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_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

_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

_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
_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研究综述

交易成本文献综述

交易成本文献综述 一、交易成本的含义 1937年,科斯发表了《企业的性质》一文,引入交易成本的概念来解释企业存在的原因。他认为,企业的存在是由于“使用价格机制是有代价的”,这一代价就是交易成本。在1960 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中,科斯明确使用了交易成本的概念,他指出,“为了执行一项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和谁交易、告诉人们自己愿意交易以及交易条件是什么,要进行谈判、讨价还价、拟订契约、实施监督以保证契约条款得以履行等等。这些工作通常是要花费成本的”。 在科斯看来,交易成本是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至少包括以下三个项目:(1)发现相对价格的工作。价格是不确定的,要将其转化为已知,进行市场交易的当事人必须付出代价。(2)谈判和签约的成本。因为交易人之间常会发生纠纷、冲突,这就需要讨价还价,签订和履行合约。这些都需要花费一定的成本。(3)其他方面的不利因素(或成本)。例如签订长期契约时面临的更大不确定性,在以后解决交易细节问题时需要花费的成本。 在科斯之后,众多学者对交易成本的概念进行了自己的理解。 肯尼斯?阿罗最先使用“交易成本”这一术语,他将交易成本定义为“经济制度的运行成本”,它包括信息成本和排他性成本;设计公共政策并执行的成本。 奥利佛?威廉姆森进一步发展了交易成本这一概念。他认为交易成本就是:“经济系统运转所要付出的代价或费用”。威廉姆森将合同方法作为分析交易最基本的方法,把交易成本划分为合同签订之前的“事前”交易成本和签订合同之后的“事后”交易成本。事前的交易成本包括起草、谈判和维护一项协议的成本;事后的交易成本包括:当交易偏离了所要求的准则而引起的不适应成本;倘若为了纠正事后的偏离而做出双边努力,由此而引起讨价还价成本;伴随建立和运作管理机构而带来的成本;确保各种承诺得以实施的保证成本。同时威廉姆森还对交易成本的决定因素进行了分析,他特别强调有限理性、机会主义和资产专用性这三种因素。按照威廉姆森的见解,倘若上述三个因素不是同时存在的话,交易成本就不会存在。 张五常从一般意义上定义交易成本,他认为交易成本包括所有那些不可能存在于没有产权、没有交易、没有任何一种经济组织的鲁滨逊?克鲁索经济中的成本,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他还将交易成本的概念扩展至“制度成本”,其中“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拟订和实施契约的成本、界定和控制产权的成本、监督管理的成本和制度结构变化的成本”。从而,在张五常的交易成本理论里,所有的组织成本都是交易成本。 诺斯从组织生产的角度来说明交易成本。他将交易成本界定为:“交易成本是规定和实施交易基础的契约的成本,因而包含了那些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在他看来,交易成本不仅与组织生产的制度结构有关,还与生产的技术条件有关。 汪丁丁从博弈均衡的角度对交易成本进行理解,并从机会成本角度对交易成本进行定义的尝试。他认为,交易成本只能通过制度选择的多人博弈过程的均衡状态来确定。 埃格特森与巴泽尔定义角度类似,明确将交易成本概念与产权概念联系起来,前者将交易成本定义为“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的费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浅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一)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突出,排污物排放与我国现有排污权交易制度冲突加剧。顺应形势,近年来我国在排污权交易制度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但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不少问题,如法律不健全、监督力度差等,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相对比较落后。因此,立足我国实际,在借鉴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从立法、市场机制、监管等方面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已势在必行。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立法完善;监管 排污权交易(EmissionTrading)是对污染物排放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一种经济手段,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控制策略。其实质是通过合法的方式获取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象商品那样买入和卖出,并以此来进行排放控制。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的制度。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实施现状 (一)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原市二氧化硫排污交易管理办法》;2007年的《珠江三角洲火力发电厂排污交易试验计划》实施方案;2008年1月的《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放指标有偿使用收费管理办法(试行)》。虽然有些地方法规规定的排污权交易政策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施,有些实施效果还有待观察,但是这些地方性的立法尝试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许多宝贵的可借鉴的立法经验。(二)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实践证明,排污权交易的确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污染控制制度,但从我国现实情况看,还有缺陷。笔者认为,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1、交易实施的法律依据问题。实施排污权交易,首先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作保障,因为法的核心作用就是建立规则和秩序。中国的排污权交易至今仍停留于理论而未广泛应用于实践,关键就在于我们的政策、法律对排污权尚无明确规定。尽管我国排污权交易的试点已经进行了一些年,但至今还没有制定出全国统一或没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规,排污权交易至今没有写入环境法,或没有上升为国家法律。就是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也只有个别省市才有。所以,中国目前缺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排污权交易政策的法律基础。要在全国推广排污权交易制度,就必须有关于排污权交易的国家级法规出台。否则,至少各个地方要有关于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的地方法规。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是对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而进行关于总量控制的立法可以说是实施总量控制的关键。我国是个发展中国家,同时又是个转型经济国家,产权界定不够明晰,使得排污权交易制度无法有效运转。再好的管理手段,倘若离开了法律的规范和保障,也都将难以有效发挥其作用。 2、排污权初次分配的公平和效率问题。排污权初次分配时,主要考虑某一区域的公平性和经济性,在能有效治理污染者和不能有效治理污染者之间,前者理应享有更大的环境容量。但要真正做到公平、合理分配排污权,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由于信息既不对称又不断变化,政府很难根据其所掌握的现有资料确定各污染源的实际排污情况,所以也就难以有效地分配排污许可。并且,一旦形成某种分配格局,便在较长时期内保持所谓相对稳定,缺乏应有的灵活性。这正是我国现行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弊端。许多事实说明,排污权初次分配如果不够公平,不仅无法达到控制污染的目的,而且可能会使一些无法得到排污权的企业冒险违规排污,从而造成局面失控,加剧了环境污染。 3、排污权交易市场较脆弱。对于土地、矿产等有形资源而言,排污权作为无形资源的有偿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工商管理09-1

关于薪酬管理的理论综述 薪酬管理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组织对员工报酬的支付形式、支付标准、发放水平、要素结构等进行确定、调整和分配的过程。它主要包括确定薪酬管理的目标、选择薪酬政策、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薪酬结构四个方面。近年来薪酬管理发展迅速许,如多西方公司在薪酬方面探索出了一些成功的经验,比如收益分享、利润分享、股票期权等;摩托罗拉以及其他许多大公司根据市场行情及员工业绩制定和实施了动态薪酬制度,实施动态工资调节机制等;在我国,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激励机制得以发展和强化,薪酬管理理论和实践有了较大的发展,主要研究成果主要有:一是当信息不对称时对激励机制的选择问题,得出了不同风险下的最优激励机制;二是团队生产中分成制与相对绩效评价机制的优化;三是多重激励机制的设计;四是企业组织激励研究;五是企业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分析等。 (一)薪酬理论理论及其发展 随着思想和实践的发展,薪酬管理形成了大量的理论,主要有威廉·配第的“维持生存理论”、克拉克的“边际生产率薪酬理论”、庇古德“集体谈判理论”以及效率薪酬理论等。近现代的西方企业管理者建立了一套有效激励的理论,了解和促进员工从事劳动的内在动机,在当今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重视,成为现代薪酬管理的重要理论基础。按照研究的侧重与行为关系的不同,激励理论可分为内容型、过程型和综合型三大理论类型。 1.内容型激励理论 主要包括:第一,需要层次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认为,人的需要是由一个从最基本需要到高等级的需要所构成的有序等级链。当一个人的低级需要得到满足时,高级需要就会变得富有激励性,而当需要得不到满足时,人们就会产生挫败感。该理论使企业能够了解和发现员工的心理活动和需要,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二,双因素理论。20世纪中期,赫兹伯格(F·Herzberg)提出了双因素理论。他认为,员工的行为会受到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两种因素的影响,其中,前者是对员工的不满意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后者是对员工的满意产生影响的主要因素。 第三,成就需要理论。对照需要层次论与双因素理论,麦克利兰(D.C.McClelland)着重研究了人们的高层次需要,他认为:人的基本需要有三种:成就需要、权力需要和归属需要,三种需要排列层次和所占比重因人而异同,而且这些需要是通过后天的学习获得的。该理论的贡献在于使管理者注意,对具有不同类型高层次需要的人分配不同的工作,要创造有利的组织环境培养和训练,使管理者成为具有高层次需要的人。 内容型激励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找出了有助于更好地理解激励问题的重要概念,然而,由于不同文化中价值观念往往有差异的缘故,很难找到一套适用于所有人的激励需要层次。因此,内容型激励的研究结果至今缺乏结论性的支持。 2.过程型激励理论 主要包括:第一,目标设置理论。20世纪60年代末,爱德温·洛克(Edwin Locke)提出,指向一个目标的工作意向,是工作效率的主要源泉。后来他通过研究还发现自我效能感(Self-Efficacy)和文化等因素,均会对目标的作用产生影响。目标设置理论说明在适当的条件下,设置一个有难度但可以实现的目标会带来高绩效,而且反馈较没有反馈更能提高

中国排污权交易研究

目录污染权交易制度的主要思想及意义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及成效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课程论文 交易 易市场的不断发展完善 我国排污权(以二氧化硫为例)交易制度实施政府影响 寻租问题 我国排污权(以二氧化硫为例)交易制度的监督排污权交易的相关立法不健全 监督机制不健全 论文作者:李宁黄容朱晓蕾许袁晨 2012/5/9 国的 1氧化硫排污权易制及其 浅谈中国污染权交易问题与解决方法球排 权交 污权

中国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 随着全球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 , 探索有效解决环境问题的手段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 目 前环境管制政策最主要的有两种 : 一种是命令管制型政策 , 另一种是经济激励型政策。 美国 人戴尔斯(Dales )于1968年提出的污染权既指放污染物的权利。 排污权交易作为一项当前 备受世界各国关注的经济激励型政策 , 通过赋予环境容量以价值、 确定环境资源的合法产权、 并允许以产权自由转让方式有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 实现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总成本 , 成为 实现总量控制的有效经济激励型手段之一。 污染权交易制度的主要思想及意义 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 利用市场机制, 建立合 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 即排污权。 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进卖出, 以此来进行污染 物的排污控制, 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 保护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 的污染物排放权利, 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 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权 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 使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和市场这只无形的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 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 这一制度的实施, 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 为激励污染 物排放量的削减, 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 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 督管理下, 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 在污染源治理存在成本差异的情况下, 治理成本 较低的企业可以采取措施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剩余的排污权可以出售给那些污染治理成本 较高的企业,以 促使高减排成本的企业将向减排成本的企业购买配额,促使低减排成本企 业承担减排工作, 进而设法减少污染。 污染的治理主要有政府行政手段和市场经济手段。 非 市场化的配额交易。交易的一方是具有强制力的政府, 府始 终处于主动地位, 制定排放标准并强制征收排污费, 业虽是排污和治污的主体, 却处于被动地位。 由于只有管 制没有激励, 的污染排放标准, 就不会主动地进一步 治污和减排。 制度安排却不同,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 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 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 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 买方由于新 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 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 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 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 这样。 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 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 场的经济交易。可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不失为实行总量控制的有效手段。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及成效(以美国为例) 美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及其实施。 美国最初有关限制污染排放量的法律主要集中在技术方面, 控 制污染物的排放。 这种技术性的规定很少考虑限制排放的成本, 的 特点专门制定,结果是执行成本过高, 从而使法律难以贯彻。 了在 总量控制下对个别排污企业灵活调整、 变通的政策。 这一政策最初 只限于同一企业内不 同排污口之间的调整,只要总量不增加,某一排污口多排一点或少排一点是容许的。后来, 随着总量控制的范围不断扩大,又制定了允许在同一区域内不同工厂之间调整的政策。到 20世纪70年代末,美国环保局局长威廉- K ?赖利指出“到了考虑运用市场激励来防止污 染的时候了” 。在此基础上产生了排污权交易的构想,并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加以实施。美国 1977 年通过并于 1990 年修改的《清洁空气法》中鼓励公司参与市场买卖污染权。为了贯彻 这一法由政府征收排污费的制度安排是一种 另一方是企业。在这种制度下,政 但它却不是排污和治污的主体, 只要不超过政府规定 而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 要求企业用最佳实用技术来 而且是根据每一种污染物 经过实践探索,美国又制定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排污权交易的现状及优缺点 蒋枫经管强化091 学号:18409227 排污权交易是近年来备受各国关注的一项旨在保护环境的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新的控制污染的市场手段比政府行政管制手段具有更大的优势,它将市场机制充分地运用于环境资源的配置,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通过排污权的交易,实现低成本控制污染。结合我国目前的排污权交易实施的现状,讨论了我国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机制的构想。 一、排污权的定义 1、定义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 2、意义 排污权交易作为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对企业的经济激励在于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使排污权剩余,之后通过出售剩余排污权获得经济回报,这实质是市场对企业环保行为的补偿。买方由于新增排污权不得不付出代价,其支出的费用实质上是环境污染的代价。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意义在于它可使企业为自身的利益提高治污的积极性,使污染总量控制目标真正得以实现。这样。治污就从政府的强制行为变为企业自觉的市场行为,其交易也从政府与企业行政交易变成市场的经济交易。 3、排污权交易的做法 (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 (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的现状 1、我国法律对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尚处于试点阶段。虽然一些地区如山西、河南、江苏等都相继出台了地方性的排污权交易法规,但是在国家层面上还没有针对性的立法。因此,目前的排污权交易从审批到交易,实际上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我国一些地方法规,在采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政策和经济措施方面很积极。如,1990年的《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江苏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太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及实践案例课题报告

课题名称: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院(系):资环学院 专业班级:环境科学 101班 组长:王班祥 副组长:张建欧和群 数据检查员:吴颜桦 解说员:孟菲 质量总监:王刚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与实践案例 一、对排污权交易的认识 概念: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起源: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最先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并首先被美国国家环保局(EPA)用于大气污染源及河流污染源管理。面对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的现实,美国联邦环保局(EPA)为解决通过新建企业发展经济与环保之间的矛盾,在实现《清洁空气法》所规定的空气质量目标时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这一概念,并围绕排放减少信用从1977年开始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允许不同工厂之间转让和交换排污削减量,这也为企业针对如何进行费用最小的污染削减提供了新的选择。而后德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家相继实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排污权交易是当前受到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之一。 做法:(1)首先由政府部门确定出一定区域的环境质量目标,并据此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2)推算出污染物的最大允许排放量,并将最大允许排放量分割成若干规定的排放量,即若干排污权。(3)政府可以选择不同的方式分配这些权利,并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使这种权利能合法地买卖。(4)在排污权市场上,排污者从其利益出发,自主决定其污染治理程度,从而买入或卖出排污权。 立法:排污权交易中有可能出现两类很不相同的市场势力。第一种是定价污染源或污染源联盟,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试图操纵许可价格。第二种是掠夺性污染源或污染源联盟试图把许可市场作为手段,减弱他们在生产和销售市场

浅谈交易费用的含义及其存在的原因

浅谈交易费用的含义及其存在的原因 【摘要】交易费用概念的提出是对新古典经济学的前提假设进行反思和质疑的结果。该学说由西方兴起,已发展了半个多世纪,对政治及经济均有较大影响。本文通过综述文献、分析思考等方法阐述了交易费用的含义及存在的原因,在介绍理论的基础上形象地解释了部分相关内容,并试对其作出了评价。 【关键词】交易费用新制度经济学有限理性交易成本 一、交易费用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一)基本假定 交易费用是新制度经济学研究制度构成和运行的基本原理。[1]它对于人基本假定包括:人的行为动机具有财富和非财富两种、人是有限理性而非完全理性的、人具有机会主义倾向。并且认为制度比人品更重要,好的人品有利于制度的实施。(二)交易费用的含义 交易费用思想最早由科斯在1937年《企业的性质》一文中提出“使用价格机制是有代价的”。[2]科斯将交易费用解释为“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同时认为企业组织作为市场的替代同样存在“管理费用”;阿罗在定义交易费用时指出,交易费用是“经济制度运作的成本”;威廉姆森则把交易成本规定为经济系统运转所需要的代价和费用;诺斯将交易费用定义为包含经济从贸易中获取的政治和经济组织的所有成本;张五常认为交易成本包括一切不直接发生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成本,是在“鲁滨逊”经济中不存在的所有成本。巴泽尔将交易费用定义为转让、获取和保护产权有关的成本;埃格特森的定义是“个人交换他们对于经济资产的所有权和确立他们的排他性权利的费用”。[5] (三)交易费用的具体形式 交易费用的具体形式包括由于合同和契约引起的各种费用、各种仲裁诉讼费用、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为促成交易的各种中介费用、形成维护修改一项制度安排的各种费用。比如私有与公共产权制度、高校的学分制度、关税制度、出口退税制度等等。 (四)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

企业的本质 交易成本理论

1.交易成本理论来解释企业的本质?为什么有企业?企业与市场之间的差别?哪些因素决定企业的规模范围? 企业规模、组织结构、组织效率 强调制度 企业(契约)制度安排 公司治理——契约。资本、融资结构。 交易成本理论是关于产权交易的理论。 交易成本是企业替代市场的运行机制成本。 长期以来,西方传统经济学关于市场能够在“一只看不见的手”的自发作用下进行有效资源配置的观点一直占据着主导地位。这种理论使得人们“既不知道引导市场交易活动的成本,也不知道企业内部不同的组织形式对成本的影响如何。” 罗纳德·科斯在1937年的论文《公司的性质》中认为,“创建公司成为有利可图之事的主要原因似乎在于:存在着利用价格机制的成本”,即:发现价格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签订合同的成本。 公司存在的充分条件就是交易成本的差异,也就是在公司内部管理和管理的市场化两者之间寻找一个交易成本更低的方式。当公司管理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时,公司就应该产生;而当市场交易成本低于公司内部交易成本时,公司的内部交易就会弱化、消失,甚至会导致公司的灭亡。通常根据科斯的观点认为,企业是取代市场,节约交易费用的一种有效形式,选择只存在于企业和市场二者之间。 交易成本是企业替代市场的运行机制成本。1937 年,交易成本理论的重要代表人物罗纳德·科斯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相互替代的协调生产的手段,市场并不是万能的,它的运行也是有成本的。在企业之外,价格变动决定生产,这是通过一系列市场交易来协调的。由于运用市场机制也有成本是客观现实,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企业家代替市场机制,企业家指挥生产。企业组织作为市场的替代物,其运用市场机制的成本包括:(1)发现相对价格的费用;(2)交易的谈判和签约的费用;(3)不确定性原因引起的费用,即契约履行的费用;(4)企业内部组织交易的成本。科斯关于企业内部组织运行同样存在交易成本的论述,对以后相关的企业管理理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科斯定理”,在完全竞争的条件下,私人成本将等于社会成本。零交易成本在现实经济运行中是不可能实现或达到的,但是,通过改善企业内部组织制度和企业产权制度,可以不断地降低企业内外部的交易成本,使其交易成本不断地逼进零的极限,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正因为如此,西方各国政府和企业经济组织不断改革社会经济的产权制度和组织机构,改善经济运行机制、运行规则和运行方法。 用交易成本理论进行解释:(1)短期生产经营决策的机会成本是生产组织制度选择的交易成本。在成本管理会计中,短期生产经营决策需要重点考虑机会成本,并在不同生产组织形式方案中决定取舍。(2)长期投资决策中的机会成本是发现相对价格的交易成本。 科斯于1960年发表了著名的《社会成本问题》,对交易成本的内容作了进一步的界定,科斯把它定义为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费用以及谈判和经常性契约的费用。我们可以把交易成本理解为“扯皮成本”,在各种可能的情况下,为获取经济收益而与人打交道时发生的一切时间、精力和物质的支出(彭真善,2006)。 科斯用交易成本完满地解释了企业存在的原因和决定企业规模的因素,并用它分析了企业与市场的差别与联系,他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不同但又可以相互替代的交易制度。市场的交易由价格机制来协调,而企业的存在将许多原属于市场的交易“内部化”了。在企业内部,行政命令取代了价格机制成为生产活动的协调机制,企业通过市场“内部化”可以节省交易成本。

交易费用理论

交易费用理论是整个现代产权理论大厦的基础。1937年,著名经济学家罗纳德·科斯(Ronald·Coase)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首次提出“交易费用”的思想,1969年阿罗第一个使用“交易费用”这个术语,威廉姆森系统研究了交易费用理论。该理论认为,企业和市场是两种可以相互替代的资源配置机制,由于存在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不确定性与小数目条件使得市场交易费用高昂,为节约交易费用,企业作为代替市场的新型交易形式应运而生。交易费用决定了企业的存在,企业采取不同的组织方式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节约交易费用。 学术论点 罗纳德·科斯指出:市场和企业都是两种不同的组织劳动分工的方式(即两种不同的“交易”方式),企业产生的原因是企业组织劳动分工的交易费用低于市场组织劳动分工的费用。一方面,企业作为一种交易形式,可以把若干个生产要素的所有者和产品的所有者组成一个单位参加市场交易,从而减少了交易者的数目和交易中摩擦,因而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在企业之内,市场交易被取消,伴随着市场交易的复杂结构被企业家所替代,企业家指挥生产,因此,企业替代了市场。由此可见,无论是企业内部交易,还是市场交易,都存在着不同的交易费用;而企业替代市场,是因为通过企业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费用比通过市场交易而形成的交易费用低。 交易费用 所谓交易费用是指企业用于寻找交易对象、订立合同、执行交易、洽谈交易、监督交易等方面的费用与支出,主要由搜索成本、谈判成本、签约成本与监督成本构成。企业运用收购、兼并、重组等资本运营方式,可以将市场内部化,消除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所带来的风险,从而降低交易费用。 科斯的这一思想为产权理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科斯的思想在很长时间内一直被理论界所忽视,直到20世纪60年代才引起经济学家的广泛重视。 经济学家的广泛重视。 假设结论

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 一、概念 理论建构于概念之上。对于交易费用为何,学界众说纷纭。交易成本为英文“transaction cost”汉译,亦有学者将之译为“交易费用”。一般认为,交易成本这一概念首先由科斯于《企业的性质》中提出。这篇文章主要探讨了“企业何以存在”这一核心议题。科斯[①]认为,企业与市场的边界有市场交易成本和企业组织成本共同决定。前者主要为“使用价格价值的成本”。在这篇文章中,科斯并未对交易费用这一概念作出清晰界定,而是采用列举法,认为交易费用包含了“发现相对价格的成本、谈判和签约的费用以及由于经济生活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所导致的成本等”。 20世纪60年代后,伴随着科斯论文《社会成本问题》引起广泛和深入的讨论,交易成本的内涵得到拓展,其外延也进一步被细化。威廉姆森把交易费用分为合同签订前和合同签订后,前者而包括草拟合同、就合同内容谈判和确保合同履行所付出的成本;后者则包括了不适应成本、讨价还价成本、建立及运转成本和保证成本等。威廉姆森认为,交易成本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人的性与机会主义行为;客观原因则包括了交易所具有的三个基本维度:交易发生的频率、交易的不确定性程度和资产专用性条件[②][③]。 张五常在《新玻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经济制度与交易费用”条目中将交易费用定义为“那些在鲁宾逊·克鲁梭(一人世界的) 经济中不能想象的一切成本, 在一人世界里,没有产权,也没有交易,没有任何形式的经济组织”。从数学角

度,汪丁丁[④]将交易费用定义为给定的不完备的知识集合上对可供选择的制度做选择的机会成本。 综合来看,交易费用有别于生产费用。生产费用可以认为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者必然要支付消耗的生产资料并支付劳工的劳动报酬的总。交易费用则是交换过程中的讨价还价、签订合约、监督合约履行产生的费用。 二、交易成本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围绕核心概念“交易成本”展开。交易成本理论以交易为分析单位,是研究经济组织的比较制度理论。惠双民[⑤](2003)认为,交易成本理论经济学强调不完整契约,探索交易的特征及其对成本的影响,使用比较制度分析方法,是一种包含了经济学、组织理论和契约法的交叉理论。交易成本理论以有限理性为假设前提。在一个具有完全理性的世界,或言一个完美的市场里,决策者可以预见所有结果,这时不存在交易成本。换言之,交易成本理论是研究“不完美市场”的经济理论。 交易成本理论以交易为分析单位,威廉姆森[⑥]区分了交易的三个维度,即资产专用性,不确定性和交易频率。资产专用性, 即如果两个人的交易中, 某项投资是专用的, 那么该项投资挪作它用就会大大贬值。资产专用性可分成五种类型:场所专用性, 这与存货、运输费用有关; 有形资产用途的专用性;人力资本专用性, 这与干中学有关;专向性资产, 它与顾客特别要求的投资有关; 品牌资产的专用性(1989)。不确定性,即交易环境的不确定性因素和交易者行为的不确定性。交易频率, 即在某段时期的交易次数, 是一个相对的维度。威廉姆森假定处于交易过程中的人们不但具有有限理性而且还具有会主义行为倾向。由于有限理性,

什么是排污权交易

什么是排污权交易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举例说,如果A企业2008年的COD排污指标为1000吨,而事实上它只需排放800吨,那么,它就可以将富余的200吨通过交易中心与需要购买排污权的B企业进行交易,以求得更好的经济效益。 排污权交易产生的背景是什么? 排污权交易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20世纪70年代提出的。从那时起,美国环保局尝试将排污权交易用于大气污染源和水污染源管理,逐步建立起了以补偿、储存和容量节余等为核心内容的排污权交易政策体系。据美国总会计师事务所的研究,排污权交易制度自1990年被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已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将这个概念带到中国来的是在美国颇有影响的非政府组织——美国环保协会及其首席经济学家丹尼尔·杜丹德博士。丹尼尔·杜丹德一直致力于通过市场机制来控制污染,是美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政策的主要推动者。1991年,丹尼尔·杜丹德第一次被邀请来到中国,期间,他介绍了美国正在进行革新的环保管理制度即排污权交易。 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是什么? 实行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是指在指定时期内,综合经济、技术、社会等条件,采取通过向排污源规定并分配污染物允许排放量的形式,将一定空间范围内排污源产生的污染物的量控制在环境质量容许限度内而实行的一种污染控制方式。 早在1985年,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条例》,确定在黄浦江上游水源保护区内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与浓度控制相结合的管理办法。 1994年12月,上海市人大通过了《上海市环境保护》第31条:“……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必须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有关单位可以有偿转让部分排污指标。” 1996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原国家环保局提出的《国家环境保护“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对其中的《“九五”期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国务院要求,要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情况,指定相应的控制指标;要抓紧制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体系和管理办法,建立定期公布制度。从此,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它为排污权交易在中国落地生根提供了土壤。 排污权交易在中国的发展如何? 早在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国就在上海率先尝试了大气污染控制方面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01年9月,在美国环保协会以及江苏省南通市环保局的积极配合下,在江苏省南通市实现了中国首例二氧化硫排污权的成功交易。 2002年3月,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正式下发“环办函[2002]51号文”,决定与美国环保协会一起,在山东省、山西省、江苏省、河南省、上海市、天津市、柳州市以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开展“推动中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交易政策实施的研究项目”(简称“4+3+1”项目)。

货币国际化理论研究综述

货币国际化理论研究综述 货币国际化理论研究综述 【摘要】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随着美元霸权地位的衰落、日元国际化的推进以及欧洲货币一体化的成功进行和欧元作为国际货币的出现,货币国际化问题引起了越来越多学者的兴趣。对于什么样的货币能够成为国际货币、货币国际化对本国及其他国家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以及影响货币国际地位的因素等问题,中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关键词】货币国际化,人民币国际化,国际货币体系 布雷顿森林国际货币体系崩溃后,国际金融市场汇率波动频繁,对世界经济稳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国际货币发行国忽视广大非货币发行国的利益,只从本国经济的内部均衡角度出发制定货币政策,使得非国际货币发行国在国际货币体系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亚洲国家的这一现象更为明显中国在这一问题上尤为突出,它们将本国的贸易盈余转变成官方外汇储备,并通过购买收益率很低的美国国债回流美国资本市场;美国在贸易逆差的情况下大规模接受这些“亚洲美元”,然后又以证券组合投资、对冲基金等形式将之投资在以亚洲为代表的高成长新兴市场获取高额回报。在此背景下研究货币国际化问题对于人民币走向国际化的道路探索具有深有的现实意义。 (一)关于货币国际化的含义研究。 Cohen(1971)最早从货币职能的角度进行界定,他认为货币国际化是指货币国内职能在国外的扩展,当私人部门和官方机构出于各种各样的目的将一货币扩展到该货币发行国以外发挥职能时,这种货币就发展到国际化层次。Hartmann(1998)进一步发展了Cohen的定义,他对国际化货币的不同能进行了分类:作为支付手段,国际化货币在国际贸易和资本交易中被私人作媒介货币,在外汇市场干预中被官方用作干预工具;作为记帐单位,国际货币被用于商品贸易和金融交易的计价,被官方部门用于确定汇率平价:作价值储藏手段,国际化货币形成的金融资产是构成私人部门资产组合的主要分,也是构成

排污权交易操作指引

本指引于2010年1月9日市律协业务研究与职业培训委员会讨论通过,公布试行一年。试行期间,如对本指引有任何建议,请点击此处发表您的建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律师参与排污权储备交易行为,促进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推进排污权合法、有序流转,优化环境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本市律师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或外省市行政区域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储备交易的各类代理活动,建议参考本操作指引。本操作指引所称主要污染物,一般是指实施排放总量控制的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等污染 2 物。所称排污权,是指市场主体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经行政许可向环境直接或间接排放主要污染物数量的权利。 第三条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是指市场主体将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拥有的可交易排污权,以及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需要获取向环境排放的污染物许可权,通过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实行有偿交易的行为。本操作指引所称的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是指在环境保护行政机关授权和指导下从事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的专门机构,是排污权可转让方和需求方交易的指定平台。 )等主要污第四条排污权交易标的指化学需氧量(COD)和二氧化硫(SO 2 染物的排放指标。 第五条在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从事排污权交易,律师应当督促委托人遵循诚实守信、优化环境资源配置和公开、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 第六条原则上各相关行政辖区内市场主体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应当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分中心)进行。跨县(含县)以上行政辖区的主要污染物排污权的交易,一般应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在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可不受区域、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 第七条环境保护行政机关负责各自行政辖区内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 场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及排污权的申报、登记确认、排污权交易证的发放与管理。

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排污权交易的经济学原理分析 排污权交易的概念是:排污权交易(pollution rights trading)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它主要思想就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从微观上分析,首先是“科斯定理”。排污权交易理论是以科斯定理为基础,旨在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政策手段激励排污者积极改进技术、减少排污量,以有效防治环境污染,优化环境资源配臵,实现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科斯的社会成本理论的逻辑是这样的:当负外部性出现时,如果与之相关的当事人讨价还价的成本甚低,他们应该能够通过私人协商来纠正这种(负)外部性的影响。道理很简单,当市场还没有产生出一个“帕累托最优”的结果时,从理论上说,就至少存在一种能使一方(或所有方)变得更好(better off),而不至于使任何一方变得更坏(worse off)的“格局安排”。因此,如果能允许当事人坐下来谈判,他们应该能够协商出对大家都有好处的方案。用经济学的话语来讲,科斯认为,“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无论初始产权如何界定,都可以通过市场交易和自愿协商达到资源的最优配臵;如果交易成本不为零,就可以通过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和经济组织的优化选择来提高资源配臵的效率,实现外鄙效应的内部化,而无须抛弃市场机制

其次是在经济学上每一个市场主体都是“理性的”。每一个企业都是理性的集合,他们都旨在实现自我企业利益的最大化,然而实现其企业利益的最大化只要有两个途径:第一,是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第二,主要是降低企业的生产成本,以实现企业利润的相对提高。从微观上看,排污权交易有利于企业以最小的成本解决排污问题,同时也有利于提高企业投资污染控制设施的积极性,因为企业治理污染的边际成本是不相同的。假设两企业,甲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边际成本较低,而乙的边际成本较高。在环境管制下,两家企业的污染排放都必须满足政府规定的环境标准。这将造成社会效率损失。同时,从企业自身来说.减少污染排放的边际成本也不是最低的。若排污权可以交易,边际治理成本较低的企业就会选择加大投资污染治理设施的办法来减少污染排放,然后将多余的排污权卖出去。只要排污权出售的收益高于企业投资于污染治理设施所付的成本,企业就能获利。而对于边际治理成本较高的企业,如果投资于治理设施所付的成本高于购买排污权的费用,则会选择购买排污权来降低污染控制成本。由此可见,在排污权交易下,两企业均能实现双赢。 再次是市场经济利润:“成本法则”。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制度安排,它为从污染源治理环境污染提供经济刺激。其经济学依据是市场经济的利润——“成本法则”。它对企业的经济刺激在于:在企业所得分配的排放总量一定的情况下,排污权的卖出方由于超量减排而剩有排污权,出售排污权获得的经济回报实质上是市场对有利于环境的外部经济性的补偿。买方由于必须新增排污权而不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解决环境污染排放问题的环境政策,在我国刚刚起步,近几年来,在我国的许多城市已经进行了试点工作。本文从法律的角度解释排污权并分析我国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以及对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未来发展提出了立法方面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排污权交易立法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排污权交易的主要思想是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这种权利通常以排污许可证的形式表现),以此对污染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它是政府用法律制度将环境使用这一经济权利与市场交易机制相结合,使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和市场这只无形之手紧密结合来控制环境污染的一种较为有效的手段。这一制度的实施,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前提下,为激励污染物排放量的削减,排污权交易双方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殊性,在环保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交易实现低成本治理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当前受到世界各国关注的基于市场的环境经济手段之一,它起源于西方发达国家,可以说它很年轻,还不是很完善,中国成为了全世界十分关注的实施排污权交易的发展中国家。 目前 ,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 ,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的开展使以法律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一、法律角度上的排污权 环境资源法上的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获得行政部门许可之后 ,按照许可证指定的范围、时间、地点、方式和数量等进行排污的权利。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增强 ,环境资源多元价值之间发生矛盾及环境资源稀缺性的特征逐渐显露。人们认识到 ,环境纳污能力作为一种稀缺的特殊资源 ,必须进行产权界定 ,才能内化其作为纯公共产品时所产生的巨大的负外部性。于是 ,国家作为这种稀缺资源的所有者 ,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 ,对各个污染源排放到环境中污染物的量加以规定 ,以使进入到环境中的污染物总量不会超过环境允许的容量。规定给各污染源的允许的污染物排放量 ,就是污染源拥有的排污权。[1]从法律的角度看,排污权属于环境资源使用权,即人们对环境容量的使用权。该权利的内容包括 : ①利用权:指向环境排放废水 ,废气等;污染物的权利 ; ②收益权:是指排污权人可利用已获得的排污权获取正当利益 ,如在排污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IT外包风险控制策略研究综述_张金隆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IT 外包风险控制 策略研究综述 张金隆1  丛国栋1  陈 涛 2 (1.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2.华中科技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摘要:IT 外包在过去10年中迅速发展,但潜藏着巨大的风险。为了更好地管理风险,对现有研究成果做了全面的梳理、归纳和提炼,将风险控制策略进一步分类为2个子系统:①主要策略子系统,包括合同机制、关系治理、组织整合、控制机制和动态成本监控;②辅助策略子系统,包括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外包决策优化、不同的管理模式、标准化工具。这2个子系统为建立企业I TO R 策略研究的方法论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有助于丰富企业I TO R 管理理论。 关键词:IT 外包;控制策略;风险管理;综述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84X(2009)01-0126-09 Study of Mitigation System for Controlling IT Outsourcing Risk :A Review ZHAN G Jinlong CONG Guodong CHEN Tao (Hua zho ng Univ 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 y ,W uhan ,China ) Abstract :IT outsourcing had dev eloped fast during last decade with g reat risk .In order to better m anag e risk,a Literal development in IT outsourcing risk o f enterprise mitig atio n sy stem w as summ a-rized.mitig atio n system could be divided into tw o subsystems,nam ely ,main subsystem ,which in-cludes co ntracting mechanism ,rela tio nal g ov er nance ,o rganizatio n integ ra tion ,co ntrolling system ,and dy namic co st mo nitoring;a nd com plementary subsystem ,which includes the third party suppo rt,o ptimized outsourcing decision-making ,different manag ement style and standardiza tion to ols.The system is fit fo r providing a founda tio n for establishing the research methodolog y o n the mitigation system fo r IT outsourcing risk o f enterprise and helpful for enriching the litera ture of enterprise IT o utso urcing risk management. Key words :IT o utso urcing;mitig atio n system;risk management;rev iew 收稿日期:2008-03-17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重点项目(7073100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70801031);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资助项目(07JC630044) 随着IT 外包的迅猛发展,其中潜藏的巨大风险也日益突出。首先,I T 外包继承了IT 固有的风险,如规模大、周期长、投入资金大,有大量不确定因素产生,风险因素众多且各风险因素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等。其次,IT 外包具有独特风险,包括客户对供应商较大的路径依赖风险;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供应商的机会主义行为难以监控;信息安全和知识产权受到侵犯的风险;潜在成本大幅增加的风险以及企业战略、经营目标、经营理念和文化等潜在风险等。鉴于此,如果IT 外包风险不能得到很好的控制,IT 外包不仅不会为企业带来效益,反而会起到反作用甚至是破坏作用。具体表现为:伴随着供应 商的服务质量下降,企业的经营成本不断上升,技术能力逐渐减弱;由于IT 与管理的密切关系,管理效率、创新能力、最终顾客满意度等方面都会受到影响,企业不仅难以实现经营目标,竞争力也会严重下降。 由于IT 外包风险的严重性和紧迫性,吸引了许多研究者的注意,也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尤其是风险控制策略方面。研究者以交易成本理论、控制理论、关系治理理论、委托-代理理论等为基础,参考风险尤其是I T 风险控制策略,结合IT 外包风险的独特性,提出了诸多IT 外包风险控制策略。这些控制策略从不同角度提供了缓解风险的方法,但是风险策略大多源 · 126· 第6卷第1期2009年1月 管 理 学 报Chinese J o urnal o f M anag ement V o l.6No.1 Jan.2009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