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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

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及施工生产的实际签订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1、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3、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4、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5安全操作规程;6、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7、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8、工伤事故调查处理;9、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10、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企业(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

1、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改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企业(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企业(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企业(公司)应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根据国家规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工会应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八条企业(公司)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是: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与安全生产技术、有关建筑行业安全生产专业知识教育;重大危险源管理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的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职业病防治和各类工伤事故案例教育;企业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及技能教育。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九条企业应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根据建筑行业“产品固定、人员流动;露天高空作业多,手工操作,繁重体力劳动;各类施工不安全因素随形象进度的变化而变化”的特点,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主要内容:1、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

2、地面及隧道、深坑作业的防护;

3、高空、深水及立体交叉、既有线铁路施工作业的防护;

4、施工用电安全;

5、大型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6、对于采用的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结构,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

7、预防自然灾害的措施;

8、防火防爆措施等。

第十条企业应按照有关要求对重点点分片包干值勤,进行安全督查和管理。

企业应完善施工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隧道施工起重设备、水上船舶、大型设施以及高桥深水施工安全,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

第十一条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尤其是生产新产品涉及的原材料,必须向企业安全质量监督部门提供全面的数据和理、化特性,必须掌握其安全技术性能,采取有效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职工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计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对实行“三同时”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要认真贯彻集团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高度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高温作业员工,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对施工中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岗位和较大危险工作场所设置信息卡、危险源点设提示卡。积极搞好岗位操作中常用信息卡的推广应用、培训工作,并列入企业现场管理检查内容,做到定期检查,严格考核。

对粉尘、噪音等有害物质超标的作业点,要采取积极治理措施,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第十四条要根据各工种的岗位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待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职工,行政有权拒绝其上岗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职工,行政有权查处。

第十五条在施工中直接接触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岗位和在较大危险场所工作的职工,应进行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同时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特殊工种职工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职工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

对其他岗位的职工,企业也应定期进行体检,至少组织职工每2年进行一次体检。

职工因患职业病或因工受伤的工资和医疗费,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企业应依法按国家、省、市规定要求和时限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第十七条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及时向有关方面报告的同时通报工会。在事故调

查、处理过程中,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调查处理必须有同级工会和职工代表参加。

第三章工会与职工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工会依据《工会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基层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实施细则》《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工会《三个条例》)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贯彻执行;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向职工进行安全宣传,督促行政方面解决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参加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九条工会应参加研究制定和修改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需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条依据工会《三个条例》,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有责任对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监督。

企业以工会为常设机构建立由工会主席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专业人员和专兼职劳动保护监督员等组成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委员会;基层设立相应的劳动保护监督小组,各工会小组设立兼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形成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三级劳动保护监督体系。

第二十一条工会应积极协助企业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监督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规的执行,通过开展群众性的“安康杯”竞赛、“安全生产月”和“一法二书三卡”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和自我防护意识。

第二十二条工会组织要利用职工之家、职工夜校、班前班后“一刻钟”等多种形式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普及和提高职工

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第二十三条工会组织要积极开展职工安全生产、职工卫生和消防知识普及的学习、比赛活动。要结合自己的实际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文化活动,如安全文化墙、安全演讲、安全文化演出等活动。

第二十四条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认真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职责,定期组织职工代表、专业人员进行安全巡查,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各分公司每季度组织一次。

第二十五条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有权监督劳动保护工作的执行,有权纠正违章指挥。对强令工人冒险作业行为或当发现明显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时,有权停止作业并提出解决的建议,采取防护措施,行政方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场所,企业行政方面应及时做出处理决定。

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责任者给予惩处。

第二十六条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职业病危害事故或其它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时,工会应及时赶赴现场,依法参加事故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企业职工应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的培训,掌握本岗位操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消防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十八条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企业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第二十九条职工有权了解其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采取防护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三十条职工在岗位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企业不得因职工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违约责任

第三十一条本专项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签约双方成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检查组(由企业行政方代表和工

会方代表组成),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检查结束后应将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双方首席代表。

第三十二条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应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整改。如对事故隐患没有按规定限期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由行政方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并责令再次限期整改,直至检查组验收合格。

由于管理不严造成人身伤亡、火灾等事故的单位和部门,企业将根据事故的大小、情节的轻重分别对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职工在工作中由于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根据情节的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经济处罚、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企业职代会对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民主监督,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

第五章集体合同的期限与变更第三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有效。本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双方应就修订或续签集体合同进行协商。

第三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因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发生变更而影响合同效力。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与国家(政府)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应当服从国家(政府)规定;如遇政府调整法律、法规,

(完整版)集体合同文本

滁州市集体合同 (参考文本) 企业名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劳动保障证号: 企业登记注册地:邮编: 企业实际经营地址:邮编: 经济类型: 职工总数: 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滁州市总工会

使用文本须知 1.本集体合同为参考文本,在使用时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双方也可以就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订立专项集体合同。 2.本集体合同所称甲方为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乙方为职工一方。 3.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尚未建立工会的,由上级工会指导职工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 4.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 5.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6.集体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一式三份以及有关资料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提出异议的,双方应对异议部分进行协商修改,履行集体合同签订程序后再重新报送。 7.用人单位应当自集体合同生效之日起,以适当形式及时向全体职工公布。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乙方:(职工方名称)用人单位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联系电话: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职工方协商代表 首席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代表姓名:性别: 职务: 双方代表开始协商日期:年月日 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日期:年月日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协议书 甲方:XX公司 乙方:XX公司全体员工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本协议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协议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

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8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工资报酬或安排补休。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和佩带。 高温和严寒天气时要为一线职工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

集体合同精华版

集体合同精华版 Signing a contract can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and avoid many unnecessary disputes ( 合同范本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编号:MZ-HT-005440

集体合同精华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企业内部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规范企业与职工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增加相互合作和企业凝聚力,共同促进我厂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和有关法规,由 __________厂(以下简称厂)与__________厂工会(以下简称工会),双方代表平等协商达成协议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遵循:合法的原则,平等的原则,权利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兼顾国家、企业、职工利益的原则,维护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有关劳动用工、劳动报酬、劳动工时、劳动保险、劳动保护、职工培训、职工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

待遇的条款,应不低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本合同是双方在企业发展、科学管理、民主管理,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等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五条厂、工会及全体职工应共同实现_______年各项目标: 一、完成工业总产值______万元。 二、实现销售收入______万元。 三、实现综合经济效益______万元。 四、产品出厂合格率达到______%。 五、在岗职工收入比上年增长______%。 六、完成固定资产增值______%。 七、消灭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消灭责任火灾重大事故和设备事故,实现安全年。 八、搞好治安综合治理,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维护大局稳定,确保工厂经济持续稳定增长。 第二章企业用工 第六条厂根据生产需要,可以适当调整劳动力分布结构,改善劳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操作规程;

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职业病危害防护; 7.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工作时间与休息; 10.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企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维护职工在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的合法权益。 职工有依法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遵守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七条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好劳动安全卫生承诺责任状。 第八条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技术工艺规程、机械设备使用维护规程,制定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严格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企业给职工创造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四川建业机械有限公司 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于女职工劳动保护的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 第二条公司在招聘职工、职工培训、晋级、晋升时,坚持男女职工机会平等; 第三条公司坚持男女职工同工同酬; 第四条公司把女职工劳动安全与健康保护纳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同步实施; 第五条公司严格执行劳动部颁发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规定》。 第二章女职工保护实施条款 第六条女职工经期保护 1、对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公司应暂时减少工作量或调整适合工作。 2、患有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在月经期间,可以休息一天,算作劳动时间。 第七条女职工孕期保护

1、对怀孕的女职工,公司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降低职务,降低工资; 2、公司不得延长怀孕女职工劳动时间;对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不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给予适当工间休息,并相应减少工作量。 3、怀孕女职工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计算在工作时间内,有定额的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第八条女职工产期保护 1、正常分娩的,给予产假98天(含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每多生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3、产假期满,公司应恢复女职工原岗位工作。 5、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不享受生育期间的经济待遇; 第九条女职工哺乳期保护 1.哺乳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给予每个工作日1小时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哺乳时间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算作劳动时间,并扣减相应的工作量。 2、对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的乳母,不得安排其上夜班、加班加点及从事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十条公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女职工由于计划生育手术、生育或流产,经本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后,公司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

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维护职工健康权益,促进企业安全发展,依据《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监督管理、职工群众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二条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度,不断完善职业卫生条件。 第三条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企业职工有获得职业卫生危害场所告知权和职业卫生的保障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执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责任主体 第五条企业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领导机构,由任 组长,成员有。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职 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做到机构落实、责任落实、 人员落实、经费落实。企业决定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健康的重 大事项,须经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企业每年年终向职代会 报告职业卫生情况以及本合同履行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第六条本企业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有: 1. 2. 3. 4. 5. 6. 7. 8. 第七条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对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有效治 理,保证作业场所尘毒等物质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八条企业应当设置公告栏,公布职业病防治计划、 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车 间、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载明尘毒等职业危害的种类、 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容。企业在与职工订立或变 更劳动合同时,应当告之并详细写明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 职业危害及其后果、必须采取的防护措施、劳动保护待遇等 容。 第九条企业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 检测、评价,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并定期向所在地县级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卫生 专 项 集 体 合 同 二○一三年二月八日

XX县发电厂劳动安全 专项卫生集体合同 山西省XX县发电厂 单位地址:山西省XX县娘子神乡西会村 首席代表: 山西省XX县发电厂(工会) 总则 一、为了维护我厂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劳动安全卫生权益,保护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根据国家颁布的《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工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经公司与工会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是双方必须遵守的共同准则,对公司有法律约束力。本专项合同所指的主要工作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条件和安全组织、技术措施;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安全管理;操作规程;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工伤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应急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三、我厂制定和修改涉及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制度时不得

低于本合同的要求。

四、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采取集体协调的方式。遵循的原则:1、合法原则;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的原则;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的原则;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 五、本合同由我厂首席代表(单位厂长)与职工首席(工会主席)签署。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六、我厂就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监督体系;为职工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行业标准要求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职工进行必要的职业安全健康培训,采取完备的组织技术措施,防止人身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七、我厂应具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并配备责任心强、具有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定期组织劳动安全卫生综合检查。 八、我厂应当随着有关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变更,及时依法执行;应当随着科技进步、经济发展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我厂工会参与劳动安全卫生措施计划的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范本

(企业名称) __年度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构建和谐社会,依法建立企业内部分配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内蒙古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和《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过(企业名称)和(工会名称)代表职工,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双方协商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三条本合同经(企业名称)_届_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与工会主席代表职工签订。 第二章工资分配、发放及增长机制

第四条经协商双方商定,企业实行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为主要分配形式的基本工资制度。 第五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岗同酬。 第六条经协商双方对企业__年度生产经营效益状况分析及预测,一致认为: (一)企业实现营业收入预计__万元; (二)企业实现利润总额预计__万元。 第七条在预测的基础上,同时考虑本地区、同行业其他相关经济因素,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布的工资指导线,比照当地劳动力市场价位,最低工资标准等,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在上年度本企业在岗职工人均年收入的基础上,本年度当公司生产经营实现盈利并完成年度预算利润指标时,在岗职工年人均收入增长幅度为_%。 (二)一线职工人均工资增长幅度应高于职工年人均工资增长幅度,其中:一线技能操作人员收入增长幅度不低于_%。 (三)企业经营者收入与一线技能操作人员收入挂钩,当年一线技能操作人员平均收入涨幅低于_%时,主要经营者(党政正职)的工资收入要按差额比例扣减。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集体合同(用人单位与单位工会之间) 要点 该合同为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之间的合同,双方主要约定了用人单位对其全体员工的各项保 障及其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集体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用人单位工会): 为维护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单位)与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代表全体职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辽宁省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单位和全体职工双方共同努力的目标是建立健全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依法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构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实现共谋企业发展、共享发展成果、共建和谐社会的目标”。 第2条本合同对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均具有约束力。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等标准不能低于本合同的规定。 第3条本合同的主体是单位和职工。单位由法定代表人代表,职工由工会主席代表,签订本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更换和工会组织的换届,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 第4条单位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证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尊重并支持单位工会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5条工会应组织和教育职工依法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科学文化素质,努力完成单位的生产和工作任务,协调劳动关系,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第二章劳动报酬 第6条单位按照按劳分配原则,建立工资分配制度和工资协商机制。 单位应通过对各工种和岗位的劳动条件,实际劳动消耗量以及对职工的技术业务等诸因素进 行劳动评价,分别确定单位的工资标准和职工的工资报酬。职工个人工资的确定,以职工本 人劳动数量和质量为主要依据。 对于计件工资报酬,企业根据工作物等级、劳动定额等因素,合理地确定计件单价和分配办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 此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 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 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哪些

专项集体合同包括哪些 篇一:什么是专项集体合同 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

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

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过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平衡劳动关系双方利益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党的十八大特别强调“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为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进一步指明了努力方向。工会抓住了工资集体协商就是抓住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的核心,抓住了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根本。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企业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甲方)职工方:安徽巨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工会(简称乙方) 根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徽省集体合同条例》、《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公司实际,甲、乙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本《专项集体合同》期限从2011 年3 月2 日至2014 年3 月1 日,期限届满前,甲、乙方在本《专项集体合同》基础上协商一致可续签新的《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本《专项集体合同》所称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是指本公司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向本公司职工提供必要的组织、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及培训教育等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 第三条本《专项集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标准及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各项作业标准和操作规程,每年按有关规定提取一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及劳动技能培训经费,确保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2、公司在新、改、扩项目时,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即三同时),并经公司工会派员参加,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四新”应用时,必须采取可靠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措施。 3、公司应向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及自动化控制,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条件,公司对查

出的事故隐患和尘毒作业超标点及时整改治理,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及时制定治理计划,并安排专项资金,限期治理。 4 、公司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职工享有接受安全教育的权力。公司应经常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培训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要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即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对从事特殊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机构培训,经考核持“资质证书”后方可上岗。 对从事接触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按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发现不适宜人员,要及时给予调换工种。 5、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保用品,做好防暑降温等工作,对劳动防护用品要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和使用。 6、公司若发生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时,应及时通知工会,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公司要按国家《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公司《事故报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向县级(或以上)主管部门和县总工会报告,并在医疗终结后30 日内为该职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由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调查处理事故,并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分析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没有工会的签字,事故不得结案。 7、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按《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执行。 8 、公司在制定、修定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制度时,应有工会组织派员参加,涉及职工安全健康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职代会讨论表决通过,企业法人代表(或负责人)应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公司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情况,接受职工监督。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工会)代表企业全体职工 与(以下简称企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的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消防法》、《建筑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集体合同规定》等劳动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手册》及施工生产的实际签订本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劳动安全卫生包括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职业卫生。企业(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职工生命至高无上”的观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1、企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方针、目标;2、安全生产责任制;3、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4、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的储存、运输、使用安全管理;5安全操作规程;6、职业安全培训及“三级安全教育”;7、职业卫生与劳动保护;8、工伤事故调查处理;9、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度及定期演练;10、特殊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四条企业(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

1、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改善生产环境和作业条件,保证安全生产。 2、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 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3、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事项告知和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负有认真遵守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五条企业(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把“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从制度上固定下来,使安全生产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共同努力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编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岗位操作法,组织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发生,减少职业危害。 第六条企业(公司)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企业(公司)应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有计划地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根据国家规定,针对危险性较大的施工项目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及时提供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各级工会应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代表职工监督实施情况。 第八条企业(公司)应认真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并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 职工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是:结合企业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政策法规、条例教育;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教育;安全生产管理的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为 篇一: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工作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来共同互相学习一下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 大家都知道,在现代社会中,工资是职工收入的主要来源,工资收入分配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而工会是广大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者,是职工的娘家人,这就要求我们的工会干部要时刻把职工的收入问题当成是自己工作的重中之重,这样才能达到企业和职工的双赢。首先,我们先来说说什么是工资集体协商?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依法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支付办法、工资标准等事项,为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行为。(上面,提到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那它的概念是什么?)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指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之间专门

就工资事项签订的专项集体合同。 (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它们两者的关系是什么呢?) 工资集体协商是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必经程序和 重要阶段,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是工资集体协商的结果。 现在,我们知道了工资集体合同的概念,那有的人就问,现在用工单位都和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为什么还要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好像有点多此一举,现在我们就说说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以及它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工资集体协商的意义是什么? 可以简单从两个方面来说。 一方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集体合同制度的核心内容。工资是职工生活的基本来源,也是企业人工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关系到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影响到民生改善和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企业单纯追求利润最大化,导致这些企业太高劳动定额、延长工作时间,压低工资水平甚至无故拖欠和随意克扣职工工资等,资本侵蚀劳动的现象较为突出,严重侵犯了职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强资本、弱劳动”的社会环境下,由于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原因引发的劳动争议和停工事件不断增多,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工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意义决定了开展集体协商必须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通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书

公司劳动集体合同书 篇一: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 (以下简称“企业”与) ___ (以下简称“工会”双) 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 小 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 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 1 小 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 3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第八条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 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 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 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第十三条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协议书范本

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企业与职工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防止和

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与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依据《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甘肃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企业安全生产和职工安全健康放在首位,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第三条企业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企业行政与工会就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的机制,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与职工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由 企业方(企业法人代表)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集体合同的规定。 第五条本集体合同所指的劳动安全卫生的主要内容: 1. 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 2. 劳动安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 3. 安全操作规程; 4. 劳保用品发放标准; 5. 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 6. 职业病危害防护; 7. 劳动安全卫生培训; 8. 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经费; 9. 工作时间与休息; 10.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11. 工伤事故调查处理。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参考样本) 甲方:单位名称(公司) 乙方:单位全体员工(工会) 第一条:为规范甲乙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行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工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结合甲乙双方实际制定本合同。 第二条: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代表(工会)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由甲方代表(企业法人)与职工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此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的规定。非因法定事由或双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 第三条:甲方应依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编制各项作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组织编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方案。严格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甲方保证给乙方创造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和作业环

境,并确保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有计划的进行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护,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劳动环境。 如果甲方实际提供的生产设备、设施和生产工具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要求,须由工会代表职工监督甲方整改达标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甲方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培训,认真落实“三级教育”制度,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殊作业。 第七条:甲方根据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按时发给职工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防护用品。甲方应教育、督促职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参考文本)》

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安全健康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和谐发展。依据《浙江省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本企业实际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以下简称“专项集体合同”)。 第二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认真贯彻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与各项措施,努力提高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与工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问题定期协商沟通机制,开展以“查找隐患、平等协商、签订协议、跟踪落实、持续改进”为基本内容的工会主动参与职业安全卫生工作,不断改善职工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本专项集体合同由企业方代表与职工方代表集体协商达成一致,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由企业方(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职工方代表(企业工会主席)签订。本专项集体合同签订后,对企业和职工双方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二章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保障 第五条企业依法设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劳动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六条企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条件(生产设备、设施、生产工具、作业环境),每年年初制订年度安全卫生技术措施项目方案,有计划地进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并及时提供安全生产资金保证,确保专款专用。 第七条企业结合实际对职工进行国家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设备设施使用维护规程的教育培训,告知职工作业场所和岗位存在的危险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档案。未经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培训后,取得相应资格操作证,方可安排其进行特种作业。 第八条企业会同工会每月开展劳动安全卫生检查,安全卫生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各生产班组坚持每日检查制度,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职业病危害问题及时落实整改。 第九条企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时,依照国家规定对劳动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实行“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工会参与“三同时”验收,有权提出意见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企业根据各工种岗位的需要,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对不按规定穿戴和不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职工,企业有权阻止其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企业在有较大危险因素和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全体职工) 名称:(工会名称)企业基本情况: 职工总人数: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集体协商双方情况:甲方协商代表人数:人代表产生方式:选举首席代表姓名: 乙方(用人单位) 名称: 其中女职工人数: 经济类型: 工会主席: 乙方协商代表人数:人代表产生方式 :(法定委托)首席代表姓名: 首席代表职务:(必须填工会职务)首席代表职务: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 适应的企业内部分配决 定机制,保障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的劳 联系电话:

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重庆市集体合同条例》、《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进行工资集体协商应遵循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劳动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和谐稳定的原则。 第二条本协议制定的工资条款对本企业全体员工有 效。员工个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不得低于本合同制定的标准。 第三条本协议有效期为 1 年,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条企业实行以岗位工资为主,其他多种分配形式 并存的工资制度。经与乙方协商确定:对部门实行岗位标准工资制,对部门实行计件工资制,对—部门实行计时工资。 1、岗位工资标准:企业职工工资结构由基本工资和浮 动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为档案工资和岗位工资,约占 职工工资总收入的50%。其中,岗位工资实行“一岗一薪、 薪随岗移、在岗则有、离岗则无”的基本政策和考核发放。奖金为浮动工资,约占职工工资总收入的50%。 2、计件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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