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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

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

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4.技术方案。支撑创建目标的实现和服务功能的技术路线、措施和平台建设方案。

5.组织保障条件。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方式等。

6.相关附件。

三、评审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市政、公共服务、园林绿化、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管理和技术专家组成。

专家委员会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审,并负责智慧城市创建的技术指导和验收评定。

第九条评审程序包括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评审专家组从专家委员会中抽取专家组成。

(一)材料审查。专家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可行性、科学性进行审查。

(二)实地考查。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查的城市进行实地考查,考查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建设与应用水平、保障体系和建设基础等,并形成书面意见。

(三)综合评审。专家组通过查看申报材料、听取工作和试点实施方案汇报、听取实地考查意见和综合评议等程序,对申报国家智

慧城市试点工作进行综合评审,并形成综合评审意见。

第十条综合评审意见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的试点城市名单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布。

四、创建过程管理和验收

第十一条住房城乡建设部与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签订国家智慧城市创建任务书,明确创建目标、创建周期和建设任务等内容。

第十二条承担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要明确创建工作行政责任人,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试点工作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创建实施工作。

第十三条试点城市在创建期内,每年12月31日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交年度自评价报告,说明预定目标的执行情况。根据年度自评价报告,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专家实地考查建设工作进展,并形成年度评价报告。

第十四条创建期结束后,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创建任务书组织验收。对验收通过的试点城市(区、镇)进行评定,评定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二星和三星。未通过验收的允许进行一次限期整改,整改结束后组织复验收。

第十五条评定结果报住房城乡建设部智慧城市领导小组核定后,在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命名其相应等级的国家智慧城市(区、镇)。

五、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负责解释。

附件2

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说明

保障体系与基础设施保障体系

智慧城市发展规划

纲要及实施方案

指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及实施方

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

组织机构

指成立专门的领导组织体系和执行

机构,负责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政策法规

指保障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的政策

法规。

经费规划和持续保

指智慧城市建设的经费规划和保障

措施。

运行管理

指明确智慧城市的运营主体并建立

运行监督体系。

网络基础设施

无线网络

指无线网络的覆盖面、速度等方面的

基础条件。

宽带网络

指包括光纤在内的固定宽带接入覆

盖面、接入速度等方面的基础条件。

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指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和使用

最新范本,供参考!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年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项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 L1P1-A1分项分数 = 30%×(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 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 数据取 截至 2016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 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 L1P1-A2):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的情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 法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 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 3.本指标评价得分 =8%×三个

计算方法:L1P1-A2 分项分数= 30%×(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L1P1-A3 分项分数= 40%×(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 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办法及指标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智慧城市建设标准 宽带网络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局域网和城域网特定 要求第15部分:低速无线个 域网(WPAN)媒体访问控制和 物理层规范 GB/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规范 GB/T26229-2010 信息技术系统间远程通信和信 息交换无线高速率超宽带媒体 访问控制和物理层接口规范 GB/T26230-2010 基于公用电信网的宽带客户网 络总体技术要求 GB/T28508-2012 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光缆干线同步数字体 系(SDH)传输接口技术规范 GB/T17881-1999 城市基础空间数据库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46-91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 范 CJJ100-2004 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共享与服务 元数据标准 CJJ/T144-2010地名信息交换格式GB/T 28226-2011 建筑物基础数据库建设电子档案元数据标准CJJ/T187-2012 城市公共信息平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15-2007城市遥感信息应用技术规范CJJ/T151-2010 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管理体 系审核指南 GB/T28450-2012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 理评估要求 GB/T28453-2012信息安全技术引入可信第三方 的实体鉴别及接入架构规范 GB/T28455-2012 城乡规划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 标准 GB50137-201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 GB50180-93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50282-98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欢迎阅读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 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

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 (一)建设进展情况 智慧城市在全国范围内初步完成规划部署,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城市发展的新主题。截至2012年9月,全国47个副省级以上地方的规划文件中,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建设的有22个,占比46.8%。其中,北京、上海、广东、深圳、杭州、南京、宁波、武汉、厦门等地方已制定形成智慧城市

发展的专项规划。 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存在明显差异。当前,各地智慧城市建设的关注重点大致可分为社会应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智慧产业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四个方面。总体来看,对社会应用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关注程度较高,在明确提出智慧城市发展战略的22个地方中,有16 , 1.84到 化基础设施发展水平不高,技术应用准备不足、保障条件不配套的情况下,盲目推动智慧城市建设,造成投入产出效益不理想,无法吸引社会力量共同参与,严重影响智慧城市的建设进度和效果。 第二,城市运营管理效率不高,管理机制不健全。智慧城市的发展成效取决于规划设计、建设实施、运行维护全过程的开展状况。当前,我国

智慧城市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

智慧城市项目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 1项目实施方案 1.1 实施步骤 第一步、人员任命 第二步、技术交底 第三步、现场准备 第四步、现场勘查 第五步、设计图施工图施工方案现场确认 第六步、编制点表(终端设备安装点位信息登记表) 第七步、编制预算 第八步、编制计划(分部实施计划,材料进场计划,质量管理计划,确定质量标准)第九步、按计划组织实施,按质量标准实施,做好变更控制,编制进度报告 (含收入,点位完成比,现场问题等) 第十步、分部分项分工序验收,随工验收,完成一个点位编制一个分部分项完工报告第十一步、随工资料档案管理 1.2 立项 公司组织级确定项目正式成立 人员任命,确定项目实施具体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授予项目经理权限,约 定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具体职责范围包括:接收技术交底、编制计划、项目采购申请、编制进度报告、组织 项目验收、各方沟通等 具体权限范围包括:申请并在公司的监督下使用项目运营费用、项目实施费用、项目设备材料申请及使用、组织施工队伍 1.3 计划 1.编制进度计划 根据甲方要求,结合现场情况,制定分步实施计划,并与项目相关干系人就实施计划进行沟通确认。 智慧城市项目进度管理计划编制方法: 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实施点表 确认实施点表中各点位的时间计划 汇总各点位时间计划,编制整体进度计划 规定进度计划变更流程 2.编制成本计划(人料机使用计划) 深化设计,编制各点位预算,包含设备材料预算,施工预算(人力资源、施 工机具),汇总成总体预算 根据分步实施计划,制定材料进场计划,施工队伍进场计划,施工机具租赁 计划 成本跟管理计划需与进度计划同步变更 3.编制质量管理计划 根据分步实施计划,及细分的施工工艺步骤,设定质量控制点及检查点质量管 理方法:现场抽查,远程检查,检查记录及图像影音资料存档质量标准及施工 工艺:符合国标和设计图纸要求 4.编制安全管理计划 编制安全培训,安全例会时间表,项目部各人员按时参加安全会议

2017年最新《智慧城市》继续教育试题及答案

1、考试结果 智慧城市 试卷总分:100 考试时长:60 正确答案以红色字体标注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 共30题?) 1.有详细的步骤和方法,逻辑性强,主要是针对\n一个复杂组织的完整架构开发,但很难裁剪的EA框架是哪项??答案错误 TOGAF FEA DODAF Zachman 2.FEA的五大参考模型中,可以用来分析每个IT项目支持的具体业务域、业务线和业务子功能,从而避免针对同一业务功能的重复建设的是??答案正确 绩效参考模型 业务参考模型 服务构件参考模型 数据参考模型 3.随着城市信息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产生大量的“信息孤岛”的原因不包括??答案正确 建设目标不同 业务应用不同 建设阶段不同 实现技术不同 4.下列关于城市数据资源的描述,不正确的是??答案正确 政府各部门既需要各类数据资源,又产生各类数据资源 数据资源来源于社会,新产生数据仅输出给社会 城市数据资源产生并流转于城市运菅的各个环节和部门 数据资源来源于社会,新产数据不仅输出给社会,还输出给其他协同的政府部门 5.“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发展能力、提高城市公共设施水平、增强城市公共服务能力、激发城市新兴业态活力”,此内涵为智慧城市发展的??答案正确 范围 主线 程度 宗旨 6.“更多地从用户业务出发,实现IT系统与用户业务的密切结合”,此体现的SOA技术特点是??答案正确 重用IT资源 以业务为中心 灵活适应变化 更强调标准 7.智慧城市建设中,涉及各横向层次,指导和规范智慧城市整体建设的保证体系是??答案正确 安全保障体系 标准规范体系 建设管理体系

运营与运行体系 8.下列选项中,有关智慧制造系统“深度互连层”的表述,错误的是??答案正确 降低产品制造成本 对多个工厂实现分散管理 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和资源调配 为制造企业提供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 9.关于济宁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6〕113号)文件,其中关于其指导思想说法错误的是??答案正确 围绕建设市信息技术产业基地核心目标 坚持以智慧城市应用为导向 以智慧产业发展为基础 以信息资源整合共享为关键 10.根据关于济宁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16〕113号)文件,济宁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不包括??答案正确 突出特色,量力而行 资源整合,开放共享 政府引导,市场为主 需求导向,惠及民生 11.“创新治理方式,行政权力和行政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政府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是济宁市哪个具体目标的体现??答案正确 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显着增强 智慧应用水平大幅提升 智慧产业发展取得重大突破 智慧城市推进机制更趋完善 12.济宁市“实施信息惠民工程”相关内容,错误的是??答案错误 以便民、利民、惠民为核心 发挥通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快城市扩大光纤到户网络覆盖范围和规模 全面解决百姓看病难的问题,完善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 公共服务进社区进家庭,构建智慧社区 1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智慧城市中广泛的业务协同建立基础是??答案正确 数据交换 简化流程 数据共享 互连互通网络 14.基于SOA构建的服务支撑体系不具有的特征是??答案正确 集中的 标准化的 开放的 分散的 15.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智慧城市基础标准的是??答案正确 智慧城市术语 智慧城市信息安全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和基础评价指标体系 智慧城市基础参考模型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样本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智慧城市是指综合利用各类信息技术和产品, 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互动化、协同化”为主要特征, 经过对城市内人与物及其行为的全面感知和互联互通, 大幅优化并提升城市运行的效率和效益, 实现生活更加便捷、环境更加友好、资源更加节约的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智慧城市是新一轮信息技术变革和知识经济进一步发展的产物, 是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必然趋势。建设智慧城市, 实现以”智慧”引领城市发展模式变革, 将进一步促进信息技术在公共行政、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等领域的广泛应用和聚合发展, 推动形成更为先进的区域发展理念和城市管理模式。 因此, 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 特制定《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 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 一、相关说明 《智慧城市指标体系1.0》主要是基于城市”智慧化”发展理念, 统筹考虑城市信息化水平、综合竞争力、绿色低碳、人文科技等方面的因素综合而成, 目的主要是为了较为准确的衡量和反映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进度和发展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相关指标的确定主要本着以下原则: 一是指标具有可采集性, 历史和当前数据采集是可靠方便和科学的; 二是指标具有代表性,

可较全面反映某个方面的总体发展水平; 三是具有可比性, 不同城市间、城市不同历史阶段可根据指标进行科学比较; 四是指标具有可扩展性, 可根据实际发展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进行增减和修改。 二、指标体系 根据以上的原则以及现阶段智慧城市建设的主要内容, ”指标体系”主要可分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智慧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智慧城市信息服务经济发展、智慧城市人文科学素养、智慧城市市民主观感知等5个维度, 包括19个二级指标、64个三级指标。 1、智慧城市基础设施 指保障智慧城市各项功能通畅、安全、协同运作的相关基础设施。主要包括3个二级指标, 8个三级指标。 1.1宽带网络覆盖水平。指各类有线和无线形式的宽带网络在城市中的覆盖比例。包括4个三级指标。 1.1.1家庭光纤可接入率。光纤接入是指局端与用户之间完 全以光纤作为传输媒体。光纤接入覆盖率是反映了城 市基础网络设施发展水平核心指标之一。智慧城市的 家庭光纤可接入覆盖率应在99%以上。 1.1.2无线网络覆盖率。指经过各种无线传输技术实现的无 线网络连接在城市区域的覆盖率。智慧城市的无线网 络覆盖率应在95%以上。 1.1.3主要公共场所WLAN覆盖率。指大专院校、交通枢 纽、商业集中区、公共活动中心等主要公共场所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的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系统 的办法及指标 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赛迪顾问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与研究报告年

赛迪顾问-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与研究报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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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与 研究报告 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智慧城市专委会 赛迪顾问股份有限公司(HK08235)

前言 自2009年美国提出“智慧城市”概念以来,以智能化为特征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交通、能源、公用设施、医疗、水资源管理、公共安全、政府服务和教育等方面的智能实践和应用效果已经逐步显现。智慧城市建设成为全球城市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城市竞争的制高点。中国智慧城市建设在北京、上海、广州、杭州、沈阳、重庆等众多城市迅速开展,并表现出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的高速扩展趋势。然而中国智慧城市热潮刚刚兴起,建设标准莫衷一是,各城市智慧化建设还都在探索中,已经出现了这样那样的一些问题,包括盲目跟风建设、项目仓促上马以及不考虑服务对象的“唯技术论”等。很大程度上,这些问题的产生源于城市管理者对智慧城市建设方向的不清晰、对建设目标的不明确。由此可见,建立客观有效的评估体系,使智慧城市建设效果可衡量、可比较,已经成为驱动智慧城市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智慧城市”建设中,除了政策引导、技术推动、需求拉动等手段以外,各城市管理部门迫切需要有一套“智慧城市”评价体系,客观、清晰认识自身“智慧城市”建设现状与问题,参照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成功应用,有效指导其今后发展重点和建设方向。2010年,赛迪顾问与台湾财团法人资讯工业策进会共同组建团队,发起“智慧城市评价体系研究”项目,并于当年发布《海峡两岸感知城市评价研究报告》,时隔两年,赛迪顾问在原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大研究力度,推出《2012年中国智慧城市发展评价与研究报告》,赛迪顾问总结“智慧城市”建设的共性特征,构建出完备、适用、先进的“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对城市的感知化水平进行评价。旨在推动“感知中国”顶层战略的成功落实,充分展现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现状,总结推广中国“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进理念,努力为业界搭建合作共赢的桥梁,促进中国城市智慧化发展。 本项研究自2012年5月启动,从制定研究方案、制定智慧城市评价体系、专家论证、选择代表城市、制定数据获取计划、调研实施至数据分析处理、报告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doc

盘点:智慧城市的六大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在智慧城市建设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智慧城市建设的标准化有利于提高城市规 划的通用性,降低建设成本,有利于促进产业链的分工合作,加强各政府部门之间的互 联互通、共享协同,推广最佳的技术和应用实践。 据悉,到2016 年,国内将逐步建立健全中国智慧城市国家标准体系。其中,共性、关 键性标准涵盖的主要标准领域主要包括:数据与服务融合平台、主数据、数据挖掘分析、跨 系统信息交互、信息资源管理与信息系统运维等促进系统、数据与服务融合等。 国内目前负责智慧城市标准体系制定的标准组织包括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据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高林透露,目前已立项的智慧城市国家标准包括《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等 6 项。 《智慧城市SOA 标准应用指南》,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 了智慧城市的SOA 应用参考模型及智慧城市建设中SOA 标准的综合应用建议,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评估、运行和维护。 《智慧城市技术参考模型》: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 市的技术参考模型、基本技术原则 6 和要求,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及具体领域信息化项 目的设计、开发、运行和维护,是指导和综合应用智慧城市的具体技术、服务实现标准的依 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1 部分:信息基础设施》:全国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 会牵头负责,拟规定智慧城市信息基础设施评价对象、范围和指标,并提出相应的评价指标。 其中评价指标中包括技术原则和要求以及设计与使用原则。本标准适用于智慧城市整体规划 及信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与评价,是指导智慧城市具体技术、服务实现的标准依据,也是建立智慧城市相关质量测评标准、工程标准及应用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第 2 部分:信息化应用和服务》: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 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规定了智慧城市信息化应用与服务评价模型、评价指标。适用于智慧 城市整体规划及信息化应用与服务项目建设与评价。本标准是评估后续智慧城市具体应用与 服务标准的依据。 《智慧城市评价模型及基础评价指标体系第 3 部分:建设管理》:全国智能建筑及居住 区数字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牵头负责,标准中建设管理内容主要指城市建设中的水、电、煤气等基础设施管网的建设标准,结合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管 理运营理念,致力于提高城市的基础设施的协同化、智慧化,提供城市生活的舒适度。 《信息安全技术智慧城市建设信息安全保障指南》:由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负责。目前相关资料较少,应该是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带来的数据资源集中和共享,所面临的信息安全风险,进行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的标准制定。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二)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章程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章程 一、总则 1.1 联盟名称: 中国智慧城市发展促进工作联盟,英文名称为China Smart-City Development Promotion of working alliance(以下简称“联盟”或CSDWA)。 1.2 联盟的性质: 联盟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指导下,由工信部计算机与微电子发展研究中心(中国软件评测中心)发起,地方政府、国内智慧城市产业相关企业共同响应,由从事智慧城市产品与服务的制造者、使用者、研究者、社会中介组织和管理机构自愿参加组成的学术团体。 1.3 联盟的宗旨是: 打造产业力量集聚平台,将联盟打造成为国产智慧城市产业整合、会聚力量的平台。成为政企联系沟通纽带,将联盟建设成为政府和企业联系的纽带,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智慧城市领域开展工作的一个重要支撑。形成政策标准讨论平台,让联盟积极充当智慧城市领域产业政策、标准研究以及智慧城市推进工作措施讨论的平台。建成行业自律平台,将联盟架构成为维护智慧城市领域行业秩序、加强行业自律的平台。构建推广宣传中心,将联盟构建成为国产智慧城市和行业应用解决方案的推广宣传中心。

1.4 联盟的任务是: 组织制定中国智慧城市评估指标,推进智慧城市评估工作; 推进“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程”、“智慧城市体验中心”、“智慧城市培训中心”; 积极开展智慧城市产业相关领域信息的采集、调研、分析、发布和交流活动; 对于在智慧城市评估中涉及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讨和学术交流; 组织智慧城市产业内IT新技术和解决方案的推介活动; 组织会员单位进行国内外信息技术培训和考察活动; 推进会员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工作; 编辑、出版智慧城市产业的有关资料。 二、组织管理 2.1 本联盟接受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导,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2.2 联盟发起单位作为联盟理事长和副理事长单位; 2.3 理事会是联盟的领导机构,由联盟大会推举产生,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由理事会任命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业务工作和行政工作,设主任一名、工作人员若干名,理事会在理事长主持下负责联盟的组织建设工作并制订工作计划;

工信部智慧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1: 智慧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智慧城市是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来感知、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资源,对各种需求做出迅速、灵活、准确反应,为公众创造绿色、和谐环境,提供泛在、便捷、高效服务的城市形态。通过对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来建设和发展智慧城市,是我国社会实现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目标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城市发展难题、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要求。当前,亟需构建并完善一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来客观反映和评价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状况,引导并推动智慧城市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智慧城市的内涵特征 智慧城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城市管理、民生服务、政府履职、产业转型、技术创新、环境改善等诸多方面。建设发展智慧城市要着眼于城市全局,夯实基础,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现阶段其内涵主要有: 一是实现社会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载体。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是我国当前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实现三者的融合发展,是提高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

而智慧城市正是工业化与信息化、城镇化与信息化相融合的必然产物,有助于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 二是转变政府管理方式,破解城市发展难题的必然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原有的政府管理方式无法迅速地响应、解决当前的城市问题。而智慧城市通过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对城市资源的高效感知、监测、分析和整合,有助于解决城市因人口、工业、交通运输过度集中带来的种种弊病,保障城市的正常运行。 三是提高城市运转效率,满足公众服务需求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原有的城市运转效率已明显无法满足要求。建设与发展智慧城市,采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手段提供公共服务,从而实现服务方式的方便、快捷,服务水平的高质、高效,有助于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和企业的生产生活需求,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然存在高能耗、高污染、处于产业链低端等普遍性问题,经济结构调整势在必行。而智慧产业是直接运用人的智慧进行研发、创造、生产、管理等活动,形成有形或无形的智慧产品以满足社会需要的产业,具有绿色、节能、环保的特点,是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五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创新应用。物联网、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发展,为城市的建设和

智慧城市建设总体要求与目标架构

智慧XX建设总体要求与目标架构 1、总体要求 智慧XX建设的关键是要抢抓全球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不断实现重大图谱和互 联网、物联网、无线网多样化发展的机遇,突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强资源共享,减少重复建设。以资源增和利用为核心,以满足政务、产业、民生三大领域应用需求为导向,推进智慧XX建设。信息资源整合与共享旨在打破个 部门、地区、行业的孤岛式运营,高度整合,高效共享城市资源,实现对城市的综合管理。智慧XX建设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逐步形成统一的涵盖经济发 展、城市建设、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数据库系统与信息网络平台,提高政府信息的利用水平和政策科学制定水平,促进城市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利用。 2、总体框架 智慧XX的总体架构包括“五个层面、两大体系”,“五个层面”分别是智慧 信息基础设施层、智慧信息资源汇集层、智慧领域应用层、智慧融合应用层和交互与展示层,“两大体系”分别是运行保障及标准规范体系和行宫计划系 统,具体如下图所示。 智慧XX的总体架构可以概括为“1234”具体为“一大库、二大中心,三大领 域、四大平台”,既以XX公共数据库建设为基础,以政务云计算数据中心、 智慧XX城市运行管理指挥中心两大中心建设为载体,以满足政务管理、产业 经济、民生服务三大领域应用建设需求为导向,以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智慧XX大数据平台、智慧XX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平台、智慧XX只能门户服务平台 为核心,推进智慧XX建设。 智慧信息基础设施层:包括政府以及经济社会信息化的公共基础设施及服务。其 中感知层包括:RFID、视频、传感器和手机等终端和设备组成的感知网络;基础 同喜网络层包括无线宽带网、光纤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等内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层包括电信运营商IDC中心、市级政务数据中心、国家商务 部数据灾备中心等内容建设。信息基数设施以云台为架构,通过集约化建设管理,加强共建共享、节省投资、提高效率。 智慧信息资源汇集层:重点通过数据交换与共享平台的建设整合现存的多个委办局信息系统中的关键信息,形成XX公共基础数据库,打破部门、行业分割,实现城市级重要数据资源高效共享利用。建设XX大数据平台,提供对整合数据的分析、处理功能,充分利用知识管理、大数据等手段挖掘数据信息资源的潜在价值。建设应用能力支撑平台实现统一对外提供数据和工具服务。

智慧城市运行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办法

智慧城市运行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办法 1.1风险识别和分析 本项目是系统化工程,具有复杂性高,技术含量高,技术更新快,时效性强等特点。这些特点决定了该项目具备一定的风险性。因此,对于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应正确识别并加以认真的分析。 1.1.1信息安全类风险 信息化风险首先是信息安全类风险。安全风险威胁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 内部威胁:恶意或误操作引起的信息泄漏或毁坏重要信息,以欺诈手段使用重要信息或者令合法用户无法正常使用相 关的信息。 外部威胁:主要承受来自互联网的安全威胁。 数据存储风险:该项目有较大的数据存储需求,并且其中的信息都是十分重要的,所以,数据的安全存储将影响到项目建设的安全性。 1.1.2政策类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建设自身无法避免的,关于大数据产业及建设实施相关的政策法规不够完善和健全,无法及时跟进 大数据产业信息化发展的速度,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信息化建设的开展和实施,在项目建设中充分考虑到相关因素,尽

可能减少因为政策因素而产生的影响。 1.1.3资金类风险 开发一个新系统所花的成本可能并不大,但要收集原系统的原始数据,所花的成本可能要高于系统本身的开发费用。在项目建设期间,有可能出现资金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这也是规划和资金风险的一个部分,要提前进行风险识别和给予风险分析,为规避此类风险做出相应的对策。 1.1.4技术类风险 信息技术风险,主要是IT行业技术高速发展所带来的风险。IT行业技术日新月异,原来采用的先进设备三五年以后可能就不能满足新的应用要求,甚至不符合行业新的标准了,原生产厂商也不再继续生产,备品备件很难寻找,甚至原来的生产厂商也已不复存在。原来采用的操作系统、应用系统软件已成为过时产品,失去了普遍性,无法与新的技术形成无缝链接等等。这些技术的未来发展前景,在某种程度上很难预测,规避风险很难,无论是哪一个政府部门和企业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 1.1.5管理类风险 组织自身的管理变革,也是项目建设的重要风险源。尽管现在的管理信息系统强调要能够适应政府部门和企业自身的 管理变革,但因为伴随机构的变动而产生的职责变化,会导致时间跨度较长的应用系统开发项目责任人产生变化,使项

XXX市政府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事业部样本

XX市人民政府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甲方:XX市人民政府 乙方: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 为了更好地推进智慧XX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信息产业优化升级,推动面向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消费快速健康增长,改善民生,实现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又好又快发展。XX市人民政府与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本着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决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起草的《关于促进我国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即将发布,其中明确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将结束政出多门、盲目建设的“乱象”,进入统筹推进的新阶段。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在此背景下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成立,承担全国各地智慧城市试点申报、规划、咨询、专家论证;制定我国智慧城市标准及评价体系;国家智慧城市政策解读和培训等。引导制定我国智慧城市的发展思路、建设原则、主要目标以及信息安全保障等。 XX市政府将发挥其优良的产业聚集、政府服务和政策优势,积极联合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在XX市举办智慧城市项目及产业对接。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战略合作协议。 一、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和对接牵头企业“大恒集团北京大恒

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事业部”全面参与智慧XX的规划、投资、建设和运营 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主要会员企业均在信息化基础设施、信息资源整合、公共服务应用、企业信息化、城市管理应用方面和信息安全服务等领域实施了大量成功案例,通过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与对接牵头企业“大恒集团北京大恒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智慧城市事业部”的平台,为智慧XX建设与发展提供相关支撑服务。包括: 1、中国智慧城市产业联盟作为工信部智慧城市行业管理依托单位,协助XX市申请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城市,争取国家相关配套政策支持等。 2、进行智慧XX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搭建智慧城市模型,制定行动路线,绘制智慧XX建设和发展的长远蓝图,组织国家相关专家院士举行专题论证会。 3、建立城市云计算中心和城市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立城市云计算中心及相关的信息安全体系,为智慧XX建设提供安全、可信、可靠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智慧XX建设在信息资源层奠定基础,实现各部门资源的整合、互通。 4、建立城市北斗公共位置服务云平台。该云平台立足全市、服务全省,为智慧XX提供政务管理、行业应用和民生服务。该云平台重点在城市运行保障、智能交通、智慧物流、重要系统授时、环境资源管理、精准农林业、智慧水利、公共安全等领域开展行业位置服务应用。该云平台是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物联网、云

住建部智慧城市管理办法及指标

附件1 国家智慧城市试点暂行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智慧城市建设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现代科学技术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行中的综合应用,整合信息资源,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产业转型,指导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实施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的范围包括设市城市、区、镇。 第三条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试点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是完成当地试点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试点申报、组织实施、落实配套条件等工作。 二、申报 第五条由申报城市(区、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的申报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第六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已列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 五”规划或相关专项规划; (二)已完成智慧城市发展规划纲要编制;

(三)已有明确的智慧城市建设资金筹措方案和保障渠道,如已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四)责任主体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创建国家智慧城市试点申报和组织管理。 第七条申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请文件及所在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推荐意见签章) 。 (二)智慧城彼展规划纲要。纲要应体现以现代科学技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理念,明确提出建设与宜居、管理与服务、产业与经济等方面的发展目标、控制指标和重点项目。 (三)智慧城市试点实施方案。具体内容: 1?基本概况。包括经济、社会、产业发展现状,社会公共服务和城市基础设施情况等。 2.可行性分析。包括创建国家智慧城市的需求分析、基础条件和优势分析及风险分析等。 3?创建目标和任务。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照《国家智慧城市(区、镇)试点指标体系试行)》提出合理可行的创建目标和建设任务,以及建设期限和工作计划。 4.技术方案。支撑创建目标的实现和服务功能的技术路线、措施 和平台建设方案。 5.组织保障条件。包括组织管理机构、相关政策和资金筹措方式等。 6.相关附件。 三、评审 第八条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成国家智慧城市专家委员会,委员会由城市规划、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2016版)

国家新型智慧城市评价指标 (2016 年版) 一、总体说明 (一)指标构成。本指标共包含8 项一级指标, 21项二级指标, 54 项二级指标分项。 (二)评价方法。评价采取百分制,总得分满分为100 分。总得分为各一级指标得分之和。各级指标得分为其下层指标得分之和。计 算时各分值保留 2 位小数。 (三)指标权重。各级指标设置相应的权重。一级指标权重为其各二级指标权重之和,二级指标下的各分项权重之和为100%。 二、评价指标 一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及权重二级指标释义及评价方法二级指标分项及计算方法 惠民服务L1 政务服务 L1P1 1. 本指标用于评价城市政府创新 1. 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37%)(8%)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L1P1-A1): 服务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 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 计算方法: L1P1-A1 分项分数= 30%× (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 的情况。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 2.本指标由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子证照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要求:政务服务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 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使用率、务服务事项,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由各省市根据相关

一站式办理率、网上统一入口率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已实现使用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等三个分项进行评价。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唯一标识的电子证照办理的 3.本指标评价得分=8%× 三个分 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公民个人政务服务事项以公民身份号码为 项分数之和。标识,法人和其他组织政务服务事项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 识,并在办理过程中使用了电子证照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 截至 2016 年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2.一站式办理率(L1P1-A2): 计算方法: L1P1-A2 分项分数= 30%× (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 的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实现线下一站式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可以在同一 地点或同一窗口即可办结的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取截至2016 年 10 月底的数据。 数据来源:地方政府政务办或相关部门。 3.网上统一入口率(L1P1-A3): 计算方法: L1P1-A3 分项分数= 40%× (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 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数量/ 政务服务事项总数)×100 数据要求:本分项中的政务服务事项总数与分项L1P1-A1 要求 相同。支持统一身份认证的网上政务服务事项,是指在网上办 理政务服务事项时,能够以公民身份号码或法人和其他组织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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