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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师89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

第五师89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
第五师89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

第五师89团2014年保障性住房(和景苑小区)配套及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小区道路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建设单位:第五师八十九团

施工单位:博赛建业第105项目部

编制:

审核:

审批:

编制日期:2015年7月日

安全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目录

一、工程概述

二、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三、施工总体部署

四、建立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六、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七、实行安全教育制度

八、进行班前活动制度

九、食堂管理制度

十、宿舍管理制度

十一、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十二、施工设备的使用管理

十三、事故隐患控制

十四、纠正和预防措施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本项目部在公路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方针、政策以及安全规程。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专管与群管相结合,加强预测的控制,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确保施工生产安全。

一、工程概述

新建道路总长1878.263米,其中新建16米宽道路长230.988米,总面积为3695.808平方米。新建9米宽道路长104.668米,总面积为942.012平方米。新建7米宽道路长1542.607米,总面积为10798.249平方米。新建人行道总面积为4190.327平方米。路面类型:沥青混凝土路面。为了保证该合同的施工安全编制此项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的人员严格遵守本设计,切实做好安全工作,搞好文明施工。

二、制定安全管理目标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和制度,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贯穿施工生产的全过程,搞好安全检查生产,消除重大伤亡事故,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订安全目标协议。本工程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熟悉施工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在施工中坚持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决实现五杜绝:即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施工、违章上岗和野蛮施工的现象发生,实现整个工程无死亡事故、重伤事故及重大机械事故,负伤率12‰以下的安全总目标。特制定以下目标:

安全管理目标:

1、轻伤事故频率控制在5‰以下。

2、重伤事故为0。

3、死亡事故为0。

4、无消防、安全事故。

管理人员必须时刻牢记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指示精神,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认真搞好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作做得更好。施工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凡是在本工程工作的工人必须熟悉和遵守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自觉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及关心他人的安全、使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工作能认真落到实处。对发生的各类事故均应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和群众示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和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的原则处理,把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

三、施工总体部署

我公司及时组建施工项目部,项目部拟设在第五师八十九团和景苑小区,工程技术人员提前熟悉招、投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并编制切实可行富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施工总体部署编制总体施工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在后期施工中严格按计划进行,并做到每天一检查、每周一总结。对未按计划完成的事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下一计划中相应调整,保证完成计划事项。项目部对合同段整体工程统筹规划,进行施工总体部署。

四、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根据工程施工需要,结合工程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出以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使安全工作能落到实处,各负其责,把89

团和景苑小区道路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搞得更好。特制订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施工技术员、安全员、班组长及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部安全管理体系:

一)、制度保证

(1)、安全目标

1、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8%以上,合同履行率100%。

2、事故发生率<0.3%,健康指数100%,确保全体员工健康和安全.

3、清洁生产,文明施工,降低噪音,减少扬尘,防止固体废弃物流失,处理污水。

安全员 涂小雷 项目经理:赵进轩

施工员 方志高 质检员 谭启超

施工班组 王长英

安全科 王瑞海

(2)、组织保证

1、安全生产班组会:

2、建立组织保证制度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及时了解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安全工作措施。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①技术人员安全责任制

A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安全法令、规程、制度、标准、规范。

B组织编制文明施工,临时用电等安全专项组织设计。

C做好开工前及阶段性安全技术交底。

D根据施工技算,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②项目经理安全责任制

A认真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自觉保护职工安全利益,确保公司下达的安全指标完成,支持安全员开展工作。

B制定项目部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C组织安全专项检查情况小结,布置并落实安全生产计划。

D做好安全生产情况小结,布置落实安全生产计划。

E结合上级部门有关专项检查,严格细化项目安全管理。

F按规定向员工提供劳动保护。

G对内外分包(分项)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考核验收严格奖罚制度。

③安全员安全职责制

A协助项目经理做好项目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B督促施工员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C做好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监督检查班前安全学习和活动情况。

D坚持天天巡视施工现场、跟班作业,发现隐患立即要求整改。

E做好安全管理资料归档工作。

F及时向领导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提出安全生产建议。

G有权制止施工(生产)现场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的行为。

三)、安全检查

1、定期检查

1、项目部必须遵守国家《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国爱《建筑机械使用安全规程》(JGJ33-86)等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检查、验收。

2、实行定期检查制度

(1)公司实行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制度,检查内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机电设备、用电安全、卫生消防。参加人员:项目经理、主任工程师、安监等有关人员。安监人员负责填写“检查评分表”、项目经理负责总结、部署整改措施、安全员负责当月时,“通报”的上报下达。

(2)、有关职能部门实行旬检制,每旬组织本部门有关人员对公司各项目部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问题写出书面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及限期整改。

(3)、项目部实行周检制。由项目组织有关职能人员,各操作班组长参加进行检查、总结、评比、奖罚。

(4)、班组实行日检制,由班组长组织,做好班前、班后安全检查活动并做好记录。

(5)、对专业性比较强的项目实行专检制。如:施工用电等,由项目安全员进行检查,合格后报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合格签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6)、对运输车辆严禁载人、喝酒,开与证件不符的车辆。

(7)、测量人员远离高压线,已防发生触电事故。

②日常检查

A项目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实行值班与巡视制度,对施工中的违章进行制止,当场进行处理。

B主任工程师及时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报执行情况,督促认真贯彻执行。C安监人员坚持日常的安全检查监督,对施工中出现的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现象进行及时地制止。对违章人员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D施工员随时检查施工工序,操作工艺有无违章违规,检查照明,道路及各种设施是否良好,检查班组“三制”执行情况,检查和作好有关记录。

E机电技术人员和管理干部,及时制订落实本单位有关的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技术操规程,检查机电设施和基它的安全用电、文明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安全生产奖惩制:

四)、工作保证

1、开工前检查

①施工组织是否有安全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

②施工机具是否符合技术的安全规定

③安全防护措施工是否符合要求

④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培训

⑤施工方案是否经过交底

⑥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

⑦施工中可能发生危险是否有预防措施

2、施工过程中检查

①安全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是否人人明白,心中有数。

②安全操作挂牌制度是否落实。

③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④现场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⑤现场违反指挥,违章操作监督检查。

⑥搞好信息反馈情况。

3、竣工检查

①总结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生产经验,对于成功经验和控制办法进行推广。

②找出施工过程中安全薄弱环节,制定对策转入下一PDCA循环。

③做好总结评比工作。

五、实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项目部规定对每个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项目部规定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

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如土方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防火等。

3、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人员进行书面交底,交底人与被交底

人双方必须签字。

4、分工种安全技术交底是对参加施工的各工种进行安全交底,主

要包括电工、电焊工、机械工等,安全交底应根据各工种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不得千篇一律,流于形式,可参照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5、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主要是根据各工序施工作业面受不同环

境、不同高度,不同季节有针对性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六、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各

项经济承包有明确的安全指标和包括奖惩办法在内的保证措施,有劳务使用和机械租用安全生产协议书。

2、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组织设计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

批准。

4、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受交底者履行签字手续。

5、安全检查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有时间、有要求、明确重点

部位、危险岗位。安全检查有记录。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整改,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

6、班组在班前须进行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的“三上岗”

和每周一次的“一讲评”安全活动。班组的安全活动要有考核措施。

7、遵章守纪、佩戴标记。

8、进行施工现场,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

9、电焊机、搅拌机专人操作,严禁无证上岗。

10、搅拌机经常注油,上班前检查钢丝绳有无拉毛、断股等现象。

11、喝酒后禁止进入工地,违者罚款100-200元。

12、在施工现场不得打闹吵架、打架斗殴、伤人、动手打人。

13、不允许带小孩和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4、机械工等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5、对于违反安全制度的人,给予一定的罚款,造成自身他人伤亡或经济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七、实行安全教育制度

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思想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自觉遵守执行安全检查生产,文明施工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劳动保护条例,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搞好文明施工。

A安全技术知识教育,使全体参加施工人员懂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

新入场工人必须经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的内容、时间及考核结果要有记录。按照建设部《建筑业外来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的规定:

公司教育内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等。

项目教育内容:工地安全制度、施工现场环境、工程施工特点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

班组教育内容:对本工种施工特点及安全基本知识,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机械设备电气安全等安全基本知识。

B坚持岗位培训教育,对参加施工人员,坚持上岗前的培训工作,凡未培训者,一律不得上岗。

C特殊工作岗位人员,必须经过有关单位和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后并持证上岗。

D工人变换工种,应先进行操作技能及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进行教育和考核应有记录资料。

E对安全教育制度中规定的定期教育执行情况,应进行定期检查考核结果记录。

F检查时可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安全兼职人员进行了解,并抽查工人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G企业安全人员第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施工管理人员也应按建设部规定每年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进行班前活动制度

1、班前安全活动应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按照规定坚持执行。

2、班前安全活动应有人负责抽查、指导、管理,应有活动内容,

针对各班组专业特点和作业条件进行,不能以布置生产工作代替安全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简单重点记录活动内容。

九、食堂管理制度

食堂卫生管理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依照食堂规模大小、入伙人数的多少,应当有相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贮存等场所及必要的上下水等卫生设施,要做到防腐、防虫与污染物保持30米以上的距离,食堂内外每天做到清洗打扫,保持内外环境的整洁。

一、食品卫生

1、采购外地食品应向供货单位索取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开具的检验合格证或验收单。

2、采购食品使用的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做到生熟分开,防潮、防雨、防晒。

3、不得采购腐烂、变质、有异味或《食品卫生》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二、贮存、保管

1、根据《食品卫生法》规定仪器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2、贮存食品应注意做到通风、防潮、防鼠。

3、禁止用铝制品、非食用性塑料制品盛放熟菜。

三、个人卫生

1、炊管人员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发帽,做到“三白”(白衣、白帽、白口罩)并保持清洁、整齐,做到文明操作。

2、炊食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坚持做到“四勤”(勤理、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十、宿舍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要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室长负责制,规定一周内每天卫生值日名单并张贴上墙,做到每天有人打扫,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

2、宿舍内保持清洁卫生,清扫出的垃圾倒到指定的垃圾站堆放,并及时清理。

3、宿舍内各类物品堆放整齐,不到处乱入做到整齐美观。

4、生活区内应无污水、无污物,废水不得乱倒乱流。

5、未经许可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及其他用电加热器餐具。

十一、临时用电技术措施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1)保护接地

是指将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与接地极之间做可靠的电气连接。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如果人体触及此外壳时,由于人体的电阻远大于接地体电阻,则大部分电流经接地体流人大地,而流经人体的电流很小。

(2)保护接零

在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力系统中,将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供电系统中的零线或专用零线直接做电气连接,称为保护接零。它的作用是当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带电时,短路电流经零线而成闭合电路,使其变成单相短路故障,因零线的阻抗很小,所以短路电流很大,一般大于额定电流的几倍甚至几十倍,这样大的单相短路将使保护装置迅速而准确的动作,切断事故电源,保证人身安全。

(3)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4)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线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

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

(5)电气设备的操作与维修人员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内临时用电的施工和维修必须由经过培训后取得上岗证书的专业电工完成,电工的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初级电工不允许进行中、高级电工的作业。

2)各类用电人员应做到:

(a)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b)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c)停用的设备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d)负责保护所用设备的负荷线、保护零线和开关箱。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解决;

(e)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经电工切断电源并作妥善处理后进行。

(6)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

1)施工现场的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工作时必须穿戴好绝缘用品,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2)检查、维修配电箱、开关箱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3)配电箱内盘面上应标明各回路的名称、用途、同时要作出分路标记。

4)总、分配电箱门应配锁,配电箱和开关箱应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停止作业1h以上时,应将动力开关箱上锁。

5)各种电气箱内不允许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清洁。箱内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安全用电组织措施

(1)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

(2)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

(3)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

(4)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

(5)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

(6)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7)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

(8)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劳动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

十二、施工设备的使用管理

1、施工设备配置

拟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序号机械或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

生产

能力

备注自有设备

1 挖掘机ZX200-3 1 良好

2 装载机ZL50D 1 良好

3 自卸汽车8T 10 良好

4 发电机组 2 良好

5 安全警示牌(反光) 40 良好

6 安全警示牌40 良好

7 锯缝机1台良好

8 搅拌机1台良好

9 内燃空气压缩机3m3/min

租赁设备

1 伸缩式沥青砼摊铺机9m自动伸缩 1

2 拼接式多功能摊铺机12m拼接式 1

3 智能型沥青洒布车10T 1

4 双钢轮振动式压路机12T 2台

5 胶轮压路机26T 2台

6 双钢轮振动式压路机3T 1台

7 洒水车8T 2台

8 汽车式起重机16T 1台

2、施工设备的操作规程

A挖掘机安全操作规程

1 单斗挖掘机的作业和行走场地应平整坚实,对松软地面应垫以枕木或垫板,沼泽地区应先做路基处理,或更换湿地专用履带板。

2 履带式挖掘机的驱动轮应置于驱动轮的后方。

3 平整场地作业时,不得用铲斗进行横扫或用铲斗对地面进行夯实。

4 挖掘岩石时,应先进行爆破。挖掘冻土时,应采用破冰锤或爆破法使冻土层破碎。

5 挖掘机正铲作业时,除松散土壤外,其最大开挖高度和深度,不应超过机械本身性能规定。在拉铲或反铲作业时,履带距工作面边缘距离应大于1.0m。

6 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照明、信号及报警装置等齐全有效;

(2)燃油、润滑油、液压油符合规定;

(3)各铰接部分连接可靠;

(4)液压系统无泄漏现象;

7 启动前,应将主离合器分离,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并按照内燃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启动内燃机。

8 启动后,接合动力输出,应先使液压系统从低速到高速空载循环10—20分钟,无吸空等不正常噪音,工作有效,并检查各仪表指示值,待运转正常再接合主离合器,进行空载运转,顺序操作各工作机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设计导则公共租赁住房篇 (试行)

目次 1总则 (1) 2术语 (2) 3总平面设计 (3) 4建筑设计 (5) 4.1设计原则 (5) 4.2成套小户型住宅 (5) 4.3成套单人型宿舍 (7) 5节能设计与新能源、新技术 (9) 6室内环境与装修 (10) 6.1室内环境 (10) 6.2 装修 (10) 7设备设计 (13) 7.1给排水设计 (13) 7.2 燃气设计 (13) 7.3强电设计 (13) 7.4弱电设计 (15) 附:条文说明 (17)

1.0.1为明确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设计要求,依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本市新建的面向社会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改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可参照执行。 1.0.3 公共租赁住房是为有效缓解本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及其他常住人口的阶段性居住困难,满足其过渡性居住需求的保障性住房。 1.0.4 本《导则》中的成套公共租赁住房分为成套小户型住宅和成套单人型宿舍两种类型。 1.0.5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实用、经济、可改造性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1.0.6 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应符合住宅产业化发展的要求。 1.0.7 公共租赁住房应配置相应的设备和设施,并完成装修,具备基本的入住条件。 1.0.8 本《导则》未作规定的部分,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设计标准、规范及技术规程等要求。

2.0.1 公共租赁住房 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专业机构采用市场机制运营,根据基本居住要求限定住房面积和条件,按略低于市场水平的租赁价格,向规定对象供应的保障性租赁住房。 2.0.2 成套小户型住宅 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主要供二至三口人家庭居住使用的小户型住宅。 2.0.3 成套单人型宿舍 按完整的基本居住功能、由不同的使用空间组成,套内含一间或多间居室,每居室一般供一人居住使用的宿舍。 2.0.4 套型建筑面积 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和分摊的标准层公有建筑面积组成,等于套内使用面积除以标准层的使用面积系数(未包括标准层公摊之外的底层门厅、屋顶机房等其他公摊建筑面积)。 2.0.5 居室 供居住者睡眠、学习和休息的空间。

2010.09.28 (京住保〔2010〕30号)《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

京住保〔2010〕30号 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 原住房腾退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政府: 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原住房腾退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原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所承租的公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必须腾退。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 (二)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之外的区县,但已列入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或地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以下统称公益性项目)拆迁范围的,必须腾退。 (三)除上述两类情况,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原住房腾退或不腾退。愿意腾退原住房的,按标准配售;不腾退的,降档配售。 第五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承租人应将原住房腾退给产权单位。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与其他承租人2人以上共同租赁的,原住房可由其他共同承租人继续承租。 产权单位已不存在或不收回房屋或没有其他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将原住房腾退给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与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照腾退住房面积给予腾退家庭一次性的腾房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 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的军产房的,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第六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私有住房需要腾退的,应当将产权过户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承诺原住房不涉及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涉及产权纠纷的,不予腾退。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给予适当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由各区县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建拆〔2009〕431号文)精神,综合考虑腾退房屋的区位、用途以及申请家庭人口、原房屋建筑面积、本区县拟公开摇号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区位、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申请家庭获得的原住房腾房经济补助或货币补偿与该家庭其它资产总和不能超过该家庭所申请的政策性住房申请条件中规定的家庭总资产标准。 第八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房经济补助或货币补偿所需资金由各区县财政安排。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委托市或本区县公租房管理中心收购申请家庭腾退的原住房。腾退住房作为廉租住房使用的,所需收购资金在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中列支,由市、区县政府按规定比例分担。 第九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程序: (一)需腾退原住房的家庭在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时,原住房应腾退给产权单位的,需提供与原住房产权单位签订的腾退原住房协议;原住房需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申请家庭需书面承诺将原住房腾退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区县住房保障管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区、县政府: 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北京市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并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依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7〕2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发〔2008〕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原住房腾退工作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申请家庭原住房是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的申请人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所承租的公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必须腾退。首都功能核心区是指东城区、西城区。 (二)申请家庭原住房位于首都功能核心区之外的区县,但已列入本市棚户区改造范围或地铁工程、市政道路工程、城中村整治、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以下统称公益性项目)拆迁范围的,必须腾退。 (三)除上述两类情况,申请家庭可自愿选择原住房腾退或不腾退。愿意腾退原住房的,按标准配售;不腾退的,降档配售。 第五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公房(包括直管、自管)的,承租人应将原住房腾退给产权单位。申请家庭承租的公有住房为申请家庭成员与其他承租人2人以上共同租赁的,原住房可由其他共同承租人继续承租。 产权单位已不存在或不收回房屋或没有其他承租人的,承租人应当将原住房腾退给户口所在地区县住房保障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单位与公房产权单位办理承租人变更手续。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按照腾退住房面积给予腾退家庭一次性的腾房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由各区县政府按照本区(县)实际情况制定。 申请家庭原住房为承租的军产房的,可参照上述原则办理。 第六条申请家庭原住房为私有住房需要腾退的,应当将产权过户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单位。申请家庭应当承诺原住房不涉及抵押、查封等限制权利情形,涉及产权纠纷的,不予腾退。 各区县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家庭原住房腾退给予适当货币补偿。具体标准可由各区县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建拆〔2009〕431号文)精神,综合考虑腾退房屋的区位、用途以及申请家庭人口、原房屋建筑面积、本区县拟公开摇号配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区位、价格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七条申请家庭获得的原住房腾房经济补助或货币补偿与该家庭其它资产总和不能超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云南省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试行)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前言 本《导则》是贯彻落实国家保障性住房方针政策、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要求、实施云南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 在《导则》编制过程中,总结了云南省既有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践经验,参考和借鉴了国家相关的现行标准、规范以及其它省市保障性住房相关标准,在广泛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经认真研究和修改后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由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导则编制领导小组: 组长:郭五代 成员:赵智捷邓宏旭赵康杨渝李辉周建平何永康 主编单位:昆明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勘察设计质量协会 参编单位:云南省设计院 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建筑工程设计院 任洁谢清荣秦进曹阳梅莹辉 刘涛汪爱平李甫健李涛万林静 刘建吴丹向剑凛苏力罗建方 杨仙梅吴保刚郑文潘文

目录 1总则 (1) 2 术语 (2)

3.1 一般规定 (3) 3.2 选址 (3) 3.3规划指标 (4) 3.4规划原则 (4) 3.5 居住环境 (4) 3.6交通与停车 (4) 3.7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5) 3.8无障碍设计 (5) 3.9室外环境设计 (5) 4岩土工程勘察 (7) 4.1前期工作………………………………………………………………………………………………………. .7 4.2 现场及试验室工作 (7) 4.3岩土工程勘察 (7) 4.4岩土工程勘察验收 (8) 5 建筑设计……………………………………………………………………………………………………….. . .9 5.1 一般规定 (9) 5.2户型标准 (9) 5.3 户型设计 (11) 5.4 技术经济指标…………………………………………………………………………………………… .11 6室内装修与设施 (12) 6.1室内装修 (12) 6.2室内设施 (12) 7 结构设计....................................................................................................................... . (13) 7.1一般规定 (13) 7.2 地基基础 (13) 7.3体系和材料 (13) 7.4其他 (14) 8设备设计 (15) 8.1 给排水设计………………………………………………………………………………………………… .15

保障性住房设计论文

关于保障性住房设计的几点思考 摘要:随着住宅市场的发展与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日渐成为国家住房政策的重点。本文将从概念及分类入手,结合保障性住房的实施意图,对我国今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法律法规及设计思路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来探索高效可行的保障性住房政策。 关键字:保障性住房;规划配建;套型设计 abstract: with th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residential market,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is becoming the focus of the national housing policy. this paper will start with the concept and classification, compare with the intent of the affordable housing implementation, the law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affordable housing in the future design ideas, and some reasonable suggestions to explore efficient and viable affordable housing policy.key words: affordable housing; planning peijian; layout design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力逐渐增强,民生问题越来越值得关注。住房问题则是重要的民生问题,而保障性住房更关乎经济

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完整版)

方兴地产产品标准化系列 FX-Z03-2012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 (交楼标准及户型)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交楼标准及户型) 2012年9月

目录 1 编制说明 (1) 2 保障性住房的面积标准 (2) 2.1 保障性住房定义 (2) 2.2 面积标准 (2) 2.3 保障性住房套型各功能空间面积配置分析 (2) 3 建筑及精装修交楼标准 (4) 3.1 内装修材料及部品 (4) 3.2 保温材料 (5) 3.3 外墙装修材料 (5) 3.4 屋面做法 (5) 3.5 地下室材料做法 (5) 4 设备交楼标准 (6) 4.1 给排水专业 (6) 4.2 空调与通风专业 (8) 4.3 强电专业 (9) 4.4 弱电专业 (10) 4.5 燃气专业 (11) 5 方兴地产保障性住房案例——金茂府 (12) 5.1 概述 (12) 5.2 建筑及精装修交楼标准 (18) 5.3 金茂府廉租房单方成本指标 (19)

1编制说明 随着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日益增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定迎来大的发展。作为有社会责任的且具有央企背景的地产公司,方兴地产必然要在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方面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也是为了更好地总结公司内部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经验,提高标准化水平,为大量、多地开发实施提供技术支持,缩短开发周期,节约社会成本,而进行此项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 此研究只在方兴北京金茂府A4~10地块20号楼保障性住房(廉租房)基础上进行归纳、整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最终成果。伴随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量的增加,系统性的研究将逐步开展。 保障性住房建设除应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住宅设计规范》、《住宅建筑规范》、《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国家现行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外,还应符合项目所在地区的相关地方法规的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应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证质量的原则,合理选择实用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程材料,达到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要求。 此保障性住房专项研究标准参考北京市保障性住房标准,其他地方项目使用时,需依照当地地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标准及项目成本控制综合执行。

政府对保障性住房设计管理探讨

政府对保障性住房设计管理探讨 全国人大常委《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的五大问题中,有四大问题与设计管理不当有关。为此,专门就政府如何对保障性住房的设计进行管理展开研究。认为,在套型设计管理方面,卫生间和厨房间要定型化;居室的个数和面积要按家庭结构来确定;起居室的面积要按家庭人数和居室个数来确定;在单元设计管理方面,要以降低公摊面积为目标;层高宜控制在2.6m以内。希望研究能为保障性住房设计管理提供参考。 标签:保障性住房;设计管理;套型;单元;层高 1 序言 保障性住房设计阶段的项目管理与普通商品房不同,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9年发布的《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显示,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存在规划不够扎实、摊子铺得过大、资金配套困难、保障标准偏高、模式单一等五大问题。这五大问题中,除“资金配套困难”外,其余四大问题都与保障性住房设计阶段项目管理不当有关。因此,研究保障性住房设计阶段项目管理,有其现实意义。为此,本文专门就政府对保障性住房设计阶段项目管理的相关问题展开研究,希望能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参考。 2 保障性住房套型设计的管理 2.1 套型设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保障性住房的套型设计,应能满足受保障人群的基本居住需求。而基本居住需求,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保障水平、风俗习惯及其他因素来确定。 住建部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四条和《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四条,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和套型结构的制定权交给市、县人民政府。本来这一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因为我国疆域辽阔、人口众多,政治、经济和文化在各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我国还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之间都有各自的风俗习惯,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或套型结构,不能在全国范围内搞一刀切。但是住建部这两部规章,同时又给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单套建筑面积分别设定了60m2和50m2的上限。这一上限,大大限制了市、县人民政府因地制宜,合理确定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和套型结构的主动性。至少从浙江温州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看,这一上限只能满足“一对夫妇一个孩子的家庭”基本居住需要,即便是“三代四口家庭”的基本需要也难以满足。因此,这一上限对于人口多的家庭是很不公平的。 《浙江省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不仅对建设标准设定了“与住建部相同的上限”;而且还对保障标准也设定了同样的上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思考和建议 林韵芝 2012-12-12 14:07:27 来源:《农村经济与科技》2012年第7期 摘要:提供居民保障性住房是政府的责任,通过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等环节的分析,发现其中有待完善的问题,分析其中的原因,然后对此提出了一些改进的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 1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几年由于房价上涨,妥善解决城市居民特别是贫困居民的住房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此党中央和国务院大力推动各地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地政府也投入财力物力建设保障房。具体的保障性住房主要指政府在对中低收入家庭实行分类保障过程中所提供的限定供应对象、建设标准、销售价格或租金标准,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主要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人才公寓等形式。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主要有建设资金和土地供应两大难题,特别是2011、2012年各地“地王”频出,土地价格高涨的情况下,如何保障对保障房建设的土地供应和资金筹集,这将是我们需要面对的困难,其他还包括如何公平合理的分配保障房等问题。 1.1 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定位

保障性住房主要是政府解决部分社会困难群体的一种制度安排,主要着眼于满足群众在住房方面的基本需要,以此来解决无房可居或少房可居的情况,缓解社区不同群体之间的矛盾,保证和平稳定的经济发展局面。同时,保障性住房要求具有明显的刚性,因此,制定保障标准不能太高,建筑标准不能过度超前,一定要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如果将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拔高到商品房建设标准,就会扰乱商品房的生存空间,也不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制度建设。 1.2 保障性住房的适用对象 保障性住房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几类:①收入低或完全没有收入的贫困户、低保户等社会群体;②收入有限,有自己住房,但家庭成员多,又无力自己解决住房问题的阶层;③新近就业或创业的大学生或优秀的人才,有收入,但短期无法自己购买房屋的。不同的保障对象各有不同的特点,政府在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时也要有的放矢,区别对待。 1.3 保障性住房实施的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的方法 基于保障房的主要特征,结合过去发展保障房的经验,租赁比出售更适合保障性住房的实际需要。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其供需缺口的大小,缺口越大,保障水平越低:反之,则可以高一些。而租赁比出售可以更好的、更迅速的缩小供需缺口。在保障对象的总体数量大致稳定情况下,租赁状况下的保障性住房需求也会大致稳定,而供需总量大致持平下,可以使每年新增供给量保持平稳,有利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持续运行。通过使更多的家庭租赁住房方式改善住房条件,加快租赁住房的周转,可以大幅减少保障性住房的净需求量,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合理高效的运行。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最新版

附件 登记编号:本市人员 京外人员 廉租补贴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 情况核定表 申请人姓名: 身份证件编号: 申请人:□本市户籍 □外省市户籍(户籍地: 省市(自治区) 市(县)) 户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现居住地址: 区(县) 街道(乡镇) 居委会 街(胡 同、小 区) 号(楼) 单元 室 工作单位所在地: 区(县) 街道(乡镇) 通讯地址: 邮编: 移动电话: 固定电话: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监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封面及表中第3至5页中内容由申请家庭按要求如实填写,封面中“登记编号”由工作人员统一填写;第6至9页由申请家庭成员单位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填写;第10至 12页由街道(乡镇)、区(县)和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填写;“※”标注的部分申请廉租补贴资格时填写。申请家庭成员较多,收入情况证明栏不够,可复印空白表后填写。 二、本表用蓝色或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表格填写一式两份。 三、申请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可推举一名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作为家庭申请人。 四、申请家庭成员收入情况应如实填写,在职人员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准盖章并签字;离退休人员和失业人员由退休金和失业救济金发放单位盖章签字;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及信函索证等方法进行核定,并签署意见、盖章。 五、申请家庭收入证明中“上年本人收入合计”为家庭成员申请当月前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个人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个人所得税。 六、收件日期为申请家庭按要求交齐各种材料的正式受理日期。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北京自住房申请网站 篇一: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注册说明 1、登录网站: 在IE地址栏内键入:https://www.sodocs.net/doc/9414007133.html,/egovhall,即可进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页面,如图1所示;或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门户网站(/retype/zoom/c9950bc1aa00b52acfc7ca64?pn=1&x=0&y=0&raww=100 0&rawh=522&o=png_6_0_0_135_343_622_325_892.979_1262.879&type =pic&aimh=250.55999999999997&md5sum=67194a66f3a5e33099daf4f8 098e152f&sign=b18e9e5169&zoom=&png=0-133911&jpg=0-0" target="_blank">点此查看 图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网上办事大厅登录页面 图2网上办事大厅快速通道 2、注册: 点击图1或图2中的“注册”按钮,可以进入注册页面,如图3所示: 图3网上办事大厅注册页面 上图的左上角有两个选项卡,分别是“企业用户注册”和“个人用户注册”,您可以根据您办理的业务类型,进行选择注册。 3、企业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企业用户注册”时,注册步骤分为两步,首先第一步如图3所示,首先需要填写“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注意:“企业名称”要求您填写全称,“组织机构代码”要求您填写符合代码规则的八位数字加一位校验码,组织机构代码规则是否正确由您填写完成后系统自动校验,如不符合规则,会有如图4所示的提示,这两项填写完成后,点击图3中的“下一步”按钮,这时,系统会校验企业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是否曾经注册过,如果已经注册过,系统会提示您相关信息,如图5所示: 图4组织机构代码规则错误提示信息 图5企业名称或组织机构代码已被注册提示信息 当您填写信息正确后,进入企业注册的第二步页面,如图6所示,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图6企业用户注册第二步页面 4、个人用户注册: 当您选择个人用户注册时,首先在图3中选择“个人用户注册”选项卡,出现如图7所示的页面: 图7个人用户注册页面 带红色星号的字段为必填项,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方的“提交”按钮即可完成注册。 篇二:北京市政策性住房申请标准

五四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变更精修订

五四北保障性住房项目设计招标变更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来源:中国国际招标网 内容: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如下修改: 1、本工程未中标补偿方案(投标须知前附表27项)增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的投标方案综合评分排第四的补偿2万元;投标方案综合评分排第五的补偿1万元。 2、第23页“商务分评分标准”中“保证设计质量、进度”的评分标准改为:“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认证体系的,得1分。” 3、第27页“招标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中设计费支付:1款中“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浮动幅度不变。”改为“若工程估算金额与经批准的概算金额不一致的,则以后者金额为计费基数,按实调整设计费,但招标文件约定的设计费各项调整系数、浮动幅度不变,最终以省财政审核数结算。”;(4)款内容改为:“本工程建设分期实施,在一期工程(1000套廉租房)完成竣工验收及设计费经审核所审核后,支付合同总额的20%。”;设计费支付(5)款内容改为:“一期工程经省财政审核后,支付设计费余额并结清设计费。” 4、第33页“项目功能要求”1.4款内容改为“廉租房以外为限价房,限价房套型比例为:110~ 120m2/套三房套型占45%;125~140m2/套的四房套型占55%,廉租房与限价房应分区设计。” 5、第33页“项目功能要求”条款“2.单体设计”表格中的“户型比”字样改为“套数比”。 二、本工程廉租房应设计在地块南面。 三、本工程现状地形图(红线图)电子版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四、本工程公开招标设计任务书、包封封面及技术标封面向招标代理机构索取。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与建筑设计导则》 (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2009. 01. 05

目录 1 总则〃〃〃〃〃〃〃〃〃〃〃〃〃〃〃〃〃〃〃〃〃〃〃〃〃〃〃〃〃〃〃〃〃〃〃〃〃〃〃〃〃〃〃〃〃〃〃〃〃〃〃〃〃〃〃2 2 术语〃〃〃〃〃〃〃〃〃〃〃〃〃〃〃〃〃〃〃〃〃〃〃〃〃〃〃〃〃〃〃〃〃〃〃〃〃〃〃〃〃〃〃〃〃〃〃〃〃〃〃〃〃〃〃3 3 选址与规划〃〃〃〃〃〃〃〃〃〃〃〃〃〃〃〃〃〃〃〃〃〃〃〃〃〃〃〃〃〃〃〃〃〃〃〃〃〃〃〃〃〃〃〃〃〃〃4 4 建筑设计〃〃〃〃〃〃〃〃〃〃〃〃〃〃〃〃〃〃〃〃〃〃〃〃〃〃〃〃〃〃〃〃〃〃〃〃〃〃〃〃〃〃〃〃〃〃〃〃〃〃6 5 住宅装修与设备设施〃〃〃〃〃〃〃〃〃〃〃〃〃〃〃〃〃〃〃〃〃〃〃〃〃〃〃〃〃〃〃〃〃〃〃〃〃11条文说明〃〃〃〃〃〃〃〃〃〃〃〃〃〃〃〃〃〃〃〃〃〃〃〃〃〃〃〃〃〃〃〃〃〃〃〃〃〃〃〃〃〃〃〃〃〃〃〃〃〃〃〃〃12编写依据及参考文献〃〃〃〃〃〃〃〃〃〃〃〃〃〃〃〃〃〃〃〃〃〃〃〃〃〃〃〃〃〃〃〃〃〃〃〃〃〃〃〃30

1 总则 1.0.1 为加强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管理,在现有条件下提高此类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依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建住房【2007】258号)、建设部等九部委《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162号令)、《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所称保障性住房是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 1.0.3本导则适用于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工程设计审查和监督管理的参考依据。 1.0.4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符合《北京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年)》、《北京市“十一五”保障性住房及“两限”商品住房用地布局规划(2006—2010年)》的要求,并与区域周边环境以及北京市居民的生活习俗相协调。1.0.5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与北京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应与居民的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及条件相结合。 1.0.6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按照建设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采用通过质量认证和能效标识的产品,确保工程质量。 1.0.7保障性住房应符合适应性、环境性、经济性、安全性、耐久性的住宅性能标准要求。 1.0.8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除应参照本导则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相关建设规范、规定等要求。

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查研究报告.doc

保障性住房建设调查研究 报告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专题调研组,在陈昌智副委员长带领下,从6月上旬到7月下旬,先后对山西、黑龙江、甘肃、河北四省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情况开展了实地调研。专题调研小组先后听取四省政府有关工作情况的介绍,到20个市、14个县与市、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深入城区、林区、垦区、矿区和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工地实地考察,探访廉租房、棚户区和农村危旧房住户,并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与四省人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领导同志充分交换了意见。同时,专题调研小组还委托安徽、江西、山东、河南、云南等5省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并提交了调研报告。现将专题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积极进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乡低收入居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党的xx大明确提出,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到2020年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XX年,国务院制订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以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和政策措施。XX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又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XX年第4季度,国务院决定在新增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75亿元用于新建廉租住房补助,2亿元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试点。今年3月,xx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快落实和完善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政策措施,争取用三年时间,解决75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24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居民的住房问题。在XX年预算安排的中央重大公共投资中,有493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和少数民族地区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时制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出台了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指导意见,确定在XX年采取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解决260万户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7万套、新增发放租赁补贴83万户;解决80万户林区、垦区、煤矿的棚户区居民的住房改造;帮助80万个农村贫困户实施危房改造;继续推进游牧民定居工程。

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现状、问题及路径选择

董珊珊摘要: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或地区为中低收入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的特殊住房,具有福利性、保障对象特定性、准公共物品性和政府主导性等特点。目前,我国已基本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住房保障制度,但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还存一些问题,如缺乏法律硬约束、供需矛盾突出、建设模式不合理、运作机制不够科学等,因此要通过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的法律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模式以及健全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分配和退出机制等措施来推进保障性住房制度的日臻完善。关键词:保障房保障性住房保障房制度董珊珊,女,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2级研究生。在当今社会,住房是现代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必要前提和基础,住房问题关乎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关系到人们的生产生活和幸福安乐,是一个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应该提供的重要内容。然而,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在市场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我国的住房供需矛盾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中低收人群体无力购买商品房,住房问题成为影响社会公平正义与和谐发展的重大问题之一。构建和完善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性住房体系,从而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成为我国政府面临的一项迫在眉睫的任务。 一、保障性住房的界定与特征保障性住房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于市场机制作用下形成价格的商品房,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投资新建或二次收购等途径,为中低收人群体和困难家庭提供的住房,并在建造标准、租售价格、居住条件、保障对象等方面作出具体限定,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居住权。根据国内外对保障性住房的定义,保障性住房具备以下特征: 1.福利性。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最大的区别在其保障性和政策性,偏重社会服务职能,旨在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因此保障性住房售价或租价普遍低于市场价格。 2.保障对象特定性。保障性住房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性住房所覆盖的主体具有特定性,这意味着并非所有社会成员都具备申请保障性住房的条件。 3.准公共物品性。虽然在政策覆盖范围内,特定人群获得保障性住房的权利具有一定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但如果把保障性住房视为总量既定的有限资源,保障性住房不体现绝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它属于介于私人产品和纯公共物品之间的混合物品,即准公共物品。 4.政府主导性。政府是发展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在建设、分配、管理保障性住房的过程中发挥着主导性作用。此外,政府需要制定健全完善的法律制度,将组织生产保障性住房的经济权利和职能纳入政策法规的框架之下。二、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现状首先,从开工率及竣工率看。就全国范围内来看,2009-2013年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增长迅速,每年的实际开工率均达到100%以上;2013年保障房竣工率为80%,达到近五年峰值,这表明政府落实住房保障责任由虚转实,国家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表1)。“十二五”规划显示,从2011到2015年预计新建3600万套保障房,覆盖率也将由2008年的不足4%提高到20%。就主要城市来看,以2013年为例,北京、大连、无锡等地开工率、竣工率较高,超额完成建设任务,济南、天津保障房建设的完成率较低,未达到预期目标②,显示出部分地方政府在保障房建设上存在推进力度不大、工程进度不明显等问题(表2)。其次,从土地供应情况看。从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的供应总量来看,根据国土资源部历年发布的数据,2010-2013年,在全国住房建设计划用地和实际用地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均占了三成左右。其中,保障房计划供地所占比重连续三年下降。2010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实际供地完成量不足计划的一半,此后通过及时调整得到显著改善,2011-2013年保障房实际供地完成率分别为62. 14%、80. 46%和82. 89%(表3)。虽然完成率逐年提高,但是供应计划连续四年未能完成预期目标。最后,从财政投入情况看。2013年,中央和各级政府总计完成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财政支出3816. 72亿元②,与2012年3800. 43亿元的支出规模、13. 7%的同比增幅相比,总数略有提高,增速大幅下降,表明财政资金供应不足。财政投入以公共预算资金为主,重点保障廉租房、公租房建设(表4),说明我国的住房保障政策正在向“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转变,未来将持续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包括廉租房)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的现状_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_刘新华

第2015 年第9期(总第469期)商业经济 SHANGYE JINGJI No.9,2015 Total No.469 [文章编号]1009-6043(2015)09-0053-03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的现状、 问题及改进策略研究 刘新华,张春辉 (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北京100029) [摘要] 通过以实证分析为主要分析方法,从自然位置、交通条件、基础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周边景观配套和与其他社区融合等六个方面研究了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的现状和存在问题,从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住户角度出发,以TOD 理论为基础,提出合理化建议:北京市应充分发挥公共交通系统的引导功能来改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交通条件,并提高住户的出行便利程度;应在公共交通系统沿线可达性较强的区域内配置购物、居住、工作、公园、卫生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从而方便人们进行各种活动;在保障性住房项目周边,应鼓励沿着公共交通车站及廊带采用“填入式发展”的方式配建各种其他类型的住房项目。 [关键词]北京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区位布局;合理化建议 [中图分类号] F293 [文献标识码] A Current Situation, Problems and Improvement of Location Distribution of Indemnificatory Housing Project in Beijing LIU Xinhua, ZHANG Chunhui Abstract: The study analyzes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for distribution of projects in security housing in Beijing in terms of natural position, traffic condition, infrastructure,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the surrounding landscape and the integration with other communities based on empirical analysis. It has put forward rationalization suggestions based on the households and TOD theory. The government should give full play to the guiding function of the public transport system to improve the traffic condition and increase the degree of travel convenience; equipped with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in terms of shopping, live, work, park and sanitation facilities along the public transport system in the accessibility region, so as to do all kinds of activities; encourage to build other projects by means of public transportation station and filling in development. Key words: Beijing, projects in securing housing, distribution, reasonable suggestions 一、问题的提出 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背景来看,由于住房问题关系民生,“居者有其屋”的美好理想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因此,保障性住房建设问题注定成为国家和政府关注并着力解决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根据北京市保障性住房规划的近期目标,“十二五”时期正是北京市大力发展和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关键时期,北京市在“十二五”时期要建设和收购各类保障性住房100 万套;发放租金补贴家庭10 万户;竣工各类保障性住房70 万套。如果再加上“十一五”期间建开工建设的3648 万平方米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北京市[收稿日期] 2015- 09- 09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区位布局已基本形成。但是这样的区位布局有没有真正保证保障性住房住户的居住权利呢(即住户不仅有房住,还住的较为便利、较为满意)?有没有避免因交通不便利、生活不便利、教育不便利和医疗不便利等诸多问题出现所引发的不居住(即空城)或只晚上居住(即卧城)的现象呢?显然,现有的研究缺乏实践调查的资料来回答上述问题,从而也就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答现有保障性住房体系运行效率到底如何的问题。 根据房地产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区位有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某一事物的位置;另一方面指该事物与其他事物的空间联系。据此,房地产的区位可分为自然区位和社会区位两大类。自然区位可分为天文区位和自然地 [作者简介]刘新华(1979- ),女,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副教授,北京师范大学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营。 [ 基金项目]2014 年北京高校青年教师社会调研成果一等奖项目、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社科类博士资助课题(YZRB2013001)。

保障性住房研究报告(规划部编)

保障性住房设计标准探寻 根据公司的决策和指示,保障性住房将是公司目前重点工作,我部门迅速展开工作,对如何解决保障性住房设计品质和造价的巨大矛盾,进行了探寻和研究。 一、原则和目标:低价不低品质 低成本是保障性住房的性质决定的,也是当前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必然选择,而高品质是政府、行业尤其是普通老百姓实现安居乐业的要求决定的,更是我们“建设最好的普通住宅”的使命和追求决定的。所以,成本与品质的管控,也就理所当然的成为我们规划设计的重点。 二、设计方法: 1.实行限额设计 1)按照批准的投资估算来控制初步设计 2)按照批准的设计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各专业在保证达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分解和使用投资限额,融施工 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为一体,把技术和经济有机结合起 来。加强与成本部得配合。 3)严格控制施工图设计的不合理变更,保证总投资额不突破。 2.在方案设计中体现保障性住房特点 1)住宅的平面布置,在可能的情况下,要尽量缩小外墙周长系数(外墙周长与建筑面积之比)和结构面积系数(结 构面积与建筑面积之比)。在满足住宅的基本功能,保证 居住质量的前提下,加大住宅的进深,对降低造价有明 显的效果。

2)小区的规划和设计要按照小区自身的基本功能与要求,对住宅单体合理地安排。公共的建筑、管线、道路和绿 地的布局也在合理安排之中。竖向的设计必须根据场地 情况来定,以免造成大填大挖,以至于增加不必要的费用。 3)严格的控制住房面积。根据政府对保障性面积制定的标准,住宅的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到90平米以内,主要 以两房一厅或者三房一厅为主。设计出更合理、更人性 化、更宜居的小户型保障性住房 ,引导节约资源的住宅 建设与消费模式 ,为广大居民提供“造价不高水平高 , 标准不高质量高,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 的小户型住宅。 3.引入标准化,模块化设计 即将推出的《北京市保障房设计指导图集》对规划选址、环境布局、立面设计、套型设计及设计原则、设 备与设施、无障碍设计等几个方面,有样本性的图例。 将来设计中可以直接选取图集中的单独户型设计拼接, 或者直接采用成套的设计方案。来大大缩短设计周期和 投入。 同时根据北京市《关于推进本市住宅产业化的指导意见》,除了规划设计准则方面的探索,包括主体结构 技术标准在内的一整套住宅工业化标准体系也有很大的 发展,以预制装配整体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技术为例, 可实现工厂预制,现场装配。实现结构、保温、装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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