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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妇联工作章程

社区妇联工作章程
社区妇联工作章程

儋州妇女协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儋州妇女工作,充分发挥城市基层妇女组织的作用,根据儋州妇女组织的章程和条例,结合儋州妇女实际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儋州妇联是妇联组织在城市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与城市妇女联系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儋州妇联接受市党组织和街道妇联的领导。

第二章任务

第四条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第五条向党组织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基层妇女发挥社区参与、社区管理、社区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第六条积极实施“巾帼儋州市服务工程”和开展“五好文明家庭、楼群”的创建等活动,大力开展家庭楼群文化建设,丰富群众的文化精神生活,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法制素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第七条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维护妇女儿童、老人的合法权益,配合做好打击黄、赌、毒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第八条普及科普、环保、妇幼保健,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第三章组织

第九条社区妇联组织的产生程序:1、由居民推荐产生代表(代表人数根据辖区内妇女人数而定);2、通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执委;3、在执委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主席、副主席。本组织设主席一名,副主席1名,执委5名。

第十条妇联主席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有较高思想文化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热心、乐于奉献,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文明示范社区建设。

第四章经费

第十一条妇联经费来源:由会员统筹解决,亦可开展有偿服务或接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捐赠。

第五章纪律

第十二条协会的活动通知是提前安排,征集会员意见,视参加人数而定。会员需要积极发言,建言献策。

第六章附则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协会,自2018年4月日生效。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全文) (xx年10月31日中国妇女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章程 总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 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培养、推荐女性人才,推动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四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五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志愿者队伍,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六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友谊与合作,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 组织制度

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妇女之家管理制度 一、“妇女之家”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和活动,纳入同级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和考核范围,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切实把“妇女之家”的各项活动抓好,抓出实效。 二、村(社区)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是“妇女之家”的具体负责人,应对各项宣传、活动、培训、服务的资料及时收集整理,做到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档案。 三、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女性。 四、向党和政府反映妇女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五、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等评选活动。推动村(社区)文化建设,参与村(社区)服务业的经营与管理,提高妇女思想道德和家庭美德。 六、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反对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 七、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八、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九、按照上级妇联的要求,结合村(社区)实际,向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维权咨询指导、创业就业服务、心理情绪疏导、婚姻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邻里纠纷调解等方面的帮助,做好解疑释惑、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增进和谐的工作。 十、发挥好组织开展活动的功能,着眼于妇女的民生需求、利益关切、兴趣爱好,组织开展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妇女喜闻乐见、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使妇女在活动中参与,在参与中受益,在受益中发展。 十一、广泛联系巾帼文明岗、各种支持妇女发展的社会团体及个人,开展日常志愿服务活动。 十二、建立村(社区)妇女、各类妇女人才以及开展各种活动的基础台账,《基层妇女组织工作记录簿》记录完整;做好各类会议、培训、活动资料的收集、归档及保管工作。 十三、成立村(社区)巾帼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全国妇联关于《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条例、规定(试行)

全国妇联关于《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 条例、规定(试行) 附件: 1、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2、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3、妇女联合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4、妇女联合会团体会员工作条例(试行) 5、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试行) 6、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替补、增补及常务委员会委员增补的规定(试行) 附件1: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农村妇女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农村妇女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乡镇妇女联合会(以下简称乡镇妇联)和农村妇女代表会(以下简称农村妇代会)是妇女联合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农村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农村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第三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

持科学发展观,贯彻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动员广大农村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第四条乡镇妇联和农村妇代会接受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妇女联合会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第六条乡镇建立妇女联合会。 乡镇妇联的权力机构是乡镇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妇女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是执行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执行委员会全体会议,一般每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农村的行政村、乡镇企业、农林牧渔场、专业市场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妇女代表会。根据工作需要,可建立村妇联或其他形式的妇女组织。 农村妇代会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民主选举若干代表组成,代表人数根据行政村的规模和各经济组织妇女人数而定。代表推选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负责日常工作。也可召开由本村年满18周岁的妇女或妇女代表参加的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和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领导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社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三至五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经执行委员会讨论决定,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女性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人数、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八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九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工作者占代表总数的50%以内,各行各业妇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50%以上。其中,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以上;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中少数民族代表和非中共代表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一条各级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妇女保健工作制度适用范围

妇女保健工作制度 1.设专人负责辖区内妇女保健相关信息收集与管理、孕前与孕产期保健管理与指导、妇女多发病防治与管理、避孕节育咨询与指导等妇女保健工作。开展妇女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掌握辖区内人口、已婚妇女、育龄妇女、孕产妇、人口出生、孕产妇死 亡、围产儿死亡等基本情况,定期与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3.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 康、女职工保健、心理卫生等妇女保健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负责辖区内妇女常见疾病的筛查工作,对筛查情况进行登记,对筛查出 的高危妇女进行随访治疗或转诊。开展预防常见妇科肿瘤和生殖道感染性疾病的健康教育。 5.开展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做好妇幼卫生的信息统计、分析总结、补漏和质控工作;掌握辖区内妇女健康状况和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影响妇女健康的主要因素,制定干预措施。 6.按要求做好以“知情选择”为主的避孕节育技术指导和服务,帮助重点对象落实措施,对放宫内节育器者,进行定期随访。 7.开展健康教育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健康教育处方、培训讲座、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妇女保健科普知识。 8.制定辖区内妇女保健业务培训计划,举办专业技术培训班和讲座,定期开展业务交流。 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讨论本辖区妇女保健工作计 划,总结、交流妇女保健工作情况,部署工作任务;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 女保健工作。

妇女保健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妇女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妇女保健各项工作;开展保健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 2.认真做好辖区内妇女青春期保健、婚姻期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生殖健康、女职工保健等妇女保健工作。 3.严格遵守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工作规范,在执业范围内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工作,提供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咨询服务,发放避孕药具。 4.按照孕产期保健工作制度要求,做好孕产期保健各项工作。认真进行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营养咨询、医学指导等工作,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与管理。 6.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工作,进行青春期保健、婚姻保期健、孕产期保健、科学喂养和避孕节育知识的讲座和指导,普及优生优育、妇女常 见病及多发病的防治等卫生科普知识,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 7.规范填写《母子保健手册》等医疗文书和台账,开展孕产妇死 亡、围产儿死亡、出生缺陷监测等工作,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进行科学、有效的妇女保健基本情况社区诊断,做出分析、评价,制定干预措施。 8.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不断更新知识,提高妇女保健理论水平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9.承担上级下达的各项妇女保健工作任务。

妇女工作制度(精)

妇女工作制度 1、加强理论学习和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妇女思想政治觉悟。 2、以“巾帼创新业”的精神加强社区妇女工作,把城市妇女工作重点纳入到社区。 3、组织社区妇女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把提高女性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性任务常抓不懈。 4、以深入开展“文明家庭”为依托,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 5、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促进社区妇女工作。 6、加大依法维权力度,提高妇女维意识。 7、完善妇女组织网络,认真为广大妇女儿童办实事、好事。 社区妇女维权工作制度 一、工作例会制度: 1、街道家庭纠纷调解站原则上每月确定一天为工作例会日;社区家庭纠纷调解点原则上每两个月确定一天为工作例会日,紧急情况下随时召开。 2、工作例会调解站由主任主持,综治办、妇工委、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参加;调解点由主任主持,调解员、片警、律师、组长、楼长等参加。 3、例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部署工作,分析研究社区内家庭及妇女权益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个案的解决。 4、工作例会由专人做好记录。 二、情况报告制度: 1、街道家庭纠纷调解站每年年初向区妇联报告全年社区维权工作计划;每半年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年底报告工作总结。 2、社区内发生的重大侵犯妇女权益的典型个案,3日内上报区妇联。 3、对于上级交办的案件,要将工作情况或案件进展情况及时报告。 4、及时掌握社区妇女权益动态,每月以书面形式上报一次工作或情况信息,对本辖区热点、难点突出问题,及时上报。 三、个案办理制度: 1、接待群众要做到热心、耐心、细心、诚心,认真接待,仔细分析,研究解决。 2、对于复杂疑难案件,协调借助相关部门的力量,共同调解,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 3、对于交办的案件,了解详情,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工作情况随时报告。 4、设立社区妇女维权投诉箱一个、服务热线一部,每天开箱一次,热线每天8小时提供服务。 5、每周至少有1个工作日为妇女群众访谈日,有专人负责。 6、认真填写访谈登记表,一事一记,一人一记,一次一记,记录内容要完整、清楚。 7、每月将案件办理情况汇总填表,上报区妇联。 四、学习制度: 1、每两个月至少安排一次社区相关工作人员的妇女维权知识的学习。 2、学习采取集中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学习内容包括《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的法律知识、心理学知识等。 4、学习要有计划、有授课内容、有学习笔记、有记录。 5、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五、工作考核制度: 1、由区妇联成立考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区社区维权工作进行考核。 2、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3、考核的内容主要是社区维权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社区维权创新工作情况、社区维权工作制度贯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修改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2018修改) 【发布部门】全国妇女联合会 【发布日期】1998.09.05 【实施日期】1998.09.0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团体规定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国妇女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 1998年9月5日通过)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中国妇女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发挥积极作用。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第二条教育、引导广大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第四条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 第五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港、澳、台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维护世界和平。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六条妇女联合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

妇委会工作章程

妇委会工作章程 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工作制度 总则 一、为了加强幼儿园妇委会组织建设,使幼儿园的妇女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事业单 位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幼儿园妇委 会是幼儿园妇女群众组织,受幼儿园及幼儿园党支部领导。 三、学校妇委会基本职能, 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教育、团结、动员幼儿园女 教工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任务,代表维护女教工、女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四、幼儿园妇委会的主要任务是,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幼儿园和党支部的中心 任务,积极组织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女教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成为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2.组织女教工积极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工程”和各种学习、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女教工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代表、组织女教工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及时反映女教工 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女教工的合法权益。 4.全心全意为女教工服务,为女教工办好事、办实事。 5.宣传表彰女教工先进典型。

6.完成幼儿园及党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组织机构 五、幼儿园妇委会由幼儿园党支部协商、推举产生,一般五年改选一次。 六、幼儿园妇委会实行委员替补制。幼儿园妇委会委员任职期间工作职务变动,其委员职务自行卸免,新任者替补为委员。七、幼儿园妇委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人,委员3人。 工作制度 1. 学习、传达、贯彻上级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 2. 讨论、确定幼儿园 妇委会工作的任务、计划和总结。 3. 研究、制定由幼儿园妇委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实施方案。 4. 分析女教工的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女教工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热点问题。 附则 八、本制度适用于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 九、本制度从二零一二年三月开始执行。 二零一二年三月 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 ,草案, 幼儿园妇女组织是幼儿园党组织领导下的群众团体,是妇女联合会的基层组织,是党组织联系妇女干部的桥梁和纽带。幼儿园妇委会,妇女小组,每届任期五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 为规范幼儿园妇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相 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农九师幼儿园妇委会特编写了幼儿园妇女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基本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换届选举前的主要准备工作

学校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学校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加强我校的妇女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妇女桥梁纽带作用,拓宽妇女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及学校工作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渠道,使妇委会代表妇女的职能得到更好地发挥,特制定本制度。 一、议事制度 (一)议事主体。参与议事的妇女包括妇委会班子成员、妇女后备干部以及下级妇女小组组长。 (二)议事内容。包括有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实施情况;本单位中心工作涉及到妇女利益部分;妇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等。 (三)议事原则。实行一事一议、一季一议、急事急议的灵活多样、注重实效的议事原则,切忌流于形式、走过场。 (四)议事形式。因地制宜选择议事形式,将召集妇女代表议事、身边事现场议、疑难事上门议、突出事专门议等方式有机结合,根据实际创新议事途径和形式,促进妇女议事工作务实开展、取得成效。 二、学习培训制度 (一)参加学习对象。学校妇女委员会成员、妇女小组组长、妇女群众。 (二)学习内容。组织学习各个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上级妇女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和掌握《新婚姻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实施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先进妇女事迹;学习有关妇女保健、家庭教育等知识。

(三)学习时间。妇委会组织妇女干部至少每季度学习一次。 (四)学习方式。采用参加县妇联等各部门组织的学习,或学校妇委会、各妇女小组组织的学习,自学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方法,以自学为主。形式包括:宣教材料、观看录像片、专题讲座、交流学习等。 三、会议制度 (一)全体妇委会成员会议。 1、会议时间:妇委会成员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2、会议议题:①传达贯彻校党总支及上级妇女组织的重要部署和指示精神;②决定妇女发展中的重大事项;③讨论审议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④审议妇女工作的实施执行情况,讨论决定有关措施和对策。 3、出席范围:妇女委员会全体成员(含小组长);根据会议内容需要,委员会会议或工作会议也可扩大范围。 4、会议主持:会议由妇委会主任召集,主任或副主任主持。 (二)妇委会班子会议。 1、班子会议:根据需要不定期地召开,由主任召集并主持。 2、主要议题:①研究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②审定委员会对学校党总支、上级妇女组织的重要报告;③研究重点工作及需协调的事项。 3、出席范围: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四、档案制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妇女委员会在各项工作活动中直接形成的、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妇女儿童之家”工作制度 为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与热爱的“温暖之家”,发挥好社区“妇女儿童之家”的功能,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定期工作会议制度 社区妇联主席负责领导“妇女儿童之家”整体工作,设置专兼职管理人员,妇女儿童之家成员要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社区妇女儿童之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每季度不少于1次,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会议应突出重点,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提高会议的质量;会中要充分展开讨论,集思广益,集体作出决策;会后要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进行检查落实。 二、学习培训制度 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定期组织妇联成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妇联有关业务知识。根据辖区妇女和家庭的需求,整合社区各方面资源,定期组织亲职教育、提高自身素质等讲座、开展妇女技能培训,为妇女群众提供宣传教育、增知增技、权益维护、提升素质等服务。

三、妇女儿童活动制度 定期组织开展亲子互动、手工制作、户外拓展等各类文化体育活动,每月度定期开展不少于1场的活动,丰富辖区妇女儿童的精神世界。具体开展情况结合社区实际而定。 四、妇女儿童之家台账制度 指定人员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和管理。包括妇女儿童的各类文体活动记录、信访接待登记簿等;保证工作台帐准确、明晰、完整档案分类存档,排列有序,便于查找。 五、妇女儿童信访工作制度 认真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律知识,指导妇女儿童维权工作。对来访群众要热情接待,对来信来访要及时登记,及时处理。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要认真调查处理,及时上报处理结果。充分发挥妇女干部在调解组织中的作用。 六、财务管理制度 保证妇女儿童之家活动有经费,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资金建立专项核算,资金支出均要按照项目预算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47493 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Community Women's Federation Job Duties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篇一:望湖社区妇联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倡导文明进步的妇女观,团结教育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为社区“三个文明”建设做贡献; 2、围绕社区的中心工作,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提高妇女综合素质; 3、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提供法律援助,建立社区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站,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与一切歧视、侵犯、虐待妇女儿童的不良现象作斗争。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依法治区; 4、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

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 5、推进社区服务工作,关心辖区内特殊困难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为妇女儿童办好事、办实事。 篇二:社区妇联工作岗位职责 一、负责开展各项妇女教育活动,全面推进《上海妇女发展“十一五”规划》的实施。 二、健全执委会、妇代会组织及其工作制度。按时召开妇代会,发挥妇女代表和基层妇代会的作用。 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动《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发挥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妇女儿童保护工作。 四、开展“四有”、“四自”教育,开展“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创建活动。 五、推进家庭文化的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德“十要”为标准,开展家庭美德活动。按照“文明户”和“五好文明家庭”标准,开展创评活动。 六、推进下岗、失业妇女的再就业工作。 关心儿童、少年的健康成长,健全特殊家庭子女的关心、

集团妇联总制度(定)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妇女联合会 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胜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妇女工作领域培育、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妇女工作待遇和合法权益,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城镇基层妇女代表会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妇女联合会是妇女联合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企业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集团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团结、引导广大女职工为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力量。 第四条集团妇女联合会接受集团党委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 第二章组织体系 第五条坚持以集团党的组织建设带动集团妇女联合会组织建设,集团妇女联合会组织实行代表联系妇女群众制度。 第六条集团建立妇女联合会。妇女联合会委员由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到五年,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妇女联合会委员由妇女代表协商推举产生。 第七条妇女联合会委员全体委员会议选举、推选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和委员若干名,主持日常工作。妇女联合委员会换届、领导成员变动情况报上一级妇女组织备案。 第八条成立或撤销集团妇女联合会,须经集团妇女代表大会通过或同级管理部门审核,报上一级妇女组织备案。

第九条集团妇女联合会的主要职责: ( 一 ) 贯彻执行上级妇联组织及集团妇女大会或妇女代表大会决议,完成妇女联合会部署的工作,推动集团业务工作的开展; ( 二 ) 增进妇女联合会与其他妇女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密切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联系,共同做好集团群众工作; ( 三 ) 加强妇女联合会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人才培养和推荐、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第十条集团妇女联合会的主要任务: ( 一 ) 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时代新女性。 ( 二 ) 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女性素质工程”活动,组织培训、交流和研讨等活动,提高妇女的理论素养、知识水平和工作技能,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 三 ) 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 四 ) 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基层后备女干部工作,发挥妇联作为培养输送女干部重要基地的作用。 ( 五 ) 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协助所在单位以及有关部门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 ( 六 ) 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上级妇女联合会推荐妇女人才,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第三章制度 第一节定期工作会议工作 第十一条集团妇联组织成员要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确保妇女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第十二条每季度召开一次妇联成员会议,安排部署阶段性工作。每次会议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中国妇女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3年10月31日通过) 总则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是全国各族各界妇女为争取进一步解放与发展而联合起来的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中国妇女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行动指南。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妇女联合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团结、引导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的基本职能是: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 第一章任务

第一条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条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第三条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第四条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 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第五条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加强与女性社会组织和社会各界的联系,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第六条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第七条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为维护世界和平作贡献。 第二章组织制度

妇联工作主要职责

精心整理 一、主要职责 图们市妇女联合会是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在共产党的领导下,为争取进一步解放而联合起来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 根据妇联组织的性质和基本职能,市妇联的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市以下各级妇联组织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市妇女代表的决议,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 建议、措施。 (三) 业的发展。指导和推动我市城市妇女“巾帼建功” 活动。 (四) 德建设实施纲要》 建设。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接待妇女群众来信来访,要案的处理,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六)、加强妇女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向个体私营经济领域、农村领域、学校领域建立妇女组织,拓宽妇女工作渠道,指导团体会员的妇女工作,培养妇联干部,提高整体素质,不断加大妇联组织建设力度。 (七)、对妇女群众进行政治思想文化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各层次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培养、宣传社会各类妇女典型,树立妇女形象。 (八)、为妇女儿童服务。开展“关爱贫困母亲”、包扶农村贫困妇女、城市下岗女工活动,落

实“春蕾计划”,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儿童事业的良好氛围。 (九)、向国际、国内妇女组织拓宽联谊范围,开展妇女统战工作。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特别是周边的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妇女组织的交往,进行友好往来,促进妇女事业的合作与发展。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市妇联设置如下部门: (一)、组宣部:调查研究和指导妇联系统纵向组织建设;规划、指导各(镇、街)妇联干部 干部;对妇女进行“四有”、“四自” (二) 市妇女中开展以“巾帼建功” (三) 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妇女农民技 协调和进行妇女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各部工作情况;负责全会后勤(包括各种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 (四)、妇儿工委办公室、维权部:负责协调、推动委员会形成的各种决议、决定的实施和督察工作;负责为委员会起草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阶段性监测评估报告、中期和终期监测评估报告以及其它秘书工作;负责承办委员会议、主任办公室以及其它与其职能有关的会议;协助市统计局,搞好妇女儿童发展状况数据库的建立、维护和管理工作,确保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档案,做好大事记载工作;加强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工作的理论研究,

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一、筹备阶段 (一)按照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与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同步进行的要求,坚持从实际出发,制定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形成本届社区妇联工作报告; (三)拟定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办法; (四)落实工作人员,明确分工。 二、宣传发动阶段 (一)组织学习:社区妇联要认真学习市、区关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党组织换届工作的文件规定,学习《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及市、区妇联有关做好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掌握社区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原则、方法和步骤。 (二)广泛宣传:采取动员会、广播、板报、标语口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广泛宣传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为女性参选参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积极引导广大妇女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鼓励有知识的年轻女性,特别是女大学毕业生报名参加竞选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妇联成员。

三、民主推荐阶段 召开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会议 (一)对本届社区妇联工作报告征求意见: (二)确定新一届妇联执行委员会人数、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社区妇联执委人数要求不少于15人,但不能都是15人。 15、17、19都可。 四、选举阶段 召开社区妇女代表大会。 会议议程: (一)报告工作情况 (二)审议通过选举办法(草案) (三)介绍执委候选人(宣读名单、介绍基本情况、候选人竞选发言) (四)选举新一届妇联执委会 1、通过选举工作人员名单(名单由大会代表推荐,新成立也可由筹委会协商推荐)。 2、选举工作人员检查票箱,加贴封条。 3、清点人数;报告到会人数情况,宣布可以进行选举。 4、分发选票,宣布选票发放情况,销毁多余选票。 5、主持人介绍选票填写注意事项。 6、代表填写选票。 7、投票(选举工作人员和主席台代表先投)。 8、清点选票,报告清点结果,主持人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9、计票。

妇女工作制度

妇女工作制度 妇女委员会是我校党委直接领导下的独立的妇女群众组织,是党委和行政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2、在校党委和行政部门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积极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做贡献。 3、团结引导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道德观念,正确处理恋爱、婚姻、事业和家庭问题。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提倡晚婚晚育。积极参加创建“和睦家庭”活动。 4、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组织女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在教代会、工会委员会和各类群众组织中女代表应有一定的比例,不断提高女职工代表参政、议事能力,经常收集反映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调查研究并及时解决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问题。为女职工提高文化水平、业务技术、素质创造条件,使其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应有的贡献。组织女职工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每年定期为女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关心其身体健康。 5、在女职工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评选各类先进时,女职工应占一定比例,及时表彰先进,注意发现有才干的女职工,对她们

进行培养和教育,发挥她们在工作中的专长,向校党委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6、妇女委员会的委员由3--5人组成,妇委会主任应由本校热心妇女工作,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女干部担任,委员推选在群众中有威信、有能力、热心妇女工作的积极分子担任。妇委会一般三年改选一次,委员任职期间如有变动,可以补选。 7、妇女工作应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结合女职工的特点,定期召开委员会议,讨论、决定妇女工作问题,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总结。 8、妇委会应定期向学校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请示报告,并接受市妇联的业务指导和完成市妇联布置的有关工作。 9、因工作需要,妇委会的活动经费由学校拨款解决。依靠广大妇女工作积极分子做好妇女工作,经常深入到女职工群众中调查研究,了解女职工的意见、要求、困难和疾苦,做到为女职工说话,替女职工办事,做女职工的贴心人。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来源:未知作者: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妇女联合会选举制度,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妇女联合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妇女联合会的地方各级权力机构,是同级妇女代表大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妇女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乡镇、街道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举行一次。由本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召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三条妇女联合会的领导机构除其派出机构外,必须经过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女性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五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的产生,要充分体现妇女群众的意志。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执委)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常务委员会委员(以下简称常委)、副主席、主席通过等额选举产生。 第六条妇女代表大会设大会主席团,领导大会期间选举工作。妇女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由上届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代表必须经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而确定。 第二章代表名额及资格确认? 第七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分配及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全国年满18周岁以上的妇女人数基本按360000: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比例。 第九条代表名额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年满18周岁以上享有公民权利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多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妇女人数。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条战线妇女代表占总数的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25%左右〖HT〗。 第十一条各级妇女代表大会代表人选,根据代表条件,自下而上通过选举或协商推荐确定,报大会组织处审核。自妇女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之日起,代表资格有效。 第三章执委会、常委会名额及组成 第十二条各级执行委员会组成分配方案及其产生办法由同级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会确定。 第十三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代表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省、地、县、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人数根据实际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 第十四条执委的分配原则是按照各地区、部门的妇女人口比例进行分配,适当考虑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情况和工作需要,照顾少数民族地区。 第十五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执委中,专职妇女干部占总数的50%以内,各界妇女干部占50%以上。其中,少数民族执委应占总数的10%左右,非中共执委应占总数的20%左右。 第十六条各级妇女联合会执委候选人,按照执委的条件,通过自下而上协商推荐确定,报本级妇女联合会领导机构审核,经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提交大会主席团审议通过,确定执委候选人名单,参加正式选举。 第十七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常委人数根据执委人数按5:1的比例确定。妇女联合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专兼职)若干人。主席、副主席、常委从执委中选举产生。常委候选人由中央和地方有关方面民主协商提名,交全体执委酝酿讨论,再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执委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本届执行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 第四章选区和监票人 第十八条选举时设选区若干,参选人到指定的票箱投票,不能委托投票,一般不设流动票箱。

在社区妇联选举大会上的讲话

在社区妇联选举大会上的讲话 各位领导、妇女代表们,大家好! 根据市委组织部和上级妇联的要求,并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社区妇代会改建社区妇联选举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组织在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协同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妇女工作,凝聚妇女力量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下面,就改选工作提几点要求: 一、加强指导,明确意义 党的十七大明确要求:“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功能”。社区妇联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基层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搞好社区妇联改建选举工作,对于进一步加强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妇联组织功能,增强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对于带领广大妇女在构建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和谐社区,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二、统一思想,精心筹备 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和谐社区,以《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为依据,以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选好妇联班子为重点,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

能力、优化组织结构,增强工作活力为目标,真正把乐于奉献,有本领,作风正,群众信任,有带动能力的优秀妇女人才选进妇联班子,提高社区基层妇女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为推进社区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我社区把基层妇联选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精心组织部署。妇女代表由社区共建单位的女干部、离退休女干部、女教师、文艺宣传女骨干以及热心公益事业的妇女们组成,充分体现妇女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和群众性,以确保社区妇联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三、创新理念,发挥作用 第一,进一步拓展社区妇联组织网络。社区妇联组织作为社区组织体系的“神经末梢”,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社区对妇女群众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因此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仍是今后我社区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我们将以社区为根本点,努力把社区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工作活跃、作用明显、群众信赖的“妇女儿童之家”。另外还要积极培养发展各类妇女团体,充分发挥创业女性带头人、科技女能手、普法女能手、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作用,将广大妇女团结到妇联组织周围来,真正做到广大妇女群众平时看到妇联、关键时刻想到妇联、遇到困难找到妇联。 第二,进一步规范社区妇联组织管理。始终按照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坚持做到“三带”、“四同”(即带组织、带队伍、带能力;党建与妇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发展),形成党建带妇建的联动机制。定期组织社区妇联执委成员进行座谈、学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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