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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校车管理实施细则》(政发【2018】9号) 和《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校车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全镇校车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校车使用单位、驾驶员、照管员安全工作责任,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方式

中心学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将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计分,每学期一次考核结果运用。

三、考核内容

(一)对校车使用单位的考核

1.校车台账情况(计20分)

要求建立一车一档。

在开学两周内,学生、幼儿生源情况稳定后,要有完善的校车台账,含校车信息采集表、驾驶员信息采集表、照管员信息采集表、学生(幼儿)基本信息表、五定表、符合资质的校车驾驶证复印件、进行了正常的年检的校车行驶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凭证复印件等。每缺少一项扣3分,资料不详尽准确的视同缺资料。

2.资料上交情况(计20分)

平时资料的上交情况,迟交每次扣1分、缺交每次扣3分,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同缺交。

3.教育培训情况(计30分)

校车使用单位要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计5分)并按照计划落实每月一次的培训,有培训内容、图片、签到表、培训记录。培训对象须包含司乘人员和乘车学生(幼儿)(计15分),每缺一项次扣1分

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必须参加由交管部门、校车公司组织的月例会等。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校车照管员必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培训(计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4.校车照管员履职情况(计30分)

校车使用单位要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未按要求配备照管员的一票否决。

随车照管员须履行好以下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2分。

(2)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者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或者校车驾驶人与校车标牌载明的驾驶人不一致的,制止校车开行。未按要求操作的一票否决。

(3)学生上、下车时,清点乘车学生人数,分别与学校、学生监护人做好交接登记,并填写《县学生(幼儿)上下车情况记录表》;委托接送的学生,该学生家长应出具书面委托书,书面委托书要留校备存。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3分。

(4)学生上车后,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2分。(5)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站或趴在座位上、

头、手伸出窗外等危险行为。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2分。(6)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未按要求操作的一票否决。

(7)校车发生交通事故时,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的监护人联系处理后续事宜。未按要求操作的一票否决。

(二)对校车驾驶员的考核

1.校车驾驶员应当按国家规定取得学生校车驾驶资格,并持驾驶证、行驶证上路行驶(计5分)。缺少一证,一票否决。未随车携带,每发现1次扣1分。

2.校车驾驶员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座位、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计5分)。每次检查必须有记录、签字。每发现一次未检查,扣1分。

3.校车应当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应当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计5分)。每次检查,发现未按标准配备扣2分。

4.保证及时参加年检或及时参保(计5分)。未及时参加年检或脱保,扣5分。未参加年检或不参加保险,一票否决。

5.保证车辆不超载(计20分)。每次检查,超载一人,扣5分。一学年累计三次超载,一票否决。

6.校车驾驶员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一年不出一例交通事故(计20分)。发现一次涉及人身伤害的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一票否决,其他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每次扣10分。

7.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计5分)。每发现一次违规的扣1分。

8.保证按时接送学生,确保学生齐全后开车,保持车内卫生,按规定的停车点停车,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计5分)。发现违规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9.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人员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计5分),每发现一次违规的扣1分。

10.按交管部门核定规定的路线行驶(计5分)。每发现一次违规的扣2分。

11.服从乡镇、交警中队、派出所、教育局、中心学校和学校(幼儿园)的管理(计5分)。以上部门无论是召开驾驶员会议,还是下发通知送检等,都必须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发现一次未做到扣一分,出现严重后果每一次扣5分,扣完为止。

12.不参与非法集访事件,不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的用车条件(计5分)。发现一次一票否决。

13.维持好校车的外观整洁和车内卫生,接送完学生后做好车内卫生和消毒工作(计5分),每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1分。14.参加校车使用单位组织的每月一次的培训(计5分),每缺席一次扣1分。

15.校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考核结果运用

1.对校车使用单位的考核结果,纳入中心学校对辖区单位的年度综治安全考核。

2.对校车驾驶员的考核结果,中心学校上报区教育局。

区教育局将划拨一定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考核;奖金总额每年每辆车1200元。考核设百分制,奖金按每分10元乘以考核得分计算。如有一票否决的情况,取消该接送车的考核奖金。

3.对于不服从中心学校管理的单位和个人,将报请上级管理部门取消校车使用资格、解雇校车司乘人员。

本《细则》自2020年上学期起执行。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最新版

蠡县兴和巴士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1、成立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安全员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安全员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安全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l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公司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公司。 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由公司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校车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 规则。 (2)司机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中小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根据XX省教育厅、XX市教育局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管理的要求,结合我区学校安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围绕“强化安全教育管理,共建平安和谐校园”工作主题,坚持以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核心,以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学校领导和教师的安全意识和事故责任意识,全面落实安全工作各项措施,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考核范围 区直属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 三、考核指标分类 根据学校安全、综治工作管理目标责任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教体局制定《学校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责任制考评标准》(附后)。考核指标分为: 1、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 2、学校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 3、学校重大责任事故一票否决指标 四、考核依据 1、区教体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记录材料、日常巡查督查记录及专项督查记录等。 2、区安监分局、公安分局、交通分局、卫生局、工商分局、消防中队等职能部门提供的记录、通报等材料。 3、学校的台帐资料、工作记录及师生访谈。 五、考核原则 1、学校自评和教体局专项考核相结合,以日常巡查督查、专项督查为主,参照有关量化测评结果。 2、安全教育管理指标和重大非责任事故控制指标实行减分制,每项考核减分合计超出该项标准分的,在考核总分中扣除。

六、考核程序 本考核每年进行两次。考核期为每年的2月1日至7月31日、8月1日至次年1月31日。每年的1、7月份,由区教体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组对全区直属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的考核工作以总结、自评和检查三种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1、撰写工作总结。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机构队伍、经费投入、工作开展、隐患整改、师生非正常死亡情况、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等内容,既要认真总结工作成绩,又要深刻分析存在问题,做到内容详实,条理清晰。 2、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自评。全区直属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考评标准进行认真客观的自评。在考核期满(半年度及年终)时,自评得分情况和总结材料于每年1月31日和7月30日前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安全办公室)。 3、组织检查。在区直属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区教体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对区直属学校、各镇中学、中心小学、村小、中心幼儿园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性的考核评比。 七、考核说明 (一)学校安全常规工作指标说明 1、加强安全工作领导。制订学校安全工作年度计划,于年初上交区教体局,将安全工作列为学校重点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管理网络,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有分管领导和安全员,分工职责明确,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专题会议,有专用会议记录本,有与会人员和记录人签名;按规定建立安全工作常规检查制度,每两周检查一次,检查有记录、有检查人员签名。 2、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学校各部门和岗位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学校与教师、班主任、年级组、教研组、各科室、门卫、保安及学生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小卖店和食堂托管业主、实习基地等签订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安全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落实奖惩措施。 3、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教体局有关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doc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 2.建立教师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立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配合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接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主管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方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家长不允许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 (3)接学生上学时,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在接送学生期间,除学生或主管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按情况评估相关费用并由个人分担相应部分。 8.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 (6)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方可出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保障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事宜。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 安全“十二五”规划》中强调指出,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法律 法规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校车优先通行权。现在,就来看看 以下三篇文章吧!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 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 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 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 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 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 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 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 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 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 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93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幼儿园校车安全行车考核制度

幼儿园校车安全行车考核制度 为加强对校车交通安全的管理,切实保障搭乘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和《渌口区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园)实际,制定如下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成立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幼儿园)任组长。 2、建立随车照管员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教师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照管员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负责人,由主管报告总务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主管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建立校警随车制度。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6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6、司机接送学生规定 (1)家长未在接送地点等候、接回学生,可在附近打电话通知家长,或者将学生送回学校。绝不可以让学生独自回家。 (2)若有家长要求司机在沿途增添停车点或更改线路。司机可示意家长写申请信,经学校同意后方可更改。 (3)司机应按校车表的时间准时到达停车点,若提前到达应确定已上齐学生,否则需等候至预定时间方可开车。 7、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除经常洗车辆,保持车厢内外清洁整齐外,也不准将车厢内的垃圾抛弃在停车场上。 (2)除早、晚接送学生外,司机必须持有队长签署的《派车单》方可将校车驶出学校。否则后果自负。 (3)除学生或队长同意的人士之外,司机不得私下允许其他人(包括教职员工)搭乘校车,否则将按学校有关规定惩处。 (4)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八)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八)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校车,是指依照本条例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理解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及其教学点的设置、调整,应当充分听取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意见。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带给方便。 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理解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国家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并透过财政资助、税收优惠、鼓励社会捐赠等多种方式,按照规定支持使用校车接送学生的服务。支持校车服务所需的财政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担,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支持校车服务的税收优惠办法,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税收管理权限制定。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公安、交通运输以及工业和信息化、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负责校车安全管理的有关工作。国务院教育、公安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 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校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第六条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保障安全、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并及时修订校车安全国家标准。

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例会制度 1、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组织全体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参加安全警示教育活动,通报车辆安全运行情况,明确以后校车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 2、要联合交警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查找分析接送学生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加强和改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

校车行车日志制度 1、车辆安全行车日志是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原始记录,是车辆管理文件之一,必须及时、准确、认真记载。 2、行车日志应依时间顺序连续记载,不得间断,内容应当反映出车辆行驶、停靠、作业、修理的基本情况。 3、从幼儿下车上学到幼儿上车离校,幼儿园必须有值班人员在岗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并认真填写校车行车日志; 4、行车日志的记载不得弄虚作假,隐瞒重要事实,故意涂改内容。 5、当班驾驶员或值班人员必须坚持按时如实登记车辆每日运行情况日志,对所记内容全面负责,交班时应当签字。 6、车辆进行日常保养、维护或停驶时应在行车日志中注明。 7、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时应将相关行车日志妥善保管,对应变部署、救生设备和消防设备的检查、随车人员训练、消防演习以及车辆发生的其他重要事件应及时记载。 8、园长应当定期查阅行车日志记载情况,对各栏目的内容审核确认后签字。

校车维修养护制度 一、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司机应加强对车辆的保养,勤检査、勤清洁。如有异常,及时向车队长报告,保证车辆正常行驶。 2.车辆需要维修,先由司机填写维修项目单,园长审査后定出修理计划,方可进厂修理。 3.车辆修理必须由修理工填写详细的需修机件清单及修理费价目表,车辆修好后,由该车司机和安全员共同鉴定方可出厂。 4.修理费发票必须由该车司机、园长签名,法人审批后可报销。 二、校车维修保养准则 1.学校校车的维修,须在指定的修理厂修理。定点修厂应该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正规修理厂。 2.校车需修时应到车管部门申报修理项目,人员根据申报项目进行校车检验,然后拟定修理项目,开具校车修理单(单上应有驾驶员、车管人员签章方能有效)后,方能送厂维修。 3.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校车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校车修复后驾驶人应认真检验校车,如修好则在修理结算单上签名。 4.校车的维修,应派人随车到修理厂核实修理项目和修理费用。修理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应向学校车管部门申请。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坚持“谁的岗位,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学校稳定,保护国家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把学校建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全体教师都应承担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职责。同时也应受到一定的奖励,为体现奖罚分明,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奖惩制度。 1、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2、学校根据每学期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奖励。 3、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4、学校对不符合规定的与不按规定整改的,一律进行安全告诫。 5、凡是被警示和告诫的,要及时认真总结对照检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6、安全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凡发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个等次。 7、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励。 8、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 9、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考核办法: 1、经考核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发的,定为一合格等级,全额发放季度和学期安全奖。 2、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据情节轻重扣发安全考核奖: (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间未关电灯、电器、锁房门等,但未造成较大影响的,除由所在部门加强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责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学期连续发生责任事故,继续在学期安全奖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岗、擅自离岗或未履行岗位职责,扣除责任人值班费。 (2)、由于工作失职或失误,发生火灾、失窃等安全事故,造成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校车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校车管理实施细则》(政发【2018】9号) 和《县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校车工作人员安全意识和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全镇校车安全规范运营管理工作,切实增强校车使用单位、驾驶员、照管员安全工作责任,坚决遏制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学生车辆安全、有序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二、考核方式 中心学校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同时将各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结果纳入考核计分,每学期一次考核结果运用。 三、考核内容 (一)对校车使用单位的考核 1.校车台账情况(计20分) 要求建立一车一档。 在开学两周内,学生、幼儿生源情况稳定后,要有完善的校车台账,含校车信息采集表、驾驶员信息采集表、照管员信息采集表、学生(幼儿)基本信息表、五定表、符合资质的校车驾驶证复印

件、进行了正常的年检的校车行驶证复印件、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凭证复印件等。每缺少一项扣3分,资料不详尽准确的视同缺资料。 2.资料上交情况(计20分) 平时资料的上交情况,迟交每次扣1分、缺交每次扣3分,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同缺交。. 3.教育培训情况(计30分) 校车使用单位要有详细的年度培训计划(计5分)并按照计划落实每月一次的培训,有培训内容、图片、签到表、培训记录。培训对象须包含司乘人员和乘车学生(幼儿)(计15分),每缺一项次扣1分 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员必须参加由交管部门、校车公司组织的月例会等。校车使用单位负责人和校车照管员必须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培训(计10分),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4.校车照管员履职情况(计30分) 校车使用单位要按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未按要求配备照管员的一票否决。 随车照管员须履行好以下职责: (1)学生上、下车时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未按要求操作的每次扣2分。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及奖惩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使我校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细节上,特制订以下安全工作考核办法。 一、奖惩制度: (1)一学期内各班级无安全责任事故或意外伤害事故,经领导小组成员评定,优秀班级学校将按特殊贡献奖办法予以奖励。 (2)校内财产重大损失、校舍失火、校内非正常性死亡或校外意外死亡,则予以捆-绑式一票否决制。 (3)严禁任何教职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年度考核不合格。 (4)对不进行安全教育、教育没有记录,不对学生经常活动区域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不及时解决上报,不服从学校安全工作安排的教师,造成重大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5)学生上课期间发生的不安全事故,要追究上课老师和相应班级的责任。 (6)班级学生发生交通、溺水、火灾、电击、群殴、之前班主任如果没有尽到相应的宣传、教育、管理责任,班级、班主任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7)值班教师站岗期间,因迟到、空岗出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8)教师因办补习班被举报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学生出现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二、考核办法:

1.班主任利用班会及其它形式做好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并作好相关书面记录,每周至少一次。(10分。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准,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科任教师可利用相关课程进行有关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关内容记载,每月至少两次。(10分。以查阅相关记录为,少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3.班主任负责相关安全资料的发放与记录,并将相关记录按要求按时上交给具体负责人。(10分。以按时收到的为准,不按时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为止。) 4.每位教师每年必须按时签定相关的安全责任书,责任书签定后就履行责任书所规定的权力与义务,共同管理好班级。(10分。未签定责任书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5.班主任及科任老师必须履行安全义务,随时随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隐患,如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的必须马上处理,如不能处理的要马上报告分管付校长,分管副校长在报告给校长。(10分。发现隐患后既没有及时处理又未报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6.每位老师都应该对突发的学生安全事件采取积极的应对与处理措施,做好学生家长的思想工作及解释工作。(10分。发现人或知情人未处理或致学生不顾,造成较坏影响的20分全扣;处理不及时的,造成家长的不理解或较坏影响的扣5分;因不处理造成较坏影响的,本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参加评优评级评先时一票否决。) 7.各位教师应认真组织课堂教育教学,保障学生课堂安全。(10分。因组织不善导致出现安全事故或学生伤害事故的,学期的安全考核分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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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以下是我能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协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以供大家参考! 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协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校车的运行,很大程度上给家长和学生带来了方便。但是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问题一直是学生家长担心的大问题。调查发现校车内部设施环境、校车驾驶人和学生接送员的管理方面存在着很大的漏洞。所以必须要加强校车管理制度,佰佰安全网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开始入手。 如何加强校车管理制度,总结如下; 1、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2、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4、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5、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 6、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校车安全管理考核制度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校车协会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校车管理制度资料

校车管理制度 一、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专门人员负责校车安全管理,学校应安排专项的交通安全经费,用于校车安全检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事故预防和驾驶员培训等开支。 (二)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并按规定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不符合该办法的车辆一律不准用作校车,不符合该办法的驾驶人一律不准聘为校车驾驶人。 (三)学校租用车辆作为校车的,学校必须与车主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上有保障安全及明确安全责任的条款;学校要与乘车学生家长签订《乘坐校车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四)学校要指派专人对校车每次运载学生的情况进行查验,发现超载或者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制止;在运载学生时,校车要配备一名以上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车内学生乘车秩序和上下车时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 (五)学校对固定接送学生的校车,要根据核载人数编排好每一班次座位表,发给每位乘车学生及家长,以便接受监督;校车司乘人员要对照座位表进行安全管理,严禁超载、超速。 (六)学校聘用自有校车驾驶员时,要严格把好驾驶员的资格关,建立完善包括驾驶员个人资料的管理档案。 (七)学校租用的校车在非服务于学校的时间内学校必须将《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收回。

(八)学校自有的校车不得以任何借口进行客货运输,并不得租给他人。 (九)学校要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重点内容是实行人车分流,具体内容包括:明确车辆出入口与人出入口,并在实际地点做警示标志;车辆在校内按照指定的道路和低于5公里/小时的速度行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在实际地点画出行驶线路和停车位;制定上、放学时段校内和校门维持交通秩序值班表;紧急情况下的报告和处理程序。 (十)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制度和制定校车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驾驶员培训,学习交通安全知识;定期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十一)制定极端天气交通安全防范预案和预警制度。针对学生交通事故发生的季节性特点,制定应对极端天气交通安全措施和预警制度,防范大雨、大雾、降雪及路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必要时,学校可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同时,进一步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雨、雪、雾天气安全驾驶要求,使之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二、校车档案管理制度 (一)学校、幼儿园对使用校车情况建立档案。乡镇各学校报乡镇中心学校备案,直属学校报县教育局备案。 (二)建立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目录 1、校车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与教育局或乡镇中心学校签订的交通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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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2、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3、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4、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5、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 6、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学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管理考核细则 学校安全无小事,师生安全重于泰山。为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进行,切实提高教职工的安全意识,扎实有效的推进安全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全校教职工要把安全时时放在心中,全体教师人人管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督安全,若发现学校任何角落存有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和领导报告,以保证校外内安全工作不留隐患;若不报告的,可视情况扣1-5分。 二、学校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负责在教室、楼梯或走廊等通道疏散学生的,应该尽职尽责,凡不得迟到、早退、对工作敷衍了事的,视情况扣1-5分。 三、教师在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将学生赶出教室,要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要管好自己所上课的纪律,每一节课对学生的缺旷要如实记录并通报班主任,班主任须及时弄清缺旷原因并给予处理。凡违反上述规定的,视情况扣1-10分。 四、按时放学。未经学校许可,不得提前放学。放学后,任课教师若滞留学生,必须自己在场,不允许出现“学生在、老师不在”的现象。否则,视情况扣1-10分。

五、科任教师要随时与班主任联系,互通情况,积极主动地协助班主任老师抓好所教班级的安全工作。对学生之间发生的一些小纠纷要主动给予帮助教育并通报班主任,不要事不关已,高高挂起。不允许对所教班级及其它班级学生发生的不安全因素视而不见,更不允许避而不管。不参与班级管理工作的科任教师,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不安全事件,置若罔闻,不加以管理的教师,年终师德考核成绩为零,年终工作考核定为不合格(若有不安全情况发生,同样要负有相应的责任)并视情况给予5-20分的扣分。 六、各功能室的老师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对所管物品要随时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相关处室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特别是对危险物品的保管,不得有半点疏忽。上下班要认真关好门、窗、电、水等,若出现管理上的失误,各功能室的管理者就是该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所发生问题的后果担负相应责任。并视情况给予1-20分的扣分。 七、全校教职员工参加学校大型活动时,要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责,本着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来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可视情况扣1-5分;任何教师不经学校同意、不得私自组织学生参与各种外出活动。否则,谁组织谁负责,并视情况给予5-20分的扣分。

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育才幼儿园校车运行安全方案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问题,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职责及安全行车规定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3、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4、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 5、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由当事人负责。 8、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9、接送学生前20分钟,司机应提前做好准备,随时等候出车。 10、司机要服从园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1、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 1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再向管理部门报告。 二、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

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三、跟车教师安全工作职责 1、跟车教师必须提前10分钟上车,负责安排幼儿入座上车维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车的准备工作。上车时,跟车教师清点幼儿人数,让幼儿站队上车,没有教师带领的幼儿不能上车。接幼儿来园时跟车教师要下车接幼儿上车,安排好幼儿的座位。车到园后,幼儿下车,跟车教师与本班教师交接,清点本趟车上各班幼儿人数。 2、跟车教师要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始终和司机保持密切合作,协调一致,对家长、幼儿态度和蔼、细心周到,服务热情。 3、跟车教师在开车前后及时开关车窗,以保障车内空气流通,并根据气候变化为幼儿上下车做到及时增减衣服。押车教师要时刻提醒幼儿,幼儿不要将头手等身体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开的过大。 4、跟车教师保证各班联系单及幼儿园通知单,准时发给家长;并将幼儿服药准确地带回交到各班教师手中,保障幼儿及时服药。 5、跟车教师要掌握幼儿尤其新入园幼儿的乘车起始、终点,对家长提出的线路更换和正确建议高度重视并及时反映,以便更好地解决而服务于家长。 6、老师根据各车接送名单,接送幼儿的往返乘车并不准有幼儿漏上或错上车的事故出现。 8、送幼儿时车要靠边停,跟车教师要先看一下前后是否有车辆,确认无车辆时,教师要先下车后再让幼儿下车,同时教育幼儿下车后不要奔跑,等车走后再走,确保每个幼儿安全到家。 育才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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