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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适用的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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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适用的疑难问题

2002年4月1日起生效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确立了举证期限、证据交换、证据的审核认定等一系列制度,对于防止当事人证据突袭、滥用诉权、节约审判资源、提高审判效率有着重大意义。同时,由于该规定“限定了当事人的说话方式”,对律师行业的发展也有着深远的影响。但由于民事法律关系日新月异千变万化,新的规则在适用中也遇到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本文中,笔者从实务的角度对《若干规定》中几个疑难问题予以分析,以期推动民事证据立法的进一步完善。

一、管辖异议条件下举证期限的如何适用

按照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对举证期限确立了两种方式,一种是当事人协议并经法院同意,二是案情复杂法院指定。对于前一种情况没有期限要求,对于后一种情况则要求必须在30日以上。实践中大多数法院在受理案件之时就在举证通知中限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遗憾的是《若干规定》对管辖异议情况下举证期限的适用没作出明确规定。实践中有的法院以当事人管辖异议的期限为15日而举证期限为30日还来得及为由认为应当将异议期限包含于举证期限。

笔者认为以上做法不妥。其一、当事人管辖异议乃重要的诉讼权利,不容剥夺,民诉法的原则是对于管辖异议优先裁定,而当事人答辩、证据的提交则说明对管辖的认可,在涉外的诉讼中尤其如此,这显得前后矛盾。其二、管辖异议的期限为15日,审理管辖异议的一审期限为15日,这就已经30日了,再加上不服一审上诉期10日,二审期限为30日,解决管辖的问题就得70日,这还没算上在途时间就远超出举证期限不低于30日的规定,将管辖异议包含于举证期限事实上做不到也不符合常理。其三、如果说向法庭递交证据视为应诉答辩的话,那对当事人来说只能西瓜玉米选其一了。要么提出管辖异议放弃举证权利,要么应诉答辩放弃管辖异议的权利。这明显是剥夺当事人的诉权,于法于理不合。其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9条第7项规定,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和处理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间。除第9条明确规定外其他期限按《最高人民法院案件审限管理规定》的要求都必须计入办案期限。也就是说举证期限计入办案期限。

综上,笔者认为举证期限不应包括管辖异议期限。其他如公告送达、当事人申请法院组织鉴定期间同样也不应计算在举证期限之内。

二、简易程序转换为普通程序举证期限的变更问题

根据《若干规定》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的限制。实务中,法院一般在适用简易程序时指定期限也往往少于30日。但根据民诉法的规定,一定条件下简易程序可以转化为普通程序。这时就会出现要不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补足普通案件举证时限不少于30天的差额。有人主张不必补足,理由是在简易程序中指定的举证时限,是法院依法进行的有效指定,不宜因程序的改变再作变更,而且这种变更也没有司法解释作依据,况且《若干规定》已经为在指定的举证时限内无法完成举证的当事人设立了补救措施,即给当事人申请延长举证时限的权利,如果当事人在原简易程序中指定的举证时限内无法完成举证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延长举证时限。

对此,笔者持相反意见。理由有三,一是《若干规定》不少于30日的规定是对普通程序普遍适用的,既然变更后适用普通程序就至少应该补足当事人的举证日期,否则对当事人的举证权利是一种变相剥夺。其二,按照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的条件,既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以转换为普通程序。也就是说从案件受理到判决宣告前,法院都可以认为案情复杂并决定转换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相应地案情既然“复杂”当事人的举证工作量就有可能增大,且举证期限早可能届满,如果还拘泥于简易程序的举证期限明显是不合理的。其三,面对中国司法的现状,如果认为转换后而可以不相应延长举证期限的话,则可能导致已经持有有利证据的一方当事人可能利用对方短期内无法举证而使法院将本该直接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来个“先简易,后转化”曲线式诉讼程序,从而在实体上得利,造成不公。

三、关于为另外生效裁决所确认的事实免除当事人举证责任的问题

《若干规定》第9条对于已为法院生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当事人无需举证的规定。这里的问题在于裁判性质和范围如何确定?专指民事裁判还是包括刑事、行政裁判?是专指判决还是包括裁定?按照文义解释应是指所有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中认定的事实。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是不尽合理,在实务中应区别对待。对于与本案有关的生效民事判决所确认的且当事人无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事实应当认可;对于生效裁定因很大一部分裁定并不允许当事人上诉,且裁定一般只解决程序性问题,故其对事实的认定不管当事人有无相反证据则不应认可;对于其他性质的生效判决中所确认的事实则不应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不过应允许这些判决作为证据材料使用。

最近,有学者在《民事诉讼证据法》(建议稿)中,提出对已为人民法院终审刑事裁判所肯定的事实,或其他对本案当事人有拘束的民事判决所认定的事实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较目前规定有一定的完善,但仍有斟酌余地。

四、关于证明对象在庭审中是否可以变更的问题

变更证明对象在形式上纯粹是个技巧性或技术性问题,但其在实务中的意义不可低估。由于《若干规定》第14条关于证据形式的要求不够具体,对于在开庭时是否允许改变证据的证明对象未作规定,实务中质证时很多法院是允许当事人在庭审中改变证明对象的。如此以来,往往形成“证据突袭”对方措手不及的局面,违反了诉讼公正理念。

对于证明对象可否改变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分别视之。如果开庭时只对证明对象作文字性修改未改变其实质内容的应当允许,因为《若干规定》只要求提交证据一方作简要说明,庭上当然有进一步阐述的权利。如果是对证明对象作相反或其他实质性变更的应将先前证明对象的表述视为当事人陈述,参照《若干规定》第74条规定不应当允许。

五、关于再审“新的证据”限制与再审立案条件的冲突问题

何为“新发现”的证据?《若干规定》没有具体的解释,是依主观判断还是客观判断弹性较大,笔者认为应当采用客观判断的排除法,即只要是基于有义务提供证据一方当事人在正常的情况下能提供而不提供的不能视为新发现的证据,因为主观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不能提供的可以认为是新发现的证据。比如,正常情况下,公司有义务提供有关自身财务方面的证据而不提供的,就举证期满后提供的财务方面的证据不能视为新发现的证据,因为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管有关财务凭证。不同的情况是,假如该公司房屋意外倒塌,公司有证据表明提交的有关财务资料是举证期满后从废墟中清理得到则应视为新发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起草说明中,对二审中的新发现的证据界定范围时,认为当事人因客观原因在一审举证期限内无法提交的证据,应视为二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这说明高法对新发现证据的认定也是采用客观判断标准。

结合《若干规定》第43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不是新发现及其他客观原因不能提交的证据,当事人将在该案举证期满后永不得提交,法院将“永缄其口”。应该说这样的规定虽然有些不近人情,但对于抑制当事人恶意拖延搞证据突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对程序的规定如此细化是中国法制进步的表现。正当我们为这一规定叫好之时,2002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该意见第八条规定对终审民事裁判、调解的再审申请,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再审:(一)有再审申请人以前不知道或举证不能的证据,可能推翻原裁判的;……。这是否说明高法又在为举证不能的当事人“放水”?还是出于中国民众法制意识尚淡薄,“永缄其口”不利于社会稳定之类的考虑。

该意见关于再审立案的两个条件中“申请人以前不知道”的证据规定与已确定的证据规则并不矛盾,问题关键是对“举证不能”的证据的争议。何为举证不能?一般认为,举证不能是指当事人对自己主张的事实无法举证或证据不存在。是由于客观原因而无法举证,如当事人的举证能力有限、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等。这种理解尚有偏颇。

《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

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第25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未能收集到的,仍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此外,《企业国有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规则》第17条规定,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不提交证据的,将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从以上解释可以看出举证不能包含着有过错和无过错的两种情况。也就是说不管当事人主观有无过错均可构成举证不能,前述观点缺乏法律依据明显不能成立。笔者认为,综合现行的规定,举证不能可定义为负有举证义务的当事人因各种原因在举证期限内因客观原因不能举证、或有条件举证而没有举证,从而承担不利后果的情形。

这也就是说,按照《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对于像拒不缴纳鉴定费等而导致举证不能的可在判决生效后允许其申请再审。这一规定与《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精神相抵触。按照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同一位阶的法律中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这两条规则,这一规定应看作是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4条的修订。也就是说今后凡是涉及到再审立案的问题不再拘泥于“新的证据”的规定,而应适用《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再审立案的若干意见(试行)》的规定。

前台常见疑难问题处理

1.当你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时,一位客人缠着你聊天,你应如何处理答:1.询问客人是否有事需要帮助。 2.礼貌的向客人解释,工作时间不便长谈。 3.如客人不罢休,可借故暂避。 2.一位非住客请我们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定而尚未到达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答:1.了解物品的详情,违禁品,贵重物品则谢绝。 2.请客人写下委托书。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取物人,联系地址。 3.在客人的预定单上留言,或打在电脑备注中。 4.客人到达时,及时通知他领取物品,并写下收条。 3.遇到刁难客人怎么办 答:1.“客人总是对的”。对刁难的客人也应以礼相待。 2.注意听客人的问题,分析其刁难的原因。 3.尽力帮助客人解决难题。 4.如客人的要求与酒店的规定相抵制,则要耐心解释。如是无理要求,则婉转拒绝。 4.电话是服务中最常用的工具,在工作中你应如何接电话 答:1.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2.向客人问好,报部门姓名,询问客人有什么需要帮助。 3.认真倾听,作好笔记。 4.音量适中,语调亲切,吐字清晰。

5.如有几个电话同时响,应先接起电话,请客人稍等,然后逐一解答。 6.保持端正的姿势。 5.免费房要求延住如何处理 答:1.告知客人未接到领导通知我们不便擅自做主。 2.或进办公室联系相关人员确认此事。 3.如相关人员同意延房可为其办理延房手续,如不同意可请客人联系想关人员确认。 6.在工作中,自己心情欠佳怎么办 答:1.要记住我们的工作是为客人服务,所以不能将自己的不佳情绪带到工作中。 2.自己的不良情绪会造成工作失误和客人的不满,要尽力去克服。 3.如实难控制,应暂时回避,等情绪稳定下来再上岗工作。7.当客人交给我们的代办事项经努力仍无法完成时怎么办 答:1.及时通知客人,向客人道歉,解释办不成的原因。 2.向客人提出积极的建议,看是否可以改试其它的方法。 8.当你在前厅范围发现两件无人认领的行李时你会如何处理 答:1.先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为客人保护财物,可先放在保管处,检查寄存。 3.根据行李上的一些线索查找失主。 4.通知各服务点拣获行李的事宜,以便及时告知来寻者。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摘要]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是确立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作为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本文以劳动合同法为出发点,对劳动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探讨。全文共12313字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研究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1、主体界定 (1)“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似乎表明事业单位有实行聘用制与未实行聘用制的两类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法仅适用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2)合同

类型:载明是“劳动合同”,目前运行模式在编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聘用合同,有的地区、部分事业单位对在编工勤人员也适用聘用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可适用劳动合同法主体应当是事业单位不在编人员(招聘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准确概括为“编外人员”),至于“不在编人员”的编外人员范围有多大,类别有多少,什么原因形成编外仍不清楚,其界线当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为限。 2、法律适用 (1)国发办[2002]35号属于“国务院另有规定”的范围。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的“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员(全部编内人员)签订的均是聘用合同书。而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工勤人员和编外招聘人员。聘用合同书除建立聘用关系外,本身也确认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原本存在的人事关系,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进编制录用所建立的,即没有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但只要进编录用就建立了人事关系。它与劳动关系不同在于,虽然《劳动合同法》强调以实际用工之日建立起劳动关系,但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强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必须签订或称一个月宽限期),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书也就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第九十六条中的“工作人员”是狭义的,应当不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该条含意应当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不执行劳动合同法,而执行相应规定。 3、对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从不同的角度出认识差异很大。归纳起来有两类:狭义说,依照国发办[2002]35号规定,在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在编制核定范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不适用劳动合同法,而编外人员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而不适用“国务院另有规定”;广义说,主体上编外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在法律适用上仍可适用第九十六条对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 狭义说,对眼下区分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与编外人员,并分别对应之管理是有利的。问题在于,第九十六条对其针对主体表述“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既然是签订劳动合同,显然就不是编内人员,而编内人员根本就不适用劳动合同法,何来适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主体资格。因此,对于第九十六条的理解与适用

机顶盒常见疑难问题及处理办法

机顶盒常见疑难问题解答 (一)无图像 1、原因:连线不正确。处理办法:一是检查有线电视的进线是否连接到了数字机顶盒的“有线输入”插孔;二是检查一下机顶盒上的视、音频线是否连接到电视机的视、音频输入插孔上(AV1和AV2不要搞错,应与电视机屏幕显示的AV1和AV2对应)。 2、原因:未获得授权。此时,屏幕上会出现“该频道未授权”提示。排除办法:检查智能卡是否插好或与授权部门联系。 (二)频道搜索不全 处理办法:检查一下是否是付费频道,如果不是上述问题,请查找线路问题。(三)马赛克现象 出现马赛克问题最多的原因:信号低,网络电缆接头发生了故障和分配器质量不好。处理办法:用户应检查75Ω头接触情况,看看是否有短路现象,如果是短路的话,看机顶盒插头铜芯是否压紧、接头质量是否有问题。 (四)机顶盒死机现象 只要将机顶盒的电源关闭片刻后,重新启动即可解决。 (五)数字电视故障判别及排除方法 现象可能原因对应的处理方法 开机无任何显示,无任何声 音 电源没有接通插好电源线 开机有开机画面,无电视信 号 射频输入线没有接通插好射频输入线 开机有开机画面,随后出现黑屏机顶盒中没有保存节目 正常,按[菜单]键进入菜单, 重新搜索节目 开机时,显示黑屏或其他画面,且按机顶盒遥控器[菜单]键,不显示菜单电视机没有调到对应的视音频 状态 不同的电视机方法不一样, 通常是按电视机遥控器的 AV/TV键 有图像,无伴音①未正确连接视音频线(红色 或白色接头) ②设置了静音 ③音量开关调到最小 ①重新连接视音频线 ②按[静音]键重新打开声音 ③按音量调节键调大音量 有伴音,无图像①未正确连接视音频线(黄色①重新连接视音频线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模板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专业简介 学科: 工学 门类: 地矿类 专业名称: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综合分析研究区域地质与矿产地质特征、矿产分布规律及工业价值, 进行资源评价与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能力。因为供小于求的大气候, 该专业就业状况良好。因为资源勘察在工业化过程中处于先导的地位, 择业时也可选择交通、电力、冶金、机械、水利等工程专业相关行业。 专业排名 专业信息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 掌握地质调查与勘探的室内、外工作方法, 具有对矿床地质、矿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初步能力, 能在资源勘查、开发(开采)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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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法规类别】法律解释执行 【发布部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14.02 【实施日期】2014.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广东高院关于执行法律适用疑难问题的解答意见 (2014年2月) 问题一、2008年4月1日起民诉法修正申请执行期间为二年,在此之前依旧法申请执行期限已经届满,申请执行人在此后能否适用二年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处理意见:不能适用。但在2008年4月1日后依旧法规定申请执行期限尚未届满的,可以适用二年期限。 主要理由:最高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19日发出的关于认真学习和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的通知规定:“依照《决定》施行以前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到《决定》施行之日尚未届满的,可以自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二年的期间以内合并

计算”。按照此规定精神,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到《决定》施行之日(即2008年4月1日)尚未届满的,可以适用新法关于两年期限的规定,并适用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问题二、申请恢复执行如何适用申请执行期间的有关规定? 处理意见: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不受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因执行和解协议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当事人申请恢复执行的,自和解协议所约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重新起算申请执行期间。 主要理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96条规定,对于中止执行或终结本次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不应受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限的限制。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执行时效因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问题三、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或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未放弃债权,执行法院却错误裁定终结执行后,案件能否恢复执行? 处理意见:可依法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撤销终结执行裁定,继续执行。但是2004年3月26日以前依照省法院粤高法发【1999】46号下发的《关于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作出终结执行裁定的,可以直接恢复执行。 主要理由: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继续执行;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但申请执行人没有放弃剩余债权的,应当依法裁定中止执行。这两种情形,均不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终结执行,强行处置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故应启动执行监督程序,撤销错误的终结执行裁定,案件继续执行。但是,省法院1999年10月11日下发的《关于裁定终结执行几类案件的暂行规定》,为了解决中止执行案件不能结案的问题,把本应中止执行的情形规定为可以裁定终结执行

教学疑难问题解决策略

生物学属于理科中的文科,在学习过程中,既需要有理科性思维,还需要有文科性记忆,同时,生物学习也是一个主动构建知识、发展学生能力、提高学习方法的过程,而老师作为学生的引导者,在教学中则更要精益求精。实际上,当前高中生物教学仍然存在着不少问题,针对这些情况,老师需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化解这些问题。?? 一、当前高中生物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一)死记硬背,过分注重知识记忆?? 高中阶段很多老师都将生物视为文科内容,因为教材中都是以文字居多,大量的知识也都是需要学生记忆的,而不像物理、数学等学科可以通过计算去解答问题。这种认识使得老师在授课中只注重让学生背诵,并将这种需要记忆的思想传播给了学生,这种方式过于单一,最后导致学生采取死记硬背的方法错误地学习。过分注重知识记忆而不讲究方法,这一问题会极大地阻碍学生生物学习的进步。?? (二)教学单一,课堂氛围不够浓郁?? 生物学习的内容大部分都来源于课本,从课外真正引进课堂的知识不多,因此,有些老师在课堂讲课时,过分依赖教材。立足于书本并没有错,但是过分偏重于它就会出现很大问题,这会让学生觉得教学方式太单一、太枯燥,从而产生厌学心理。长此以往,大家对生物课就会越发忽视,在这样的课堂上很难全身心地投入其中,这一问题将使得学生无法充满激情地去学习。?? (三)忽视评价,学生无法正确认识??

高中生物学习涉及的内容很多,知识点也特别散乱,再加上顶着高考的巨大压力,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中都会有失去信心的时候。所以,老师不仅要教给学生知识,还应该要多鼓励他们。然而,实际教学中很多教师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他们只负责机械地教课,忽视了对学生的评价,学生没有对自己形成正确的认识,这一问题从心理方面阻碍了学生自信心的增长,不利于他们的发展。?? 二、针对问题采取解决措施?? (一)兴趣教学法,有技巧地进行记忆?? 针对生物教学过程中学生“死记硬背,过分注重知识记忆”的这一问题,老师需要从生活角度入手,让学生知道其实生物不是靠背的,它需要理解,在此基础上加以记忆,要对它感兴趣,而不是强迫自己去背,这样才能提高学习效率,达到教学目的。例如,人教版高中生物教材中《基因突变和基因重组》这节课上,老师可以先给大家讲一讲与之相关的故事,比如,马和驴交配生出了骡子的原因;还可以设置与之相关的问题,引导学生积极探究,比如为什么一头白色毛皮的猪会生出黑色猪仔等。通过这些故事或问题,吸引学生的眼球,产生强烈的求知欲望,理解内容后,记住和应用这些知识就不再是难题。?? (二)丰富教学手段,实现课堂多彩化教学工作其实是一门很深的学问,它不仅要求老师要有丰富的知识储备,还要求他们具备多元化的授课手段。针对“教学单一,课堂氛围不够浓郁”这一问题,老师则要多费心思,力求通过多种授课方式,让学生觉得上课不是一件单一无聊的事,让课堂变得丰富多彩。例如,人教版高中生物教材中有一课是《ATP的主要来源――

疑难问题解析

第八章疑难6问解析 【转载者按】语言学概论课程按教学计划从2001年秋季开始实施教学,由于每年春秋两季均可注册入学,至现在(05春)已进入第八轮。由于课程有相当的难度,而学生又永远是新的,为便于学生的学习,我们特地从中央电大文法部胡吉成老师上传到网上的各章节疑难问题解析中选择了部分内容放在我省教学平台上供大家参阅。这些内容以问题的形式出现,以便于大家有针对性地解决学习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什么问题或意见,也可以通过本课程教学实施细则中提供的多种方式解决,兹不赘述。 一、什么是借词?汉语借词常见的有哪些形式? 借词也称外来词,指的是语音形式和意义都借自外民族语言的词,如“葡萄、石榴、狮子、玻璃、佛、菩萨、罗汉、和尚、巧克力、沙发、芭蕾、咖啡、卡片、卡车”等就都是借词。 借词是语言接触中产生的一种最常见的语言现象。我们知道,人作为一种社会的动物,不同的民族、不同的群体之间,不可避免地要相互接触,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在相互接触之中,必然要从对方语言中吸收一些有用成分来丰富自己的语汇,满足交际的需要,这是各种语言发展的一个共同现象,因此,任何一种语言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借词。如上举的汉语中的那些借词。英语中更有大量的词语是从法语中借用的,如“state(国家)、enemy(敌人)、fine(好的)、honour(荣誉)、peace(和平)”等。 汉民族自古以来有着同其他民族交往的悠久历史,汉语中有不少是从其他民族语言中来的借词,但有些借词使用年代久远,人们已经觉察不到它们是借词了。如“葡萄、石榴、狮子、玻璃、琵琶、箜篌”等就是汉代从西域各民族语言中吸收过来的,而“佛、菩萨、罗汉、和尚、塔、袈裟、涅槃”等就是汉代以后随佛教传入我国而从梵语中过来的。汉语中借词较多的几个时期是汉代、魏晋南北朝时期以及近现代,特别是近现代时期,我国同西方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交往日益频繁,许多反映西方新科技、新文化、新思想的词语随之大量汉语渗透到汉语词汇中,如“麦克风、德律风、赛因斯、德谟克拉西、三明治、咖啡、巧克力、沙发、高尔夫、可口可乐”等。汉语中虽有许多借词,但借词在汉语词汇中的总比重是不大的,而且从现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外语

专业外语复习题英译汉、汉译英: 1)abnormal high formation pressure 异常 高地层压力 2)reservoir drive 油藏驱动 3)hydrostatic pressure gradient 静水压 力梯度 4)geothermal gradient 地温梯度 5)dolomitization 白云岩化作用 6)rollover anticline 滚动背斜 7)unconformity trap 不整合圈闭 8)faulting trap 断层圈闭 9)salt plug 盐丘 10)the use of well logging 测井应用 11)stratigraphic trap 地层圈闭 12)Permian sandstone reservoir 二叠 系砂岩储层 13)the late petroleum generation hypothesis 晚期石油生成说 14)organic-rich shale 富含有机质页岩 15)buoyancy 浮力 16)clastic or detrial rock 碎屑岩 17)the strike contours 等值高线 18)transgressive sequence 水进层序 19)desgressive sequence 水退层序 20)sequence stratigraphy 层序地层学 21)well-sorted sands 分选好的砂 22)secondary growth of quartz 石英 次生加大 23)the capacity of a fault 断层封闭 24)growth fault 同生(生长)断层 25)fluvial facies 河流相 26)Carboniferous limestone石炭化石灰岩 27)Cretaceous dolomite 白垩纪白云岩 28)fan-delta 扇三角洲 29)insoluble organic matter 30)a potential source rock 潜在烃源岩 31)evolutionary stages of kerogen 干酪根的 演化阶段 32)secondary pores 次生孔隙 33)petroleum migration 石油运移 34)hydrocarbon accumulation 烃类聚集35)kerogen 干酪根 36)porosity 孔隙度 37)permeability 渗透率 38)water-saturation 含水饱和度 39)hydrodynamic condition 水动力条件 40)oils and source rocks correlation 油源岩 对比 41)effective porosity 有效孔隙度 42)types of reservoir drives 油藏驱动类型 43)lens of sandstones 砂岩透镜体 44)sedimentary facies 沉积相 45)minor structure 微幅构造 46)subsidence or depression belt 沉陷带 47)nose structure 鼻状构造 48)reservoir heterogeneity 储集层非均质性 49)high point of structure 构造高点 50)oil-field water 油田水 51)original reservoir pressure 原始储层压力 52)salinity 盐度(矿化度) 53)anticline 背斜 54)syncline 向斜 55)normal fault 正断层 56)reverse fault 逆断层 57)geological mapping 地质制图 58)organic matter 有机质 59)residual oil 剩余油 60)primary pore 原生孔隙secondary pore 次生孔隙 61)coarse-sandstone 粗砂岩 62)fine-sandstone 细砂岩 63)silt stone 粉砂岩 64)mature stage of hydrocarbon source rock 烃源岩成熟阶段 65)structural strike contours 构造等值线 66)absolute permeability 绝对渗透率 67)arkoses 长石砂岩 68)elaborate geological description of oil pools 油藏精细地质描述 名词解释: 1、Fossils:are the recognizable remains or traces of animals and plants that were preserved in

侵权责任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侵权责任法适用中的疑难问题 王利明教授: 首先我想简单介绍一下侵权责任法的几个主要问题。侵权责任法的制定确实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我们说他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奠定了法制的基础,我觉得这样讲应该是不过分的。什么叫法制?我个人一直这样理解,对法制可能有不同的解读,但是我们可以用八个字来概括它的精髓,就是“规范公权,保障私权”,而且我个人认为更应该把保障私权放在前面,“保障私权,规范公权”,因为只有充分的保障了私权,才能真正的、有效的规范公权,最后只有通过规范公权,我们才能真正的建立好我们的法制社会。而侵权责任法就是一部全面保障私权的法律,所以从这个意义上大家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在我们法制建设中极其重要的法律地位。下面我想简单谈几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从侵权责任法这个名称我们可以看出,这部法律实际上是反映了侵权法发展的一些重要趋势。两大法系的侵权法名称都叫侵权行为法,但是这次我们第一次使用了“侵权责任法”的名称,这是对侵权法一个重要的创新,这个创新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并引起了国际上的广泛关注。这个创新背后的原因,归纳起来有这几个方面,它对我们理解侵权法也是很重要的:首先他最准确地概括了侵权法的内容和体系,我们讲什么是侵权法,它主要是规定有关侵权行

为及其责任的法律,大家可以看侵权责任法的第二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侵权法就是规范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的法律,但是落脚点,或者说这部法律的核心是在侵权责任上,因为规定行为最终是为了确定责任,正因为此,第二条规定侵害民事权益,最终就要依据本法确定责任,所以责任是这部法律的核心或者说是这部法律规定的主要内容。第二个原因,是因为在现实生活中,随着侵权法的发展,出现了大量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的现象,这也是侵权责任法与侵权行为法的一种重大差别。基于这样一种分离现象,立法需要用“责任法”来概括或者说反映这样一种分离的趋势。我讲一个简单的例子,大家就会明白,就是著名的上海银河宾馆案。在这个案件中,一个犯罪行为人潜入宾馆,把受害人(旅客)杀害了。受害人家属对犯罪行为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但犯罪行为人无力赔偿,后来受害人家属起诉银河宾馆,最后法院判决银河宾馆承担赔偿责任。银河宾馆提出,我不是行为人,怎么能让我来承担责任呢?但我们说,银河宾馆虽然不是行为人,但是因为侵权法主要是一部救济法,它的目的主要是实现对受害人的全面救济,所以基于这种考虑,在某些情况下,即使不是行为人,但他哪怕对结果的发生有轻微的过错,也要承担责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银河宾馆承担赔偿责任。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银河宾馆不是行为人,但它是责任人,这就出现了我们所说的责任人和行为人分离的情况。在很多情况下,责任人不是行为人,但是也要对行为人的行为负责,

方正书版”常见疑难技术问题解答-50-例

方正书版”常见疑难技术问题解答50 例 (原创)2012-6-1 00:44 阅读5 赞转载分享评论复制地址举报更多上一篇下一篇:安全工程师报考条... 问题一:安装9.11 后,出现乱码如何处理?答:乱码主要表现为换行符()、换段符()、空格符()、结束符()、盒子()、注解符(【】)等,在小样文件中不正常的显示,但排版后大样又能正常显示。这种现象通常出现在再次安装书版9.11 后,一般认为原因是在安装或卸载书版9.11 时,windows 的Fonts 管理出现问题。解决此项问题所采取的方法如下:(1)打开windows 的fonts 目录重新刷新一下字体,或将书版使用的字体全部删除到回收站,再从回收站还原。(2)重新安装书版9.11,把eu 安装之前先将9.11 卸掉,pcc-kt、开头的字体一级gbk-s 字体全部删除,重新启动机器后再安装。问题二:书版9.11 生成的PS 文件,为什么发排后发现书眉、页码、边文丢失?答:这可能是在输出PS 文件时没有指定页面边空,致使PS 文件只包含了版心内容。解决方法如下:在输出PS 文件时,单击“输出”对话框中的“选项”,打开“输出选项”对话框;在“页面设置”选项卡中指定页面的成品尺寸;或者指定页面的各边边空,使其包含版心四周的书眉、页码或边文;然后重新输出PS 文件,“丢掉”的书眉、页码或边文就可以看见了。问题三:PSPPRO 发排书版9.11 的PS 文件为何

不能挑页输出?答:在“输出选项”中,不能设置748 字体和GBK 字体下载,也不能在“其它选项”中选择“下载符号字体”,一旦选中任意一项下载属性,PSPPRO 就不能挑页输出。要想挑页发排,将所有下载选项设为不下载,这就要求必须安装书版9.11 的后端符号字库,以及尽量多安装后端字库。要使123 款方正748 字库和62 款GBK 字库不下载,在后端PSPPRO 或PSPNT 中,必须安装123 款方正748 字库和62 款GBK 字库才能正确的输出,否则就会报缺字体错,所缺字体就用楷体字体替换。问题四:书版9.11 的S92 和MPS 格式有何区别?答:书版9.11 重新提供对6.0 版符号的支持。实际上,对于几种常用外文字体,书版9.11 提供两种大样格式:S92 和MPS。S9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与原来S2、S7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风格非常接近,MPS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与原来的PS2 格式大样中的符号风格非常相近。同时,MPS 格式大样对英文字符的间距做了调整,修改了某些版本的PS2 文件中部分英文字母排列太紧的问题。问题五:为何PSPPRO 输出32 开文件时,单页在右而双叶在左?答:在RIP(或文杰打印机)的“纸张”下的“方向”选项中,有“纵向”、“横向” 和“旋转”3 个选项,如果选择“纵向”,A4 纸发排两个32 开时,单页在右双页在左;如果选择“横向”,A4 纸发排两个32 开时,单页在左双页在右。问题六:PSPPRO 发排书版9.11 的PS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摘要]劳动合同,乂称劳动契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是确立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作为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本文以劳动合同法为出发点,对劳动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探讨。全文共12313字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研究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1、主体界定 (1)“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似乎表明事业单位有实行聘用制与未实行聘用制的两类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法仅适用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2)合同类型:载明是“劳动合同”,目前运行拶式在编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聘用合同,有的地区、部分事业单位对在编工勤人员也适用聘用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可适用劳动合同法主体应当是事业单位不在编人员(招聘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准确概括为“编外人员”),至于“不在编人员”的编外人员范围有多大,类别有多少,什么原因形成编外仍不活楚,其界线当以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为限。

物管常见疑难问题案例分析

物管工作常见疑难案例分析 1、业主家中被盗物管公司是否应赔偿? [案例]物业小区一位业主家中被盗,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但很遗憾没有当场抓住窃贼,业主丢失约八千元的金钱及手饰,此案正在侦破之中。业主表明,自己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失窃的财物。 [分析]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明确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开发商交付房屋以后,购房者在入住的时候,要办理有关手续,其中一项就是和物业公司签订“业主公约”,属于合同的性质。在公约中,明确了业主的权利和义务,明确了物业公司的职责。简而言之,一般是业主要按期缴纳管理费,遵守有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费用,提供清洁、维修、绿化养护、保安等服务。 其次,如果要物业公司承担赔偿失窃物品的责任,则要看是否存在过错行为。这就要看“业主公约”中是否明确了物业公司在业主失窃的情况下要赔偿损失。如果有这样的约定而且物业公司的工作中存在过错,业主才可以向物业公司要求赔偿。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是合同关系,发生纠纷以后要按照合同执行,如果有证据证明是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不到位,那么属于物业公司违约,可以就此到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最后需要说明的是,鉴于上述失窃案件正处于公安机关侦破过程中,一般也要等侦查终结或侦查无结果后再进行处理比较妥当。 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入住手册,该合同是物业公司对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承诺以及业主愿意接受服务和物业管理的明确表示。但是双方并未就业主的财产由物业公司保管签订过保管合同或有其他约定,物业公司也就无保管该业主家庭财物的义务。因此,尽管物业公司对小区的安全负有日常管理义务,但其所承担的小区安全防范只是协助义务。 当前,由于社会治安环境比较严峻,贼人的作案手法越趋专业化,政府惩治犯罪人员的条例法规较为宽松,外来流动人口激增,业主财产被盗事件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业主把物业公司理解为“第二警力”,这是片面的,甚至把物业公司误以为保险公司,业主财产遭损,物业公司应当承担什么责任,这个问题需要具体事情具体分析,如物业公司履行了正常的治安任务,则物业公司可不用负担赔偿责任。 2、房子没住,该不该交物管费? 问:王女士购买了一套期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对房屋内部提出了不少细部质量问题,认为该房没有达到入住条件,但因要举家出国,就在入住交接单上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并收了房门钥匙。半年后,该女士回国发现,有关的细部质量问题仍未解决,而物业管理公司却发出了多份催交物业费的通知。觉得很冤,当初收房时就对房子不满意,这半年自己了也没住,怎么还要缴纳这么多物业管理费?请问认为房屋有问题,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又收取了房屋钥匙,该女士的这种做法是否意味着房屋已经交付使用了呢? 律师解答:

2019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2019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与就业前景 1、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简介 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培养具备地质学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资源勘查与开发的各类工作方法,具备对资源形成理论及分布规律等综合分析和研究的基本能力,能在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规划、保护等领域从事固体矿产、石油、天然气等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方面工作的高级研究工程技术人才;学生主要学习地球科学基础知识,资源勘查和评价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工作方法,具有综合分析区域资源分布特征、规律及工业价值,进行资源评价、资源管理及科学决策等方面的基本能力。 2、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方向 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到资源勘查、开发(开采)与管理等领域从事固体、液体、气体矿产资源勘查、评价和管理等方面工作。 从事行业: 毕业后主要在建筑、互联网、新能源等行业工作,大致如下:1建筑/建材/工程 2互联网/电子商务 3其他行业 4新能源 5房地产 6环保

7计算机软件 8仪器仪表/工业自动化 从事岗位: 毕业后主要从事地质工程师、技术工程师等工作,大致如下: 1地质工程师 2技术工程师 工作城市: 毕业后,上海、广州、杭州等城市就业机会比较多,大致如下: 1上海 2广州 3杭州 4南京 5北京 6宁波 7深圳 8温州 3、资源勘查工程专业就业前景怎么样 勘探技术与工程在资源勘查和工程勘察两个方向上有所侧重。资源勘查,顾名思义是对资源的寻找和勘察,工程勘察则重在研究和查明工程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 由于采掘技术等原因,曾一度出现资源短缺和地质行业的效益滑坡,而随着技术的提升,开采也从过去的浅层矿发展到现在的深层矿,新一轮的资源开发正在进行,地质行业又恢复了勃勃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问题研究 [摘要]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是劳动关系的核心,是确立双方当事人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形式。作为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最为重要的合同之一。本文以劳动合同法为出发点,对劳动合同在签订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适用问题展开探讨。全文共12313字 [关键词] 劳动合同法适用疑难研究 一、劳动合同概述 劳动合同,亦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它是劳动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一种法律形式。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则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劳动合同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1、主体界定

(1)“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似乎表明事业单位有实行聘用制与未实行聘用制的两类工作人员。劳动合同法仅适用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2)合同类型:载明是“劳动合同”,目前运行模式在编人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使用聘用合同,有的地区、部分事业单位对在编工勤人员也适用聘用合同;第九十六条规定的可适用劳动合同法主体应当是事业单位不在编人员(招聘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准确概括为

前台常见疑难问题处理

1. 当你在工作岗位上工作时,一位客人缠着你聊天,你应如何处理答:1. 询问客人是否有事需要帮助。 2. 礼貌的向客人解释,工作时间不便长谈。 3. 如客人不罢休,可借故暂避。 2. 一位非住客请我们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位有预定而尚未到达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答:1. 了解物品的详情,违禁品,贵重物品则谢绝。 2. 请客人写下委托书。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取物人,联系地址。 3. 在客人的预定单上留言,或打在电脑备注中。 4. 客人到达时,及时通知他领取物品,并写下收条。 3. 遇到刁难客人怎么办 答:1. “客人总是对的”。对刁难的客人也应以礼相待。 2. 注意听客人的问题,分析其刁难的原因。 3. 尽力帮助客人解决难题。 4. 如客人的要求与酒店的规定相抵制,则要耐心解释。如是无理要求,则婉转拒绝。 4. 电话是服务中最常用的工具,在工作中你应如何接电话 答:1. 铃响三声内接听电话。 2. 向客人问好,报部门姓名,询问客人有什么需要帮助。 3. 认真倾听,作好笔记。 4. 音量适中,语调亲切,吐字清晰。

5. 如有几个电话同时响,应先接起电话,请客人稍等,然后逐一解答。 6. 保持端正的姿势。 5. 免费房要求延住如何处理 答:1. 告知客人未接到领导通知我们不便擅自做主。 2. 或进办公室联系相关人员确认此事。 3. 如相关人员同意延房可为其办理延房手续,如不同意可请客人联系想关人员确认。 6. 在工作中,自己心情欠佳怎么办 答:1. 要记住我们的工作是为客人服务,所以不能将自己的不佳情绪带到工作中。 2. 自己的不良情绪会造成工作失误和客人的不满,要尽力去克服。 3. 如实难控制,应暂时回避,等情绪稳定下来再上岗工作。 7. 当客人交给我们的代办事项经努力仍无法完成时怎么办答:1. 及时通知客人,向客人道歉,解释办不成的原因。 2. 向客人提出积极的建议,看是否可以改试其它的方法。8. 当你在前厅范围发现两件无人认领的行李时你会如何处理答:1. 先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2. 为客人保护财物,可先放在保管处,检查寄存。 3. 根据行李上的一些线索查找失主。 4. 通知各服务点拣获行李的事宜,以便及时告知来寻者。

资源勘察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周记范文原创全套

资源勘察工程专业毕业实习周记全套 (本人在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相关岗位3个月的实习,十二篇周记,总结一篇,全部原创,共6500字,欢迎下载参考) 姓名:杜宗飞 学号:2011090118 专业:资源勘察工程专业 班级:资源勘察工程专业01班 指导教师:赵晓明

第1周 作为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的大学生,我很荣幸能够进入资源勘察工程专业相关的岗位实习。相信每个人都有第一天上班的经历,也会对第一天上班有着深刻的感受及体会。尤其是从未有过工作经历的职场大学们。 头几天实习,心情自然是激动而又紧张的,激动是觉得自己终于有机会进入职场工作,紧张是因为要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职场环境。刚开始,岗位实习不用做太多的工作,基本都是在熟悉新工作的环境,单位内部文化,以及工作中日常所需要知道的一些事物等。对于这个职位的一切还很陌生,但是学会快速适应陌生的环境,是一种锻炼自我的过程,是我第一件要学的技能。这次实习为以后步入职场打下基础。第一周领导让我和办公室的其他职员相互认识了一下,并给我分配了一个师父,我以后在这里的实习遇到的问题和困难都可以找他帮忙。 一周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原以为实习的日子会比较枯燥的,不过老实说第一周的实习还是比较轻松愉快的,嘿嘿,俗话说万事开头难,我已经迈出了第一步了,在接下去的日子里我会继续努力的。生活并不简单,我们要勇往直前!再苦再累,我也要坚持下去,只要坚持着,总会有微笑的一天。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虽然第一周的实习没什么事情,比较轻松,但我并不放松,依然会本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努力进取,以最大的热情融入实习生活中。 第2周 过一周的实习,对自己岗位的运作流程也有了一些了解,虽然我是读是资源勘察工程专业,但和实习岗位实践有些脱节,这周一直是在给我们培训那些业务的理论知识,感觉又回到了学校上课的时候。虽然我对业务还没有那么熟悉,也会有很多的不懂,但是我慢慢学会了如何去处理一些事情。在工作地过程中明白了主动的重要性,在你可以选择的时候,就要把主动权握在自己手中。有时候遇到工作过程中的棘手问题,心里会特别的憋屈,但是过会也就好了,我想只要积极学习积极办事,做好自己份内事,不懂就问,多做少说就会有意想

酒店客人投诉和疑难问题的处理

酒店客人投诉和疑难问题的处理第一节客人投诉的处理 一、处理投诉的基本原则。 1.真心诚意的帮助客人解决问题。 2.绝不与客人争辨。 3.不损害酒店的利益。 二、投诉的类型。 1.对设备的投诉; 2.对服务态度的投诉; 3.对服务质量的投诉; 4.对异常事件的投诉; 三、处理宾客投诉的程序。 1.认真听取意见; 2.保持冷静; 3.表示同情; 4.给予关心; 5.不转移目标; 6.记录要点; 7.把将要采取的措施告诉客人并征得客人的同意; 8.把解决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告诉客人; 第二节疑难问题的处理 1.当一位客人没有预订而前来入住,但房间已满,应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先生(小姐),真对不起,房间刚刚安排满了,我马上为您联系附近其他酒店好吗?”征得客人同意后,为其联系,然后告诉客人“一旦有退房,我们会与您联系的,欢迎您下次光临。” 2.如果客人进房间后,打电话来说他不喜欢这间房,要求转房,怎么办? 要了解客人退房的原困,“先生(小姐),不知您喜欢转到什么样的房间?”视情况为其调整到合适的房间,若是房间设备方面的问题,马上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若是服务的问题,应尽快报告当值主管并登门道歉,若一时无法解决,应表示歉意,并做好解释,“真抱歉,现暂时没有房间,一有房间,即刻通知您好吗?”使客人感到他的要求受到重视。 3.客人嫌房价太高,坚持要求较大的折扣,应如何处理? 首先做好解释,如介绍客房设施,使客人感到这一价格是物有所值的。并礼貌地告诉客人“您今天享受的这一房价折扣,是我们首次破例的,房间设备好,而且是最优惠的”。如客人确实接受不了,可介绍房价稍低的客房给客人。 4.一位非住客,请你转交一包物品给一个有预订但又未到的客人,应如何处理? 应礼貌地告诉客人“很抱歉,我们很难掌握预订客人准确的入住时间,请留下您的工作单位或电话号码,客人到达后,我们会马上告诉他(她)同您联系。”若属特殊情况,可做特殊处理。 5.深夜,客人来电话抱怨隔壁的客人很吵,无法入睡,该如何处理? 首先向客人表示歉意,问清房号包括隔壁吵闹房间的房号,并安慰客人这样的事很快会得到解决的。然后,通过电话礼貌劝告吵闹客人:“您好,打扰您了,夜已深了,其他住客都休息了,请把你们讲话的音量放低好吗?以免影响其他客人的休息,谢谢合作!”若是来访客人,则告诉:“按规定来访时间已到,如果还有事的话,请到大堂酒吧再述,需要留宿,请另开房间。” 6.如何处理寄给住客但此客人已离店的信件? 先查客人是否有交代如何处理其离店后的信件,如有则按交代的去办,如没有交代,对特快专递、急件应转寄下站或客人家址,或立即退件,对平信,则暂存一些日子,但每天都要查是否有此客人再次入住,若在暂存一周内仍无此客人入住,则办退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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