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

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

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人举报所在企业的,该企业不得予以解除、变更劳动合同或以其他方式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

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违反本法规定,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还应当引咎辞职: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食品安全事故报告未及时处理造成事故扩大或蔓延;经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后,未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遇到安全生产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9d14854324.html, 新安全生产法的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

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 关于《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是我们特意为大家整理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呢,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 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九、举报食品违法将受保护 县级以上政府的食药、质监等部门应公布本部门电子邮件地址或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十、监管不到位责任人将“被辞职” 县级以上食药、卫生、质监、农业等部门有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事故或未按规定查处食品安全事故等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其主要负责人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修改内容

禁止剧毒高毒农药用于果蔬茶叶 在农药管理上,新版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农药,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运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增加了: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的规定。体现了我国对剧毒、高毒农药严厉监管的决心。 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应当具有科学依据,不得对人体产生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全程质量控制 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婴幼儿食品安全问题成为食品安全领域的焦点。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明确,婴幼儿配方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实施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质量控制,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食品实施逐批检验,保证食品安全。法律特别强调: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注册时,应当提交配方研发报告和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不得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 如今网购已成为我国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我国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85万亿元,其中网络食品交易324亿元,保健食品约40亿元。但网购回来的食品有问题该怎么办?新版食品安全法将网购食品纳入监管范围,并明确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消费者通过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者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

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doc

2019年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新《食品安全法》有什么亮点和不同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二、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三、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四、剧毒、高毒农药有禁区

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国家对农药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快淘汰剧毒、高毒、高残留农药,推动替代产品的研发和应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 五、批发市场须抽查农产品 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人员,或者委托食品检验机构,对进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进入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在包装、运输等过程中使用保鲜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和包装材料,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六、网上卖食品必须“实名制”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损,可以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要求赔偿。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入网食品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由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赔偿。 七、保健品不得宣称能当药吃 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备案的内容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八、婴儿乳粉配方必须注册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定 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安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

《安全生产法解析》word版

新版《安全生产法》解析 新版《安全生产法》修正案已经通过,将于2014年正式发布实施。重点内容先了解一下。 一、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 1.明确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调整范围 (1)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内容。 (2)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 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2.政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1.扩大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范围 规定冶金、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2.增加了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规定 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3.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程序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后四十五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新食品安全法主要内容摘抄

( 新食品安全法培训目录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1) 第二章实体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 (2)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 (2) 第四章 2015最新食品安全法落实职责分工 (6) 第一章新老食品安全法的主要不同 一、监管体系更全面 风险全面控制,责任全面落实,体系全面推进,能力全面提升 二、史上最严的监管 食品安全监管强化执法衔接,强化规范执法,强化执法公开

第二章目前实体食品安全管理中的主要不足第四十六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下列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保证所生产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一)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二)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 (三)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四)运输和交付控制。 实体在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食品检验等方面管理存在不足。 第三章解读法规中监督管理处罚条例及案例分析 国家相关职能部门规定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级处罚十万起步

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 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级处罚五千起步 第一百二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最新食品安全法亮点大全

“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你必须知道:五大亮点颠覆食品市场【“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五大亮点颠覆食品市场】①果蔬茶药,禁止剧毒高毒农药;②婴幼儿奶粉配方从备案制转为注册制,会遏制奶粉企业随意推出新配方并借机涨价;③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④网售食品,经营者需实名登记,否则出现问题食品,可向第三方平台索赔;⑤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要按规定标示。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号起正式施行。新版的食品安全法共十章,从原来的104条变成154条,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新法到底有哪些新规定呢? 一、果蔬茶药禁止剧毒高毒农药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者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

二、婴幼儿奶粉配方从备案制转为注册制 新法明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应当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业内人士指出,以往婴幼儿奶粉备案制更多在于企业自律,全国有近1900个配方,企业动不动就以实行新配方为由涨价。今后实行注册制,也会遏制奶粉企业随意推出新配方并借机涨价的冲动。 三、保健食品标签不得涉防病治疗功能 针对保健食品,新版食品安全法明确要求,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并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四、对于备受关注的网购食品安全 新法明确: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并严格审查相关许可证。 消费者买到了问题食品,首先可以向食品经营者索赔,如果第三方平台不能提供食品经营者实名信息,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就由第三方平台先赔偿,然后第三方平台自己想办法去找食品经营者追偿。 五、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要按规定标示 对于同样广受关注的转基因食品,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增加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标示。否则最高可处以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总结

新安全生产法学习宣传总结为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了解安全防范知识,容城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按照市局11月10日下发的通知要求,以新安全生产法为重点内容,进行了一系列的安全生产发的宣传: 1、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认识和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巩固和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方式、方法,以正面宣传为主,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大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增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氛围,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 2、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行动从2014年11月10日开始,到2014 年11 月14 日,宣传教育和总结考试两个阶段。 一)宣传教育: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主要工作是开 展新《安全生产法》法宣讲、培训

(二)总结考试:2014年11月14日。主要工作是总结经验成果, 对宣贯的效果进行检验。 3、宣传培训主要工作内容 一是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二是以职能股室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题安全培训。三是丰富学习形式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 课件,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学习热情。活动期间,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为在今后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宣贯,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有了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确保容城烟草的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新安全法十大亮点

新安全法十大亮点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安全生产法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新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等方面,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明确乡镇、街道和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新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新法把明确安全责任、发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用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作出三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个最严、十个亮点

四个最严、十个亮点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公众最关心的话题之一。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从10月1日起施行,堪称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2009年实施的是10章104条,新修订的是10章154条,内容增加了50条。新法体现出史上“四个最严”和“十大亮点”,并发出这样一个信号:要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以此加重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行政、民事的法律责任,以重典治乱,更好地威慑、打击违法行为,确保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个最严】 一是突出民事赔偿责任。新法明确规定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者或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其次是完善了问题食品的惩罚性赔偿金制度,消费者除可要求赔偿损失外,在原法可要求价款10倍的索赔选项之外增加了损失3倍的选择标准,同时确立了1000元的最低赔偿金制度;完善了相关责任主体的连带责任制度。 二是强化和完善行政处罚手段。对食品安全犯罪增加“终身禁入”的资格罚规定,大幅度提高罚款额度,增加拘留的行政处罚措施;对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等严重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以及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行为,新法增加规定公安

机关可以给予拘留。 三是完善食品安全领域的行刑衔接问题。新法新增了部分违法行为情形,并对各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了适当的分类调整,同时全面抬高了违法行为的责任幅度。据悉,刑法修订的相关准备工作已经正在进行。 四是强化了监管者的责任。新法明显加强了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问责机制。依照规定的监管职责逐项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细化处分规定;同时针对原法中引咎辞职的原则性规定明确了适用情形,并将引咎辞职问责机制的适用范围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扩展到了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 【十大亮点】 亮点一: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新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农业行政等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协作机制。 亮点二:果蔬茶药禁止剧毒高毒农药 新法规定:禁止将剧毒、高毒农药用于蔬菜、瓜果、茶叶和中草药材等国家规定的农作物,违者由公安机关予以拘留处罚。

2014新安全生产法解析

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 1明确立法目的: 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调整范围: (1)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内容。 (2)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 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2政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 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 1扩大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范围: 规定冶金、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2增加了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规定: 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3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程序 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负责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

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十大亮点 1、突出“严”字,让制度“带电长牙” 2、突出“罚”字,新增行拘处罚,最高罚货值30倍 第一,强化了食品安全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新食品安全法首先要求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进行判断,如果构成犯罪,直接由公安部门进行侦查,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才是 由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处罚。同时新法还规定,因食品安全犯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第三,对重复的违法行为增设了处罚的规定。针对多次、重复被罚而不改正的问题,新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在一年 内累计三次因违法受到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四,对非法提供场所的行为增设了处罚。为了加强源头监管、全程监管,对明知从事无证生产经营或者从事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等违法行为,仍然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的行为,食品药品监管部 门也要进行处罚。 第五,强化消费者对转基因食品的知情权,规定生产经营转基因食品应当在显著标示,未按规定进行标示、情况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第五,强化民事法律责任的追究。实行首负责任制,要求接到消费者赔偿请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先行赔付,不得推诿,消费者在法 定情况下可以要求十倍价款或者三倍损失的惩罚性赔偿金。 3、突出“管”字,让监管亮出“利齿”

第一,实行风险分级管理,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第二,完善复检制度,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复检。 第三,增设临时限量和临时检验方法制度,对有证据证明食品存在安全隐患但食品安全标准未作相应规定的,相关部门可规定食品 中有害物质的临时限量值和临时检验方法。 4、突出“治”字,让社会共治护佑“舌尖”安全 “要管好食品安全,不仅需要依靠监管部门的执法。更需要社会各界的一致关注,协同共管。”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中,充分体现出了全社会协同共治的大思路。除了强调经营者和行政部门的责任、职权,也非常重视社会组织、新闻媒体乃至消费者个人的作用。 5、“食品添加剂”不允许随便生产 谈到食品添加剂,很多消费者基本的认识就是“飘香剂”、“一滴香”、“牛肉膏”等违法违规添加物。提到食品添加剂,我们必 须正确认识。可以说,没有食品添加剂,就没有现代食品工业。正 确添加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不会对人体造成危害,也更有利于食品 的存储和加工。而当前,让普通民众较为担心的问题是,一些不法 商家往往违法使用工业原料、化工用品进行食品加工,或是在使用 食品添加剂时,超量添加。这些行为,都会对人体造成不同程度的 伤害。 在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中,明确提出要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当前来看,我国只针对食品生产、经营设立 了许可制度,没有为食品添加剂生产设立专门的许可制度,这一新 增制度很有必要。目前生产食品添加剂的企业,既有按照标准生产 的合法企业,也有一些企业乃至小作坊,完全不按照相关标准生产,市场上的食品添加剂也良莠不齐,因此新法从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环 节进行控制。

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是什么

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是什么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充分体现了等中央领导同志近一年来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对于坚守发展 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 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为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明确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安全生产 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新法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 全生产的根本途径。“安全第一”要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把安 全放在首位,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预防为主”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心放在预防上,强化隐患排 查治理,打非治违,从源头上控制、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 “综合治理”要求运用行政、经济、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充分 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监督各个方面的作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新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 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 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 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 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 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 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 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

《安全生产法》试题及标准答案解析

《安全生产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B的机制。 A、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加、政府监督、社会监管 B、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C、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行业自律、社会监督 D、生产经营单位参与、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2.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 A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A、安全生产标准化 B、安全生产责任制 C、安全生产三基工作 D、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工会依法对 D工作进行监管。 A、民主管理 B、社会保险 C、劳动安全卫生 D、安全生产 4.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A等内容。 A、考核标准 B、制度规定 C、工作标准 D、管理要求 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 C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A、决策机构 B、主要负责人 C、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 D、主要负责人、主管负责人 6.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B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石油天然气 B、危险物品 C、非煤矿山 D、烟花爆炸 7.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B人,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50人 B、100人 C、200人 D、300人 8.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除了应当查明事故单位的责任并依法予以追究外,还应当对有失职、渎职行为的,追究C。 A、刑事责任 B、连带责任 C、法律责任 D、同等责任 9.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单位主要负责人,C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A、5年之内 B、10年之内 C、终身 D、视具体表现而定 10.单元内存在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规定的临界量,即被定为B。 A、安全隐患 B、重大危险源 C、重大安全隐患 D、危险源 1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处以B拘留。 A、十五日以下 B、十五日以上二十日以下 C、二十日以下 D、不超过三十日 12.单位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C的罚款。

2015年最新食品安全法十大亮点解读

买个包子吃,却吃下不少“超标铝”;明明食品袋上写着生产日期,不想买到了“早产儿”;去知名快餐店吃汉堡,不料里面含有“回锅重做”的过期肉……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不少人已经到了时刻担心“吃出祸患”的地步。为了解决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最高立法机关去年启动了《食品安全法》的修法程序。 24日下午,这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获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的法律亮点多多,下面,记者为您详细盘点。 食品安全可全程追溯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保证食品可追溯。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声音: 如何才能实现食品及食用农产品的全程追溯?实行批次管理是一个有效的解决办法。批次管理是发达国家对包括食品在内的各类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和管理的通用的做法,我们理应加以借鉴。 ——王明雯(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添加剂不许可不得生产 法律规定: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声音: 我国的食品添加剂高度发达,现在有2400多种,多数是化学合成品,虽然一再强调按标准添加,但实践中乱用、滥用现象十分突出,在监管上几乎是空白。很多商家大量宣传食品添加剂功能积极的方面和作用,但对其负面作用却无人宣传,老百姓根本不知情。 ——宋心仿(全国人大代表) 只要有危险食品就得召回 法律规定: 食品生产者发现生产的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或有证据证明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食药监部门认为必要的,可以实施现场监督。 声音: 召回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和销毁的时候,相关监管部门必须到现场去监督销毁。因为既然是召回的食品还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应该是比较严重的事,这个必须去现场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最新版2014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我整理的法律 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 生产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 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 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01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 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第九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国务院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