公司报销。报销原则是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低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原单位缴纳总金额报销;如原单位缴纳总金额高于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按公司标准计算的总金额报销。 4.2.5 报销时间的确定:在下一年度的6月30日前报销上一年度的社会保险。 OMEX/MS102-2006 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A-0 4.3 养老保险的办理规定 4.3.1 公司所有员工按国家规定,均应办理强制性养老保险社会统筹。 4.3.2 实行公司缴费与个人缴费相结合,具体缴费比例由当地政府文件规定。 4.3.3 养老保险购买满15年后,养老金的计发根据当地政府社会保险部门文件规定。 4.3.4 总公司或分公司新入职员工应在转正后将养老保险转移单由原单位转入公司,并将转移单分别交至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同时需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总公司或分公司员工离职时,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事部办理养老金转移手续。 4.3.5 公司从员工人事档案转入公司指定存档单位之月起,为员工办理养老保险的缴纳。每月15日之后(不含15日)入职的员工,公司不予补缴当月的养老保险。 4.3.6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时,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4.4 医疗保险的办理规定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文件号: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销售片区等所有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五)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8年05月01日起生效,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二、福利结构 (一)遵循原则 员工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员工福利均有公司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员工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员工福利制度的实施以预算、审核为基础。 协调性:员工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二)福利组成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公司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公司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3、职务性福利:指公司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4、激励性福利:指公司为鼓励核心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探亲假期、住房补助、股权激励等福利。 三、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汇总 1

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 工资福利保险直接涉及公务员的经济利益,特别为公务员所关注。同时, 由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标准还是其行业从业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的参考标准,因此,也为社会各方面所关注。本法总结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制度实施的 经验,对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制度作了规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将公务员 的基本工资制度作了改革,确立实行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的基本工资制度、工资构成、工资增长水平,公务员的 福利待遇和公务员在生、老、病、死等情况下的物质保障等,并对严格执行 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的措施作了规定。这些规定奠定了公务员工资福 利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为进一步完善和改革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制度提 供了法律依据。 第七十三条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 公务员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 作实绩、资历等因素,保持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合理工资差距。 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2

【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有规定 一、工资的功能和作用。工资是劳动者根据其劳动成果所获得的以货币 形式表现的收入。一般分为计件工资和计时工资两种。公务员的工资,是指 国家根据按劳动分配原则,分配给分务员个人消费品的货币表现。 建立合理、科学、公平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对于充分发挥工资的保障、 激励、调节功能具有重大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1.保证公务员本人及赡养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使其安心工作,解除 公务员的后顾之忧。工资作为公务员主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经济来源,必须要 能够解决公务员自己及全家必须的生活开支,以维持公务员健康的体质,使公 务员能精力充沛地从事所承担的工作,并对其家庭在生活上有一个比较妥当 的安排,使其不因家庭生计而分散精力。因此,公务员的工资收入,不但仅是 公务员个人及家庭生活消费问题,而且关系到党政机关各工作部门的工作效 能能否得到充分地发挥。 2.激励公务员努力工作,有效地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富 有竞争作用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将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建立在对个人物质利益 的关心基础之上,给其合理的工资报酬,使公务员认识到,对于她们的工作和 劳动,国家给予了承认并给予足够的报偿。 3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完整版)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市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子公司办公室是子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X月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见附件),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公司制订健全和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提供激励性强且充满人情味的福利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福利的调查、分析、设计、实施、反馈、调整等过程的控制。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福利委员会负责设计、制订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制度,对福利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福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有关福利提出申请。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福利制度。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福利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平等性原则:公司员工均有享受公司各种福利的平等权利。 (3)弹性灵活原则:员工可在同等条件下自由选择享受公司的福利。 (4)差异性原则:员工福利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5)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福利的制度、形式、执行都是公开的。 (6)结合实际原则:注重福利成本与效果的结合,员工福利随公司经济效益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7)创新原则:公司福利形式会多样化,随社会和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第七条福利状况调查与分析。 (1)福利委员会每年9月份开展福利状况调查工作,由会长编制员工福利调查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员工薪酬福利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调查的目的。 ②调查的范围(市场状况、同行业水平、竞争对手情况)。 ③调查的对象。 ④调查的项目及内容。 ⑤调查的方式。 (2)调查的方式一般采用面谈和调查问卷两种,会长根据福利调查的项目及内容编制福利调查问卷表和

保险福利制度

保险福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保险福利管理,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一)本制度包括劳动保险、慰问制度、生日礼金等方面的内容。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中心、营销中心。 第三条职责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修改、实施和解释。 第二章各项福利制度规定 第四条劳动保险制度 (一)公司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省、市规定,应由公司缴纳的部分由公司承担,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由公司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五条生日礼金 进公司满一年的正式员工生日的当月由所在部门领导对员工进行祝贺,并向员工赠送总经理亲自签名的生日贺卡和50元生日礼金。 第六条慰问制度 (一)关心公司员工的婚、丧事宜。具体规定如下:

(二)逢女工生产、员工生病时,公司各级领导应主动走访慰问。走访慰问的标准:公司领导200元/次;中层干部100元/次;一般人员50元/次。 第七条带薪假期 公司员工享有公休假、婚假、丧假、年休假、探亲假、授乳假等带薪假期,假期的具体规定见《**公司考勤与假期管理制度》。 第八条员工生活困难补助 凡本公司员工(包括离、退休员工),因家庭生活困难,均可向公司工会申请困难补助,由工会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核,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员工进行补助。 第九条丧葬补助费与一次性抚恤金 (一)在职员工死亡,公司按照规定发放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 (二)员工因病或非因公死亡的,发给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发给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10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三)因工死亡的,发给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费;发给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因工伤被评为1—4级伤残等级的伤残人员在享受伤残抚恤金期间死亡的,发给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24个月的一次性抚恤金。 第十条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一)公司在职员工死亡后,符合国家规定的遗属标准的,公司按月发放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特制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公司各分公司、中心在职正式员工。 三、管理部门: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在册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办理。 四、社会保险的种类、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 1、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 2、缴费基数: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3、缴费比例: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的政策规定执行。 五、员工社会保险的个人账户具有唯一不变性。 个人帐户均为个人新或旧身份证号,个人账户是经办机构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的,用于记录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保险费的账户。本人不论在哪里就业,个人账户随之转移。如员工隐瞒原个人帐户而在公司建立新的个人帐户,原帐户中记录的缴费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损失均由员工本人承担。 六、社会保险办理程序: 1、员工已办理转正手续; 2、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入本公司委托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员工“人事档案”如在异地的,需按照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机构对人事档案的要求办理转档手续。 3、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4、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社会保险办理申请表》(见附件一),经核实后由公司办理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所有员工需经直接领导和所属公司领导审批后提交人力资源;由人力资源报董事长审批。 5、审批同意后,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转移、恢复手续。 6、新增:从未参加社会保险者,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办理社会保险的新增手续;

7、转移:已参加社会保险者,且原单位在继续交纳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8、恢复:已参加社会保险,且原单位已办理停交手续的,如原单位属于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将本人的停交手续报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门从员工转入“人事档案”的当月恢复社会保险;如原单位不属于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部门管辖的,员工应在转移“人事档案”的同时要求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因个人或原单位原因造成社会保险停缴、欠缴期间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单位应缴部分、个人应缴部分及滞纳金)由员工个人承担。 七、员工离职,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交或转移手续。 发布日期:xx-xx-xx

酒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酒业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 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福利管理,保证员工享受福利的权利,有效控制福利开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只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所有外聘和兼职人员、临时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围之内。 第三条实施本制度基于公司年收入完成当年计划,如年收入低于年计划,有关条款将作适当调整。 第一章员工福利分类 第四条公司员工福利分为以下部分: 1.员工休假: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探亲假、婚假、产假(陪产假期)、丧假; 2.员工保险:社会保险制度; 3.员工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制度; 4.员工教育进修:员工专业培训、进修,提倡高学历继续教育; 5.贺仪:员工结婚礼金、员工生育礼金、生日贺礼、丧亡补助金; 6.其他:员工健康检查、员工免费午餐、员工国内外旅游。 第二章员工休假 第五条参见《员工考勤及假期管理制度》。

第三章员工保险 第六条公司按国家规定为试用期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基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员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七条所需交纳的保险及金额在遵守上海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员工住房公积金 第八条公司实行政府规定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九条所需交纳的住房公积金金额在遵守上海政府规定的前提下,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员工教育进修 第十条公司员工享有免费参加教育培训及进修的机会,设计师每年应参加专业培训或进修班学习一次。其他管理人员根据工作安排每年将轮流选派参加培训或进修班学习,具体步骤详见《培训管理流程》。 第十一条鼓励公司员工自学成才,员工业余时间参加各类成人高校继续教育学习,成绩合格,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学金,硕士研究生人民币2000元,大学本科人民币1000元。具体工作程序参见《培训制度》。 第六章贺仪 第十二条员工结婚,公司提供员工结婚礼金人民币300元。 第十三条员工按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出生时,公司提供礼金人民币300元。 第十四条员工生日时,公司将赠送生日贺卡。 第十五条员工直系亲属去世,公司发放丧亡补助金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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