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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台帐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台帐
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统计台帐

宁波市批发和零售业统计台帐

单位名称 :

统计单位登记证号:

单位负责人:

统计员:

上岗证号:

起止时间:201 年——201 年

宁波市统计局制

统计台帐记载方法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相关统计制度规定、设置本统计台帐。

二、本统计台帐按时间先后分月记载。

三、商品购销存总值、类值指标均按含“增值税”的现价统计登记,代码实行全国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商品分类和商品量要参照商品类值及商品目录填写。

四、各单位在填制统计数据时,必须依据统计台账,保证对外提供的统计数据一致。

五、本单位统计资料发生异常情况或发生重大事件,应在台帐上用文字详细记载。

六、本统计台帐要妥善保管,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

七、本台账涉及的指标解释,依照《宁波市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执行。

八、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过程中,应主动出示本台账。

九、本台账由宁波市统计局监制并负责解释。

检查记录

台账启用及交接记录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名称

启用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目录

单位基本情况 (69)

单位基本情况变更 (70)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类值目录 (71)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统计目录 (72)

商品销售类值进度统计台帐 (73)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进度统计台帐 (75)

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额进度统计台帐 (76)

商品类值台账 (78)

商品量台账 (79)

资产负债类指标 (80)

损益及分配类指标 (81)

其他类指标 (82)

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指标解释 (83)

批发和零售业财务状况指标解释 (84)

单位大事记 (89)

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基本情况变更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类值目录

批发和零售业商品统计目录

批发和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类值进度统计台帐

日期:20_年月

计量单位:千元

注:商品类别为:一、食品饮料、烟酒类,1、食品类,a、粮油类, b、肉禽蛋类,c、水产品类,d、蔬菜类,e、干鲜果品类,2、饮料类,3、烟酒类,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服装类,2、鞋帽类,3、针纺织品类,三、化妆品类,四、金银珠宝类,五、日用品类,1、洗涤用品类,2、儿童玩具类,六、五金、电料类,七、体育、娱乐用品类,八、书报杂志类,九、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十一、中西药品类,其中:西药,中草药及中成药,十二、文化办公用品类,十三、家俱类,十四、通讯器材类,十五、煤炭及制品类,十六、木材及制品类,十七、石油及制品类,十八、化工材料及制品类,其中:化肥类,十九:金属材料类,二十: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二十一: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其中:农机类,二十二:汽车类,二十三:种子饲料类,二十四:棉麻类,二十五:其它类,

特别提醒:销售额包含销项税额。

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商品销售类值进度统计台帐

注:商品类别为:一、食品饮料、烟酒类,1、食品类,a、粮油类, b、肉禽蛋类,c、水产品类,d、蔬菜类,e、干鲜果品类,2、饮料类,3、烟酒类,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1、服装类,2、鞋帽类,3、针纺织品类,三、化妆品类,四、金银珠宝类,五、日用品类,1、洗涤用品类,2、儿童玩具类,六、五金、电料类,七、体育、娱乐用品类,八、书报杂志类,九、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十、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十一、中西药品类,其中:西药,中草药及中成药,十二、文化办公用品类,十三、家俱类,十四、通讯器材类,十五、煤炭及制品类,十六、木材及制品类,十七、石油及制品类,十八、化工材料及制品类,其中:化肥类,十九:金属材料类,二十:建筑及装潢材料类,二十一: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其中:农机类,二十二:汽车类,二十三:种子饲料类,二十四:棉麻类,二十五:其它类,

特别提醒:销售额包含销项税额。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进度统计台帐

日期:20_年月品种: 计算单位: .

注:商品品种为:1.大米(稻米),2.面粉(小麦面),3.杂粮,4.食用植物油,5.猪肉,6.牛肉,7.羊肉,8.禽肉,9.鲜蛋,10.彩色电视机,11.家用电冰箱,12.房间空调器,13.电脑(微型计算机),14.汽车,15.轿车,16.煤炭,17.汽油,18.柴油,19.钢材,20.铜,21.铝,22.水泥,23.化学肥料,24.化学农药

特别提醒:购进额包含进项税,销售额包含销项税。库存只报月末数据。

批发和零售业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额进度统计台帐

日期:20_年月计算单位: 千元

特别提醒:购进额包含进项税,销售额包含销项税。库存只报月末数据

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一) 单位:千元

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总额(二) 单位:千元

商品类值

商品类别:

类别代码:单位:千元

平衡关系:(1)1=2+3

商品量

商品类别:

平衡关系:2≥3

资产负债类指标

损益及分配类指标

其他类指标

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指标解释

批发和零售业单位指在流通环节主要从事商品批发活动和零售活动的单位(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在填报商品购进、销售、库存报表时,应包括其所属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相应数据,包括经营地在外省市的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

商品购进(总)额指从本企业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进(包括从国外直接进口)作为转卖或加工后转卖的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进口额指直接从国外进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进口的商品金额,不包括从国内有关单位购进的进口商品。对外贸易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只统计自主经营进口的商品,不统计受托代理进口的商品。

商品销售(总)额指对本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出售的商品金额(包括售给本单位消费用的商品,含增值税)。

批发额指售给国民经济各行业用于生产、经营用的商品金额。

出口额指直接向国(境)外出口的商品和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商品金额。商品出口不包括售给外贸企业出口或加工后出口的商品,以及在国内市场以外币销售的商品。对外贸易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只统计自主出口的商品,不统计代理出口的商品。

零售额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金额。

期末商品库存总额对于批发和零售业法人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指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对于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是指期末实际在库且归属法人具有所有权的全部商品金额(含增值税)。

商品购进总量指从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购买和调入(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的商品数量。购进的各种商品,不论是否进入本单位仓库,凡是通过本单位结算货款的,都统计在商品购进量中。

商品销售总量指销售和调出(开具正式发票,下同)给本单位以外的单位或个人的商品数量。销售的各种商品,凡是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凭证的,都统计在商品销售量中。

商品零售量指售给城乡居民用于生活消费的商品和社会集团用于公共消费的商品数量。

期末商品库存量是指本单位已取得所有权的全部商品数量。商品库存量必须按照规定时点核算,期初库存量指报告期第一天零时的实际库存量,期末库存量指报告期最后一天24时的实际库存量。

混凝土企业(建筑业)统计报表格式文档

精选
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统计 2013 年报表)
东莞市 XX 预拌混凝土有限公司 2013 年 12 月
可编辑

精选
目录
一、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 表)…………………………………………………………………………1 二、建筑业企业生产情况(C102 表) ………………………………………………………………………3 三、建筑业企业财务状况(C103 表) ………………………………………………………………………4
可编辑

精选
法人单位基本情况
2010 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国家机关、社会团 01 法人单位代码
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 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 02 法人单位名称:
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0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表 号: 101-1 表 制表机关:国 家 统 计 局 文 号:国统字(2010)185 号

04 单位所在地及行政区划
单位位于:
省(自治区、直辖市) 乡(镇) 街道办事处
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
街(村)、门牌号
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05 联系方式
区号 电话号码 分机号 传真号码 邮政编码
电子信箱 网址
06 行业类别
1
2
3
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
品)



07 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如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为多个,请复选) 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 机关级别 1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2 编制部门 3 民政部门
9 其他(请注明批准机关)
机关级别:1 国家,2 省,3 地(市),4 县(市) 登记注册号
08 登记注册类型
内资 110 国有 120 集体 130 股份合作 141 国有联营 142 集体联营 143 国有与集体联营
149 其他联营 151 国有独资公司 159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60 股份有限公司 171 私营独资 172 私营合伙 173 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174 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外商投资
190 其他
308 中外合资经营
港澳台商投资
320 中外合作经营
208 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330 外资企业
220 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340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30 港澳台商独资
240 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

09 控股情况(限企业填报) 1 国有控股,2 集体控股,3 私人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5 外商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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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统计台帐(A4打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台账使用说明 1.建筑业企业统计台账是保管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是进行建筑业统计工作必备的数据依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北京市统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各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和健全原始统计记录、统计台账。 2.统计台账资料必须依据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及时进行登记并与原始统计记录、统计报表及相关专业资料保持一致,不得随意更改、删减、遗漏,各单位需要增设的台账,如实物工程量、竣工工程台账等可在本台账后面补充。 3.建统台1、2、5、6账由公司(法人单位)填写,建统台3、4账由分公司或项目经理部、工程处、工程队等单位填写。各单位可视具体情况按月或季填写建统台5、6账。 4.本台账须妥善保管,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整洁。 5.本台账由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监制并负责解释,北京市京信统计师事务所总经销。任何单位不得翻印。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

单位基本情况 18主要经济指标 单位:千元;人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E批发和零售业统计 报表制度 (2012年统计年报和2013年定期统计报表) 福建省统计局制定 2012年11月 1 / 90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福建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2 / 90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 目录 一、总说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 基层年报表式 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101-1表) (6) 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101-2表) (8) 3.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1表) (10) 4.财务状况(E103表) (11) 5.批发和零售业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104-1表) (12) 6.信息化情况(109表) (13) 未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报表 7.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104-3表) (14) 8.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E107表) (15) 9.批发和零售业连锁经营情况(E120-1) (16) 10.批发和零售业连锁门店及配送中心分布情况(E120-2表) (17) 11.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成交情况(E130表) (19) (二) 基层定报表式 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报表 1.法人单位基本情况(201-1表) (20) 2.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202-1表) (22) 3.财务状况(E203表) (23) 4.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1表) (24) 5.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E204-2表) (25) 6.批发和零售业调查问卷(E210表) (25) 未纳入企业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的报表 7.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销售和库存(E204-3表) (26) 8.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221表) (27) 9.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E222表) (28) (三) 综合定报表式 1.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401表) (29) 2.批发和零售业商品销售、库存情况(E451表) (29)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04表) (30)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E454表) (30) 5.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成品油批发单位填报)(E421表) (31) 6.重要商品销售和库存(成品油零售单位填报)(E422表) (31) 四、附录 (一)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批发和零售业) (32) (二) 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及实施办法 (37) (三) 批发和零售业统计限额标准 (42) (四)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批发和零售业) (42) (五) 零售业态分类标准 (43) (六) 商品分类目录 (44) (七) 重要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目录 (45) (八) 商品交易市场类别目录 (46) (九)福建省市、县(区)地址标准代码 (47) (十) 主要指标解释 (48) . - 1 - / 90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 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 ( 统计年报和定期报表) 湖南省统计局 11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和统计制度规定,真实、准确、及时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调查对象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湖南省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说明 (3)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7) (一)综合年报表式 (7)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301表) (7)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302表) (8)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303表) (9) (二)综合定期报表表式 (1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401表) (1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一)(湘F402表) (11)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二)(湘F403表) (12) (三)基层年报表式 (13) 1.单位基本情况调查表(湘F101表) (13) 2.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2

表) (15) 3.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103表) (16) 4.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4表) (17) 5.保险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5表) (18) 6.证券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106表) (19) (四)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20) 1.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2表) (20) 2.限额以上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湘F203表) (21) 3.银行业企业财务状况(湘F204表) (22)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服务业统计报表填报说明 1、统计调查对象:除第一产业(农业)和第二产业(工业、建筑业)、批发与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单位,均需上报各类服务业财务状况统计报表,具体包括交通运输业、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金融业,租赁与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与娱乐业,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国际组织等12个行业及其他房地产业1个大类。 2、上报网址:http://60.190.71.140:8010(温州市统计局服务业统计报表在线填报系统)。 3、上报时间:2007年年报2008年1月25日前上报。2008年定期报表:3月15日前上报1-2月份统计报表,6月15日前上报1-5月份统计报表,9月15日前上报1-8月份统计报表。 4、报表调整说明: 为与2007年新会计制度做好衔接,2007年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服务业行政、事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整了以下几个指标: (1)“财政拨款”调整为“财政拨入(补助)收入”,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行政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拨入经费”,事业单位“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补助收入”;2006年对应“收入支出表”中的“财政拨款”。 (2)“人员支出”调整为“工资福利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人员支出”。 (3)“公用支出”调整为“商品和服务支出”,2007和2008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2006年数据对应“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公用支出”扣除“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基本建设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科目后的数据。 (4)“各种设备、交通工具及图书资料购置费”调整为“各种设备、交通工具购置费”,对应数据都可以从当年“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相应科目加总得到。该指标由原来“公用支出”的小项调整为“商品和劳务支出”的并列项,对应的平衡关系也作了调整。 5、主要指标审核关系:

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

(F)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2003年统计年报和2004年定期报表) 北京市统计局 2003年10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北京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说明 (4) 二、报表目录 (5) 三、调查表式 (6) (一)基层年报表 (6)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103表) (6) (二)基层定期月报表 (7) 财务状况表(服务业企业F203表) (7) 四、附录 (8) (一)实施办法 (8) (二)指标解释 (8)

一、总说明 (一)目的 为了研究制定服务业发展规划,优化服务业结构,改进宏观调控,开拓新的就业渠道和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制度(实施方案)。 (二)对象 本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北京市辖区内的中央和地方的、各种经济类型的、独立核算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 独立核算服务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服务业企业包括:(1)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2)仓储业;(3)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贸易经纪与代理;(5)住宿业(6)金融业;(7)房地产业;(8)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10)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1)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12)教育;(13)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1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本制度实施范围为除金融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外的服务业企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内容 本制度主要内容包括:2003年服务业财务状况年报表(F103)、2004年服务业财务状况月报表(F203)。 2003年年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2004年月报对年主营业务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辅助业、装卸搬运及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贸易经纪与代理,住宿业,房地产业(除房地产开发经营),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业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统计。 (四)要求 本制度实行全国和北京市统一的统计分类标准和统一编码,各单位必须严格贯彻执行。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真实地报送,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报表表式 企业基本情况 2012年 表 号:电软统企1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一、企业标识代码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二、企业基本情况 A.企业名称: B.企业法人代表: C.母公司组织机构代码:□□□□□□□□□ D.邮政编码:□□□□□□ E .企业开业时间: F.企业地址: G .填表人姓名: H.电话号码: I.传真号码: J.电子邮箱(E-mail ): K.企业主页地址(HTTP ): L.软件企业认证号: 认证机关: M.系统集成认证号: 认证机关: N.CMM/CMMI 认证级别: 认证号: 认证机关: O.ISO9001质量认证号: 认证机关: P.企业有无设立研发机构(在相应的□内划√): □有 □无 Q.公司股权结构:第一大股东 持股比例 % 三、企业开展业务情况 *主要应用或服务领域: (1)通用 (2)安全 (3)电子政务 (4)企业管理 (5)通信 (6)金融 (7)能源 (8)工业控制 (9)交通 (10)教育 (11)娱乐 (12)医疗 (13)其他

企业主要指标 2012年 表号:电软统企2表 制定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企业名称:批准文号:国统制[2012]110号 组织机构代码: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注:*A5、A82两项仅由行业代码归属到“E6205”的企业填报。 审核要点: 1.C01≥A0 2.A0=A1+A2+A3+A4+A5+A6 3. A0≥A7 4. A0≥A8x6.4(参考) 5. A8≥A81+A82 6.A7≥A81x 6.4(参考)7.A5≥A82x 6.4(参考)8.C06≥C061+C062 9.C08=C01-C02-C03+C04-C05-C06-C07-D01+D02+D03 10.C14=C12-C13 11.B1≥B11+B12 12.B1=B15+B16+B17 13.B1、B2、B3不能为0 14.. 10<(T12+T13+T14+B3)/C01*100<60(参考) 16.允许C04、C07、C071、D01、D02、 D03、C08、C09、C121、C131、C14、C15、C16、C17、T13、T14为负值。17.A1、A2、A3、A4、A5、A6必须分别 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相应类之和。 18. A8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电软统企3表)中本年出口之和。 19.A82必须等于软件业务收入分类表中“E5 嵌入式系统软件”出口合计。

建筑业统计台账

西安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统计台账 2016 年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口 西安市统计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 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统计台账填写要求 1、统计台账的各项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标准及2015年《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

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填写,登记台账的基础数据要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并与企业报出的统计报表一致,出现调整要加注说明。 2、本统计台账按时间先后分月记载。 3、台账必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数码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清楚工整。 4、为了保证统计台账的连续性,台账管理须由企业领导确定责任人,统计人员变更、流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账经管及交接登记”中登记。 5、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纸介质或电子台账,电子台账请于https://www.sodocs.net/doc/9213453157.html,自行下载。使用电子台账的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将电子台账打印装订成册,实行归档管理,并在接受统计机构检查时出示纸介质台账。 6、本统计台账应妥善保管,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 7、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政府统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8本台账由西安市统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

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2016年定期统计报表) 上海市统计局印制 2015年12月

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上海市统计局负责解释。

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 表号:202-1表组织机构代码□□□□□□□□-□制定机关:上海市统计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批准文号:国统制(2015)129号 补充资料: 不能填报“从业人员”和“工资总额”数据的法人单位填报 发放工资的法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49)□□□□□□□□-□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50) 日 说明: 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一季度季后7日、二季度季后6日、三季度季后10日12时前网上填报,四季度免报。 3.“补充资料”由主表数据为空的调查单位填报。 4.审核关系: (1)01=05+06+07 (2) 01≥69 (3)08=09+10+11 (4) 12=13+18+19 5.其他:本季:时点数,1季度指:3月31日人数;2季度指:6月30日人数;3季度指:9月30日人数。 1-本季:时期数,1季度指:1-3月;2季度指:1-6月;3季度指:1-9月。

建筑企业台账-副本

建筑企业统计台账(2011 年) ****县********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摘要 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二十九条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 统计人员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第四十一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处分:(一)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 (三)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 (四)拒绝、阻碍统计调查、统计检查的; (五)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其他相关证明和资料的。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个体工商户有本条第一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统计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服务业单位财务统计报表填报流程 一、确定单位类型和上报表式 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包括:《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财务状况》、《银行业财务状况》、《保险业财务状况》、《证券和期货业财务状况》,共5种表式,每家单位只能对应到其中一种表式进行填报,每种表式对应的填报范围如下表。 二、填报指南与原始数据(记录)搜集 (一)报告期限 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每个报告期报送的是1月至本月的累计数,如3月财务月报报送的是1-3月的财务累计数,需要注意的是季报的四个报告期分别报送1-2月、1-5月、1-8月、1-11月的财务累计数,年报报送的是本年1-12月的财务累计数。 (二)报送方式和报送时间 服务业单位报送统计报表都采用网上直报,服务业统计报表的报送时间由县(市)区统计局具体确定。 (三)报送内容和取数方法

服务业单位统计报表涉及金额的以“千元”为计量单位,涉及人员的以“人”为计量单位,报送数据包含本年累计数和上年同期累计数(如上年已是联网直报单位,上年同期数自动调取不用填报)。5种财务统计表的具体指标和取数来源如下 1、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 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由资产负债、损益分配、其他资料三方面的指标组成。对于编制资产负债表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可以直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填报。对于资产负债核算不太完善的企业,资产负债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核算资料分析填报。资产负债反映企业的期末存量,这些指标为期末时点数。 损益及分配类指标根据企业损益表、费用表内容,结合不同企业会计核算基础设计的,其资料来源主要来源于企业损益表、相关费用表及其它收支核算资料。填报方法分为两种情况: (1)编制完善的损益表、费用明细表的企业,财务状况指标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填报:一是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如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利润、投资收益、利润总额、应交所得税等,可以直接根据损益表对应项目直接填报。二是明细项目,如管理费用中的其中的税金、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等,可以根据企业相关费用表及其核算资料填报。 (2)损益表、费用表不完善的企业,财务状况指标可以结指标解释及其逻辑关系,根据企业收支核算资料分析填报。损益及分配类指标反映企业财务流量情况,这些指标为报告期时期数。对于财务核算健全的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可以直接根据企业相应科目填报。财务不完善的企业,应付职工薪酬可以结合指标解释及其逻辑关系,根据企业支出核算资料分析填报。 2、服务业非企业财务状况 服务业非企业财务状况表由资产负债、收入支出、其他资料三方面的指标组成。资产指标可以直接根据非企业资产负债表相应项目填报。对于资产负债核算

建筑业统计台账

. . . ... 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统计台账 2016年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市统计局制定 .. ..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目录 统计台账填写要求

1、统计台账的各项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标准及2015年《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填写,登记台账的基础数据要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并与企业报出的统计报表一致,出现调整要加注说明。 2、本统计台账按时间先后分月记载。 3、台账必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数码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清楚工整。 4、为了保证统计台账的连续性,台账管理须由企业领导确定责任人,统计人员变更、流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账经管及交接登记”中登记。 5、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纸介质或电子台账,电子台账请于https://www.sodocs.net/doc/9213453157.html,自行下载。使用电子台账的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将电子台账打印装订成册,实行归档管理,并在接受统计机构检查时出示纸介质台账。 6、本统计台账应妥善保管,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 7、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政府统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对企业行为进行处理。 8、本台账由市统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台账经管、交接、检查记录

集团公司统计报表制度

N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 ○ (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

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制定 2007年10月

本报表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公民有义务如实提供国家统计调查所需要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负责解释。 目录 一、总讲明 (2) 二、报表目录…………………………………………………………………

(3) 三、调查表式 (一)基层年报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年报(N111 表) ………………………………………………………… (4) 2.企业(集团)调查问卷(N112 表) ………………………………………………………… (7) 3.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N113 表) ………………………………………………………… (15) (二)基层定期报表表式 1.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N211 表) ………………………………………………………… (18) 2.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半年报(N212 表) …………………………………………………………… 20 四、指标解释 (22)

一、总讲明 (一)为了反映我国企业(集团)的进展情况,为国家组织与指导企业集团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与咨询建议,更好地满足国家宏观治理的需要,特制订本制度。 (二)企业集团的定义及统计范围:企业集团是指以母子公司为主体,通过投资及生产经营协作等多种方式,与众多的企事业单位共同组成的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集团的统计范围包括:一是由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二是国家重点企业(包括520户和重组为集团公司的原512户国家重点企业);三是国务院确定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原百户试点企业;四是由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集团;五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企业集团;六是年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之和,下同)和年末资产总计均在亿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企业(集团)。企业集团的统计调查单位是以母子公司为整体的企业集团,即包括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全资子公司(单位)、绝对控股子公司(单位)和相对控股子公司(单位);不包括参股和协作企业(单位)。上述企业集团中交叉重复的只报一套报表。除企业集团外的重点企业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为统计调查单位。 (三)调查表式及内容:企业(集团)统计报表制度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企业(集团)统计年报、企业(集团)调查问卷(年报)、企业(集团)统计半年报;二是成员企业(单位)统计年报、成员企业

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一览

重点服务业企业统计报表一览 序号报告期别表名(表号)统计范围报送方式1年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在全省企业一套表平台报送。2年报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属下的产业活动单位3年报财务状况(F103表)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4年报信息化情况(109表)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5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102-3表)辖区内全部私营企业法人单位、私人单位所抽中的样本单位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6年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102-2表)广州市辖区内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将纸介质报表一式一份报送广州市统计局人口处和所在地,一份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报送所在地统计局,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确定。7年报企业科技项目情况(107-1表)有R&D活动的相关非工业企业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网上报送数据和纸介质报表。8年报企业科技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有R&D活动的相关非工业企业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网上报送数据和纸介质报表。9年报广州市城镇就业人员变动和新增就业岗位需求情况调查表(穗岗调1表)广州市辖区内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确定。10年报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统计表 (社年12表)广州市辖区内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确定。11年报重点企业研发及相关情况年快报(L707-1表)有关部门认定的国家级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网上报送数据和纸介质报表。12年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H101-1表)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及由区、县级市统计局确定的基层填报单位。属国家安全部门的以纸介质方式一式一份报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其他的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13定报服务业企业财务状况表(F103-1表)辖区内重点服务业法人单位在全省企业一套表平台报送。14季报物业管理经营情况(F204-1表)辖区内重点物业管理法人单位在全省企业一套表平台报送。15季报房地产中介服务经营情况(F204-2表)辖区内重点房地产中介服务法人单位16季报从业人员及工资总额(I202-2表)广州市辖区内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并将打印表一式一份报送广州市统计局人口处,一份按所在地统计局规定时间报送所在地统计局,其余由各主管部门确定。17季报企业用工情况问卷调查表(I504表)由广东省统计局确定的城镇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18季报非工业重点耗能单位能源消费情况(205-5表)辖区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和其他第三产业法人单位。在全省企业一套表平台报送。19月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基层标准表(H201表)计划总投资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及由区、县级市统计局确定的基层填报单位(不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属国家安全部门的以纸介质方式一式一份报广州市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其他的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20月报新入库项目申请表(H202表)计划总投资5亿元及以上的新开工或计划总投资由5亿元以下调整为5亿元及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在市网上直报系统报送。

建筑业统计台账

. 西安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统计台账 2016年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 西安市统计局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一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等统计调查对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人员应当对其审核、签署的统计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作为统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专业资料

目录 专业资料

统计台账填写要求 1、统计台账的各项指标必须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统计标准及2015年《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统计口径、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填写,登记台账的基础数据要依据企业的原始记录,并与企业报出的统计报表一致,出现调整要加注说明。 2、本统计台账按时间先后分月记载。 3、台账必须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铅笔填写,数码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要清楚工整。 4、为了保证统计台账的连续性,台账管理须由企业领导确定责任人,统计人员变更、流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台账经管及交接登记”中登记。 5、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使用纸介质或电子台账,电子台账请于https://www.sodocs.net/doc/9213453157.html,自行下载。使用电子台账的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将电子台账打印装订成册,实行归档管理,并在接受统计机构检查时出示纸介质台账。 6、本统计台账应妥善保管,并作为历史资料存档。 7、本台账列入统计执法检查范围,企业在接受统计执法检查时,应主动出示本台账,接受执法人员的检查。对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政府统计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二条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8、本台账由西安市统计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专业资料

年建筑业企业一套表统计台账

建筑业企业一套表统计台账生产经营情况 指标名称单位 1季2季3季4季 本季本季累计本季累计本季累计 一、建筑业合同情况- 签订的合同额千元 上年结转合同额千元 本年新签合同额千元二、承包工程完成情况-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千元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千元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千元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千元三、建筑业总产值千元 其中:装饰装修产值千元 其中:在外省完成的产值千元 建筑工程产值千元 安装工程产值千元 其他产值千元 四、竣工产值千元 五、房屋施工面积平方米 其中:新开工面积平方米 其中:实行投标承包面积平方米 其中:新开工面积平方米

建筑业企业一套表统计台账房屋竣工面积及价值 指标名称单位 1季2季3季4季 本季本季累计本季累计本季累计 一、房屋竣工面积- 合计 平方米 住宅房屋 平方米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平方米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平方米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平方米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平方米 商务会展用房屋 平方米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平方米 办公用房屋 平方米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平方米 科学研究用房屋 平方米 教育用房屋 平方米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平方米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平方米 厂房及建筑物 平方米 厂房 平方米 仓库 平方米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平方米二、房屋竣工价值- 合计 千元 住宅房屋 千元 商业及服务用房屋 千元 商厦房屋(批发和零售用房) 千元 宾馆用房屋(住宿用房) 千元 餐饮用房屋(餐饮用房) 千元 商务会展用房屋 千元 其他商业及服务用房屋(居民服务业用房) 千元 办公用房屋 千元 科研、教育、医疗用房屋 千元 科学研究用房屋 千元 教育用房屋 千元 医疗用房屋(卫生医疗用房) 千元 文化、体育、娱乐用房屋 千元 厂房及建筑物 千元 厂房 千元 仓库 千元 其他未列明的房屋建筑物千元

贸易单位上报统计报表工作填报流程

贸易单位上报统计报表工作填报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报送统计资料和数据。为加强贸易单位统计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贸易统计数据质量,现将贸易单位上报统计报表工作流程规范如下: 一、需上报的主要报表 贸易单位主要统计报表包括:《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商品购进、销售和库存》、《批发和零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财务状况》、《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经营情况》、《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情况调查表》,共8种表式。从报表周期来看:分年度报表和定期报表。从报表性质来看:分财务报表和业务报表。每种表式对应的填报范围如下表。

(一)贸易企业财务表取数来源。 1、财务表的资产负债类指标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对应的科目取数。 2. 财务表的损益及分配类指标根据企业利润表对应的科目取数。 3、应交增值税指标从贸易企业的交纳增值税报表中取得。 贸易单位财务表主要统计指标来源与采集方式如下表。

批发企业销售额等统计数据来源:一般都是以发票或者订单为原始记录。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用财务软件,企业会计使用财务软件,根据每一笔销售的发票在ERP中输入,形成每日的日记账,到25号左右,将上月26号-本月25号(也有企业是完整的一个月的,即1-30号)日记账合计导出即为本月销售额,然后根据上月填写的累计销售额加上本月的销售额即为1-本月累计销售额。 零售企业销售额等统计数据来源:零售企业一般都有收银系统,以收银系统的数据为原始记录。如超市公司单位有内部数据平台,每一笔销售都会通过POS机的操作传入到数据平台,到月底可以浏览各类别商品的销售额及每一笔POS机的销售记录,根据每月各类别商品的销售额填写统计报表。汽车销售公司有专用销售系统,每日由专员对系统进行管理,公司里每款产品的单价、型号、库存、预付款余额等都收录在该系统内,车辆出售后开具的发票者要扫描到该系统里。 住宿企业营业额等统计数据来源:住宿信息由西软系统进行时时登记、收银,并与公安局联网。每一位客人入住都有入住天数和结算金额的记录,系统本身有汇总功能,会计将该系统数据导出汇总到其他财务软件中,根据系统的记录并结合每日现金账和银行付款的凭证来汇总当月营业额及其中的客房收入、商品销售额。 餐饮企业营业额等统计数据来源:一般较大的餐饮企业会使用一些电脑管理系统,主要负责顾客消费账单,和酒水出入库等情况,作为原始记录。每桌消费结算都是电脑下单,最后根据每一桌的点菜单及最后的收费流水账形成日记账,在汇总上月26-本月25号数据作为当月营业额数据。 三、形成统计台账 统计人员按照搜集原始记录和凭证整理形成的相关资料录入统计台账中,并登记成册。该环节是企业填报统计报表数据前提。 贸易单位的统计人员要根据每天实际销售、营业情况先登记过录帐,并在此基础上形成统计月帐。批发零售商品流转情况和住宿餐饮业经营情况统计各个指标均需在统计台帐的基础上取数,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财务状况中的每个指标如没有调整可以根据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费用凭证等取数,如有特殊情况处理的请先登录统计台帐后,再填报真实数据。贸易单位统计台账一般可参考以下方式形成: 1、批发零售企业根据公司的管理软件,内有公司每日的销售情况,统计员月底把软件内的销售情况导成EX格式,EX表内有各种产品的销售量、销售金额,按照统计局的要求格式进行修改。出口企业根据海关报关单做台账,一搬批发企业根据发票做台账,零售企业根据销售记录做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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