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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公立医院综合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依法切实做好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有关要求的

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7.12

【实施日期】2017.07.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依法切实做

好公立中医医院设置有关要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

公立中医医院是中医药振兴发展的主阵地,是公立医院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了大量的中医医疗任务,是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选择,为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一定要保护好、发掘好、发展好、传承好;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明确提出,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

国家高度重视中医医院设置工作。《中医药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医疗机构建设纳入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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