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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市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市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市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

施方案

XX市XX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公平对待、服务至上、合理引导、完善管理的原则,经过统筹规划、系统推进、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切实保障流动人口的基本权利和发展权利,促进流动人口与城市居民服务均等化,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快流动人口市民化进程,经过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初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构建全区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实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实现政府资源、社会资源、公共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60%以上; , 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80%以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率达到100%。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统筹管理、综合决策工作机制

成立XX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加强统筹协调,每季度召开一次协调会议,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制定和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形成相关部门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合力。

区政府各部门要全面履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各街道办事处要强化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工作理念,同时,指导社区(村)加强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为辖区居民(含流动人口)提供“一站式”公共服务。

(二)大力推进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

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到政府信息化建设体系,加大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信息共享程度。

由区政府牵头,依托公安部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对流动人

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技术升级,构建权威、统一的流动人口

信息平台。建立健全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应用、管理规章、制度。根据相关职责部门的业务工作需求,设置不同的信息应用和

管理权限。

暂住人口协管员应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及时采集全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信息系统。

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硬件建设。区所有社区都必须配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专用微机。

(三)实行社区“一站式”服务管理体制

由区政府牵头,区公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口计生、民政、司法、房管、工商、教育、卫生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办法。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体系。各相关部门根据业务特点和流动人口的实际需求,在社区设置专门服务窗口,为流动人口提供相关服务,形成社区“一站式”服务管理工作格局。

各相关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完善流动人口公共服务政策,履行部门职责。

区人口和计生委要使流动人口享有与具有我区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建立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运行机制。

区综治办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整合部门管理力量和信息资源,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财政局要按照与户籍人口同等投入标准,研究制定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管理项目和开支,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正常开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落实好农民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积极推动外来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

工作,将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就业、失业登记范围,免费提供岗位信息;健全和完善流动人口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流动人口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提高流动人口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和社会保障水平。

区公安局要做好对出租屋房东的管理,落实“以房管人”措施,对符合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本人意愿,准予其户籍迁入本区落户;加强对暂住人口协管员的管理,督促其及时采集流动人口的基本信息,及时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系统。

区教体局要结合我区实际,坚持以流入地政府安排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完善流动人口同住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同住子女享有公平均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区卫生局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区域内户籍人口同等的传染病防治、儿童预防接种、妇幼保健等均等化服务。

区房管中心要督促物业管理单位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采集物业管理范围内的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加强房屋出租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符合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区司法局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法律援助。

区工商局在办理各种证照时,要为流动人口提供与户籍人口同等的服务。

(四)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区人口计生部门在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方面,要做到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投入、同考核。

1.宣传教育服务

强化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积极开展关爱流动人口的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制作和发放免费宣传品,普及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保障流动人口免费参加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以及生殖健康知识普及活动,引导流动人口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知晓率达到95%以上。

2.免费技术服务

完善政策,免费为流动人口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按规定为流动人口提供免费的孕情环情检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在我区接受健康检查免费率达到100%,流动人口免费药具获得率达到93%。

3.优生优育服务

全面启动流动人口“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对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动人口已婚待孕妇女组织开展免费新婚培训、孕前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科学知识培训、孕前优生筛查(风疹病毒、巨细胞病毒、弓形虫病毒、单纯疱疹病毒),对高危人群提供叶酸或复合营养素等服务项目。推广出生缺陷风险评估,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开展幼儿早教。做好宣传倡导,防止发生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保证母婴安全。

4.生殖健康服务

依托区卫生部门、峡窝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为流动

人口提供生殖健康咨询指导,免费落实四项手术,提供必要的随访服务,每2年进行一次妇科病普查,实行计划生育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行网络化管理。

5.奖励优待服务

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各有关单位对自觉落实长效避孕措施的流动育龄夫妻,要按规定给予奖励;流动人口晚婚晚育或在现居住地实行计划生育手术的,享受与户籍人口同等的休假等待遇。为重病和夭折的独生子女父母开展特殊救助。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工作开展阶段 ( 1月—3月)

区级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做好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活动相关准备工作,对活动进行安排部署,为试点工作扎实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推进阶段( 4月—10月)

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辖区、本部门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领导小组定期对各街道办事处和各责任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考核总结阶段( 11月—12月)

对各街道办事处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五)巩固提高阶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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